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书读不懂怎么办?——有关阅读的困惑 某物·就在某处
好,陌生的可以在持续阅读的时间流淌声中变熟悉,读不下去的书可以靠一点决心甚至某些特殊的设计安排把它念完,这都不是太困难的部分,至少都是可假以时日解除有望的部分,真正麻烦的是和阅读如影随形的困惑,好像只会膨胀不会消灭的永生困惑。
阅读世界的困惑,正如博尔赫斯所说的,是没彻底解除办法的,因为它不是某一个或某一组特定难题,事实上,阅读开向庞杂无序的人类总体世界,它所面对的可能困惑,恰恰好是人类世界可记录的所有难题总和。也许我们应该说,比起我们待在现实世界所可能察觉的困惑远远要多要严重,原因很简单,只因为我们现实生活的主体内容是行动而不是思索,有些太过沉重、会妨碍行动的思维并不合适携带在身上(比方说你很难时时刻刻想死亡的问题过日子),必须以遗忘或至少暂时搁置不理来处理。但书籍却直接就是思维的产物,是探询的具体形式,它飞蛾扑火般生来就是要问问题的(冲突理论的大将达兰道夫坚持每一部著作皆应存在“问题意识”,当然也有某些书从头到尾不存在问题,这我们通常称之为呻吟),还带着所有阅读它追随它的可怜读者,问那些最深邃的、最遥远的、最隐秘的、最不现实的以及最尖锐难受的问题,还问那些我们不必假装不知道的、根本就不会有终极答案的大哉问题。
我是阿尔法,我是俄美戛,对阅读者来说,困惑的总体形貌大约就是如此,早于你存在,又在你归于尘土之后存留——诚实是美德,希望这么说不会吓到谁。
这么说,并不意味着任何困扰我们的疑问都没答案,就像勒维纳斯说的“是毫无复归的出发,毫无已知条件的问题,纯粹的问号”。勒维纳斯指的是死亡,而不是一切阅读时困扰我们的难题。
放心,1+1真的等于2,光的行进速度的确每秒约三十万公里,我们东北边也不必怀疑是有个爱吃生鱼的岛国叫日本的,甚至一定要的话,就连勒维纳斯所谓“纯粹问号”的死亡都有答案,而且还不止一个,all you can eat的任君选择(格林讲过,教会对所有问题都有答案)。在阅读的漫漫长路之中,困惑之所以徘徊不去,不是它个别不死,而是因为它源源不绝,像科幻片里某种自体快速繁殖的外星怪物,一个旧的困惑好容易转变成你愉悦的心领神会理解而消灭,却总在同时间诞生出更多新的困惑出来。它和理解共生,既是理解的产物又是其先驱,既光明又晦暗,既挥之不去又召之不来(你没够分量的理解就生不出够分量的困惑),既让我们快乐莫名又让我们痛苦不堪——我们这么说绝不是安慰人或自我安慰的空话,而是信而有征的真感受,所以托马斯·德·昆西说发现一个新问题和解决一个老问题一样有价值(不止他一个,太多人都讲过同样意思的话,包括近在香港的经济学家张五常,其中还不少人主张找到新问题更有价值,因为它为我们拓展更大的视野,答案常常是因它而生的合理推演而已);米兰·昆德拉说“人被认识的激情给‘抓住’了”,显示着一种深澈的、情不自禁的狂喜;而博尔赫斯,我们都看到了,把它和“享受”一词联在一起,让困惑焕发着一层宁静、杳远、几近是透明的知性光晕。
很清楚,困惑和无知是完完全全不一样的东西。无知是一种没问题存在、因此思维亦无从发动的茫然蒙昧状态,是全然静止的。而困惑则是动的、意图前行的,它是思维被困住因此也被叫唤出潜力的拉锯酣战,是不止不进的时刻。所以,困惑是有感受的,而且感受异常深刻到甚至丢不开;是有线索的,而且线索往往还大多太凌乱还编组不起来;是有方向的,尽管明晰模糊的程度不一;甚至,我们还可能已察觉到,有某某东西就已经在那里了,就伸手可及了,只是它一直躲开你而已。
在台湾今天价值破碎逃散的大虚无气息之中,我个人总非常非常犹豫有些话我们该不该再说下去,倒不是怕招来什么冷眼或讪笑,这我们都有经验到生出抗体了,而是你怀疑这根本没意义。话语抽走了意义,便只剩某种喋喋不休的蠢而已,你只是不喜欢自己哪天居然也变成此种德性的尴尬人——但也许也许,还不至于每个人都这样吧。有些时候乐观和信任还是很要紧的,就算没什么根据。
好,我说我个人尤其喜欢那种“你察觉到有某个东西就在那里”的心悸感受,这让我们眼前这个平板、重复,好像不会有什么好事发生的世界一下子不一样了,它有了秘密,显现了某种深奥,还生出了意义——一种你可以用想像、用各种知识和神话、用未来心志跟它一直对话下去的意义,一种你可以精神抖擞为它做准备的意义,就像当年要出发去找金羊毛的年轻阿尔戈号希腊人。这是困惑最美好最诱人的样子,让等待和辛苦值得,一直是我们思维的最强大驱动力量。
只是,秘密,世界的深奥感,尤其是意义,你确定现在还有谁在乎这些玩意儿吗?
