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即使坐的是头等舱,他们还是觉得心情很糟。他们搭的是同一架班机,向东往纽约,头等舱内已经重新清理,喷了芳香剂,飞机也全部检查过,加好燃料,还换了新的机组人员。李奇跟裘蒂坐在和之前一样的位子上,李奇还是靠窗,但心境完全不同。椅子仍是平常的二点五倍宽,还是同样的奢华皮椅,可是他完全不觉得高兴。
舱内灯光黯淡,因为现在已是晚上。他们在炽烈的热带阳光下起飞,而现在正航向黑暗。头等舱内只听得到引擎的细微嘶嘶声,空服员也保持安静尽量不打扰乘客。机舱内除了他们,只有另一位男乘客,坐在他们前两排,在走道另一侧。男人高高瘦瘦,穿著白色绉面短袖衬衫,他的右手前臂放在扶手上,手掌自然放松下垂,正在闭目养神。
“他有多高?”裘蒂小声问。
李奇倾身看过去。“大概六英尺一英寸吧。”
“跟维特·荷比一样,”她说。“你还记得文件里的数据吗?”
李奇点头,斜看着扶手上那只苍白的前臂。那个人很瘦,手腕的骨头凸出一个圆形,在黑暗中非常显眼,周围有细瘦的肌肉,皮肤上长着雀斑与褪色的寒毛,他的桡骨也很明显,一路连接到手肘。荷比在那次事件中失去了六英寸长的桡骨,李奇用目光推算一下,从那个人的手腕往上六英寸,大约是到手肘距离的一半。
“差不多一半,对不对?”裘蒂问。
“超过一半一点点,”李奇说。“残肢的末端需要切除一部分,我想他们应该会把断裂的地方锉平——如果他那时还活着的话。”
坐在前面的那位乘客困倦地转了个身,似乎知道他们在说什么,把手抽回去不让他们看见。
“他还活着,”裘蒂说。“他就躲在纽约。”
李奇把身体倾向另一边,额头靠在冰冷的窗户上。“不可能,我敢保证。”他说。
他望向窗外,但什么也看不见,只有夜晚一片漆黑的天空与下方七英里一片漆黑的海洋。
“你为什么这么烦恼?”,裘蒂打破沉默。
李奇转过来,看着前方六英尺的空座位,说:“有很多因素。”
“比如说?”
他耸耸肩。“整件事就像个令人沮丧的巨大漩涡,类似事业危机吧。我的直觉告诉我某件事,但后来证明可能是错的。”
裘蒂伸手轻轻放在他的前臂靠近手腕处。“犯错又不是世界末日。”
他摇头。“有时候不是,但有时候是,要看情况而定,对吧?如果有人问我谁会赢得世界大赛,我告诉他是纽约洋基队,不管结果是不是,都没关系对吧?因为我怎么可能知道这种事?可是,假设我是个应该知道这种事的体育专栏作家呢?或是职业赌徒?如果说棒球就是我的生命支柱呢?要是我搞砸,对我来说这就是世界末日了。”
“你的意思是?”
“我指的是,直觉判断就像我的生命支柱,我应该要精准洞察情况。以前我很行的,我的直觉从不出错。”
“可是你又没有这件事的背景知识。”
“胡说,裘蒂。我已经知道太多背景了,比我以前办其他案子知道的还多。我见过他父母,读过他的信,问过他的老友,看了他的文件,我还跟他以前的战友谈过话,每件事都告诉我,他绝对不可能做出这种事。可是我完全错了,这让我很难受,而且,我现在还能做些什么?”
“怎么说?”
“我得告诉老荷比夫妇,”他说。“事实会让他们伤心欲绝。妳应该见见他们的,他们多么钟爱自己的孩子、多么尊敬军队,而且相当爱国。但现在,我得走进他们的房子,告诉他们这孩子不但是杀人犯、逃兵,还是个残忍的儿子,狠心让自己的父母担心焦虑整整三十年。我一进那栋房子,就会让他们伤心欲绝,裘蒂。我甚至应该先叫辆救护车去待命。”
他沉默下来,又转头面向窗外。
“然后呢?”裘蒂问。
李奇转过来面向她。“然后是我的未来。我以后能做什么?我有间房子要照顾,得找个工作才行,不过能找什么工作?我已经不能再当调查员了,因为我只会突然把事情搞砸。时机真是刚好,对吧?当我的专业能力烂成一团,也正好是我需要找工作的时候。我应该回西屿去,一辈子在那里挖游泳池。”
“你对自己太严苛了。你所谓的直觉只是种感觉,刚好出错而已。”
“直觉应该是对的,”李奇说。“我的直觉以前都对。我马上可以说出十几件我靠直觉办成的事,而且我的直觉也救过我好几次。”
裘蒂点点头,没说话。
“而且,从统计上来看,我也不该出错,”他说。“妳知道越战后有多少人真正被官方列入行踪不明吗?大概只有五个吧。虽然有两千两百人列名失踪,可是他们都死了,这我们很清楚,纳许最后也会一一找出来。可是有五个人是无法归类的,其中有三人变节了,定居在当地村庄。剩下两个人,在泰国失去消息,其中一个住在曼谷某座桥下的临时小屋里。一百万人中只有五个行踪不明,维特·荷比就是其中一个,而我对他的直觉错了。”
