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当李奇与法兰西丝跟着史拓桑一起回到财政部大楼时,保护行动研究办公室那个职员已经在等他们了。他身穿手织毛衣与蓝色裤子站在接待区,好像从家庭餐会离开后就直接过来了。他跟李奇年纪相当,全身上下除了那双眼睛外,看来活像个大学教授。他的眼睛看来既聪明又谨慎,好像见过些世面,听过的事情更是多得不得了。他名叫史汪,史拓桑把他介绍给他们后就离开了,史汪领着李奇与法兰西丝走过他们之前没经过的回廊,来到一个显然同时充当图书馆与讲堂的地方。里面有十几张面对讲台的椅子,椅子靠着三面各有一个书架的墙壁排好。另一面墙有一排柜子上面摆着一台台电脑,每台电脑旁都装了印表机。

史汪说:“我听到调查局的说法了。”

李奇问他:“你相信吗?”

史汪耸耸肩,没有回话。

李奇又问:“信不信?”

史汪说:“我猜那也不是不可能,但没理由相信那种可能有多高。其实我们也可以说是离职的调查局探员甚至是现职的调查局探员。我们这个机关比他们好多了,或许他们只是要打击我们而已。”

“你觉得我们该这样想吗?”

“你是乔伊·李奇的弟弟,没错吧?”

李奇点点头。

史汪说:“很久以前我们共事过。”

“所以?”

“他曾鼓励大家办案时要发挥联想力。”

李奇说:“我也是,你有联想到什么吗?”

史汪说:“我的研究是纯粹理论性的,你懂吗?我是个单纯的研究人员,实际上也就是个学者,只负责分析。”

“那又怎样?”

“这件事跟我之前看过的案例完全不同,犯案动机里有很强烈的恨意。暗杀的动机可以分成两类,一种是因为意识形态,一种是为达到特定目的。为达到特定目的的暗杀是因为政治或金钱上的特定理由而需要把某个人干掉,而意识形态类的暗杀基本上是出于仇恨而杀掉某人。从这两条线索可以追溯到多年来许多暗杀的案例,我没办法告诉你太多细节,但有一点要强调的是,那些案例大多不出这些原因。恨意当然是存在的,但通常会暗藏在罪犯的心里,顶多也只是自己念念不忘,我们只会看到案子的结果。但这次他们把恨意公开摊在我们面前,他们费了那么多力气,冒了那么多险,无非是要让我们了解这点。”

“那你的结论是什么?”

“我只是觉得刚开始的案情很特别,也就是那些威胁信。想想他们必须冒的风险,想想他们要花多少力气才能将风险降到最低,然后他们开始时又投入多少资源。所以我不得不认为,他们觉得这一切都是值得的。”

法兰西丝说:“但实际上根本没有价值。阿姆斯壮没看过任何一封信,他们白白浪费了时间。”

史汪说:“只是他们不知道而已。你们以前就知道我们绝对不跟被保护人讨论怎么因应那些威胁吗?”

法兰西丝说:“不知道。这让我很惊讶。”

史汪说:“谁都不知道,所以每个人都会很讶异。那两个家伙觉得我们会直接呈报给他,所以我相信这跟他个人是有关的。目标是他,而不是我们。”

李奇说:“我们也相信这点。你有什么理由吗?”

史汪说:“你会觉得我太天真,但我不相信我们的现职或离职同仁会杀掉另外两个也姓阿姆斯壮的人,我们不会滥杀无辜。”

李奇点头说:“不管你是不是太天真都无所谓,总之我们觉得是这样没错。”

“你们的理由是什么?”

“第二封信里的连字号。”

史汪说:“连字号?”他顿了一下后说:“嗯,我懂了。是有那个可能,但好像不够直接有力?”

“不管那个,总之我们也假设暗杀的动机是私人恩怨。”

“好。但为什么?唯一的答案是他们恨死他了,想奚落他、吓死他,让他先尝尝苦头。他们不愿一枪打死他。”

“那他们会是谁?有谁那么恨他?”

史汪做了个手势,好像不想先回答这问题。

他说:“还有一件事。听来有点奇怪,但我觉得我们搞错数字了。我们收到几个威胁讯息?”

李奇说:“六个。”

史汪说:“不对,我想应该是七个。”

“第七个在哪里?”

史汪说:“在南迪克身上。我认为他帮忙送出了第二个讯息,但他本身就是第三个。你想想看,你到这里的四十八小时后就揪出南迪克,速度算快的了。但我不是要贬低你,如果你没来,我们迟早也会查到他那边,那是不可避免的。如果不是清洁工出问题,就是录影带,所以我们会查到。但我们会查到什么?南迪克不只扮演信差的角色,他自己就代表一个讯息,为的是要展示那两个家伙有什么能耐。如果阿姆斯壮知道这件事,光看到他就会被吓到了。”

法兰西丝说:“那应该有九个讯息才对。我们应该把明尼苏达与科罗拉多那两个人加进来。”

史汪说:“当然。你们知道我的意思吗?他们所做的每一件事都是要让人害怕,假设阿姆斯壮知情的话,每件事都会达成这种效果。他收到第一则讯息后,就会开始担心。我们这边又收到第二个讯息,他更担心了。我们开始追查来源,他心里会感觉好一点,但事实上却变得更糟,因为我们发现南迪克因为害怕而瘫痪,然后又来了封预告犯案的信件,他会更担心,接下来他们杀掉两个人当作警告,手法之残忍足以让阿姆斯壮崩溃了。”

李奇没有说话只是盯着地板。

史汪说:“你觉得我分析得太过火?”

