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一 如果旅行不自在
梁文道
一个讨厌出门旅行的人,要是出了一本游记,里头会记下些什么东西呢?到了黄鹤楼,他不登楼,因为他病了。“呆站在黄鹤楼入门处,感冒头晕,没法子也没兴趣拾级登楼。只图寻个温暖之地,等待朋友游毕高楼,齐齐跳上旅游车返回酒店冲凉睡觉。”在暖和的南亚遇上下午的阵雨,本是可喜的清凉,可惜他又病了。“躺在床上忽冷忽热,迷糊得死去活来;当病好之后,踏出旅馆大门,南洋的阳光射到眼前令我几乎站不稳脚步,第一个感想是,好想回家。”
好在,除了比较容易感冒之外,他也没别的大毛病,顶多就是鼻敏感:“当踏出北京机场,第一阵寒风吹进鼻孔,当开始打第一个喷嚏,我的鼻涕便没停止过往下流动。”偶尔拉拉肚子:“吃食是美好的,不美好的只是翌晨六点肚痛转醒,泻了两次,吐了一回。”噢,我差点忘了说,他的心灵也很娇嫩:“我有‘恐人症’,怕人多,人数在三十以上的空间便已让我胸口感到窒息,若在五十以上,而且又是近距离接触,眼前影像即会飘闪不停,非得找地方坐下休息不可。”
身为旅者,他不该有的毛病却犯了,例如惧飞:“飞机在欧洲的天空大摇大摆,我忍住、忍住,终于还是吐个狼狈。走道旁边的一位菲裔女士好心递来一个接一个的呕吐袋,她后座的一位印裔老先生更轻拍我的背,旁人不察,必以为是老爸照顾儿子。”除此之外,他还怕黑怕鬼。
马家辉在台大念本科时主修心理学,他说:“大学毕业时不是没曾想过当心理医生,但我的心理医生告诉我,不不不,你只适合做病人。”他这本游记有一个很应景但又颇不吉祥的书名,叫做《死在这里也不错》。假如要为它取一个副题,我会建议他用“东亚病夫”这四个字。
马家辉是一个充满矛盾的人。不知道为什么,很多人都觉得他长得风流倜傥(故有“香港文坛师奶杀手”之称),交游广阔(从朱天文到高行健都跟他有不错的交情),应该是很外向很长袖善舞的一个人。不,其实他不是。认识他十多年了,我所知道的马家辉极其内向善感而纤细,不喜欢饭局应酬,不擅长与人交往;他最适合做的事是躲在房里读书写作,或者坐在幽黑的电影院里一个人对着银幕默默流泪。为什么大家都误会了他呢?明明他自己都写出来了,有“恐人症”呀,你叫他怎么在公共场所谈笑风生?
近些年来,他进入了一个出书高峰期,又是电影又是散文又是评论,保证了每年两本的惊人数量;而且还是大陆出简体字版,颇受欢迎。可是你得这么看,他二十多年来同时开好几个专栏,笔耕不辍,累积下来的材料恐怕够出三十本有余了;如今这区区数本实在不算什么。
我们几个朋友喜欢叫他“马博士”。他是英美“分析马克思主义”大师莱特(Eric Wright)的门人,博士论文用“博弈论”(Game Theory)来分析香港立法会。他的学养扎实;或者套用一句大陆的常用语:应该说他的学问还是较硬的。可是很奇怪,另一方面他又文艺得出奇,虽身在学院,却常以“文化人”自居。尤其在评论社会时局的时候,极少见他展露那一手科学分析的硬功夫,各种社会理论也不大愿提;相反地,他喜欢摘引诗句小说,常用塑造角色般的文学家之笔去描摹政客的处境与性格,于是写出了最像散文的时事评论。
面对《死在这里也不错》,这种不调这种矛盾,也是个很好的阅读主轴,而且能读出它的特色。可不是吗?你何时见过一个又怕飞行又怕人并且根本不喜欢旅行的人写游记呢?