“可是你也不算彻底错误,”裘蒂说。“你看的是以前的维特·荷比,是参战前跟直升机失事前的那个人。战争会让人改变,唯一目睹这种改变的是狄威特,而他选择了不面对。”
他又摇头。“我也考虑过这个问题,可是我不觉得他会变这么多。”
“也许那场失事改变了他,”她说。“你想想看,李奇。那时候他才多大,二十一、二岁吧?七个人死了,他可能觉得自己要负起责任,因为他是那架直升机的驾驶,对吧?另外,他在意外中不但毁容,失去一只手,可能身上还被烧伤,这对一个年轻人来说是很严重的创伤,不是吗?到了战地医院,他可能因为药物治疗而觉得茫茫然,害怕回到军中。”
“他们不会再派他回战场上的。”李奇说。
裘蒂点头。“对,可是说不定他没办法好好思考,吗啡会让人麻醉,是吧?也许他真以为他们会派他回去,也许他以为他们会处罚他,因为他失去一架直升机;我们也无从得知他当时的心理状况。于是他试图离开,又拿东西敲护理员的头,过了一段时间后,他清醒了,发现自己做了不该做的事,心中充满罪恶感。这就是我对整件事的直觉。他一直躲藏,是因为他有个内疚的秘密。他本来应该回去的,因为压根就没人会指控他,情况明显对他有利。可是他躲起来了,而且躲得愈久,事情就变得愈糟,像滚雪球一样。”
“但我还是错了,”他说。“妳刚刚描述的是个不理性的人,容易受到惊吓、不切实际,而且还有点歇斯底里。而我却觉得他是个埋头苦干的人,不但头脑清楚,而且很理性,身心非常健全。看来我的判断不准了。”
他们坐在巨大的飞机里,只听得到细微的嘶嘶声,飞机以每小时六百英里的速度在稀薄的大气中移动,感觉却像悬浮静止在空中,有如一个大型的茧,挂在海拔七英里的夜空中,哪儿也不去。
“那你要做什么?”裘蒂问。
“什么?”
“我是指以后?”
李奇耸声肩。“我不知道。”
“荷比夫妇怎么办?”
“我不知道。”他又说了一次。
“你可以试着找到他,”裘蒂说。“告诉他没人会对他不利,跟他讲道理。也许你还能让他与父母见面。”
“我怎么找得到他?我觉得我现在连自己的鼻子都找不到。虽然妳一直很想让我觉得好一点,可是妳忽略了一件事。”
“什么事?”
“他‘不想’被找到。正如妳说的,他想继续躲藏。就算他一开始是无意的,他现在可是会不择手段达成目的。他找人杀了柯斯特洛,裘蒂,他还派人追击我们,好让自己保持隐匿。”
此时,空服员熄了灯,舱内一片黑暗,李奇也不说话了,只是往后一躺,试着睡觉,心里不断想着刚刚说的最后一句话:维特·荷比找人杀了柯斯特洛,好让自己保持隐匿。
在第五大道的三十楼公寓,荷比正好在六点之前醒来;他的睡眠时间是根据那场梦的糟糕程度而定,今天睡到六点,算是正常的了。三十年,差不多是一千一百天,也就有一千一百个夜晚,而每个夜晚,他都梦到直升机失事的那场火。座舱从机体尾部裂开,而树梢又让座舱整个向后倒,机身断掉后,油槽也跟着裂开,燃料猛喷出来。他每晚都梦见燃料朝着自己而来,而且是用十分骇人的慢动作;这些液体像是巨大、歪曲的球状雨滴,在阴暗的丛林中闪烁着微光,不断扭转、改变型态,仿佛缓慢飘浮在空中的某种生物。光线照到这些液体上,让它们看起来有种异常的美,仔细看的话还能看到表面有彩虹。液体在直升机叶片击中他之前,先喷到他身上。每晚梦到这个情景时,他总是用同样的方式猛烈转头,但每晚这些液体还是喷到他,飞溅在他脸上。他觉得很纳闷,这些看起来像水的液体竟是温热的;水是凉的,所以他应该会觉得很冷,可是这些液体却是热的,比水黏稠,还有种化学药品的味道。液体溅到他头部的左半边,喷进了他的头发,由上往下经过前额,慢慢流进他的眼睛。
他转回头,看见眼前起火了。看起来像是一根根手指的火焰,有如控诉般向下指着地上流泄出的燃料,然后手指变成了很多张嘴,吃掉地上的液体,而且吃得很快,扩大到整片区域,散发着炽烈的热气。原本在空中类似雨滴的液体,也爆炸成火焰,而且没有一定的顺序,只是不停炸裂。一千一百个夜晚以来,他每次都把头低下,但火焰每次都会击中他。火焰闻起来很热,很像烧焦了,但感觉起来却很凉,就像冰块,这种感觉突然刺激着他的脸,穿过他的头发。接着,直升机的旋翼叶片划出一道弧形冲了进来,击中名叫班佛德那家伙的胸部,力道强得连旋翼都裂开了,其中一块碎片的尖端,刚好就啪的一声割在他前臂正中央。
