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学与家人

近几年,也许是未来茫茫如风,人想回头抓住一些较为明确的东西,当然,也可能是我们真的抵达退休没事的年纪了,一种衰老的征象。总之,我念过的高中和大学疯着开同学会,规模宏大,打来家里的电话数超过一百通,复式动员时间非常夸张的长达一整年,他们要聚会的不是我们那一个班那一个系,而是奉学校之名那一学年的所有人,很像《迷宫中的将军》书中那一段——你错觉这又是一次革命,但其实只是一场斗鸡而已。

我自己,对革命一向兴致不大,大学那几年花在学校的时间也不多,没认得太多人,学校的名字也许响亮如昔日,但对我个人殊少意义(我忽然想起当时在学校里高悬的励志标语:“今日我以××为荣,明日××以我为荣。”显然这两件事都从未发生,也不会发生)。如果有好奇,我会考虑去一趟的是更早宜兰市力行小学六年孝班的同学会,差之毫厘失之千里,这是最简明的几何道理,角度关系,愈接近生命原点的同学,其发散面愈大,我大致知道我的高中大学同学如今的样态,但我难以想像我的小学同学(容貌?工作?人在哪里?困扰什么?),包括我们那位才刚专科毕业、年轻大男孩之心未泯、一部分拿我们当平辈对待的级任导师,都七十岁了吧。

岁月忽其不淹兮,仔细想,还不止是机械性的几何角度问题对吧——高中和大学是考进去的,通过社会性的遴选把人聚集在一起,如此社会分类的渗入,意味着某种特殊的期待,也就挟带着某种特殊的限定;而彼时的小学则接近某种自然状态,惟一的依据是我们都住在沿宜兰河这一小截土地上(“北桥里,长堤青,桃李满园生,力行力行,前途永光明。”其中满园桃李这句完全是隐喻不是真的,学校里只有两小排槟榔树和一堆可以吸食蜜汁充当零食的扶桑花而已),而当时这些人之所以居住在这里,最原初的社会理由早已湮没(逃难?逃荒?杀人越货?心怀远志?……),毋宁已成为命运鬼使神差的结果而不是人的选择,也不像城市化之后的不同住宅区有着不同的社经地位暗示,才智愚庸高矮肥瘦齐聚一堂。

我家五个小孩全念这间小学,但境遇不一,随当时某个老师的心血来潮而定。其中我二哥最夸张,小学六年编过六次班,每年重来,因此全年级每一个人都当过同学;我最风雨不动,整整六年就这五十个人晨昏到底(除了搬家转学进来几个出去几个),最接近家庭,什么事都在这固定的基础上这封闭的范围里发生——因此,小学毕业典礼上大家动辄泣不成声或强忍泪水(现在的小学毕业生还哭吗?),不管这六年是品学兼优还是天天挨揍,其实在荒谬之下有其迫切理由,有确确实实的悲伤和恐惧。荒谬的是,初中和小学的学区大体上重叠,还不是同一批人同方向同时间的上学路径哪里都碰到;但世界果如预期的整个变了,总的来说比较像是离开原来的家庭,重新进入到另一个陌生的新家庭,一切都得重新摸索重新适应。大家有了不同的身份(从六年孝班到一年爱班)不同的教室以及一时难以也无暇跟外人言说的新生活细节的磨擦,以至于昔日老同学话变得少了也不便相互打扰;女同学尤其整块消失,咫尺天涯的被隔离开来,在学校另一侧另一幢楼(比较新比较漂亮干净那一幢)另一个神秘的世界里,这是其中最富社会化暗示和催促的一环,告诉你不仅生活方式是全新的,而且性别差异不再只是你们打球她们跳房子、规定你们穿卡其裤她们穿黑长裙而已。彼时对性别较神经质的社会气氛和教育体制,等于是抢先一步在真的青春期找到你之前、在人察觉到自己的身体和意识变化之前,先要你吃下分别善恶之树的果子,好让人提前心生羞惭彼此走避,童年在十二岁集体结束。多年之后,我在比方说狄更斯那样大叙事、以一整个完整人生为基本单位的小说里,以及稍微在那些得追溯童年不幸、好把杀人凌虐和小时候被打屁股等号联系起来的典型犯罪小说里,读到那种孤儿院小孩各奔东西,被不同家庭领养此去吉凶未卜,我平淡无奇的生命经历,惟一能够借用以理解的情感基础,便是小学毕业这一次。

大学和小学哪个比较容易交到或找到朋友呢?理论上好像大学的几率高一些,毕竟,大学通过了层层筛选而且其中还有着你自身的设定(文学或者法律云云),大致上是你往后愿意展开并存活其间的那一种特定世界,不像小学几乎是纯粹的生命偶然。但事实好像未必如是,像我自己(而且我有把握不只我),惟一留下的朋友是小学同学,或正确的说,小学附设幼儿园蝴蝶班开始、从五岁到今天的老同学,大学和初中一个不剩,高中最奇怪也最可惜,高中三年,我认识过最多我曾经喜欢、佩服、相信就是生命重大伙伴的同学,但就如同我喜欢的苏格兰老民歌《丹尼男孩》里那转折的两句The summner's gone, and all the roses falling,是啊,长夏逝去玫瑰凋零,很多挺美丽的东西并没能好好活过某一个夏天,这些昔日少年我大致还晓得他们落脚人生何处,有成为黑心但成功的烂律师,有移民加拿大,有空中飞人般任职跨国企业(每回空难事件我会不由自主找他们的名字),有安静当个医学权威,有疯掉了,最多是躲进近在咫尺的各个大学里鸡犬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生命真的复杂得很,难能逆料,但放个几年再看并非全然不可理解——如果我们是苏格兰人,我们的高中同学会一定会从唱《丹尼男孩》开始,但这首风笛吹起的歌更多是用在丧礼上头。

