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他们当场尽了一切努力,但全部徒劳无功。南迪克就这样动也不动地躺在厨房地板上,不算意识清醒,但也不是真的昏了过去——他的魂魄好像已经不在,整个人处于假死状态。他脸色惨白,大汗淋漓,气息跟脉搏都很微弱。他全身上下只对触觉和光线还有反应,一小时后他被送到华特·李德陆军医疗中心的戒护病房,暂时被诊断为精神紧张症。

医生说:“用一般人能了解的话说,就是被吓到瘫痪。这纯粹是种疾病,但大部分都出现在迷信的人身上,像是海地人或路易斯安那州某些地区的人,换句话说都是些信巫毒教的乡下人。病人会冒冷汗、脸色惨白、血压降低,几乎陷入昏迷,跟肾上腺素引起的恐慌不一样。这是种神经组织的作用,心跳会变慢,脑部血液都流进腹部的大血管,人脑的大部分功能都会停摆。”

芙萝莉丝低声问道:“什么样的威胁会把人搞成这副德行?”

医生说:“那得要那个人打从心里相信他所遭受的威胁。那是关键所在,受害人必须深信不疑。我猜绑匪要他不能声张,不然就给他老婆好看。你们找上门引发了他内心的危机,因为他生怕自己有可能全部招出来。也许他想讲,但他知道自己无法承担后果。我连想都不敢想他老婆到底遭受什么威胁。”

史拓桑说:“他会好吗?”

“那要看他的心脏健不健康。如果他是容易得心脏病的人就麻烦了,他的心脏承受的压力相当大。”

“什么时候可以跟他谈?”

“很快吧!但基本上还是要靠他自己,他必须苏醒。”

“这很重要,他掌握了关键资讯。”

医生摇头说:“有可能几天就醒过来,但也可能永远醒不了。”

他们白耗了一小时等待,但状况完全没变。南迪克只是躺着不动,身边有一堆发出哔哔声的机器,虽然呼吸正常,但还是没有苏醒迹象。他们不得不放弃,把他留在医院,在寂静的黑夜中自己开车回办公室。他们在那没有窗户的会议室会合,接下来要做另一个更重大的决定。

法兰西丝说:“我们一定要告诉阿姆斯壮。他们已经提出警告了,接下来能做的只剩下暗杀”

史拓桑摇头说:“这种事不能讲,我们一定要严守这个政策,一百零一年以来都是这样的,现在也不能改变。”

芙萝莉丝说:“不然就减少他曝光的机会。”

史拓桑说:“也不行,这样等于不战而降,而且我们会节节败退,如果我们认输一次,那面对每一次威胁就永远别想赢了。我们不能让这种事发生,现在唯一能做的,只有尽力保护他们,所以现在我们要开始计划。我们面对的是怎样的敌手?我们知道些什么?”

芙萝莉丝回答他说:“我们知道死了两个男人。”

李奇说:“要再加上一个女人。看看数据就知道,被绑跟死掉没两样,百分之九十九的肉票会被撕票。”

史拓桑说:“但照片证明她还活着。”

“只活到那可怜的家伙把信送到为止,那已经是快两周前的事了。”

“他还是帮忙送信,也没有声张,所以还有一线希望。”

李奇不发一语。

法兰西丝问:“知道关于她的任何事吗?”

史拓桑摇头说:“我没见过她,连名字都不知道。我也几乎不算认识南迪克,他只是我偶尔会遇到的技术人员。”

会议室里一片沉寂。

法兰西丝说:“也要跟调查局讲。现在不只跟阿姆斯壮有关了,有个人质可能已经死掉或遭受生命威胁,那无疑是调查局的管辖范围,而且又牵涉到跨州谋杀案,也是他们该管的。”

会议室里非常安静,史拓桑叹了口气,缓慢而仔细地一一看着其他三人。

他说:“好,我同意。这件事已经失控,他们必须知道。天知道我有多不愿说出来,但我会跟他们说。上头要怪就尽管来吧!我会把整件案子交出去。”

大家都没说话,也没什么好说的,毕竟事已至此,这个选择才是正确的。但如果表示同意似乎就成了嘲讽,此时开口安慰也不恰当。但这一步是为了南迪克夫妇与另外两个无辜受害的家庭而必须走的,只不过站在史拓桑的角度,他当然不愿如此。

他说:“在此同时,我们能做的只有把焦点摆在阿姆斯壮身上。”

芙萝莉丝说:“明天他又要去北达科塔州了。他会有更多机会待在开放空间中要参加更多活动。地点跟之前一样,不是很安全。我们十点离开。”

“那星期四呢?”

“星期四是感恩节,他会在华府一个游民庇护所分发火鸡晚餐,曝光机会更是大增。”

大家陷入长久的沉默。史拓桑又重重叹了口气,把手心平摆在长长的木桌上说:“好吧!明天早上七点在这里集合,我确定调查局会欣然派个协办专员过来。”

接着他起身离开会议室,回到办公室后他将打几通电话。打完电话之后他在华府的履历上将永远会打上一个问号。

芙萝莉丝说:“我的无力感好强烈。我想采取更多预防措施。”

李奇问她:“妳不喜欢上场守备吗?”

