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甫五

杜甫过新安县,发现小孩儿也被官府拉去当兵。他发出疑问:“中男绝短小,何以守王城?”中男指十六岁以下的男孩儿,王城指洛阳。全县的男孩儿被集中起来,连夜送上前线,其中不乏十二、三岁的肥男或瘦男。“肥男有母送,瘦男独伶俜。”一片哭声中,杜甫安慰几个瘦男说:“莫使眼底枯,收汝泪纵横。眼枯即见骨,天地终无情。我军取相州,日夕望其平…况乃王师顺,抚养甚分明。”

抚养分明之类,即使明知是谎话,杜甫也只能这么说。儿童上前线,哭死也没用,除了安慰,他还能说啥呢?

从新安到潼关的路上,杜甫碰上一幕,更是触目惊心,于是写下《石壕吏》。

暮投石壕村,有吏夜捉人。老翁逾墙走,老妇出看门。

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听妇前致词:三男邺城戌,

一男附书至,二男新战死。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

室中更无人,惟有乳下孙。有孙母未去,出入无完裙。

老妪力虽衰,请从吏夜归。急应河阳役,犹得备晨炊。

夜久语声绝,如闻泣幽咽。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

邺城即是相州。河阳,今河南安阳市。唐军败于相州战役,退至河阳拒敌。

杜甫写实,一向洗炼,画面逼真。老翁急切跳墙,老妇慌张出门。官吏捉人,老翁逃走了,以为躲过一劫,殊不知老妇也被带走。“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十个字,写尽情态。这老婆婆,勇气令人生敬意,这敬意却饱含苦悲。她的三个儿子,两个刚刚战死,为老伴她挺身而出,到军中去做饭,庶几可免一死。中国传统女性,真足以用伟大来形容。老杜只是写实,甚至有点不动声色。老妇跟官吏走了,干瘪的身影没入茫茫夜色。这情景,凸显官吏狰狞、老婆婆昂首挺胸的无尽辛酸。跳墙老翁回家的情形,杜甫不着一字,却尽在字里行间。

诗人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

太阳出来,太阳落下,杜甫从一个村落走到另一个村落。村落凋零,诗人憔悴。

按唐代颁布的律令:“六十为老。”杜甫后来未能活到六十岁,是因为他心中苦难太多。——为抵御苦难,调动了太多的生命能量。

他又看见白发苍苍的老头上前线了:四郊未宁静,垂老不得安。子孙阵亡尽,焉用独身完?投杖出门去,同行为辛酸。所幸牙齿存,所悲骨髓干。男儿既介胄,长揖别上官!老妻卧路啼,岁暮衣裳单…

诗名《垂老别》。身完:身躯完整,意为活着。介胄:战衣,此处用作动词。

子孙都死光了,老头活着还有什么意思?事实上,他为老妻活,躲不过兵役才出此豪言壮语。投杖出门去,拐杖没用了,他将拿起刀枪。他穿上了厚厚的甲胄,拱手别上官,却突然意识到,天冷了,寒风刺骨,哭倒在路旁的老妻衣裳单薄。官在上妻在下,老头在中间慷慨激昂。

他越激昂,我们越是辛酸。

笔者行文至此,心里翻波涌浪。

《新婚别》,又是别样一番凄凉:

兔丝附蓬麻,引蔓故不长。嫁女与征夫,不如弃路旁。

结发为君妻,席不暖君床。暮婚晨告别,无乃太匆忙!

…父母养我时,日夜将我藏。生女有所归,鸡狗亦得将。

君今往死地,沉痛迫中肠!誓欲随君去,形势反仓皇。

勿为新婚念,努力事戍行。妇人在军中,兵气恐不扬。

自嗟贫家女,久致罗襦裳。罗襦不复施,对君洗红妆…

兔丝:蔓生植物,依附别的植物生长,喻妇女出嫁依附丈夫。蓬与麻俱为低矮的草本植物,兔丝附生其上,自然长不高。久致罗襦裳:很长时间才置办成丝绸的嫁衣。

新婚的丈夫赴死地,新娘脱下嫁衣,洗去红妆,其坚决,透出天地为之低昂的悲怆。

读这样的诗,才知道什么叫生离死别,什么叫荡气回肠。

杜甫写苦难,笔底往往有豪气。豪气贯穿苦难,方有沉郁顿挫。豪气来自他的性格,他的遭遇,来自文化赋予他的非凡力量。读杜诗,不宜囿于形式,如格律之类。不懂他的内心,他的生命特质,一切都无从谈起。