绝对不是所有的同学都会自动转化成朋友,事实上比例低得很。我们大致会说,朋友是“自找”的,里头有我们一己的意志、辨别和行动,而同学是命运使然,是某个奇特但毫不负责的力量安排的。因此,同学是已完成的,是某种不能也不必取消的身份,白纸黑字登录在某个我们管不到的档案里;而朋友会隐没会除名会得而复失,这个得与失往往一路呼应着我们既不断被动响应又不断主动抉择的人生,乃至于被引用为我们察知、省视、丈量并阶段结算自己大河一样流动不居生命的某个航标。和同学不同,朋友是我们对某个相识之人的“命名”,用以宣告并且确认某种特殊的关系,所谓朋友的得失也就不是此人的人身存在与消灭,而是这个关系的变化存废,赵孟贵之赵孟贱之,我们能赋予它,也就可以回收它,其最核心处其实是自省、自我收拾整理,像照镜子一般。这个镜子别人也看得见,所以古人讲看一个人的交友,可以窥见他的心性人格,这是真的。

因此,一如博尔赫斯指出的,朋友或者友谊,一直是诗的最重要主题之一,或说某个隐喻某个替代物,让我们和世界的关系变化具体可威而且戏剧化;也反复使用于日后的小说书写,把变化得失转换为可叙述可让他者也参与的故事。屠格涅夫的《罗亭》(原来)最后戏剧性的一幕便是这样两名得而复失、失而复得的老友再相遇,同时,我们也不由自主感觉到彼时大俄罗斯某些事结束了,某些事又像日出般要发生了。当时是深夜,大雪纷飞,逆旅没其他人的驿站,时间短得像做梦,人随时会醒,“我们都听天由命——”

青春这两个字,最原先也是具体的,不是直指我们幽黯的腺体变化和第二性征出现。青字是颜色,是那种植物刚刚出芽清新、干净、透光近乎透明的绿色,可能还一并包括背景清澄的蓝天(生物学者告诉我们,较早的人生理上分不清绿色蓝色,把它们看成是同一颜色的连续,是以青色是蓝也是绿),春字当然就是四季之始的那个春天。因此,青春,青色如洗的春天,最早就是我们对刚到来春天的描绘,画面开阔舒缓,后来才被借用不还。

依我个人,包括直接经验和旁观,朋友其实极少失而复得,有点像刻舟求剑这个老成语,剑掉落水中,船持续前行,那个愚昧的人回不去也记不住掉剑当时的船身位置,复原不了那一刻比方说时辰、日影的斜度、岸上的建物地标乃至于远处青山的准确样子。我不是说朋友之间欠缺宽容,事实上我完全相信也愿意宣誓作证博尔赫斯所说友谊是最柔软最吸纳的,误会摆一阵子会感觉很神经,仇恨放里面也不难分解遗忘,但我们就是拉不住大河中持续前行的船。我以为得而复失的朋友通常只是静静的远逝,或者说静静的还原,还原成什么?就像你久久接到一通电话,妻子好奇谁打来,你可能只淡淡的说是个老同学。是的,多年之前你从全班四五十人众里发现他找出他来,如今你好好归还回去;如果他的原始来历不是学校,你可能会含混的说是个老朋友。中文缺乏昨是今非的简捷时态,但说是已结束、已取消的朋友又太夸张了,显然也非事实,他并没有消灭,就如同你的记忆只是不复并未消灭一般。孔子当年安置他那位在自己母亲丧礼大唱流行歌的烂人朋友息壤大致就是这样。

那个下大雪的俄罗斯夜晚,列日涅夫把他和罗亭的这场恩怨得失放回历史以及命运,我们不过都是时间暴风里头飘零的人被捉弄的人。他告诉罗亭,他的农庄是个随时可以回去的地方,一个人可做主不随世事流转的定点地方,只要罗亭感觉累了、想休息了。这是个提前的老年邀请(“愿上天垂怜所有无家可归的人”),但可想而知这就是他们最后一面,船也一样不会停在这驿站这一个夜晚,罗亭更是个死亡会比年老先一步找到他的那种人,他切线般飞了出去,中弹死在法国革命的巴黎街垒,跪倒下去,像一袋马铃薯。

归还同学,归还命运,让那个一度浮现的点复归消失,让彼此躲回去那个更大而且不可捉摸的意志里面,然后就遗忘了,或至少用不着再想起。这是宽容最常用的善意诡计,把情感收回,连同所有的期待和要求,宽容的另一面其实是无情和遗忘,让原有的联系解除;这也是小说书写的技法,纳博科夫讲过他喜欢这样子结束一部小说,这个是非分明到极点的人终究还是会松开手的不是吗?——“我想我喜欢在书的结尾留给人一种感觉,书里的世界退到了远处,停在了远处某个地方,像画中画一样悬在远处了。”

我在想,那家人呢——家人究竟何物?我们可否一样的用正常的、合宜的、自主的情感来理解来对待他们?还是他们是全然特殊的,我们必须单独的使用一种情感、甚至“发明”出另一种情感来对待他们?

由此顺势来问,事情一下子风急雨骤起来了。家人,从来历看,他很显然比较接近同学,除了丈夫和妻子算我们自作自受之外,每一个都是命运使然,特别是愈往上看我们愈难置一词;然而相处关系上却偏向于朋友这一端,而且谁都晓得远比朋友紧密深重。从因果逻辑的形态我们很容易看出来,这是极度不均衡的古怪样子,不均衡很难长时间存在,或者说,你要让它长时间维持下去,就得额外而且时时不懈的扶住它撑住它。而真正麻烦的是,这个联系不是我们赋予的,于是也就不是我们可收回的,如同圣经讲神所结合的人不能分开(原来讲的是男女婚姻,因此是一道森严的禁令,但就家人关系而言仅仅是实然、仅仅是平和的描述),家人从头到尾就只是家人,不像朋友可还原为同学或者某个曾经相识的人,相处失败的家人无处可放回可安置,大家就只能留在原地依然是祖父祖母父母小孩兄弟姊妹,谁也躲不开谁,这般光景时时处处发生但我们并没简单方便的话语来指称(可见我们有点回避,不愿它被定型被证实,不想它常态化),最接近的描述大概是困兽犹斗。

