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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月时他们发现了他的事,整个八月都为此怒气难消。九月时他们试着除掉他,但事出仓卒,准备不周,所以失败了。他们本来可能引发一阵天翻地覆的反应,但却奇迹似地没被任何人发现。
他们使出惯用伎俩通过安检,设计好在距离他演讲处一百呎的地方下手。他们用了灭音器,子弹只差一吋就射中他,但却从他额头上方飞了过去。子弹甚至可能曾掠过他的头发,因为他立刻抬头,把头发好像被风吹散似地随手拨回去。抬头,拨头发——后来他们透过电视重播一再检视这个画面。他没做其他动作,只是继续演讲。他完全没注意到这件事,因为所谓的灭音器,就是要让射出的子弹快到让人看不见,声音也小到听不到。子弹错过他后继续飞行,没击中他身边的人,也没有打到任何物体与建筑物。子弹的飞行路线没有偏离,直到能量耗尽后才掉在远处一片空荡荡的草地上。没有人做出反应,也没人采取对策,但应该说是没有人注意到,就像根本没开过这枪一样。而他们太过震惊,所以也没开第二枪。
所以说,尽管这次失败了,却是一次奇迹似的暗杀,同时也让他们得到一个教训。整个十月,他们还是维持专业人士本色,冷静下来后重新筹划,为了第二次行动而思考、学习、准备。下一次他们的表现会更好,计划更周详,执行得更彻底,不但经过深思熟虑,而且也会提高技术层面,注意每个细节,因此行动将会更令人畏惧。他们希望能一举成功,而且行动将会出乎所有人意料——最重要的是,他们绝对不会失手。
但是到了十一月,游戏规则却全盘改变了。
里面的东西虽然已经喝光,但李奇的杯子余温尚存。他从碟子上拿起杯子,把它歪向一边,看着杯底残存的咖啡往他的方向缓缓流动,就像被淤泥阻挡的棕色河水。
他问道:“这件事什么时候要办好?”
她说:“越快越好。”
他点点头,滑出座椅后站起来说:“十天内我会给妳个电话。”
“你会告诉我结论吗?”
他摇摇头,“我会告诉妳这整件事的过程。”
“我会知道的。”
“好吧!我还会告诉妳要把我的钱汇到哪里。”
她闭上眼睛微笑,他低头看她。
他说:“妳本来以为我会拒绝吧?”
她张开眼睛对他说:“我本来以为你比较难说服。”
他耸耸肩说:“就像乔伊跟妳说的,我这个人偏好有挑战性的工作。对于这种事,乔伊的眼光一向很准。不过其他很多事他也都看对了。”
“现在除了感谢,我不知道还能对你说什么。”
他没有回话,开始移动身子,但她起身站在他身旁,挡住他的去路。他们尴尬地停顿了一会儿,两人面面相觑,被桌子挡得无法走动。她先伸出手,他顺手握了下去。她杵在那里的时间稍微久了点,然后踮起脚尖亲了他的脸。她有柔软的双唇,那触感让他觉得像被电到。
她说:“光握手是不够的,因为你要为我们干这件大事。”她顿了一会儿。“而且你差点成了我的小叔呢!”
他没说半句话,只点了点头就从桌子后面拖着脚步出去,然后回头看了一眼,上了阶梯、走到大街上。他手上还可以闻到她残留的香水味。他走到附近的夜总会,在他朋友的更衣室里留了话,然后便驱车开上高速公路。接下来他要花整整十天时间查出一件事:如果有个人接受的保护在这世界上算起来是第四严密的,要怎样才能杀掉这个人?
这一切要从八小时前说起。那个星期一早上,芙萝莉丝组长去上班,当时离大选结束已经过了十三天,一小时后就要召开对策会议,距离“暗杀”这个字眼出现也已经七天了。她做了最后决定,她动身去找直属长官,结果在他办公室外的秘书办公区找到他。他显然正要前往别的地方,而且行色匆忙。他腋下夹了个档案夹,脸上表情像是写着“不要烦我”。但她深深吸了口气,然后表明时间紧迫,必须立刻跟他谈谈。而且显然是要私下谈,不能列入正式纪录。因此他顿了一会儿,突然转身回到办公室,让她跟着进来后把门关上。他的动作轻到足以让人感觉这次的临时会面有点神秘兮兮,但动作中却又带有几分坚定,无疑能让她体会到——妳这样干扰我的例行行程,让我很不爽。虽然只是个把门闩关上的简单动作,但却传达了明确讯息,这种肢体语言在任何组织与单位的办公室都能通用,意思是——如果妳说的事只是在浪费我的时间,那妳就要倒大楣了。
他是个有二十五年经验的老鸟了,五十五岁上下的他,距离退休已没剩多少时间,他可以说是旧时代残留下来的最后一个代表人物。他仍维持着高瘦的运动员身形,但头发越来越见灰白,而且有些地方已不如以往牢固。他姓史拓桑(Stuyvesant)——如果有人搞不清楚这姓氏该怎么拼,他就会说:“跟‘新阿姆斯特丹’最后一任荷兰总督一样。”后来他发现新一代人对历史不太了解,便改口说:“跟那香烟的牌子一样。”他这辈子每天都穿着“布鲁克兄弟”服饰店里买来的衣服,无一例外,但在战术应用上他却没有一成不变的习惯,大家都觉得他能随机应变。最厉害的是,他从未失手——在这个圈子已经那么久了,遇到的困难也比其他人多,但他却连一个错也没犯过。可以说他从没搞砸,也没遇过倒楣的事。因此,在每个无情挑剔的政府单位里,大家都说他是个很棒的上司。
他说:“妳看起来有点紧张。”
芙萝莉丝说:“是有一点。”
这办公室又小、又安静,里面家具很少,维持得很干净。墙壁漆着亮白色油漆,照明设备是卤素灯。办公室窗前挂着一扇半开半掩的横条百叶窗帘,看得出窗外天色一片灰暗。
他问道:“为什么要紧张?”
