撰写《李宗仁回忆录》的沧桑

一 李宗仁的历史地位

李宗仁是中国近代史上一位屈指可数的政治领袖和英雄人物。读历史的人,纵使以成败论英雄,对这样一位不平凡的历史制造者,也不能等闲视之。

从一个历史人物的任何角度来看,李宗仁的一生事迹原也不能归纳成“失败”二字。他的出身,是清朝末年落后的广西农村里一个诚实忠厚的牧童。论家庭环境,他比后来和他同时显赫的国共两党中的领袖人物都要艰苦得多。他是个真正赤脚下田、肩挑手提、干过粗活的贫苦农民(其他做过同样自述的高层领袖人物,往往都是言过其实)。然而历史和命运,三凑六合,却渐次提携他在中国军政两界,逐年上升;终于在国民党政权在大陆上的最后一年中,成为国家元首——有历史和正统地位的国家元首。这在中国的传统史学上说,也可说是中国历史上最后的一位“末代帝王”吧。“末代帝王”——尤其是传统的宗法社会转向社会主义社会这个“转移时代”的“末代帝王”,是任何读史者所不能忽视的。

从李氏个人在历史上的事功方面来看——让我引一句套语——他的一生也可说是“有足多者”。他在二十来岁初主“方面”之时,居然能摆脱旧军人的传统,跳出当时腐化的环境而以新姿态出现。这就是一件那时军人不容易做到的事。其后他加入国民党,厕身国民革命,论战功、论政略,他都是国民党旗帜下一位佼佼不群的领袖。在国民党执政时期诸多决定性的大事件之中——如“统一两广”、“北伐”、“清党”、“宁汉分裂”、“武汉事变”、“中原大战”、“国共第一次内战”(“五次围剿”与“反围剿”)、“闽变”、“六一事变”、“抗战”、“国共二次内战”、“行宪”、“蒋氏二次下野”、“国民党退守台湾”等——李宗仁都是关键性人物之一;少了他,历史可能就不一样了。

就以最后这两件事(蒋氏二度下野、国民党退守台湾)来说吧,李氏也是造成今日台海两岸对峙的重要人物之一。当年李宗仁曾对笔者力辩1949年“逼宫”之说为“诬赖”。据个人探索,我也认为“逼宫”之说有点过甚其辞。但是蒋氏当年既然退而不休,却为什么又要坚持“引退”呢?

原来“内战”与“外战”不同。在中华民族传统的道德观念支配之下,对外战争在情况险恶之时,卫国将士是应该“宁为玉碎”的。但是内战在同样情况之下,那便不妨“阵前起义”或谋“局部和平”,以求“瓦全”了。蒋氏下野而让李某“抛头露面”,其用意显然是在“稳定桂系”,免得它效法傅作义,在华中地区搞“局部和平”罢了。

在蒋氏那时的估计,桂系如不搞“局部和平”,它或许仍然可以“割据两广”以抗共产党军队。这样蒋氏所直接控制的中央系也就可以确保台湾了。这也是“守江必先守淮”的次一步安排吧。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一旦国际局势转变,国民党卷土重来,还怕“桂系”不听指挥吗?

后来桂系在“两广”虽然“割据”未成,但是李、白二人没有和程潜、陈明仁等一道去搞“局部和平”,倒给予中央系人物较充分的时间去准备退守台湾——如胡适在抗战期间所说的“苦撑待变”!而国民党在台湾居然能并未怎样“苦撑”,就“待”出一个朝鲜战争的“变”局来。那时李、白二人如果也搞起“局部和平”来,则情势可能早就改观了。没有个台湾,整个中美关系,乃至今日三强互制的整个世界局势,也就不一样了。话说从头,李宗仁一个人的意志,也是这个历史发展的关键!

1965年初夏,李宗仁有一次忽然十分伤感地向我说,他年纪大了,想“落叶归根”!他那片“落叶”,如果在1949年就“归根”了,今日中国和世界的局势还会是这样的吗?

匹夫一身系天下安危。我们读历史的人,岂能小视李宗仁这位“末代帝王”的个人故事!所以我们要治“民国史”,则对李宗仁其人其事就必须有一番正确的认识。但是要认识李宗仁,他本人的回忆录自然是最直接的原始资料。

二 本书正名

当然,古今中外任何历史人物——尤其是政治圈内的人物——的自述,都有其片面性。它的论断是极度主观的。但是一位创造时势的英雄,对他如何创造他那个时势的自述,其史料价值究非其他任何间接史料所可比。至于如何在这些第一手史料中去甄别、取舍,那么见仁见智就要看治史者和读史者——不论他是个人、是团体还是阶级——个别判断能力之高低和成见框框之大小来决定了。

笔者不敏,由于“治史”原是我的终身职业,“读史”也是我生平最大的兴趣,加以上述理想的驱策,因而在美国大纽约地区接受哥伦比亚大学之聘,自1958年暮春至1965年初夏,断断续续地用了将近七年的时光,在李宗仁先生亲自和衷合作之下,写出了这部《李宗仁回忆录》的中、英二稿。属笔之初,李与我本拟在《回忆录》之外,另加一书名叫“我与中国”——使它和当时风行美国的《艾森豪威尔回忆录》另有个书名叫“远征欧洲的十字军”一样。至于作者的署名则更经过哥伦比亚大学的提议、李氏的同意,用“李宗仁口述;唐德刚撰稿。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研究所·中国口述历史学部编纂发行”等字样。出版时列为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研究所丛书第×××号”。这种安排也可说是一种三边协议吧。

我们那时想取个“附带书名”的原意,只是为本书“英文版”着想的。因为当时欧美社会的时文读者对“李宗仁”这个名字,并不太熟习,加一个“我与中国”就比较清楚了。不幸英文版之付印由于李氏于1965年夏秘密离美而中止。如今二十年快过去了,李宗仁的故事在欧美已不成其为“时文”,而是一本不折不扣的“史料书”了。史料书再用这个附带书名不但失去了原来的意义,而且会影响本书史料上的严肃性,所以笔者征得哥大校方同意,为保持本书的纯学术面貌,就决定不用了。

至于本书的“中文版”,它原无加一附带书名之必要;画蛇添足,就更犯不着了。这件事从头到尾是笔者个人向李建议的,取舍之间并未违反李氏之原意也。

三 中文稿出版的曲折

本书共有中、英文稿各一部。

中文稿共七十二章,约六十万言。此稿内容政治掌故太多,牵涉广泛,各方阻力不小。可海外销量有限,出版不易,以致积压甚久。因此在70年代中期,当国际环境好转,海内外学术风气亦有显著改变之时,本稿原国际版权享有者的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乃委托笔者将本书中文稿转交香港《明报月刊》,暂时以“连载”方式,按月分章发表,以飨读者。

哥大执事人并有正式公函给我,因为我是本书中、英二稿的唯一撰稿人,根据国际出版法,我个人有权收取本书中文版的国际版税。至于本书英文版的版税问题,哥大历届当轴均一再言明,校方为本书“投资”太多,为收回成本计,大学拟以英文版版税“归垫”云云。

以上都是享有两稿版权的哥伦比亚大学向我这位“著作人”主动提出的。笔者一介书生,对资本主义学术界的生意经,既无研究,更无兴趣;只要他们能不动本书内容,能保持这本历史记录的真面目,我就很满意了。至于大学当局主动地向我言“利”言“权”,我多半是由他们做主而不置可否的。这可能也是我们海外中国知识分子,治学异邦,而仍然未能摆脱我故国乡土书生的头巾气有以致之吧。

由于哥伦比亚大学的授权与供稿,香港《明报月刊》乃于1977年4月份(该刊总第136期)起,按月连载至两年之久。后因该刊前编辑以此稿过长,希望暂时停载若干期,以免读者乏味。同时亦因哥大所发之中文稿中,竟然缺了极其重要的、有关当年“国共和谈”的一章——第六十六章,“收拾不了的烂摊子”——需由英文稿回译,而笔者事忙,一时未能动笔,这一“连载”便暂时中断了。

今年(1980年)年初,笔者承香港《明报》发行人查良镛先生函告,以《明报月刊》对《李宗仁回忆录》将恢复连载,并拟刊行全书。此时适本书英文版业已问世。笔者乃着手将此缺稿回译,并将十余年前所撰之《中文版序言》修改补充以适应当前需要。唯平时教学事忙,一时无法抽空,遂拖至学期结束。后正拟趁暑假赶工之时,忽自中文报刊上读到消息,始知《李宗仁回忆录》中文版,已为广西文献委员会在桂林出版——笔者执笔草此文时,对该“桂林版”尚未寓目。

四 英文稿和中文稿的关系

本书的英文稿原是笔者对中文稿的节译、增补和改写而成——共五十三章,亦四十余万言。此宗英文稿于年前经笔者重加校订,由哥伦比亚大学授权英美两家书商,于1979年6月在美英两国同时出版。为节省纸张用小号字排印,亦有六百四十二页之多。书前有上述韦、何两氏的“导言”,我自己也写了一篇英文长序。

这中、英二稿在分量上说,都不算小,甚至可以说在中国近代史传记项下,是一部鲜有其匹、全始全终的一部“当国者”的自述。用常理来说,这中、英二稿自应以中文稿为主,英文稿不过是一部“节译”而已。谁知就撰写的程序来说,这中、英二稿却相辅相成,各有短长。其内容亦间有不同。此种情况之发生固亦有其常理所不测之处也。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便是这部书的写作原是一所美国大学所主持的。美国大学对出版中文书是毫无兴趣的,当然也就不愿提供非必需的经费来支持中文写作了。

笔者当年受聘执笔,要随时向校方主持筹款的上级报告“进度”,而学校当局对我这位“研究员”的“研究工作”之考窍,亦全以英文稿为衡量标准。幸运的是李宗仁不懂英文,我非起个“中文草稿”,则李氏便无法认可。那时笔者如为着省事,但向哥大按时“交差”,则中文草稿原无加工之必要——哥大当时所主办的其他中国名人“口述自传”(如胡适、孔祥煕、陈立夫、顾维钧、张发奎、蒋廷黻、陈光甫、蒋彝、吴国桢、李汉魂、何廉等人),均无中文稿。该校在同时期所主办的一些东欧名人的“自述”,亦无东欧文底稿。笔者所撰这部中文版《李宗仁回忆录》,则是其中唯一的例外。

说实在话,这部书原是我个人循李宗仁之请,在正常英文撰述工作之外的一点“额外工作”——说是笔者个人“偷空的私撰”亦未始不可。

为着赶写英文稿,按时向校方“交卷”,同时并保持中文稿最低限度的可读性,我那时精力虽旺,也还是日不暇给,工作时间往往是通宵达旦的。而这点自讨苦吃的“额外工作”,也不知道给予我多少一言难尽的“额外”苦恼,有时因之气馁,有时因之心力交瘁,是难免的。但是笔者愚而好自用的个性,总算也有可用的一面,我是咬紧牙关,不计后果地坚持下去了——坚持着用掉数十打铅笔,多写了一百多万个中国字!