李奇摇摇头,还是看着地板,然后说:“不,我才觉得自己没有认真分析,有可能是这样。那拇指指纹又意味什么?”

史汪说:“那也是种奚落,不过型态不一样。那带有自吹自擂与嘲笑的意味,也想让人觉得困惑,好像在说你捉不到我。”

“你跟我哥共事多久?”

“五年。事实上他是我的上司,我说共事只是不想把从属关系讲清楚。”

“他是好上司吗?”

史汪说:“他是很棒的上司,就各方面来说也是个很好的人。”

“他会带大家一起发挥联想力吗?”

史汪点头说:“那是很有趣的事,大家可以畅所欲言。”

“他也会参与吗?”

“他只是敲敲边鼓。”

李奇抬起头说:“你刚才说每件事的目的都是要让人害怕,然后你又说拇指指纹是带有不同意味的奚落。意思是,并不是每件事都一样,对不对?里面是有差别的。”

史汪耸肩说:“我也可以换个说法。拇指指纹是用来说明那两个家伙聪明到不会被逮到,目的也是想让人害怕。害怕的性质不同,但还是害怕。”

李奇把头转开,然后陷入沉默,接下来三十秒都没开口……然后又是整整一分钟。

他说:“我真的要认输了。我跟乔伊终究是相似的——我穿他的西装,跟他的女友上床,又跟他的老同事见面。所以显然我现在也要跟他一样,从旁提出一件我联想到的事。”

法兰西丝说:“什么事?”

李奇说:“我想有一点被我们遗漏了,它就在我们眼前,我们却视而不见。”

“什么?”

“我在脑海里重复想着这些奇怪的景象,例如在快转的监视录影带画面里,史拓桑的秘书盖着印章的动作。”

“那动作怎样?”

“我想我们把拇指指纹那件事完全搞反了,我们一直以来都觉得他们认为那枚指纹是追查不到的。但我想我们完全弄错了,我觉得刚好相反,他们希望指纹应该是可以查得到的。”

“为什么?”

“因为我觉得指纹那件事跟南迪克完全一样。我今天遇到一个修表匠,他跟我说鲛鲨烯是从哪里来的。”

法兰西丝说:“鲨鱼的肝脏。”

李奇说:“还有人的鼻子,东西一模一样。我们早上起床时鼻子上冒出的油就是鲛鲨烯,分子结构完全相同。”

“那又怎样?”

“所以我想那两个家伙随便挑了个人,很巧的是却挑错了人。假设你随便挑个六、七十岁的男人,他一生中按过指模的机会有多少?”

法兰西丝说:“我想应该挺高的。所有移民都要按指模,如果是在美国出生的,也应该曾被征召参加过韩战或越战,就算他最后没去成也必须按指模。如果他曾有被逮捕的纪录或曾经帮政府工作,那也会留下指模。”

史汪说:“有些私人公司也会要求按指模,例如银行、零售商之类的雇员。”

李奇说:“嗯。所以我想到的是,指纹应该不是他们自己的,而是别人的。可能是个无辜的局外人,他们随便挑的一个人,指纹本来应该带着我们直接找上他的。”

房里陷入一阵沉默,法兰西丝瞪着李奇。

她说:“目的是什么?”

他说:“这样我们可以找到一个跟南迪克一样的倒楣鬼。每个威胁讯息都用一枚指纹署名,指纹的所有者本身就是个讯息,就像刚才史汪说南迪克也是。我们应该可以用那枚指纹找到所有者,然后发现有个人跟南迪克下场一样,一个被吓坏的受害者,怕到连开口讲话都不敢,他本身就是要传达给我们的讯息。但纯粹出于意外,他们俩挑中一个没按过指模的人,所以我们也找不到他。”

史汪说:“但是印在纸上的讯息有六个,从第一封寄来的威胁信算起,到芙萝莉丝家发现的最后一个讯息,中间有二十天的时间。这意味着什么?难道那些讯息都是事先准备好的?这样他们未免太早就开始执行计划了。”

法兰西丝说:“那是有可能的,他们可以先印几十张不同内容的威胁信,然后视情况决定送出哪一封。”

李奇说:“不,我想他们应该是一边犯案,一边印那些威胁信。所以他们随时可以取得那枚指纹。”

史汪问他:“这要怎么办到?他们绑了某个人当人质吗?他们把他藏在哪里,还是带着他四处跑?”

法兰西丝说:“不可能这样。如果那个人不在家,他们怎么可能希望我们找到他?”

李奇说:“他是在家,但他的拇指跟他分家了。”

没有人答腔。

李奇说:“打开电脑,用大拇指这个字搜寻国家犯罪资讯中心的资料库。”

班侬说:“我们在沙加缅度市有个很大的办事处,有三个探员可供我们动员,还有个医生。一小时内就会知道了。”

这次是班侬来找他们,他们在秘勤局的会议室里。史拓桑坐在桌子前头,李奇、法兰西丝和史汪坐在一边,班侬独自坐在另一边。

班侬说:“这是个很奇怪的构想。他们该怎么做?把大拇指冰在冰箱里吗?”