他看见自己的手断掉,目睹了整个过程。他从来没梦过这个景象,因为他的梦只跟那场火有关,而且他也不需要做梦,他清楚记得自己的手是怎么断的。叶片是暗黑色,边缘很薄,切过他手臂的骨头后,停在他的大腿上,他的前臂就这么整只掉在地上,断手的手腕上还戴着一只手表。他举起残余的右手,碰着自己左半边脸,因为他纳闷着为什么脸上的皮肤感觉很冰凉,但闻起来却有烧焦的味道。
等他后来可以思考时,他才明白这个动作救了自己的命:炽烈的火焰散发出高热,烧灼着断肢的伤口,让暴露出的皮肤跟血管烧焦并密闭住。如果没用残肢去碰着火的脸,他可能会因为大量出血而死。这是项胜利,因为即使在极度危险混乱的状况下,他还是做了正确的事、聪明的举动。他活了下来,光是这点就给他无比的信心,让他知道自己永远不会失败。
他大概清醒了二十分钟,在驾驶座舱做完那些事后,就慢慢爬出直升机残骸,他知道只有自己爬出来。到了树丛中,他双脚跪着,剩下的一只手扶在前面的地上继续前进,动作就像只猩猩。没多久后,他的头便往下垂,烧伤的那一侧挤进了土里,开始剧烈疼痛。他撑了二十分钟,终于不支倒地。
接下来的三个星期,他几乎不记得是怎么过的,不知道自己往哪里去,也不知道吃了什么、喝了什么。他有些片段记忆,但那些情景太过可怕,还不如忘记。他全身布满水蛭,烧伤的皮肤开始脱落,发出腐烂的臭味,他的残肢伤口里还有某种生物在蠕动。然后他进了医院。有天早上他醒过来,发现他们帮自己注射了吗啡,感觉飘飘然的,他从来没觉得这么舒服过。不过他还是一直假装非常痛苦,这样他们就不会那么快送他回去了。
他们在他的脸上敷了药膏,也清理了伤口里的蛆。过了好几年他才知道,那些蛆也救了他的命。他读过一项新的医学报导,里头说蛆可以用来清除坏疽,因为牠们会不断吃腐败的肉,让坏疽无法扩散,实验也证明这种方法有效。他笑了,因为他体验过。
医院突然要撤离的消息吓了他一跳。他们没告诉他,是他自己听到护理员的谈话。于是,他决定马上离开。医院没有警卫,只有一个护理员碰巧在附近闲晃。他毫不迟疑便用一个昂贵的水瓶砸破护理员的头,随即出了医院,一秒都没延误。
到了医院围墙外的丛林,他漫长的返家之旅就此展开。第一件事,就是先拿回他的钱,那些钱埋在五十英里外,他最后一个营地附近的秘密地点,就藏在某具棺材里。他之所以会选用棺材,是因为里面的空间装得下他所有的钱,而这项无心之举,后来也证明了他绝对是个天才。他的钱全是一百、五十、二十与十块的钞票,总共重一百七十磅,跟一个普通人的体重差不多,因此装在棺材里不会让人起疑。钱的总数,差不多快有两百万。
当时,营地已经弃置,也早就成了敌军的势力范围。但他还是到了那里,开始面对接下来的各种挑战。首先,一个既虚弱又只剩一只手的人,怎么挖出那具棺材?答案是一开始靠自己努力不懈地挖,后来就找人帮忙。他被人发现的时候,已经自己挖开了大部分的土,他看得见棺木的盖子,就埋在浅洞之下。当时,越共的巡逻兵突然从树林出现;他本来以为自己死定了,但是没有。他发现一件事,这件事与他在生命中发现的其他事一样重要——越共巡逻兵慢慢向后退,露出惊恐的表情,嘴里小声嘀咕着,不知如何是好。他这时才知道,他们不知道他是谁——应该说,他们不知道他是“什么东西”。他的脸因为严重烧伤而毁容,身上穿着又破又脏的医院长睡衣,看起来不像美国人,也不像其他地方的人——他看起来根本不像人。他知道自己可怕的外表、疯狂的行径,再加上那具棺材,不管任何人看到,都会退避三舍。从他们远祖遗留下来对死亡、尸体、疯狂的恐惧,让他们变得特别顺从,他马上就理解,只要装得像个疯子,紧贴着他的棺材不放,他们就会听他的话,为他做任何事。古老的迷信竟然帮了他一个大忙。越共巡逻兵帮他挖出棺材,搬上一辆水牛车,他坐在棺盖上胡乱咆哮,指着西方,他们便载着他去远在一百英里外的柬埔寨。
越南是个狭长的国家,东西向很窄,他找到好几群人一段段载送棺材,四天内就到了柬埔寨。他们供他饭吃、给他水喝,还让他换上黑色睡衣,希望能让他高兴,减缓他们内心的恐惧。到了柬埔寨,就换当地人载他。他像只猴子跳上跳下,语无伦次,不断指着西方、西方、西方;两个月后,他到了泰国。那些柬埔寨人把棺材搬过边界后,马上转身就跑。