那份“铅笔稿”——多半是我在午夜前后一灯荧荧之下,埋头书写的——它的分量虽大,而哥大当局却一直不知其存在。一直到1965年深秋,李宗仁秘密离美后三个月,哥大的律师为向法院“备案”,细查全稿撰写程序,才被他们发现的。一旦发现,校方乃要我交出归公,由哥大“封存”,从此就算是哥伦比亚大学的“财产”了。该稿现在仍被锁在哥大图书总馆的“珍藏部·手稿室”。笔者前不久曾一度被特准取阅,全稿纸张,已苍黄不堪矣。

这部中文稿既是一部“额外工作”,而这额外工作又多至百余万言,因此落笔之时,我断然没有工夫去字斟句酌的。事实上那份草稿的撰写方式,简直与一般“限时发稿”的新闻记者的写法一样——真可说是“文不加点,一气呵成”,要推敲、要考订、要章节改组,就到英文稿上再去加工吧。

据笔者个人,乃至海外一般同文的经验,写英文在某些方面,远比写中文轻松。主要的原因便是中文须“手抄”,而英文可“打字”。打字是机器工业,快而省力——笔者本人便可于一分钟之内很轻松地“打”出四十五个以上的英文字——所以一稿可以数易。必要时且可请打字员代劳,甚或录音口述,不必挥动一指。写中文则是手工业,一字一句都得亲自手抄。一篇短稿,往往也要个把钟头才能抄完。要把一份长逾百万言、“额外工作”的手抄稿,不断地改写改抄,那几乎是不可能的事。但是这部《李宗仁回忆录》,却是经过六七年的时间,不断地改动才完成底稿的。因为有时完稿之后,已经李氏认可了,忽然又发现了新史料,甚或新回忆(“忽然间想起了!”),如此则部分手稿必须改写,而这项改写工作,我往往就舍中就英了,在英文稿上直接加工,然后要打字员重行打过就是了。

至于中文稿,手抄太困难,而海外又无中文“录事”或“钞胥”可以帮忙,所以中文稿需要改动,我只写了些“眉批”,或标上一两张签条便算了。“改写工作”就只好“留待异日”再做吧。

举一两条小例子:

1926年北伐途中,蒋、李二人“拜把子”之时,蒋总司令的盟帖上原有四句四言的“盟诗”。李先生忘记了。那盟帖也在1929年“武汉事变”中遗失了。所以在中文稿上我们就没有写下来。可是后来郭德洁夫人阅稿时,她还能记出原文。李氏乃要我“加上去”。我便把这四句译成英文,把原稿抽出“改写”,并重行“打”好,天衣无缝地补了进去(见英文版第175页)。

但是在中文稿上,我只加了一张签条,以便将来“整理”时,再行补写。孰知李氏一去,“补写”不成,而这张签条后来又在哥大复印全稿时被暂时“抽下”。一抽之后,不识中文的助理员便无法复原。因此蒋总司令的这四句“盟诗”和陈洁如女士的芳名,在中文版上也就不能出现了。

还有,当李宗仁营长于1919年率部驻防新会时,奉密令逮捕新会县县长“古某”,并将其“当场崩掉”。县长是被他杀掉,但是名字却被他记错了。后来经辗转查明,那位被枪杀的县太爷的名字原来叫“何文山”,湖南人,而非“古某”。在英文稿上我是根据新史料改正了(见英文版第58至60页)。但是在中文稿上,我也只加个签条,这个签条后来也脱落了。所以该章其后在《明报月刊》(总第142期)印出时,那位冤死鬼还是那位“古某”。

以上所说的虽然只是一些小出入,而如上节所述的中文稿第六十六章“收拾不了的烂摊子”,则全章都是笔者最近才从已出版的英文稿第四十七章整个回译的。原来当我发现中文清稿中缺了该章之时,我曾专程去哥大各处搜寻,却遍觅无着。这章稿子究竟怎样遗失了呢?事隔二十余年,仍是毫无线索!后来我在自己的日记和其他一些杂乱的残稿之中,才找到点影子。

事情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在当初我把那一章中文底稿译成英文之后,哥大方面的美国同事阅后都嫌其太简略了——因为这是当时大家等着要看的“最重要的一章”——我自己反复读来也自觉有避重就轻之感,乃决定把全稿抽出,从头改写。改写再经李氏完全同意之后,未等把中文底稿润色后抄成清稿,我就把底稿译成英文了,因此中文清稿一直没有叫昭文补抄。没有补抄的原因,是笔者对改写稿仍不满意,只想着“来日方长”,以后与李宗仁商量,再来个三次改写吧。

原稿既然抽下来了,打杂的女秘书可能就忘记放回去了。后来哥大的中国口述历史档案室又先后三迁,而直接管理档案的女秘书又一死三换,先后不接头。笔者原不管庶务——按规章我也无权过问,也没时间过问——后来受调离职就更不能过问,残余的中文底稿第六十六章也就再也找不到了。

原先我个人对整个七十二章中文全稿的打算,是等到英文稿完工之后的遥远将来,在李宗仁继续合作之下,再“慢工出细活”地补充、润色,甚或彻底改写。因为在李氏与哥大合作之初,便同意在回忆录英文版面世之前,不得以中文发表任何回忆史料。这本是美国学术界的生意经,所以我对于中文稿,原也打算天长地久,以后再慢慢琢磨的。这本是我个人的心愿——这部中文稿太毛糙了,她是一块璞玉,“玉不琢,不成器”,我是预备把她好好地改写的。一部必然传之后世的中国史书,怎能让后世史学家看出“英文版优于中文版”呢?这种心理也可说是我们寄居海外的中国知识分子,对祖国文明所发生的班超式的愚忠愚孝吧。

谁知英文稿甫告完工之日,李宗仁忽然自纽约“失踪”!哥大随即循法律程序,把与李氏有关的中英文一切文件,全部封存。哥大这一锁就锁了十二年之久。直至1976年初,“中美国交解冻”已成定局之时,哥大当局始决定把这部中文稿“解冻”发还。这时李宗仁夫妇墓木俱拱,海内外人事全非。笔者亦两鬓披霜,摩挲旧作,真是百感交侵!

笔者虽然是这部书从头到尾唯一的执笔人,但是在体裁上它毕竟以“自传”方式出现。在治学的基本原则上说,我今日对这部稿子,除掉改正少数笔误之外,我是不应易其一字的。改写和润色,都为治学常规所不许。

但是这部书,原只是一束“草稿”——一位未施脂粉、乱头粗服的佳人。她原是学术在政治上的牺牲品。因此这中、英二稿,并不是一稿两文,而是一个著作程序中,两个不同阶段之下的两种不同的产品,相辅相成而各有短长。中文稿还没有脱离“草稿”阶段,英文稿在程序上却是“定稿”,而这一定稿大体说来却又是中文草稿的节译和补充。这点实在是我们华裔知识分子在海外以中英双语治中国史,无限辛酸的地方。这也是笔者要向《李宗仁回忆录》中文版读者道歉,并请逾格体谅的地方。

五 初访李府

《李宗仁回忆录》的中、英二稿的“正本”虽被哥大积压了将近二十年,其“副本”则在海内外变相流传,易手多次。因而新书未出,旧稿已经弄出意想不到的许多古怪的“版本问题”来。笔者既是两稿唯一的“撰稿人”,我自觉对这部稿子撰写经过中,若干关键性的细节,亦有稍加叙述的必要,庶几读者能了解真相而不为鱼目混珠的版本问题所困惑。

这部书原是在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东亚研究所·中国口述历史学部主持之下撰写的。这个“学部”(或译为“计划”)原于1957年试办成立,也算是该校总口述历史学部中的一个支部。这个支部的主持人是该校教授中国近代史的白人教授韦慕庭(C.Martin Wilbur)。各项经费原是他向福特基金会、美国联邦政府,以及其他方面筹募的;一切内部政策也就由他一人决定。笔者在拙著《胡适杂忆》的最后一章里,也曾略有交代。

韦氏为与中国海外政要洽谈方便起见,后来也邀请当时在哥大教授中国经济的华裔何廉(Franklin L.HO)博士参加。但是何氏的职务只是陪陪客、吃吃饭、做点咨询工作而已,并不负丝毫实际责任。何氏是搞经济的,同时因为他早期在国民党中做官是属于“政学系”那个官僚集团,历史既非其所长,而他过去在中国政治圈中的恩怨,反增加了哥大对中国口述访问中的不必要的困难。即以宋子文为例吧,宋氏曾多次通过顾维钧先生向哥大表示愿意参加。宋是哥大的校友,又是所谓“四大家族”中的宋家的第一要员,在后期的国民党政权中,他是位核心人物,本身就是一部活历史。最重要是他还拥有整箱整箱的私人文件。

不幸的是,当他在重庆做行政院院长时期,把他下属的“农本局长”何廉给关了起来。据说当时何氏如没有“政学系”的靠山,是可以丧命的。

如今大家都生活于海外,纵不计前嫌,但是把杯握手,也难免脸红——尤其当时华人知识分子圈内的传说,都以为这个口述历史是何廉主持的,何氏对外自然也当仁不让——所以宋子文就有点踌躇了。后来宋氏还是不顾既往,颇有参加的愿望,但是在“咨询”过程中,他的名字却被划掉了。

后来顾维钧先生向我说,宋子文先生希望你也能帮帮他的忙,他想写本回忆录。我斩钉截铁地告诉顾先生,我愿抽空,为宋先生义务帮忙。但是顾先生知道我是一位“穷忙”的流浪汉,哪里能抽出这个空;一人担三口,昼夜不停走,哪里又能负担起这个“义务”呢?所以也就作罢了。

后来宋氏在西岸吃鸡,不幸噎死的消息东传之后,我个人闻讯,真捶床叹息——我们治民国史的人,怎能把宋子文这样的“口述史料”,失之交臂呢?