启始于某一次偶然冒出来再压不回去的自我陌生化视角,多年来,我自己不止一回看着我的父母我的各两位兄姊,很奇怪他们全都是我生命经历里如此角色重大的人,但我却一点也不喜欢他们(我大姊和我二哥还好)——或应该这么说才准确才公平,我“理应”而且绝无可能喜欢他们这样的人才对。我的意思是,从他们的心性,他们的为人,他们在意的东西,他们对待自己和他人的方式等等每一处基本事实,不特别严苛但也不特别乡愿懦怯,只用最平常每天每时看待每一个人的眼光。事实上,其中一两位,正常来说我会直接认定他是个“坏人”,自私、势利、残酷而且很会折磨别人,有着我在任何人身上一刻也不愿意看到的人格大问题(每个人的是非善恶判准都有他较宽容和他难以忍受之处,我自己最痛恨的恰恰就是自私、势利、残酷和折磨)。但怎么样?是否我们最起码最不可让渡的是非善恶判准仍有下班放假的时刻?仍有它行不通的地方?为什么我的家人是全世界惟一有此豁免权的几个人?

我一位当了多年妈妈的朋友,最近忍无可忍对自己才刚成年、一路败德闯祸闹事没停过、破坏力与日俱增中、一个人就足以毁掉全家所有人的二儿子说:“我仍然这么爱你,但我已经完全不喜欢你了。”这句太戏剧性的话里头有深深的绝望,尤其清楚的透露出一种举起来却落不下、欲斩却不断的困兽关系(已经很难分清是不愿不忍不敢或不可能),还倒过头来得交代某种不合理但挥之不去的身为母亲道德负疚。时间仍毫发无伤的继续前行,我们都还要活很久,这道黯黑甬道完全看不到尽头。

困兽是一种最危险也最不幸的对峙状态,生物学者告诉我们,除非猎食关系,几乎所有动物都“知道”要避开这种状况,包括有着尖牙利爪、看起来必胜无疑的强大一方,所以他们精致的发展出各种宣示、警告、恫吓的饥制(比方说气味)和行为(比方说吼声)来。

但别误会,别拼命在“喜欢”这两个字上头作文章,不是说人非得我喜欢你你喜欢我仿佛两个小学生偷偷传纸条那样(现在当然是发简讯了)。这只是人想回到一种正常、清醒、平等、有来有回、有外面偌大世界存在并让它恢复运行的状态,人试图的要好好讲道理,就只是这么一个最明白最坚决的意思——喜欢无法预设,不会凭空或提前发生,它得先有对象具体完整而且独立的存在,因此,与其说它是某种情感,不如说是我们对于某人某事某物的鉴赏、理解和捕捉;在这里,情感这部分是延迟的是衍生的,是果而不是因,也就是说,我们先使用的是眼睛和头脑,而不是腺体。激情通常会返祖的把我们拉回某种原始的生物状态,并且排他的封闭掉整个世界,但喜欢不是激情,它是冷静的、文明的、开放的,在运行无碍的世界里进行。所谓的鉴赏、理解、捕捉,都连结着他者的经验成果,它们甚至是有“标准”的,一幅字画的好坏,一个行为的美善或丑恶,一个人的贤智庸劣是非对错,都有道理可依循而且还非讲道理不可。最终我们说,喜不喜欢某人某事某物也会改变,但不以那种兴起而来兴尽而去的无来由潇洒方式,它是持续的、修改的,最好的部分是它可以学习可以进展,一步一步,非常确实,其实就是我们自我诚实无可欺瞒的体现。

当我们说家人的情感关系是爱(先不管爱是什么)而不是喜欢,甚至喜欢这个理性字眼还隐隐成为某种禁忌,会让外头大世界洪水般从这个缺口冲进来,有摧毁这个独特情感建构小世界的危险,我们就知道家事有多困难多难解了——问题当然不在于家庭的问题本身有何独特之处(每一个家庭问题从外头看不过都是重复的那几样,连新闻都谈不上),而是因为我们手无寸铁、没有相应的配备可抵御它。你也许心思清明、眼光锐利而且理路清晰,但家庭大门有点像机场的安全门,这些在正常大世界惯用好用的武器你得留在门外不准携入。事实是如何呢?事实是,几乎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心知肚明家中问题何在(除了自己这部分),也都能够相当程度预见接下来会如何如何(除了不愿去想),没什么深奥难明的东西,比方说量子力学之谜或如何打造一具太空机,每个问题都像五年十年乃至于半世纪的巍峨老树,不过是定期再生新的枝桠而已,不过是又来了而已。

这让我们想到老儒家过去那套修齐治平乏味公式,齐家然后治国,生命一层一层进阶,事业愈做愈难愈大,但我们是不是弄错了顺序的真正意涵?真正的意思白话翻译出来是否应该这样才对,“如果你连家庭这种地方都他妈的摆得平,那治理国家这等小事有什么难的呢?”有点大材小用的味道。我们拿前中后三位中国历史上最伟大到已成典范的君王来验证一下——舜,娥皇女英这部分表现出奇的好令人钦服(其实也很难的,所以是老丈人尧刻意出的考题之一),但他原来自己一家四口,减去自己从父母到弟弟没一个成功的,事实上年轻时他还离家出走过。逃家,一直是家庭问题的重要解方,这我们下面会讲;唐太宗李世民,父亲这边他镇压得可以(但真的是用镇压的),兄弟他用杀的(已超出正常的家庭问题解决手段),儿子则明显没教好,成了个懦怯逸乐、阿舍型田侨仔型的人;康熙,罩门集中在儿子这一层,遗产问题。他活了这么久,可用时间比谁都长都有余裕,但最终大家还是原始丛林法则解决,据说雍正还是临门一脚骇进了遗诏,赢在高科技,赢在手法先进。

