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开车到亚特兰大的距离几乎快五十英里,将近一小时才开到。高速公路可以直接通往城里,我的目标是高楼林立的区域,一看到有大理石装饰的大厅我就把车停下来,走到最近的街角,找个条子问商业区在哪里。

他跟我说走个半英里路,就可以看见到处是银行。日升国际有一整栋属于自己的大楼,那是一栋玻璃帷幕高楼,高楼前面的广场上有一座喷泉。广场的风格像是米兰,但高楼入口处则到处是厚重的石雕,企图营造出法兰克福与伦敦的品味,同时也为了让公司看起来像一家重量级的大银行。大厅内到处覆盖着深色地毯以及皮革,紫檀木柜台后面站着一个接待员,让人感觉像置身在一家宁静的饭店中。

我询问保罗·哈伯的办公室在哪一楼,接待员帮我翻阅员工名录,她说很抱歉,因为她是新来的,并不认识我,所以请我等一会儿,她必须先征得公司同意。她拨了一个号码,开始低声讲电话,然后用手把话筒盖住。

“请问你跟他是什么关系?”

“我是他的朋友。”我说。

她继续讲电话,接着引导我走向一台电梯。我必须先去十七楼的接待柜台,进电梯后我按下按纽,站着等电梯把我带上去。

十七楼的风格比入口大厅看起来更像是社交俱乐部,整层楼的灯光看起来晦暗不明,而且有更多的地毯跟镶框装饰,到处是闪闪发亮的古董跟老旧画作。通过一根大石柱之后,一个西装笔挺的家伙开门出来接待我,跟我握手,然后带我走进一间小的接待室。他先自我介绍说他是个经理,然后我们才坐下。

“有什么我可以为您效劳的吗?”他问我。

“我想找保罗·哈伯。”我说。

“可以告诉我原因吗?”

“他是个老朋友了。”我说,“我记得他说过他在这里工作,所以我想趁路过的时候顺便来看看他。”

那位西装笔挺的家伙点点头,把目光从我身上移开。

“是这样的,我想您可以了解。”他说,“哈伯先生没有在这儿工作了,我们必须让他离开公司,那是一年半之前的事情了。”

我对他点头的时候面无表情,然后就继续坐在气派的小接待室里面看着他,等他继续开口。只要我们都不开口,他就会继续说话。如果我直接问他问题,他就会开始故作姿态,什么事情都变成最高机密,像个律师似的。但我可以看出他是那种很多嘴的家伙,很多经理都是这样的人,一有机会就想好好表现一番,所以我就直挺挺坐着等他开口。接着那家伙开始跟我道歉,只因为我是哈伯的朋友。

“你也知道,那不是他的错。”他说,“他的工作成效卓着·但是我们已经不经营他负责的业务了。这是公司发展方向的调整,对相关人员来讲是非常不幸的,但也是没办法的事。”

我对他点点头,好像我知道他在说些什么似的。

“我们已经有好一阵子没有联系了。”我说,“我不知道他离职了,我甚至不知道他在道里是干什么的。”

我对他微笑,试着让自己看来非常和善无辜。在银行里面,要让一个多嘴的家伙跟你聊天其实不太难,只要用一种接纳他的眼神看他,一定奏效。这一招我不知道已经用过几百次了。

“他任职于我们的零售业务部门。”那家伙说,“但是那个部门已经裁掉了。”

我用目光表示我不太了解。

“零售?”我说。

“就是所谓的临柜银行业务。”他说,“你也知道的,就是现金、支票、贷款以及个人客户等等。”

“你们把那个部门裁掉,”我说,“为什么呢?”