哥大这个“中国口述历史学部”自始至终就只有两个全时研究员:夏连荫(Julie How)和我。夏女士最早访问的对象是孔祥熙和陈立夫,我最初访问的则是胡适和李宗仁。

李宗仁是在1958年春夏之交,适之先生决定出掌台北“中央研究院”之后,才应邀参加的。参加的程序是先由哥大校长具函邀请;李氏答应合作了,东亚研究所乃派我前往,商讨有关合作的一切细节和工作方式。

记得我第一次受派往访之时,是一个天朗气清、惠风和畅的日子。当我开着汽车在李氏住宅附近寻找门牌号码之时,忽见迎面开来一部黑色的林肯轿车。开车的是一位相当清秀的中年东方妇女。她见了我便把车子与我车对面平行停下,微笑地问我:“你是来找我先生的吗?”我一看就知道她是大名鼎鼎的郭德洁了。我答应之后,她便说:“我先生正在等着你呢。”说着她便掉转车头,领我到他们的住宅。那是一幢只有一间车房、相当朴素的平房。据说原来是一位美国木匠的住宅,是李夫人以纽约市内房租太贵,由她坚持着买下来的。我二人下车之后,李先生已站在门前,含笑与我握手了。

李先生中等身材,穿一件绒布印红黑格子的运动衫,灰呢长裤。他那黄而发皱的老人面孔,看来就像祖国农村里的一位老农夫。他领我到客厅,延我“上座”。李夫人捧出咖啡、茶点之后,便又开车买菜去了——说是留我午餐。果不久,当李氏与我谈兴方浓之时,李夫人已经放好了一桌子的菜肴,来约我们吃饭了。这便是我在他们李家所吃的有记录的一百六十八顿饭的第一顿。菜肴不算丰盛,但是十分精致可口。我顺便看了一下他们家的厨房,里面一清如水,杂物井井有条,杯盘银光闪闪。我不禁暗自赞叹:“郭德洁原来还是一位好主妇!”——那时他们是没有佣人的。

后来一位广西籍的岑女士(岑春煊之后裔)也告诉我,战前在桂林,她便时常看到郭德洁骑着脚踏车“上街买小菜”。郭那时是桂林的“第一夫人”,居然骑单车出街,也确是难能可贵的。

这时在李家我们三人且吃且谈,笑语悠然。郭夫人则时起时坐,替我们加菜添汤。看着座上的主人,我简直不相信,他二人便是“李宗仁、郭德洁”这一对民国史上的风云夫妇!他二人言谈举止,都极其平凡而自然,没有丝毫官僚气息,或一般政客那种搔首弄姿的态度。

这是我对他们夫妇的“第一次印象”,也是我们其后七年交往的肯定的印象。我至今仍觉得李德邻先生是一位长者、一位忠诚厚道的前辈。他不是一个枉顾民命、自高自大的独夫,更不是一个油头滑脑的政客。我在他身上看出我国农村社会里某些可爱可贵的传统。

至于郭德洁夫人,我觉得她基本上也是一位“鸳鸯”、“平儿”这一类型的好姑娘、贤主妇。不幸她命大,做了“代总统夫人”,无端地被人看成个女政客,实在是有点冤枉。人孰无过?人孰无短?李氏夫妇亦自有其过,自有其短。但他二人都不是在人格上有重大缺点的人,更不是什么坏人。他夫妇都是深厚的传统中国农业社会所孕育出来的温柔敦厚的好人。至于这种好人,是否具备其应有的现代化的知识,在20世纪的中国,来治国用兵,那当然又是另一种问题了!

但是把20世纪中国里所有治国用兵的领袖,都从阴曹地府里请出来,排排队,有几位又真的具备其应有的现代化知识呢?!

日子过久了,我和李府一家上下都处得很熟。李先生的长子幼邻那时与其生母(李氏乡间的“元配”)同住在纽约。幼邻经商很忙,不常来父亲家。我们偶尔一见,也很谈得来。李先生的幼子志圣,那时正在纽约读大学,长住家中;后来应征入伍,当了两年美国兵,又返纽复学。他是位极其诚实忠厚的青年,为人亦甚为爽快,我们相处甚得。李氏的侄儿李伦是位工程师,后来也是全美驰名的武术教师,在欧美两洲开办了好几所“功夫学校”,一度也住李家,我们都变成挚友,相处无间,至今仍时相过从。这三位青年虽也是当年达官贵人的子弟,但是他们都没有以前大陆上那些常见的公子哥儿辈的坏习气,也颇使我刮目相看。

李氏夫妇和我处熟了,他二人也告诉我说,他们对我的“第一次印象”也不太坏。因为在他们的心目中,那时代表哥伦比亚大学来访问的“博士”,可能是一位假洋鬼子,谁知却是一位“诚实本分”的“五战区老同事”——因为笔者在抗战时期曾在“五战区”做过小兵。可能就因为我们双方相互欣赏对方从祖国农村带出来的土气吧,我们七年中的工作和交往,真是全心全意的合作。我的老婆孩子也逐渐变成李家的常客。内子吴昭文与李夫人也处得感情甚好;我的儿子光仪、女儿光佩,也颇得“大桥公公”和“大桥婆婆”的喜爱——那时我们访问李家,一定要开车通过那雄伟的华盛顿大桥,所以孩子们便发明了这一称呼。

相处无间,我们就真的变成“忘年之交”和“通家之好”。这样也就增加了我们工作上的效能和乐趣。为此我也曾牺牲掉甚多所谓“华裔旅美学人”一般所认为最理想的转业良机,而安于这项默默无闻、薪金低微、福利全无、对本身职业前途有害无益的苦差事。更不知道这项苦差做久了,在这个商业习气极大的社会里,由于为人作嫁,后来几陷我于衣食难周、啖饭无所的难堪绝境。

我个人那时不能入境从俗,而害了我国传统文人的“沉溺所好,不通时务”的旧癖——这样对一位寄人篱下的海外流浪汉的谋生养家、奉养老亲、抚助弟妹来说,可能是件一言难尽的绝大错误吧!但是回想当年,闭门撰稿、漏夜打字的著述乐趣,以及和李宗仁夫妇的忘年友谊,此心亦初不稍悔。是耶?非耶?今日回思,内心仍有其无限的矛盾与酸楚,时难自怿!

六 撰稿的工作程序

李宗仁一生显赫,他原是一位不甘寂寞的人物,生性又十分好客而健谈。不幸一旦失权失势、流落异邦,变成个左右为难、满身是非的政治难民,不数年便亲故交疏,门可罗雀。

政治圈子——尤其是中国式的政治圈子,原是最现实的名利市场。纵使是从这个名利市场破产倒闭下来的政治难民们,他们对现实性和警觉性,仍然有其深厚的遗传。像李宗仁那样两头不讨好的是非人物,那时的中国寓公们和左右两派的华侨,都是不愿接近的。

他们李家原出自广西的落后农村,本来也就门衰祚薄,至亲好友,原已无多,在这特殊的情况之下,社交的圈子当然就更小了。此时李氏年事已高,每天只要四小时的睡眠。他又没有像胡适之那样的“读书习惯”。平时除看点一无可看的《侨报》之外,也没有读闲书的兴趣。加以不谙英语,又不能——不是不会——开车,邻居和电视,都不能助解寂寥。日长昼永,二老对坐,何以自遣?因而他们最理想的消磨时光的办法,就是能有闲散的客人来访,天南地北地陪他们聊天解闷了。

就在李府二老这种百无聊赖的真空状态之下,忽然来了我这位“清客”。而我所要谈的,又是他二老最有兴趣的题目。所以对二位老人来说,我的翩然而至,也真是空谷足音,备受欢迎。因此当我最初访问时,李先生便希望我能每周访问三次。

我是如约而往了,每次都是自上午10时直谈到深更半夜。吃了李家两餐饭之外,有时还要加一次“宵夜”。原先我是带录音机去的。如此谈来,录音又有何用?所以我就改用笔记了。但是每次十余小时的笔记,也未免太多,我又何从整理呢?

我这时与李氏工作,是紧接着我与胡适之先生工作之后。这两件虽是同样性质的工作,而我这两位“合作人”(英语叫collaborator)却有胡越之异。

胡适是一辈子讲“无征不信”、“不疑处有疑”、“九分证据不讲十分话”的大学者、考据家。他自幼聪慧,不到十岁,便已经有个文绉绉的诨名叫“穈先生”了。其向学精神,老而弥笃。我和他一起工作,真是一字千钧,半句不苟!

李宗仁恰好是胡适的反面。李氏一辈子总共只进过三年多的“军事学校”。他幼年在家中也宁愿上山“打柴”,不愿在私塾“念书”。在军校时期,日常所好的也只是些器械、劈刺和骑术等“术科”,做个拳打脚踢的“李猛仔”。李猛仔自然对“文科”也就毫无兴趣了。他其后做了一辈子猛将,叱咤风云,上马固可杀贼,下马就不能草露布了。稍微正式一点的“笔墨”,就全靠“文案”、“师爷”或“秘书”来代笔。李先生告我,他当年和蒋总司令结金兰之好时,他迟迟未能把“盟帖”奉换的主要原因之一,便是“不好意思找秘书来代做那四句‘盟诗’”。

所以李先生对我辈书生所搞的什么考据、训诂、辞章、假设、求证等做“学问”的通则、规律和步骤,当然也就完全漠然了。正因为如此,他却有坚强的信心,认为他所讲的,无一而不可以写下,传之后世。这就是“隔行如隔山”的必然后果吧。我既是前“五战区”里的一个小兵,我虽明知照他老人家所说的原封写下来,是要闹笑话的,我也不好意思向我的“老长官”,发号施令,直接告诉他:“信口开河,不能入书!”