泰国是个不一样的地方,当他一踏过边界,感觉就像走出了石器时代。这里有路、有车辆,本地人对他的方式也不一样——他们看到他带着棺材,讲话含糊不清,脸上还有伤疤,非但不像越南人与柬埔寨人把他当瘟神,还对他表示同情与关怀。开着小卡车和货车的当地人让他搭便车,不到两周,他就已经到了曼谷,跟其他远东区的流浪贫民一起在地下水道里盥洗。
他在曼谷住了一年,租一间简陋的木屋。他在黑市买了一支从美国陆军偷来的壕沟挖掘工具,第一天晚上就拚命挖洞,把棺材埋起来。他的工具用得很顺手,因为这本来就是设计成只让一只手使用,另一只手才能让士兵拿着步枪。
等钱都安全藏好后,他便开始找医生。当地有很多曾为大英帝国从事各行各业的人,虽然被炒鱿鱼后整天喝得烂醉,但清醒时还是相当有能力的。即便如此,他们还是没办法弄好他的脸。有位外科医师帮他重建了眼睑,让他的眼皮几乎能完全阖上,但也就只能这样了。不过他的手臂倒是处理得很周到:他们再次把伤口打开,将骨头锉得圆滑,然后缝合肌肉,再把皮肤向下拉,盖住整块区域。他们要他等一个月,让伤口愈合,接着送他去找一位做义肢的师傅。
做义肢的师傅提供了很多样式让他选择。所有义肢都要在二头肌附近戴上很紧的皮套,系着同样的皮带,与同样依残肢形状定制的杯状物。不过在杯状物下方的义肢就不同了:有上头附精美雕饰的木制假手,外表的漆还是他女儿涂的;另外还有某种三叉形状的义肢,看起来像是种花用的耙子。但是他选了外形单纯的一支钩子,不知道为什么,他就是觉得很喜欢。钩子是义肢师傅用不锈钢锻造的,花了一星期加以磨光。师傅把钩子跟一块漏斗形的钢片焊接起来,再将钢片弄进皮制杯状物中,照荷比残肢的形状刻了一根木头仿制品,放进皮杯敲打,让皮革成形,再浸入树脂中,让皮革变硬。他还在皮革缝上带扣,系上皮带,仔细调整到最合适的角度,最后向荷比收了五百美元。
荷比在曼谷住了一年。一开始,钩子不断擦破他的皮肤,而且使用起来也很不灵活,难以控制,但在持续练习下,他慢慢进步,愈来愈得心应手。等他再次挖起棺材,订票准备搭流动货船回旧金山时,他已经忘记自己曾经有过两只手了。唯一继续困扰他的,就是他的脸。
他在加州上岸,从船上的货舱取回棺材后,便用一小部分的钱买了辆二手旅行车。三位害怕的码头工人帮他把棺材搬到车上后,他就直接开回纽约市,并在这里待了二十九年。一千一百个日子以来,他每晚都把那个曼谷义肢师傅的手工制品放在床边地上。
他在床上转了个身,伸出左手拿起钩子,接着坐了起来,把钩子放在膝上,再伸手拿小柜子上的童袜。六点十分,他生命中的另一天又开始了。
威廉·柯瑞在六点十五分起床,这是他以前在侦查队值日班留下的习惯。他继承了祖母租赁的公寓,就在毕克曼街的二楼。这间公寓不算很好,但租金很便宜,而且位置很不错,几乎到运河街以下的每间分局都很方便。他在离婚后就搬进这里,而且一直待到退休。他的退休金全拿来付房租、设备费,还有他在佛莱契街的一间单人办公室,至于饮食与赡养费,则是用他刚起步的侦探社收入来付。他想,等侦探社扩大规模后,他就会是个有钱人了。
早晨六点十五分,公寓里还觉得很阴凉,因为附近的大楼遮住了阳光。他下床站在亚麻地毯上伸展一下身体,然后走进厨房打开咖啡机,再到浴室盥洗——这些都是他每天七点去上班前的例行进程,今天也不例外。
他手里拿着咖啡回到衣柜前,看着衣架上挂着的衣服。以前当警察时,他都是穿法兰绒长裤,配上格子花纹的运动外套。虽然他不完全算是爱尔兰人,但他很喜欢穿粗花呢服装。夏天时,他试过穿亚麻外套,可是太容易绉了,于是他后来都穿聚酯纤维薄夹克。这几套衣服没有够像样、能让他穿起来就像大卫·佛斯特、有高薪律师派头的。看来他得穿正式礼服才行了。
那是一套布鲁克斯兄弟牌的西装,买来参加婚礼、受洗礼还有葬礼用的,即使这套西装已经有十五年的历史,但穿起来还不至于在今天的场合显得过时。他穿上后,发现有点宽松,因为没有妻子帮他煮饭,让他瘦了好大一圈。至于裤子,用纽约东村的标准来看,也宽了些,不过没关系,因为他会在两只脚踝戴上手枪皮套——他认为做好万全准备是必要的。大卫·佛斯特告诉他也许什么事都没有,能这样当然最好,不过以他在纽约市警局待过二十年的经验,听到这种承诺,最好还是谨慎为上。所以他决定两只脚踝都要戴上枪套,裤子背后再藏支大的点三五七口径手枪。