“我需要你的同意。”
“同意什么?”
她说:“同意让我试一件事。”她比史拓桑年轻二十岁,今年刚好三十五。她的身高不算矮,但又不会太高。如果拿她跟同世代美国女性的平均身高相较,她或许只高个一、两吋,但她散发出的智慧、能量与活力,让人一望即知她绝非一般女性。她的身材刚好介于柔软与健美之间,皮肤闪耀着明亮的光泽,双眼让她看起来像个运动员。她留着一头随性而未梳理的金黄色短发。给人的印象就像奥运游泳队里的要角,刚刚赢得金牌,冲个澡后快速换上一袭可以上街的普通衣服,仿佛赢得金牌没什么了不起,只想赶快离开体育馆,避免那些电视台记者闪过她的队友开始缠着她做专访。她看起来很能干——不过是很低调的那种。
史拓桑问道:“哪一种事?”他转身把带着的档案摆在桌上。他那张办公桌很大,桌面材质是灰色混成木料,高级的现代办公室家具,但看起来有点太干净,四处打磨得像是古董家具。大家都知道他的桌面总是看不到文件,也不摆任何东西。这种习惯让人觉得他是个极有效率的人。
芙萝莉丝说:“我想把这件事交给外人做。”
史拓桑把档案平整地亲桌子角落,忙着用手指调整档案夹书背,像是要把档案与桌面边缘对齐。
他问:“这是个好主意吗?”
芙萝莉丝没说话。
他说:“我想妳心里已经有人选了?”
“顶尖人选。”
“谁?”
芙萝莉丝摇摇头说:“这件事不该牵连到你身上,这样比较好。”
“有人推荐他吗?”
“也可能是‘她’。”
史拓桑点点头——时代变了。他说:“妳心里的这号人选是别人推荐的吗?”
“是的,是一个很棒的人推荐的。”
“是我们这个圈子的人吗?”
芙萝莉丝又说:“是的。”
“所以这是圈内的事?”
“不,推荐人已经不在圈内了。”
史拓桑转身,把他的档案夹推到与较宽的桌边平行,然后又推回与较窄的桌边平行。
他说:“让我先扮个黑脸。四个月前是我把妳升上来的,而四个月是很长的一段时间。到现在如果妳还选择要个外人来干这件事,不怕被当成缺乏自信吗?妳说是不是?”
“我管不了那么多。”
史拓桑说:“或许妳该考虑这点,这件事会伤到妳。有六个家伙想抢妳的工作呢!如果这件事曝光了,妳会惹上大麻烦,直到妳退休前,那六个觊觎妳位置的家伙都会不断在妳耳边啰唆——早跟妳说不要这样。而这一切都是因为妳开始怀疑自己的能力。”
“对于这种大事,我觉得我是该怀疑自己。”
“妳‘觉得’?”
“应该是说我知道,我看不出自己还有其他选择。”
史拓桑没说话。
芙萝莉丝说:“我也不想这样,相信我,但我觉得一定要有人来做这件事,而且该由我来研判和决定。”
办公室内陷入沉默,史拓桑仍旧一语不发。
芙萝莉丝问:“那么,你愿意授权吗?”
史拓桑耸耸肩,“妳不该问我。妳本来就该放手去做,别管那么多。”
芙萝莉丝说:“那不是我做事的方式。”
“不要告诉别人,也不要留下白纸黑字。”
“无论如何我都不会的,那样只会坏事而已。”
史拓桑微微点头。但毕竟他是个当官的,所以接下来,他提出一个最重要的问题。
他问道:“要花多少钱才请得动这个人?”
芙萝莉丝说:“不多。或许一毛钱都不用出,也或许只要出点杂支费用。理论上,我们和这个人的关系以前就建立起来了。”
“这对妳的职业生涯可能会是个绊脚石,不再有升迁机会了。”
“我做的这个选择,搞不好会让我连工作都保不了。”
史拓桑说:“妳是我挑的人·如果妳出事,我也会跟着遭殃。”
“长官,这我了解。”
“现在我要妳深呼吸,然后从一数到十,再跟我说妳真的必须这么做。”
芙萝莉丝点点头,深深吸了口气,沉默了十或十一秒。
她说:“我必须这么做。”
史拓桑拿起他的档案,说道:“那就放手做吧!”