日子久了,人也更熟,我才慢慢地采用了当年“李宗仁少尉”在“广西将校讲习所”,对那些“将官级学员”教操的办法——用极大的耐性,心平气和,转弯抹角地,从“稍息”、“立正”慢慢解释起。

最初我把他老人家十余小时的聊天记录,沙里淘金地“滤”成几页有条理的笔记。然后再用可靠的史籍、档案和当时的报章杂志的记载——那时尚没有《民国大事日志》一类的可靠的“工具书”——考据出确信不疑的历史背景;再用烘云托月的办法,把他“口述”的精彩而无误的部分烘托出来,写成一段信史。

就以他在“护国军”里“炒排骨”(当“排长”)那段经验为例来说吧,我们在大学里教过“中国近代史”的人,对当年反袁“护国军”背景的了解,总要比那时军中的一员少尉排长所知道的,要多得多了。所以我就劝他在这段自述里,少谈国家大事或政治哲学,而“炒排骨”的小事,则说得愈多愈好。

因此他所说的大事,凡是与史实不符的地方,我就全给他“箍”掉了。再就可靠的史料,改写而补充之。最初我“箍”得太多了,他老人家多少有点怏怏然。我为着慢慢地说服他,便带了些《护国军纪实》一类的史籍,和民国初年出版的一些报章杂志给他看。我甚至把《民国史演义》也借给他读。这部“演义”虽是小说,但是全书大纲节目,倒是按史实写的。李先生对这种书也颇感兴趣,也有意阅读。我为他再解释哪些是“信史”可用,哪些是“稗官”要删。俗语说:“教拳容易改拳难。”要帮助一位老将军写历史,实在也煞费苦心。

李先生每喜欢开玩笑地说他所说的是“有书为证”,而他的“书”,往往却是唐人街中国书铺里所买的“野史”。我告诉李将军说,写历史也如带兵打仗:打仗要靠正确的“军事情报”,情报不正确,是会打败仗的;写历史也要有正确的“学术情报”,情报不正确,写出的历史,就要惹行家讪笑了。

这一类军学参用的建议委婉地说多了,李先生也颇能听得进去,而觉得我“箍”得有理,对我也有完全的信任——这大概也是因为“在野”的人,总要比“在朝”的人,更为虚心的缘故吧。这样我这位唐少尉,才渐渐大胆地向我“将官级的学员”,叫起“稍息”、“立正”来了。

大体说来,我那时起稿的程序,是这样的:第一,我把他一生光辉的经历,大致分为若干期。他同意之后,我又把各期之内,分成若干章。他又同意了,我乃把各章之内又分成若干节和节内若干小段。其外我又按时兴的史学方法,提出若干专题,来加以“社会科学的处理”,希望在李氏的回忆录里,把中国近代史上的一些问题,搞出点新鲜的社会科学的答案来——这也是当时哥大同人比较有兴趣的部分。

可是经过若干次“试撰”之后——如中国传统史学上“治、乱”、“分、合”的观点和史实,在社会科学上的意义——我觉得这种专题的写法,是“离题”太远了。盖李氏所能提供的故事,只是一堆“原始史料”而已。他偶发议论,那也只是这位老将军个人的成熟或不成熟的意见。我这位执笔人,如脱缰而驰,根据他供给的“口述史料”,加上我个人研究所得,来大搞其社会科学,那又与“李宗仁”何干呢?这样不是驴头不对马嘴了吗?所以我就多少有负于校中同人之嘱望,决定不去画蛇添足。还是使他的回忆录以原始史料出现吧。

在李先生觉得我的各项建议俱可接纳时,我就采取第二步——如何控制我的访问时间,和怎样按段按节一章章地写下去了。

首先我便把访问次数减少。每次访问时,又只认定某章或某几节。我们先把客观的、冷冰冰的、毋庸置疑的历史背景讲清楚——这是根据第一手史料来的,无记录的个人“记忆”,往往是靠不住的,甚至是相反的——然后再请李先生讲他自己在这段历史事实里所扮演的角色。约两三小时讲完这段故事之后,我便收起皮包和笔记,正式访问告一结束。

随后我就陪李氏夫妇,天南地北地聊天聊到深夜,这也算是我们的“无记录的谈话”吧。这个办法是我从访问胡适所得来的经验。因为这些不经意之谈,往往却沙里藏金,其史料价值,有时且远大于正式访问。

李先生很喜欢我这办法。因此有时在正式访问之后,我也约了一些哥大的中美同事和友人,一起来参加我们的“无记录的谈话”。哥大师范学院的华裔胡昌度教授,便是后期时常参加这个“谈话”的李府座上客。

但是就在这轻松的谈话之后的三两天内,我则独坐研究室,广集史料、参照笔记、搜索枯肠,一气写成两三万言的长篇故事来,送交李氏认可。他看后照例要改动一番。取回之后,我再据之增删,并稍事润色。

我写这长篇故事,归纳起来说,亦有三大原则:

(一)那必须是“李宗仁的故事”,虽然在他的口述史料之外,所有成筐成篓的著述史料,全是我一手搜集编纂的。

(二)尽可能保持他口述时桂林官话的原语气,和他对政敌、战友的基本态度。李先生说故事时虽亦手舞足蹈,有声有色,但本质上是心平气和的,极少谩骂和愤激之辞。他对他的老政敌蒋公的批评是淋漓尽致的,但是每提到蒋公他总用“蒋先生”或“委员长”而不直呼其名,或其他恶言恶语的称谓。提到其他人,他就直呼其名了——这大概也是多少年习惯成自然的道理。所以笔者撰稿时,亦绝对以他的语气为依归,断不乱用一字。

(三)他如有少许文字上的改写,我也尽量保留他那不文不白、古里古怪的朴素文体,以存其真。只是有时文章组织不清、文理欠通或字句讹错,非改不可之时,我才加以改写。例如李氏专喜用“几希”二字,但是他老人家一辈子也未把这个词用对过,那我就非改不可了。全稿改后再经他核阅认可。取回后,我再把这初稿交予小楷写得尚称端正的内子吴昭文,用复写纸誊写全份(那时尚无廉价复印机),我留下正本,以副本交李氏保留备查,这就算是我们的清稿了。

这样地完成了两三章之后,我便停止访问若干时日。一人独坐,把这两三章中文清稿,用心以英文缩译,甚或改组重写,务使其在文章结构的起承转合和用词造句的锤炼上,进入全稿的“最后阶段”,以便向校方报告“进度”,并按时分章“交卷”。所以笔者在本文前段便提过,本书在写作程序上,这中英二稿,并非一稿双语,而是一宗文稿在撰写程序上的两个阶段。中文稿实是“初稿”,而英文稿反是“定稿”也。

我打出英文稿之后,再交李先生转请甘介侯先生以中英两稿互校。由甘先生说明或修正,再经李氏认可之。我取回该稿之后,再请校方编者涉猎一遍,并对英语造句用词,稍事润色,我再作最后校订之后,便打出五份,这便是全稿著作过程中的“定稿”了。照例也是哥大留原本,以一副本交李氏。其后哥大向外界申请资助时,提出作证的资料,便是这种英文原稿。

以上便是我和李宗仁先生的工作程序。经过长期合作,李先生总算对我完全信任。我们之间的工作关系,可说是顺利而愉快的。在这顺利而愉快的气氛之下,李宗仁先生最大的消遣,便是静坐沙发之上,微笑地欣赏他自己的回忆录;而我则日夜埋头赶稿,也真是绞断肝肠!

七 美国汉学的火候

在我和李宗仁先生一起工作的最初两年——1958年9日至1960年秋季——对我发号施令的虽然不是我的中国“老同事”(李氏对我的自谦之辞),而我的背后却有一个时时不耻下问的洋上司——那个出钱出力的哥伦比亚大学。

不用说大学里的“口述历史学部”自有其清规戒律,主管首长要我们一致遵循。在我们的正式上司之外,还有些在其他名大学执教,而在本大学担任顾问的有决定性影响力的智囊人物。他们坚持,我们口述历史访问人员向被访问者所吸收的应是“原始资料”。一般尽人皆知的历史事实,应统统删除。他们所说的“原始资料”,用句中文来说,便是什么“内幕”或“秘史”一类的故事。

这种写法,笔者个人是不十分赞成的。我也不知道在这部《李宗仁回忆录》里,有哪些故事在美国汉学家看来才算是秘史或内幕。老实说,我那时替胡适之先生所编写的《胡适口述自传》里,便没有一丝一毫“原始资料”的。在中国读者看来,那只是一篇“老生常谈”。虽然它在美国学者读来,亦自有其新鲜之处。

所以我认为像李宗仁、胡适之、陈立夫、宋子文……这些人物,都是民国史上极重要的历史制造者。历史学家应乘此千载难逢的时机,找出这类人物在中国历史演进过程中成长的经过,把他们与整个“民国史”作平行的研究。这样相辅相成,我们虽不求“秘史”和“内幕”,而秘史、内幕自在其中。我们不急于企求作“社会科学的处理”,而社会科学的处理,也自然探囊可得。

一次我问精研佛理的老友沈家桢先生说:“你们修持佛法的人,搞不搞‘五通’呀?”“五通”也者,俗所谓“千里眼”、“顺风耳”、“他心通”等“广大”之“神通”也。

沈君说:“不搞!不搞!”

“为什么不搞呢?”我又问。

沈君微笑着说:“火候到了,自然‘五通’俱来……我们不能为修‘五通’而学佛……”

“火候到了!”真是禅门的一句偈。

“火候”不到,如何能谈“通”呢?

那时笔者亦已放洋十载,在美洲也曾参加过洋科举。但是笔者毕竟是中国农村里长大的,带着中国土气息、泥滋味的山僧,又怎能和美国的科第中人参禅说偈呢?

李宗仁那时是坚决地支持我写作计划的当事人,坚决到几乎要拂袖而去的程度。这反使我十分为难——因为我自己并不那样坚持我的一得之愚。林冲说得好:住在矮屋下,哪得不低头呢?事实上,李先生全力支持我的原因,也倒不是赞成我免修“五通”。他主旨是想乘机写一部控诉书,或鸣冤白谤书——这一点却正是哥大的清规戒律所绝对禁止的——历史不历史,对他倒是次要的。但他至少是不愿做个专门提供“内幕”和“秘史”的学术“情报员”。虽然他这条“资格”,最后可能导致他死于非命,且他所能提供的“内幕”也实在是很有限的。老实说,这部书上所有的重要关节,很少我是不能在“著述史料”中提出脚注的。

在这两个壁垒之间,我这个撰稿人何择何从?!当时也真是一言难尽,煞费心裁!