除非是个扶手椅上的旅行家,否则任何一趟旅行都必然是肉体的迁移。听起来像是废话,但这却是常被遗忘的事实。在机场与车站之间来来去去,行动的基础始终是血肉之身,而非抽象的心灵。所以,一个人的身体条件很自然地限定了他的旅行体验:眼睛不好,你看到的花丛就像一团彩雾;脚踝受伤,每一步就都是测量地面平准与否的尺度了。这让我想起某位新晋食评人,他很关心一间餐厅过道的宽窄问题,那是因为他长得比较壮硕。
文弱书生马家辉虽胸怀壮志,尝在美国的高速公路上驰车疾奔,豪言:“香港有马,其名曰家辉,辉之志,不知其几千里也。”可惜一离开驾座,这匹壮马就只剩下观赏价值了。看他写黄鹤楼最是有趣。
如今的黄鹤楼是一九八五年重建的仿古赝品,“有点似深圳翠亨村之类的港式茶楼”。但当地的导游还是要催促游客登楼,领略一下“日暮乡关何处是,烟波江上使人愁”的滋味。我们的马博士不堪寒风折磨,这天患了感冒,就不和团友爬楼梯了。他趁着别人凑热门的时候去了楼底下一个人烟稀少的景点——“黄鹤楼研究中心”。“所谓研究中心原来只是照片展览厅,几道墙上挂着大大小小黑白照和彩照,从五十年代开始,什么什么权贵高官来过,外交部长、国家总理、西方政要,原来是用名人效应来肯定黄鹤楼的文化价值。”如果他当日不病,上了黄鹤楼,心情是会更好还是更坏呢?
中国文人游山玩水从来不是赤裸的,看到什么都能联想起无数的诗词和掌故,每一处名山胜境都承载了太多的记忆。文艺而善感如家辉者,遇上今日种种化过浓妆的景区,血脉里的文化传承和眼前的俗野现实,其失落甚至愤恨可想而知。不过,文人毕竟是文人,从小背起的文字可以把肉眼解构得分外浪漫。就算到了三峡,分明一座水坝,他还是在江面冷风如刀的夜里想起了“巴水急如箭,巴船去若飞,十日三千里,郎行几岁归”。千年前的李白把诗句铭刻进今人的肉眼;纵是平湖,你也看成了水急如箭的老三峡。
不喜欢远行,却偏偏要搭跨时区的长途航班,于是马家辉的挑剔就变为品味的讲究了。这品味不是《GQ》里穿什么上飞机才不丢脸的那种品味,而是更难得更贵气的品味;他讲究进入一个陌生城市的时机。“深夜不好,因为累了,城市累了,你也累了”“下午更不好,因为城市太热闹了,红尘滚滚,你半途插入,根本没法替自己定位”。只有清晨,“早上之好在于从容二字,这本是生命里极难做到的一种姿势,你因坐了一程飞机而得,就算是奖赏吧”。
读《死在这里也不错》,比起其他也写得相当好看的游记,我觉得它最大的特点是作者的诸多矛盾跃然纸上。和许多立志当专业旅行家的人不同,马家辉不会对世界好奇宽容到放弃自己的地步。由于他的旅行往往带着一点不情愿,所以他总是反复无常,有时候好像看得很开,有时候又想躲回到自己的身体以及身体之内的温暖习性。出入之间,总是犹豫,总是敏感。我几乎想用“鸡婆”这句台湾话来形容这位台湾女婿的旅行书写。
行旅于他,好比抽烟;十多年来老听他说戒烟,但没有一次戒得成,真正印证了马克·吐温的那句名言:“戒烟很容易,我戒过十几次了。”他究竟真的喜欢抽烟,还是只是受迫成瘾?是真爱旅行,还是无可奈何?离开“抽烟如做贼”的美国,他发现了伦敦的好,“原来肆无忌弹可以如此过瘾”。到了烟民王国,他又觉得“烟枪们分布各桌吞云吐雾……烟雾在暖气的笼罩下久久不去,隔眼望去,一张张男人的脸,眉头深锁,眼含怨怼”,不是个好地方。也许他还在寻找,一个真正死在这里也不错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