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篇 凯旋在1958 一、停战后的协定

金城战役之后,美国在朝鲜战场上的连连失利,迫使其遭到了国内外的种种压力。终于又不得不回到了谈判桌上,并最终促成了朝鲜停战的实现。

朝鲜停战的实现,缓和了朝鲜半岛的紧张局势。但这仅仅是和平解决朝鲜问题的第一步。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还有待于双方对停战协定全部条款的切实遵守和执行。由于美国不甘心其失败,把朝鲜停战作为一种获得喘息之机的权宜之计,想方设法破坏停战协定的实施,阻挠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力图继续保持朝鲜半岛的紧张局势。因此,停战后是否遵守和维护停战协定,进一步谋求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便成了战争双方斗争的焦点。

停战以后,朝中方面的主要任务是,遵守和维护停战协定的实施,巩固朝鲜停战,严防侵略战争再起,进一步谋求朝鲜问题的和平解决。在停战后的五年间,朝中方面一方面严格遵守停战协定,一方面同美方进行了针锋相对的斗争,从而保证了朝鲜半岛局势的相对稳定。

为适应斗争形势的需要,朝鲜停战以后,朝中方面将谈判代表团改为停战代表团。经中朝双方商定,停战代表团和停战委员会的业务工作仍主要由志愿军代表团负责,受中共中央领导,重要问题由中共中央与朝鲜劳动党商量决定,再指示停战代表团执行。停战代表团仍由李克农负总责,一切问题由双方代表协商解决。

停战初期,由于组织各种停战机构,安排停战监督,遣返对方战俘,接受朝中战俘,对不直接遣返战俘进行解释等,任务复杂而艰巨。根据任务的需要,志愿军方面从中国党、政、军、学校抽调人员充实和加强志愿军代表团的力量,使代表团的人数达到7883人,是停战以前代表团最多人数的十倍。

停战以后的第一件大事是成立军事停战委员会。根据停战协定的规定,停战委员会由双方司令官各指派一名首席委员和四名委员组成,是双方司令官委派的监督停战的最高机构,负有总的监督停战协定的执行及处理任何违反协定事件的责任,并对各停战机构(除中立国家遣返委员会和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外)均负有总的督导之责。朝中方面参加停战委员会的人员有:首席委员为朝鲜人民军李相朝中将,委员为朝鲜人民军的崔龙汉少将与朴一英少将,中国人民志愿军丁国钰将军与柴成文将军,秘书长、助理秘书长为朱然、徐鸣上校。“联合国军”首席委员为美国陆军勃里安少将,委员为泰国陆军开特卡契恩少将、英国陆军白斯汀少将、美国海军门登豪少将、美国空军恩德希尔准将,秘书长、助理秘书长为柯尔曼、柯菲尔德上校。

7月28日,军事停战委员会在板门店举行第一次会议。会议中,双方原则同意将非军事区连同汉江口共分为十个地段,并配备十个联合观察小组分别驻扎,协助军事停战委员会监督停战协定条款的执行。联合观察小组于7月30日分别出发前往各自的监督地段执行任务。

为具体执行停战协定中有关条款的规定,军事停战委员会先后批准了《军事停战委员会试行办事细则》、《秘书处试行组织规则》、《自非军事区内清除危险物的办法》、《关于联合观察小组的组织、管理与支援的试行办法》、《关于新闻机构进入非军事区的规定》、《关于军事停战委员会及其附属机构及各该机构人员的证明文件、徽记和识别标志的协议》、《汉江口民用航运规则及有关事项》、《关于监督与报告到达与离开朝鲜的军事人员与替换物件的办法》等十项协议。目的是为了使停战委员会及联合观察小组、中立国监察委员会、中立国遣返委员会等机构便于工作,便于监督双方执行停战协定。

在军事停战委员会的监督下,停火初期的具体安排比较顺利。按照停战协定的规定,7月27日22时(朝鲜时间),双方武装力量完全实现了停火。7月30日22时前,双方一切武装力量已全部撤离了非军事区。8月4日,美军部队按规定从朝鲜北部后方及沿海岛屿撤离完毕。在联合观察小组的监督下,9月1日,军事分界线和非军事区南北缘的树标任务全部完成。树标任务十分繁重。停战双方要在仅245公里的军事分界线上,树立1293个规格文字完全相同的标志。其中朝中方面负责的541个,仅用十三天的时间即完成,后经双方检查核实无一差错。9月13日,停战双方对非军事区内危险物的撤除工作已全部完成。双方自8月5日开始遣返直接遣返的战俘,至9月6日,直接遣返战俘的工作结束。

李克农从停战谈判一开始就坐镇开城指挥朝中代表团的对外斗争。疲劳久病经常困扰他,肺病愈发严重,常咯血不止。中共中央曾派伍修权到朝鲜接替他的工作。当时,谈判斗争正处于紧张关头,他认为中途换人不利于谈判斗争,仍战斗在开城第一线。李克农具有丰富的对外斗争经验,复杂的谈判斗争需要他运筹,停战后许多重大问题需要他处理。在维护停战协定的各项工作逐步就绪后,1953年11月初,经党中央、毛泽东同意,调李克农回国休息。李克农回国后,由杜平、乔冠华、丁国钰、柴成文、黄华组成志愿军代表团党委,杜平代理书记,乔冠华为副书记。具体分工是,杜平负责代表团的全面工作,乔冠华负责对外谈判事务,黄华负责政治会议双方会谈工作,丁国钰、柴成文负责有关军停会及观察小组与后方口岸工作。关于对外谈判的请示报告各电由李相朝、杜平、乔冠华签署分发平壤及北京,复电仍由北京发出。停战委员会朝中代表团的业务工作主要由志愿军代表团负责,受中共中央领导,重大问题由中朝两党商量决定。

至1954年下半年,朝鲜停战委员会的工作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战俘等重大问题已处理完毕,军事停战委员会和中立国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已走向轨道,有长期化的趋势,人民军代表团在共同的对外斗争中积累了若干经验,完全有条件有能力负起停战委员会的责任。基于上述情况,1954年11月24日毛泽东致电金日成,经金日成同意后决定,将停战委员会的工作交由朝方负责,由朝鲜劳动党直接领导。

为适应这一形势,12月6日中共中央制订下发了关于调整军停会朝中代表团的关系及缩减志愿军代表团机构的方案。方案确定,军事停战委员会的一切事务,统由朝鲜人民军代表团主持办理,归平壤直接领导,如遇重大问题可由平壤与北京商量。为减少朝方的困难,移交工作在三个月内完成。军停会志愿军代表团缩减机构,改为志愿军驻开城联络处,对外名称不变,由志司直接领导,负责与志司和北京保持联系,办理有关军停会与志愿军方面的联络事宜,不直接处理有关军停会的事务。到12月14日,志愿军代表团全部移交工作基本完成,从15日起有关军停会各项工作由人民军代表团主持办理。志愿军开城联络处人员减至100余人。

1958年10月,中国人民志愿军全部撤离朝鲜后,留在朝鲜停战委员会的志愿军代表,与朝鲜人民军代表一起,继续为维护停战协定进行斗争。

志愿军主动撤离朝鲜后,“联合国军”实际上已不存在,除美国军队继续留驻在南朝鲜外,其他国家的军队陆续撤出。虽然军事停战委员会照例每年开几次会,但停战协定大部分条款已被美方破坏。中立国监督委员会早已名存实亡,仅仅是个形式。尽管如此,由于朝中方面和有关方面的不懈努力,朝鲜半岛的紧张局势逐渐趋于缓和,自停战之后再也没有发生大规模的军事冲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