满身绝学,东西南北四方野人望风宾服,但自家人无能为力。

借用博尔赫斯写他心爱冰岛一诗的最后一行(请注意,是最后一行),“只是出于爱,那愚蠢的爱啊,冰岛。”——爱,是个终极字眼,当我们使用它时,通常就是结论了,用来中止发言叫停争议包裹问题,一切到此为止。在爱统治的天地里,因此总是专制的而且迫促的,用不上我们在广大世界辛苦学到的一切,包括信念的坚持,道德的申辨,也包括技艺正确合宜耐心的讲究,你被剥除到仿佛新生时候的赤裸裸无助无能状态(有一句其实满可怕的话:“在父母眼中你永远是个小孩。”因为我们明明不是也不可以是了),一种最民粹最反智的平等。也因此,我们也许还没那么怕统治者爱我们,只要他忍着不讲出口,我们真正害怕的是他把爱我们这话长挂嘴边,这跳掉过程成为一个只有结论、而且结论充斥的世界,极度不祥,责任也巧妙的移转到被爱者身上来,你得交出有限的现实之物来响应、来装填这无限的爱,以有涯逐无涯,累死人的事。像我母亲,便是个对我们兄弟姊妹充满无尽之爱的人,但有趣的是,在我们小时候,乃至于成年之前,她是不说的,跟愈到后来愈三天两头把这终极性武器拿来挥舞不同,这里有一道清晰的轨迹,记录着她对于爱的逐步察觉到致用的过程。

但“家”和“爱”,我自己总感觉有哪个地方很不对劲,说不出来的不自然,像是谁刻意把它们拼合在一起,有着斧凿和裂缝,像个神话,像人们为着某一个目的的特殊创造,如柏拉图讲为了理想国的存在我们必须保留人天生分为金、银、铜三种人的不实神话那样(《理想国》书中,苏格拉底自承这是假的,至少是夸大的)。毕竟从它们各自的构成来看,以及从各自的运作逻辑和自然条件来看,这应该是两个相当异质、各有来源去处的东西才是,连其形状大小和材质都不相衬,好像你把一个太大、太收拾不起的东西硬生生挤入到一个太小、太没弹性的空间似的;而且,爱还是个太纯净的东西,如同朱天心喜爱但屡养屡死的铁线蕨那样纤秀、敏感、对周遭环境有严苛要求的植物,需要人相当费神的照料和够干净的空气、够干净的水,但家庭却是标标准准的生命第一现场,礼不下于庶人之地,芜杂凌乱大声讲话无法遮掩无法时时讲究无法不睡觉打鼾,神经不够大条是很难存活的。在家庭里,我们习以为常一句其实很奇怪到不通的话:“你有责任爱你的家人。”好像家庭有一个特殊的操控装量(后来国家也征用或仿制了这装置),爱这个原来只指挥我们、不接受我们指挥的东西在此非常驯服,像冯内古特所讲电灯开关一样要它亮就亮;另一个可能解释是,这里所说的爱是另外一种东西,甚至不太是情感,而是某种善意温暖的具体行动,诸如我有责任照料我的家人、我有责任帮家人还债,我没办法不管我的家人死活云云。

这里,我以为我们有必要还爱一点公道——我所知道的现实家庭问题,千家万户,关键绝不在彼此爱召唤得不够,绝不是爱恶意的缺席,而是理智被拦阻不生作用,可以有效解决的那每一种方式作为恰恰好都是无法做不可以做以及不忍心做的,以至于我们逼迫爱去执行它做不到的事,让它不断透支到自身支持不了。朱天心的小说《初夏荷花时期的爱情》不同于王文兴的《家变》,她询问的不是这一堆命运赋予的家人,而是其中惟一那一个“自找的家人”(丈夫或妻子。因此难能撇清的,我个人只好成为小说回望现实的惟一代表人,乃至于成为爱情的代理对象和样品,而且是不良品),毋宁是极专注的、不屈服不遗忘的继续追踪爱情不放。爱情注定在生活现场养不活吗?或一定得转换成为另一种让人不甘心不情愿的存在?一张脸变形到什么地步依然可以是那一张可亲的脸呢?

博尔赫斯把爱和友谊分开,他以为友谊这种情感方式是人的基本生活事实(意思是我们对他者的意识、关系和情感,朋友不过是最清晰的一环而已),爱则是另一种东西;我以为我听得懂他说的,我也相信爱自成一物,必须分离来看——“你是恋爱中人,去借丘比特的翅膀,翱翔于凡俗的桎梏之上。”我以为爱是一种纯粹而且精纯的激情,完整一团,里外同质,无法再分解,因此难以跟其他任何东西化合,这一点在我们可见之物中最像黄金,长期以来人们喜欢用黄金作为爱情的象征,我以为并非偶然,而是人们有所察觉有所期待也可能有所烦恼,不仅仅是爱情独立、珍贵、有着慑人魂魄的闪闪光亮,可能还包括它饥不能食寒不能衣也似的“无用”。它难以跟我们其他现实之物有机的结合,和我们宽广、芜杂、灰扑扑的、日复一日的现实人生黏着面相当相当小(每个木匠师傅都晓得,黏着面太小不容易接牢,一旦有外力很容易又断开来),因此爱情并不宜家宜室,总是和我们现实生活相互滋扰相互妨碍相互背离,有种小庙容不了爱情大种的感觉。