他们躺在她卧室的床上。这个房间比客房大,比较漂亮,而且因为位于屋子后半部,也比较安静。房里的天花板比较平顺——不过因为窗户开在屋子后方,所以光线最好的时间不是在清晨,而是要等夕阳照进来后才看得出来。床舖很暖,整间屋子都很暖,在灰暗寒冷的城市夜里这地方简直就像他们温暖的避风港。

她说:“要我守备也无所谓,但不是有句话说,进攻就是最好的防守吗?而且现在的局势更需要我们事先预防。每次有事情发生,我们只能逃走,那太被动了,我们应该主动调查。”

他说:“你们不是有调查员吗?像研究电影的那家伙?”

她点头说:“那是保护行动研究办公室,它的角色有点奇怪——研究性质比较理论性,而不是针对个案,而且它只针对战略做建议,不触及具体战术。”

“那就自己做做看,尝试一下。”

“试什么?”

“因为南迪克搞砸了,我们又只剩最开始那件证物,所以要从头开始。你们应该把焦点摆在那枚指纹上。”

“档案里没有资料。”

“档案有错误的时候,也会更新,会有更多指纹被输入资料库。每隔几天就再试试看,而且要扩大搜寻范围,试试看其他国家还有国际刑警那里有没有档案。”

“我很怀疑这两个家伙会跟外国有关系。”

“如果他们是美国人,但到国外旅游时曾经闹过事呢?例如在加拿大、欧洲或墨西哥跟南美洲等地方?”

她说:“有可能。”

“而且妳要把拇指指纹设定为主要搜寻目标,妳懂吗?就是透过资料库看看过去有没有人写威胁信时用拇指指纹署名。那资料库包含多久以前的资料?”

“如果你需要,几千年前的资料都可以挖出来。”

“那就找过去二十年的资料吧!我猜几千年前大概有不少人都是用拇指代替签名。”

她露出微笑,因为她就靠在他肩上,他可以感受到她已有睡意。

他说:“那时候恐怕连文字都还没出现。”

她没有回话,很快就睡着了,呼吸变慢,依偎在他肩上。他把身体放松,感觉到他这边的床垫微微下陷,心里想着乔伊是否也曾这样睡着?他躺着不出声,过了会儿,伸手把灯关掉。

他们睡得很少,好像才过一、两分钟就又起床了,洗澡后又回到秘勤局会议室,跟着一个叫班侬的调查局协办探员一起吃甜甜圈、喝咖啡。李奇穿着他在大西洋城买的外套,又换了另一套乔伊的旧西装和衬衫,打了条纯蓝色领带。芙萝莉丝还是穿着黑色裤装,法兰西丝穿的则是星期天晚上那套衣服,她的好身材展露无遗——但南迪克却没多看她一眼。她一把衣服换下就送到饭店洗衣部,这样很快就又会有衣服可换洗。史拓桑还是跟往常一样穿着“布鲁克兄弟”服饰店的衣服,身上一尘不染。可能是新买的,但也可能是旧的,因为他的西装款式都一样,所以无从分辨。他看起来很累——应该说他们看来都很累。这让李奇有点烦恼,因为根据他的经验,疲劳与酗酒一样会损害行动效率。

芙萝莉丝说:“我们可以在飞机上睡觉,等一下叫飞机驾驶飞慢点。”

班侬这家伙大概四十岁左右,穿着花呢运动外套和灰色法兰绒衣裤,看来有点臭屁,有爱尔兰人的味道,身材高大,吨位可观。他的脸色泛红,即使冬天寒冷的清晨里还是一样。不过他很多礼又活泼,而且甜甜圈跟咖啡都是他带来的。他跑了两家店,因为两家店擅长的口味各自不同。他一进来就很受欢迎一,区区二十块钱的食物跟饮料就可以化解不同单位间的疏离感。

他说:“我们只希望双方能开诚布公,也不要怪来怪去,更不要说些废话。我想我们必须面对规实,南迪克的老婆已经死了。我们会尽力搜救她,把她当作还活着,但不该欺骗自己。所以说,这案子现在已经死了三个人。我们有些物证,但是不多。我们可以假设南迪克跟他们见过面,他们当然也去过他家,尽管可能只有把他老婆掳走时去过一次。所以那是犯罪现场,我们今天会去做地毯式搜查,再把结果跟你们讲。如果南迪克醒了,他就能帮我们,但如果他没那么快醒来,我们还有三个方向可以进行:第一是寄到华府的那些威胁信,第二和第三则分别是明尼苏达与科罗拉多的凶杀案现场。”

芙萝莉丝问:“你们的人已经接管那两个现场了吗?”

班侬说:“嗯。我们的弹道专家认为科罗拉多州现场使用的是H&K出品的MP5冲锋枪。”

法兰西丝说:“我们也猜出来了。而且那把枪可能装了灭音器,所以应该是SP5SD6型的。”

班侬点头说:“妳是那两位退役军人之一吧?我的意思是妳之前应该看过MP5冲锋枪,跟我一样。那武器只有军方以及实力等同军方的单位会使用,像警方与联邦政府的待种部队等才会用到。”说完后他陷入沉默,然后环顾身边众人,好像他讲的话有什么弦外之音。

法兰西丝说:“那明尼苏达州的现场呢?”

班侬说:“弹头找到了。我们用金属探测器搜索农场,结果它被埋在泥土下九吋深处,跟子弹方位相符的发射地点,是北边一百二十码外一处有树林的小山丘,山丘可能有八十呎高。”

李奇问:“那是什么子弹?”

班侬说:“北约组织会员国采用的七点六二毫米子弹。”

李奇点头说:“做过测试了吗?”