八 李传以外的杂务

笔者与李宗仁先生合作,前前后后虽然拖了六七年之久,但是我为这中英两稿的“全时工作”,实不出三整年——虽然这两本一中一英的回忆录,都是部头相当大的书,它们也是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口述历史学部唯一完工付梓的两部书。

在全书尚未杀青之时,我又被调去访问已故黄郛将军的遗孀黄沈亦云夫人。黄夫人是位能诗能文的才女,那时正在纽约撰写她的《亦云回忆》。她并带来数箱黄郛将军——那位“摄阁”国务总理、《塘沽协议》的主持人、“蒋介石的把兄弟”——经手的绝密文件。

我的任务是帮助她清理并考订这几箱无头无尾的“密电”和“私档”,并襄赞她老人家改写其回忆录;同时把她自撰的“中文初稿”,增加史料,改头换面,译成英文。

那时寓居纽约一带的昔年中国政要,有意来哥大加入“口述历史”行列者,可以说是成筐成篓的。大学人手有限,应接不暇,所以我上项助理黄夫人的工作,乃被硬性规定——限六个月完工。我便以这迫切的时限,把冗长的《亦云回忆》的中文稿,以英文改编,“从初稿伸缩写成英文稿廿五章”(见1968年台北传记文学社出版《亦云回忆》中文版上册,作者自序二),凡八百余页,亦三十万言。

那几箱“黄郛私档”,是笔者在海外所见真正的“内幕”和“秘史”——关于“闽变”的秘史。我在“民国史”上,很多心头上的不解之结,一读后,均豁然而释。我对这些“密电”所发生的“考据癖”,大致与胡适之对《红楼梦》的兴趣不相上下吧。

黄夫人对她丈夫这几箱遗物的内容是不太了解的。我细读之后,向她解说,黄夫人就想改写她的《亦云回忆》了。她改是改了,并另写一篇“自序”——“自序二”。但迫于时限,所改无多。我在她译稿上由她批准的“改写”,也“改”得有限,实在是件很可惜的事。

黄稿甫竣,校方又改派我接替对顾维钧先生的访问。我接替的工作阶段,正是顾氏“学成归国”,兼任外交部和大总统府的“双重秘书”,亲手译泄“二十一条”;其后经过“巴黎和会”、“华府裁军”,又继任外长,递升内阁总理,代曹大总统“捧爵祭天”;北伐后隐居东北、襄赞“少帅”;“九一八事变”后,参与国府外交,招待“李顿调查团”,以至率团出席“国联”并首任中国“驻法大使”的那一大段——也就是顾氏毕生经历上,那最多彩多姿的一段。

其外顾氏还藏有外交私档三十七大箱,他有意捐存哥大。这对我这位学历史的来说,也真是一座宝山。经顾氏面托、校方授权,我又负责把这三十七箱文件和顾氏四十年的英文日记,接收过来,并负责整理、编目和摘由。为此哥大当轴又调我以助教授身份,兼该校中文图书馆主任,并要我订出中国文史资料的整理和扩充计划。十目所视,十手所指,这项工作是万般繁重的。

这个中文图书馆,不提也罢。我接手时,它哪里是个图书馆?简直是个伟大的字纸篓。几乎半数以上线装书的书套,都可摇得叮咚作响。那些二三十年代出版的报纸本书报,由于长期高热烘烤,无不触手成粉。抚摸之下,真令人心酸泪落和愤恨。

对这二十余万本玉珍图书的抢救,我自觉责无旁贷。中文部的华裔同事们如鲁光桓、王鸿益、汤迺文、刘家璧、汪鲁希、吴健生诸先生与我早有同感。因而在我于1962年秋初卷袖下海之时,大家同心一德,通力合作。他们也被我这个“主任”推得团团转。这是我祖国文明的珍贵记录。我们只想把这宗世界闻名的汉籍收藏,抢救下来,如此而已。

但是谁又知道我们这几位隐姓埋名的“天朝弃民”,夜以继日地为大学做了这桩无名无利的苦工——我们的薪金都属于当时哥大最低层的一级——却惹出校中有关部门意想不到的妒忌和打击。而最令人啼笑皆非的却是我们的问题出在我们众口交赞、远近闻名的工作成绩——这成绩,纵迟至今日,该校上下还是继续认可的。为什么道高一尺,魔高一丈呢?这才使我逐渐感觉到我个人已被卷入美国学府内所司空见惯的、最丑恶的“校园政治”。我们这个芝麻绿豆大的“中文部”,要生存下去,它的这个“主任”,就得应付人事,援引党羽,甚或谄笑逢迎,踢它个校园内的“政治皮球”!

笔者一介书生,偷生异域,要如此降志辱身,为着是保持这份嗟来之食呢,还是为着对这宗汉籍收藏的“责任感”呢?“责任感”与“自尊心”原是一个铜元的两面,二者是分不开的。一个善于逢迎的人,他的灵魂里是不会有太多“责任”的。但是相反的,如果只是为着“责任感”来“拔剑而起,挺身而斗”,别人根本不知道你责任何在,那你也只是个市井暴徒而已。市井暴徒能完成什么“责任”呢?你牺牲个不明不白,“烈士”、“义士”云乎哉?

最坏的却是我那时的顶头上司。他是我所碰到的美国同事之中,在美国联邦政府中官做得最大的,但是也是个最无耻、无能、全无责任心的人。他最大的本事便是观风使舵,逢迎吹拍。日久技穷,终于在政海灭顶,最后沦落在哥大混饭吃。

他对我们的专业,甚至对一般图书管理的普通业务,是一团漆黑。他也从不关心业务。但是他对校园政治,则观察入微,头圆手滑。这种无耻的失业政客,都是当时的校长误以为是人才而延揽入校的。结果他自己亦深受其累,终至学潮迭起而罢职丢官。

加以当时哥大校内的“中国学”名宿,老实说,也不知道大学的汉籍收藏,究有几本书。他们各有一个专钻的“牛角尖”,只要在这“尖”内,他们所需要的“资料”能一索即得,也就心满意足了。尖子以外的万卷典籍,干掉、霉掉、烂掉、偷掉,关他鸟事?我这位“主任”,目不暇给地在忙些啥子,他们除掉那一索之需之外,也全不知情,也从不关心。再者,这些尖子与尖子之间,往往亦各是其是,极不相能,在彼此龃龉之下,有时还难免拿无辜的第三者出气。所以要他们并肩而坐,为我这堆烘烂了的中国图书说点公道话,那简直是缘木求鱼!

后来我的继任人,他在详阅我遗留下来的一些文件之后,对我在那种环境下,毫未泄气地干了七年,而感觉惊异。他是兔死狐悲,物伤其类啊!

九 《回忆录》的最后赶工

就在上述这段极其糟乱的发展过程之中,李宗仁先生仍不时找我去吃饭聊天,讨论修改和出版他英文版回忆录的琐事。他老人家是位中国前辈,对洋人习俗,初无所知。在洋人看来,我撰写《李宗仁回忆录》,只是“受雇执笔”。一旦调职,我这执笔人和哥大这宗“财产”的关系,便要看当初“聘约”了。合约不清,则凭大学随意决定。它如要我为它的“财产”继续工作,按法它是要对我按工计值的。大学既不愿出此“值”,它也就不好意思无酬地要我续“工”了。

无奈那时李先生已存心离美。他总希望在动身之前,把这份稿子作一结束,所以他仍然不时电催,促我加油。我既是中英二稿唯一的执笔人,又怎能因“受调离职”,便拂袖不管呢?加以李先生是我的前辈,我二人都是中国传统孕育下来的“中国知识分子”,关于“无酬之工”,我连“暗示”也不敢微露了。所以在李氏不断催促之下,我还是在大学公余之暇,漏夜为英文稿赶工,以期不负所望。所幸那时精力犹盛,有时整夜打字,直至红日当窗,我才假寐片刻,便要往哥大上班了。

这部英文稿我终于杀青了。李公一切认可之后,我又为他与哥大出版部拟订合约,一切顺利,不幸此时哥大出版部主持人因为婚姻问题请假,一时无法回任来签署合约。李宗仁先生夫妇等不及,便悄然离美了。为山九仞,功亏一篑,夫复何言!事隔十五年,最后始由笔者专负文责,独挑大梁来出书,其命也夫?

十 李宗仁给黄旭初的信

我和李宗仁先生七年合作的工作情况,当然只有我二人知道得最清楚。但是他那时和在香港居住的“老部下”——前广西省省主席黄旭初氏通信,亦偶有透露。李氏逝世之后,黄氏曾将他二人的有关撰写回忆录的通信,在香港出版的《春秋》杂志上,择要发表,下面几段,是谈到我们当年工作的情况,黄氏写道:


1959年……9月12日李(宗仁)又来函说,回忆录已写至围攻武昌,只唐德刚(安徽人)一人工作,整理文字、抄写文字、译成英文,全部是他,故进展缓慢。完成后或有百万字等语……

1962年1月20日李又来函云:“去春已竣事之《回忆录》,中文有六十万字。依工作惯例,应由唐德刚继续整理,因哥大另有时间性之工作须唐担任(刚按:此一‘时间性之工作’,系指为黄沈亦云夫人译改《回忆录》,并整理‘黄郛私档’事。因黄夫人那时拟返回台湾定居也)。对此不拟出版之回忆录,待后整理。”(刚按:“不拟出版”云云,系指中文稿,因李氏与哥大有先英后中的出版承诺也)

李氏1965年6月离开美国到瑞士,我(黄旭初氏自称)得他7月8日由苏黎世来函云:“哥大当局集中精力整理英文回忆录工作,正拟与我商洽今年秋间订立合同出版事宜,而我事前已启程来此,只好停顿,唐德刚以副教授兼哥大图书馆中国馆长,一身数职,赶理英文稿,常至深夜尚未回家,所以中文稿之整理充实,不便向其催促。”(以上三段引自1970年8月1日,香港出版的《春秋》杂志,第314期;黄旭初著《李、白、黄怎样撰写回忆录?》第15页。)


李宗仁在上引诸函中所说的我们工作情况,均系事实。只是在他离美之前,我把英文全稿已“赶理”完工。哥大出版部所拟的合约,亦已拟就打好,而终以阴错阳差,李氏未及签字,便秘密离去,这也是命中注定该如此结束的吧!

