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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正在流逝,我只想到这点。
他们叫我开车一定是某种测试,这至少要花上我宝贵的十个钟头。十个钟头,我可没那么多时间浪费。而且这部车实在难开极了,不但又旧又慢,引擎跟传动设备还不断发出吵死人的轰鸣声。悬吊系统也很破旧,使得开这辆车像坐船般一直上下颠簸。不过两边车门上的照后镜很大,让我可以清楚看见后方十码的状况。我正在九十五号州际公路上往南开,一路平静。我有把握后头没人跟踪。非常有把握,但不是百分之百确定。
我放慢速度,扭动身体,用左脚踩油门,然后低头脱掉右脚鞋子放到膝上,用单手取出电邮设备,一边开车一边打字:马上到九十五号州际公路南下过肯尼邦克后第一个休息站见我,带烙铁跟含铅焊锡,去电子卖场或五金行找都好。我按下发送,就把设备丢到旁边座位上,接着穿回鞋子,重新踩下油门,再看看照后镜。没人跟踪。我在脑中迅速评估:肯尼邦克到新伦敦大约要两百哩,也可能再远一点,以五十哩的时速,四个小时。如果是时速七十哩,则要开两小时五十分钟,每小时七十哩应该就是这辆车的极限。也就是说,我最多能有一小时又十分钟时间自由运用。
我以稳定的时速五十哩开在右线,每部车都超过我,没人留在我后方。没人跟踪我。我不确定这是好是坏,说不定他们暗中安排了其他方式监视我。我在二十九分钟后经过肯尼邦克的交流道,然后又开了一哩就看见标示牌,上头写着再过七哩就到休息站,还有饮食、加油站跟洗手间的图案。这七哩花了我八分半钟,接着我就看见右边有条两旁都是灌木的斜坡。这里的视野不怎么好,虽然树上枝叶都是新生的,但数量太多:还是遮住了大半视线。我沿着坡道开,最后到了一个标准的州界休息站:一条宽大的马路,两旁是斜长形停车格,右边有几栋低矮砖造建筑,那些建筑后方还有个加油站。洗手间附近停了十多辆车,其中一辆就是苏珊·达菲的福特金牛座,停在左边最后一格。她跟艾略特正站在车旁。
我慢慢开过她面前,比了个等一下的手势,然后停在她后方第五个车格。接着我让引擎熄火,在好久不见的安静气氛中坐了一会儿,顺便将电邮设备藏回鞋跟,重新绑过鞋带。总之我尽量表现得像普通人,先伸了个懒腰,再开门下车,在附近走走,伸展双脚,呼吸一下森林的新鲜空气。我绕了几圈,检查整个区域,最后站在原地盯着斜坡。没人出现。我听得见公路上车子不多,车声很近也很大声,不过中间有浓密的树林挡住,让我觉得这里够隐密。我在心中默数了七十二秒,这等于以时速五十哩开一哩路的时间。还是没人从斜坡出现。要是有人跟踪,绝对不会落后我超过一哩的,于是我放心地跑向达菲跟艾略特。艾略特身着便服,看起来穿得不太自在,达菲穿旧牛仔裤,以及之前我见过的那件旧皮夹克,她这身打扮真是好看。他们两人都没浪费时间寒暄,我也乐意如此。
“你要去哪里?”艾略特问。
“康乃狄克州的新伦敦。”我说。
“车里有什么?”
“不知道。”
“没人跟踪。”达菲的语气听起来像在陈述事件,而不是对我发问。
“可能用电子仪器追踪吧。”我说。
“会放在哪里?”
“如果会放的话,应该是在车后。你们带烙铁来了吗?”
“还没,”她说,“还在路上。为什么要用这东西?”
“后车门上有块地方被焊接了,”我说,“我们打开门后得重新焊一遍。”
她面带焦虑看着斜坡。“要是有监视,这件事可不容易办。”
“趁我们等东西到的时候,”艾略特说。“先检查其他部分吧。”
于是我们跑向我的蓝色货车。我伏在地上,看看车底,结果全复上一层旧灰泥,还有油跟液体外漏的斑点。
“这里不会有,”我说,“他们得用凿子才装得进去。”
艾略特开始在驾驶室翻找,大概十五秒后就发现了。追踪器塞在乘客坐垫的泡棉里,用一个小扣带固定住,外观像个光秃秃的金属容器,只比一个二十五分硬币大一点,厚度约半吋。它连着一条八吋长的细线,这应该是发送信号的天线。艾略特一手拿起追踪器,迅速退出车外,盯着斜坡入口看。
“怎么了?”达菲问。
“奇怪,”他说,“这种东西用的是跟助听器一样的电池,电力很低,发送信号的范围也很短,顶多两哩。那些监视的人到底会在哪里?”
