辑一 他异乡留学的琐碎日常 午后课室
金钱太少,牢骚太多
又是一个大清早,我提着两箱行李,到机场。父母亲送行。本来打算Check-in之后饮茶,好好聊一下。但检查行李的笨机器又坏了,弄了好久,匆匆忙忙赶上机,聊不了。好多话压在心头没机会讲。
悚然心惊。原来不是永远有机会从容的。
这一秒不说,不一定有下一秒。
“许多人说:不要急,等我老了,快要死了,自然会相信上帝。是吗?你真有机会从容地在死前说我相信?你怎知道何时死?怎样死?”我想起一位牧师在礼拜日早上对我说的话。
竟然在Check-in时碰见Lawrence。搭同一班机去东京,他转去芝加哥,我转飞麦迪逊。四年前去芝加哥正是Lawrence接的机。不认识他,朋友辗转介绍,他就来了。帮了很大忙,照顾周到,连开车也是他教的。
两年不见,没有太多共同话题,可是一颗心暖暖的,在喉咙内打转的千言万语其实都只是一句话:多谢你照顾过我。
“得人恩果千年记,得人花戴万年香。这种朋友是不该丢的,要交一辈子。”母亲又讲她的报恩论。
母亲还有一句常挂在口边的话:“既愁千年无米煮,又怕无命享千年。不知足的人一辈子苦,自找的。”
啊,我的母亲。
中西部下大雨,飞机降落到一半,往回升,左摇右摆续飞五十分钟。照例,我吐得一塌糊涂,而且是唯一呕吐的人。
幸好我捡回下一秒,有机会继续讲我想讲的。
晕机的感觉久久不去,在昏眩之际写稿,胃里一阵翻腾,想呕。而我的脑汁早已在呕,正在呕。
亦舒说的:“我的金钱太少,时间太多,唯一合逻辑的做法便是以时间来换取金钱。”我的情况:我的金钱太少,想发的牢骚太多,唯一合逻辑的做法便是以牢骚来换取金钱。而他们竟然答应。
亦舒/依莎贝写的杂文我爱死了。可这回在港再看依莎贝,只觉她在乱写。我甚至想到,会不会是有人代笔?怎可能?怎可能?后来一想,可能是做了母亲的缘故。做了母亲,除了对自己的孩子,其他都不在意了。
台湾有位歌谣创作者叫陈明章。
以前有位歌谣创作者叫陈达。
有一次,陈明章在“啤酒屋”喝酒,听到陈达唱的《思想枝》,他忽然不自觉地掉着泪水,口里喃喃念着:“我哪会追得上陈达呢?”我曾经对亦舒的《自白书》有此感觉。
曾经。
这趟回港,我拼命看报纸专栏。每天出门买多份报纸,读遍副刊。始终认为李碧华第一名。
为什么读这么多专栏?他们给我信心,让我敢写下去,一直写。我写得再差再随意,也不至于像他们吧?
陈任为什么写来写去的都是饮饮食食呢?台北哪家店的烧鸭香,香港哪家店的卤味好。大不了再谈一下带歌星去内地搞慈善演唱会。他当年还算是编过《中国学生周报》啊。难怪是最后一任主编。
我常认为:如果认为我嚣张,可以不看。
恐惧考古
一
对于写作,我是恐惧的。
每次在清清白白的纸上涂涂写写,总是,总是,开始时候高高兴兴,结束时候有说不出的悲哀。我总写不出自己想写的,总写不出心头那份,嗯,那份感觉。字是写了一堆,但那不是,我知道的,那不是。
我无法明明白白告诉你到底不是什么。我写不出如何写不出。
对于自己的作品,我是矛盾的。你没看过我写的文字?啊,这个人。你喜欢我写的文字?呸,这个人!
弗洛伊德的犹太老笑话:我不会加入一个连我这种人也愿意收作会员的会。
伍迪·艾伦用它来形容自己的爱情观。
这却是我对自己作品的观感。
“有一段日子,我想过以写作谋生,可是一想到一些编辑的约稿指示就打消了念头。有时甚至像伍迪·艾伦抬头给天空上的母亲训话那样,无法跟上面的编辑表达卑微的想法。”(《暗号》,叶德辉)
这段话我一读再读。这就是了,这就是了。
前日收到S寄来的杂志,读了自己的稿子。居然多了两个标点符号,少了三个字,分了两段不该分的段。
愚蠢的人们啊,什么时候才学会什么叫作尊重?什么时候我们才停止无谓的争吵?我总是有着不该有的自制。一整夜的派对,酒,烟草,音乐,舞蹈,都不足以令我胡言乱语。我永远只是一位观察者,张着眼睛,看着,看着,在心里记录着。
相信我,我不是故意的。我多么渴望像他们一样,解放肢体与灵魂。狂笑,尖叫,拥抱。我多渴望做得比我亲爱的朋友激烈一百倍。
可是我不能。
二
“嗨!”
就只是一声“嗨”,然后沉默。
好漂亮的洋女孩。欧洲裔的吧,眼睛蓝得像湖水,头发红红的,笑起来神秘极了。
我多渴望拥抱你。我心里喊着。
可是我不能。
“你到底恐惧些什么?”
“我不知道。如果知道,我不会恐惧。无法掌握的恐惧才是最大的恐惧。”
“害怕说了不该说的话?怕失礼?怕做了不该做的事?人是会死的,你知道。人不存在了,一切有什么差别?”
“我知道。我不知道。”人是会死的。知不知道又有什么差别?
可是我仍活着,一切仍有差别。我不知道自己恐惧些什么,我甚至不知道该不该去知道。
也许就这样活着,便够了。
我其实可以尖叫。我开着车,往前冲,在无人的公路上,按下窗子,对空气嘶吼。我叫得比谁都大声。
我其实可以狂笑,可以手舞足蹈。一个人的时候,我比谁都无法控制自己。
但就只能是一个人,永远只能在一个人时才看得见自己。
读写絮语
一
简直到了痛恨自己的地步,怎会这么快便打回原形!不中用!
现在是凌晨五点十八分,天已微明,而我仍在打电脑,写稿。至快要到七点才能上床。
刚回麦迪逊,几乎用写血书的心情发誓要痛改前非,早睡早起,不再熬夜。新生活持续了三天,拜时差所赐,九十点上床,五六点起床,健康愉快。但时差因素一旦消退,嘿,来了,来了,黑夜俘虏了我。
也算准时,清晨六点上床,下午两点醒。七点上床,三点醒。不多不少八个钟头,准时自动张开眼睛。“天然牌”闹钟。
人家是日出而作,我也是。不过我是作文的“作”,天亮了才动笔写专栏稿。
有些长稿可要晚上就动笔。像昨夜替台湾报社写一篇有关七十年代文化的稿子,三千字,以为两小时煞科,岂料边写边沉思,回忆自己走过的七十年代,收笔已天亮。
嗯,对了,前些日子在电视上看见好莱坞巨星特拉沃尔塔(John Travolta)接受访问,老了,大谈儿女经。连“天神”都吃人间烟火做爸爸,我辈还有什么好执着?
嗯,对了,亦舒,她曾经一见到小孩子就觉痛恨,而她也已为人母,何况我辈?
嗯,我好想念我的小女儿,马雯。
二
有些日子埋头写作,每天用“今天写了几个字”来做计算单位。但这总比用“今天打了几圈牌”或“唱了几首卡拉OK”有意义吧?
睁开眼睛已是下午四点,兴高采烈地跳下床,穿上裤子欲下楼开信箱,但旋想这是星期天,悲哀地躺回床上。
周日无信无报纸,可恶的周日。
因赶研究报告,两星期以来过着晨昏颠倒的生活,而且千篇一律,十四天等于一天。起床,泡杯咖啡,在两片白面包上夹一片火腿,弄出一份叫作“三明治”的东西送进嘴巴,便匆匆埋位工作,对着电脑屏幕拼命按键。
晚餐也匆匆,消夜则欠奉,五点半天亮时换写专栏,八点上床睡觉,一天如此过去。
每天最令我精神一振的时刻有二:一是泡二十分钟热水澡;二是开信箱取信以及报纸。忍住不看电视,因怕一看即难自制。看信件和报纸变成最大娱乐。边吃三明治边看,窥探世界的风风雨雨。
三
我订了两份华文报纸,一份台湾出的,一份香港出的,但都晚来几天,看的是旧闻,好过没有。内地报纸总提不起我的兴趣。英文报纸我看《威斯康星先锋报》《芝加哥论坛报》《纽约时报》,但因送报员总老远隔空将报纸丢在草地上便走,报纸常被闲人拿走,索性不订,有空开车到咖啡店边喝边看便算。一举两得。
周日无信无报纸,极夸张地感到阵阵忧郁。干脆跳起床开车往高速公路奔驰,奔向太阳,What the hell,管他研究报告不研究报告……
脂肪敌人
目前本人最讨厌听到的三个英文字母是:F, A, T——合起来即是FAT。脂肪也!