“成本太高了。”他说,“支出多,利润小,不得不关闭。”

“哈伯是那个部门的人?”我问他。

他点点头。

“哈伯先生是货币业务的经理。”他说,“那是很重要的职务,他的表现很棒。”

“那么他这个职务到底是干什么的?”我问他。

这家伙不知道怎么跟我解释,不知道从何开始说起。他试了好几次,但是都放弃了。

“你知道现金是什么吗?”他说。

“我身上是有些现金。”我说,“但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了解它。”

他站起来,装模作样地对我做了一个手势,要我跟他一起去窗户边。我们一起从十七楼往外看街上的人群。他指着一个穿西装,正在街上疾步行走的家伙。

“以那位先生为例。”他说,“我们来猜猜看,好不好?他或许是住在郊区,在某处还购置了一间度假小屋,所以他有两笔抵押贷款、两辆车,五、六笔共同基金的投资,还有退休年金,手头上还握有一些绩优股,加上孩子的教育基金和五、六张信用卡、商店会员卡以及记帐卡。那我们可以说他的财产净值大概有五十万美金吧?”

“可以。”我说。

“但是他有多少现金呢?”那家伙问我。

“我不知道。”我说。

“可能只有五十元。”他说,“他那个价值一百五十元的皮夹里面,大概只有五十元。”

我看着他,抓不住他的重点。那家伙换了一种陈述方式,对我变得非常有耐性。

“美国的经济体系非常庞大,”他说,“资产与负债的净值都大到无法估计,必须以上兆美元为单位来计算,但事实上这些都只是帐面数字而已,并不代表真的有那么多现金存在。那位先生的资产净值高达五十万美金,但里面只有五十块钱是真的现金,其他钱只从文档与电脑中看到。事实上,真正四处流通的现金并不多,整个美国境内,大概只有一千三百亿而已。”

我又对他耸耸肩。

那家伙用严肃的神情看我。

“但美国有多少人口?”他问我,“几乎有三亿人口,那等于每个人只能分配到大约四百五十元现金,这是银行临柜业务每天都必须面对的问题。从银行提走四百五十元并没什么大不了的,但如果每个人都提走四百五十元,一眨眼之间全国的银行会没有任何现金可用。”

他停下来看着我,我对他点点头。

“好了,”我说,“我懂了。”

“而且大部分的现金都不在银行里。”他说,“钱都在拉斯维加斯或者赛马场里面流通,他们是经济体系中所谓的‘集中使用现金’的部门。所以,像哈伯先生那么厉害的货币经理,必须不断帮银行挣得足够的纸钞数量,他必须主动出击,到外面去找现金。他必须知道要去哪里找,就算是用鼻子去闻,也要把现钞找出来。这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到头来,这也会变成零售业务成本偏高的原因之一,所以我们必须从中抽手。我们尽力经营这种业务,但终究必须把它给结束掉,并且让哈伯先生离开,对此我们深感遗憾。”

“那你知道他现在工作的地方吗?”我说。

他摇摇头。

“恐怕我也不知道。”他说。

“他一定还在某处工作,对吧?”我说。

那家伙再度摇摇头。

“他可以说从这个专业领域里消失了。”他说,“可以确定的是,他已经没有在银行界工作了。离职没多久后,他的银行学会会员资格就过期了,可是并没有银行来打听他之前的工作情况,看看我们是否愿意推荐他。抱歉,真的帮不上忙。如果他在哪家银行上班,我会知道的,我可以跟你保证。他一定是转行了。”

我对他耸耸肩,哈伯的线索断了,而且我也没办法从这家伙口中再套出什么。从他的肢体语言可以看得一清二楚,他的身体趋前,已经准备站起来走人。我也站起来,感谢他跟我谈那么久,跟他握握手,走出了古色古香的阴暗楼层,按下电梯按钮,准备回到昏暗阴沉的街上。

我的假设完全是错误的。之前我以为哈伯是银行家,有一份正当的工作,也许他只是对一些情节轻微的诈欺罪行睁只眼闭只眼,或许也从中分一杯羹。也许他只是窜改一些数字,伸手到台面下去做坏事,虽然有涉案,扮演某种角色而变成共犯,但毕竟不是首脑人物。然而这一年半来他都不是个银行家,而是个全职罪犯,根本就是犯罪集团的一员;是中心人物,而不是外围人士。

我直接开车回到马格瑞夫警局,把车停好后去找萝丝可。帝尔在开放式办公区里面走来走去,但是报案柜台那家伙对我眨眼点点头,示意我到后面的文件室就可以找到萝丝可。她看起来很累,手上抱着一堆旧文件,对我露出微笑。

“嗨,李奇。”她说,“你来带我离开这鬼地方吗?”