白居易读懂了他,苏东坡读懂了他,所以才千方百计为庶民小民细民谋幸福。他们承先启后一路走来,竭尽全力,拓展良知与美感的空间,构建堂堂正正的中华文明。

何谓精神家园?这就是我们的精神家园。但愿今日,不要让它荒芜才好。

杜甫不唱高调,不避苦难,不走过场。他手中,既有望远镜,又有显微镜,更有透视镜。他没有观音菩萨救民于水火的无边法力,其大慈大悲,却如出一辙。

杜甫从河南走到陕西,悲悯人世间,他自己,也即将开始一生中最为遥远的大迁徙。

乾元二年(759),关中大旱,杜甫辞去了华州的职务,拖着一家人远走秦州(甘肃天水)。灾年物价高,他在华州那点俸禄,不足以养活六、七口人。尽管他工作出色,但华州姓郭的刺史总是挑他的毛病,不涨工资还扣钱。朝廷又是那样,小人嚣张,新皇帝斗老皇帝……杜甫感到一种从未有过的失望。这一年他四十八岁。辞官意味着,他不复留恋仕途。他有个从弟在秦州,听说那边雨水丰沛,庄稼长势不错,他就举家迁徙。此举带有逃难的性质,他可能打算从此务农。秦州是边陲重镇,位于六盘山支脉陇山的西侧,汉族与少数族杂居,人口众多,听上去像个世外桃源。杜甫是这么盘算的:他能采药,宗文、宗武能下地,丰收了,不用上皇粮。杨氏善持家,一家人抱团,乱世活下去。杜甫想到了诸葛亮和陶渊明,写诗赞美这两位乱世高人。

在秦州住了三个月,筑居却不成,温饱难测。杜甫又听说同谷(甘肃成县)的土地更肥沃,盛产薯芋,填满全家人的肚子没问题,还有拔不完的鲜竹笋,采不尽的野蜂蜜……于是再迁二百里之外的同谷。岂知到了同谷,才发现不是那回事儿。天寒地冻,山里没吃的,全家拾橡子充饥,拚命挖一种叫黄独的野生芋。写信邀请杜甫到同谷的什么县令,见过一面就躲起来了,和秦州那个从弟一样。

杜甫贸然走他乡,过于相信亲朋,全家陷入困境。零下十几度,他穿不暖睡不暖,每天凌晨出发,带着二十岁的大儿子,进山挖黄独。苦苦捱了一个月,眼看有人要饿死,杜甫和妻子紧张商议,决定长途跋涉,到天府之国成都。

他写诗感叹说:“无食问乐土,无衣思南州。”

一家老小又上路了。时在十二月,最寒冷的日子。

他沿途写诗,一直写到剑阁。

这一年里,杜甫从洛阳返华州,从华州到秦州,从秦州到同谷,从同谷向遥远的成都进发,几千里折腾,受冻挨饿,却是写诗最多的年份。秦州三个月,他写了八十多首诗。他辗转飘泊,遣兴抒怀,详细记录边塞风物、羌胡习俗,每到一地必写诗。我们不禁想问:究竟是什么东西支撑着他?换成其他人,愁都愁死了。也许是因为他见识过了天南地北的各种苦难,所以对自己的遭遇并不在乎。他的精神承受力异乎寻常。他是皱着眉头的乐天派,对后世读书人影响不小。自己居无定所,还牵挂散落各地的兄弟们:

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有弟皆分散,无家问死生。

——《月夜忆舍弟》

杜甫一连三夜梦见李白,于是怀疑李白死了,写《梦李白二首》:“死别已吞声,生别常恻恻。江南瘴疠地,逐客无消息。”

杜甫想念李白,一如念叨亲人。此人是个利他主义者,并且毫不勉强。为什么这样?研究他,应当刨根问底。

杜甫一家人,走了整整一年才走到成都。当时的成都,号称十万户,实际人口在二十万左右。繁华仅次于扬州,民间有“扬一益二”的说法。成都又称益州。安史之乱,扬州也遭到破坏,而成都远离战火。唐玄宗曾经往那儿跑,现在杜甫对它寄予莫大希望。

