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陋的镜子

。”)是的,这名热血的淡水男子没要找架打没要时时伺机攻击世界,他只是想喂猫而已;他也无意要比谁更强更大,他只是想听从并保卫自己柔软的、初衷的心而已。我还听说,他的正职是在地的一名美术老师。他和流浪猫的最初相遇,是否来自于某一次的风景写生?是否因为他不意看到了远远一只打盹的猫进入到他想画的空阔淡水海天里来,觉得那样的画面更好?

没办法,你想当个好人,就先得是个英雄不可。

《大眠》是钱德勒的第一个马洛长篇,出版于一九三九年世界大战的日子。The Big Sleep,死亡以一种更亘古、更舒适也更一了百了如暮色降临的样态被说出来、被理解。一八八八年六月二十三日生的钱德勒当时已五十一岁了,正正好是此时此刻我的年纪,换句话说,蛮老了,尤其作为才出版第一本书的写作者而言,也因此,被设定为三十三岁的私家侦探马洛,我们看,钱德勒此刻写他已非常有把握了。我们隐隐察觉到马洛有一种质地真实的世故,仿佛他知道的远比他所说的和所想的要多;他的无惧不是因为对即将到来的危险全然无知,毋宁更像是充分预见并且知道最糟糕的结果大致会是如何,有某种不求奢望的镇定和安详。五十一岁的书写者钱德勒安抚着、指引着三十三岁的菲利普·马洛,马洛的眼前凶险,对钱德勒而言是记忆。

然而钱德勒的书写不真正从《大眠》开始,甚至不从马洛这个人开始。事情要再往前推六年,一九三三年当时才由石油公司离职、游手找寻下一个生命落点的钱德勒,被某一本推理小说弄出一肚子无名火又无从发泄(我们每个人几乎都有类似的阅读经验),他想大声告诉所有人杀人不是这么回事,真实的世界不是这么回事,就因为这一口气,他熬夜在旅馆写下了他生平的第一篇小说,可能就是稍后发表于彼时廉价杂志《黑面具》的短篇《勒索者不开枪》。

我们要说的正是这“前大眠”的跌跌撞撞有趣六年,有点像乱枪打鸟的六年,体例上都是短篇小说,主人翁有时是马洛(《检方证人》,1934;《金鱼》,1936;《红风》,1938),但更多时候不是马洛,我们从日后收辑成The Simple Art of Murder的短篇小说集可看到,钱德勒尝试让他或更年轻、或更有钱、或更欢快、或各种可能身份甚至根本没私家侦探。比方一九三九年正倒数计时时刻的《恼人的珍珠》,主人翁便是一名大学时打美式足球绊锋、不愁吃不愁穿穷极无聊的公子哥儿,只因为女友两句甜言蜜语昏了头而去调查一宗家庭失窃案,幻觉自己是中世纪骑士要仗义替老太太(女友的雇主)找回那一串往日情怀旧爱回忆的珍珠项链,除了当场挨两记重拳应声倒地那一段,这是距离马洛最遥远的马洛小说,惟我们一路含笑(阅读钱德勒小说不大可能出现的表情)看下去,最终发现他又回来了,故事的最终处置仍是马洛式的,正义不只是破案缉凶把坏人痛打一顿而已,正义必须更温暖也更温柔;正义必须更准确更向着人心回答;正义不是倨傲的、排他的、吞噬性的怪物,它在适当时候适当角落适当的程度必须懂得向其他不下于它的价值弯腰低头,奇怪是往往它在委屈自损时才更像正义;正义,最原初是想要世界更好而不是更恶劣更残忍,不是这样子吗?而且我们也发现在缉凶侦探和罪犯之间仍有空间可容纳干净的友谊,生长出在哪里都不易生存的人的真诚,这直接让我们看到了日后(1953)的马洛经典名著《漫长的告别》,不是那种讨人厌的雄性共谋,而是博尔赫斯所说人最精致情感之一的友谊。因此,你当然可以把这段日子没马洛的小说全看成是马洛小说,马洛仍在尝试、仍未安定、仍在织了拆拆了织找寻他最适当模样的马洛小说。