“有什么新发现?”我说。

她把一堆纸丢在柜子上,拍一拍身上的灰尘,把头发往后一撩,看看门边。

“有几件事。”她说,“十分钟后帝尔就要去参加基金会的董事会议。等他一走掉我就可以拿到佛罗里达州的传真,州警那边也会打电话给我们,报告有关废弃车辆的事。”

“妳要给我的枪在哪里?”我问她。

她沉默了一会儿,咬了一下嘴唇。她想起了当初我跟她要枪的原因。

“用盒子装好了。”她说,“我放在抽屉里,帝尔走后才能拿给你,而且不要在局里打开,好不好?没人知道这件事。”

我们离开文件室,走进紫檀木办公室,警员办公区安安静静的,礼拜五那两个负责支持的家伙正在查阅电脑里的纪录,到处都是堆栈整齐的文件。这一切都是为了找出杀害局长的凶手,但办案方向却是假的。我看到墙上有一个新的大布告栏,上面写着:“摩里森”,除此之外都是空的,一点进展也没有。

我们跟芬雷一起在紫檀木办公室里面等着,五分钟过了,过一会儿十分钟又到了。这时候我们听到一声敲门的声音,贝克开门探头进来,对我们露齿微笑,我再度看到他的金牙。

“帝尔走啦!”他说。

我们走到开放式办公区,萝丝可打开传真机,拿起话筒打电话到佛罗里达州。芬雷打电话给州警,询问他们有没有发现废弃的出租车辆。我则坐在萝丝可旁边那个桌子,拨电话给查莉·哈伯。我拨了乔伊打印出来藏在鞋里的那个手机号码,但是电话没有回应,只有电脑语音信箱的声音说这号码现在是关机的。

我抬头看身边的萝丝可。

“他妈的,她把手机关掉了。”我说。

萝丝可对我耸耸肩,走到传真机旁。芬雷还在跟州警通电话,贝克则在我们三个人之间穿梭闲晃。我起身走到萝丝可身旁。

“贝克想要加入我们吗?”我问她。

“似乎是这样。”她说,“芬雷把盯梢的工作分派给他,我们该找他加入吗?”

我想了一会儿,但还是摇摇头。

“不要。”我说,“像这种大案子,愈少人知道不是愈好吗?”

我再度坐在刚刚那张桌前,又试拨一次手机,结果还是一样,电脑语音信箱还是不厌其烦地对我说,这个号码目前关机。

“妈的,”我自言自语地说,“真是见鬼了。”

我必须打听哈伯过去这一年半在哪里工作,查莉或许可以给我一些线索,我可以问出他早上几点出门,晚上几点回家,她有没有看过路费收据或者餐厅帐单之类的。她也可能想起礼拜天发生的事,或者“Pluribus”这个字是什么意思,任何她想起的事情都可能有用处,而那正是我需要的,非常需要。但是他妈的,她居然把手机关掉了。

“李奇!”萝丝可说,“我查到有关谢曼·史托勒的事了。”

她手上拿了几页传真纸,上面都是密密麻麻的字。

“太棒了。”我说,“我们来看看。”

芬雷挂上电话走过来。

“州警等一下会回电。”他说,“他们或许会给些线索。”

“太棒了。”我又说了一次,“或许会让案情有些进展。”

我们都走回紫檀木办公室,把谢曼·史托勒的数据摊开摆在桌上,那是佛罗里达州杰克森维尔市警局传来的逮捕纪录。

“瞎子布莱克是在杰克森维尔市出生的。”我说,“你们知道吗?”