此趟回香港绕一圈后重返麦迪逊,碰见朋友,无论是谁,几乎第一句皆说:“哗,乜个肚腩又变大?”
好似我的肚腩已经大到离十尺都顶住他们一样。如此朋友,不交也罢。
刚开始时心里责怪朋友衰多口,后来听多了,渐渐相信这可能是事实,于是花了一个钟头脱得赤条条站在镜子面前研究研究。
结论是:香港厨师的手艺太好了。
不能坐以待肥,我要反攻!
于是我来到舞蹈减肥班。每周两次,每次一小时,课程写明“专门针对腹部和臀部而设”。是收费的,我甚肉痛。
第一天上课情况尚佳,美国人喜欢沟通,花了四十五分钟轮流自我介绍,再略跳十分钟便下课。轻松愉快。
第二堂可不一样了,一开波便跳,One more Two more,跳个不休。本人天生对节奏韵律掌握不良,故:讲话发音不正,搭飞机例牌头晕,跑步必定包尾。跳舞自然是件苦差。看性感女导师随着音乐跳得轻松自然,我却总手脚不配合,该抬高的垂下,该垂下的抬高,旁人不笑自己心里也觉尴尬。
更要命的是体力不支,约跳二十分钟,心脏已怦怦声似爆炸。幸好感觉腰部赘肉开始有酸痛反应,于是集中精神,幻想脂肪正在燃烧,烧到隆隆声。一念及此,精神一振,咬紧牙根继续努力。至紧要有效!
是否真有效至少要两个月后始知,到时再告诉阁下。此处能说的是:躺在地上做腿部动作时,身旁的巴西佬竟做了极不该做的事:放臭屁!——几乎臭到我晕。
除死无大事
电话响起,是一位陌生女子的声音。讲的是我最讨厌听的字正腔圆的京片子。
“喂,这儿是某某电话公司,我们现在有一个折扣计划,相信您一定感兴趣……”美国三大电话公司正在抢华人客户,常派华人服务员到处打电话互撬墙脚,烦死人。这种电话我接过好几次,每家公司都说自己最便宜,其实彼此彼此,差别根本不明显。
这次我学精了,不等对方说完即道:“抱歉,我没兴趣,再见。”岂料北京女子死缠烂打,坚持道:“您一定有兴趣,我们比较便宜,可以省钱……”
“我真的没兴趣……”
“您一定有兴趣!可以省钱也没兴趣?”
“没有!我不爱省钱!再见!”
北京女子收线前发出两声“哦、哦”,似乎很奇怪有人不喜欢省钱。
不喜欢?才怪!省钱我最爱,可我也最讨厌被人催迫,尤其被讲京片子的人催迫。(总觉讲京片子的人油腔滑调,城府深。这是偏见,但我无法自制。)催迫得紧,我索性变得“不理性”——老子就是喜欢用贵的,不行?
想起在台湾接受军训时,有一天,出操,在训练战场上打着枪左跑右跑,且须翻滚跪爬,绝对是体力劳动。当时兴致突来,一边操练一边暗暗在心里构思情诗,大意是说“情人在远方,我在战场”之类。因心不在焉,动作迟缓,班长马上跑过来骂人。若是别人早已被罚,但我跟他熟络,他只用“激将法”骂道:“动作不快一点,打仗时你死定!”一被催迫,我索性坐下来,道:“死就死!”
除死无大事。如此而已。
轻轻的启示
这天开启电脑,传来一封电子邮件。是向来鬼马的洋友Brian写的:
“东方大圣人家辉先生,你现在身处何方?在台湾?香港?麦迪逊?我整个暑假都在见鬼的麦迪逊度过,我的头发已经长到屁股,胡子已经长到肚脐,你看见我一定又大叫我长得很像耶稣基督。可是,我不仅不是耶稣,相反,这个暑假我犯了很多很多世界上最邪恶的‘罪’!圣人家辉,快回来吧!我这个野蛮的鬼佬(本人按:我教懂他用广东话讲‘鬼佬’,他用英文将‘鬼佬’串成‘Gua-Loo’)怎可以没有你这个东方智者搭救呢?”
喜欢交洋朋友,为的就是这种“轻”的感觉。通通信,说说笑,吃个饭,反正来自不同国度,光是聊自己的文化经验便不愁话题,没时间说什么人情是非。于是无压力。
跟华人交往,刚好相反,圈子小,彼此太熟络了,变得彼此有期待、有瓜葛、有冲突。友情太“重”了,反会压得心里不舒服。
跟洋友的情谊是“轻”的、“轻轻”的,来去自由,很适合我目前的状况。
到机场接一位新学生,飞机误点,等到我颈都长了,心里挣扎了好几分钟。要不要“放她飞机”?To be or not to be?
决定等下去。台湾来的女孩子,据说穿白衬衫、牛仔裤,二十年前的张曼玉?且看看她长得是何模样再说。
希望她是靓女,否则我会面色难看。
终于得见芳踪,推着两大箱行李施施然走来,果然是白衬衫牛仔裤,可惜唔系张曼玉。
但我仍笑眯眯地趋前自我介绍,开车送她到另一位台湾同学家中吃晚饭。
“毕业多久了?”
“今年毕业,台大地理系,来念都市规划。”
今年才毕业?好嫩。连讲话都不敢正眼看人,含羞答答,一副乖女孩模样。奇怪,每次碰见类似背景的学生,心里忍不住涌起一股妒忌。他们不必担心学费,不必先工作储钱,一毕业马上放洋,节省不少青春。
“那么,你没工作经验?”每次妒忌,总讲出一些带着敌意的说话。此番不例外。
“有,我在麦当劳打过工!”乖乖女用一种极自豪却又极天真的语气回答。
我自控不住“咭”一声笑出来。
再一次肯定自己不是好人。我无法迫自己挂着笑脸照顾一个我不欣赏的人。肚子饿吗?有什么需要买吗?有什么想知道吗?嘘寒问暖,体贴关心,我做不到。尤其对一个二十多岁却仍以为自己是小孩子的乖乖女。
带她到台湾同学家中,我连饭也不吃,急急脚走人。她自有台湾人照顾。
其实,无人照顾,“自生自灭”,她会成长得更快。尘尘人世,说到底都是一个人来,一个人走。一念及此,我又觉自己是好人了。我用“冷酷”帮她成长。我好阿Q。
想起一位刚拿到博士学位的台湾女同学说,她宁可跟丈夫到小镇教书也不愿回台湾。
“我不想被迫固定礼拜一、三、五回自己母亲家吃饭,二、四、六回丈夫母亲家吃饭。留在这里,我才可以百分百掌握自己的生活!”
遗失的夜
在芝加哥城外的高速公路上,车子竟然抛锚。无奈下车,坐在路肩矮栏杆上,等待拖车救援。凌晨两点,车子仍隆隆呼啸而过,刮起阵阵燥热的风,带着沙石,扑面打来,心头涌起一股强烈的无助。
其实每次到芝加哥都感觉到某种程度的无助。城中建筑物魁梧矗立,尤其歌剧院前的一段麦西根大道,两侧各有厚厚的石墙、石碑、石雕,晚上开车穿越其下,夜灯映照,直觉自己渺小如蝼蚁。石墙等是巨人,抱着胸对我狰狞凶猛。而我非屠龙的王子。
(却也想到:公主在哪里?)
这趟连城都进不了,遥看全世界最高的大楼Sears Tower,楼顶红灯于云雾中一闪一闪,似在拒绝让我进入芝加哥的神秘宫殿。被挡于城外,心情更无助苍凉,只有香烟陪我。
看来“飞车计划”是泡汤了。
本打算在湖滨大道上驱车驰骋,那是我最爱开车的地方,弯多而路阔,左边是黑沉沉的湖,右边是灯火通明的商业大楼,穿插其中感觉如赛车。每回来芝加哥我必忍不住来来回回连续在这路上开好几趟。
芝加哥城南是黑人贫民区,就在芝加哥大学旁边。有一个深夜我开车迷路误闯入内,只见楼房破落、醉汉三三两两躺于路边,如鬼魅。正巧车内收音机播放哀怨蓝调,心头一紧,鼻子一酸,竟不自禁汩汩泪流。
一辈子难忘的夜。
爵士鸡脚
自从发现“亚洲商店”每逢星期五有售白醋鸡脚,周五深夜便变成最令我满足的娱乐时间。当天下午开车去买一大包鸡脚,返家置于冰箱。等到半夜一两点,写完稿,写完课堂报告,OK,一切就绪。自冰箱取出鸡脚,再取出Bordeaux红酒,从书架上挑一本中文书,放一点Jazz做背景音乐,坐到摇椅上吃、喝、看、听、想。
直至眼皮垂至无法再抬起来。随意躺在地毯上,大睡到天明。
其实除了周五,平常日子亦与Bordeaux及Jazz为伴。只不过周五多了鸡脚,分外有味。Bordeaux是在专卖健康食品的商店发现的,一尝马上爱上,一箱一箱地买回家,还特地找朋友来品尝。(该店有一奇怪逻辑:卖酒不卖烟。问店主为什么,她说香烟伤肺。伤肝的酒就无妨?)