李奇说:“有可能。等拇指稍稍融化然后在他们的鼻子上抹点油脂,那用法就跟史拓桑的秘书使用橡皮图章一样。那根大拇指可能因为时间一久就会变干所以指纹上的鲛鲨烯含量才会越来越高。”

史拓桑说:“如果你是对的,那又代表什么?”

李奇的脸扭动了一下,说道:“那表示我们可以改变一个重要的假设——我猜他们俩都按过指模,而且他们也都戴着乳胶手套。”

班侬说:“两个变节的家伙。”

史拓桑说:“那也不见得是我们局里的人。”

班侬说:“其他那几点又该怎么解释?”

史拓桑回答不出来,班侬则是耸耸肩。

他说:“拜托,我们有一小时的时间,我不希望又走错方向。说服我吧!跟我证明是两个老百姓想自己动手干掉阿姆斯壮。”

史拓桑望向史汪,但他不发一语。

班侬说:“时间可不等你们。”

史汪说:“这不是我该讲话的场合。”

班侬微笑说:“难不成你只唱诗班传道?”

大家都没说话。

班侬说:“你们一点根据也没有。我的意思是,谁在乎副总统?他们根本没没无闻,不是有人说,连拿来吐痰的桶子都比他们值钱?”

史汪说:“是痰盂。约翰·南斯·加纳曾说副总统这位子还没一个痰盂来得值钱,他也说副总统是政府这辆汽车的备胎,他是罗斯福总统竞选第一任总统的搭档。还有约翰·亚当斯也说这职位是人类历史上最没意义的发明,而他自己就是历史上的第一个副总统。”

“所以说,谁会想干掉一个备胎,或者一个痰盂?”

史汪说:“让我从头说起好了。副总统的工作是什么?”

班侬说:“他只是到处露脸而已,然后坐着等总统死掉。”

史汪点头说:“有其他人说副总统的工作只是等待。所谓等待当然有一部分是等总统死掉,但更常发生的是等八年过后自己能获得提名。但就短期而言,设立副总统这个职务的目的是什么?”

班侬说:“你考倒我了。”

史汪说:“最重要的是,他是个候选人。他的用处从被提名那天起生效,一直延续到选举日,因此最多只有四、五个月的寿命。他一开始是竞选活动的一剂强心针!到仲夏之际,每个人都会开始觉得总统候选人无聊得要命,所以副总统人选要让人有耳目一新的感觉。他们要让人在一瞬间感到有新的话题可以谈论,有个新人可以拿来分析。我们会紧盯着他们的特质与经历,也会观察他们能不能吸收总统无法吸收的选票。这是他们最初的功能,应该与总统互补,并且是个对比。总统候选人没有的,副总统候选人一定要有,反之亦然。一个年纪大,另一个就要年轻;一个有活力,另一个就要无趣;一个是北方人,另一个就会是南方人,一个聪明,另一个就得笨;一个强硬,另一个就要柔软;一个有钱,另一个就要穷。”

班侬说:“我们懂了。”

史汪说:“所以他一定是因为自己的特质才被挑出来。一开始他只是张照片与一篇传记,只是个概念。然后他得开始干活,他显然必须具有竞选技巧,因为他是总统放出去咬人的狗,他必须说些总统候选人自己不该说的话。如果竞选阵营计划出手攻击或反唇相讥,一定会派出副总统候选人。这时候总统会站在别处观望,展现出政治家风范。大选日过后,总统进白宫,副总统则被晾着不用。等到十一月的第一个星期二一到,他就失去功用了。”

“阿姆斯壮在这方面很强吗?”

“他很厉害。事实上他是个负面选举高手,但对他的民调却没有影响,因为他的脸上总是挂着迷人的微笑。可别小看他的攻击力。”

“那你觉得他是因为踩到太多人的痛脚,所以才成为暗杀对象吗?”

史汪点头说:“这就是我现在研究的焦点。我正在分析他的每一次演讲与提出的评论,核对他攻击别人的内容以及被攻击者的背景资料。”

史拓桑说:“时间点很有说服力,没人可以质疑这点。他当了六年众议员与六年参议员,几乎没有接过恶言相向的信件。这整件事是最近才引发的。”

史汪说:“他最近所做的事就是参加竞选活动。”

班侬说:“跟他以前的背景一点关系都没有?”

史汪摇头说:“我们的研究涵盖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也是时间点最近的,就是当他被提名时,你们局里对他进行的查核。我们把查核结果弄来看,没有任何发现。还有我们把对手阵营对他的研究也弄来了,不只包括这次选举,还包括他在选众议员与参议员时的资料。他的对手挖出的东西可比你们还详细,但他一点污点也没有。”

“那北达科塔州那边的资讯来源呢?”

史汪说:“也没有。我们当然跟那边的所有报社都谈过了,你也知道地方记者无所不知,他这个人没出过任何纰漏。”

史拓桑说:“所以是跟这次竞选有关的。有人被他惹毛了。”

班侬说:“那个人有秘勤局的武器,也知道秘勤局与调查局的合作关系,也了解寄信给副总统一定得先过秘勤局这关,更掌握了芙萝莉丝的住处。你们听过鸭子测试这种归纳法吗?如果有个东西看来像鸭子,叫声像鸭子,走路也像鸭子,那不就是鸭子?这样看来,那个人符合秘勤局人员的诸多条件,难道他不是吗?”

