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追救护车
管法律政策的律政专员冯华健最近在一篇演讲中谈到天下没有一种法律制度可以停滞不前,香港政府因此也在考虑改革香港的法律服务行规。他说,Nowhere does this truism apply more aptly than to Hong Kong at this time of profound constitutional change。中文译为“没有一处地方比适逢重要宪制改革的香港更能体现这个真理”。句子中的“适逢”与“真理”用得稍嫌唐突﹔冯华健的原意大概是说:没有一个地方比目前正处於重大宪制改革的香港更应该去体现这个不言而喻的道理。这些改革包括去年三月发表的《法律服务谘询文件》内四十项初步建议,其中准许律师在高等法院的出庭发言权,以及废除物业转易工作的定额收费,大律师公会及律师会都强烈反对。前者担心此举会影响大律师的专业效力和独立地位﹔后者认为废除定额收费会引发律师减价战,降低质素。
中国人社会不流行兴讼,香港律师大抵也都循规蹈矩,法律服务改革想必可以加倍保障市民利益﹔香港律师不致变成美国律师,遭人讥为“追救护车的人”(ambulance chaser)。美国有些律师经常赶到车祸现场去教唆伤者兴讼索赔,自己从中渔利。这当然是律师行业竞争激烈所致。美国社会上发生的一些家庭大悲剧﹑名流丑闻案,电视台和出版商纷纷赶着拍成电视剧﹑出书渲染,有些律师也马上争着代表当事人起诉以便捞佣金。这些律师等於是在追逐贵价义大利名牌车,成了小报记者所讥之“Lamborghini chaser”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