一一 李宗仁返国始末

李宗仁夫妇于1965年6月,秘密离开纽约赴苏黎世,然后再由苏黎世专机返大陆,在当时是一件国际上的大新闻。这新闻原是我首先向哥伦比亚大学当局打电话,其后再由哥大校长寇克氏向新闻界宣布的。

李氏返国定居,是他早有此意,但是其发展的过程,却是通过不同的路线的。

我个人所得最早的线索似乎是在1963年的春天。他那时有意无意地告我,他“要去巴黎看戴高乐”!

李宗仁和戴高乐有什么关系呢?

原来戴高乐于1962年冬,在法国大选中大获全胜之后,威震西欧。憧憬当年拿破仑之余威,他要在西欧政治中压倒英国,在世界政局中摆脱美国,而自组其以法国为首、立于美苏两大集团之间的“第三世界”(Le tiers monde)——“第三世界”这个名词,是戴高乐最初发明的,其意义与今日所使用的显有不同——但是环顾全球,能与法国携手,共奠“第三世界”之基础,与美苏两大集团争霸者,那就只有刚刚脱离苏联集团、同时仍与美国对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了。

所以在60年代初期,戴高乐主义形成后的第一着棋,便是与北京建交。

至于巴黎、北京之间的秘密建交谈判的“内幕”,历史学家虽尚无所闻,而戴高乐想讨好北京,帮同人民政府解决“台湾问题”,则是意料中事。

加以戴高乐在法国政坛登台之时,正值“金门炮战”,华府、北京的紧张关系,已达使用原子弹的边缘。这时北京深感莫斯科之不可恃,亦显然有另觅友邦的意图。法国乃乘虚而入。戴高乐因此想——也可能是循北京之请——来居间调解国共之争,以为中法关系正常化的献礼。而国共之间的牵线人,当然最好是一位由左右为难,转而为左右逢源的中国政客。这样,戴高乐可能就想到在美国当寓公的李老总,而李老总也就要到巴黎去看戴高乐了。

可是李氏巴黎之行,始终没有下文。这后果,老实说也是在我当时的逆料之中。因为戴老头没有读过中国近代史,他不知道这位在政治上已一败涂地的李寓公,在蒋、毛之间,绝无做政治掮客的可能。国共之间的政治掮客是有其人,但绝不是李宗仁——这是当时笔者个人的观察李宗仁之所以去不成巴黎的道理。

可是1965年夏,李宗仁却偕夫人悄然而去。他之所以决定离美返国的道理,据我个人的观察:

第一,他原是一位不甘寂寞的人——国共两党中的领袖们有几位是甘寂寞的呢?在美国退休的寓公生活,对他是太孤寂了点。他有时搓点“小麻将”来打发日子。找不到“搭子”之时,有时就两对夫妇对搓也是好的。

有位年轻的主妇告我说:“陪李德公夫妻打麻将,‘如坐针毡’。”原因是他打那“广东麻将”,“花色又少”,“输赢又小”,“出牌慢得不得了”,“说话又非常吃力”!

李先生最大的嗜好还是聊天、谈国事。我和他工作的最初三年,有时就带了一批谈客去和他“谈国事”。李公真是一见如故,谈笑终宵。后来我不常去了,李先生遇有重要新闻,还是要打电话来和我“谈谈”。有时我不在家,李氏和昭文也要为“国事”谈上半天。他那一口“桂林官话”和我的“上海老婆”谈起来,据昭文告诉我,也是“吃力得不得了”。

和这些青年的家庭主妇“谈国事”,李代总统也未免太委屈了。想起北京的人民政协之内,胜友如云,吹起牛来,多过瘾!只要北京不念旧恶,铺起红毡,以上宾相待,那自然一招手,他老人家就“落叶归根”了。

第二,他回国,也是受他的华侨爱国心所驱使。纽约地区十六年的寓公生活,已把李氏蜕变成一位不折不扣的“老华侨”。有时我陪他老人家在“华埠”街上走走,喝喝咖啡。我就不觉得这位老华侨和街上其他的老华侨,有什么不同之处;而街上的华侨,多半也不知道这老头是老几,知道的,也不觉他和别人有何不同。

只要良心不为私利所蔽,华侨都是爱国的。他们所爱的不是国民党的中国或共产党的中国,他们所爱的是一个国富兵强、人民康乐的伟大的中国——是他们谈起来、想起来,感觉到骄傲的中国!

那“十年浩劫”之前的中国,在很多华侨心目中正是如此,她也使老华侨李宗仁感到骄傲。想到祖国在他自己统治下的糜烂和孱弱,再看看中共今日的声势,李宗仁“服输”了。在1949年的桂林,他没有服输,因为他是个政治欲极盛的“李代总统”,1965年他服输了,因为他是个炉火纯青的“老华侨”。

国民党骂他的返国为“变节”。他如不“变”,又向谁去“尽节”呢?他们对他的“桂系”是深恶痛绝的;他的“桂系”,对他们也痛绝深恶。拆伙了,“党”也就没有什么可以留恋的了。

李宗仁也是能言善辩的。这样一想“落叶归根”,也就是无限的光明正大了。

但是促使李宗仁先生立刻卷铺盖,还有个第三种原因——郭德洁夫人被查出患了癌症!

在李夫人发现这种恶疾之前,他二老的生活虽嫌孤寂,然白首相偕,也还融融乐乐。丈夫以不断翻阅自己的回忆录为消遣,亦颇有其自得之乐。夫人则随国画家汪亚尘习花鸟虫鱼,生活亦颇有情趣。

郭德洁殊有积蓄,亦雅善经营。在50年代中,美国经济因朝鲜战争而复苏,股票市场甚旺。李夫人以小额投资,亦颇有斩获。据她告我,她在股票市场中,有时还“买margin”呢!

笔者生财无道,到现在为止,我还不知“买margin”的真正步骤,只知道那是有相当风险的“买空卖空”的股票交易之一种罢了。不过“艺高人胆大”,她在60年代初的小额投资亦颇有亏损。不过那都不会直接影响到他们的日常生活的。

可是李夫人一旦发现了癌症,这就是晴空霹雳了。

1964年李夫人在医生数度检查之后,终于遵嘱住院。在病院中,她时时想起“老头子一人在家,如何生活”。越想越不自安,一次在午夜之后,趁护士小姐不备之际,她披衣而起,溜出医院,叫了部计程车,径自返家。这位失踪的女病人,曾引起病院中一阵骚乱;但是她既开溜之后,决定再也不回去了。

郭德洁原是一位美人,衣着一向整齐清洁,她虽不浓红艳抹,但是淡淡梳妆薄薄衣,虽是半老徐娘,犹自仪态翩翩。纵在身罹绝症之时,仍然轻颦浅笑,不见愁容。英雄儿女,硬是不愧为顶呱呱的“第一夫人”——晚年的郭德洁比晚年的江青漂亮得太多了!

她在真正的“年方二八”——十五虽有余、十六尚不足的豆蔻年华,便被那战功赫赫的青年将领李旅长,在桂平县的城门楼上,居高临下地看中了。他原是和一位“拍马屁的营长”,躲在城门楼之上,好奇地偷看美人的。可是“一看之下,便再也忍不住了”!(这句话是李公趁夫人去香港探母之时,和我一起烧“火锅”时,亲口含笑告我的)因此将心一横,停妻再娶,郭美人便是李旅长的“平头”夫人了。

她原是位木匠的女儿,出嫁之前还在小学读书——那时革命风气弥漫,小学生是时常“出队”游行的。在这游行队伍之前掌旗的便是她。虽是一位小家碧玉,然天生丽质,心性聪明,年未满二十,便着长靴、骑骏马,率领“国民革命军第七军广西妇女工作队”,随军北伐了。北伐期中的第七军,真是所向披靡、战功彪炳。那穿插于枪林弹雨之中的南国佳人、芙蓉小队,尤使三军平添颜色。

李夫人告我,北伐途中,一般同志都把她比作甘露寺里的孙夫人和黄天荡中的梁红玉。所到之处,万人空巷,军民争睹风采,也真出尽风头。她军次我们安徽芜湖时,曾往孙夫人庙祭奠求签。签中寄语,这位不系明珠系宝刀的刘先主娘娘,竟要与我们将来的代总统夫人结为姐妹呢!

郭德洁也确是一位聪明人。她虽连广西落后的国民小学也未毕业,但是从“旅长娘子”做到“第一夫人”,言谈接应,均能不失大体。在纽约期间,我看她与洋人酬酢,英语亦清晰可用。笑谈之间,不洋不土。

我知道她很敏感,因此每次有洋客来访时,我如是翻译,我总介绍她为“麦丹姆”,而避免用“蜜赛斯”。每当我介绍“麦丹姆”之后,我总见她有一点满意的微笑。

我们的麦丹姆,平时也是很有精力的。烹调洗浆之外,开着部老林肯,东驰西突,随心所欲;她那土老儿的丈夫,只好坐在一旁,听候指挥……可恨造物不仁,这样一位活生生的中年夫人,顿罹痼疾。和平安乐的李府,不出数月,便景物全非!