斜坡入口处空无一人,最后经过那里的人是我。我们站在冷风中盯着,听见树林后方公路上的车声,但斜坡处还是没动静。
“你到这里多久了?”艾略特问。
“大概四分钟,”我说,“可能有五分钟了。”
“没道理,”他说,“这样一来,跟踪你的家伙应该离你有四或五哩,他不可能在这么远的距离还收得到追踪器信号。”
“说不定没人跟踪,”我说,“或许他们信任我。”
“那为何要在车上放这玩意儿?”
“他们可能不是故意的,这东西搞不好已经放在坐垫里好几年,他们早就忘了。”
“我可不敢这么乐观。”他说。
达菲往右转,看着树林。“他们可能停在公路的路肩,位置跟我们平行。”
艾略特跟我也转向右边看着同一方向。她说的很有道理。毕竟对方不会笨到一路跟踪我到休息站,还停在我的车子附近。
“去看看吧。”我说。
我们走过一小片草皮,穿越树林外围的灌木丛,然后进入树林。靠公路东侧的树木已经砍掉,西侧也为了兴建休息站而推平,不过中间仍有四十呎宽的范围,里面满是藤蔓、荆棘和低矮分岔的树枝,要通过实在不太容易。还好现在是四月,如果在七、八月,我们根本就过不去。
我们先在树木变得稀疏处停下,检查外头公路路肩上是否停着车子,确认没有后才继续前进。接着我们出了树林,伸长脖子左右张望,路肩上半部车都没有。路上也没什么车。艾略特耸耸肩,一副狐疑的表情。最后我们又循着原路辛苦穿越树林走回去。
“没道理啊。”他又说了一次。
“他们人力不足。”我说。
“不,他们在一号公路上,”达菲说,“一定是。从波特兰往南一直到沿海,一号公路都跟九十五号州际公路平行,其间大部分距离应该都不超过两哩。”
我们又转向东方,仿佛能看穿树林并发现远处那条平行公路的路肩上停着一辆车。
“要是我就会这么做。”达菲说。
我点点头,认为她的推测很合理。虽然对方跟我保持平行时,容易因为交通或路线等因素而收到我断断续续的信号,但他们只要能知道我大概的位置和方向就好,不必紧迫盯人。
“有可能。”我说。
“不,是非常可能,”艾略特说,“达菲说的没错,这样就合理了。保持平行就不会被你发现。”我又点点头。“总之,我们得假设他们就在那里。一号公路跟九十五号州际公路会平行多远?”
“非常非常远,”达菲说,“而且超过康乃狄克州的新伦敦。这两条路在波士顿附近分开,但随后又会再靠近。”
“好吧,”我边说边看手表,“我已经在这里待了九分钟,差不多是上个厕所喝杯咖啡的时间,所以该让追踪器继续上路了。”
我要艾略特带着追踪器开达菲的车子出发,保持每小时五十哩的速度往南走,我随后再跟他在到新伦敦前的某处会合。我只担心一件事,就是到时要怎么把追踪器塞回原来的位置。达菲跟我站在原地看着艾略特开她的车离开。我只剩一小时又一分钟的自由时间,而我需要的烙铁还没到。
时间正在流逝。
“贝克家状况如何?”达菲问。
“简直是恶梦。”我说。我向她描述那堵八呎高的花岗岩外墙,上头加了铁丝网,中间有道栅门,告诉她贝克家的门装有金属探测器以及我被安排住在一间内部没钥匙孔的房间。我还跟她提到波利。
“有我那位探员的线索吗?”她问。
“我才刚混进去而已。”我说。
“她在里面,”她说,“我相信她就在里面。”
我没说话。
“你得有进展才行,”她说,“你在那儿待得愈久,陷入的麻烦就愈深,她也是如此。”
“我知道。”我说。
“贝克人怎么样?”她问。
“很古怪。”我说。我告诉她,他用杯子采集指纹,还有他也处理了我那辆日产汽车,接着还跟她说了俄罗斯轮盘的事。
“你玩了?”