“什么测试?”

“火药测试。”

班侬点头说:“火药装填量比较少,威力较弱。”

李奇说:“这可以让子弹以亚音速飞行。使用那种口径的子弹,一定是装了灭音器的贝姆MK2型狙击来福枪。”

班侬说:“也是军方以及实力等同的单位所使用的武器,通常是给反恐部队等类似单位用的。”

班侬又环顾四周,好像在等人进行评论。但没人配合,所以他只好自己来。

他说:“有件事你们知道吗?”

“什么事?”

“就美国国内而言,同时购买H&K的MP5冲锋枪与贝姆MK2型狙击来福枪的买家,只有一个公家单位。”

“哪一个?”

“美国秘勤局。”

会议室里一阵沉寂,没人说话。

这时有人敲门,结果是执勤警官。他打开门后站在门口说:“又有信寄来了,你们得看看。”

他们把信摆在会议室桌上,又是已经见过好几次的棕色信封,封口用胶水黏了起来,还有铁制扣环。信封上的地址是用电脑印在自黏标签上的,收件人是“华府,美国参议员,布鲁克·阿姆斯壮”,字体用的是清晰的时报新罗马字型。班侬打开公事包,拿出一双白色棉质手套,先戴右手,再戴左手,然后拉紧。

他说:“这些配备是实验室里为了特别状况而准备的。因为不想在上面留下滑石粉的痕迹,所以我们不用乳胶手套。”

戴上手套后活动不便,他必须把信封推到桌边才能拿起来。他用一手拿着信封,想要找个东西打开它。李奇从口袋取出陶瓷刀,打开后把刀柄递给他。班侬拿过来后用刀刃拆开封口,把信往后移动,刀子往前推,刀刃割开纸就像切豆腐般轻松。他把刀子还给李奇,把信封两侧往中间压,信封形成一个开口。他从开口往里看,然后把信封倒过来,从里面抽出一张东西。

那是张信纸——磅数较重的白色信纸。它被摆在光滑的木头桌面上,滑动了一吋,然后摊平。信纸上是被拆成两行的一个问句,一样置中对齐,高度比纸张正中央高一点。信纸上用他们已经看过好几次的简洁字体写了八个字:喜不喜欢我的警告?第二行只摆了“警告”这两个字。因为这两个字跟其他几个字分开,所以有种强调的效果。

班侬把信转过来,看看邮戳说:“又是赌城,是星期六寄出的。他们可真有自信,是不是?他们在提出警告三天前就问我们喜不喜欢了。”

芙萝莉丝说:“我们该出发了。十点要启程,我要李奇跟法兰西丝跟我一起去。他们去过那里,了解场地。”

史拓桑举起手,那手势有很多种诠释方式——是“好!”还是“随妳去!”或者“别烦我!”——李奇无法分辨。

班侬说:“我希望一天能开两次会,就在这里,每天早上七点跟晚上大概十点。好吗?”

芙萝莉丝说:“如果我们在华府就可以。”她说完后往门边走,李奇与法兰西丝跟着她。

李奇赶上她,推一下她的手肘,要她往左边而不是往右边走,然后沿着回廊前往她的办公室,并对她低声说:“搜寻资料库。”

她看看表,跟他说:“我们动作太慢了。”

“所以现在开始要快一点。现在让资料库去跑,一天就能知道结果。”

“这事班侬不会做吗?”

“也许。但核对两次不会少块肉。”

她顿了一会儿,然后转身往里走,打开办公室的灯,并开启电脑。使用国家犯罪资讯中心资料库进行搜寻,要遵守很复杂的通讯协定。她输入密码,用游标点选输入框,然后输入“拇指指纹”这几个字。

李奇说:“把条件缩小,否则妳会得到几十亿个没用的搜寻结果。”

她重新输入关键字,改成“拇指指纹+文件+信件+署名”。

她说:“这样可以吗?”

他耸耸肩说:“我出生时还没有这种东西。”

法兰西丝说:“一开始这样就够了。等一下如果有必要,我们可以再修改搜寻条件。”

于是芙萝莉丝按下搜寻键,硬碟发出运转声,输入框也从画面上随之消失。

她说:“走吧!”

要把一个受威胁的副总统当选人从哥伦比亚特区护送到广大的北达科塔州可不是简单的事——整个过程需要八辆秘勤局车辆、四辆警车、二十位干员以及一架飞机。到了当地,举办活动需要十二位干员、十二位当地警员、四辆州警警车,还有两组当地的警犬小组。为了协调这一切,芙萝莉丝花了整整四个小时使用无线电对讲机。

她把自己的车留在停车场,安排一个司机用加长型林肯礼车载他们,这样她才能专心发号施令。李奇与法兰西丝跟她一起坐在后座,他们前往乔治城,车停在阿姆斯壮家附近。三十分钟后又来了一辆坐满枪手的车子及两辆萨伯本。又过了十五分钟后,一辆防弹的加长型凯迪拉克礼车抵达,停好后的乘客座车好正对遮篷出口。接着两辆华府市警局警车把街道南头封锁起来,警车的闪光灯是打开的,所有车辆也都开起大灯。天色一片灰暗,下着毛毛雨。为了让暖气持续转,每辆车都没熄火,引擎废气飘浮聚集在沿路的街边石旁。