1965年初夏的一个深夜,我独自开车送李宗仁先生回寓。时风雨大作,驶过华盛顿大桥之上,我的逾龄老车,颠簸殊甚。这时李公忽然转过身来告诉我说,据医师密告,他夫人只有六个月的生命了。言下殊为凄凉。

我凄然反问:“德公,您今后作何打算呢?”他说他太太已不能烧饭了。为着吃饭方便计,他们恐怕只能搬到他开餐馆的“舅爷”家附近去住,好就近在餐馆寄食。我知道李夫人有位兄弟在瑞士开餐馆,我想他们不久将要搬往瑞士去住了。殊不知那次竟是我和李宗仁先生最后一次的晤面,今日思之,仍觉十分凄恻也。

那时(1965年)正是我在哥大最忙乱的年份。图书馆内杂事如毛。我周日工作繁忙,是断然没有工夫回家午餐的。可是就在我送李先生深夜返寓的几天之内,一次不知何故忽然返家午餐,餐后正拟闲坐休息片刻,突然门铃大响,有客来访。开门竟是郭德洁夫人,含笑而来。她虽然有点清癯,然衣履整洁,态度谦和,固与往日无异。

李夫人没有事前打电话,便翩然来访,这是前所未有的事,也使我夫妇二人受宠若惊。我们问她何以突然光临,她说是她儿子志圣开车送她去看医生,路过我处,所以顺便来看看我们。志圣则因无处停车,只好在车中坐候,由她一人单独上楼来访。

她看来不像重病在身,和我们亦如往昔地有说有笑,谈了个把钟头,才依依不舍而别。这是我夫妇和她的最后一晤。两个星期以后,我们才恍然大悟——李夫人此次来访,是特地来向我们道别,也是永诀了!

天下就有这等巧事吗?我至今一直在想:我这个绝少回家午餐的人,就回来这么一次,却正好碰着她前来辞行!真是不可想象的事!

她一去,我们就从此永别了。

一二 归国后的余波

1965年7月16日,星期五,我于下午工毕返寓时,在信箱里发现了一封自苏黎世的来信。一看便知是李宗仁的笔迹。信是给我的,里面却写着“德刚、昌度两兄”。他说近年来身体日颓,加以妻子病重,午夜扪思,总觉树高千丈、落叶归根,所以就离开“我的第二故乡美国”了。

信中又说年来致力国民外交,希望中美早日和好——李氏在返国前数年,曾与战前中国驻波兰公使张歆海数度联名致书《纽约时报》,倡导台海罢兵,中美和好——谁知却隔阂日深。自觉无能为力之下,所以就决定“重返新中国”了。“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我们的友谊将不因人处两地,而稍有区别云云。

此时胡昌度不在纽约,我接信后未经他过目,便直接交到哥大去了。因为李公一去,我们将如何处理这宗百万言的回忆录呢?

正当哥大上下会商对策之时,纽约各报与电视,已同时以头条新闻报出了7月20日李氏专机飞抵北京的消息,接着便是毛、周等欢宴的场面。举世哄传,这位过了气的“李代总统”,旦夕之间,又变成了国际新闻人物。在新闻记者搜寻之下,我们这部百万言的《回忆录》,居然也成了当时的重要新闻。

这时在纽约与李宗仁一向很接近的人,最感紧张的莫过于甘介侯先生了。因为美国“联邦调查局”要追查李氏与北京之间的“搭线人”(middleman)。各报并盛传在李家经常出入的还有几位“共产党员”。此时正是美国害恐共病最严重的时期。为追查共产党,麦加锡参议员所搞的白色恐怖,在知识分子之间,余悸犹存,而甘介侯与当年执政的共和党又有前隙,因此恐惶尤甚。

原来当国民政府在大陆上溃退时期,蒋、李两派人物在美国争取“美援”的活动,都有其“一边倒”的政策——蒋派专交共和党;李派则专交民主党。甘介侯那时身任“李代总统驻美特派员”,便是搞民主党活动的中坚人物。

在中国大陆政权易手之后,共和党人为打击政敌,便要追查民主党执政时期“失去中国”的责任,庶几以“通共卖国”的罪名来对付民主党中的官僚、政客与职业外交人员。如此则甘介侯自然是最好的见证了。他们要使甘介侯对民主党官员,反咬一口,乃不惜用尽一切利诱威胁的手段来套甘某入彀,以便使其去国会挺身作证,这样他们的政敌就要锒铛入狱了。幸好甘氏亦老于斯道,未入圈套。但是身在虎穴,又已冒犯虎威,欲摆脱干净,谈何容易!

甘氏告诉我:某一位贵妇在游泳池内,对他以重利相诱,甘氏婉却其请。她恼羞成怒,两眼一瞪,说:“甘博士!再不听话,将见尔于六尺地下!”

甘介侯一个穷光蛋,慢说六尺,三尺他也就够受的了。惶恐之余,最后还是李宗仁出资以一百元一小时的重价,雇请律师,以“外交特权”为护身符,而幸免于难。

而甘氏开罪于共和党更严重的一次,则是对艾森豪总统的有辱君命。

据李宗仁告我,某次艾森豪威尔的幕后大员、纽约州州长杜威,约其密谈,谓有要事相商。李以不谙英语,乃遣甘介侯为全权代表。原来艾帅为防台湾落入中共之手,而又嫌台湾的“独裁”,因有意“送李代总统回台,重握政权”云云。杜威言外之意,艾总统有意在台湾策动一武装政变,然后乘机送李宗仁返台“从事民主改革”。杜威因以此不存记录的密谈,劝李宗仁合作,共成大事。

当李氏事后把这一惊心动魄的密议告我之时,我问他当时的反应如何。李说他既在美国做“难民”,自然不便与美国当局公开闹翻,所以他就委婉而坚定地拒绝了。

李并感慨地告诉我:美国人所批评蒋先生的那几点都是千真万确的事实。他和蒋氏针锋相对地斗了几十年,也是事实,“但是要我借重美国人来把蒋先生搞掉,这一点我不能做……”

李宗仁当然也知道,做美国人的傀儡,并不比做日本人的傀儡更好受!

后来李氏回大陆,在新闻记者招待会上,也曾暗喻此事,但未提杜威之名。那时的退休总统艾森豪威尔闻讯大怒,因亦隔洋与李氏对骂。他说李宗仁在扯个“黑色大谎”!但据笔者所知,“谎”则有之,不过说这“谎”的是李宗仁还是艾森豪威尔,那就只有上帝知道了。

李宗仁既然不愿做艾森豪威尔的傀儡,那个和艾帅手下的二杜——杜勒斯、杜威——打交道的便是甘介侯了。在甘氏看来,共和党的政客们对他的要求既无一得遂,李宗仁在美时他还可躲在李氏背后,虚与委蛇。如今李氏一去,托庇无由,一旦共和党旧账新算,借口把甘介侯这小子捉将官里去,那真比捉只小鸡还容易呢!因此甘先生便大为着慌起来。

一日清晨我刚进哥大办公房,便发现甘氏在等我,神情沮丧。一见面他就抱怨“德公太糊涂”!“德刚,”甘公告诉我,“我来找你是告诉你,以后我二人说话要‘绝对一致’啊!”

“怎样绝对一致法呢?”我说。

“你知道他们在找middleman(中间人),你我皆有重大嫌疑!”

甘氏口中的“他们”,自然指的“联邦调查局”的密探了。后来这些“他们”,把“我们”这批与李宗仁很接近的人,都调查得一清二楚。据说其中只有一个嫌疑重大的“中国人”,他们尚未找到。这个人的名字叫“韦慕庭”。“我们”得报,真喷饭大笑。

这时我看甘氏实在狼狈不堪。我便笑问他道:“甘先生,您是不是middleman呢?”

“共产党怎会要我做middleman呢?”甘说。

“那你怕什么呢?”

“德刚,你初生之犊不畏虎!”甘说,“你不知道美国政治的黑暗!可怕!”

最后我和甘先生总算达成一项君子协定——这在英文成语里便叫作“诚实是最好的政策”!我二人既均非“中间人”,他们如果要对“我们”来个“隔离审讯”,我二人是不可能说出一个“绝对一致”的故事来的。对“他们”最好的办法就是各自“据实告之”!

十五年过去了,甘先生当时慌张的情况,我今日想来仍如在目前。我一直没有把这事看成什么大灾难,但是甘某却是个“惊弓之鸟”!记得我在《李宗仁回忆录》中,原拟有最后一章,叫作“退休也不容易”(Uneasy Retirement),想谈谈美国民主、共和两党的“对华政治”(不只是“对华政策”)。那也是甘介侯建议不要烧纸惹鬼、少谈为妙而搁笔的。缺了这一章,我始终心有未甘,大概就因为我是个“初生之犊”的缘故吧。

一三 《回忆录》的版权问题

至于李先生对他的《回忆录》的出版问题,在回国之前,他是迫不及待的,一直在催着出版。可是回国之后,他就从北京来信说“不要出版”了。

上文已提过,这份由昭文所抄的《李宗仁回忆录》的中文清稿,一共只有两份。哥大存了正本,李氏存了副本。但是在60年代的初期,他为征询他老部下黄旭初先生对本稿的意见,乃把这副本寄给了黄氏。后来他匆匆束装取道瑞士返国时——因黄氏侨居香港——乃未及索回。因此此一副本乃落入黄旭初之手。

此时恰好黄氏也正在撰写他自己的《黄旭初回忆录》,并分章在香港的《春秋》杂志上连载。李氏返国之后,不久便卷入“文革”漩涡而消息全无。黄氏乃将李宗仁的回忆录,大加采用,改头换面地写入了他自己的回忆录里去。因此笔者在李稿中的许多笔误和未及改正的小错误,也被黄旭初先生误用了。

黄氏在港逝世之后,才又由黄氏遗属将此一“副本”转交给李氏的长子李幼邻。幼邻于70年代末期侍母(李宗仁元配)返桂林定居时,乃又将此稿送交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协文献委员会。该会显然不知此稿的来龙去脉——因为幼邻本人亦不知道。

万里飘蓬,几经抄袭,昭文所手抄的这个复写纸副本,也可说是阅尽兴亡了。

在1965年李宗仁返国时,此一副本既在黄旭初之手,李氏自己身边就有个英文稿副本了。据说当年毛泽东主席接见李氏时,曾询及此稿,有意批阅。可惜毛氏不谙英语,而李氏又无中文稿,毛主席乃面嘱将此英文稿发交北京外国语学院,译回中文。

这宗“奉谕回译”稿是否全译了,笔者在海外,当然无由得知。至于这个回译稿现存何处,笔者当然更无法打听。不过我确知其存在,因为李先生在1965年底写信给我,嘱我转告哥大当局,停止出版英文稿的理由,便是他“重读”这份“译稿”,觉其与“原中文底稿,颇有出入”的缘故。