次年春,成都西郊浣花溪畔的草堂落成,这就是着名的杜甫草堂,眼下在成都,与纪念诸葛亮的武侯祠齐名。

有个表弟叫王十五的,在蜀中做官,他资助杜甫。高适在离成都不远的彭州做刺史,也常来草堂走动。杜甫有了一些朋友,朋友们赠树送花,草堂收拾得很舒服,一派勃勃生机。杜甫这个人,一旦有了喘息之机,快乐就来照面,诗心随之萌动。且看他描绘春雨: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陶渊明懂得植物的“朦胧的欣悦”,杜甫也懂。诗人总像是自然的情人,细腻地欣赏她体会她,不会去算计她掠夺她蹂躏她。汉语的自然二字,深藏祖先智慧,它的源头性的含义为:是它本来所是的那个样子。这在当下的重要性、紧迫性不言而喻。

草堂邻近乡村,杜甫写道:

清江一曲抱村流,长夏江村事事幽。自来自去堂上燕,

相亲相近水中鸥。老妻画纸为碁局,稚子敲针作钓钩。

但有故人供禄米,微驱此外更何求。

碁局:棋局。敲针:用石头或小锤子把针弄弯曲,制作渔竿在锦江钓鱼。

杜甫在成都,靠朋友资助度日。老妻幼子皆自在,不复为柴米操心、因饥饿啼哭。何谓好日子?眼下就是好日子,一家子,一个都不少,还有吃有穿,有庭院,有“锦江春色来天地”,有“无赖春色到江亭”,有“细雨鱼儿出,微风燕子斜”……

一位崔县令前来草堂拜访,杜甫喜出望外,写《客至》:

舍南舍北皆春水,但见群鸥日日来。花径不曾缘客扫,

蓬门今始为君开。盘飱市远无兼味,樽酒家贫只旧醅。

肯与邻翁相对饮,隔篱呼取尽余杯。

细读杜甫这些在成都写的诗,真为他感到高兴。大难不死有后福,幸福只在粗茶淡饭间。谢谢他的朋友们,左邻右舍,王县令、朱山人、不期而至的崔县令、高刺史,多亏他们的馈赠,诗人得以安居,为后人留下不朽的诗作。“花径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想想他洒扫庭院、竖着耳朵听敲门的模样吧。诗人如此幸福,我们几乎眼含热泪。

请看他的《江畔独步寻花七绝句》之二:

黄四娘家花满蹊,千朵万朵压枝低。留连戏蝶时时舞,

自在娇莺恰恰啼。

这位黄四娘,身份不详。唐代尊称女人,通常用娘字,有些还用大娘,比如善舞的公孙大娘。称呼排行,则为男女皆用的尊称。后世沿用,比如怒沉百宝箱的江南名妓杜十娘。

杜甫一生崇拜诸葛亮,在成都,自然要拜访武侯祠。他写《蜀相》,令其他赞美诸葛亮的诗人望尘莫及。

丞相祠堂何处寻?锦官城外柏森森。映阶碧草自春色,

隔叶黄鹂空好音。三顾频繁天下计,两朝开济老臣心。

出师未捷身先死,常使英雄泪满襟。

老杜闲居草堂两年多,佳作有如锦江春水。他加以总结,自己做自己的评论家:“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老去诗篇浑漫与,春来花鸟莫深愁…焉得思如陶谢手,令渠述作与同游。”浑漫与:非常随意。莫深愁:写诗有如花自开鸟自啼,不用发愁。陶谢手:陶渊明谢灵运的运思手段。

值得注意的是,北方战乱未停,杜甫避居西南,心情格外闲适。他是个老实人,感觉到什么就写什么,他是写实派,更是感觉派。诗人忠于自己的艺术直觉,而不是后人套给他的某些公式。不直接写战乱,不等于他没有牵挂,有《恨别》为证:“洛城一别四千里,胡骑长驱五六年…思家步月清宵立,忆弟看云白日眠…”杜甫自视为洛阳人,他怀念三个弟弟和一个妹妹,大白天在床上看云,天空中布满亲人们的身影。

成都府尹兼剑南节度使严武,也到草堂来看他。这可是西南地区最大的官了,杜甫率领全家恭迎。严武小杜甫十四岁,很喜欢杜甫的诗。而当初杜甫在凤翔挺身营救房琯,严武是看在眼里的。以他地位之高,却待杜甫如兄长。二人对饮,言语投机。严武三十六岁,杜甫五十岁,一个踌躇满志正当年,一个白发萧然历尽沧桑,却显得神态安详。严武赠金,杜甫笑纳,连客套都免了。严武也写诗,常派人接杜甫到府中喝茶,尊杜甫为老师。杜甫坐在马车上,架着腿,悠悠穿过成都的街区。这腿,走过千山万水的。

成都草堂这两三年,是杜甫生命中最后的好时光。

严武不调走就好了,这样的日子会持续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