Jazz一直喜欢。早期欣赏Fusion,近来则爱Coll Jazz,喜欢那种疏离。九月十一日芝加哥举行年度爵士节,Jessica找我开车去疯几天,我几乎含着眼泪拒绝。因学期初,必须多花时间备课。这学期续当助教,一周要讲六个钟头书,教三班,忙不过来。
又爱上“捻番几味”。不过都是弄些小菜,且多是台湾式的,如烤鱼烤虾。弄好放在冰箱,慢慢享受。
今夜烤秋刀鱼,边烤边想起自己写过文章骂陈任经常在专栏中谈饮饮食食,不禁格格笑起来。
购课周
每年开学第一天必做之事:中午,到校园中央广场上从流动车贩手中买一客三明治,坐到草坪上,看人来人往,欣赏各式奇装异服、装扮姿态。
首天back to school,大学生总是特别喜欢做秀的。各路人马穿上各式服装,扮出各种姿势,连走路步伐亦跟平时不一样。大致区别,可见以下类型:校园小子型(头戴棒球帽,身披格子衬衫,内配白色T恤、牛仔短裤)、火爆浪子型(头发染成各式颜色)、性感尤物型(低胸背心之类,当然胸罩欠奉)、精明干练型(斯文整齐,有如半个白领一族,通常系商学院和法学院学生)、加州度假型(尚未忘情暑假的阳光与海滩,一身背心短裤拖鞋,外加紫色塑胶框太阳眼镜)。
各路英雄走在校园,眼睛瞄来看去,找寻旧友。于是“嗨!”“Oh my God!”“Hey You!”之声此起彼落。然后是大动作式拥抱,亲吻空气。有些显然是老情人碰面,一抱一吻即欲罢不能,站在校园正中央在众目睽睽下连连亲嘴。立体成人级电影。
开学第一个礼拜照例是Shopping Week,捧着课程时间表到处听课,听完觉得哪门课合心意,才正式注册选修。
本学期第一天的Shopping简直是大灾难,祸不单行,事倍功半。一大早扑起身,搭巴士到校园,九点半的课,本以为搭九点钟的巴士必无问题,岂料巴士脱班,九点三十分始来,又因前阵子水灾改道,绕呀绕,绕到十点钟始到我要听课的课室。
急步冲进课室,早已人去楼空。因教授照例在第一课只做两件事——派发课程大纲和简述授课内容——做完即松人,通常仅需半小时。于是只剩我独对空荡荡的课室。
疲倦不已,本想回家睡觉算了,但一想起又要搭巴士便头痛,宁可到校园广场吃一客三明治,看看性感的鬼妹学生。就这样忍耐到下午两点钟,到政治学院旁听一门“欧洲政治制度论”。此番准时抵达课室,教授也准时出席,以为一切顺利。
岂料(又是岂料!),一看教授派发的课程大纲,始知此课以德国政治史做重心,只花极少时间讨论其他欧洲国家。不合老子口味,急急脚走出课室,免得浪费时间。
于是又等,等到三点半,气喘喘走路上山到Bascom Hall上一门“中国政治权力分析”。你猜对了,岂料,再一次岂料,此番教授根本没到,只派一位助教来发课程纲要,而纲要上所列参考书,全是小儿科的入门书,用来应付老美大学生尚可,应付研究生则未够班。
我就这样,浪费了一整天。
课堂善事
开学第二天的shopping虽比第一天顺利,却仍不太好受。
因遇着一个“长气袋”教授。
那是讲授政治经济学的Linberg教授。上他的课之前,肚子已饿得咕咕叫,心想,第一节课通常只需半小时即落堂,姑且忍耐,落堂后始到湖边意大利餐厅大吃特吃。岂料(第四次岂料!)我错了!Linberg教授竟一讲就是两个钟头,从踏进课室的第一秒讲到落堂钟声响起的最后一秒,没停过嘴!
他可能整整一个暑假未讲过半句话,如今讲番够本!
一边听课,肚子一边怪叫。换作平时我一定起身离座,但这课出席者连教授在内也只有七个人,课室大人数少,在此状况下离座实在不太畀面。自己亦系教书之人,以心比心,只好忍耐到底,算是做善事。
两小时以后,落堂,我已饿到几乎脚软。慢吞吞走出课室,慢吞吞点一根烟,慢吞吞走下山吃东西。已无力走快矣。
下午听的是社会理论课,教授Camic毕业于剑桥,是个“白面书生”,斯斯文文,年轻,外型十分讨好。我发现有几个鬼妹学生眼甘甘望着他,几乎流口水。只可惜他的讲课神态倒扣一百分。他的眼睛永远不看学生,永远看着远方墙上,不知是高傲,抑或怯场。
落堂之前,他问:“各位同学有没有问题?”
我真想举手问:“请问你成日望着那道墙,是不是Marx显灵在墙上同你对话?”
算了,别问,就当是做善事好了。
前两年每逢学期初,必有不同的宗教团体跑来校园广场做“广告”,基督教黑人组织、白人组织,奇迹教派,喇嘛教派……同时上场,各自呐喊,拼命“拉客”。今年有点奇怪,中午十二点黄金时间,广场上完全听不见传教声音,各式“真理的代言人”不知跑到哪里去了,仍在放暑假?
反而跑来一群呱呱叫的拉丁美洲歌手。
该群歌手平时每逢周日必到State街上卖唱。四五个人,头戴黑色毡帽,皆留长发,捧着吉他、皮鼓、竹管等简单乐器,又弹又唱,呱呱叫着不知名也听不懂的歌。清脆明快的音乐,撩动人心,路人纷纷将“赏钱”投进置于地上的吉他盒子。可是他们显然志不在此,其真正用意在于推销录音带。当他们哼唔大唱时,总有一位胖妇人拿着录音带向路人兜卖。据说那是他们自行灌录的带子,现场听过真人演出,有兴趣可买录音带回家慢慢重听。除了自制录音带,胖妇兼卖其他拉丁美洲音乐CD。有一次我和美枝忍不住买了一盒,音乐是不错,但销价比唱片行贵了三分之一!
他们就是精于掌握消费者心理,知道在路边听完真人表演必有购买冲动,故可平货贵卖,小赚一笔。算是“音乐商人”。
如果可以
那天上学途中经过Spring街,碰见一对东方男女在吵架。说的竟是香港话。
“你唔好咁好不好?”
“我系咁架啦,点呀?”
你眼瞪我眼,脸红脖子粗。
侧侧身经过他们身边,男的狠狠望我一眼,似乎知道我在八卦偷听。我连忙低头,急步疾走。因为他身高足足六英尺。
渐行渐远,忍不住感叹:唉,何必呢?天气正好,天空正蓝,享受生命都来不及了,何必将时间精力花在吵架之上呢?爱就爱,不爱拉倒,来去自由,别浪费时间。
这可是痛苦得来的宝贵经验。大学时期谈恋爱,正如世上每一对年轻恋人,常因太爱对方而吵,吵得彼此心疼。多年后回看,惊觉许多美好时光在你斫我杀之间溜走,追不回了,追不回了。只剩感叹。
有时候妙想天开地对自己说,如果时光倒转,重回那菁菁校园,要么早就跟她分手,不然就多爱她一百倍,绝不浪费时间于吵架之上。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去伤害自己心爱的人。
然而世事皆如此:当得到宝贵教训时,机会已逝,回不去了,回不去了。
她显然比我看破得早。某个夜晚我们在街头偶然遇上,本来是互道问候,谈不到两句却冲撞起来。但又骂不到两句,她突然道:“够了,我们从前骂够了。再见。”
空荡荡的街头,我看着她转身离去。心疼如割。
衣冠自我
周末下午起床后开车入城乱逛,驶经某社区,家家户户门前摆着一堆杂物,显然又在搞跳蚤市场。洋人喜欢将旧物买来卖去,从衣服到家具到瓶瓶罐罐皆不浪费。一到假期,到处可见小型跳蚤市场。
今夏中西部闹水灾,难得有阳光,洋人皆是“阳光子民”,一见太阳先生今天露脸,立即赶在门前摆卖旧物。成人悠闲地在太阳下坐着、聊着。小孩子跑来逐去,笑声盈耳。好一个阳光周末。
目睹别人悠闲度日,看看照后镜中的我,忍不住笑问自己说:你老兄到底在忙些什么?