“谁是瞎子布莱克啊?”萝丝可问我。

“唱歌的啦。”芬雷说。

“也是个吉他手,芬雷。”我说。

谢曼·史托勒曾因为超速而被分局的警车拦下来,地点在横跨杰克森维尔市与杰克森维尔海滩的桥上,时间是前年九月某天晚上的十一点四十五分。他开的是一辆小的厢型货车,超速十一英里。他被拦下后气疯了,开始辱骂执勤员警,他们怀疑他有喝酒或嗑药,因此逮捕他。他被抓到杰克森维尔市警局总部去采集指纹与拍照,不但被搜身,警方还搜了他的车子。他供出他在亚特兰大的住家地址,并宣称自己是个货车司机。

搜身没有任何结果,警方不但用人力,还找来警犬搜车,但都没结果。货车上没有任何其他东西,只有他从杰克森维尔海滩装上货车的二十台全新冷气机,是要出口的货物。箱子已经封起来了,上面还有制造商的商标,每个箱子上面还有产品序号。

警方宣读了他的权利之后,史托勒打了一通电话。二十分钟后,一个叫做培瑞兹的律师出面罩他,律师所属的“柴卡瑞亚斯&培瑞兹事务所”是杰克森维尔市当地赫赫有名的律师事务所,十分钟后,史托勒就被释放了。从被拦下到他跟律师一起走出警局,中间经过了五十五分钟。

“真有趣。”芬雷说,“这家伙离家有三百英里远,三更半夜的居然可以在二十分钟内找律师来保他?而且律师还是大事务所的合伙人?我可以确定史托勒这家伙不是一般的货车司机。”

“妳认得这个地址吗?”我问萝丝可。

她对我摇摇头。

“不认得,”她说,“但我可以找到。”

贝克又开门探头进来。

“州警打电话来。”他说,“听来好像已经帮你找到一辆车。”

芬雷看看手表,确定帝尔不会马上回局里。

“好,”他说,“把电话接过来,贝克。”

芬雷把大桌子上的电话接起来听,草草写了一些笔记,含含糊糊地说了一声谢谢,挂上电话后就从椅子里站了起来。

“好。”他说,“我们去看一下吧。”

我们三个很快地陆续走出办公室。帝尔回来后一定会问东问西的,我们必须趁他回来前把状况搞清楚。贝克看我们走出去,在后面追着我们大叫。

“我该跟帝尔说些什么啊?”他说。

“就说我们去追查车子。”芬雷说,“他不是说以前的犯人被摩里森干掉吗?我们就是去查那犯人的车,跟他说我们有进展了,好吗?”

这次开车的换成芬雷,他开的是一辆没有警方标记的雪佛兰,型号跟萝丝可那辆一样。车子摇摇晃晃开出停车场之后就往南走,加速通过马格瑞夫镇。前面几英里路因为是通往黄泉镇的,所以我认得,接下来我们开上一条路是往东边的,那条路通往高速公路,最后带我们走到高速公路下方一个施工专用的区域,到处都是一堆堆的沥青与桶装焦油,还有一辆翻覆的车子,它从高速公路摔下去,车顶着地,整辆都烧毁了。

“他们礼拜五就注意到这辆车了。”芬雷说,“礼拜四还不在这儿,这点他们是确定的,有可能是乔伊租的车。”

我们仔细查看这辆车,但是除了钢骨结构以外,已经差不多烧光了,没什么可以看的。我们甚至不知道这是什么厂牌的车,但从外型看来,芬雷认为这是通用汽车制造的车辆,可是不知道是哪个分公司出品的。这是一辆中型轿车,不过一旦塑胶制的装饰不见之后,别克、雪佛兰跟庞蒂克,什么车看来都是一个模样。

我要芬雷把前面的挡泥板撑住,我爬进翻覆的车身,查看打在天窗旁边的编号,我必须先把一些烧焦的碎屑刮掉,才看到一小块铝片上面大部分的号码。爬出来后我把号码报给萝丝可,她把号码写了下来。

