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命论的宿命之争 2

如果在人生哲学里做个细分,那么存在主义应该算是励志类的,鼓励人们积极向上,把握人生的选择;现在更流行的是心灵鸡汤类,教人们谦和恬淡,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或者说“怎么样才能过上我们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生活”。

心灵鸡汤式的哲学在西方传统里也是有的,和励志类一样,也不在主流的哲学传统之内。

古罗马哲学皇帝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就是这样的一本书,书里边以一种无比豁达的语调论证了这个世界里其实并没有恶,我们之所以觉得这个世界里充满肮脏和罪恶,那只是因为我们不曾把宇宙的至理想通:

最后,以一种欢乐的心情等待死亡,把死亡看作不是别的,只是组成一切生物的元素的分解。而如果在一个事物不断变化的过程中元素本身并没有受到损害,为什么一个人竟忧虑所有这些元素的变化和分解呢?因为死是合乎本性的,而合乎本性的东西都不是恶。(〔古罗马〕马可·奥勒留著,何怀宏译:《沉思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第17页)

当洗澡时你看到这样的东西——油腻、汗垢、肮脏、污秽的水,所有的东西都发出令人作呕的气味——生命的每一部分和一切事物都是如此。(《沉思录》,第7页)

痛苦或者对身体是一个恶(那就让身体表示它的想法吧),或者对灵魂是一个恶;但是,灵魂坚持它自己的安宁和平静,不把痛苦想作一种恶,这是在它自己的力量范围之内。因为每一判断、活动、欲望和厌恶都是发生在内心,而任何恶都不能上升得如此高。(《沉思录》,第98页)

如果你因为什么外在的事物而感到痛苦,打扰你的不是这一事物,而是你自己对它的判断。而现在清除这一判断是在你的力量范围之内。

一般来说,恶全然不损害到宇宙,特别是,一个人的恶并不损害到另一个人。它仅仅损害这样的人——只要他愿意,就可以拥有摆脱恶的力量的人。(《沉思录》,第105—106页)

损失只不过是变化。而宇宙的本性欢喜变化,通过服从于它,所有事物现在都进行得很好,自古以来一直是以类似的方式进行,在无尽的未来也将是如此进行。(《沉思录》,第118页)

或者是所有东西都来自一个理智的本原,在一个身体中结为一体,那么部分就不应不满于为了整体的利益所做的事情;或者只有原子存在,除了原子的混合与分解别无他物。(《沉思录》,第119页)

这种道德说教是自有一套哲学背景的。在哲学史上,马可·奥勒留是晚期斯多亚学派的三大代表人物之一,叶秀山、王树人主编的《西方哲学史(第二卷)》(姚介厚著)说这一派的新特点有:“将斯多亚学派哲学高度伦理化,很少理论思辨的研究,注重道德实践性,对逻辑学几乎不做研究,涉及少许自然哲学也是为伦理目的做旁饰,而伦理的研究主要是为帝制的稳固统治提供法制的伦理根据和建树伦理道德秩序,是奉献给君主的道德统治术和罗马帝国式的世界主义政治伦理。”(姚介厚著,叶秀山、王树人主编:《西方哲学史(第二卷)》,凤凰出版社、江苏人民出版社,2005年,第987页)

具体说到马可·奥勒留的《沉思录》,“这部著作表明,马可·奥勒留和先前的罗马斯多亚学派一样,不论及逻辑学,重在论述神主宰自然、社会与人生,发挥爱比克泰德的道德论说,力图继续用斯多亚学派的天命观、神道论和伦理、政治观,维系罗马帝国这个庞大的‘世界共同体’……他哀叹人生无常,万物流转,天道轮回,在变幻莫测的苦难中,人只能听从命运的安排,唯求内心宁静,他的伦理学中有悲观主义宿命论的基调。马可·奥勒留的斯多亚主义已散发出悲凉气息,表明它已无力发展自身以疗救江河日下的罗马帝国。他的学说标志着罗马斯多亚主义走向终结。”(《西方哲学史(第二卷)》,第1002—1003页)