大家都在等,芙萝莉丝先后和屋里的随扈与安德鲁空军基地的空军地勤人员谈话,也跟车子里的警察讲了几句,然后听着电台新闻中的直升机路况报导——因为天候不佳,城里正在塞车。市警局交通队建议经由环状快速道路绕远路,空军基地回报机师已撤出飞机,飞行员已登机,而随扈则回报阿姆斯壮已经喝完他的晨间咖啡。

她说:“送他出来。”

外面看不到遮篷内的活动,但她可以透过耳机掌握整个过程。礼车开离街边石,一辆萨伯本切到礼车前方,在带路警车后面排成一个车队——礼车后面部署的是枪手那辆车,然后是芙萝莉丝的加长礼车,接着是第二辆萨伯本,殿后的是另一辆警车。车队启动后直接开上威斯康辛大道,经过贝赛斯达市后直驱安德鲁空军基地。车队先是右转,然后以顺时针方向绕着环状快速道路平稳疾驰。此刻芙萝莉丝已经跟俾斯麦市那边联络好,也核对了抵达后的一切安排。预估抵达时间是当地一点钟,她希望先把一切搞定,这样就能在飞机上睡觉。

车队从基地北边的门进去,直接开上飞机跑道。阿姆斯壮的礼车停了下来,乘客座车门跟登机阶梯间的距离是二十呎。那是一架湾流航太公司的双喷射引擎飞机,机身漆的是空军为国家军机而用的制式蓝色。引擎轰隆作响雨被气流卷成细细的波浪状水滴不断打在地上。干员从萨伯本出来后立即散开,阿姆斯壮下了礼车后也在毛毛雨中跑完那一段二十呎路程。他的随扈始终跟着他,芙萝莉丝、法兰西丝与李奇也一一跟上。一辆媒体采访车已经在那儿等着,车上也有两个记者要随机采访,另外有三个后援干员负责殿后。地勤人员把登机梯推开,机上一位男空服员则把机门关上。

上飞机后,李奇发现眼前看到的跟电影里的空军一号完全不同。空军一号的内装比较像三流摇滚乐团巡回演出时搭乘的巴士,只是部普通的小型交通工具,里面装了十二个不算高级的座位,其中八个座椅被分成两边,两边都有两两相对的四个座椅,面对面的座椅中间隔着桌子,另外四个座椅则排成一排面对前方。机上配备的是皮革座椅与木桌,它们跟机内讲究实用的空间并不相称。座位次序显然按照权力关系安排:在阿姆斯壮挑选自己的位置之前,大家都挤在走道上,结果他挑了靠舱门的四人座里一个面对后方的靠窗座位,两个记者在他对面坐下——或许他们安排了一次专访来消磨这段不能工作的时间。芙萝莉丝跟三位随扈挑了另一边四个座位坐下,后援的三位干员与法兰西丝坐在前面,李奇没有其他选择,只能选择与芙萝莉丝相隔一个走道的椅子,也刚好是阿姆斯壮身边的座位。

他把外套塞进头顶的行李舱,然后坐好。阿姆斯壮盯着他的眼神仿佛看着一位老朋友,两个记者也打量着他,他可以看出他们满脸疑惑。他们看着他的西装,他知道他们正在想:干员不可能穿这么高级的西装。这家伙是谁?幕僚吗?还是即将被指派的官员?他把安全带系上,那动作熟练得好像他每四年都能跟副总统当选人同坐一样稀松平常。阿姆斯壮没有为他引介,只是镇静地坐着等待第一个问题。

引擎声越来越大,飞机在跑道上冲刺。当它离地高飞时,除了李奇这边的四个人外,其他人都已快速进入梦乡——他们跟很多专业人士一样,每当密集活动中间出现空档时,都会像电脑关机一样休息。芙萝莉丝显然就很习惯在飞机上睡觉,她的头往前垂下,双手整齐摆在膝上,姿势很优雅。她身边其他三个干员的睡姿就比较随性点,没她那么好看。他们都是粗颈宽肩的壮汉,手腕粗大,其中一个把脚伸到走道上,那只脚看来只穿得下十四号的大鞋。他认为坐在他身后的法兰西丝也应该睡了,因为她在哪里都能睡。有次在长时间盯梢时,他还亲眼目睹她在树上睡着。他找到按纽,把椅背稍微往后放,让自己舒服点。但接下来记者开始讲话谈话的对象是阿姆斯壮,谈的却是李奇。

其中一人说:“副总统,我们可以知道他的名字吗?”

阿姆斯壮摇头说:“现在恐怕还不能说出他的身分。”

“但我们猜他是国安事务相关人员。”

阿姆斯壮露出微笑,眨眨眼说:“我可不能阻止你们运用想像力。”

记者做了点记录,然后开始谈起外交关系,把话题聚焦在军事资源与军备支出上。李奇不理他们,试着入睡,但醒来时发现有人不断提问,也感觉到有人在看他,原来是其中一个记者往他这边看。

另一个记者问阿姆斯壮说:“但您确实支持美国拥有压倒性武力的政策?”

阿姆斯壮瞥了李奇一眼说:“你愿意发表意见吗?”