于是猛力踩刹车(喔,抱歉,吓到小孩子了),将车停在路旁,下车散步。
天气实在太好,索性脱下鞋子,套一句广告语,“用双脚亲吻大地”。
以前逛跳蚤市场常乱花钱,一时高兴买回一堆无用的瓶子罐子,如今告诫自己,忍住手。
东摸摸西碰碰,看见好几幅画都想买,但,忍。后来忍无可忍,终以十元买了一幅素描。希腊数学家阿基米德坐在书房内沉思,士兵以“散播异端邪说”之名冲进来抓他,他毫不分心,仍在沉思沉思沉思。
九月中旬寒风骤起,早上转醒在被窝里打了几个哆嗦。是添衣的时候了。翻箱倒柜,找出毛衣厚服,守候一个风雪寒冬。
竟见那件灰蓝雪衣仍在。
那是一九八九年赴芝加哥前,父母亲带我到铜锣湾的国货公司买的。在风城熬过二度风雪,初到寒地,不适应,一年日子几乎有半年瑟缩在雪衣内,衣已脏,蓝之处变成灰,灰之处更灰,看来是洗无可洗,理该扔弃。口中一直说扔,却仍舍不得,有意无意拖下来,吊挂在衣橱铁杆上,三年、四年,仍在。如今一见雪衣,脑海涌现父母亲领我买衣的一刻,涌现芝加哥风狂雪暴的一刻。
看来雪衣仍将挂在衣橱,五年、六年、七年。舍不得的始终舍不得。
还有一件舍不得的衣服。一件简简单单的白T恤,衣上写着八个毫不简单的红字:历史事实,不容篡改。
大概一九八二年夏天吧,日本人篡改教科书历史,“侵略”变成他妈的“进出”,南京大屠杀变成“中国人编造的谎言”。香港大专学界发动抗议,那时我不是什么大学生,却一把傻劲独个儿跑去参加,帮忙在街头派发抗议声明,并买一件抗议T恤,仿似一个完全不自觉的小习惯。偶然看见它,惊悟自己曾经拥有一个热血的夏季。
另有一件淡红毛衣。一九八四年赴蒙古旅行,临行前知道蒙古的夜晚甚凉,随手带了外婆的手织毛衣备寒。到如今,蒙古已远,外婆已逝,毛衣仍在衣箱内。它让我忆起蒙古草原的呼唤,外婆的呼唤。
遗憾应该是这样的
我讨厌体育,甚至有点变态到讨厌那些喜欢体育的人。
自从上次我衰多口讲了几句“美式足球是充满同性恋意味的体育”之后,办公室同事们皆爱以此开玩笑,明明见我静坐一旁,偏要大声喊:“KaFai,我们又要谈那‘同性恋游戏’了,你为什么不来参加?”
其次Paul约Richard礼拜六去看美式足球,故意在我身边说:“Richard,周末去看球,别忘了带安全套!”
本学期除了Office Hour外,我甚少坐在办公室。真渴望有一天,我能有一个私人办公室,有窗有景观的那种。
我宁愿孤独而沉默,也不喜欢处身于热闹之中而多言。
开车于途,听钟镇涛的一首“国语”旧歌,呢呢喃喃,其中有两句歌词呻吟道:“人生苦短,不要有遗憾。”
不要有遗憾?
既知人生苦短,匆匆来去,有遗憾要走,无遗憾也要走,有遗憾与否有何差别?除死无大事,人生到底有什么算得上是真的遗憾?赚不了大钱?玩得不够痛快?失恋?对不起父母?未见过刘德华真人一面?
可能统统是,也可能统统不是。然而无论是不是,都不重要,你知道,我们都是要走的。有无遗憾都改变不了这个事实。
什么是遗憾?
记得有一个下午我躲在东亚图书馆一角落读书,有一位德国女孩子走过来,用半咸淡普通话请我帮一个忙。她念的是东亚系,需要写中文作文,她用英文写了几个句子,要求我翻译成中文。结果翻出来是:
“人生最遗憾的事,就是那些我们在临死前会后悔自己没有做或做错了的事。”悚然心惊。我坐着,她站着,窗外光线投射在她的背上。望着她背光的脸庞,黑暗得神秘。刹那之间,我怀疑她存在的真实性。是不是有谁故意派来提醒我什么叫作遗憾?提醒我,我的生命其实充满遗憾?
想起电影《似是故人来》。Sommersby问吊前看不见女主角,惶恐万分,频呼自己未准备好。直到女主角现身,释然,求仁得仁,坦荡荡面对死亡。
死亡之前如果无法见她一面,我想,那将是我一生的最大遗憾。
我不晓得亚当·斯密
第一天上Odin Anderson教授的“医疗保险”讨论课即遭遇尴尬事:一入门,只见三个学生,连我连Anderson在内共五人,场面冷清。Anderson皱着眉头说明明有十二人注册选修,可能都爱迟到。于是等,等了十五分钟,确定无人再来,开始上课,大致讲一下课程纲要,草草收场,谓等下周人多一点再谈。当时我心想:不会有人来的,搞不好四个学生之中还有人会退选。
第二周转眼又到,上课,果然不出山人所料,四个就是四个,系咁多。
为何门面冷清?
我看最大理由是Anderson老先生实在太老。七十多岁,满头白发,而且戴助听器!尽管他的来头甚“劲料”,曾任教于芝加哥大学、密西根大学等各名校,且在政府医疗部门负责研究工作,是此领域的专家中的专家。可惜,英雄已老,可能只有像我这类从没修过他的课的学生才会来。
他老到讲话也要讲两个字停三秒钟,吞完两口口水再继续,说句难听的,好像分分钟会断气一样。试问听过他讲课的人焉不怕怕?
真不明白为什么社会系仍让他开课。
Anderson上课有一个甚惹我厌的坏习惯:喜欢问人知不知道这个懂不懂得那个。
例如谈到马克斯·韦伯(Max Weber),他会忽然半认真半开玩笑地望着其中一个学生,问:“你知道韦伯是谁吧?”
大佬呀,不知道点读社会系呀!真作答又侮辱自己智慧,不答又不好意思。
最惨系第二周上课,谈十九世纪初的医疗制度,不知何故谈到亚当·斯密(Adam Smith)。他突然看着我,问:“你知道亚当·斯密吗?”
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因为我当时正做白日梦,想念着小雯,根本没听清楚他讲什么。临急之中,以为诚实必是最佳答案,于是认真地摇摇头。不知为不知,我系衰得之人。
Anderson却反应甚强烈,瞪起双眼,频频低念:“你不知道亚当·斯密?”
半晌,用讽刺地语气道:“亚当·斯密是古典经济学家……”
此刻我才听清楚他问的是亚当·斯密,马上高声道:“我要争回我的名声!我知道他,我只是听不清楚……”
讲到此处,担心他以为我抱怨他老先生太老,讲话不清楚,乃硬生生住嘴。
他耸耸肩,说:“知道就好。”
我在上课时想的问题是:
小雯将来是一个什么样的女子呢?
恐怕等到知道答案时,她已不属于我。
欣赏不败
一
心情窒闷,朋友打电话来邀共往农地采割蔬菜,平时我必一口拒绝,今天瞧瞧窗外天色尚佳,趁机出游散散心,也好。
农地在麦迪逊以北,开车一小时便到。我开得快,呼啸四十分钟即抵目的地。农地在一个小山坡上,踏足油门沿碎石路冲上山,沙尘滚滚,也奇,郁闷的心情反在飞扬的尘土中变得沉淀稳静、通透澄明。
山上自是另一番景象。农地不算广,然而视野好,远眺碧湖绿山蓝天白云,犹在画中。
农地是一位威斯康星大学教授所有,他已退休,与妻子归田园居,在此垦耕。每年收成季节,开放农地让游人自行采割,采多少菜算多少钱。才三五七块美金,已可采菜数大袋,又可享田园之乐,故游人闻风而至。幸好今天不是假日,只有寥寥数人,尚算清静。
我是第一次下田,拿一把小刀,一个塑胶袋,随识途老马的友人在菜地上跳来逐去。先是掘马铃薯,用铲子掘松泥土,蹲下身即可捡拾。一个个圆滚滚的新鲜马铃薯,鲜味夹着泥土香,真想将之生吃。
又去采广东白菜、清江菜、包心菜。才一下子,大大的胶袋已装得爆满。最有趣是拔玉米,长得高高的玉米田,人在其中,看不清东西南北。许多玉米已干枯,黄黄的玉米变成棕色或紫色,朋友说:“可以照拔,带回家倒挂在墙上,很有欧洲风味。”女孩子什么事情都讲究情调。
二
去听演讲,听了半个钟头,闷到频频打呵欠。不过我再无耐性,亦不会像坐在我旁边的那个秃头胖子般无礼——他竟然呼呼大睡,高声打鼻鼾!
Erik Wright也在座,我看见他的眼睛不断瞄来瞄去,似感极不耐烦。果然,后来碰见他,他问:“你不觉得这是一场可怕的演讲吗?”
我回答:“还好,我能够忍受!”
他毫不掩饰地说:“我认为糟糕透了!如果十分满分,我只给她两分!”