《西方哲学史》的评价也许并不对中国老百姓的口味,专家们嫌《沉思录》太不哲学了,老百姓却很可能觉得这才是我们最需要的“人生哲学”。奥勒留皇帝倒不是凭空地发些道德议论,而是在一个哲学的大框架下小心地推论出那些道德伦理的。比起中国的传统哲学,这已经算是很哲学、很逻辑了。

奥勒留相信神创造了宇宙,并且在一开始就为宇宙当中的万事万物打造好了严格的因果链条,换句话说,就是规定了所有人和所有物的宿命。一旦你想通了所有的悲欢离合不仅是宿命的安排,更是神的意旨,你就有十足的理由心平气和、气定神闲了。

但这好像还不够。你会很不服气地质问:“为什么神安排的命运里边会有那么多的肮脏和罪恶呢?”奥勒留皇帝会苦口婆心地告诉你,你之所以有这种感觉,只是因为你的眼界太褊狭了,只要你学会用“整体”的眼光看问题,从大局着眼,就会发现那所谓的肮脏和罪恶都只不过是至善的不可或缺的小小环节。让我用音乐来举例好了,如果你听到一个声音觉得刺耳,那只是因为你单单去听这一个音符,只要你把完整的乐曲倾听下来,就会知道那个音符是一段美妙旋律当中必不可少的一分子,是一个悠扬和声中的第一个声音。那些肮脏和罪恶其实并不是真的存在,只是你褊狭内心所形成的荒谬的主观感受罢了。

想通了这些道理,你就可以坦然面对一切逆境,不要怕别人会伤害到你,因为“一个人的恶并不损害到另一个人”。简单讲,心态决定一切。

可以令你更加感到欣慰的是,坏人不但伤害不到你,还会伤害到他自己,因为“那作恶者也是对自己行恶。那做不义之事的人也是对自己行不义,因为他使自己变坏”。(〔古罗马〕马可·奥勒留著,何怀宏译:《沉思录》,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2年,第111页)

这种观点即便在心灵鸡汤里都称得上是一剂猛药,但这不是西方独有的怪论,中国的古代先哲也这么讲过。《左传》开篇有一个“郑伯克段于鄢”的故事,讲郑庄公处心积虑地诱使自己的弟弟犯罪,然后名正言顺地把他除掉。记得初中语文课本选过这篇文章,这该算是家喻户晓的故事了吧。宋代大学者吕祖谦在《东莱博议》中评论郑庄公,简直和奥勒留皇帝不谋而合,我曾在其他著作中写道:

从文字技巧来看,吕祖谦这篇范文确实称得上范文。先从比喻入手,说明郑庄公如同钓者,叔段好比鱼儿,这世上没有人会因为鱼儿被钓上了钩而责怪鱼儿的不是。叔段原本并不坏,只是脑瓜笨,这才一步步上了庄公的当。然后词锋一转,加以道德评论,说叔段之恶与日俱增,而庄公之恶也随之与日俱增,人们都认为庄公只是杀了一个弟弟,作者却认为庄公动一下杀弟的念头就算杀弟一次,动了千万次念头自然要算是杀掉了千万个弟弟,罪过实在太大。

接下来再论郑庄公的用心,阴险至极,骗过了举国之人,处心积虑要除掉叔段。但这还不算完,作者又举《左传》后文的两处例子,以证郑庄公的欺世之心。最后一段峰回路转,说郑庄公虽然是加害人,自己却也是个受害者。这实在是一个怪论,自然会引起读者的好奇,于是作者解释道:要想骗住别人,先得骗住自己的心,庄公得意于自己骗过的人很多很多,却没想到自己的心也同样被骗过很多很多。受了别人的欺骗,其害处无非只是身害;去骗别人,自己却会落下心害。哀莫大于心死,心害甚于身害,欺人者本要欺骗别人,却也害了自己,好比钓者吞了自己投下的钓饵,好比猎人掉进了自己挖下的陷阱,天下只有最笨的人才会做这种事。所以说,郑庄公既是天下最阴险的人,也是天下最笨的人。

这番逻辑看似离奇,却是吕祖谦偏于象山心学的哲学观点的反映,所谓“人心皆有至理”,对“心”的伤害才是对人最大的伤害,这是对朱熹之“理”与陆九渊之“心”的巧妙弥合。(熊逸著:《春秋大义2:隐公元年》,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470页)

当我们遭受不公的时候,想想这样的道理,也许的确能让心里好过一点。尤其再想到其实一切都是宿命,那还有什么值得操心和忧心的呢?