爱情骚动、不安、浑身不对劲,比较像是听见某个远处的声音或指令,要你放下手中生计去执行某一个特殊而且有危险的重要任务。科学还原论者或弗洛伊德的信徒们也许会就此把爱情和生物的传种繁衍任务直接联系起来,以为只是演化铁链里又一个变形、伪装和错觉而已,但这样单一的目的论也许很合适说给那种被爱情欺负、逐出、两眼喷火、想找到所有可能难听字眼咒骂爱情的不幸之人,但无助于我们正常人对爱情的进一步好奇和思索,更不符合我们确确实实的经验;它可能帮我们摧毁一个太美丽到不真实的神话,但会搞出一个丑怪粗陋但一样不实的神话,并不划算,也没进步。彻底的还原论者消灭了人、消灭了时间,其实是一种沾沾自喜的虚无者,那个样子真的有点讨厌。基本上,我想指出的只是,事物当下的存在,并不等于它的源起,一如我们绝不等于多年前那颗受精卵一样,时间是最丰富最奇妙的东西,人心,人的意识、认知、选择、以及诸般不确定的作为亦是,最富意义也最困难的东西全在这里。那些从开始到现在百万年保留不动的生物本能行为并不困扰我们牵动我们,呼吸、消化云云。

我乐意相信爱情的激情成分始自于性和繁衍传种(但反之不必然,大自然绝大部分的生殖是安静的、按部就班的例行之事,不需要附带激情,植物的雄蕊和雌蕊从没传出以死相胁、饮药跳楼的可歌可泣故事,雄蕊也不写诗),但这个激情被归属于、被包含于人更大的一个独特情感之中;小说家厄普代克称为人“无限的梦”,我以为爱情正是这个梦的一部分、是其中一种最淋漓的实现形式。人的的确确并不完全生活在现实里如弗吉尼亚·伍尔芙说的那样,人睡觉时会做梦,会创造诗歌,会悲喜交集,会有感于鸟叫虫鸣而且偶然被黄昏落日和接下来的满天繁星吸引抬头,会意识到生途悠悠,还会假想自己不是此人不在此时此地云云。无限的梦是人对自身有限存在此一独特意识的补偿,好让自己不会缺氧窒息在这一独特的意识里。

喜不喜欢一个人是平视的、沉稳的现实情感,但爱情则如莎士比亚说的那样总想插翅飞在凡俗之上。爱情很奇怪,它喜欢认定一个惟一的、排他的、不可替代的对象,但它同时是自发的,往往在未有对象或那一个独一无二的人未出现之前就开始,再努力从有限的现实世界、更有限的人生机遇里去找一个如柏拉图所说不可能完美、没有绝对的圆的具体对象。也因此,再圆满收场、再宿愿得偿的恋爱总夹着一丝委屈、渗着一丝狐疑,一点点罢了到此为止的不可声张感觉。

喜欢梦的博尔赫斯说梦不可能拖长时间,有时他会浇冷水服用这一点来判定自己是庄周是蝴蝶的奇特怀疑;我们也常说激情的燃烧时间是有限的——但加西亚·马尔克斯的《瘟疫时期的爱情》却给了我们一个超过五十年(五十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爱情故事,而且不必转变为小津电影里那样低温的、感激的两人并肩远眺方式。他是想告诉我们爱情有特殊的、正确的置放处就可以延长时间,如《迷宫中的将军》里那名夜间走来的美丽处女把萤火虫养活在挖空的一截甘蔗里?还是用如此奇特的方式(一艘高挂霍乱感染黄旗子、不靠岸、不停止、独立于世界之外的船),倒过头再一次证实爱情真的难以存放在家中、在现实里,即便是乌比诺医生那样一幢通气凉爽、体贴、而且什么也不缺的大屋子?但我以为最有趣的是,在那个终于到来的时刻,阿里萨的体认居然只集中在嗅觉,他闻到费尔米娜身体一股老太婆的酸味,阿里萨也很快想到自己比她还大四岁,应该也有同样身体发酵发腐的所谓秃鹅味,而且也必然被她以同样的激动察觉到了,“我的味儿和你的味儿可以相互抵消。”这个发现让阿里萨得到安慰,此人真是乐观得接近神迹。因此,也许不全然是激情跟着生物腺体的失去功能而消褪,也可能还有人的自惭,自觉这样的身体再无法符合爱情的高规格要求,没资格赶赴盛世般的爱情之宴。最激烈反对费尔米娜老年爱情的是她女儿奥费利亚,还因此被费尔米娜指着亡母尸骨发誓赶出家门,赶回新奥尔良爵士之都去,奥费利亚暴跳如雷的说;“我们这年纪谈爱情已属可笑了,到他们这种年纪还谈爱情,简直是卑鄙。”

是的,我们不见得喜欢自己家人,因为喜欢有硬碰硬的现实条件暨其判准;我们也不太可能用如此不宜家宜室的激情去爱自己家人,那会很尴尬很苛厉很危险而且还很疲惫。家人这种特殊的爱、这种听命行事的感情,我们通常称之为人伦,背后下命令的最早是神,后来是真理,到现代则又名大自然,也有人把它层层剥除后说是生物基因。

中国一直是非常认真谈论家庭、认真巩固家庭的爱家民族,申论高峰出现在春秋战国那段时日,乃至于稍后的一统帝国构建之时,相当程度已做成了结论,往后两千年大体上只是因循实践而已。我们晓得,彼时爱情还停留在民间,在言谈间,在传说中,在诗歌里,上不了公共思维的台面;至于喜不喜欢自己家人此事,当时的中国人则显然已有足够的世故、也有足够的勇气直面此事,他们充分认识到也敢于提出实证你会不幸拥有你不会喜欢、甚至可视为仇寇的恶质家人,并想方设法处理此一困境。事实上,跟美好而且其乐融融的家人相处用不着焦心谈论,更不必化为各式规范,得死心和难忍的家人一辈子绑着相处才需要人绞尽脑汁不是吗?春秋初年第一个震撼人心的故事便是郑伯用了相当精妙的诡计宰了自己弟弟段,还迁怒发誓不到黄泉绝不跟偏袒老弟的母亲相见,最后是动用一堆资源人力去挖地下道,及于黄泉(夹泥砂冒出来的地下水),母子靠欺哄天地神明的诡计在地道里重新见面,来这套!