这次策略会议后她立即着手进行,也突然了解到,这件事很难进行。她本来以为请求许可似乎会是这整件事中最难的部分,但现在看来却没什么了不起——因为,真的要着手锁定她的人选更为困难。她有的只是对方的姓氏以及简历,但不知是否精确,而且她对这个人的了解还停留在八年前,之后则一无所知。她甚至不知道自己记得的细节是否正确,因为告诉她这一切的人是她男友,某天深夜他随意、半开玩笑地提起这事,一部分是两人在半睡半醒之际的枕边闲谈。她甚至不确定自己有没有注意听,所以她决定不要从细节找起,先只从姓氏下手。
她在一张黄纸顶端用大写写下那姓氏,自己也陷入许多回忆中。有些令人难过,但大多是美好的回忆。她凝视那姓氏许久,然后把它划掉,换成“UNSUB”这个简写。这样有助于让她专心,因为这样一来就跟她的私生活无关了。这样一来她又回到惯性的思考方式,让她接受的基本训练来主导这件事。所谓的“UNSUB”,就是有待确认身分与下落的“不明人士”(unknown subject)。对她来讲就是如此而已,没有其他牵连。
她在行动上所占的优势是电脑,因为她能接触的资料库比一般老百姓来得多。她确定的是,这个“不明人士”是个军人,所以她连上“国家人力档案中心”(National Personnel Records Center)的资料库。该中心位于密苏里州的圣路易,只要曾穿过美军制服,不管是男是女,不管隶属哪个单位,不管何时服役,都会一一被列入纪录。她输入姓氏,等待查询软体的回应,获得的只有三个简短的查询结果。其中一人马上被她排除,从名字就看得出不是他——我知道百分之百不可能是他,不是吗?另一个则是靠出生年月日排除掉的——他的年纪可以当我要的那个人的爸爸了。所以第三个查询结果就是那位“不明人士”,没有其他可能。她凝视那姓名,一会儿后把生日与社会安全码都抄在她的黄纸上。然后她按下萤幕上“详细资料”的指令键,并输入她的密码,萤幕则换成显示“不明人士”的军旅生涯简历。
糟了!“不明人士”退役了,简历停留在整整五年前,在服役十三年后才光荣除役。最后的官阶是少校,也列出他得过的奖章,包括银星与紫心勋章。她看着对方接受褒扬的各种事迹,开始把细节抄下,然后在黄纸上画一条线,表示一个时代已经结束,接着是另一个时代的开始。接着她要找其他资料。
下一个合理步骤是去查社会安全部的“死者主要资料通报系统”(Master Death Index)。基本训练时就教过了。干嘛去追查一个已经死掉的人?她输入社会安全码后发现自己正屏息以待,但查询结果是一片空白——所以,至少就政府所掌握的资料而言,“不明人士”还活着。下一步是去查询“国家犯罪资讯中心”(National Crime Information Center)系统。又是基本训练。如果这个人在牢里蹲着,怎么帮忙?其实就她对“不明人士”的了解,这个情况的可能性应该微乎其微,但任何事都有可能,虽然从现有线索中她已能看出他的一些人格特质。“国家犯罪资讯中心”的资料库跑得很慢,所以她把桌上的成堆公文塞进抽屉后,离开办公桌去倒了杯咖啡。慢步走回来后,她发现萤幕上已经出现“没有逮捕或定罪纪录”的结果,而且有个简要注记说明着,根据他们的纪录,联邦调查局曾针对这位“不明人士”做了份档案。这可真有趣。她关掉“国家犯罪资讯中心”资料库,直接进入联邦调查局资料库,发现了那份档案,但打不开。不过她对调查局的分级系统非常了解,要将加密档案解密并不困难。结果只是个叙述性档案,起不了什么作用,除此之外什么也没有——“不明人士”不是亡命之徒,没人通缉他,目前身上没有任何案子。
她把这些都写下来,然后连上全国通用的监理站资料库。又是个糟糕的讯息。“不明人士”没有驾照。这件事不只奇怪,也很令人头痛。因为如果没有驾照,就意味着没有他的近照与现居地址可查。她又连上“退伍军人事务部”(Veterans' Administration)位于芝加哥的电脑系统,用姓名、官阶与兵籍号码进行搜寻,但查询结果是一片空白。这表示“不明人士”并未领取联邦政府的救济金,也没有提供转信地址。为什么?你到底在哪里?她又回到社会安全部资料库查询报税纪录,也没有任何结果,这表示“不明人士”离开部队后就再也不曾接受聘雇,至少不曾具备法定劳工身分。她又到国税局资料库做确认,得到一样的结果。“不明人士”过去五年来没缴过税,甚至连报税纪录都没有。