他把西装放进塑胶套,再拿了件白衬衫,还有一条最素净的领带。接着他把点三五七的枪套系在黑色皮带上,与另外两个脚踝枪套一起放进袋子里,再将这三支手枪装入公事包——一支点三五七口径麦格农手枪和两支点三八口径史密斯-威森手枪。另外,他各拿了十二发备用子弹装进一个盒子里,放在三把枪旁边,然后又在一双黑色皮鞋里各塞一只黑袜,装进手枪的袋子里。他今天会早点吃午餐,只要在那之前换装就好了,没必要整个早上都穿着这些东西,看起来活像在参加化装舞会。
他锁上公寓大门,手里提着行李往南边走,去佛莱契街的办公室,途中只停下一次,买了份早餐:脱脂的香蕉胡桃松饼。
玛莉莲·史东醒来的时间是早上七点,她还睡眼惺忪,觉得很疲倦。昨晚他们一直过了半夜才能进浴室,因为里头需要清理。穿着深色西装的壮汉清理完后,一脸不爽地走出浴室,还叫他们等里面的地板干了才能进去。他们静静坐在黑暗中发愣,虽然又冷又饿,但完全没心情要东西吃。东尼要玛莉莲整理一下沙发枕,她猜想他可能要睡在上头。穿着那么短的紧身衣,还得弯下腰帮他整理睡觉的地方,简直是种耻辱,但等她把枕头放好时,她看见他正对着自己笑。
浴室里很冷,到处都非常潮湿,而且充满消毒剂的气味。洗手槽边整齐堆着一叠折好的毛巾,她拿过来分成两堆,跟契斯特两人各自坐上去,什么话也没说。在浴室门外,办公室也是寂静无声。她本来以为自己睡不着,可是昨晚一定睡得很好,因为早上她起来时,头脑非常清楚。
办公室传来一些声音。她刚洗好脸站直身子,壮汉就拿着咖啡进来了,他递给她一杯,然后把另一杯放在镜子下的架子上。契斯特还在地上,虽然醒了,但还是无精打采地躺着。壮汉直接跨过他身上,走出浴室。
“快结束了。”她说。
“应该是正要开始吧,”契斯特说。“我们接下来怎么办?今晚能去哪里?”
她本来要说:“感谢老天,回家啊。”可是突然想到,他已经知道过了今天下午两点半,他们就没有家了。
“去旅馆吧。”她说。
“他们拿走我的信用卡了。”他说。
契斯特安静下来,玛莉莲看着他。“什么事?”
“事情永远不会结束的,”他说。“妳不懂吗?我们是目击证人,我们看见他们怎么对那些警察了。还有雪瑞儿也是证人。他们怎么可能放过我们?”
她微微点头,低头失望地看着他。她失望是因为他终于知道事情会怎么发展,接下来,他会担惊受怕,一整天手足无措,而这只会让事情变得更难以控制。
他花了五分钟整理好领带,然后穿上外套。他穿衣服的顺序跟脱衣服正好相反,所以鞋子是最后穿上的。他绑鞋带的速度可以跟普通人一样快,诀窍就在于用钩子把其中一条鞋带压在地上。
他进入浴室,把所有脏衣服塞进一个枕头套内,放在公寓门口。接着他脱下床单,卷起来塞进另一个枕头套,然后把所有个人物品放进一架超级市场购物推车。接下来,他找了东西撑着公寓大门,保持敞开,然后将枕头套和推车带到垃圾槽,全部倒掉,再把槽门铿锵一声关上。他回到门口,提起装着衣物的枕头套,把门锁上,再将钥匙放进口袋里的一个信封内。
他绕道到管理员的柜枱前,吩咐将装着钥匙的信封交给一位房地产经纪人,然后他就走楼梯到地下停车场,把衣服塞进凯迪拉克后车厢,再走到前方进驾驶座,侧着身子用左手发动引擎。车轮在停车场发出尖锐的摩擦声,接着开出了大楼,进入阳光下。他走第五大道往南,小心地左顾右盼,直到出了公园范围,安全开进中城繁忙的街道。
他在世贸中心租了三个车位,可是Suburban和Tahoe两辆车都没了,所以他到停车场时,车位全都空着。他停在中间的车位,把那包衣服留在后车厢,他预计开这辆凯迪拉克到拉瓜地亚机场,再把车子丢在长期停车场中,接着他再搭出租车到甘迺迪国际机场,手里提着那包衣服,看起来就跟其他转机的乘客没两样。凯迪拉克会一直放在停车场,甚至车底地面都长杂草了还不会被发现;就算有人觉得可疑,他们也只会清查拉瓜地亚机场的乘客名单,而不是甘迺迪机场的。如此一来,他就得浪费掉这辆车和办公室的租金,可是他绝不会在意,因为他已经物尽其用了,而且比较起来,他的生命比这些东西更有价值。
他从地下停车场搭快速电梯上楼,九十秒后就到了他办公室的接待区。东尼正坐在柜枱后方喝咖啡,看起来满脸倦容。
“船呢?”荷比问他。
东尼点点头。“在仲介那里,他们会汇钱过来。他们要换掉栏杆,因为那个白痴在砍手的时候用刀子剁坏了一小段。我跟他们说可以,就直接从费用里扣除。”
荷比点头。“还有其他事吗?”
东尼笑了,露出反讽的表情。“我们有更多钱要带走。史东的帐户汇来了第一笔利息,一万一千块,非常准时。真是个有良心的蠢蛋,不是吗?”