“十月中旬,上午大约十一点钟,没有阳光,山麓的小丘望似雨幕重重。我身着一套粉蓝色西装,暗蓝色衬衫,打领带,胸袋上插着装饰手帕,穿黑皮鞋,和带有暗蓝色绣花图案的黑毛袜。我整整齐齐,干干净净,刮过胡髭,脑袋清醒,有没有人留意这一切我并不在乎。我具备一个体面的私家侦探该有的所有条件。我正要去采访四百万大洋。”这是六年后马洛在《大眠》一案登场的死样子,当然是自嘲的。稍后我们会知道更多,有些出自于他人的话语,比方说他的眼睛是褐色的,但更多时候,是我们(包括钱德勒自己)通过一次又一次的案件直接而且具体的发现他、形成他、确认他,这是个缓慢、耐心但确确实实(确实的东西通常需要时间)的生长过程,为时二十五年(前大眠六年加后大眠十九年),我以前写过一篇菲利普·马洛的短文,把这二十五年四分之一世纪称之为“在乱世中打造一个高贵的人”。

在一个已没有英雄,但不沮丧仍四下散落着英雄和其他美好东西碎片的该死年代。

我把自己昔日那篇马洛烂文章找回来重读,果然不值一提,惟一仍闪闪发亮的,是文章里我所引述的费里尼话语。费里尼,这位有着最华美想像力、米兰·昆德拉以为电影作为一种艺术形式到他为止的了不起导演,被问到他喜欢什么时,他果然也以碎片的样式回答:“……九月……奶油杏仁冰淇淋……脚踏车上的漂亮臀部……火车和火车上的便当……空无一人的教堂……以及雷蒙·钱德勒。”

乱世?现在也许应该改成“末世”要好些准确些也现实一些。我们对所谓的乱世有很多种描述方式,依据自己的伤害、自己的希望破灭、自己最在意之人之物的遗落、以及自己不甘心放手的应然世界图像云云。但乱世通常得有比较具体有对象的坏事发生,比方战争、瘟疫、乃至于疯狂残酷败德的统治者,因此这并非我们对人类历史最绝望的判定用词,事实上它更接近某种我们自身生不逢时的荒谬描述,它仍被意识为暂时的、失序的、终会下完雨过去的,麻烦只在于我们究竟撑不撑得到?有多少珍爱的人和物会从此坏去不复返?以及,由于时间的量度不同,所谓历史的偶然、历史的弹指、历史的短暂现象究竟会不会比我们仅有的一生还长?在乱世中,往往人最深澈的痛苦并非死亡,而是你得把自己当个洋葱般不断剥落、不断作出你不愿意到以为不可能的抉择,孟子当年便指出这个,但他很奇怪用鱼和熊掌这两个奢美不急的好东西,来替代“生”(生命)和“义”(价值信念)这两端激烈终极性的抉择,是善用譬喻一辈子的孟先生最失手的一次。事实上,你的抉择会一再发生在两样你以为生命不可或缺、少任一样都可以到生不如死地步的东西,而不只像孟子所说那么干净、那样一次性断裂在生命和价值信念之间而已,这样只须一次也只能一次的二选一相对来说还是容易的,可以带着豪情带着光朗之心如孟子自己大声讲出的“舍生而取义也”;更多时候,人纠结缠绕在价值和价值之间、生命和生命之间(我的命、你的命、无辜他者的命……),同质而且等值,你既无法靠理性来加减乘除运算,也无法靠美学偏好来抉择(我本来就喜欢义超过生命),更要命的是,你于是不管作出什么选择都没有荣光的冠冕,都感觉自己是卑鄙的,都如昆德拉所说察觉自己的歪斜变形、察觉出“我”正一步一步向着不再是“我”的边界而去。像当年纳粹的大灭绝营,要你每一个犹太人社群自己定期交出五十条命来,你选谁?怎么选?就算你慷慨舍了生取了义也只占一个名额而已,还有四十九个不是吗?而且你要不要为下星期下个月可能又来的五十人名单作预备?