好,这下该拿出真本事了。她在椅子里挺直身躯,放弃所有政府网站,打开某个违法软体,直接入侵银行业的个人资料库。严格来说,这个软体不该拿来做这个用途,或任何用途。这显然违反了网路协定,但她豁出去了,只希望搜寻能有结果。如果“不明人士”在全美五十州的任何一家银行开过户,就会有资料出现,就算是个最简单的活储帐户也可以,甚至户头里没有钱或已弃置不用也可以。她知道许多人毕生没有开过任何银行帐户,但她的直觉是,“不明人士”不是这种人。曾经当过美国陆军少校而且又得过奖章的人不会这样。
她输入两次社会安全码,一次在“社会安全码”栏位、一次在“纳税人身分识别码”栏位,输入名字后她按下搜寻键。
一百八十哩外,杰克·李奇打了个冷颤。十一月中的大西洋城让人感受到寒意,不管跟哪里比起来都算冷。海面上吹来的风带来大量盐分,城里的一切永远让人觉得又湿又冷。狂啸的风像鞭子般刮着,垃圾被吹得到处打转,李奇的裤管也被吹得贴在脚上。五天前他还在洛杉矶,现在他百分之百确定,自己应该继续待在那儿的,也确定自己该回去了。十一月的南加州充满吸引力,空气是温暖的,海上吹来的微风像柔和宜人的轻抚,而不是刺骨且带着盐味的冷风,不断在人身上抽打。他应该回去的——或者去别的地方,哪里都比这里好。
或者,他也许该答应别人的请求留下来,但要先去买件外套。
他回来东部时是跟着一个年纪老大的黑人女士,还有她的兄弟。为了花一天时间亲眼看看莫哈维沙漠,他搭便车离开洛杉矶。这两个黑人让他搭上他们那辆已经可以进博物馆的别克道路之王(Roadmaster),他看到车上载有麦克风和他们自己的扬声系统,许多行李箱中还有一只装着山叶键盘乐器的箱子。黑人女士说她是个歌手,正要前往大西洋城驻唱。她说她兄弟帮忙伴奏和开车,但他现在已经不太讲话,也不太会开车,道路之王的车况也越来越糟。确实如此——那老家伙不发一语,而且车子才开了五哩路就已险象环生,于是她开始唱歌安抚自己。她先唱了几小节唐恩·潘(Dawn Penn)的〈你不爱我〉(You Don't Love Me),李奇很快就决定要跟他们一路往东走,这样才能听歌。他提议由他开车,她则不断唱歌——她本来大有可能靠这甜美的嗓音成为蓝调巨星,但可能因为一直时运不济,所以被埋没至今。那辆老车的动力方向盘已经失效,开车要像打架一样用力,而且除了八缸引擎发出轰隆隆的声音外,车子到处都有叽哩嘎啦的声响,等时速开到五十哩时,所有噪音会全部结合起来,像在帮她伴奏似的。收音机可以收到微弱的讯号,沿路大概每隔二十分钟就会切换到不同的地方调幅电台。女士跟着电台音乐哼哼唱唱,那老家伙则是一路保持缄默,大部分时间都窝在后座睡觉。整整三天时间,李奇每天开十八小时的车,抵达纽泽西时感觉自己就像在度假一样。
驻唱地点是个不入流的夜总会,离大西洋城海边的人行步道有八条街之遥,而夜总会经理看起来就像会毁约耍赖的家伙。顾客人数以及累计现金收入都应该出现在每周的薪水袋上,所以李奇把计算这些数字当作自己的工作——如此一来才知道数字有没有被动过手脚。他故意让经理看到自己在做这件事,经理也越来越讨厌他。那家伙喜欢用神秘兮兮的样子讲电话,用手遮住话筒,双眼则一面死盯着李奇。李奇也对他回以冷笑,但除了瞪大眼睛凝视他外,身体不动如山。周末的两晚他连续坐着看了三次表演,但他开始坐不住了,而且也开始觉得冷。所以在星期一早上吃完早餐后他正打算改变主意,踏上归途,但此刻陪在他身旁的老键盘手终于打破沉默了。
“我想请你留下。”老键盘手说这句话时带着特殊口音,老人家那双湿润的双眼中带着殷切企盼。李奇没有回话。
老家伙说:“如果你不留下,那经理绝对会吃定我们。”他说话的口气就像钱被吞掉在乐手来说是家常便饭,就像在路上爆胎或感冒一样。他继续说:“如果我们拿到薪水,就有了到纽约的油钱,或许还有机会跟比比金(B.B. King)在时代广场同台演出,让我们的演艺事业东山再起。相信我,你这种家伙在我们这行一定大有可为。”
李奇没有回话。
老家伙说:“我当然看得出你担心什么,管夜总会的那些家伙背后一定有黑道撑腰。”
老家伙的敏感让李奇脸上露出微笑。
老家伙问他:“你到底是干哪行的?拳击手吗?”
李奇说:“不是,绝对不是。”
老家伙又问:“摔角手?有线频道上那些家伙?”他的口音让这三个字听起来像“摔跤手”
“不是。”
老家伙说:“你块头够大,我敢说你来罩我们绝对没问题,但得要你愿意。”
他说的“罩”这个字很不清楚,因为他没有门牙。李奇没说话。
老家伙又问:“你到底是干哪行的?”