荷比也对他笑。“就像抢劫甲的钱去付给乙,不过现在甲和乙是同一个人。把钱导出去,知道吗?”
东尼点点头,拿起一张纸条。“赛门又从夏威夷打来,说他们上了飞机,我想现在应该在大峡谷上空吧。”
“纽曼发现了吗?”荷比问。
东尼摇头。“还没,他今天早上会开始查,是李奇要求他做的。听起来是个聪明人。”
“还不够聪明,”荷比说。“夏威夷跟我们差五个小时对吧?”
“所以他开始查的时候,我们这里就中午了。算他从九点开始吧,至少也要几小时才查得出来,到时候已经下午四点,我们早就走了。”
荷比又笑了。“我就说会成功的。我有没有告诉过你会成功?我不是还说放轻松,交给我来想就好了?”
李奇醒来时,手表显示是七点,他记得这还是圣路易的时间,所以夏威夷现在是凌晨三点,而在他们飞机下方七英里的亚历桑纳州或柯罗拉多州,是上午六点,纽约则已经是八点了。他在位子上伸了个懒腰,然后站起身来,跨过裘蒂的脚。她蜷缩在椅子上,空服员帮她盖了件有彩色花纹方格的薄毯。她睡得很熟,呼吸缓慢,头发遮住了脸。他站在走道上看了她一会儿,然后往后方走。
他走过商务舱,进入经济舱,灯还暗着,愈往里面走空间愈窄,乘客挤在小座位上缩着身体睡觉。空气中有股脏衣服的气味。他再往后走,到了一个小厨房,几个空服员依偎在一起,靠着铝制的柜子睡觉。他绕到另一侧走道往回走,穿过经济舱,进了商务舱,在里头站了一下,大致看看搭商务舱的乘客。这里男男女女几乎都穿着西装和套装,外套丢在一边,领带拉了下来。几部笔记型电脑还开着,无人的座位上,摆着塞满塑胶文档夹与活页本的公事包。几盏阅读小灯正照着座椅上的餐桌,有些人还在继续工作,说是熬夜也对,说他们早起也可以,端看你怎么衡量。
他心想,这些人就是中产阶级,好不容易从社会底层爬上来,可是要再往上还遥遥无期。用陆军术语来说,这些人就是少校和上校。他们跟他其实差不多:他的少校年资已经足够,如果还在军中的话,现在可能升上校了。他靠着舱壁,从后面看着那些埋头苦干的人,心想:里昂造就了我,而现在他要改变我。里昂提拔他,让他步步高升,但并不是故意为他创造出一个职位,而是让他走上缺省的方向。后来,他的职业结束,开始飘荡,而现在飘荡即将结束,这不只是因为裘蒂,更是因为里昂,因为他的遗嘱。里昂把房子遗赠给他,这项遗产就像颗定时炸弹,等着让他固定下来。以前,安顿下来对他来说只是个理论,就像他知道自己从不会去的遥远国度,因为距离实在太远了。可是里昂的遗嘱绑架了他,把他丢在那个遥远国度的边界,完全不一样的生活就在另一侧等待着他。突然间,要转身走往另一个方向,回到以前,根本是不可能的事了,这等于是就算他刻意回到漂泊的生活,也已失去自由自在的意义了。他之所以能快乐地飘荡,就是因为他可以漫无目的,不做任何选择;一旦需要选择,就不可能会快乐。然而,里昂却给了他一个沉重的选择,这个选择就坐落在滚滚流逝的哈德逊河边,静静等着他。里昂在写遗嘱时,一定边写边笑,心想:这下子看你怎么办啊?李奇。
他看着机舱内乘客的笔记型电脑和文件夹,心中退缩了:如果人家没发给他这些东西,他怎么进入那个遥远国度?他们身上穿戴的西装、领带,和那种黑色塑胶外壳制成、需要用电池的设备,还有公事包以及办公室带来的备忘录?他打了个颤,发现自己瘫在舱壁旁,惊慌失措,屏住了呼吸,完全动弹不得。他想起不到一年前的某一天,自己搭着便车到某个不知名小镇的一处十字路口,向驾驶挥手道别后,便双手插口袋走了起来,前后都是遥远无边、没有尽头的世界。头上的阳光照耀着,脚下的尘土随着步伐扬起,虽然独自一人,完全不知要去哪里,但他却觉得无比自在,开心地露出笑容。
接着他又想起九个月后的某一天,当时他身上的钱全花光了,正努力想办法。即使是最便宜的旅馆也要付一点钱,最便宜的餐馆也是。于是他在西屿接下工作,打算做个几星期,然后他又接了夜间工作。过了三个月,柯斯特洛来找他时,他还是继续做着那两份差事。也就是说,其实他的漂泊早就结束,他已经是个有工作的人了,这无可否认;唯一的问题只有在哪里工作、薪水多少、老板是谁。他笑了,心想这就像卖淫,再也不能回头了。他松了口气,从舱壁起身,走回头等舱。头等舱里穿着条纹衬衫、手臂跟荷比一样长的那位乘客正看着他,对他点了点头。李奇也回了个礼,然后走进厕所,等他出来回到座位上,裘蒂已经醒了,正用手整理头发。
“嗨,李奇。”她说。
“嘿,裘蒂。”他说。
他低头吻了她的唇,然后跨过她的脚,坐回位子上。
“觉得如何?”他问。
裘蒂低头转了转,像是画了个8字形,把头发甩到肩膀后方。
“不错,很不错,比我想得好。你刚刚去哪了?”