当我们把如斯乱世的知觉移往一个没战争、没瘟疫饥馑的晴朗光亮日子,当我们确实的察觉出,这不是特例,而是普通的;不是暂时的,而是一直如此的;不是偶然的,而是世间的某种真相乃至于本质,如同菲利普·马洛在不下雨的加州所思所言,或者也像我们在此时此地衣食无虞的台北市不时袭来的念头(你会虔敬的希望这只是自己心思寥落时刻的幻觉幻听),乱世就成了末世了,一个其实更冰冷更绝望的历史判定之词。它或许不再有明白立即的致命性,不逼迫你作出“要钱还是要命”的当下抉择,你的确可以如小说家冯内古特开玩笑的如此回答用枪抵着你的历史翦径抢匪:“哦,这是个极深刻的问题,我得花点时间仔细思考才能作出回答。”但时间的缓和延迟另一面是,它不再有尽头或者至少我们看不到也不敢相信它一定有尽头,没尽头的纯等待不再是忍耐,只能是忍受,这两者的不同是,前者你还能把自己要保卫的东西化为种子的形式收藏起来,后者则让这样的行为变得毫无意义,因此对人心更具腐蚀性。

以下的话说起来吊诡而且像绕口令,但可能是真的——一个不幸的乱世,是英雄迭起、事后总会有几个大名字、几座铜像留下来的年代,但其实人在其间不见得需要特殊的英勇,尤其无须主动的英勇,你可以像个英雄选择情热的对抗,也可以不像个英雄选择睿智的逃走(比齐鲁的孔孟更处于杀戮乱世之地的老庄便劝我们这样);换句话说,你可以跟它拼力气,也可以跟它赌时间。你不必刻意的找寻行动,是因为通常历史自己会找上你,会逼迫你行动乃至于逼迫你成为英雄,人类历史上数不清有多少理应只是流氓、只是骗子、只是神经病、只是庸碌乏味之辈的人因此莫名其妙都成了英雄,像中国汉代班家最不长进也最坏的一个班超便是如此,遑论希腊的丧心病狂阿喀琉斯。然而,在一个看似无风无雨的冰冷末世里,没有英雄这一职位,却严苛的要求你非主动是个英雄不可,一方面时间只流走不改道,在这么一个不会雨季结束、洪水退走、挨过去就是你的无尽头世界,你非放进一些特殊的、不一样的、让人精神为之一振想像力可以复活的东西不可,至少得试着让直线的时间扭曲弯折,有机会转变成为人的盟友,如此,希望这一个美丽的词才得以恢复它原来的意思;另一方面,你自己一定也需要这样的道德体操,价值信念只收存在内心里一样会发霉变质萎顿,你还是得说出它来,大声为它辩护,甚至实践,你必须有更长时间的打算不可。

所以博尔赫斯愈到晚年愈强调书写中的英勇特质,即使只是一个状似安静不惊扰世界的书写,的确都包含着一个“寻求隐藏真实的历险过程”,但凡你要好好说出足够分量诚实,或是足够分量深刻美好的话,每一个够格的书写者都心头雪亮自我斟酌过,你无法避免对眼前的世界有所冒犯,如萨义德长挂口中的,你得对抗流俗,对抗习焉不察的时尚和成见,对抗人们的漫不经心,对抗人们遍在的懒怠和假充世故的胡言乱语,对抗建构在这些上头的所有利益,以及对抗人们的失忆云云。博尔赫斯晚年,因为家族基因的缘故日落般两眼俱盲,且早已不理会阿根廷几乎一无宁日的现实(博尔赫斯总是淡淡一句“我那最不幸的国家”),甚至不读当代的作品,只以他惊人的记忆力和人类历史上那些最伟大的书相处。他一直是个最谦逊的人,总是老绅士般温和的、带着商量的说话,但稍稍读懂他作品的人都至少看得出来,他的确是个最英勇的思维者,他的书写总开向全无人迹之地而且绝不停留,跟整个眼前的世界背向踽踽而行,他状似天真的话语其实是他寸步不让坚持的一种极其柔美精纯形式,摊开他一生八十年的经历,你以为这样的人会天真未凿吗?萨瓦托称他“作家的作家”是至高的赞语也是准确的不祥之言,意谓着一般人并不容易知道他的价值,博尔赫斯也果然为期十年二十年的被人遗忘,他今天我个人以为仍远远不够的普世声名,系来自那些为数不多的人英勇不懈的反复讲出由衷之言,但根本上还是个奇迹。