我是诚心诚意认为“还好”,因为,在听讲时我另有“娱乐”——座中那群女同性恋者给了我最佳视觉享受。
她们都是“女性研究室”的人,十居其九是Lesbian,短发,潇洒,爽朗,骤眼看去像男孩子,但比真正男人清秀得多。我最爱欣赏这类人,视觉之美,如看林青霞扮东方不败。
无名书劫
香港的家闹了一场火灾,我的藏书,烧的烧了,淹的淹了,所剩无几。当父亲在长途电话中告诉我这消息,我出奇地没有觉得太心痛。可能因为近年搬了许多次家,每次搬动,旧物或丢或送或找个地方寄放,总觉得生命愈往前迈动,累积的东西愈多,可是吊诡地愈觉得——无非身外物,但愿人长久。
可惜倒是有的。尤其可惜李敖的书,当年千辛万苦到处寻找,如今可能一本不剩。
真的是千辛万苦,但也乐趣良多。少年李敖迷的我,跑遍香港每一家书店找李敖的书。书店找不到的,到图书馆找。中大图书馆、浸会图书馆,逐一搜索,找到了,因为我不是学生,无法借出,只好央人代借;求人难,只好站在图书馆复印机面前一页一页复印,再拿去装订成册。得来不寻常。
为了找书,甚至远赴台湾。去了两次,在书店街一间一间地找,入门即用半咸淡普通话问:“有没有鸟敖(李敖)的书?”笑死样貌通常不佳的书店小姐。
又跑到中央图书馆,翻二十年前旧杂志,找杂志中的李敖旧文。即使是一小段也不放过,一段一段影印,再编成小册子,后来发表在《李敖研究》一书内,借诸同好。
上山下海了好几年,大致上收齐李敖著作。不仅收齐,且有版本之分。台湾“文星”版,香港“文星”版,台湾“远景”版,香港“博益”版,统统有。可惜今天一把无名火,都烧光了。身外物,都是身外物,就只能这样安慰自己了。尚待如何?
不欲振雄风
下雨天开车路经足球场,淅淅沥沥,竟见一群男学生仍在场内奔奔逐逐,玩着美式足球。雨水哗啦哗啦下,众人雨汗淋漓,泥浆溅于脸上,在我看来,狼狈至极。
再仔细看,原来场边避雨亭内坐着另一群女学生,不断喊着加油打气。
原来如此。此刻在球场内追逐的男学生所感觉的,必不是狼狈,而是豪迈。他们的“雄性”威风,通过雨水冲激更能显现。尤其有美女在旁,在异性目光“监视”下,更须拼尽全劲展现威猛雄风。
这种心态,我能理解,也能想象,然而无法认同。我对“雄性”从来没有过半分迷恋执着。小时候朋友仔喜欢通过学功夫、打架、打波之类活动来肯定自己的性别,我却宁愿坐定读《三国演义》。班上远足旅行,男孩子小小年纪已懂帮女孩子扛行囊,或抢着提沉重的烧烤用具,我却总袖手旁观,恨不得女孩子帮我一把。我从无兴趣证明自己的雄性。
也绝非从来没有。就有那么一次,不知何故,想起自己从没打过架,“唔似个男仔”。于是回到家中,借细故发难,模仿功夫漫画的男主角招式挥拳打邻居一个比我小一岁的男孩子。岂知他不是好惹之人,反将我打倒。
想起也尴尬。
上瘾者言
一
某天上课讨论器官移植问题,Odin教授做了一个很有趣的小测验。他问大家:“如果父母亲需要换肾,谁愿意捐?”当然所有人都举手。
“如果子女需要呢?”又是全部举手。
“如果兄弟姐妹需要呢?”也有大部分人举手。
“如果表兄弟姐妹需要呢?”只有两个人举手。
Odin问那两个人属于什么族裔,他们都回答:犹太。
班上有三个华人学生,全部没有举手说愿意捐肾给表兄弟姐妹。都说华人注重“亲族关系”,我看跟犹太人还差一截。
二
赶写期中报告到半夜四点,浅睡四小时马上开车到课室教书。学生下周要考试,本周做试前复习,连续两堂,每堂两小时,整整四个钟头讲到脚软口水干。
然而“心理体能”依然旺盛,课室内,口沫横飞,左右走动,边讲统计边讲笑话,学生的笑声令我舒畅无比。记得古书说王导有令“群胡并欢”的本领,嘿,吾亦能之。
再一次发现,我需要舞台,我需要观众,通过跟观众的直接交流,我找到生命力。对我来说,教书是一种表演。肢体的(我的姿势可多呢),思考的,语言的。讲台是我的舞台,我投入“发言者”的角色,享受每一秒的表演过程。
好几回,讲到有趣处,学生爆发笑声,我真有冲动对他们说:please,请鼓掌。
李奥·贝纳(Leo Burnett)说过:“如果我无法做总统,我愿意做一个广告人。”
或许我该说:“如果我无法做演员,我愿意做一个教师。”
演戏会上瘾,相信我,教书也会。
一位在台湾搞小剧场的朋友说过:“每次演出完毕,空荡荡的舞台和座位,令我心情沮丧。我最讨厌曲终人散的滋味。”
这正是我下课后常有的心情。一个热衷于表演的人,必然受不了冷清清的舞台。站在讲台上,台下空无一人,我竟怔怔,不知所措。
观众一散,疲惫立起。
一个人在课室,孤独得莫名其妙地害怕。
三
无意之中,竟然在一本旧笔记簿上看到自己的“命运”。
那是一位台湾相士替我批算的运程。那一年,在台湾,陪朋友去找批命先生算八字,朋友算完,我也兴起,临时加入。相士一句一句讲解,我随手拿出笔记簿抄录,然而听完抄完,转头忘得一干二净,若非今天意外翻看笔记簿,根本记不得自己有此一算。
重读相士赠言,不觉有何玄妙,讲的都是泛泛之论。四十岁以后财力最旺,容易招惹小人,三十岁以前事业有障碍,避免替人做“借钱担保”,汽车颜色最好选黑色而非红色,等等等等,全部适用于任何一个人身上。所以,一定“灵验”,不会有人拆他招牌。
听来听去,只有一句话比较独特:三十七岁之年小心血光之灾。
相士说,要避此灾,最好在三十七岁生日当天用刀自割手臂,流一点血。以血挡血,趋吉避凶,云云。
世上真有这么划算的“投资”?一刀可挡命中注定的血光之灾?
换在从前,必哈哈一笑便将相士之言抛弃脑后,但如今不一样了,我是别人的“老子”了,不得不认真地考虑,是否该宁可信其有。“投资”小小,一旦灵验,得益大大。似乎划算。于是,开启电脑的万年行事历软体,在三十七岁生日当天的行事记录上键入两个字:自割。
这是我生平利用电脑做的最诡异的一件事。
也许该走了
昨天中午Anderson教授请吃午餐,我摆了乌龙,去错餐厅,找到正确地点时已经迟到十五分钟,害他和另外三个学生坐在餐厅大堂等候,失礼至极。
坐下来,点了菜,教授逐个发问:“圣诞假期有什么计划呀?”
我先答,可是讲不到三句,不出所料,果然被他插话打断。Anderson教授话锋一带,将话题扯回一九四五年,道:“那年圣诞节我去挪威,在飞机上碰见一个人……”
又开始想当年。幸好我们已习惯听,见怪不怪。Anderson教授已是八十岁老人,却仍开课指导学生。上他的课,许多时候觉得他很烦,因为他总是喜欢想当年,无缘无故将话题扯回陈年旧事之上。他的童年,他的故乡,他的家庭生活,统统是话题。这实在妨碍上课,不无浪费学生时间金钱之嫌。然而走出课室,他的想当年却变成一种plus,一种很有趣味的活历史。
所以我们边吃边听,津津有味地。
Anderson教授讲了一些有关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的生活状况,说那是民族仇恨最深最可怕的年代,德国人、犹太人、日本人、美国人、法国人,互相憎恨。人与人之间完全以民族仇恨画线,非友即敌,没有所谓中立。有一次,他看见一位犹太老女人替德国人说好话,忍不住问她:“为什么你不恨德国人?”
对方回答:“我的一生,曾经被一些人推进地狱,也曾经被一些人救出地狱,所以我明白,对人的好坏判断,不该在于他的国家民族做了什么事,而该在于他个人做了些什么事!”
话题扯回婚姻之上,他说自己“跟同一个女人结婚五十四年”,我马上道:“你是我认识的唯一没离过婚的美国人!”
众人哈哈大笑,Anderson教授更半站起来,伸出手,与我一握。
“别这么肯定,世事难料……”一个洋学生故意开玩笑。
“不可能。直至我死!”Anderson马上回道,非常认真。
“可能是她离开你呀!”洋学生道。
众又大笑。
一顿午饭吃了两个钟头,聊得十分愉快(或者说,我们“听”得十分愉快)。散席时,Anderson突然感触地说:“Well,Young men,你们还有五十年日子要奋斗,我十年内便要离开地球了。”
我们当然频频说“未必”。
Anderson回了一句很精警的话:“活到九十年代,我发现历史正开始重复它自己,这太乏味了。或许,我该走了!”