史拓桑不发一语,班侬看看手表,从口袋取出手机后摆在他身前的桌面上。手机摆在那里,没有出声。

他说:“我会坚守这个理论。唯一可能改变的就是,如果电话响了之后证明李奇是对的,我就会认为那两个家伙都是你们的人,而不只是其中一个。”

电话马上响了起来,他所设定吱吱作响的铃声是首有名的古典乐序曲,在这阴沉安静的会议室里听来有点滑稽。他把电话拿起来接听,那愚蠢的音乐随即停了下来。对方一定是跟他说了声:“长官在吗?”因为他回了句:“是我。”然后听着对方说话。不过八、九秒时间,然后他把电话按掉,又放回夹克口袋里。

史拓桑说:“沙加缅度打来的吗?”

班侬说:“不是。我们这里,他们发现来福枪了。”

他们把史汪留下,其他人全部前往胡佛大楼里的调查局实验室,一群调查局专业人员已经聚集在那里了。他们看起来都跟史汪很像,都有学者与科学家的味道,全都是从家里被拖出来的。他们的穿着都是一副居家男人的样子,本来打算整天窝在家里看美式足球赛,其中有两、三个已经喝了点啤酒。法兰西丝对其中一个有点模糊的印象,因为她多年前来过这里的实验室受训。

班侬问:“是贝姆MK2型狙击来福枪吗?”

其中一个人说:“错不了。”

“序号还在吗?”

那家伙摇头说:“用强酸弄掉了。”

“查得出来吗?”

那家伙又摇头说:“没办法。如果序号是压上去的,我们可以在枪的内部找到足够的晶状腐蚀金属粉末,借此还原序号,但贝姆的枪枝序号都是刻上去而不是压的。我们无能为力。”

“枪在哪里?”

那家伙说:“我们正在用烟熏法采指纹,但没什么希望,因为用萤光镜跟雷射都照不出东西。一定是被擦掉了。”

“在那里发现的?”

“在仓库里。摆在三楼一个房间的门后。”

班侬说:“我猜他们在里面等待,可能等了五分钟,趁最混乱的时候溜出去。真是冷静的头脑。”

法兰西丝问:“弹壳呢?”

那个技术人员说:“没有。一定是他们自己捡走了,但是全部四颗弹头都被我们找到了。今天的三颗弹头因为打在坚硬的平面上所以撞坏了,但明尼苏达的那颗却很完整,因为它打在泥土里。”

他走到实验室一张工作台旁,所有弹头都摆在一张干净的白色包肉纸上。其中三颗因为撞击而扭曲变形成一团,其中之一是干净的——它没有射中阿姆斯壮,而是打在墙上。另外两颗上面分别残留了克罗塞提的脑浆残渣及芙萝莉丝的血渍,因此都变成了黑色。人类组织的残渣沾上铜弹头后会因为弹头表面的热度而燃烧,最后留下很特别的花纹状图案。弹头穿出身体后继续飞行,不管打在什么上面,都会因为撞击而破坏那图案。像击中芙萝莉丝的子弹就打在后面墙上,而就克罗塞提的例子而言·可能是屋顶小屋内的走廊墙上。明尼苏达州那颗弹头看来像新的,它上面的残渣在通过农场的泥土时都被抹掉了。

班侬说:“把枪拿过来。”

从实验室把枪拿出来后,还可以闻得出那种用来烟熏整把枪的强力黏胶的气味,他们希望可以借此找到一些本来采不到的指纹。那是把色泽黯淡、方方正正且毫不起眼的武器,上面漆的是原厂的黑色环氧树脂漆。它有粗短的枪机拉柄和不算长的枪管,但枪管因为加装了灭音器,所以还是算加长了。枪上装了一具很厉害的瞄准器。

李奇说:“这不是它的制式瞄准器。这瞄准器是汉佐德出品的,贝姆狙击枪用的都是布许乃尔公司的瞄准器才对。”

其中一个技术人员说:“嗯,枪被改装过了。这点我们已经记录下来了。”

“在原厂改的吗?”

那家伙摇头说:“我想不是。做工很细,但不是原厂手法。”

班侬问:“那是什么意思?”

李奇说:“我不确定。”

“汉佐德的瞄准器比布许乃尔的好吗?”

“不见得,两种都很棒。就像BMW和宾士,尼康和佳能,无从比较。”

“所以是个人偏好?”

李奇说:“这不是政府员工的作风。举例来说好了,如果你的犯罪现场摄影师跑来跟你说,他不想用你给他的尼康相机,叫你帮他换台佳能,你会有什么反应?”

“我可能会叫他滚边去。”

“没错,他有什么就该用什么。所以我没看过哪个政府员工会跑去找他那个单位的武器人员,说要把一具价值一千元的布许乃尔瞄准器换掉,只因为他偏爱另一具也价值一千元的汉佐德瞄准器。”

“那干嘛要换呢?”