李奇打个呵欠,然后说:“是的,我还是支持这政策,那是一定的。非常支持,相信我,我一直都支持。”

两个记者赶紧提笔写下,阿姆斯壮聪明地点点头。李奇又把椅背往下放,然后就睡着了。

他醒来时飞机正往俾斯麦市降落,他周遭的每个人都醒了。芙萝莉丝低声跟手下讲话,把标准行动准则交代下去,法兰西丝跟她身边的三个干员也在一旁听着。他从阿姆斯壮身边的窗户看出去,发现外面是一片无云的蔚蓝晴空,飞机下方一万呎的褐色地面似乎正沉睡着,还看到由北往南蜿蜒的密苏里河,中间不间断地点缀着蓝澄澄的湖泊。他还看见九十四号州际公路像狭窄的缎带一样从东往西延伸,河流与公路交会的棕色都会地带就是俾斯麦市。

芙萝莉丝正在说:“外围的戒护交由当地警察负责,我们已经叫他们要派出四十人的警力,现场人数可能会更多,还有守在车里的州警。我们的工作是尽量围在一起,让活动快快结束。活动开始后我们才会到,结束前我们就该离开了。”

阿姆斯壮说话了,但说话时没有对着任何人。“让他们等久一点。”

其中一个记者说:“这工作就像演艺人员。”飞机左右晃动,往下斜飞,然后开始进入低空滑行航线。大家把座椅椅背挺直,系紧安全带,记者则把笔记型电脑收好。他们会待在机上,像他们这种重量级外交线记者,对地方举办的露天政治活动是不会有兴趣的。芙萝莉丝跟李奇四目相交,露出微笑,但她的眼神里藏着隐忧。

飞机稳稳降落,慢慢转到跑道的一个角落,一个五辆车的车队已经在那里等待。车队前后各有一辆州警巡逻车,中间夹着三辆同款林肯加长型礼车,一小群地勤人员拿着活动式登机梯在旁待命。阿姆斯壮跟他的随扈坐进中间那辆车,后援干员坐在后面那辆,芙萝莉丝、李奇与法兰西丝则坐进前面那辆。空气很冷,但朗朗晴空下的阳光却令人睁不开眼。

芙萝莉丝说:“只要觉得有必要,你们就见机行事吧!”

当地车流量稀少,像是个无人的乡野,车队疾驰在滑顺的混凝土路上。车程很短,李奇突然看到熟悉的教堂塔楼就在远方矗立着,还有周围低矮的房屋。开始接近教堂后,就可以看见路边停着满满的车子,沿路停到距离社区活动中心入口,百码处。因为州警设了路障,路旁的车子没办法继续往前停。车队通过路障,朝着停车场前进,围篱上绑了许多旗帜、布条,还有一大群人早就聚集在那里,大概有三百人左右。教堂塔楼成为这一群人的背景,只看到一栋方正扎实的高大建筑物在冬阳中闪耀著白色光芒。

芙萝莉丝锐:“希望这次他们把每个地方都搜遍了。”

五辆车开进砾石地上,停下时纷纷发出“咯吱”的声响。负责后援的干员先下车,他们散开站在阿姆斯壮的座车前,看着人群里有没有可疑的脸,等待芙萝莉丝从无线电中听到当地指挥警官喊一声:“四处都安全了。”才下令给他们。她听到后马上转达给后援小组的带头干员,他立刻收到命令,走到阿姆斯壮的门边,毕恭毕敬地把门打开。那动作令李奇感到印象深刻,就像是芭蕾舞的动作似的——虽然只持续了五秒,但是肃静又威风,不疾不徐,没有一丝犹豫,可能是因为事先三方面已经用无线电沟通好了,也亲眼确认了现场安全无虞。这是一次很熟练的行动。

阿姆斯壮从车里走到冷冷的室外空气中,他脸上的微笑充分让人感到他想说:“我这当地长大的小孩,哪承受得起大家盛情欢迎?”接班人站在欢迎人群的最前面,阿姆斯壮伸手向他致意。他没有戴帽子,他的随扈靠得好近,几乎像簇拥着他。后援干员也靠过来,他们不断移动着,最高的那两个一直挡在阿姆斯壮与教堂中间。他们面无表情,大衣的纽扣都没扣上,眼睛不断注视着周遭。芙萝莉丝说:“那该死的教堂,简直像一间打靶场。”

李奇说:“我们应该再去查一遍,亲自确认一下。在我们查完之前,让他以逆时针方式在这里绕场。”

“这样不是比较靠近教堂?”

“越近越安全。他越近,往下射击的角度就越窄。教堂那些钟的周遭有百叶木窗,距离塔楼底部四十呎以外的地方都是射击范围,四十呎以内则是射击的死角。”

芙萝莉丝举起手腕,跟领头的干员对话,几秒后他们看到她把阿姆斯壮移往她的右手边,开始在空地上以逆时针方向绕着大圈圈,新任参议员也跟在旁边,整个人群也跟着他改变了移动的方向。

李奇说:“现在把保管教堂钥匙的人找来。”

芙萝莉丝跟当地警局队长通话,用耳机聆听他的回应。

她说:“五分钟后,教堂管理员会在那里跟我们碰面。”

下车后他们横越砾石地才抵达教堂闸门。空气很冷,从人海中可以看见阿姆斯壮的头部,太阳照得他的头发闪闪发亮。他站的位置很好,距离塔楼三十呎,新参议员待在他身边,六个干员也紧跟着他,跟着他不断移动的人群就好像一个会随时改变形状的怪物。到处都有人穿着深色大衣,女士们则都戴着帽子、头巾与太阳眼镜。因为夜里的冷霜,草皮变成了褐色,全都枯死了。

芙萝莉丝始终站着不动,她用手捂住耳朵,举起另一只手,对着麦克风说话。“让他一直靠近教堂。”然后她把手放下,掀开她的大衣,把枪套里的枪松开。“外围的州警刚刚通报,他们觉得一个路上的家伙有问题。”

李奇问:“人在哪?”