“去散步,”他说。“我到后面看其他人过得如何。”
“不对,你是去想事情。我十五年前就注意到了,每当你有心事,就会去散步,边走边想。”
“真的吗?”他惊讶地说。“我不知道自己会这样。”
“当然会,”她说。“我都注意到了,而且你每个小动作我都很清楚。我那时就爱上你了,记得吗?”
“我还有什么小动作?”
“你在生气或精神紧绷时,会握紧左手,但右手是放松的,我猜应该是握武器习惯了。如果你觉得无聊,就会在脑中演奏音乐,手指会摆动,像在弹钢琴之类的。另外,你说话时鼻子也会微微摆动。”
“真的?”
“当然是真的。”裘蒂说。“你刚刚在想什么?”
李奇耸耸肩,说:“想想这个再想想那个。”
“想房子的事,对吧?”她说。“你觉得很困扰,对不对?还有我,我和房子把你给绑住了,就像书里那位格列佛。你知道那个故事吗?”
他露出笑容。“就是到了小人国,在睡觉时被绑起来的一个家伙,他们用了好几百条小细绳把他固定躺平在地上。”
“你有这种感觉吗?”
他停顿了一下。“妳不会给我这种感觉。”
然而,他停顿得似乎久了点。裘蒂点点头,说:“这跟自己一个人很不一样,对不对?我很清楚,因为我结过婚。那就像随时都要考虑到另一个人,担心另一半。”
李奇笑了。“我会习惯的。”
她也对他笑。“还有房子?”
他耸耸肩。“感觉很怪。”
“嗯,这就是你跟里昂之间的事了,”她说。“我要你知道,我对你没有任何要求。那是你的生活、你的房子,你应该完全照自己的意思走,不要有压力。”
他点点头,没说话。
“所以,你会去找荷比吗?”
他又耸肩。“也许吧,不过要找到太难了。”
“一定有线索的,”裘蒂说。“像是医疗纪录之类的?他一定做了义肢,而且他受到烧伤也会有纪录。如果在街上看到,你一定认得出来,不是吗?一个只有单手,全身又烧伤的人?”
李奇点点头。“或者我也可以等他来找我,比如在盖里森闲晃,等他派手下过来。”
他转头望向窗外,看着一片黑暗,心想:我刚刚承认了他还活着,承认我错了。他转回头看着裘蒂。
“妳可以把手机给我吗?如果今天一天不用行吗?因为如果纳许发现了什么,我想第一时间知道。”
他看着她好一会儿,然后她点点头,打开包包拿出手机递给他。
“祝你好运。”她说。
李奇点点头,把手机放进口袋。
“我从不依靠好运的。”他说。
纳许·纽曼还没等到上午九点,就开始检查了。不管在道德上或专业上,他都是个严谨的人。这是项非正式的检查进程,是为了一个陷入麻烦的朋友做的,所以当然不能在上班时间进行——私人的事,要私底下做。
于是,他六点钟就醒了,看着远处群山背后微微亮起的红色晨曦,接着下床泡咖啡并着装。他六点半就到办公室,预计两个小时解决,然后在研究室里吃早餐,九点钟开始正式工作。
他打开抽屉,拿出维特·荷比的就医纪录,这些数据是里昂·盖伯在普特南郡耐心向医师和牙医整理出来的。里昂把文档包好,放进一个旧的军用文件夹,再用一条旧的帆布扣带绑紧,带子原本是红色的,可是已经褪成了粉红色,上头有个很难打开的金属带扣。
他解开带扣,打开文件夹,最上面是一张荷比父母在四月签署的授权书,下面厚厚的一叠,就是很久远的历史了。他已经看过好几千份类似的文件,因此光从就医纪录,他就可以知道这个人年纪多大、住在哪一区、双亲的收入、擅长的运动,还有任何与就医有关的信息。通常,年龄跟居住地会有很大的关联。比如加州出现了一种新的牙医治疗技术,逐渐风行,扩散到全国各地,所以洛杉矶会比第蒙早五年出现这种技术。他们父母的收入,也决定了他们是不是能够接受治疗。另外,高中的明星足球员常会因肩膀受伤求诊,垒球员常会手腕骨碎裂,而游泳队的人则常有惯性耳道感染。
维特·楚门·荷比几乎没什么问题。纽曼仔细读他的纪录,想像他是个健康的男孩,营养充足,受到父母尽责地呵护照顾。尽管有过几次小感冒,八岁时曾支气管炎发作,他的身体状况还算不错,没出过重大意外、没断过骨头,牙齿治疗也相当完善——他那个年代正是牙医盛行的时候。在纽曼的经验中,这在五〇年代跟六〇年代初期是非常典型的情况:牙医对蛀牙可说是深恶痛绝,他们用X光找蛀洞,找到以后,就用钻头把蛀洞钻开,再注入汞剂。在处理过程中,一定要来来回回去看牙医好几次,这对年轻的维特·荷比来说无疑是痛苦的经验,不过对纽曼来说倒是件好事,因为他可以掌握一大叠荷比口腔的X光片,这些片子够清楚,数量也很多,足以让他做为对比数据。