李奇又说一次:“我不确定。可能是坏掉了。来福枪掉在地上的话,瞄准器很容易因此毁损。但如果是公家单位进行维修,他们会用另一具布许乃尔瞄准器,因为采购时买的不只是枪,一定会加购一箱箱零件。”

“假设因为缺货呢?或者他们毁损了太多瞄准器?”

“那我猜大概就会用汉佐德瞄准器了。汉佐德瞄准器通常用在瑞士工业社的来福枪上,所以你必须再查查清单,看看有没有哪个单位同时购入贝姆与瑞士工业社两家公司的狙击来福枪。”

“瑞士工业社的来福枪也有灭音器吗?”

李奇说:“没有。”

班侬说:“那就对了。有个单位需要两种狙击来福枪;需要灭音器的,就买贝姆公司的枪,不需要灭音器的,就买瑞士工业社的。于是他们库存两种瞄准器,当布许乃尔瞄准器用完时,就改用汉佐德的。”

李奇说:“有可能。你该去问问,特别是该问有没有人把贝姆来福枪上的瞄准器改成汉佐德瞄准器。如果没有,那就该问问民间改造枪枝的工匠。从收费比较贵的开始,因为那东西很少见。这件事可能很重要。”

史拓桑凝望远方,肩头一沉,反映出内心的忧虑。

李奇问他:“怎么了?”

史拓桑变得比较专心,然后摇摇头,那姿势好像被击垮了。

他静静地说:“恐怕我们也采购了瑞士工业社的枪。我们五年前买了一批型号SG550的枪,是没有灭音器的半自动来福枪,让我们的人有另一种选择。不过用的人不多,因为自动枪枝在近距离的人群中会稍微失去准头,所以大多变成库存货。现在我们不管去哪里都是用贝姆来福枪,所以我确定瑞士工业社那几箱零件应该还是满的。”

会议室里大家都没讲话,好一会儿后班侬的手机又响了,那听起来很疯狂的序曲在一片寂静中震颤作响。他按下通话钮,把电话拿到耳际,说了一声是我之后开始听。

他说了声:“我了解。”然后继续听电话。

他问:“医生同意吗?”然后又继续听电话。

他说:“我了解。”然后继续听。

他问:“两个人?”接着听下去。

他说:“好。”说完把电话按掉。

脸色苍白的他说:“上楼去吧!”

史拓桑、李奇与法兰西丝跟着他走到外面搭乘电梯,到了会议室后他坐在桌子前头,其他人则坐得靠近另一头,好像不太敢接受即将说出的讯息。窗外天色已是一片昏暗,感恩节快要结束了。

班侬说:“他的名字是安德瑞提,现在七十三岁,是退休木匠,以前当过义消。他有孙女,他们用这点来威胁他。”

法兰西丝说:“他还能说话吗?”

班侬说:“勉强可以,听起来他的性格比南迪克坚强一点。”

“这件事是怎么发生的?”

“从他当义消开始就常去沙加缅度市郊一间警察酒吧,他在里面认识两个家伙。”

李奇问:“他们是警察吗?”

班侬说:“根据他的描述,他们像是警察。他们开始聊天,还把家人照片给对方看。他们开始说起这世界有多烂,还有他们为了保护家人免于这个世界的伤害,可以做出哪些事。他说这一切都是渐渐发生的。”

“然后呢?”

“有好一阵子他都对我们保持缄默,但是后来我们的医生帮他看手,他的左手大姆指好像被截肢了。不过那不像动过手术,我们的人说那外表看来像被切断,但又有点像被砍掉。但截肢时他们刻意保持伤口平整,安德瑞提还是坚称那是自己因为做木工而意外截肢。我们的医生说那伤口绝不可能是锯出来的,一点可能都没有。安德瑞提似乎很乐意接受反驳,于是他又多说了些事。”

“然后呢?”

“他是个独居的鳏夫,那两个像警察的家伙千方百计要他邀他们回家。他们问他:‘为了保护你的家人,你会做些什么?你会做到什么程度?’一开始只是说说而已,但很快他们就来真的了。他们要他自己选择留下大拇指还是留下孙女们,他做了选择后就被压住截肢。他们拿走他的照片跟通讯录,说他们现在已经知道他孙女的模样与住处,如果不乖乖听话,她们被拿掉的就不是拇指,而是卵巢了。显然他深信不移,他当然会相信,不是吗?因为那种事才刚发生在他身上。为了带走大拇指,他们从厨房拿走一个冰桶,还从冰箱拿了些冰块装进去。他们离开后他才去医院。”

会议室里大家都没出声。

史拓桑问:“他们的外形呢?”

班侬摇头说:“他怕到不敢讲。我们的人跟他说可以启动证人保护计划来保全他一家人,但他就是不愿意说。我猜我们最多也只能取得这些线索了。”

“鉴识人员去他家了吗?”

“他们逼安德瑞提把现场清干净,而且还在旁边欣赏。”

“那酒吧呢?有人看到他们聊天吗?”

“我们会去问,但那差不多是六周前发生的事,别指望了。”

接下来有好长一段时间大家都没开口。

法兰西丝说:“李奇。”

“怎样?”

“你有想到什么吗?”