人伦是个无上的命令,在某一个特定时空里,人人都同意它,它就成立,成为无法辩论无法撼动的巨大东西,成为一切的前提。但一来时间会收集、累积怀疑,我们现实生活里的细砂碎石会不断冲刷它;另一方面,它自身也会提示破坏性、毁灭性的线索,因为森严的下令者往往喜欢装出讲道理的模样(当过兵的人一定有此经验),不满意于自己说的只是威服性的命令,还是某个天地不易的大道理。他想援引理性强化自己,却低估了理性的能耐,不知道理性有着极强韧的诚实本质,它会要自己找寻真相并自主的说出真相。早期文献中对此最警觉的故事很奇怪是《圣经·约伯记》(圣经故事一般深度有限,很难得如此),约伯记里的上帝耶和华拒绝说理,严厉责备了为他找理由辩护的约伯三名友人,不放自己的作为降下到可正可反的相对层次,不让理性有资格有机会检验他评断他,他要日头停就停,要有灾祸就有灾祸,至高者就是至高者,命令就是命令,你是谁?敢问为什么?

人伦作为人与人之间亲疏远近的有意义关系以及由此自然发生的“物理性温情”(借汉娜·阿伦特的用语,挤在一起产生的温度)没太大问题,一旦想援引天地自然为它撑腰,想放大为上下古今包山包海无一遗漏的大道理,裂缝便一个个冒出来了——很有趣,彼时人们对人情世故的理解极周到极细腻甚至已达神经质的地步了,但自然通识课程则明显的不及格,认识仅止于最表象那一层,还是武断、一厢情愿且任意解释的一层。比方说人伦重点的孝亲这事,怎么可能在没有老年的大自然界、在其他动物身上找出正面依据呢?那是主张弃养不孝的人才该乞援的地方。小羊跪着吃奶绝不因为感恩,那是惟一可能的物理角度和姿势,一定要作文章的话,你真正应该责骂这小家伙如此不孝,个头都长这么大了还赖着母奶不放不是吗?汉宣帝时有个警世故事,说宣帝有回和臣下闲谈,聊到有某种小鹰鸟得吃掉自己母亲才能获得飞翔能力的传说(可能是离巢弃亲的变形,但是个极典型的初民传说如我们在人类学报告读到的那样),问丞相可有此事,重视人伦事亲至孝的丞相只摆出脸色回答,臣只听说慈鸟反哺,没听过枭食其母。是的,就是这样,真伪不重要,也担心真伪禁不起追根究柢,欺瞒是必要的还是神圣的,这是个假装讲道理、选择性找依据的命令。

要强迫大自然为我们的行为提出全部解释,把人伦命令全数押在血缘这个点上,乃至于今天更科学更理性也更尖锐的集中在生物基因上,只会让人更茫然更不知所措,每多朝前向大自然走一步,就多一分紊乱和分离——比方说我们通过基因的回溯之路,可以找到而且相信已经找出来人类的夏娃,那一个单数的、已可以具体指认、已部分可以描述她生平的古老女性,我们每个人共有的那个母亲,并由此确信我们全都来自东非某地,这给了我们一大幅开阔、平等(或该用动词性的“夷平”)、四海兄弟的极其美丽无政府生命图像,广大星空那样,也像约翰·列侬生前歌咏的那样没错,但这不仅无助甚至一不小心还会摧毁我们远近亲疏、层级建构的家庭思维,至少绝不支持那种强硬的封闭性的家庭思维。而我们对各种生物行为的渐趋完整观察,很容易看出来,生物血缘绝非一种封闭性、铁链般的强横命令,并不决定单一一种关系,产生只此一种固定的行为;更刺激的可能是,在人类除外的所有生物身上,血缘系带无一例外都是有期限的、可解除的,说是期限和解除可能都还太强烈,毋宁比较接近某种自自然然的遗忘乃至于没有作用。惟一较符合我们人伦主张的,大体上只发生于很小一部分动物(哺乳类、鸟类云云)的其中一小段生命时刻,而且是单向的、不报偿的,那就是喜欢拿大自然撑腰的人伦论者最希望我们只看到的,大动物会喂养、照顾乃至于为小动物奋战牺牲。然而耐心再看下去吧,你会发现刚刚还那么劳苦拼命找食物的大燕子,几天前才护卫小狗不惜翻脸咬你一口的狗妈妈,像丧失记忆般不再认得自己小孩,如此强烈的“情感”(可能只是生物本能行为而已)瞬间蒸发,这会让人很感沮丧吗?会的,但另一方面,你也可能更震慑于某种生命真相,奇妙、强大、难以言喻,是知识性的冲击而不是行为的指引(但愿如此)。

人类自身的文明进展有自然条件的种种触发和限制,也时时得慎重考虑大自然的弹性及其承受力,从来不是也不能是一部凭空的幻想小说;但另一方面,人类文明的进展,其规格、其深度、其速度、其复杂度,以及它的企图心和要求,已远远的而且一再越过了自然,正因为这样,我们才感觉到如此困难,甚至察觉出有危险,我们切线般独自前行,再没有跟得上来的生物性机制,也没有相衬的、可参照的生物性经验,这让我们难以知道此去通向哪里是吉是凶——我所说人的独特企图心和要求,指的不只是我们擅长为恶的这部分而已(破坏环境、伤害其他物种并没事自相残杀云云),也包括我们对善的不懈寻求。比方说自然的传种机制几乎全无例外实行抢滩般的人海牺牲战术,生产数量远大于自然允许的存活数量,但我们对生命,尤其对新生的生命,有着不同的体认和情感,我们不认为这只是数字而已,我们希望(尽管仍知道不大可能)每一个都活下来,而且健康快乐,就算不健康不快乐、在自然条件下毫无机会的有缺陷新生儿,我们也努力要他活下来。我们独特的企图心和要求一再触及到大自然所能提供所能支应的极限,而其中最艰难最让我们难以抉择的往往不是我们行恶的部分,而是为善的这部分,因为它不存在明确的对错问题,无法乐观的假以时日,希冀人的持续进步(智识的、技术的、道德的)可以觉今是昨非的化解,这是一个当下而且永远没完没了的价值冲突问题,你不想依循大自然简单残酷但有效的法则(处死他、淘汰他云云),人要为自己相信的事找到未曾有的出路。