他把X光片堆成一叠拿在手里,走到研究室前打开门,经过中间摆放的几具铝棺,进入最里面的凹室。凹室的角落有个宽架子,架上有部电脑终端机,他打开电脑,进入搜索菜单,屏幕里的卷轴向下移,出现了一张详细的调查表。
填这种调查表只需要简单的逻辑:他点击“所有骨头”,再输入“幼年未骨折,成年有骨折可能”——荷比在高中打美式足球时并未受伤,也许后来在军营受训时曾经骨折,但军方的医疗纪录可能遗失了,所以没放进文件。他花了很多时间填调查表的牙齿部分。他输入了每颗牙齿最后的纪录,注明了经过治疗填入汞剂的牙齿,然后在其他每颗良好牙齿的字段填上“有蛀牙可能”,这是唯一能避免出错的方式,也是最简单的逻辑:好的牙齿后来可能变糟、需要治疗,而填补过的牙齿不可能消失。他看着X光片,在牙齿间隙那一栏输入“标准”,然后在牙齿大小也填上“标准”,其余部分就空白没填了。在调查表的骨头部分菜单有些疾病的选项,不过并没有感冒或支气管炎。
他检查了内容,按下搜索键,时间正好是上午七点整,在安静的早晨里,电脑硬盘呼呼作响发出哒哒声,搜索软件开始在数据库里找寻他要的数据。
他们比预定时间早十分钟降落,刚好是东岸时间正午之前。他们的飞机越过闪闪发亮的牙买加海湾,朝东降落在跑道上,然后回转,慢慢滑到航厦。裘蒂重新调整手表的时间,在飞机完全停住前就站起来——虽然机上禁止这种行为,但头等舱的乘客并不会受到指责。
“走吧,”她说。“时间很紧迫。”
他们在舱门打开前就站在门口等了,李奇帮她拿包包,她则走在前面一路赶着出航厦。林肯Navigator还在短期停车区,体积很大,又是全黑的,看起来非常显眼,他们用洛特的钱付了停车费,总共五十八元。
“有时间让我洗个澡吗?”她自问着。
李奇没有回应,不过从他在范怀克大道上超速就看得出来,他也觉得时间紧迫。车子上了长岛高速公路,很快地向西进入隧道,从飞机降落起不到二十分钟,他们就进了曼哈顿,再过不到十分钟,他们已经在百老汇街上往南,接近她的住处了。
“我还是要查清楚,”他说。“不管要不要洗个澡。”
她点点头。回到城里,她心中的忧虑也开始出现了。
“好吧,可是要快一点。”
他把车停在她公寓大楼门外的街边,看了看大厅,里面空无一人。他们直接下车,搭电梯到五楼,再走楼梯下到四楼,整栋房子安静无声,仿佛无人居住。她的公寓里没人,东西也没有被翻过的迹象,那幅蒙得里安的画在耀眼阳光下展露出鲜艳色彩。现在时间是中午十二点三十分。
“十分钟,”她说。“然后你载我去办公室,行吗?”
“妳怎么去开会?”
“我们有位司机,”她说。“他会载我去。”
她跑着穿过客厅、进了卧室,边跑边脱衣服。
“妳要吃东西吗?”李奇对着她背后喊。
“没时间了!”她喊。
她花了五分钟洗澡,然后在衣橱前待了五分钟。当她从房间出来时,身上穿了深灰色连衣裙,搭配一件外套。
“帮我找一下公事包好吗?”她喊道。
她边梳头发,边用吹风机吹干,然后简单化个妆,上了点眼线和口红;看看镜子里的自己,确定没问题后,就跑向客厅。他已经找到她的公事包,并帮她拿到楼下的车上放好。
“我的钥匙给你,”她说。“到时候你就可以直接进来。我会在办公室打电话给你,你再来载我。”
七分钟后,他们到了她办公大楼外侧小广场的对面,裘蒂下了车,时间是十二点五十五分。“祝妳好运!”李奇对着她背后喊。“给他们好看。”
她对他挥挥手,穿过小广场,进了大厅旋转门。保全看到她,点头示意让她直接去搭电梯。她在一点整前进了办公室,秘书跟在她后面,手里拿着一份薄薄的文件。
“在这里。”他很有礼貌地说。
她打开文件夹,里面只有八张文档。
“这什么鬼东西?”她说。
“合伙人对等一下的会议感到很兴奋。”秘书说。
她倒着从最后一张文档看回去。“看不出为什么。我从没听过这些公司,而且牵涉的金额也太少了。”
“这不是重点,对吧?”秘书说。
她看着他。“不然重点是什么?”
“雇妳的是债权人,”他说。“不是欠钱的债务人。这是不是叫先制行动?他们可能听过妳的名声,所以债权人知道要是妳站在债务人那边,他会有很大的麻烦,因此他先雇用妳,避免他不想要的情况发生。这表示妳很有名气,那些合伙人才会觉得很兴奋。妳现在是个明星了,雅各太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