他耸耸肩。“我只想到杜思妥也夫斯基。我刚发现一本我送给乔伊当生日礼物的《罪与罚》,我还记得本来我要送他的应该是《卡拉马助夫兄弟》(The Brothers Karamazov)才对,但最后改变主意。妳读过那本书吗?”

法兰西丝摇摇头。

他说:“里面有一段在描述土耳其人在保加利亚干了哪些坏事,总之就是奸淫掳掠。他们把囚犯的耳朵钉在围篱上·让他们这样度过人生最后一夜之后,隔天一早就把他们吊死。婴儿被抛向空中,把他们当成练习刺刀的靶子,而且还说这种事最棒的就是要让母亲们在旁欣赏。这一切让伊凡·卡拉马助夫的理想幻灭,他说:‘哪一种动物会比人类还残忍,而且施暴的技巧如此熟练,简直像艺术一样?’接着我想到那两个家伙叫安德瑞提自己把屋子弄干净,他们在旁边欣赏。我猜他得用单手清理,那是多痛苦的一件事?我没办法像杜思妥也夫斯基一样有天分,把他的感觉都写进一本书里,但我想我也有我的天分——可以把这两个家伙找到用我的手段让他们知道自己不该那么残暴。”

班侬说:“你看来不像会读小说的人。”

李奇说:“多少读一点。”

“我得警告你,不要效法民团主义逞英雄、充好汉。”

“没想到一个特别探员也懂这么深奥的字眼。”

“不管那是什么字眼,总之我不要你单独行动。”

李奇点头说:“知道了。”

班侬微笑说:“你解开谜底了吗?”

“什么谜底?”

“我们假设他们星期二在明尼苏达与星期四在北达科塔用的都是那把贝姆来福枪,结果枪枝今天在华府被发现。他们不是搭飞机来的,这点我们可以确定,因为大概要填个几百份文件才有办法把那种长枪弄上民航机,而且他们开车前来的时间也不够。所以可能性只有两个——一个是,其中一个家伙拿着H&K的冲锋枪在俾斯麦独自行动,另一个则是大老远从明尼苏达州带着贝姆来福枪开车过来。另一个可能则是两个家伙都在俾斯麦,那他们就一定要有两把贝姆来福枪,一把在那里用,一把藏在这里。但是,如果两个家伙都在俾斯麦,但他们却只有一把贝姆来福枪,那表示一定有人帮他们从明尼苏达开车把枪带过来。这样一来我们要对付的就不是两个,而是三个人。”

大家都没有答腔。

李奇说:“我要回去找史汪了。我用走路的,动一动也不错。”

法兰西丝说:“我跟你一起回去。”

宾州大道往西那段路程只有半哩路,他们走得很快。天空依旧无云,因此夜里的空气很冷,透过城里的烟雾以及街灯的橘色光辉,依稀可看到一些星辰,小小的月亮远远挂在天边。路上没车,经过联邦三角地之后,财政部大楼就在咫尺。白宫旁的路障已经撤掉了,城市又回复平静,好像什么事都没发生过似的。

法兰西丝问他:“你还好吗?”

李奇说:“我得面对自己变老的事实,脑筋动得没以前快了。花这样的时间就查到南迪克那里让我很高兴,但我应该可以立刻想到的,所以事实上我觉得自己很糟。拇指指纹这回事也一样,我们居然花了那么多时间绕着指纹打转,那么多天来已经变得好像习惯它似的,从来没看出他们真正的意图。”

“但最后我们还是查出来了。”

“还有,我又有罪恶感了。”

“为什么?”

李奇说:“我告诉芙萝莉丝,说她做得很好。早知道我就该叫她在每个屋顶上部署两个哨兵,一个在墙边、一个在楼梯边。这样也许她就不会死了。”

法兰西丝没有说话,继续走了六、七步。

她说:“那是她的职责,不要有罪恶感。你不可能为这世上的每一个人负责。”

李奇不发一语,继续走着。

法兰西丝说:“而且他们伪装成警察,就算有两个哨兵也会被骗过去,派十几个人上去也没用。事实是,他们的确通过了几十个站哨的人,数目一定不止于此,那个区域到处都是干员。不管谁来部署,结果都一样,谁不会遇到倒楣事呢?”

李奇还是没说话。

法兰西丝说:“如果有两个哨兵,两个都会死,而多死一个也救不了她。”

李奇问她:“妳觉得班侬看起来像警察吗?”

法阑西丝反问他:“你觉得有三个人?”

“不,绝对不可能。这是个双人小组,班侬没注意到很明显的一件事。像他这样的脑袋,职业风险实在很高。”

“他没注意到什么?”

“妳觉得班侬看起来像警察吗?”

法兰西丝露出浅浅的微笑说:“警察就是他那样子。搞不好他进调查局前就是个警察。”

“哪里像?”

“全身上下都像,每个小地方。他骨子里就像个警察。”

李奇没有说话,继续走路。

他说:“芙萝莉丝的勤前谈话挺有趣的。就在阿姆斯壮现身前,她提醒手下,要看起来有点像游民其实很容易,但要跟游民一模一样却很困难。我想要伪装警察也是这样——如果我在身上套件花呢运动外套,换上灰色法兰绒衣裤还有简单的鞋子,手里拿个金色警徽,看来会像个警察吗?”