李奇说:“我干过宪兵,在陆军待了十三年。”
“自己申请退役的吗?”
“差不多就那么回事。”
“后来就没工作可做了吗?”
李奇说:“没有我想做的。”
“你住在洛杉矶吗?”
李奇:“我四处为家。”
老家伙说:“既然大家都在路上飘那更该在一起互相照应嘛!就那么简单,对大家都有好处。”
互相照应。
李奇说:“这里很冷。”
老家伙说:“是没错,但你可以去买件外套。”
这就是为什么他要待在刮风的街角,任凭海风把裤管吹得贴在腿上的原因。他要做出最后决定:要上高速公路,还是去买件外套?他的脑海浮现短暂的幻想——他或许可以去加州住在拉荷雅海滩,找个便宜的房间,一边享受温暖的夜晚及明亮的星空,一边啜饮着冰凉的啤酒,或者,老迈的女歌手在比比金位于纽约的新夜总会驻唱,有个独钟复古风的星探顺路来听演唱,她为自己挣得一纸合约,灌了张CD,巡回全国演唱,登上《滚石杂志》,名利双收后买了间新屋,还有辆新车。最后,他转身背对高速公路,在强风中弓身往东走,开始寻找服饰店。
在那个星期一早上,全美国境内有几乎一万两千家受到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保障的有照银行在运作,这些银行总计有十亿个帐户,但其中只有一个跟“不明人士”的名字与社会安全码相符。那是个活储帐户,隶属维吉尼亚州阿灵顿郡一家地区银行,开设地点是其中一间分行。芙萝莉丝惊讶地瞪着那分行的地址——离我现在的位置不到四哩远。她把细节抄在黄纸上,然后拿起电话打给另一个部门的资深同事,请他跟那家银行联络,尽可能取得更多细节,特别是要问到开户人的住址。她要他用最快速度进行,但也要谨慎,而且不能列入官方纪录。挂掉电话后,因为手头暂时没事可做,她觉得有点焦虑和挫折。问题在于,另一个部门的人可以轻易向银行发问而不引起注意,但如果是芙萝莉丝自己来做,就会显得很奇怪。
李奇在离海边五条街的地方找到一间折扣商店,进去后发现店面很窄,但深度足足有两、三百呎。天花板上到处是萤光灯管,一眼望去到处都是服饰陈列架,女装、童装与男装似乎分别分布在店内的左、中、右三区。他从最后面的角落开始慢慢往前找。
这里可以买到各种外套,这点他十分确定。头两排摆的是有衬里的短夹克——这不好。他想起以前军中一个老鸟同袍跟他说:“好外套就像好律师,两个都能保住你的小命。”第三排的货比较有看头,上面摆着颜色比较不鲜艳的帆布外套,下摆延伸到大腿,厚厚的法兰绒衬里让外套看起来很厚重。也许里面填的是羊毛或其他东西,而这种外套穿起来的感觉应该也很重。
“能为你服务吗?”
他转身看到一个年轻女子站在他身边。
他问:“这些外套顶得住这里的天气吗?”
那女人说:“正好派得上用场。”她很有活力。她说:“这些帆布都做过特殊处理,才有办法抵挡潮湿的天候。”她也解释了衣服里面有哪些东西,如此一来才有办法隔绝外面的温度。她打包票说,穿这种衣服就算零下的温度都撑得住。
他从架子下面拿出一件深橄榄色特大号外套说:“好,我就买这件。”
“你不用试穿吗?”
他顿了一下,把衣服套上,结果很合身——虽然几乎完美,但肩膀也许稍微紧了点,袖子也可能短了一吋左右。
那女人说:“你需要超大号外套。你有五十吗?”
“什么五十?”
“胸围五十吋。”
“不知道,我没量过。”
“身高六呎五吋?”
他说:“大概吧!”
“体重?”
他说:“两百四十磅,或两百五十磅。”
她说:“所以你绝对需要又大、又长的尺码。试试看超大号。”
她拿给他的那件超大号外套跟他自己挑的那件一样,颜色都偏暗,但穿起来合身多了。他喜欢宽松点的感觉,袖子长度也对。
那女人大声地对他说:“你要买裤子吗?”她走到另一排,边看着他的腰围和腿长,一边帮他挑厚重的帆布工作裤。她拿了条裤子,颜色跟外套某部分的法兰绒衬里一样。她说:“再试试这些衬衫。”她又到另一排,拿了各种颜色的法兰绒衬衫给他看。“里面再加件T恤,这样一来你就什么都不缺了。你喜欢什么颜色?”
他说:“暗色的都好。”
她把所有衣裤全部摆在其中一个架子上,有外套、裤子、衬衫和T恤。搭起来很好看,都是黯淡的橄榄色和卡其色。
她用爽朗的语气说:“这样可以吗?”
他说:“可以。此外,你们也卖内衣裤吗?”