那是我跟Anderson教授的最后一次会面,返家后,写在日记里,今天重读,仍感趣味盈盈。日记是一种很奇特的东西,它原是你的延伸,你把记忆储存在纸上,后来,记忆消退,文字留存,延伸反变主体,日记成为你曾或如此或如彼地活过的确实证据。我来过,我走了,真正令你动心的可能不是我而只是文字。
收笔仪式
写完了。终于写完本学期的最后一份期末报告,《马克思主义方法论》,看看滴答滴答催赶着人生的墙上挂钟,已是凌晨四时四十八分。
站起来,伸个大懒腰,始觉双腿酸疼无比。一坐数小时,血气闭塞,从头到肩到腰到脚底板皆感不舒服。可是我没有立即上床梦周公,反而,穿上厚如棉胎的已穿四年的大雪衣,在零下二十五摄氏度的低温下出门,开车,往黑暗深处驶去。
开了十五分钟抵达二十四小时营业的Perkin餐厅,一坐下女侍应即过来倒咖啡,我点了一客美式汉堡。女侍应走开,我喝一口咖啡,整个人深深跌坐于大沙发里,叹一口大气。似乎想一口叹尽一星期以来闭门写报告的辛劳。
五分钟后汉堡上桌,狼吞虎咽将之吃尽,吃完,再叹一口气。前所未有的满足。
记得斯蒂芬·金(Stephen King)小说Misery里的男主角有一怪习惯:每逢写完一部著作,必喝一杯酒和抽一根烟,以庆祝“收笔”。
我也有“收笔仪式”:去Perkin食汉堡和喝咖啡。这是今年暑假开始养成的怪习惯。七八月闭门写两份报告以应付“资格试”,日日通宵工作。每当写完一个段落,特别想开车出外走走兼医肚,而附近只有Perkin开通宵,于是染上此瘾,自此写完报告或写到大转折处便去该餐厅吃喝一番。
今夜,又去了。坐在靠窗位置,双手握着暖咖啡,静看天明。
安悟说:某某某是有学问的,然而别人的学问是用来成就自己的,他的学问却是用来消灭别人的,太可惜了!
——我的文章岂不亦如是?
陆先恒提醒我,“君子可欺而不可罔”,交朋友,永远无法知道对方居心如何如何,唯一能做的是自己决定要不要交这个朋友,尽其在我而已。对极了,此公看人看事甚准。记得马雯出生时,他对我说过一句话:这个女儿会救了你!
——怎么准得像认识了我几千年似的?
若用时间来划分,我在麦迪逊交了三个好朋友:
“过去型”的:小黄也。他在台大的风云岁月,正是我所欣赏羡慕的。想不到在台大交不到这种朋友,在异国反遇上。
“现在型”的:大炮是也。他对我目前的生活与学习皆予以极大提点与督促,是我眼前的活生生的学习对象。
“未来型”的:安悟是也。他的量度与修持令我深切体会到原来一个人是可以如此要求自己的。与他相处,常闻警语,常有领悟,这对我往后之立身行事甚有影响。
安悟转述牟宗三说过的一段话:“人生,少年看才情,中年看功力,老年看境界。”
是的!才情不可恃,悚然心惊!
浮过风雪海
出了一趟远门,回家后必须面对冬天第一惨事:铲雪。
美国中西部连降一星期大雪,露天停泊的车子无人料理,深陷雪堆,如宝藏,待挖。只好拿出铁铲,一铲一铲,将车救出。
铲雪时将自己全身包得密实,只露出眼睛,但仍冻得发抖。零下十六摄氏度,wind chill一吹,双倍冻,零下三十二度。真想喊救命。
铲足半个钟头,车子见首不见尾,表示尚有半个钟头待铲。受不了了,上楼享受一罐罐头杂菜汤,再喝一杯热腾腾咖啡,喘一喘,再来。出门前深深吸一口气,冲,直情像上战场。
一出门,双足深陷雪中,每踏出一步都要用力“拔”起小腿,如涉水而行。忽想起同我一样说话口齿不清的叶特生写过一本书叫作《浮过生命海》,下次若出书记述麦迪逊经验,不妨取书名《浮过雪海》。
铲雪时太卖力,热血奔腾,额头竟然冒汗。而汗珠沿额滑流到眼睫毛时,竟然结冰,变成一颗通透的冰珠子!
本仍不察,只觉睫毛上有异物,以为又是隐形眼镜移动作怪。直到镜前一看,才知睫毛已成“冰梁”,承载着一颗冰珠!
猛力一眨眼,冰珠子掉下,到我掌中,如钻石。刹那之间我掉进魔幻境界。
我竟哭出钻石来……
当了父亲的一大转变:不让自己消沉。以前心情恶劣时,习惯让自己down到底,到酒吧抽闷烟喝闷酒,带点自虐地享受那悲剧性的忧郁。如今不一样了,多了一分自觉,适可而止,down到咁上下,告诉自己,够了够了,是回到现实世界的时候了。
我明白,要抵抗眼前的blue,一个有效法子是对目前的生活做出一些调整,例如,工作计划上的;又例如,生活环境上的。
我实行双管齐下,拿出纸笔,写下意念。生活环境上的调整适应,容易解决。决定,明天睡醒后第一件做的事是“执屋”,重新布置家具摆设。嗯,上个月不是在泰国店看中一尊木刻释迦佛像吗?是贵了点儿,三百大洋,但,好,买就买!买来让自己高兴一下,值得!
表演者言
一
每个学期第一天踏上讲台,一颗心总怦怦跳,“讲台焦虑”,教了两年书仍无法克服。一焦虑,习惯大讲笑话,在五分钟自我介绍和十分钟课程介绍过程中,逗得学生笑声满堂。学生笑了,我才镇定。怪不得上学期有学生在写对我的valuation时,直言,“Mack,你应该从事表演行业”。
然而此番正是“表演”害了我。本学期换了课本,新课本新内容,我对统计再熟,也需花点时间好好掌握课本材料,然后才有办法辅导学生课业。可我偏不,晚上匆匆备过课,早上快快回校登台,心想着打天才波和表演波便行。坦白讲,早上出门前连洗头吹头挑选衣服总共耗费四十五分钟,前一夜备课却只花了不到半个钟头!
于是自食恶果。
由于对新课本掌握不够,上课时竟有好几处讲得结结巴巴,心虚至极。一心虚,舌头便打结,我真怀疑有多少学生听得懂我的结巴英文。更惨的是班上不仅有大学生,更有研究生,研究生向来中意扮醒目、爱show-off,问题一大堆,问到我口哑哑。
好不容易熬完八十分钟,眼见学生反应实在欠佳,只好识做,宣布:下课。
在学生兴高采烈收拾课本之际,我诚恳地向他们致歉:抱歉,今天表现实在不好,但请放心,一定渐入佳境!
学生笑笑,离去。我内疚得几乎想辞职不干。这是个大教训。天才波也是需要练习的,何况我不是什么鬼天才。
二
人算不如天算,人算不如天算。
备课至凌晨一点,满意了,并预先挑妥“登台”衣服,然后上床睡大觉。
没料到这觉睡得太大了,一觉醒来,已是八点半,而上课时间是八点五十分!
吓得从床上跳起,赶紧将小雯小姐送去韩国保姆处,再开车赶赴课室。抵达课室,已是九点零五分。而教室空空如也!
学生统统不等了,走光了?
想想,不对劲,连忙找出课程表一看,哗,原来是自己摆了乌龙,跑错了课室。我去了昨日上课的课室!
匆匆跑回停车场,取车赶往新课室,抵达时已是九点二十分,整整迟到半小时。进入课室时刚好有两个女学生背着书包准备离开,一见我来,瞪我一眼,坐回座位上。
用目光点算,原该有二十人的课,只剩十人,走了一半。没走的人,个个“目露凶光”,好似想食左我落肚。只好一再道歉,抱歉啦,落大雪塞车啦,跑错课室呢,几乎下跪。
开始自我介绍,提到心理系毕业后本想做心理医生,但我的心理医生说我的紧张型性格不适合此行,学生满堂大笑。我会意,耸肩道:是呀,看今早的例子便知道了!
灰头土脸。不幸中之大幸是备课充分,讲得顺利,勉强挽回一分面子。
这又是另一大教训:教书之日必须预拨三个闹钟,或索性不睡。
怪人与浪人
校园报纸Onion选出一群“最dumb教授”,仔细看,许多人被选,其实不是因为他们够dumb,而是因为他们够“怪”。这种“怪”,包含激进、执着、革命性、理想性。只不过许多学生无法接受/认同这种“怪”,乃统称之为dumb。而历史事实显示,人类社会与科学知识的进步,许多时候正以“怪”作为推动力量。正因为有许多“怪人”坚持追求他们的怪主义怪理想,从而刺激了社会,激发了进步!
大学校园之所以对社会有贡献,原因之一正是它提供了一个“怪空间”给这些怪人去追求、探索、宣传他们的怪思想。它“保护”了怪人,等于贡献了社会。一个拥有愈多怪人的校园,其实是愈有价值的校园。校园不该是提供保守思想的地方,也不该只是提供“职业训练”的地方。校园必须刺激学生大脑,让他们了解人间的另类可能,让他们开开眼界,知道“人间有怪”!
