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值一提的物件们 香烟
我曾经迷恋的男人是所George。现在也喜欢他,星期六或者星期天从收音机里听到他的声音,会心头一怔。
几年前,在电视广告里看到他轻松地唱道“比我还轻的‘边界’”,就不觉被迷住了,从此开始吸“边界”烟。
我有吸烟的习惯,去年去世的父亲曾不悦地说过:酒是喝比较好,烟是不要抽为好。对于我的所作所为,父亲似乎每次都不高兴,对我吸烟的习惯也就没有分外不悦。
我第一次吸的是父亲的“小憩”,像漫画里一样,着实被呛到了。第二次尝试表哥的“樱桃”,觉得气味好闻。这都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去年正月回家,一天深夜,偶然和父亲两人独处。
“你已经中了尼古丁的毒了。”父亲说。他也许想做个痛苦的表情,但可能是醉了,看起来兴致勃勃。
“来,抽一根。”说着,他递过一根短短的“和平”。我不要,说抽不了这么烈的。不知为什么,他竟用英语说了句“please”。
我没办法,吸了两三口,说太辣,掐了。父亲捡起烟头看了看,呵呵地笑了。得这么抽,他说着叼上一根,点上。
“你吸不带过滤嘴的还早十年。嘴里这头湿了的话,根本不行。”
我想起了过去那个灵巧地用罐装烟的白色薄纸给我做芭蕾舞女演员,用锡纸给我做螃蟹的父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