“在旁边的社区里。”

“知道外型吗?”

“没有回报。”

“这里有多少警察?”

“四十几个,都站在周边。”

“叫他们面对外面,背对群众,所有人都注视着邻近的区域。”

芙萝莉丝透过无线电对当地警局队长下令,她的眼睛则注视着四面八方。

她说:“我该走了。”

李奇转身面对法兰西丝说:“去看看旁边的街道,查一下我们发现的那些下手地点。”

法兰西丝点点头,开始朝着入口的车道移动。她大步疾行,速度介于跑步与走路之间。

芙萝莉丝问他:“你们有找到下手地点?”

“多得是。”

芙萝莉丝举起手腕说:“赶快走,赶快走,让他沿着塔楼的墙边移动。另外三面要包围起来。紧靠着车子,大伙们,现在就行动。”

她聆听回报后点点头,阿姆斯壮正在接近塔楼的另一边,距离他们可能有一百呎,已经脱离他们的视线了。

李奇说:“妳去吧!我会去查看教堂。”

她举起手腕说:“要他停在那里,我要过去了。”

她没有回答李奇就直接往回走向空地,只剩李奇一个人在教堂外面的闸门口。他进了闸门,朝着教堂走,在门边等待。那是一扇精心雕琢的大型橡木门,门板可能有四吋厚,门的转轴跟旁边的饰条都是铁做的,门上看得到黑色大大的钉头。门上方的七十呎高塔楼高高耸立着,塔顶挂有一面国旗,还有避雷针与风向仪。风向仪并未转动,旗子也没有飞扬,因为空气完全不动。空气又冷又凝重,完全没风!这种天气最适合子弹飞行,风阻较小,弹道又直又准。

一分钟后砾石地面传来脚步声,他往回看闸门,结果是教堂管理员来了。他是个矮子,穿着黑色长袍,外面披着一件喀什米尔羊毛的外套,戴着一顶可以把两边耳罩绑在下巴的皮帽,鼻梁上挂着厚重的金边眼镜。他手上拿着一个大铁环,环上挂着一把大号的铁钥匙,那钥匙的尺寸实在太大,看来就像电影里会出现的中世纪监狱钥匙。他伸手交出钥匙,李奇把它拿过来。

管理员说:“这是教堂最原始的钥匙,从一八七〇年保存到现在。”

李奇说:“等一下还你。到空地上等我。”

那家伙说:“我可以在这里等。”

李奇还是跟他说:“到空地土等我,那样比较好。”

这戴着眼镜的家伙,眼睛睁得大大的。他转身走回原处,举起老旧的大钥匙,走到门边,把它插进钥匙孔。他用力转动,但是锁头毫无动静,又试了一次,结果还是一样。他顿了一会儿,改试门把。

结果门根本没锁。

门才开了六吋,老旧的转轴就发出“吱嘎”的怪声。他还记得这声音,之前他是在清晨五点开门的,那时候声音听起来比现在还大,但现在因为外面隐隐传来三百人的骚动声,那怪声被掩盖住了。

他把门完全推开,又顿了一会儿,然后安静地走进昏暗的室内。这种圆顶建筑是简单的木造结构,墙上漆的颜色是已经逐渐褪去的羊皮白,教堂内座椅破旧不堪,但是被擦得一尘不染,窗户用的是彩色玻璃。教堂的一边是一座圣坛以及一个有阶梯的讲经台,再过去有些门通往几个小房间,可能是摆放法衣与法器的地方,他不知道它们的正确名称是什么。

他关上门后把它反锁,把钥匙藏在一个装满赞美诗集的木盒里。他慢慢走过中间走道,然后站着不动,仔细聆听——但是那里面一点动静也没有。室内到处都是老旧木材、积满灰尘的房屋结构、蜡烛,它们的强烈味道跟冷空气混在一起。他继续走下去,然后去查看圣坛后面的小房间。房间有三个,全都铺有纯木造地板,里面空荡荡的,只堆了一些老旧书籍以及教堂的服装。

他走回来,经过门后走进塔楼的地下室。地下室有个正方形的区域,有三个钟的拉绳从中间垂下来,每条拉绳的尾端都缝了绣花的套子,不过都已经褪色。正方形区域的侧边有一道又窄又陡的阶梯,楼梯的上方一片昏暗。他站在底下仔细聆听,还是没有任何动静,然后往上走,连续右转三次后就到了一个窗台,没有继续往上的阶梯。塔楼内侧的墙上栓了一道木梯,从木梯往上二十呎就到了天花板上的活动天窗。天花板是密合严实的木板,不过为了让拉绳从上方往下垂,在中间开了三个刚好九吋的洞口。李奇知道,如果有人在上面,他可以透过洞口看到或听到一些动静——因为五天前他从洞里面看到警犬在他下方啪嗒啪嗒走来走去。

他在楼梯的开口停下来,尽量站着不出声,从外套里拿出陶瓷刀,把夹克与西装外套脱掉,摆在窗台上。他踏上去后梯子大声发出了“咯吱、咯吱”的声响,再踏一格梯子还是咯吱作响。