“你觉得怎样?”芬雷问我。

“可能就是这辆。”我说,“假设他是周四晚上在亚特兰大机场租车,里面加满了汽油,然后开到马格瑞夫镇交流道旁的仓库,案发后有人把车子开来这边。可能只有几加仑的油被用掉,剩下的用来烧车可以说绰绰有余。”

芬雷点点头。

“很有道理。”他说,“但一定是当地人干的。这是一个绝佳的弃车地点,对不对?先安排个同伙开车在旁边等,把车停到路肩,轮胎丢在土堆里,把车推下去,爬下去点个火,然后就可以跳上同伙的车子走人——但前提是要知道这个施工专用的车道。这件事只有当地人会知道,是不是?”

我们离开车子的残骸,开车回警局,报案柜台那位警官正在等芬雷。

“帝尔要你去他的办公室。”他说。

芬雷咕哝了两句,正要往后面走的时候被我一把捉住手臂。

“跟他瞎扯一会儿。”我说,“让萝丝可有机会查一查那组汽车号码。”

他点点头,继续往后面走,萝丝可跟我一起走到她的桌子旁,她拿起电话要拨,但是被我打断。

“把枪给我。”我低声对她说,“趁芬雷还在跟帝尔讲话。”

她点点头,在办公区四处张望了一会儿之后坐下来,从身上解下钥匙,开锁后打开一个很深的抽屉,点头要我拿走一个浅浅的厚纸板盒。我拿出来后发现是一个警局专用的文件盒,盒子的高度只有两英寸,是用来放纸的。厚纸板上面印有精致的木纹,有人在盒子上签了名字:格雷。我把盒子夹在腋下,跟萝丝可点点头,她又把抽屉关好上锁。

“谢啦。”我说,“现在妳可以打电话了,好吗?”

我走到出口,用背顶开玻璃门,打算把盒子拿上宾利轿车。我把盒子放在车盖上,开门后把它丢在前座的乘客座位,然后坐进车子里,把它放在膝盖上。同时我看到北边一百码的地方有一辆棕色轿车正慢慢开过来。

两个拉丁美洲裔男子坐在里面。毫无疑问的,昨天我在查莉·哈伯家看到的就是这辆车跟这两个人。车子在距离警局七十五码左右的地方停了下来,我看车子完全没有动静,像是熄火了,两个人都没下车,只是望着警局的停车场。我觉得他们在看我这辆车,我好像已经被这两个“新朋友”给盯上了。他们找了我一整个上午,现在不必找了,根本不必动,只要坐在那里看就可以了。我也看着他们,这样僵持了五分钟以上,我可以看出他们没打算下车,只是坐着不动,所以我又把注意力放在盒子上面。

盒子里除了枪与子弹以外,可以说空无一物。那把枪可真有看头,那是一种叫做“沙漠之鹰”的自动手枪,我以前也用过一把,是以色列制的,以前我们会用各种输入以色列的物品跟他们换这种枪。我把枪拿起来,这把枪还真重,枪管长十四英寸,整把枪的长度是一英尺半。我把弹匣拿出来,发现是八发的点四四口径子弹,可以装八颗点四四的麦格侬子弹,绝对是把火力强大的家伙。它的子弹比警用点三八左轮枪的子弹还重两倍,子弹离开枪管时的速度比音速还快。它击中目标后所造成的伤害比任何同样尺寸的枪枝都更具毁灭性,绝对不能小看它的火力。但是弹药的选择会是个问题——如果使用硬头型的子弹,它射穿你要打的那个家伙以后,可能还会打中一百码以外的另一个人。所以必须选用软头型的子弹,这样被击中的那个家伙就会被打出一个像垃圾桶一样大的窟窿。用户必须自己斟酌。