已经完全忘掉但犹好奇这种“某物,一定在某处”美好感受的人,我建议可以试着回想一下童年的自己,那是它最容易找回来的地方——曾经,我们眼前的世界之于我们就是个巨大的谜,处处是问题,处处是空洞和缝隙,你浸泡其中,经常心生畏惧(小时候我们总比较胆小,怕鬼,因为太多的未知事物包围着我们),但并不特别难受,尤其很少沮丧或无聊。偶然,其中某个秘密抓住了你,你好像窥见了其中天大的什么东西,让你一下子振奋起来,那一刻,你明显察觉到自己身体好像变大了,也强壮了,你仿佛朝向眼前的世界跨近了一大步,这个世界也相应着你的陡然变化,花朵一般好像有某一个部分专门为你绽放开来。而你窥见什么察觉什么呢?回想起来往往是荒唐可笑的,可能是你不晓得为什么坚信地底下埋了黄金宝物或可以挖通一条隧道到地球相对彼端的美国(大约是学到“地球是圆的”的后遗症,由此实践我们生命中第一次的美国梦);可能是你每天抬眼看那堆包围你全部世界的山,哪天忽然想到山后头究竟是什么样的世界住着到底跟你一不一样的人;也可能具体清晰到就是跟你同班好几年的某个女生,你忽然发现她不仅功课好而且每天干干净净的好像怎么玩都不流汗不脏跟所有人都不一样;更可能是暑假找不到玩伴躺自家楼顶第一次看一朵层层叠叠变来变去的云好几个钟头头都晕眩了;还有你刚知道横亘半个夜空最亮的那几颗星原来可连成个大猎人,老师才告诉你们它的名字叫猎户星座;还有远远堤防那边你感觉到震动和声音,一行像蛇又像星的夜行列车好清楚可以看到亮灯的车窗,以及每个车窗里奇怪都是像电影里的人;或者是写完功课的礼拜天下午,忽然一下子没车没人、完全空旷下来,时间凝结下来、仿佛直直消失在天边,却又被柏油热气蒸腾扭曲不像真的那条你家门前的灰色大马路……
凡此种种。比较奇特的是史蒂芬·金,他的居然是一具尸体,出现在远处的桥那一头,这就是后来也拍成电影的《站在我这边》,四个无聊小鬼半跷家半探险地相偕去寻访这具尸体,成了生命中最难抹灭的一趟旅程。同名的好听主题曲,我到很后来才晓得原来约翰·列侬居然翻唱过,对列侬这样ego奇大又高傲独行的人,这当然是很不寻常不可思议的举动,我猜,列侬大概也是想起自己利物浦童年的什么事吧。
曾经,我们认识这个世界,就是这样子一次一次地开始,一次一次地来,海浪一般,总是伴随了困惑,跟了一大堆问题,包括让周遭每个大人都烦扰不堪的问题,包括更多无人可问也不晓得从何问起的问题,也有你压根不想让人晓得打算当一己秘密收藏的问题。多年之后,这些问题有一部分懂了,解决掉了;有一部分知道不成立了,问题消灭了;有一部分原来大人给你的答案完全胡说八道,可能他们糊弄你也可能当时人的知识水平就这样子;也还有相当一部分一直存留到现在,到今天你还不知道为什么,可能是它根本就没答案,也可能是你忘记了或无所谓再不打算深究了。也就是说,我们认识这个世界,由困惑开始,但并非仰靠答案而完成,更绝不是按着一问一答的机械方式来。没错,在那时候我们是再认真不过想得到答案,一心想解谜,但浸泡其中真正获得的却是某种视野,某个眼界的层层打开,某道通往世界的特殊前进路径。我们一边学,也被迫一边想像好填补去除不了的理解空白隙缝。认识是一趟不断修改的曲折路径,在理解和困惑的夹缝中蹒跚而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