旧事:所有悲欢都成尘 为了风光明媚不皱眉

下过雪后的黑夜显得特别寂静。

我坐在屋子里看书、听歌、睡觉,觉得这个年过得像雪一样寂静。

除了正常的串亲,我可以连续很多天不出门。我记得以前如果我在家一天不出门的话,一定睡不着。就算是凌晨一个人去唱K,也要唱完回来才能睡着。

以前身边朋友特多,不管我怎么疯,都有一帮子人陪着我。

我在南昌念书时,每次回家,都通知一群人接站。我喜欢坐夜车,常常晚上上车,第二天凌晨四五点到站。夏天还好,冬天时谁进了被窝愿意起这么早。所以我那帮朋友,基本都是一整夜不睡,熬到四五点,去火车站接我。每次一大帮人,有一二十个,在那个时段突然涌到火车站,特引人注目。我每次下车行李都被轻松接过,然后一群人众星捧月地围着我,嘘寒问暖。那阵仗弄得跟太后出宫一样。

我之所以一直活得很张扬,很大一部分原因来自我身边的同学朋友。

大概我性格大咧重情义,所以身边的朋友多且杂。我妈都说,我认识的朋友三教九流都有。

拥有的朋友众多,所以不管做什么事儿,走哪儿哪儿都有人帮忙。我一直挺骄傲,因为成长环境太光明磊落,所以塑造了我后来无惧无畏的性格。

在宠爱里长大的小孩,跟在孤独里长大的小孩是不一样的。

孤独里长大的小孩怕失去,宠爱里长大的小孩却怕孤独。

我不记得自己是什么时候开始和孤独做朋友的。

是每天只睡四个小时,其他时间都分给工作时。

还是朋友相继长大,为了一些利益变得面目丑陋时。

是一个个红包送出去,见证好友的幸福美满时。

还是打电话约人聚会,从最初的无话不说变成后来的无话可说时。

是被好哥们儿的老婆疑心这世上的男女关系,拉我进黑名单时。

还是一个人在外漂泊在空房子里发烧,不想打电话给任何人时。

渐渐地,我觉得一个人吃火锅、一个人唱K、一个人在黑暗里行走,都不那么奇怪。

才突然醒悟,噢,原来能与自己不离不弃的只有影子。

虽然我一直不愿意承认成长之后的残酷,却又不得不败给铿锵的现实。

我不明白为什么每个人都喊着这世界虚伪,却又迫不及待地融入其中。

也不明白为什么每个人都说周围的人冷漠,自己却总先套上一层保护色。

人人都喜欢童真,却又觉得天真容易受骗。

人人都喜欢善良,却又觉得善良易受欺辱。

人人都喜欢热情,却又觉得无缘无故的热情必有企图。

人人都喜欢单纯,却又觉得单纯过头是愚蠢。

懂事之前对这世界充满单纯的好奇和懵懂的快乐。懂事之后,学会的却是保护自己和不快乐。

我常常觉得上帝造人时,在心的部位应该放一块石头,而不是一块玲珑水晶,让人心每一面都折射出不同的光。

我热爱衣锦夜行,又怕黑暗。

直到现在,我每晚睡觉都开着灯。

我记得以前小时候,家里不算拮据却也并不富裕。我每晚睡觉都开着灯,每次都会被爸爸训斥浪费电。那时跟着奶奶睡,她老了,本身易醒,开灯完全睡不着。所以她每次等我先睡着,才会关上灯睡。但奇怪每次她关灯不久,我便会做噩梦醒来。所以反反复复,她后来也差不多习惯了开灯睡。