盒子里的子弹都是软头的,我无所谓。我把枪好好检查一下:这把可怕的枪被维护得很好,每个部位都没问题,枪柄上面刻了去世队长格雷的名字,今年二月上吊自杀的他一定是个玩枪的人。这不是执勤用的枪枝,世界上没有哪家警察局会授权警察在执勤时使用这种“家伙”,火力太猛了。

我把格雷的枪填满了八颗子弹,剩下的放回盒里,把盒子放在车内地上。接着把手枪扳机往下拉,但是用保险把它卡住——过去我们称这动作为“扣扳机,关保险”,这样在开枪前可以节省一点时间,也可能因此保住自己的命。我把枪放入胡桃木装饰的置物箱,尺寸刚刚好。

然后我坐在车里看那两个家伙。过了好一会儿他们还是看着我,我们双方隔着七十五码的距离遥遥相望,他们看起来一派轻松舒服的模样,但就是一直盯着我。我走出宾利车之后又把车上锁,回到警局入口处把门拉开,回头望了棕色轿车一眼,他们还是没动,还是在看着我。

萝丝可坐在她的桌旁讲电话,她对我挥挥手,看来很兴奋,做个手势要我等她。我看着紫檀木办公室的大门,希望在她讲完电话之前,帝尔都不要出来。

他出来时她刚好也挂上电话。帝尔看起来脸红脖子粗,快气疯了,开始在警员办公区四处踱步,沉重的手杖在地板上戳个不停,怒气冲冲地看着整片空白的大布告栏。芬雷开门探头出来,点头示意我进去办公室,我对萝丝可耸耸肩,进去听芬雷想说些什么。

“他在气什么?”我说。

他对我笑一笑。

“我故意作弄他。”他说,“他问我们出去干嘛,是不是去看车子了?我说我们没去看车,只是在这附近逛逛,是贝克听成到附近看车。”

“小心点,芬雷。”我说,“他们是杀人不眨眼的,这是个大案子。”

他对我耸耸肩。

“我都快被搞疯了。”他说,“找一点乐子有错吗?”

他在波士顿待了二十年都没被干掉,这一次可能也不会死吧?

“皮卡那边的情形怎样?”我问他,“你有他的消息吗?”

“没有动静。”他说,“他只是在等待而已。”

“他有可能派人来监视吗?”我说。

芬雷摇摇头,看起来很确定的样子。

“绝不可能。”他说,“就算要派人,也会先跟我打个招呼。你干嘛问这个?”

“有两个人在监视这里。”我说,“他们大约在十分钟以前抵达,开着一辆纯棕色的轿车。他们昨天就在哈伯家出现过,今天又在镇上到处晃,打听我的消息。”

他又摇摇头。

“他们不是皮卡的人马。”他说,“他一定会告诉我的。”

萝丝可进来后把门关上,用手把门撑住,好像怕帝尔突然闯进来似的。

“我打电话到底特律去。”她说,“那辆车是庞蒂克轿车,四个月前出厂的,是一家租车公司下的大宗订单。监理站正在彻查车子登记在谁的名下,我叫他们跟亚特兰大的皮卡回报,租车公司的人或许可以跟他说车子在哪里被租走的,说不定能给我们一点线索。”

我觉得自己与乔伊愈来愈接近,脑袋里好像听见了微弱的回音。

“太棒了。”我对她说,“干得好,萝丝可。我要出去一趟,六点在这里与妳会合,你们俩不要分开,好吗?互相掩护。”

“你要去哪儿?”芬雷说。

“我要出去兜兜风。”我说。

我离开办公室,走到出口后推开大门出去,往北一看,那辆棕色轿车还在,就停在北边七十五码处,那两个家伙还在车里看着。我走到宾利车旁边,开门上车后把车开出停车场,大摇大摆地缓缓开上郡道,慢条斯理地经过那两个家伙后又继续往北开。从后照镜里,我看到棕色车子终于发动了,他们加速往北前进,跟在我后面,两辆车之间好像被一条隐形的绳索给绑住一样,我慢他们也慢,我快他们也快,两边好像在玩游戏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