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0章 企业和文化(之三)

一心一意用钱的一方,也就是从事学术、艺术的人,其实并不像一心一意赚钱的人想象的那么文弱。

如果对赞助人表现出超乎寻常的(超过礼仪的)感激涕零,那么大可判定此人是一个冒牌货。因为真正的人才确信,不管接受的是来历不明的钱财,还是出于赞助人想出名的心愿,这些都能通过自己的才华净化。而且,相较于自己这个净化者,变成净化结晶的作品或成就,更多的是给提供必要援助的人带来了名利。


我来讲一讲24岁的米开朗琪罗在创作至今仍是梵蒂冈至宝的《基督母子像》(亦称《哀悼基督》)时发生的事情。委托人枢机主教对完成的作品相当满意,但是递上来的账单却令他目瞪口呆,150杜卡特!

在一个小家庭除房租之外的1年最低生活费15杜卡特的时代,150杜卡特倒不算是超乎常理之价,但那是当时顶级艺术家的报酬。而当时的米开朗琪罗虽然在佛罗伦萨享有名气,在罗马却默默无闻。一个无名的毛头小伙,竟然敢提出和一流艺术家相同的报酬,主教大人感到匪夷所思的同时不禁抗议,太贵了!孰料,年轻的米开朗琪罗不仅没有退缩,反而气定神闲地答道:“赚到的人是你。”

以上便是一心一意用钱的行当里“真品”不示弱的实例。

像米开朗琪罗这样的人,虽然不以追求利润为目的,但是有着极大的创作欲。这些隶属一心一意用钱一方的货真价实的人才,并非完全无视利益或回报。只不过对他们而言的利益,是在创作中所经历的火一般燃烧的激情,而他们所期待的回报,则是理解自己的人对自己成就的赞扬。真正的人才相信可以靠成绩说话,无须花钱证明自己,但他们也不会轻视那些花钱来提升形象的人。因为,只有懂得赚钱的人,才真正知道钱的重要性。

也就是说,援助和被援助的两方,如果都属于“真品”的话,就完全可以建立起相互对等的关系。只有在这种关系成立时,才能铺设真正有效的文化战略的路线。

不过,也许有人会说,历史上有太多用来历不明的钱积攒下经济实力,而且迫切需要提升形象,却最终没有文化创造的民族。对此我不得不表示同意。那么,我们就要来想一想,为什么在文化创造上,民族与民族之间会出现如此大的差距?

我个人认为,首先在于是否具备识别真伪的眼光。

休息天拿起画笔画画、提笔写字或沉浸于阅读,这样仅限于提升自己情趣的层面,和是否具备这种眼光并没有多少关系。事实上,那些业余的作品和专家的作品之间始终存在着一条清晰的界限。总之,文化创造最需要的是眼光。那些真正的创作者,对这类回报相当敏感,因此有眼力并且有经济实力的人周围,自然能聚集到真正的人才。

美第奇家族、聘请米开朗琪罗作画时期的罗马教廷,都有这种眼光。

第二点是排除所有意义上的中间榨取,尽可能地跳脱广告代理商之类的中介。因为它们往往是赝品的聚集地。

最后一点是一心一意赚钱的一方,必须清楚地了解一心一意用钱的一方和自己有完全不同的才华。如果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投入的钱就会被视作赚钱的延长线。也就是说,原本的文化行为最终变成了商业行为。

不客气地说,公司里广告宣传部做的那些事情,哪怕披着文化的外衣,说到底还是商业行为。

当然,我并不是要求广告宣传部改变行为模式去做纯粹的文化事业。组织结构不变,单单要求做事的人转变心态是不可能的。我认为,企业的广告宣传部最好还是恢复原本姿态,重新回归一心一意赚钱的行列。

企业中文化事业这一块,不妨交给会长打点。不久前刚从一心一意赚钱的前沿退下来的指挥官,摇身一变成为一心一意用钱的人,是多么愉快的人生转折。

再者,能够胜任会长这个职务的人,不太会因为公司业绩稍有不佳便惊吓得丧失了文化心。

对现任社长及其领导层而言,让那些退任后往往不改指点江山习惯的会长有些热衷的事情做,着实能回避不少矛盾。

想要做到企业和文化的真正结合,唯有追求严格意义上的“真品”志向。而“真品”志向,小打小闹是绝对实现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