是的,在我们价值信念的万神殿中,英勇很特别的有两个角色——它既是被守护的珍贵之物,也同时是个守护的卫士,负责保护其他诸神、保护其他所有的好东西。

在末世中打造一个高贵的人,我以为最深澈的困难还不是这些,不是怕冒犯世界的种种凶险,不是怕被当神经病被遗忘,而是这个世界真值得你这样吗?眼前这些人真值得你这样吗?一个被爱的生命体可以歪斜到什么程度而依然是一个被爱的生命体?一张可亲的脸在疾病里、在疯狂里、在仇恨里、在死亡里渐行渐远,这张脸依然可辨吗?——此时此刻,我心中闪着一张一张真实的脸、一个一个我认得的、知道的、认真相待过真心期待过的人,我想,昆德拉说这话时也是这样。

文学书写处理具体的、单一的人,而不处理集体的、概念的人,最简单的技艺性理由是,集体的、概念的人只是统计数字(斯大林难得的睿智之言,可能是他的专业经验),甚至只是幻觉(博尔赫斯),它鬼影子般黏附不了任何真实的东西;稍稍深沉的言志理由是,集体的、概念的人只能是公约数,而且还是受制于集体现象再损折、再往下、更体现放大人们一切坏毛病的恶质公约数,它只让书写者灰心沮丧。书写者要保持对人的信心和希望,只能把自己的目光聚焦在某些个人,某些还值得一看值得探究的个人,不论他是否特例,不论他是否偶然,有这么一点点《圣经》耶和华的味道,只要这个城里还能找出五名十名义人,我就应允不用天火击毁它。

然而,如果这些仅有的、具体的人仍禁不起注视怎么办?他们总是一个两个三个就在你眼前变形、毁坏、消融,不再可亲不再值得被爱,宿命一样——这多年来,我近取乎身的从朱天心的小说书写找到慰藉脱困的方法。我一直注意到朱天心的小说人物有一种“类化”的倾向,不是那个人,而是在某种处境下的某种人,会在人物逼近具体成形的前一步忽然刹住车,转头逆向行驶回归到普遍层面来,但这不是公约数的概念化,而是她所相信人合理的、应得的摸样。黄锦树曾称之为“一篇小说写完一种类型的惊人企图”,但我逐渐发现原来她先我一步是不得已的,朱天心比我更意识到时间的无坚不摧力量和人的相对脆弱不堪,你只能让人保持在他“应然”的样子才能抵住时间,让他不在疾病里、在疯狂里、在仇恨里、在死亡里渐行渐远——

在末世中,保持思索一个又一个人理应如此的可亲样貌。

这里,抄一段弗吉尼亚·伍尔芙讲诗人雪莱的话:“但同时又如佩克教授强调的那样,雪莱虽然不爱这个哈丽特或那个玛丽,但却爱着人类,这一点千真万确。和大自然神圣的美一样,人类的悲惨境遇总是在他心头热烈且持久的燃烧。他比任何人都更热爱行云、大山和河流,但在山脚他总能看见一间坍塌的村舍;罪犯正戴着镣铐,在圣彼得广场的人行道上锄草;可爱的泰晤士河畔,一位老妇人正因患疟疾而颤抖。这时他就会将自己的写作扔到一旁,遣开他的梦想,步履艰难的去给穷人送汤喂药。随着时间的流逝,形形色色、稀奇古怪的领养老金者和门客必然聚集到他的周遭。被遗弃的妇女、别人家的小孩他要管……最不食人间烟火的诗人竟也是最实际的人。”

今天,我们得进一步把话倒过来说才更符合如今的真相——只有最世故、最实际的人,可能才得以保住那一点质地精纯的天真之情,正如列维·斯特劳斯讲他自己,说也许真正彻底到不留侥幸余地的悲观主义,你才能由此孕生出温和的乐观精神;也一如我们在马洛身上看到的,也许只有彻彻底底相信人类世界不再能生产英雄,我们才可能对人的英勇有着脚踏实地的理解、祈求,以及,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