多年前,独裁者恩克鲁玛统治非洲加纳时,有这么一句我们局外人听来好笑极了的响亮口号:“誓死保卫战无不胜的恩克鲁玛主义!”是啊,既然都战无不胜了,干吗还需要人誓死保卫它呢?——然而,认真想回自己就没那么好笑了,这是一个相当明确的讯息,需要誓死保卫这部分绝对是真的,至于战无不胜当然只是虚张声势,是自我打气,让自己相信我们有某个巨大力量乃至于某种永恒规律的支持。一样的,如果家人之爱如人伦论者描述的那么强大,而且源于自然,是决定性的生物本能,列维·斯特劳斯的质疑会是(当然他针对的是家庭中的所谓乱伦禁忌这部分):“那么,我们就无法理解为什么人类社会始终为这个问题困扰不休,为什么要花这么大力气来实施这种法则。”我们需要花大力气的,要誓死保护的,正是超过大自然允诺乃至于允许的这部分,是人的法则。

列维·斯特劳斯进一步解释给我们听:“确实,社会生活中既有规则,也会有策略的考虑在起作用。有时,策略的考虑会把规则挤到旁边去;不过,这也可以被看作是在特定时代、特定社会条件下发生的事件,反过来讲,个人不遵守某些规范而施展谋略也不是正常的社会现象。”这个极素朴的道理指出来某个我们有意无意的盲点或说不太乐意面对的真相,那就是当规则被“暂时”挤到一旁时它并未消灭,事实上它仍持续起着作用,仍像沉默但顽强的地心引力般把我们拉扯回去。因而,我们人为的善念、文明的善念,作为某种认识、某种信念乃至于某种意志可以是觉醒的、获取的、不退回的,但我们为善的行为则很难是一次的,一治不复乱。在实践中,我们总时时察觉到某某顽强的逆向力量,你必须抗拒它、必须持续的用力才能留在原地乃至于前进。善行于是有命令的成分,也有反抗的意味,你服膺自己内心或某个文明价值的命令声音,勉强自己去对抗某些自然的惰性和惯性,如同海浪般奋力的扑打上岸然后力尽的退回,一次又一次。

血缘并不完全等于所谓的亲情,亲情更加不会就是爱,不会是这么一种激情的、强烈的、排他的、搏命演出的、无边无际的情感——这是其虚张声势的部分,借用一个已发生了就再无法当没有的身份,顺势转换成一种无限的责任(是的,你有责任去爱)。事实上,我们看春秋战国到汉代这段高峰时期的家庭大论述,真正探索的从不是爱,或者说从不好奇这情感自身的来历、质料形貌及其可能变化,而是其下的具体行为。这些行为,从寻常的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到杀人无罪、凌驾尊重生命价值以及违反枪械弹药管制条例的比方说“父母之仇不共载天”、“弟兄之仇不反兵而斗”(不反兵的白话解释是不掉头回家拿武器,意思是有这种仇恨在身的人一生无时无刻得有杀人凶器在手)云云,有着太夸张太勉强太苛求于基本人性的极大一部分,很不容易持续实践,得靠一个更大更干净更无可怀疑的命令才成立、才得到行动的能量。因此,再清楚不过了,它“誓死保卫”的不是战无不胜情感,而就是家庭这个东西,爱是每人都有、可召唤又不太容易反对的强力接着剂三秒胶,把大家黏牢在一起,这就是家庭。

誓死保卫家庭,这就是列维·斯特劳斯所说“特定时代、特定社会条件下发生的事”。我们不难想到,春秋战国到汉初,正是国家的铸造时刻,从家到国,不仅在逻辑上是顺畅的,现实的特定条件也是这样,当时社会的公共领域尚未成形,个体的人不具意义而且危险,从最根本的生命安全到每天每时的生存土地据有、经济物资的获取云云,都得呼群众众才可能,大家再不高兴都得绑在一起彼此依赖,像霍布斯讲的那样,最根本的生存威胁,逼使人必须放弃很多东西,包括自由、个性、个人的梦想、个人的是非价值判断、以及尊严等等。

我们从汉代那样才两三个层级、专业分工才具雏型的简易官制来看(三公、九卿、二千石云云),当时治国的确仍像治家一样,彼时治国的关键技艺仍是处理人而不是处理事。

《红楼梦》对很多人来说是一部明迷美丽的书,但很糟糕,我个人觉得是恐怖的,一种被压住、被要求不得噤声的恐怖(我完全能接受《金瓶梅》这样正面的、直言的揭露),以至于尽管年轻当时我的老师告诉我们不喜欢《红楼梦》的是俗人,但我能做到的只是跳着翻完,从没想要成为书中的任何一个人,连我本来可以喜欢那样性格的人,在里面都成为我不喜欢的模样。一种全然封闭的世界,一种无限的责任,一种永远无法解除的关系,我以为是非常危险的,而且一不小心还会是非常病态;我也相信小密尔所说人最低限度的自由空间、本雅明所要求的个人小房间云云不是近代民主的新发明,而是某种接近阳光空气水的亘古必要东西。如同博尔赫斯所透露的,天堂和地狱真正令人害怕的还不是严酷的刑罚和幸福,而且是永恒,一成不变无休无止,忍受和享受都失去了意义。