所以,结论是:dumb有两类,一类是好dumb的dumb,此类不可饶恕;另一类是好怪的dumb,此类值得欣赏。我的指导教授当然属于后者。
礼拜二是最难捱的一天。早上要回office办事,下午要上课,然而三点下课后,六点又有讨论会,中间只隔三个钟头,“唔嗲唔吊”,不知道该回家休息抑或在外“流浪”才对。
我通常选择后者。“流浪”方式是:到附近Borders书店的附设咖啡店,坐下来,左翻右看各式杂志,或什么都不看,呆呆望着窗外蓝天,胡思乱想。
最近一个礼拜二,稍有改变。不去Borders了,肚子饿,改去旧居附近的一间Goeden餐厅,食个炸鱼汉堡,喝杯啤酒。Goeden专卖各式炸鱼,好吃得要紧。父亲两年前来麦迪逊,我带他去吃,连识饮识食的父亲亦赞不绝口。这个下午,室外冷极了,店内温暖极了。坐于店内一角,边吃炸鱼,边看大电视播放的CNN新闻。经济起落,社会纠纷,政客宣言,不外这些。战争,噢,是的,还有战争。电视新闻诉说着一则战争花絮:波斯尼亚内战连连,尸横遍野,每回枪声响起,许多小孩子已懒得走避。因为,他们心死了,绝望了。
“反正总有一天会被枪炮打死。只是迟早问题……”一个十二岁的少年对着镜头说,眼神空洞,那种“空”,无法形容,空得比瞎眼更可怖。
呆住了。胃内翻腾,极难受。在世界另一角落,此时此刻有着无数虽生犹死的心。他们随时随地等待死亡,不,他们其实已“死”,心灵上,希望上。这是何等困顿孤绝的处境。
礼拜二下午,我怔怔呆坐,不知道自己能够做些什么。心比寒天冷。
冰河期
麦迪逊最近有一则荒谬新闻:市议会通过决议将一条叫作“Gay Avenue”的街道名称改为“Alvarez Avenue”。
因为“Gay街”居民抱怨他们的子女经常在学校被取笑。他们的子女经常被同学指着鼻子说:你住在Gay街,一定是Gay!
万料不到有“弗里敦”(freedom)之称的麦迪逊居然也会发生如此homophobic之事,由此可见同性恋歧视势力之无所不在!
“Gay街”当然不是Gay佬Gay婆集体居住的地方。该街道名称来源自富商伦纳德·盖伊(Leonard Gay),他的家族在麦迪逊定居百年以上,对本城发展极具贡献,乃有纪念之街。不料如今因名惹祸,倒霉至极。
新街道名称Alvarez源自巴里·阿尔瓦雷(Barry Alvarey),他是威大美式足球队总教练,威大今年勇夺“玫瑰杯”冠军,他成为英雄,连街道都要以他为名,威到尽。
想到:不知他本人对Gay街改名有何感想?假如他本来就歧视同性恋,当然欢迎改名,no problem。但假如他不是homophobic,便伤脑筋了。到底要“威”抑或要“公平”?要替同性恋者仗义执言吗?拒绝改名?
恐怕自有一番心理挣扎。
再想到:如果我是Gay街居民,小雯因而在学校遭嘲笑,我会支持改名吗?
想了一分钟,很清楚知道自己不会。支持改名等于将homophobia(同性恋恐惧症)灌输进小雯脑海,这等于对她造成“第二次伤害”。两个错误无法补回一个正确。
生活如是
大雪又来,人人都说fed up,怕怕也。我不例外,前两天才刚花钱将车送去大清洁,万料不到车子今天又遭厚雪活埋,雪渍斑斑,惨不忍睹。
更惨的是大清早去教书,风狂雪暴,直感寸步难移。在巴士站前站立不到三分钟,衣上帽上全是雪,抬头看天,想起《时代周刊》曾说许多人相信“冰河期”已再来临,真像。幻想自己是原始人,骤见冰河时期大风雪,茫茫无助,睁眼待毙。心头一阵荒凉。
可能因风雪阻路,巴士迟到,看来,我亦必迟到。如果我是学生,问心,我必转身回家倒头大睡算了。“风雪无阻上学去”永远不会是马家辉精神。
问题是我是站在讲台面前的人,只要可能有一个学生去上课,我便须现身,责任所在,马虎不得。故,只好死死气继续等巴士。这是教育工作唯一令我不快的地方。
好不容易去到课室,只迟到五分钟,一望,“听众”一共只有六位,看来“风雪无阻上学去”也不是我的学生的精神。难道“有其师必有其生”乎?
就算只有一个听众,仍须开讲。清一下喉咙:
“Good morning...”
场面冷清无可否认会影响情绪,心想匆匆讲完收工喝咖啡去算了。岂料,五分钟过后,多来两个学生;再过五分钟,又来两个;讲完半小时,班上已陆续坐了十五六人。原来都是迟到者。士气一振,卖力地讲下去。
心里也在卖力地说着:多谢捧场。
社会科学大楼本学期展开重建工程,社会系、经济系、人类学系皆需回避,暂借商学院办公,所有工作人员的办公室皆需移动。教授们有一大堆研究助理帮忙搬书搬电脑,吾等小人物则须自己动手,一箱一箱地收拾整理,好不累人。
后来总算搬妥,临时办公室局促于商学院大楼三楼一角,风水欠佳,有乜事我都懒得回去。反而忘情不了社会科学大楼,经常回去八楼图书馆闲坐。坐在那里的落地大窗面前观赏“梦到她”湖,一流。日前又抽空到八楼赏湖,因懒得等电梯,直接沿楼梯一步一步往上走,经过五楼、六楼、七楼时,探头察看,层层皆空荡荡,无人,无声,办公室大门或开或掩或已拆下,一副“楼塌了”的荒凉景象。
心头忽而一愕,不知怎的,对时间之逝很有感怀。校园生活是一种很刺激但也很呆板的生活。它的刺激在于精神世界之广阔,在书堆中打滚而无视时间限制,令人忘了身之所在时之所在;它的呆板在于日常生活形态十分固定,定时上下课、开会、研究,大同小异。时间便在刺激与呆板之间飞逝,不觉,不觉,直到某些关口才惊讶今昔之异。书中一月,世上仿佛已一年。新鲜人,毕业生,研究院,长路走下去,新来的讲师,老去的教授,一一可以预见。生活便如是。
求其放心
近日精神耗虚不堪。凑巧朋友敲门来访,一见我,惊问为什么累成这副模样。大吐苦水,抱怨行衰运,头头碰着黑之类。
朋友沉默听着,待我说完,突然问:“你是因为办事不顺而累,抑或因为累而办事不顺?为什么不先想办法令自己别这么累?”
一言惊醒梦中人。所谓“气运不佳”,可能是自找的。做事情没抓准时间,行事匆匆忙忙,杂念又多,脑海同一时间转着多个念头。精神耗弱在先,自然乌龙百出。乌龙百出之后,自然更精神耗弱。
当下该做之事,是先让自己别再累下去。先放下来,将心头一切放下来。
朋友擅书法,央他题写“息心止虑”四字于纸,贴于书桌前。
晚间泡一杯热茶,放一首爵士,一颗心,渐觉悠然。是的,先放下来。
瞧一下有人在办公室墙上贴的一张海报。海报中间是迈克尔·乔丹的彩色巨照,照上有一行大标题,“Thanks For The Memories”,纪念迈克尔·乔丹退休。照下有几行小字,是乔丹于宣布退休的记者招待会上讲过的话:
“我深深明白自己放下篮球会令许多人,尤其是小孩子,很失望。可是,我希望他们也深深明白,体育是一种很伟大的玩意儿,但生命之中除了体育,尚有许多其他东西。My Life Goes On。”
My Life Goes On。我不喜欢体育,亦非乔丹崇拜者,却对“My Life Goes On”一言甚有感觉。
记得第一次听到这句话是在电视上,大概是中午肥皂剧之类吧,女主角经历万般苦痛,终而坚强站起。My Life Goes On,她说。
有样学样,自此我也将这句话当作口头禅。低潮时刻,想想此言,洒脱之心油然而生,觉得失去一些什么可能其实没想象中的大不了。即使在得意时分,偶然也会想想此言,减低执着之心。如果没有眼前的、手上的,如果我要割舍,那又如何?不如何,My Life Goes On,生命之中总有另一战场等我开拓。舍得舍得,有舍始易有所得。世情如是。
偶尔会想,如果放下书本、放下笔,生命将是一番如何景象?