附注 据广西政协委员黄启汉先生于前些年访美时,面告我说,此一“奉谕”之译稿,当年广西政协确拟用为底稿,出版全书。所以终未采用者,是因译稿中之无数“人名”,无法复原,故弃而未用。此一译稿今日想必仍存于广西政协文献库中也。

1986年8月19日德刚补志于纽约


李氏之言,分明是借口,因为这份英文稿之完成是经过他逐章、逐节详细核准的,在离美之前,他还不断地催着要出版呢!回国之后,主意改变,这在当时不正常的中美关系影响之下,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此我这位受影响最大的“撰稿人”,对他这一“出尔反尔”,倒颇能处之泰然,但是哥大当局那些憨直的洋学者,则认为李氏此函有欠“诚实”!他们因而把这批文化公案,移送法院,让美国法律加以公断。

我当然是这一项法律程序中,跑不掉的第一位“见证”。在律师盘诘之下,我也是一切“据实以告”。至于这件“案子”,其后如何由法院公断,我这位“见证”是无权过问的,只知道其结果是按美国出版法以及国际版权协议,这宗文献全部被判成“哥大财产”。因为在本稿撰著过程中,李宗仁先生只是本稿“口述史料”的提供者,他并不是“撰稿人”,而本稿的真正撰稿人,却又是哥大的“雇员”,所以哥大对它自己的“财产”,有任意处理之“全权”。

哥大显然是根据此项法律程序,便把全稿封存了。

在研究室被搬得一空之后,我拍拍身上从50年代积下来的尘埃,洗清双手,对镜自笑:十年辛苦,积稿盈笥,而旦夕之间,竟至片纸无存。这对一个以研究工作为职业的流浪知识分子来说,履历上偌大一个空白,对他的影响是太大了。但是头巾气太重,沉溺所好,不能自拔,入其境而不知其俗,咎由自取,又怨得谁呢?

一四 千呼万唤的英文版

那时的哥伦比亚大学,虽循法律手续“封存”了它那份“财产”,但是学术毕竟是天下之公器。这份中文稿既经黄旭初借用出版了一部分。哥大的英文稿屡经访问学人的阅读与传抄,亦颇有变相的流传。

这份英文稿,因为写当其时,在五六十年代,也曾是有地位的出版商争取的对象。当哥大的出版部以其篇幅浩繁而感经费支绌之时,柏克利的加州大学则向哥大协商转移。该校政治系主任、名教授查穆斯·约翰生(Chalmers Johnson)博士,并曾为本稿写了一封他认为是中国的“民国政治史上不二之作”的、逾格推崇的介绍信。这一来,这一部稿子乃又自哥大出版部于60年代后期,转移到加大出版部去。

那时中国大陆上的“文化大革命”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李宗仁先生亦消息全无,生死莫卜。加大当局有鉴于这部文稿历史复杂,出版部负责人乃专程来纽约找我加以澄清,并问我对英文稿能否负担全部文责。这本是我义不容辞之事。我遂正式以口头并书面,向加大负责人表示,不论本书在法律上版权谁属,我个人均愿独负文责。他闻言欣然同意。这便是在后来的英文版上,我的名字被列于李氏之前的最初动议。其后相沿未改者,无他,只是一位治史者对他所写的一部传世的历史著作,署名负其全部文责而已耳。

加大既已决定出版本书,他们乃廉价雇用一位据说粗通中文的美国退休外交官,来担任美国出版过程中例行的核校工作(copy editing),他由于个人关系,且向哥大要去了一份复印的中文清稿,来帮助核校(这时已有廉价复印机)。谁知这位年高德劭的“中国通”自己却在这时卷入了另一桩文化漩涡,无暇及此——同时他的中文根基,似乎做两稿互校的工作亦难以胜任——但是他却抓住了本稿,死不放手。他前后一共“工作”了七八年之久,却只“核校”了十五章。如此一年两章地“校”下去,那么七十二章就要花掉他老人家三十六年的退休时光了。

加大当局为此事而甚为着急。一再要我去催他,并转请哥大负责人去催他。可怜我这位“著作人”却身无“版权”。我催多了,人家总是说:“干卿何事!”多次自讨没趣之后,我也只好索性不管了,听其自生自灭吧。我所怕的是旁人在稿子上乱动手脚,那就不可收拾了。

最后这位校稿人终于倦勤停笔,把稿子退回加大,而加大出版部,也由于他拖延太久,时效全失——美国是个时效决定一切的社会——为顾虑出版后亏本的问题,也就废约不印了。这时美国由于越战的关系,银根已紧,这一失去时效的“巨著”,便再也没有出版商愿意去碰它了!

1975年年底,这批文稿终于辗转又退回到哥大了。这样哥大负责人,才把这已失时效的一只大鸡肋,发还给我,要我觅商付梓。大学当局并以正式公函告我,两书出版时,我可以收取中文版的版税。

这样一来,中文稿始由香港《明报月刊》分期连载,前文已有交代。可惜这时李宗仁先生已早成历史人物。年轻一辈的知识分子,许多人已经不知道李宗仁究竟是什么人物了。该刊连载过久,编辑先生感到乏味——这也是新闻界的常情——所以连载未及半部也就中断了。

我们重觅英文稿出版人,也是历尽艰辛的。一本“巨著”(超过六百页)如新闻价值已失,在一个资本主义的国度里,是没有生意人愿意出版的——要不然,便是:(一)作者先垫巨款,出版后如有钱可赚,再慢慢归垫,否则拉倒;(二)本书杀青工作上一切杂务——如核校、制图、索引等工作,按例都是由出版商负责的——这时都由作者自己负担,将来销路好,再由版税中,逐渐扣除归垫。

我这位两袖清风的作者,哪里能拿出印刷费呢?我纵有心张罗筹借,我将来既无版税可抽,我又何以偿欠呢?

如此,就只好眼看这部拖延二十余年,我个人,乃至我的小家庭,都被它拖得心力交瘁的历史著作,便要永远“藏之名山”了。在万无一望的情况之下,我把死马权当活马医,乃转向我自己服务的纽约市立大学研究部申请资助。

纽约市大此时正在全校宣布“破产”之后,一连串地减薪、裁员。直至目前为止,它老人家还欠我们教职员半月薪金未发呢!

我的挚友,最忠实无欺的君子李佩钊教授,他在市大服务已二十一年,领有“终身职”聘书,这时竟惨被裁撤。他一时想不开,可能也感到苦海无边,生趣全无,竟于一夕之间悬梁自尽,遗下弱妻幼子,惨不忍睹。

市大在这种经济绝境之下,我递去“出版补助”的申请书,原是“知其不可而为之”,“聊以尽心焉”而已。谁知天下事往往就出于意外。我的申请书竟获市大各阶层一连串的同情,最后竟在极艰难的情况之下,总校允于少额研究费项下,拨款支援。

市大既已解囊,哥大亦不甘示弱。一班新当权的年轻执事,遂亦自该校研究费中,酌拨若干,以为资助。市大、哥大这两项合资,原不能算小,但以今日的美金比诸今日的工资,这数目也不算大。“不足之数”,我这位“作者”就只有“归而谋诸妇”了。

我们是有两个孩子进大学的小家庭。夫妇二人日出而作、日入未息的收入,也只是从手到口,所余有限。但是这部书已经把我们拖得够惨了。我壮年执笔,历时七载,为它牺牲一切,通宵不寐的情况,记忆犹新。如今杀青在望,我个人亦已两鬓披霜……无论怎样,它是应该和读者见面的了。我二人乃决定,咬紧牙关,不顾一切地,把不足之款和剩余工作承担下来。

去年6月,这部《李宗仁回忆录》的英文版,总算以最原始的印刷方式面世了。新书既出,我回想二十多年的曲折遭遇,真不禁捧书泣下!

一五 出版后的感想

如今这部比《史记》部头还要大的《李宗仁回忆录》,互有短长的中文、英文两个版本,总算都与读者见面了。在英文版的“序言”里,我对李宗仁先生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曾有评析。暇时当另译之,以就教于中文版的读者,此处不再赘述。但在英文版序言中,笔者对此书的撰述经过,以及古怪的版本问题,则语焉未详——因为这些都是将来“中国史学史”或“目录学史”上的琐碎而专门的问题,西文读者是不会感兴趣,甚至嫌其啰唆的——可是对中文版的读者们,尤其对那些专攻中国近代史的专家,笔者就应该有个比较详细的交代了,否则他们一定会奇怪,这中、英两版为什么“不尽相同”?更糟的便是将来严肃的考据学者,在中、英二稿中,可能都会闹出个“双包案”来。言念及此,我觉得这个问题,现在非交代清楚不可,因为在目前知道本稿撰述经过详细情形的,只有哥大已退休的教授韦慕庭和笔者个人等二三人而已。所以笔者才不惮其烦地冒美东百度以上的溽暑天气,裸背为本书制四万言长文以阐明之。尚乞中、英两版的贤明读者,批阅后不吝指教!

最后,笔者更不揣冒昧,以撰写本书时亲身体验的辛酸,来略志数语,以奉劝今后中国知识界和我有同样短处的书呆子:你如有圣贤发愤之作,你就闭门著书,自作自受。能出版,就出版之;不能出版,就藏之名山、传之其人。你有自信,莫愁它没有传人。

不得已而与人合作,也要一是一、二是二,搞个干净利落。千万不可把你呕心沥血之作,婆婆妈妈地弄成个妾身未分明的状态。因为一个作者著书,正如一个艺术家创造一件艺术品,一个花匠培护一园名花,一个养马师养育一匹千里名马……你对你心血结晶品的感情,绝不是主权属谁的问题。问题是你能看她有个美满的结果和如意的归宿。美女嫁情郎,宝剑赠英雄——主权岂必在我?但是你如眼睁睁地看着美人入匈奴,宝剑当菜刀,名驹入肉铺,而你在一旁无能为力,其心境之痛苦,实非笔墨所能泄于万一。

笔者为这两本拙作,披肝沥胆,前后凡二十有二年。回顾它在过去二十二年中所经历的沧桑,而我这位原作者,却始终在“隔岸观火”,心情之沉重,怎敢讳言?

古人说:“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在本书今后千千万万的读者之中,笔者自信,知我者当不乏其人也。

1980年7月28日于北美洲北林寓庐

原载《传记文学》第四十七卷第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