当然,我们也会注意到另一种现实效应,正如天主教对神父修士永恒守贞的命令,尤其在中世纪尖峰时刻发展出到今天仍让我们瞠目无言的极限性爱;正如格林小说再再书写的,天主教廷至今不松口的不得离婚教谕,产出了并宽容了欧陆最肆无忌惮的偷情。当解除、逃遁云云不再是选项,人只能死心断念接受它,当成某种无可抗拒的命运,或仅仅就是人生现实而已,专注的、穷其一切可能的在这让人窒息的封闭世界里,找出持续生存之道。我们今天回头看《礼记》便是这样,两千年前当时,人们的世故程度、对人与人关系的高度细腻割分理解处置程度,举凡各种关系的人各种界线何在,什么时间什么状态下该说什么话该做什么事乃至于该哭该笑等等,完全不是今天我们这些多了两千年历史经历的人所能相提并论的。一般人总倾向于把《礼记》看成是道德训示,我个人以为它是一部技艺之书;严苛的、不近人情的不是这些密密麻麻行为指示,而是它要对付的无可解除无可遁逃家庭关系亲人关系。一旦理解了这个背景,你会发现它原来是体贴的、温柔的而且很聪明的,读起来有一种莫名的感动。也许(谢天谢地)绝大部分这些不得已的技艺今天我们用不着了,可以开开心心放它们就此失传,但这些技艺所携带、所指引的,对于人情世故、对于人与人关系的细腻察知和深刻穿透,遗失了则非常可惜,我们也许再不会回到那样一种绝望处境了,因而再也逼生不出这样的认识了,如此珍稀的成果很可能是历史绝响。

总的来说,我以为(或说谦卑的主张)家庭和亲人关系是可解除的,至少是可逃离的,这么说不是破毁,而是复原,让家庭和亲人回到本来或者说较合适的模样。把我们紧紧绑在一起的自然法则从头到尾只是一个借来的神话,而那个“特定时代、特定社会条件”也已消失,过去很多不通过家庭就无法保护无从获取的东西,包括人身安全和经济活动,今天已由社会接手,人相当程度可以单独面对世界了,我们加诸家庭和亲人的某些额外负担、某些其实历史经验已证明并不那么合适的负担(比方最好易子而教的教育、比方需要家人当警卫、当工作助手云云)已可卸除下来了。

我们这个时代有我们这个时代的世故,我们有条件给这种感情昔人所没有的空间,我们不必把感情封闭在那样动辄得咎、人得提心吊胆过日子的不见天日洞窟里。

我是相信感情的人,在这上头自认半点也不虚无,只是不喜欢夸大它苛求它——我以为,家人的情感和同学的情感有一部分很接近,有着极其相似的起源从而有着极其相似的基本质料,这说起来有些浪漫但其实如此自然可信,仿佛是某种命运、某种奇妙的安排,不偏不倚把我们一起置放在这个时间这个空间里,正因为不是通过我们的选择,遂有着某种非条件的、不可知的生命深层触动,给予我们一种世界远远大于你、深奥于你的奇异提醒;而我也以为,家人不仅仅是相处更绵密(所以冲突也更多更致命)的同学而已,家人关系里有一种无以伦比难以替代的依赖关系,尤其紧紧联系着人独有的、最漫长也最脆弱的童年,所以这一依赖关系就不止是相处而已,甚至不只是可以雇人替代的那种有形依赖而已,而是会一起而且一再触及到某个生命边界,多多少少意识到而且会在某个总会发生的不幸时刻并肩面对死亡(疾病中、衰老时),这才是家人情感所以如此独特的核心,是我们日后在其他人与人关系再难找回的,大约只有在某些奋战不懈的革命团体里(不包括现在那些只喝酒高歌不奋战的革命团体),我们会看到一抹类似的情感影子,非常戏剧性的划过我们眼前。

但怎么说呢?人面对情感,似乎有两种截然不同的认知和做法,有两种人——一种认定情感是可用的,而且取用不竭,好像情感是强固的、不损毁的、自行补充的;一种认为情感反而是人得去保护的,珍稀、难得、脆弱而且存量有限。我自己是悲观倾向的人,习惯无求于情感,更像圣经所说从不试验它;事实上,我不必试验就完全确信它的存在,并且确信我这大半辈子从情感之中多得到很多东西。我不认为这是理所当然的,我认为那都是礼物。

谁说美好的东西一定很巨大很完整而且还所向无敌呢?我比较相信它们是碎片形态的存在,更多时候它们细碎得、短暂得如同错觉,比方说你自己心中浮现的某个善念,比方说闪逝而过的他者一丝善意,比方说你的某个记忆画面。非得符合一定的尺寸才算数,美好的东西就所剩不多了,就像规矩的渔夫得把尺寸不足的鱼虾扔回大海,那很容易让人沮丧,比你一无所获还让人沮丧,觉得整个世界荒芜得像个桔竭的渔场。

这几年,也许是年纪到了,我一再从书中读到一种心领神会的童年记忆叙述,感觉其中有着很特殊的讯息——纳博科夫讲起自己十九岁前的圣彼得堡童年,说的最多是那间乡村老屋子,乃至于日后他放弃在欧陆、在美国以及晚年的瑞士建构一个近似的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书写,材料取之于外祖父的内战经历和外祖母的鬼故事,但他的回忆一样集中在那间日后成为《百年孤独》所有事情发生所在的大房子;就算成长岁月不愉快到几度自杀、成为一生梦魇的格林,也忽然像个自然主义书写者般描绘他的童年故居,房间、阁楼、餐厅、窗户、某个抽屉——

我自己也是这样,我的童年记忆常常是空间的,而不是时间;是某一个静静的画面,而不是一段确确实实发生的有头有尾往事。当然会跟着家人,一张脸一个姿态一句话云云,但他们似乎总停在眼光余光之处,乃至于从画面之外进来的,主体是那个今天想来一点也不舒适不便利、没抽水马桶而且亮度阴暗的房子。

但记忆里它是很敞亮很通风而且很巨大的,像是整个世界源源本本的存在,好像你只要想起它,就自自然然保有了所有的人所有的事,不必再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去收拾去追问,甚至再想不起来也不会遗失,是这样子吧!

我想我对我命运的这些家人最深沉的怀念全都在这里了,我需要的也全都在这里,就像纳博科夫讲的,只有这种记忆,是禁得住书写、是耐得了漫漫人生的破坏浸蚀、是绝对不会隐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