他停下来,把正握在梯子上的手拿开,凝视着手掌,心想:这是胡椒粉,我五天前撒上的胡椒粉还在。梯子上沾得到处都是污渍——这是他在五天前入侵留下的痕迹,还是今天有警察爬上去过?又或者是别人留下的?他停一下后又爬了一格,梯子还是发出了声音。

他再度停下。是该判断与评估的时候了。他站在活动天窗下一道梯子上,梯子不断咯吱作响,他则是离地十八呎高。天窗上面的情况不明朗,他除了带着一支刀刃长三点五吋的刀子之外,身上没有其他武器。他深深吸一口气,把刀打开,用牙齿咬住它。李奇不想一次爬一格,他抓住梯子两边,尽可能让自己的身体往上伸展,快速往上爬。接下来的十八呎他用三、四秒的时间就爬完了,在最顶端处他把一只手跟一只脚留在梯子上,把身体悬空。为了让身体稳住,他用指尖撑住上方的天花板,同时借此感觉上面有没有动静。

但是没人在上面,他伸手把天窗往上顶,打开一吋后又掉下来盖住,然后他又把手放回天花板上。还是没有活动的迹象,没有任何震动,等了三十秒后还是一样。于是他把身体晃回梯子上,把天窗整个推开,爬进钟楼里。

他看到三座钟静静地挂在支架上,每一座旁边都有铁制的钟轮,钟轮是由绳子启动的。三座铁钟又黑又小,完全不像欧洲那些历史悠久的大教堂的巨型青铜钟那样经典优雅,它们只是这乡下地方平凡的历史中所遗留下来的一般乡下工艺品。阳光从百叶窗外射进来,一道道冷冷的光线打在它们上面,钟楼里没有任何其他东西,看来似乎跟他的预期相符。

但事实上不尽然如此。

钟楼里的灰尘有被动过的痕迹,地板上有不明的脚印,是脚后跟与脚趾,还有膝盖与手肘留下的印子。痕迹不是他在五天前留下的,他十分肯定,而且空气中隐隐有一股几乎闻不出来的气味——那是流汗的味道,紧张的味道,还有钢制机器与全新黄铜弹壳的味道。他慢慢转了一圈,那气味也随之消逝,没有留下任何曾经存在的迹象。他把指尖摆在铁钟上,如果它们有听不出来的微幅震动,也会完全停止。

透过百叶窗进来的除了光线之外,还有人声。他可以感觉到,人们都聚集在下方距离塔顶七十呎的地方,他走过去斜斜地看下方。百叶窗是一片片成三十度倾斜的木片装在窗框上构成的,所以他只能看到人群的边缘,看不到所有人,还有警察在周边警戒着,每个岗哨距离三十码。他们从容地站着,面对着围篱。他可以看到社区活动中心,还有在停车场上耐心等着的车队,每辆车都没熄火,排出的废气像在冷空气中吞云吐雾。他也看见周遭的屋子,还有很多东西,这是一个绝佳的射击据点。尽管射击的有效范围有限,但是只要开一枪就能搞定了。

他往上看,看到钟楼天花板上又有一个天窗,有另一道梯子可以通往它。梯子旁有几条从避雷针延伸下来的厚重接地铜线,因为年代久远,铜线都变成绿色了。他上次来的时候没有查看天花板,因为他压根儿不想爬上去,然后花八个钟头的时间在寒冷的空气中等待。但是在这个阳光普照的下午,如果有人想要有完整的射击范围,当然会想爬那道天窗。他猜那大概是为了更换国旗而装的天窗吧!避雷针与风向仪可能从一八七〇年就一直在那里了,但国旗却不是那时候就有的——随着美国州数的扩张,现在国旗上的星星比一八七〇年的时候多出许多。

他又把刀用牙齿咬住,爬上另一道梯子。他必须往上爬十二呎,梯子也还是咯吱作响。他爬到一半停下,双手抓着梯子两侧,脸已经贴近上面那格梯子。这梯子非常老旧,每一格都沾满灰尘——只不过有些地方被擦得特别干净。爬梯子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握住梯子的两侧,另一种则是手掌朝内,一格格握住梯子。他在脑海中模拟这种抓梯子的方式,两手会交替使用,前面一格被左手握住,下面一格就换成右手。最近有人爬过这梯子,可能是这一、两天内,也可能是这一、两个小时的事。可能是教堂管理员拿了洗好的国旗来挂上,也可能不是他。

他停在上面没有动作,人群聊天的声音穿过百叶窗传到他耳边。这时他站得比铁钟还高,每座钟顶端都被铸钟人焊上了名字的缩写,因此都用熔锡写了歪歪扭扭的AHB。

他继续往上走,像之前一样把指尖摆在上面那格梯子,但是这梯子是又粗又厚的木材做成的,表面可能还包了一层铅,所以跟石头一样结实。就算有人在上面跳舞,他也可能感觉不到。他又往上爬了两格,当他爬到梯子顶端时,弓着肩膀,把天窗往上顶,又往上走了一格。他知道天窗很重,可能跟屋顶的厚度一样,而且耐受风吹雨打,可能含有铅的成分。为了防止雨水渗漏,天窗上可能还有排水沟槽设计。他往两边转,看看天窗的转轴·发现是铁制的,因为有点生锈,可能会有些紧。