小时候爸妈忙,我是跟着爷爷奶奶长大的。

种田忙时,爷爷带我下田地,总会先捉个蚂蚱逗我玩。清闲时,他就骑自行车带我去看戏,他喜欢看戏,我则是喜欢戏场周围的零食。

奶奶爱给我弄各种吃的。我有记忆后便不吃肉,甚至闻到肉味会反胃。但所有邻居都说我小时候最爱吃肉,所以不管谁家摆桌,奶奶都会帮我弄碗肉回来,后来突然就吃伤了。

爷爷喜欢抽烟,一根接一根,满屋子都是烟味。不知道是耳濡目染觉得烟味就是爷爷的味道,还是天生爱烟味,我四五岁就偷爸爸的烟学着抽烟了。

爷爷爱看书,阁楼里都是他的书,所以我刚识字就开始翻四大名著甚至是聊斋的文言文版。

奶奶爱干净爱买衣服,不管春夏秋冬,衣服洗得特勤。她买的新衣服,却又喜欢放起来说以后穿,她甚至早早做好了寿衣,有时还跟她那群老姐妹现一下。

后来爷爷奶奶都去得早。

爷爷离去时,因为长期抽烟,本身瘦弱的他更是皮包骨头。

那时他行动不便,所以吃喝拉撒都在自己房间里。他爱体面,爸妈也甚少让我进去。

我记得有次进屋去看他,他桌子上堆满了亲朋好友送来的礼品,那时的礼品不外乎燕麦片和芝麻糊,他知道我爱喝燕麦片,一个劲儿地让我拎出去喝。

他去那晚,仿佛有预兆,叔叔姑姑爸爸他们都守在旁边。

凌晨时我听到一阵震天哭声,我愣愣地从睡梦里醒来,看着发黄的天花板,知道爷爷走了。

我躺在那里,眼泪瞬间掉了下来。

奶奶是随后那年离开的,那年我去外地读书,不在家里。

奶奶是突发心肌梗塞,走得很快。爸爸怕耽误我考试,直到考完才告诉我,那时,奶奶已下葬。

我回家之后,在我和奶奶一起住的房间睡了一晚。没有梦到奶奶。

我想起她以前喜欢找算命先生看八字,那些算命先生都说她一辈子不愁吃喝,很幸福。

她到走时也没有太痛苦,我没有送她,但我知道她穿的,一定是她珍放已久的寿衣。

后来家里很快装修,我一直在外地念书,我已经有了翅膀,学会了飞,很少再回头去看。

也很少再想起爷爷奶奶。

但倦鸟总有归巢时,每年过年,我都会按时回家给他们上坟。

后来在街上看到老人带着小孙子孙女逛街,我也会想起他们。

我常常想起那时他们问我,谁对你最好,长大要先孝敬谁。我都特大声地说爷爷奶奶。

现在我长大了,也赚钱了,他们却都不在了。

年尾上坟时,在他们坟头我坐着在心里跟他们说了会儿话,然后磕了三个头。

我能为他们做的不多,唯一可以做的,大概便是每年磕的这三个头。

每一磕,都是我对他们的想念,和没来得及孝敬他们的遗憾。

窗户外面不知道是哪家小孩堆的雪人。

还给它戴了一条黑色的围巾,远看像动漫千寻里的无脸男。

不管我起床还是晚上睡觉,都会朝窗外望一望。我一点都不觉得它恐怖。我爱陪伴。

就像我的猫狗,爸爸其实不赞同我养猫狗。

金牛座的他觉得又浪费金钱又浪费时间。大天秤,天生浪漫的我却辩驳,猫狗会永远逗你开心,你去找个人,会无时无刻不逗你开心,寸步不离地不离开你?