“有点像,但不完全一样。”

“但那两个家伙看来确实跟警察一模一样。我看到其中一人,没有怀疑过他的身分,而且他们到处进进出出,从来没有人起疑心。”

法兰西丝说:“这样有很多事就说得通了。当他们跟南迪克与安德瑞提在警察酒吧里攀谈的时候,才会这么自在。”

李奇说:“就像班侬的鸭子测试理论——他们看来像警察,走路像警察,讲话也像警察。”

“这也可以解释他们知道如何避免在信封上留下DNA,还有国家犯罪资讯中心的事。警察知道调查局组织了一个犯罪资讯的流通网路。”

“还有武器。调查局应该要过滤地方的特警队或是州警里面的专家,特别该注意那些使用非制式瞄准器的改装枪枝。”

“但刚刚不是已经知道他们不是警察?你看过所有九十四张大头照了。”

李奇说:“我们知道的是,他们不是俾斯麦的警察,但也许他们是其他地方的警察。”

史汪还在等他们,他看来不太开心,不一定是因为枯等,看起来比较像在等待坏消息,或者是自己有坏消息要告诉别人。他看着李奇,希望从他那里得到解答,李奇点了一下头。

他说:“他叫安德瑞提。基本上跟南迪克的遭遇一样,他比较能忍,但也一样不愿多说。”

史汪没说话。

李奇说:“算你厉害,是你想到其中的关连。那是把贝姆来福枪,但制式的布许乃尔瞄准器被换成汉佐德瞄准器。”

史汪说:“武器不是我的专长。”

“你必须跟我们说竞选期间的事,是谁被阿姆斯壮惹毛了?”

四周陷入一阵短暂的沉默,然后史汪把头转开。

他说:“谁也没被惹毛,我在会议室里没说实话。事实上,我在几天前就分析完了,他确实惹毛了一些人,但没有一个值得注意,完全没有异常。”

“那你干嘛说那种话?”

“我只是想把调查局引到另一个方向。我不觉得那是我们的人,我不喜欢我们整个单位受到那种侮辱。”

李奇没有接话。

史汪说:“这是为了芙萝莉丝和克罗塞提,调查局没有给他们该有的尊重。”

李奇说:“所以你根据的是感觉,而我则是那个连字号。我办过的案件大部分都能找出比这更有力的根据。”

“那现在该怎么办?”

法兰西丝说:“我们该换个方向。如果不是政治动机,那就是私人恩怨。”

史汪说:“我不确定能不能给你们看那些东西,那应该是机密才对。”

“里面有对他不利的事吗?”

“没有,否则你们在竞选期间早就听过了。”

“那问题出在哪里?”

李奇问他:“他有婚外情吗?”

史汪说:“没有。”

“他老婆呢?”

“也没有。”

“他的钱干净吗?”

“干净。”

“那么所有资讯都只是他的背景资料,给我们看看也不会死。”

“我想应该不碍事。”

“那走吧!”

他们通过后面的回廊,朝图书馆前进,但当他们抵达时,电话响了。史汪接起来后拿给李奇。

他说:“史拓桑找你。”

李奇听了一分钟后把电话放下。

他说:“阿姆斯壮要过来。他很沮丧不安,想跟今天所有在场的人谈谈。”

他们把史汪留在图书馆里,走回会议室,一分钟后史拓桑进来了。他还是一身高尔夫球装,鞋上还沾着芙萝莉丝的血渍,血已经在鞋的两边凝固变黑。他看来筋疲力竭,而且六神无主。李奇从前就见识过这种情况——只要一颗自杀攻击炸弹、一架直升机坠机、一个机密外泄,甚至只是一个休假人员跑到外面闯祸,二十五年的美好公职生涯就可能毁于一旦。惩罚机制只要启动,毫无缺点的公职生涯就会变得一无是处;只要有人提笔写个几行,过去的赞赏全部会被当成垃圾一样,因为总得有人扛下责任吧?谁都会遇上倒楣事,但没有一个公家机关的惩戒委员会懂这个道理。

史拓桑说:“我们的人手不太多。我放了大部分人一天假,而且我不会因为被保护人睡不着就把他们都给拖回来。”

五分钟后又来了两个人,李奇认出其中一人也是屋顶上的狙击手,另一个则是监视游民队伍的干员。他们看来很累,但还是跟他打了招呼,然后转身去倒咖啡,回来时用塑胶杯帮每个人都倒了咖啡。

阿姆斯壮的随扈仿佛无形的保护罩,他还没出现,那保护罩就先到了。当他距离大楼还有一哩远时,大家就开始用无线电对讲机联络,抵达停车场后会有第二次通报,进电梯后也会有回报。他其中一个随扈先进接待区,确认安全后另两个把阿姆斯壮带进来,这程序到会议室时也是一样——第一个干员进来后环顾四周,对着袖口麦克风说话,然后阿姆斯壮才从他身边跨步进门。

他已经换上与他身分不相称的一身轻便服装:一件灯芯绒长裤、图纹毛衣以及绒面皮夹克。衣服配色完美,衣料坚挺,看得出都是新的。这是李奇第一次看到刻意修饰自己的阿姆斯壮,好像他在穿衣服前曾问过自己:一个副总统该穿什么衣服?而不只是站在衣柜前,看到什么就抓出来穿。他严肃地向大家点头致意,然后走向桌子,没跟任何人说话,似乎失去了之前的风采。会议室里大家都不吭声,场面开始变得有点尴尬。

那个狙击手问道:“长官,夫人现在怎么样?”

