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 味蕾上的故乡

人对食物依赖的惯性,可能要超过语言,所谓乡音未改鬓毛衰,那是在没有统一的标准语音以前,相同的汉字,在不同的地区作不同的发音,今天有了全国的统一音标,有了现代传媒,普通话有较大普及,到上海、广州、武汉、天津、重庆这些大城市走一走,它们仍是方言城市,乡音不改,可也能双语、或多音表达,尤是少年学子,在学校即受到普通话教育,改变的几率大得多,至少也改它个南腔北调。那么,味觉呢?一个少年离乡,在外面闯荡生活了数十年,口音也完全北京化了,对故乡的一味普通食品,仍怀无限忆念。《温州晚报》的程绍国兄说,历次进京前打电话问林斤澜先生要带点什么,林斤澜先生只说要带鱼生。林斤澜原是温州人,以前一直以为他是北京人呢。鱼生,小带鱼和萝卜丝混合盐腌,加红曲,它是生的,外人难以吃出其妙处。据说温州人把它带往海外,欧美国家海关的检测警报往往响起,拿去检测,细菌超标300万倍,海关检查官问做什么用(人家以为是毒品吧),温州人说是吃的,检查官就如见到外星人:这也能吃?啊,这也能吃?温州人再带鱼生去海外,就包数层塑料袋,不让海关检测仪测到。

能吃。温州人的胃里早已培养出消化这种细菌的酶,也有了鱼生的味觉记忆,它不会被岁月漂白,不会被时间磨灭。我是吃过鱼生的,它咸得厉害,微苦、微涩、微腥,是陈腐的蛋白质的味道,这味道是极好下饭,我能够接受它,然不会与温州人一样,对它产生深刻的怀想。我想,这与我是不是温州人无关,它的内在的因素是,我不是在童年吃到它,这十分重要。我的童年在江西的南方度过,最喜欢吃一种粉蒸肉,这粉蒸肉的做法与湖北的粉蒸肉完全不同,它是将猪肉切片,蘸过盐水,裹精细米粉放进一个大瓦钵里,过些天油渗出来,放簸箕上搁到屋瓦上晒。晒的天数越多越好,也可以用铁锅烘,烘得油完全渗透米粉,外层的米粉略焦,则是有另一番味道。由于痴迷这种有腊香味的粉蒸肉,其他做法的肉类,我都不爱吃,尤见瘦肉,如临大敌。我童年喜欢上的味道,再不可以改变,它不可能从心灵中格式化。所以,味觉是故乡给出门人装置的终生味道识别系统,它是故乡物产与人文灵魂深处的重合。带着这个系统,它像防火墙一样自觉地抵制客乡进入心灵的最深处。

人都有一种味觉固执,坚守故乡的味觉是比永久还久。人到中老年,尤甚。老年人对味觉的执著,还希望传给下一代和下下一代,用味觉维系乡土亲情,是潜意识中最为有效的方式之一。这不像广东女人的口号:要想老公回家睡,你要拴住他的胃。广东女人很功利性地练习煲汤,是她们情战的辅助手段。是的,你可以不爱我,难道你不爱我煲的一罐好汤吗?广东女人,不爱红妆爱煲汤。然血缘之亲是不一样的,做祖母的可能将她最喜欢的东西喂给孙子或孙女,比如她喜欢的腐乳,豆瓣酱、泡萝卜或薯片等等小事物,久之,儿童便对祖母产生味觉依赖,因此,在他读中学或大学时,一定会在某篇作文中提到“奶奶的酸萝卜”等等,但是这好么?我现在已经不喜欢二元对立论,即非黑即白,不是好的,就是坏的,不是坏的,就是好的,世界上的事情不该是这样一种简单和绝对,惟感觉孩童们清纯的味蕾,不宜让奇怪的,尤是陈腐的味道覆盖,这会导致他的味觉取向与社会价值观产生偏离,会积淀为顽固性的味觉偏执,为人之性格也就孤僻。孩童的味觉,这个人生的初始阶段宜品尝健康的、新鲜的、营养全面的食品,这个味觉积淀下来,一生受用。

然味觉仍是故乡的,故乡是一种酶,在人生的成长历程,那初始的品味,将成为一生中最快乐的品味。作为杂食类的人类,对味环境的适应已经远远强于那些单食类动物了,可是人类还保留有那么一点点专注,它从生理性到心理性双重维系故乡与亲情。故乡,或许就在味蕾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