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章 “花心”辩护
人们常常说,花心是心思不定的结果,所以不好。不安定的心思所造成的不贞等行为也不能被原谅。
然而,花心真的是心思不定的结果吗?首先我们要清楚,所谓的心思不定,到底指的是怎样一种状态。
托尔斯泰是一位描写女性心理的高手。因此,他笔下的女主人公们都充满魅力。无论是《复活》中的喀秋莎、《安娜·卡列尼娜》的安娜,还是《战争与和平》中的娜塔莎,相较于男人们有些刻板略显平凡的形象,她们显得非常生动。也许这是因为托尔斯泰描写的男人(哪怕只是男主角)有他自身的影子,带着一股俄国式的严肃感。女人们从本质上说也是严肃的,同样有着俄国人的特征,不过还是和男人有所不同。我想不同之处也许在于她们都属于自然率真的女人,所以才会如此栩栩如生。
上一章以安娜作为素材,这一章将从《战争与和平》的女主人公娜塔莎说起。
娜塔莎是一个充满活力的年轻女孩。年轻女孩通常都活泼伶俐,但她的精力似乎格外旺盛,仿佛就是生命力本身。这位娜塔莎令保尔康斯基公爵倾心不已。那是因为在一个春天的夜晚,他偷听到她的欢声笑语。年轻女孩的快乐、蓬勃的生命力,让这个成熟的男人怦然心动。不过在那个阶段,娜塔莎并没有意识到,她被他的魅力吸引,是从舞会的晚上开始的。
沙皇时代俄国上流社会的舞会,想必美轮美奂。身穿白色军装的公爵,想必也是英姿飒爽。年轻的女孩在频频受到这个英俊男人的邀请共舞后,忽然有了一种恍恍惚惚的感觉,然后发现自己彻底爱上了这个男人。这种反应太自然了,换作我也会如此。
原本就足够令人着迷的保尔康斯基公爵,竟然在不久后拜访娜塔莎的家,正式提出了和她结婚的请求。眼前发生的这些事情一定让娜塔莎感觉如梦幻般美好,那个时候的她一定相信自己拥有了女人所期待的全部幸福。
然而,成熟的男人提出了一个条件。由于娜塔莎太年轻,所以婚约保密一年。如果一年后,双方尤其是娜塔莎没有变心,两人就结婚。更残忍的是,在这一年里,不仅婚约不公开,两人既不能见面也不能写信。
娜塔莎闻讯后,绝望得忍不住哭泣,称自己受不了如此折磨。但成熟男人心意已决,娜塔莎不得不接受这份约定。
事实上,这一年对娜塔莎过于残酷了。小说中有她在山上小木屋狂舞的场面。在那不久之后,她受到劣迹斑斑的花花公子的引诱,差一点和花花公子私奔,这自然也成了人们津津乐道的话题。她和保尔康斯基之间的秘密婚约也宣告无效。而且,成熟男人绝不肯原谅她的行为。
最终,公爵因在俄国与拿破仑的战争中身负重伤,临死终于与娜塔莎冰释前嫌。娜塔莎真正爱的人是公爵,所以在获得公爵谅解之前她陷入了深深的苦恼。然而,托尔斯泰对她并没有一味地指责,那正是深谙女人心理的他了不起的地方。
就是说,在某种意义上,托尔斯泰在为这位年轻的姑娘辩护。在描写她洋溢的生命力场面时,托尔斯泰特地用了一个德语单词“leben”(生命、生活)。
其实,所有的起因,都源于她的生命力。所有的罪——如果那算是罪的话,也是因为她那活泼的性格。
爱情,不会眷顾每一个人。死亡,却会造访所有人。爱情并不是所有人都会遭遇的现象,而在那一夜的舞会上,它落在了娜塔莎的身上。从那一晚开始,娜塔莎的心中便燃起了炙热的火焰。
娜塔莎原本就是一个生机勃勃的女孩。当这样性格的人遭遇爱情,面对燃烧起的激情,是无法要求他们根据常识一边控制好自己的情绪一边维系感情的。这种“常识性”的技巧,他们不懂,这有违他们自然的性格。
作为有常识的人,保尔康斯基公爵想来是没能读懂娜塔莎的性格。他无法理解在长长的一年时间里,被迫处于不能见面也不能写信的状态,对娜塔莎是多么残忍,多么不自然。
尽管可能只是无意识地,但娜塔莎本人感觉到了,所以才会绝望地哭泣。只不过她太年轻,不知道如何向公爵这个成熟的男人解释爱情的本质。就算她懂得怎么做,估计也不能令有常识的保尔康斯基公爵信服。
燃烧中的爱情,让它尽情地燃烧,才是自然的回应。先浇上一盆水,还希望它继续燃烧的人,我认为没有资格享受爱情。
娜塔莎满腔不知如何安放的激情,终究要倾倒在某人的身上。充满活力的女人,一旦情感被唤醒,想必比其他女人来得更强烈。
曾经从未关心过的男人的话语、男人的气息、男人的肉体,也就是男人的所有,娜塔莎平生第一次感觉到它们是如此的梦幻、如此的美妙。哪怕只是一年的期限,她也只能寻求他人了。
或许有人会说,守住贞操的女人也很多。
对此我也承认。但那些纯洁的女人,大多是为了守贞操才坚守的吗?是真的相信贞操必须守住,才去坚守的吗?
在我看来不见得如此。哪怕是在结果上没有背叛爱人,也许只是出于恐惧,因为害怕被抛弃,所以才没有跨过那条红线。
真正陷入恋爱的女人,不会去顾忌不贞、不伦、不道德这些问题。恋爱,能让平凡的人徘徊于善恶边缘。而达到这种境界的女人,能否把控住自己,完全是看她本人是否害怕失去爱人。年轻的姑娘娜塔莎只不过没有能意识到这一点而已。
我认为,爱情对于女人,是身体中生命力的苏醒。由于某个因缘巧合,恋爱的场合就是男人出现,女人自己不曾意识到的这种力量逐渐释放。
因此,对于这股瞬间喷发的生命力,没有比把它强行圈在常识规范内来得更残酷的事情了。说男人一般都有常识,大抵都是男人一方的说辞。
那种说“一周见一次面刚刚好”的男人,还是早早甩掉为好。随时能满足女人见面愿望的男人,大概不会步保尔康斯基公爵的后尘。他那么爱娜塔莎,结果却永远失去了她。
对《战争与和平》的女主角娜塔莎而言,如果她没有恋爱,就不会移情别恋。没有对某一个男人的存在有过特别的感觉,对其他男人的存在自然也会无动于衷。
花心,不过是因恋爱而引发的激情下的一种派生物。而这股沸腾的热血没有流向他处,纯粹是出于害怕被恋人抛弃的正常的恐惧心理。
这一路说下来,我想没必要再做说明,我这里讲的“花心”和世人嘴里常说的那种花心,完全不是一个性质。
那种花心,根本不是展现生命力的一种派生物,也不是恋爱激情的爆发口之一。女性杂志之类的刊物常常刊登炫耀自己是如何巧妙地享受偷情快乐的读者告白。抱有那种想法的人,对我来说是完全没有关系的人种。我说的“花心”,无法巧妙地去做,甚至都不快乐,更不要说是得意扬扬地向他人告白。花心这件事情,如果做了,可能事后会后悔到恶心作呕,如果没有做,那只是在忍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