她比了比说:“这里。”
他从一箱次级货里挑出一条白色四角裤,然后一双大部分是棉质的袜子,袜上缀着各种自然原色。
那女人又说了一次:“可以吗?”
他点点头后被她领到店头的收银机前,条码机的红光扫过每个标签。
她说:“刚好一百八十九元。”
他看着收银机显示幕上的数字说:“我还以为你们是特价卖场哩!”
她说:“这么便宜的店你真的找不到第二家啦!”
他摇摇头,伸手从口袋里拿出一叠绉绉的钞票,数了一百九十块钱。拿了找回来的一元后,他身上总计剩下四块钱。
芙萝莉丝的资深同事二十分钟后回电了。
她问他:“你查到地址了吗?”
那家伙说:“维吉尼亚州阿灵顿郡华盛顿大道一百号,邮递区号20319-1500。”
芙萝莉丝写下后说:“好,谢了!我想有这个就够了。”
“我想妳还需要其他的。”
“什么意思?”
“妳知道华盛顿大道吗?”
芙萝莉丝说:“一路通往纪念大桥,对吧?”
“那是条快速道路。”
“没有建筑物吗?一定有的。”
“只有唯一一栋。那栋建筑物超大,距离桥的东段起点只有两、三百码。”
“什么?”
那家伙说:“就是五角大厦。芙萝莉丝,这是个假地址。华盛顿大道一头是阿灵顿国家公墓,另一头就是五角大厦,其他什么也没有,根本就没有一百号,完全没有私人住宅门牌号码。我跟邮局确认过了,而且那邮递区号也隶属大厦里的陆军部。”
芙萝莉丝说:“那你跟银行说了什么吗?”
“当然没有,妳不是要我谨慎点?”
“谢了,但现在我又回到原点。”
“或许没有。芙萝莉丝,这是个很奇怪的户头,里面还有六位数余额,但全部摆在现金帐户里,只出不进。户头所有人只透过西联汇款公司提款,从来没去过银行,全都用电话操作。打电话进去输入密码,不管那个人在哪里,银行都可以透过西联公司把钱汇出。”
“没有提款卡?”
“从没用过提款卡,也没申请过支票簿。”
“只透过西联公司?我没听过这种事。有没有其他纪录?”
“款项汇出地点可说遍及全国。过去五年来曾汇到四十个州,偶尔会存点钱进来,有很多提领零星款项的纪录,全是汇到西联公司办事处,有些在乡下、有些在城里,取款处遍布各地。”
“真的很怪。”
“我就是这么说的。”
“那还有什么办法吗?”
“有。下次这个帐户的所有人打电话过去时,他们就会通知我。”
“然后你再告诉我?”
“可以啊!”
“他多久跟银行联络一次?”
“不固定。最久是间隔几周,有时候没几天就打一次。通常是星期一,因为周末银行不营业。”
“所以今天我的运气可能会不错啰?”
那家伙说:“当然,问题是我的运气会跟妳一样好吗?”
芙萝莉丝说:“你想得美。”
大厅经理看着李奇走进汽车旅馆大厅,接着他退到一旁刮着风的街上,拿起行动电话拨号。他摀着话筒低声讲电话,语气急促地试图说服对方,但又不敢稍有得罪。
他像是在回答对方的问题似地说道:“因为他羞辱我。”
他继续回答:“今天是好机会。”
接着他回答最后一个问题:“至少要两个人,这次是个大块头。”
李奇在汽车旅馆接待柜台把四张一块钱的其中一张换成四个二十五分钱铜板,然后走向公共电话。银行电话他已经背起来了,拨完后他给了密码,要求对方在今天下班前把钱汇到大西洋城的西联公司办事处。接着他回到房间把新衣服的所有标签咬断,然后穿上。他把口袋里的所有杂物放进新衣服里,把夏天那套衣服丢掉,站在衣柜门后的长镜子前好好端详自己。他心想:再留点落腮胡、弄支太阳眼镜,我看起来就跟北极探险家没两样了。
十一分钟后芙萝莉丝就得知李奇要求汇款的事。她把眼睛闭上一会儿,为了自己的成功握紧拳头,然后伸手从身后的书架上拿了张东海岸地图。如果交通顺畅,我可能三小时内就能抵达。她一把拿起外套和皮包,一路跑到楼下的车库。
李奇在房里闲晃了一小时,然后到外面去试试新外套是不是可以挡风。如果他还在军中,这种事情就叫“野战训练”。他往东走到刮风的海边,感觉到身后有人跟着他。他放慢脚步,用商店橱窗看着身后景象的倒影,隐约可以看到后方五十码处有人蠢蠢欲动,但因为太远而看不清长相。
他继续走。外套很棒,但他刚才显然该买顶帽子来搭配。曾经针对外套对他发表意见的那位老鸟同袍也说过,人有一半的体热是从头顶流失的,现在他可以体会那种感觉了。冷风吹过发际,吹得他眼眶泛泪。在十一月的纽泽西海边,军用站哨帽刚好可以派上用场。他提醒自己,等一下从西联公司办公室离开后得去趟军品店。根据经验,他知道这类商店都在同一区里。