李奇觉得,在政治圈这可说是个完美的问题。这句话等于是邀人谈谈另一个人的感觉,总比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容易多了。这是个同僚间的问题,背后的涵义好像在说:“现在我们都在这里面,那就谈谈不在这里的人。”同时也像在说:“你有机会谢谢我们救了她和你的小命。”

阿姆斯壮说:“她吓到了,这是很糟的一件事。她要我向你们致歉,事实上她还怪我。她说我不该让你们冒这个险。”

在政治圈里,这也可说是个完美的答案——李奇这么想。这种话说出口后,对方只能说:“长官,那是我们职责所在。”

史拓桑说:“我们的工作就是这样。如果不是保护你,也会是别人。”

阿姆斯肚说:“你们对我真好,谢了。我们俩也衷心谢谢你们今天能有这么棒的表现。我不是迷信的人,但我现在似乎觉得自己欠你们一命,好像要为你们做些什么才能还清我欠你们的。如果要我帮忙,不要犹豫,什么要求都可以提出来,公事上的、私人的、关于大家的,或关于个人的,都无所谓。现在我是你们一辈子的朋友了。”

没人答腔。

阿姆斯壮说:“我们聊聊克罗塞提这个人。他有家人吗?”

那个狙击手点头说:“妻子跟一个儿子,我记得那男孩才八岁。”

阿姆斯壮把头转开后说:“我真难过。”

会议室里大家都没出声。

阿姆斯壮问:“我可以为他们做些什么吗?”

史拓桑说:“有人会照顾他们的。”

阿姆斯壮说:“芙萝莉丝的双亲都在怀俄明州,她没有其他亲人。没有结婚,也没有兄弟姊妹,今天稍早在白宫跟你们见面后,我跟她家两老通过电话了。我觉得自己该亲自致哀,而且在对电视发表声明前也该先告知他们。我不能因为要诱敌就不经他们同意地讲假话,但他们喜欢在周日办告别式的这个构想。事实上,不管是不是真有那么一回事,他们都会照着做,所以告别式是一定会办的。”

大家都没说话,阿姆斯壮把视线固定在墙上某个地方,专注地凝视前方。

他说:“我想参加,我已经决定要参加了。”

史拓桑说:“我不能同意。”

阿姆斯壮不发一语。

史拓桑说:“我的意思是,我建议您不要参加。”

“她因我而死,所以我要参加告别式,最少我还做得到这点。事实上,我想到场对他们说些话,也该跟她父母再聊一聊。”

“他们绝对会深感荣幸,但不能忽略安全问题。”

阿姆斯壮说:“我尊重你的判断,但这没得商量。如果真有必要,我会自己去,搞不好我还比较喜欢自己去。”

史拓桑说:“那是不可能的。”

阿姆斯壮点头说:“那就找三个想跟我去那里的干员,而且只能三个人。我们不能让告别式变成一场闹剧,所以我不会通知媒体与电视,只有我们。”

史拓桑没有说话。

阿姆斯壮说:“我要参加她的告别式,她是因我而死的。”

史拓桑说:“她知道做这行有风险,我们也都知道。来这里工作的人都是自愿的。”

阿姆斯壮点头说:“我跟调查局局长聊过了,他说嫌犯逃走了。”

史拓桑说:“迟早会抓到他们。”

阿姆斯壮说:“我女儿人在南极,现在那里已经接近仲夏,气温上升到零下二十度,一、两周内就会上升到十八度左右的最高温。我们只能讲卫星电话,她说她觉得跟之前相比,现在实在太暖了。过去两年来,我们不断重复类似的对话。我总觉得这是种暗喻——所有事情都是相对的,没什么事会糟到这种地步,我们可以习惯任何事情,但现在我已经不确定了,我觉得自己连今天都过不下去。我觉得自己能活下来好像是用别人的一条命换来的。”

会议室里陷入一片沉默。

史拓桑说:“她知道自己在做什么,我们都是自愿的。”

“她的表现很棒,对不对?”

“如果你想跟接替她的人见面,跟我说一声。”

阿姆斯壮说:“我还不想。或许明天吧!还有你要问问星期天有谁要去。我要三个人,看她有没有朋友想到场致意的。”

史拓桑先是没说话,随后耸耸肩。

他说:“好。”

阿姆斯壮点头说:“谢谢你的一切安排,谢谢你也谢谢你们大家,我们夫妻俩都感谢。我今晚来这里就是要说这些。”

他的随扈知道他这句话含有离开的暗示,于是护送他到门边,那层防护罩好像又跟着他一起出去了,帮他在前方探路,查看左右与后方。三分钟后有人从他车内用无线电回报,说他已经安全了,接下来要驱车回西北边的乔治城。

史拓桑说:“妈的!星期天一定会是场前所未见的恶梦。”

除了法兰西丝外,没人看着李奇,他们独自走出去后在接待区碰到史汪,他已经穿上外套。

他说:“我要回家去了。”

李奇说:“再等一小时。你要先让我们看看你的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