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回台北 口欲横流 当烟灰缸成为违禁品

被迫要做偷鸡摸狗的事情,却实在不能责怪别人,要怪,只能怪自己。

就怪自己不守规矩吧,酒店房内明明不准抽烟,我却偷抽,虽然没被罚款,但遭“提提你”一下,亦是感觉非常不良好。

全球流行禁烟,台湾也不例外,而且一禁就比别人禁得凶,所有室内空间一律全禁,没有豁免,管你是良好场所抑或不良场所,都不准。因此酒店根本不设抽烟房间,要抽,就得站在酒店门外,住房没法再像昔日般躺在大大的浴缸内,饮杯红酒,抽支雪茄。

我其实已经戒了八成烟,但仍有occasional smoking,一来是碰到抽烟的朋友会忍不住做“伸手党”,问对方索烟减压;二来是离港工作,回到酒店,整个人放松了,但孤独感也重了,便抽雪茄解闷。因此每次在机场检查完证件,立即去duty free买盒小雪茄带上机,在外地大抽特抽,回港登机前,把没抽完的雪茄丢进垃圾桶,继续维持“心里有烟,家中无烟”的自定义规律。

此番到台北,亦是如常,入住酒店时才记起全盘禁烟,但又实在累得不想站在街头吞云吐雾,于是把浴室洗手盆旁的肥皂碟拿到客厅权充烟灰缸,享受一下口舌之乐,以为只要不把烟蒂留在房内便神不知鬼不觉,岂料其后出门谈事,凌晨回到房间竟见有人透过门缝塞进了一张纸条,上面写着“温馨提提你”:烟害防治法已经生效,一旦违例吸烟,罚款五万新台币!

大人大姐被提醒,颇为不是味儿,因此决定——不是不抽,而是坐在浴室抽,并开启花洒,让烟气跟随水气一起被抽气机扯走,相信应可瞒天过海了。

台湾禁烟可不是开玩笑的。后来问问朋友始知,食肆若准客人抽烟固然要罚,但竟连被发现店内摆放烟灰缸,亦要罚五万新台币,不可谓不重。我笑问,难道烟灰缸不可以是艺术品吗?若朱铭弄出一个售价数十万新台币的“烟灰缸木刻”收藏品,或杨惠珊弄出一个售价上百万新台币的“琉璃烟灰缸”,只是摆放装饰店面,也不行吗?

朋友耸肩答不出来。禁烟令下,煮鹤焚琴,若不希望荷包破财,也就唯有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