抵达人行步道区后他往南走,被跟踪的感觉还是如芒刺在背,但他突然转身,却没看到任何人,于是他又往北走回出发的地方。他脚底的步道木板看来形状很完整,旁边还有告示牌写着它们是由特殊硬木制成,在全世界的森林木材中可说是最硬的。他还是觉得有人在跟踪他,于是转身打算把自己身后的鬼影引到中央码头上。中央码头还是保持原状,从外貌看来,他猜这码头一定盖好很久了。码头上空无一人——一点都不令人意外,因为天气实在太糟。这整个地方让人感觉好像不是真实生活中的场景,活像是历史书中的建筑照。但有些很老旧的摊位还在营业卖东西,其中还有个用保丽龙杯卖咖啡的店家。他买了杯二十一盎司的美式黑咖啡,尽管花了他剩下的所有现金,但全身也因此暖了起来。他边走边喝,喝完时也已经走到码头尽头。他把杯子丢进垃圾桶,站着看向灰色的海面好一会儿。当他转身要走回那些店家的方向时,看到两个男人正朝他走来。
他们不高,但因为身材壮硕而不容小觑。两人的打扮很像,都穿着蓝色厚呢短大衣跟灰色丹宁裤。他们满脸横肉,都戴着灰色羊毛织的站哨帽,显然他们都清楚这种天气下该怎么穿衣服,但因为他们都把手插在口袋里,所以看不出来有没有戴手套。口袋在外套上偏高处所以他们的手肘不得不往外伸,而他们两人身上的厚重靴子就像是铁工或码头工人会穿的那种。他们看起来都有点O形腿,或许是要吓人而摆出这种站姿。他们脸上都有伤疤,看起来像是小时候在市集场地里跟人扭打或很久以前在船厂留下的瘀伤。李奇回顾身后连个鬼影都没有,于是停下脚步,不用担心从后面被人暗算。
那两个男人继续走路,在他面前八呎处停下,与他正面对峙。李奇动动摆在身侧的手指,想试试看是不是冷到难以动弹。八呎这个距离是有特殊意义的——那表示他们动手前想先跟他讲话。他动动脚趾,从小腿、大腿到背部与肩膀的肌肉也全部都动动,然后他把头左右转动一下,把颈子松开。他用鼻子吸口气,感觉到风吹在背上。左边那家伙把手从口袋里拿出来,他没戴手套,而且——要不是他的手有风湿,就是掌心握了一堆二十五分钱硬币。
他说:“我们要带话给你。”
李奇瞥了一眼码头上的栏杆和栏杆下的海面,灰色的海面波涛汹涌,如果掉下去可能会冻死,而把他们丢下去可能跟谋杀没两样。
他问:“俱乐部经理说的吗?”
“对,他朋友说的。”
“他还有朋友?”
那家伙说:“这里是大西洋城,难道他不该有朋友?”
李奇点点头。“那我猜猜——我是不是该离开这城市,跷头、闪人、滚蛋、再也别回来,从你们的视线中永远消失,忘掉自己来过这里?”
“你今天挺机灵的嘛!”
李奇说:“我会读心术。我在市集摊位工作过,旁边的摊位刚好是个长胡子的女士,你们这两个家伙不是也在那里吗?跟我只有三个摊位的距离,摊位招牌上还写着‘全世界最丑的双胞胎’啊?”右边那家伙也把手拿出口袋,他的手指关节好像也有同样的神经痛毛病,或者像是握了更多硬币在手里。李奇喜欢二十五分钱硬币,因为可以拿来投币,给人一种怀旧的感觉——而且这表示他们手里没有枪。如果口袋里摆了把枪,谁还会紧抓着一把硬币?
右边那家伙说:“我们不想伤害你。”
左边那家伙说:“但你得离开,我们不需要外人来教我们怎么做生意。”右边那家伙说:“所以你就乖乖离开吧!到巴士站去,我们送你一程。不然那些老家伙也会遭殃,到时候可不只是少拿几毛钱就可以了事了!”
李奇听到脑海里传来很讽刺的一句话,那是从孩提时代母亲就不断叮咛他的话:如果要打架,请不要穿着新衣服打。接着是新训中心徒手搏击教练说的:出手要快、要狠、要打到他们趴下。他稍稍动一下外套下的肩膀,突然间很感激那个女店员要他买大一号的外套。他盯着这两个家伙心里没有怒气,只觉得好笑,因为他很有自信。他往左移动一下,他们也跟着动,他走得离他们近一点,把三人间的三角形缩小,然后举起手来顺顺被风吹乱的头发。
他说:“你们最好现在就走开。”
他们不肯,这点他早料到了。他们回答他的方式是逼近他,但那动作轻微到几乎无法察觉,好像他们只是把肌肉放松,体重自然让身体往前倾。他心想:他们至少得躺上一星期吧?颊骨可能会断掉,我的一记重拳会让他们骨头碎裂,有可能暂时昏迷、头痛欲裂,但死不了。他等到又刮起风,先举右手把头发往左耳拨,然后手停在那里,手肘放得很高,好像突然想起什么事情。
他问他们:“你们会游泳吗?”