所谓“丰富的生命”岂不是一连串的割舍与执着?没什么大不了。只愿人长久。
尸横遍野
总算完工了。松了一大口气。
那是一份研究报告,欠了整整一年,一直拖着、拖着,压在心头好似一块大石。最怕欠债,钱债稿债人情债报告债都怕。完工了,还了,还得神落。
那是去年春天修的课,碰上马雯来临人间,忙着做父亲,没空做学生,结果交不出报告。暑假想写,又拖下来;圣诞假想写,坐在电脑前写了两行,不知何故,大脑失控,写不下去,又拖着。直到五天前,好奇怪,突然想完成它,启动电脑找出旧档案,毫无阻滞地从那两行后面接写下去。写得很顺,似乎报告的意念一直停在脑海某个角落,不动它时丝毫不觉,要动了,捡起来接续便是,不劳酝酿。花了五天时间,一口气写成厚厚一叠。
今夜,写成了。报告印出,拿在手,很沉重。连心也沉重。我知道,又来了,又是那种很令人讨厌的depression。
每次写完报告总有depression。可能因为写得太投入了,五天来全神贯注,从学校回家后马上坐到书桌前埋头按键。像攀山,五天紧抓绳子不放,眼里心里望着高峰。
而终于到顶。坐在顶上,放眼看云,望目虚空。身心放松,然后,不知所措。不知下一步该将心力放在何处。
总在休息一两天之后,脑筋才回落身边找到下一个前进方位。
而今夜,在此之前,我什么都不想做。
嘘,我听到酒吧内的笑声人语。且让我循声而去,寻我的朋友。
书房内用的是一张七英尺长巨型书桌,电脑放在最左边,其余空间铺排叠放写研究报告时要用的参考书和文件。写报告时左翻右查,报告写完,书籍文件统统乱成一团,令我联想起战争电影中“尸横遍野”镜头。套用吾友吴昊的口头禅是:很悲壮。
写完报告第一件做的事是“收尸”。将文件归档,分类放回档案柜。书籍放回书架上,但只是乱放,没有仔细分类。以前我对自家藏书掌握得一清二楚,有哪本书,放在书架上哪个位置,大概都记得。后来藏书变多,书房却没有相应变大,书架不够用,只好将书横的直的压叠乱放。
另一原因:以前的女朋友是图书馆学系学生,在她的“专业监管”下,自不敢乱;目前的她念的却是中文系,藏书不比我少,经常跟我斗快比赛买书读书,两人的书一合起来,自是一个“乱”字了得。
联想起伍迪·艾伦在《安妮·霍尔》内的笑话:与同居女朋友掟煲,分家了,藏书自然亦要分。但他的书变少了,她的书变多了,因为她有在书上签名的习惯,连他买的书也签,依名而分,便宜占尽!
幸好我未至这地步。
尚未不仁却已麻木
四个学期以来面对四班不同脸孔的学生,学懂了一项本领:麻木。
绝非不理学生死活。只是尽量不受学生脸色影响,尽了责,便是。
学生的脸色,喜怒哀乐,变化之直接与强烈,“盲公都睇到”。都是西方me-generation的一代,且在校园,无必要自我压抑。喜则大笑,怒则瞪目,就是如此简单。刚开始站在讲台上,很受他们变化不定的脸色影响。见他们笑,我便高兴一整天;见他们怨,我便不快一整天。个人生活完全被学生左右。
记得两年前第一天站在台上,备课充足,但是怯场,结结巴巴讲了一个钟头,连自己都唔知自己讲紧乜。台下学生自然亦个个“玄坛咁面”,落堂时,有几个学生走经我身边时,直情狠狠瞪我一眼,似在怪我浪费他们时间金钱。那一日,不,那一周,“成个心都实哂”,难过内疚至极。幸好自第二课后,渐入佳境,学生上堂人人笑眯眯。
两年后的今天,吾变“老鬼”矣。备课、讲课、导课,控制自如,于是连心情亦自如。自己知自己事,哪里精彩,哪里“交行货”,心知肚明,无须通过学生脸色了解。开始明白,学生脸色好坏受许多因素影响,不一定直接跟我的表现有关。站讲台本来就是一种“良心事业”,尽不尽责,讲者有很大程度的自主权。若真有愧,应是对自己的失责有愧,而非对学生的脸色有愧。
我是“麻木”了,但绝对没有“不仁”。
亲密焦虑
AIDS的可怕,不仅在于它是一种不治之症,更在于它是一种“亲密之症”。在大多数情况下,它是通过“亲密关系”(同性恋、异性恋)来传播扩散的。
不治+亲密,令AIDS对人类社会产生强烈的冲击。它在很大程度上对人类社会的存在基础——人与人之间的亲密关系——构成挑战。
此之所以AIDS深受痛恨。
故,在象征意义上,AIDS是“极苦”与“极乐”的结合。在亲密高潮的一刹那,它存在,它扩散。苦从乐中来。由是亦为“死”与“生”的结合。生之爱欲与死之威胁紧紧相扣。死从生中来。
世界上所有的死亡都是纯恐怖的。
只有AIDS在恐怖的背面有着欢愉的显影。或,在欢愉的背面依附着恐怖的暗号。生生死死生生,AIDS是人类历史上所曾有过的最令人迷惑的疾病。我们在AIDS面前震懔、沮丧、焦虑,不仅因为我们害怕面对死亡,更因为我们不愿接受人类社会存在基础面临破坏的事实。人难免一死,但人有权利活得痛痛快快。AIDS的可恶在于它令我们活得非常窝囊。AIDS令最亲密的人与最亲密的人之间充满怀疑、防避、担心。它迫使我们变成孤立的个体。它迫使我们退守在重重保护网之后。AIDS是对人类亲密关系的最大诅咒。
在AIDS的恐怖氛围下,Gay是最不利的一群。AIDS从一开始即与Gay连上等号,AIDS=Gay=AIDS。本来已处于社会弱势的Gay,如今更受排斥。有人研究过,AIDS浪潮与反Gay浪潮在美国社会同时前进,Gay群在过去二十年好不容易争取来的一点点正面效果都被抵消了。因反Gay暴力四起,纽约Gay群不得不结成“反暴天使”组织,以暴易暴,自力救济,保护夜行的兄弟姐妹不被有homophobia的无聊人袭击。连西方社会都如此,何况东方社会?
Gay群面临的是全球性反扑。
克林顿每次公开演讲,几乎必有Gay到场捣乱,指责他不守承诺。这是Gay群的愤怒。因一开始人们即相信AIDS=Gay,而Gay是“可厌”的,所以AIDS没有受到应有的注重与研究。Gay群由是被迫与AIDS独力搏斗,自生自灭。克林顿上台前为争选票,对Gay群信誓旦旦说要加强AIDS防治,上台后情况显然未如理想。Gay再一次被出卖。浮游群落,Gay的命运只是被驱赶的微生物。
异性恋爱欲充满焦虑,同性恋爱欲深受排拒,AIDS构成人类爱欲史上一大障碍。AIDS是人类性解放路途上的拦路虎。然而,光明面是:世上仍有不死心的人在努力,试图将诅咒转化成唤醒。AIDS唤醒人类彼此关怀帮助,它告诉世人,同性/异性爱欲绝不是自然存在的,它需要人类去努力维持、爱护、培养。
希望AIDS是人类最后一页爱欲黑暗史。跨此一步,人类该了解什么叫作关怀与尊重。
末代拾遗故事
今天起,我要求朋友们叫我做The Last Emperor,“末代皇帝”也。
因为,我居然巧遇一桩令我哭笑不得的事情:我成为社会系最后一个通过资格口试(Oral Preliminary)的学生。
我在五月中旬考完口试,系上教授竟在五月下旬开会,决议从此取消口试。社会系研究生从此不必再考口试了!取消理由是为了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只好化悲愤为幽默,叫朋友们称我作“末代皇帝”,并传出一封电子邮件给五位考试委员,道:“我不敢相信自己有此光荣成为最后一位通过口试的研究生。社会系应该将我的照片挂在墙上!”
到Borders书店喝咖啡兼看报纸,坐了一阵,翻袋子找手表。自知神经紧张,手表戴在手上,一分钟要看六十次,故宁愿将表放在公事袋内,让自己忘记它的存在。
岂料今天左翻右找,手表不翼而飞。咦,明明带出门,掉了?被偷?
找个清楚依然不见,却也不太紧张。不管是被偷或掉失,再紧张亦于事无补,难得清闲,继续喝咖啡再说。
于是真的继续喝咖啡。
其实另有一念:如果手表是在书店内掉失,有人捡到,或会送交职员,喝完咖啡再去领回亦不迟。
信不信由你,我的乐观想法果然实现。喝完咖啡,我根本忘记手表之事,直接到停车场取车,岂料车窗上夹着一纸,上写:是你遗失手表?请到店内领回!
原来匆忙下车,不算太贵却也不算太便宜的手表从公事袋内掉出而懵然不知,有人捡到,乃送店内。失而复得。
美国绝不是“君子国”,人人路不拾遗,但我在麦迪逊确曾多番遇上几乎是“不可思议”之事,令我今天先从乐观角度去想。
例如有一次,我和她在一家首次帮衬的泰式餐厅吃晚饭,饭后发现两人皆忘了带钱带卡。只好硬着头皮对洋侍应说:“抱歉,等一等,我要开车回家拿钱。”
洋侍应竟说:“不必了,明天再拿来吧!何必多走一趟?”
事后我整整多付三成小费。他好心,我变了“食贵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