他吐了一大口气,刀把因而湿掉了,接着他把腿打直,用力把天窗往上顶。天窗打开了,他也爬上闪耀着太阳光芒的屋顶。他把刀子拿下来,往旁边滚动,脸部擦过屋顶。屋顶是铅做的,经过一百三十几个寒暑以后,变得疤痕累累、毫无光泽、一片灰暗。他跪着把身体挺直,用膝盖转了一圈。

上面也是没有人。

屋顶构造就像个铅皮衬里的盒子,浅浅的,对着天空打开。屋顶周遭的墙壁大概有三呎高,屋顶中间那一块是比较高的,旗杆、风向仪与避雷针都装在上面,近距离看着它们,才显得出它们都很大。屋顶上贴着许多铅片,每一块之间的接合处都经过精心敲打与焊接,几个角落都有漏斗形的构造可以让雨水与融雪排出。

他不想站起来,于是匍匐前进到墙边——他想楼下干员都受过训练,只要看到制高点有物体在移动,就会提高警觉。他慢慢把头抬到比墙高,寒冷的天气让他打了个寒颤,他看到阿姆斯壮就在下方七十呎处,新任参议员站在他身边,六个干员把他团团围住。接着他从眼角余光看到一阵骚动,警察在距离空地一百码处开始奔跑,然后聚集在靠近后面围篱的某处。他们低头看着某个东西,然后又跑开,屈身拿出车里的无线电麦克风来讲话。他又往正下方看,看到芙萝莉丝从人群中挤出来,她的食指压着耳机,快速朝着那些警察移动。

他又爬回原处,爬下天窗后把它盖好,然后爬下楼梯。通过另一个天窗后他又爬下另一道梯子,接着拿起外套与夹克,跑下又窄又弯的楼梯,穿过尾端缠花的铁钟拉绳,然后回到教堂里。

橡木门整个被打开。木盒的盖子也被打开了,本来藏在木盒里的钥匙被插在木门内侧的钥匙孔里。他走到门边,往教堂里面后退一码,等待聆听着,冲到寒冷的室外后,走出通道六呎的距离后又停住。他在原地打转,但是看不到有人要袭击他,那地方安安静静、空无一人。他听到远远从空地传来的人声,穿上外套就往人群移动。砾石路上有个男人急急忙忙地往他跑来,他穿着褐色长大衣,是厚重的斜纹布料做的,像是风衣,又像大衣。大衣下摆随着他的步伐往后飞舞,大衣下面穿着一件花呢外套和法兰绒长裤,脚蹬厚重的鞋子。他把手举起来,像是在问好,手里握着一枚金色警徽,应该是俾斯麦市的警探,或者就是队长本人。

他在二十呎外就对着李奇大叫:“塔楼里安全吗?”

李奇也对他大叫:“里面是空的。外面怎么啦?”

那警察停在原地,屈身把手搭在膝上喘气,大声说道:“还不知道,发生了一阵骚动。”然后他的视线越过李奇,看着教堂,大声说:“该死!你应该把门锁好的,不能让这扇该死的门开着。”

他跑向教堂,李奇则往另一个方向冲到空地上。他在入口的路上遇到正要跑进来的法兰西丝。她大叫:“怎么啦?”

他也对她大叫,“有状况!”

他们一起奔跑着,从教堂外面的闸门走进空地。芙萝莉丝迅速地往车子移动,他们改变方向后把她拦下。

她说:“有来福枪藏在围栏下面。”

李奇气喘吁吁地说:“有人去过教堂里面,可能去过屋顶上,搞不好现在还躲在里面哪个地方。”

芙萝莉丝瞪着他,有一秒时间完全没有动作,然后举起手对着麦克风说话。

她说:“准备撤退,我数到三就展开紧急撤离行动。”

她的语气很冷静。

“所有车辆待命,座车与枪手车等我数到三就把目标接走。”

她停顿了一拍的时间。

“一、二、三。现在撤退、撤退。”

有两件事在此刻同时发生。首先是车队引擎发出巨大声响,车子像被炸开一样疾驰分开行动:开路的警车往前推进,殿后的警车则往后退,前面两辆加长型礼车经过一个急转弯后加速穿越砾石路,直接开到空地上。同时随扈把阿姆斯壮包围起来,让外围的人看不到他,一个干员开路,另两个拉着他的手肘,后援的三人也靠过来,从后方伸出手掩护他的头部,然后把他往前推,穿越人群·这就像美式足球的阵势,结合了速度与力量,而当汽车一边在草地上乱窜,另一边干员赶着去跟车队会合时,夹在中间的群众被吓得鸟兽散。车子停下后随扈把阿姆斯壮直接塞进第一辆车,后援小组坐上第二辆。

开路警车已经把闪光灯与警笛打开,车子慢慢往出口通道前进。两辆载满人的礼车在草地上甩尾后转往反方向,从空地开回柏油路上。他们跟上警车,三辆车一起加速往前疾驰。这时第三辆加长型礼车来接芙萝莉丝。

李奇对她说:“我们可以在这里抓到那两个家伙,现在就动手!”

她没有回话,只是抓住他跟法兰西丝的手臂,自己上车同时也把他们拉进车里。礼车加速后紧跟着前面几辆车,第二辆警车也立刻启动跟上。撤退行动开始后才二十秒的时间,整个车队就一辆接着一辆开动,在闪光灯照射下与警笛响声中,以时速七十哩的速度疾驰撤离现场。

芙萝莉丝瘫坐在座位上。

她说:“看到了吗?我们没有事先防范的能力。碰到事情我们只会逃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