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渊明十

采菊东菊下,悠然见南山。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

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夏季的诗人写秋天的感受。对他来说,四季无远近,循环在眼底。所谓天人合一,一般人说说而已。渊明到这境界,如白云出岫飞鸟入林。结庐:构屋。人境:尘世。渊明浑身静穆了,无论置身何处,皆能悠然自如。他从来不回避尘世的艰辛,所以他可爱。由于长年躬耕,他的皮肤黑了,肌肉松驰,状如老农,却是不折不扣的精神贵族。古今人类,能到他这境地的,寥寥无几。多少人阅尽人间沧桑,读此诗感慨万千,以至潸然泪下,却又从中获得巨大的心灵慰藉。此诗的能量有如铀矿,对人类精神具有永久性的冲击力。

渊明的静穆,是将“群动”包涵在内了。全诗五十个字,自然与人事,都在其中。如果卖给出版商,一个字十亿美金。渊明如希腊神话里的大力士参孙,从大地获取无穷的神力。“山气日夕佳,飞鸟相与还。”寻常景象蕴涵着真意,欲作辨析却忘了语言。渊***眼看世界,一派祥和与欣悦。传说中的如来佛祖,也许会微笑着说:审美的至高境界,和我的极乐世界相差无几了。

鲁迅念念不忘“刑天舞干戚,猛志固常在。”他议论说:“正因为陶潜并非浑身静穆,所以他伟大。”鲁迅先生是斗士,斗士常常看见金刚怒目。先生的理解可能有缺失。窃以为,静穆与金刚不对立。或者说,有金刚才有静穆。静穆完成自身之时,金刚已在其中。诗人几十年的人世修炼,有如他那浑然一体的自然感受。他不想加以辨析的所谓真意,包涵了自然、社会的矛盾律。

什么是矛盾律呢?简言之,矛盾的双方,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读陶诗,这一点非常重要。毋宁说,静穆来自静穆的对立面,来自人生的动荡与喧嚣。安静,宁静,一般人都有体验的。而静穆发生的概率很低,以浅显的文字加以揭示,不露痕迹地逼近、抵达,就更难了。

伟大的诗篇,永远是人类生活的稀有事件。

渊明写过《闲情赋》,赞美女人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赞美,而是热烈、激烈、奔放,别说古人,就是今天的某些人也会受不了。对女性之美直抒胸臆,评论家会皱眉头的。文学瞄准两性,研究饮食男女,将社会抛到社会应有的位置上去,评论家就对评论家说:格调不高……所以他们对《红楼梦》这样的小说,尽可能的拔高,把曹雪芹描绘成指点历史规律的人。这些人显然有毛病。渊明赞美女人,和曹雪芹的“千红一哭万艳同悲”如出一辙。渊明惆怅,雪芹哀伤。

《闲情赋》近两千字,我们摘录几句:

愿在衣而为领,承华首之余芳;悲罗襟之有离,怨秋夜之未央。愿在裳而为带,束窈窕之纤身;嗟温凉之异气,或脱故而服新。愿在发而为泽,刷玄鬓于颓肩;悲佳人之屡沐,从白水以枯煎。愿在眉而在黛,随瞻视以闲扬;悲脂粉之尚鲜,或毁于华妆。愿在丝而为履,附素足以周旋;悲行止之有节,空委弃于床前。愿在昼而为影,常依形而西东…愿在夜而为烛,照玉容于两楹。愿…

翻成白话诗,大致是这样:我愿做她漂亮服饰的衣领,承受那可爱的脑袋残留的芳香;可悲的是她晚上要脱掉衣服,秋夜漫长,使我惆怅。我愿在她的石榴裙上为衣带,束缚她轻盈纤细的腰身;可叹气温有变化,她随时可能换衣裳。我愿在她的云发中做发膏,让她柔顺的黑发披散香肩;然而佳人常洗发,发膏一去不复回。我愿在她的细眉上为黛色,随她的美目顾盼四方;可她施粉讲究新鲜,纤手抹脸,让我毁于一旦。我愿做她脚上的绢丝鞋,随她雪白的双足走呀走;可叹她走走停停,忽然上床睡觉,把我扔在地上。我愿在阳光下做她的影子,随她的风流体态到处闲逛…我愿在深夜为红烛,在堂屋的两根柱子间,照亮她含羞带笑的容颜。我愿…

写到这儿,我也为之心动。渊明笔下的俏女人,性感,泼辣,和戏台上的佳人很不同。所谓真性情,真到女人身上去了,细腻,而且日常化,好色之情奔来笔端,美感洋溢,连“止乎礼”都不要了,令人向往床上的光景。此前的辞赋,从屈原到曹植,没人如此的日常化,简直是光天化日想入非非,难怪道德专家要惊呼:把它从诗集中剔出去!欣赏渊明的萧统也说它“白玉微瑕”。倒是鲁迅,建议日本的翻译家尊重它。

我记得,莎士比亚写罗密欧与朱丽叶,有类似的句子。罗密欧潜入朱的宅院,偷看佳人。而佳人倚窗台望月亮,一只戴白手套的纤手托住美丽的下巴,罗发感慨说:我多么希望做她手上的白手套……

如果莎翁读过渊明,会改了重写。

渊明浑身静穆,也把男欢女爱包涵在内了。

诗人中的诗人,真和美,到极致了。

渊明咏荆柯,就是鲁迅先生推崇的金刚怒目式:“君子死知己,提剑出燕京…雄发指危冠,猛气冲长缨…惜哉剑术疏,奇功遂不成。其人虽已没,千载有余情。”

渊明写荆柯,与史书相印证,表明荆柯有勇气,缺剑术,本不是什么剑术高手。目前的武侠片重杀气,侠气是糊弄人的。导演们对侠的理解,跟司马迁、陶渊明相去甚远。本文闲笔提一句,不想多说。我所担心的,是针对传统文化的虚无主义:单一的理解,会导至单调的社会生活。而票房与生活相比较,永远是小菜一碟。编导力量大,行事当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