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辑 清华园日记选 论诗

二十一年 十月十一日

最近我想到——实在是直觉地觉到——诗是不可了解的。我以为诗人所表现的是himself,而长之则承认诗是可以了解的,他说诗人所表现的是人类共同的感情。

十月十二日

倘若诗表现共同的感情,诗人是不是还有个性?

十一月十四日

最近我才觉到我的兴趣是倾向象征的唯美的方面的。我在德国作家中喜欢Hölderlin,法国喜欢Verlaine、Baudelaire,英国Blake、Keats以至其他唯美派诗人。不过这些诗人的作品我读得并不是多,我所谓喜欢者大半都是By intuition。然而即便,他们的天才总是能觉得到的。

我主张诗要有形式(与其说是形式,不如说有metre,有rhyme)。以前有一个时期,我曾主张内容重于形式,现在以为是不对的。散文(尤其是抒情的)不要内容吗?中国新诗人只有徐志摩试用metre。不过这在中国文是非常难的。不过无论难不难,中国诗总应当向这方面走。这是我所以对徐志摩有相当崇拜的,无论别人怎样骂他。我觉得诗之所以动人,一大部分是在它的音乐成分。


清华大学校园内的闻一多雕像

本来拿文字来express感情是再笨不过的了。感情是虚无缥缈的,音乐也是虚无缥缈的。感情有natural harmony,音乐也有。所以——最少我以为——音乐表示感情是比文字好的。倘若不用文字,则无所谓诗了,没有办法的办法就是在诗里多加入音乐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