说完这话的那一刻,我突然发现,我以为我早已习惯了孤独,但其实我还是怕孤独的。

我需要陪伴,而且是不尴尬的陪伴,不必担心自己的任何情绪都袒露在它们面前。

曾经我也有几个这样的闺密,我们就算坐在一起刷微博,互相不交谈,都觉得是惬意的。

但时间无声无息地改变了我们。

那么长时间的谈天说地和亲密无间,到最后也不过变成了陌路相认。

年前我去了一趟日本,因为之前电脑的问题,照片丢失,所以要为绝世风光重新准备一些照片。

以前我们不管去哪里,不管价格低廉或昂贵,都会带礼物回来,甚至有时一起威胁出门那个人,不带礼物就回来受死吧。

但在《情书》的拍摄地小樽,我在八音盒殿堂徘徊了很久,那个旋转木马有几种颜色,都特别漂亮。

要搁以前,我肯定每个颜色来一个,然后我们几个每人拿一个颜色。

拥有相同的东西,是每个有闺密的女孩的一个小爱好。

可我终究只拿了一个。

物是人非事事休,欲语泪先流。

我站在小樽的冰天雪地里,听着八音盒清脆缥缈的声音,忽然特别想掉眼泪。

选择来北海道的初衷,其实也为了来小樽,是还一个愿。

有些人是可以讲出的伤痛,有些人是不愿言说的美梦。

深爱的,不一定是陪伴的。陪伴的,不一定是期盼的。期盼的,不一定是懂得的。懂得的,必定是伤害你的。

昨晚在电影院看电影《前任攻略》,题材并不算新颖,有多少人打着友谊的名义爱着另一个人。

其实爱情里来来去去,无非那两套,得到与得不到。他们一同成长一同欢笑,在他们心底,他们甚至比对方的恋人更重要。但正因为这样,他们害怕在一起,害怕失去爱情的同时,也失去友情与自己。

其实又有什么值得同情呢,两个懦弱的胆小鬼,打着友情的幌子来逃避爱情罢了。

可是看到韩庚通知结婚,王丽坤在漆黑的空房间里喝酒、哭泣、砸东西、痛苦地抓头发时,我却哭得不能自已。

那是多熟悉的场景。爱上一个人必走的路途,失去一个人必走的路途。

我突然想起那一幕。

在东京街头,摄影师说,你看到那部电话没,过去拿起来,拨给你曾深爱过的人。

望着那个绿色电话,你战战兢兢走上前,如中咒般,拿起电话,摁下那个烂熟于心的号码。之所以摁得这么流畅完整,是因为你在内心明白,这个电话拨不出去。

可即便这样,在摁完那个号码之后,你依旧泪如雨下。

因为这么多年,在你的电话上,那个号码你始终没有勇气摁完。

而这次你做到了。

你对着电话长时间地静默流泪,曾以为会有的千言万语却如鲠在喉。

一直以为,之所以无法忘记那段伤痛,皆因时间不够长。

但后来你会发现,比无法释怀更可怕的是,时间一长,连最痛的痛都变成了最绵深的想念。

你不得不承认,你心里惦记着的,始终是第一个在你心上留下伤疤的人。

不管度过多少个春花秋月、夏雨冬雪,那个在你心上的人,始终如磐石,无转移。

你途经千山万水,看世间风景,埋首茫茫人海,将对这个世界的各种记忆纳于心中,都是为了把他挤走,剔除。可最后你发现,你的记忆真的会使你忘掉一些事一些人,但唯独他,想忘忘不了,想见无法见,历久弥新日日新。

就算你记忆里的他模糊了面庞,模糊了声音,就算你已经分不清想起他是深爱或是习惯,你却仍旧清晰地记得他给过你的所有感触、所有的欢喜与哀愁。

东京的街头有雪,有风,你穿着短裙哭得肝肠寸断,忘记了美的姿态。

连摄影师都不忍再苛责你,他收起相机,编辑也跑上来给你递纸巾。

你从恍惚里醒来,擦着眼泪,戴上了面无表情的面具。你羞愧于刚刚一时失控,在别人面前上演了一场突如其来的哭泣。可是有什么办法,那段伤疤那个他,都是你最致命的命门。

十年前,你们双双站在风花雪月的校园,紧紧拥抱。

十年后,你们双双坐在他的豪车里,停在曾经的校园门前,不可避免地怀恋了一下十年间的白驹过隙。

回忆里的他,你日日相见。真实的他,却如陌生人。

对着他,你没有任何渴望与言语,甚至连他关怀的动作都生疏避之。你心里明白,你已坦然。可离开他,你久久回首,不愿远走。

其实,你早已不再爱他,你爱的是悲伤幻觉里的自己。

你希望自己有冠冕堂皇的哀愁和哭泣的机会,在每个被生活捉弄的时刻,被命运摆布的瞬间。

你又不是没经历过烟火生活,你也不是没再遇到过知冷暖的爱人。

可你就是想活给一个人看,活得漂漂亮亮,风风光光。你就是想让他知道,你离开他后过得很好。听起来好像可怜又可笑,但只有你自己知道,只有他这个信念存在,你才有前行的力量。那些你对自己所做过的逼迫与强求、鞭策自己努力的行径,才得以从容借口。