古今中外相信宿命论的人绝对不在少数,宿命论看上去也确实是最能令人心情宁静的一种说辞。我们可以在大哲学家的行列里找到一个伟大的榜样:斯宾诺莎,他真诚地论证出了宿命论的观点,并且最难得的是,他自己终生奉行这套哲学,既没有一点虚伪,也不曾有过任何动摇。

以下我来摘引一段斯宾诺莎的主要观点和罗素的反驳,不知道人们更愿意站在哪一边呢。

斯宾诺莎认为,你如果把你的灾难照它的实质来看,作为那上起自时间的开端、下止于时间尽头的因缘环链的一部分来看,就知道这灾难不过是对你的灾难,并非对宇宙的灾难,对宇宙来讲,仅是加强最后和声的暂时不谐音而已。这说法我不能接受;我以为个别事件是什么就是什么,不因为纳入整体而变得不同。各个残酷行为永远是宇宙的一部分;后来发生的任何事绝不能使这行为变恶为善,也不能把“完善性”赋予包含着它的那个整体。

话虽如此,假若你合该不得不忍受比人的通常命运坏(或在你看来坏)的什么事,斯宾诺莎讲的想整体,或总之去想比你个人的悲痛更远大的事情,这样一条做人原则仍旧是有用的原则。甚至也有些时候,我们细想人类的生活连同其中含有的全部祸害和苦难,不过是宇宙生活里的沧海一粟,让人感到安慰。这种思想可能还不足构成宗教信仰,但是在这痛苦的世界上,倒是促使人神志清醒的一个助力,是救治完全绝望下的麻木不仁的解毒剂。(〔英〕罗素著,马元德译:《西方哲学史(下卷)》,商务印书馆,1982年,第105—106页)

但是你所爱的人们遭的不幸又当如何对待呢?试想一下欧洲或中国的居民在现时期往往会遇到的一些事。假定你是犹太人,你的家族被屠杀了。假定你是个反纳粹的地下工作者,因为抓不着你,你的妻子被枪毙了。假定你的丈夫为了某种纯属虚构的罪,被解送到北极地方强迫劳动,在残酷虐待和饥饿下死掉了。假定你的女儿被敌兵强奸过后又弄死了。在这种情况下,你也应该保持哲学的平静吗?(《西方哲学史(下卷)》,第103页)

今天的励志读物完全会站在斯宾诺莎一边,即便宿命论这个提法已经不合时宜了。罗素的话虽然在理,但那是生命中不能承受之真实,还是视而不见的好。

不过我们还有一个问题要问:一个信奉了宿命论的人,真的就能过上他的“心灵所需要的那种快乐的生活”吗?斯宾诺莎看来是过上了,他的一生除了因为坚持信念而不屈于威逼利诱之外,完全是一个与世无争的人,默默地忍受被同胞放逐的生活,以磨镜片为生,拒绝一切荣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用罗素的话说:“斯宾诺莎的为人极彻底地实践这句箴言。他在生活的最末一天,完全保持镇静,不像《斐多篇》里写的苏格拉底那样情绪激昂,却如同在任何旁的日子,照常叙谈他的对谈者感兴趣的问题。斯宾诺莎和其他一些哲学家不同,他不仅相信自己的学说,也实践他的学说;我没听说他有哪一次,尽管遇上非常惹人生气的事,曾陷入自己的伦理观所谴责的那种激愤和恼怒里。在与人争论当中,他谦和明理,绝不进行非难,但是竭尽全力来说服对方。”

现在我们先不考虑宿命论究竟是对是错,只从功效的角度着眼。如果宿命论真能如此有效地抚慰人心,直接拿来为我所用也就是了,管他真假对错呢!其实在进入理性时代之后,一些宗教人士也对自己信仰的真伪有些怀疑了,但他们还是热忱不改地四处传教,因为他们相信信仰毕竟还是有补于世的。

那么,宿命论者应该采取同样的策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