听到这句话,只有超人才能克制自己不往海面看上一眼,但他们不是超人,好像李奇下了个命令似的,他们乖乖转头。接着他举起手肘往右边那家伙脸上招呼,当左边那家伙听到伙伴的骨头爆裂声而转头时,也被他一举击中。他们一起跌在步道地板上,手里的硬币散落一地,银色硬币不停在地上打转,撞在一起后纷纷摆平,有些是人头这面,有些是字的那面。冷冽的空气让李奇开始咳嗽,他站着不动,在脑海里重播这画面:两秒钟撂倒两个家伙,只费了两下功夫,胜负已定。你宝刀未老。他喘口气,抹掉额头上的冷汗,然后慢慢离开码头,走回人行步道区,打算先去找西联公司。
之前他已经先在汽车旅馆的电话簿里面看过那地址,但其实他根本不需要地址。光凭感觉和直觉,任谁都可以找到西联公司的办事处。那就跟加减乘除一样简单:你只要站在街角问自己,比较可能在左边还是右边。选出正确答案后,你就会走进你该走进的那一带,它也就在眼前。他看到办公室前停了一辆车龄两年的雪佛兰萨伯本(Chevy Suburban)休旅车,就停在门外的消防栓旁。那辆车的窗户被染成暗色,看起来干净无瑕,从头到尾亮晶晶的。车顶装了三具超高频天线,车里只有个女人坐在驾驶座上。他看了她一眼后又看一遍。她留着一头金发,看来一派轻松,但不失机警,她的手臂靠在窗上的方式看起来有点不一样。而且无疑的,她长得很俏,身上散发一股吸引人的魅力。他把目光移开后走进办公室,要求提领现金。他把钞票折好放进口袋,出门时发现那女人已经伫立在人行道上,就站在他面前直视着他。她凝视着他的脸,好像正拿他跟脑中的另一张脸比较相似与相异之处。这种表情他认得出来,他以前也曾被人这样盯过一、两次。
她说:“杰克·李奇?”
尽管他觉得自己没搞错,但还是努力回想,因为他不想认错人。一头金色短发的女人,用一双大眼直视着他,尽管她安安静静的,但身上兀自散发着一股自信。他非常确信,她身上有种能让他记住的特质,但他不记得自己曾看过这种特质,所以答案就是自己没看过她。
他说:“妳认识我哥。”
她看起来很讶异,也很高兴,一时间不知道要说什么。
他说:“我看得出来。如果有人那样看我,肯定是觉得我们两个怎么会那么像,可是又有那么多差异。”
她不发一语。
他说:“幸会。”说完后便打算离开。
她叫住他,“等等。”
他转过身来。
她说:“我们可以谈谈吗?我一直在找你。”
他点点头说:“我们可以在车上谈,我的屁股快冻僵了。”
她的目光停在他脸上,在原地顿了一下,然后突然开始移动,打开乘客座车门。
她说:“请上车。”他爬上车后,她绕过车头,从驾驶座上车,然后启动引擎,打开暖气,但没有开动车子。
她说:“我跟你哥很熟。我跟乔伊约会过,事实上我们不只是约会,有一阵子还挺认真的,但那是他死前的事了。”
李奇沉默不语,那女子脸上一阵泛红。
她说:“当然是他死前,这说法真蠢。”
随后,她也陷入沉默。
李奇说:“什么时候?”
“我们在一起两年,在他出事前一年分手。”
李奇点点头。
她说:“我是M·E·芙萝莉丝。”
尽管她没开口问,但他可以感觉到她想问:他提过我吗?李奇又点点头,试着让她感觉自己听过这名字,但其实没有。他心想:我没听过这名字,但也许我希望自己听过。
他说:“妳的名字是艾美吗?电视艾美奖的那个艾美?”
她说:“我名叫M·E·,我报名字时都用缩写。”
“什么的缩写?”
“我不会说的。”
他顿了一会儿又问:“那乔伊都怎么叫妳?”
她说:“他叫我芙萝莉丝。”
他点点头说:“这倒像他的作风。”
她说:“我到现在还是很想他。”
李奇:“我想我也是。妳找我是跟乔伊有关,还是为了别的事?”
她又停滞了一下,然后身体下意识地微微一晃,接着才回神进入正题。“都有,但事实上主要是为了别的事。”
“妳想跟我说些什么吗?”
她说:“我想聘你帮我做件事,因为乔伊曾在生前跟我推荐过你,他跟我说过你的事迹,偶尔会跟我聊到你。”
李奇点点头,接着问:“要聘我做什么?”
芙萝莉丝又顿了一会儿,脸上挤出一丝带着犹豫的微笑,然后对他说:“这句‘台词’我已经练习过好几次了。”
“那就说来听听吧!”
“我想聘你帮我暗杀美国副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