你漂泊了十年,风霜刀剑,受过不少。

终于渐渐明白,有些人,相比拥有着的忐忑,不如永久的失去。有些东西,相比完整时的美好,不如缺口的遗憾。

岁月流逝,花海枯萎,你终于渐渐不再为求而不得耿耿于怀了。

你亦知道,就算得全世,也必定有丧失。

而这个道理,最初的最初,是你失去过的他教会你的。

在一本图书策划上,我曾看到一句澄澈静美的宣传台词说,世界上最美好的暗恋结局,是你爱着他时,他也刚好爱你。

这些年,我好像始终不曾入世。性格依旧尖锐,不愿虚与委蛇。

但骨子里,始终是有些改变的。改变的那一部分,大概叫习惯失去和默然承受。

我总觉得自己是一只无法停止奔跑的鹿。

为什么是鹿,大概因为鹿身上好像常年带着轻巧的哀愁,眼里蕴含着纯真与警惕。

就是那丝警惕,让我始终无法安然于世间一隅。

无法安然,是多么痛苦的一件事,始终在行走或奔跑。

阑生离开的那晚对我说,如果能安然,那便不是你。

阑生去了澳洲,那是我幼时认识地图之后,第一个想去的地方,我还没到,阑生却去了。

她去那里念书,生活。她临走前那晚,我和她还有叶子,我们三个躺在她家的大圆床上,聊了通宵。

能聊起的无非都是曾经,能笑谈的无非都是傻事。

从她家出来那晚,我看到空中的月亮又亮又圆,在清冷漆黑的夜空里,格外寂凉。

我把车上的音乐调到那首歌,开始的开始,是我们在唱歌。最后的最后,是我们在走……

年轻时,和好友天各一方,总是特别渴望重聚,一有机会重聚便是秉烛夜谈,彻夜狂欢。

不管交到多少新朋友,都觉得仍然是老友亲。

但终有一天,新朋友渐渐变成老朋友,老朋友渐渐消逝在人海中。

我们不再相聚,甚至不愿相聚。或许有一天在街角偶遇,会兴奋会激动,可是之后又会心酸感慨,时间将我们每个人都变了模样,不再年轻,不再冲动,不再动不动便是惊天动地的梦想。而那些为我们所增添的从容与成熟,其实都是杀害我们本真的。

在逛家里的新华书店时,青春文学区很多小孩坐在地上看书,有个小孩手里拿的是我的书。

我在她身边站了很久,抬头看着她背后宽阔的书架,上面还有几本,我拿起翻了翻,又放了回去。

我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写字的人,无非贩卖回忆罢了。我也从不说自己热爱写字,我觉得那其实是记录,是对酣畅淋漓的青春的回忆。

在收集“绝世风光”里的稿子时,感触与经历如潮水般向我扑来。

小说不过是以百分之五十的生活为蓝本,而专栏,它还原了我最真实的生活轨迹。

那些侵占你生命的人,那些从生活里消失的人。那些念念不忘的事,那些刻骨铭心的痛。那段执迷不悟的青春,那段永不言悔的时光。

每一件,每一段,都足以让你泪流满面。

这个专栏名,那时也因一首歌,信手拈来。现在再去看那段痛不欲生,却已是云淡风轻。

那时每每听到莫文蔚的《北极光》,便是一阵撕心裂肺的难过。

越漂亮,越无常。美景良辰未细赏,我已为你着凉。

多虚妄,亦放肆追赶,你是传说那种绝世的风光。

即使已白发苍苍,抬头没有光,得不到,也不甘去淡忘……

一晃又是几年过去了……

尘世忧绝终有尽,为了风光明媚不皱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