“玩了六次。”我边看着斜坡边这么回答。
她盯着我。“你疯了吗,六分之一的机率,你会死的。”
我笑了。“妳玩过吗?”
“我才不玩,机率太高了。”
“大部分人都这么认为,贝克也是。他认为击发子弹的机率是六分之一,但其实应该是六百分之一,甚至六千分之一。把一颗沉重的子弹装进像巨蟒这种精心制造并保养的手枪里,然后旋转弹膛让它自然停止,除非出现奇迹,否则子弹不可能跑到上半部。每次旋转再停止时,动能都会让子弹留在下方。只要靠着它精密的结构,加上一点润滑油以及地心引力作用,玩的人赢定了。我不是笨蛋,而俄罗斯轮盘事实上比一般人以为的要安全多了。再说,为了让他雇用,冒这个险也值得。”
她沉默了一下。
“你觉得贝克怎么样?”她问。
“他看起来是像个地毯进口商没错,”我说,“他家里到处都是地毯。”
“但是?”
“但是绝对不止如此,”我说,“我敢用我的退休金打赌。我曾问他地毯的事,不过他没提多少,好像不怎么感兴趣的样子。大多数人都喜欢谈论自己的工作,甚至会滔滔不绝一直说下去。”
“你有退休金?”
“没有。”我说。
这时候,一辆灰色、车型跟达菲开的一样的福特金牛座出现在斜坡上了。驾驶先减慢速度,看看四周确认安全后,便加速朝我们过来。开车的是被我在大学校门击倒的老探员。他急停在我的蓝色货车旁,打开车门,用一贯的姿势下了车,手里拿着一大袋东西。接着他把袋子举起来,笑着上前跟我握手。他换了件新衬衫,不过裤子跟外套还是一样,我还看得见他旧衣上沾到假血而洗不掉的污点。我想像他站在旅馆房间的洗手槽前,忙着拿手巾擦拭衣裤的模样,不过还是没能洗干净,那些痕迹就像吃饭时不小心沾到了番茄酱。
“他们已经派差事给你了啊?”他问。
“我不知道他们要我做什么,”我说,“我们现在有个焊接的麻烦。”
他点头。“我也猜到了,不然你要我带这些东西还能干嘛?”
“你以前遇过这种情况?”
“我是老手啦,”他说,“多年前我们一天要处理十辆车,熟练到驾驶在柜台点的餐都还没来,我们就把车门拆开又焊回去了。”
话一说完他就蹲下,把袋子里的东西拿出来放到地上,有烙铁、焊锡,还有一个可以连接到他车上点烟器供应电源的变压器,这表示他必须让车子保持运转,所以他发动引擎往后倒退一段距离,让电线能延伸到货车的后车门处。
后车门上的焊接,其实是条两端铸有大标签的长铅线。这两块标签被挤压在一起,然后用某种高热设备熔合成一大团,上面还留着标签的凸纹。老探员碰都没碰这团东西,可见他确实很有经验。他插上烙铁,让它加热,然后吐口水在尖端上以测试热度。等到他觉得差不多后,才将尖端移到外套袖子上擦了擦,然后用它去碰触铅线。铅线很快就熔掉并分开。他像打开小手铐一样轻轻扳开铅线的缺口,然后将整个焊接从车门把手上拿下来,带到自己车里先放在仪表板上。我上前转动车门的滚轴把手。
“好了,”达菲说,“看看里面有什么吧。”
有一大堆地毯。后车门咯咯向上打开,日光便照进车内,里面大概有两百捆地毯,全都卷好用绳子绑起来立放着。这些地毯有各种尺寸,较大的靠近车头,小一点的则往后车门放,在我们面前形成阶梯状,看起来很像某种古老的玄武岩地形。地毯是由正面向内卷,所以我们只看得到粗糙暗色的背面。用来绑地毯的是又旧又黄的粗麻绳,散发出一股强烈的原毛味,以及淡淡的植物染料味。
“我们应该检查一下。”达菲的语气听来有些失望。
“有多少时间?”老探员问。
我看看手表。
“四十分钟。”我说。
“抽样检查好了。”他说。
我们搬出两块地毯。由于地毯没用长筒形纸箱包装,只是卷好就绑起来,所以重量很轻。其中一块有流苏,闻起来很旧,还有霉味,捆绑的绳结也旧旧的,而且压扁了。我们伸手去拆,但拆不开。
“他们一定是用刀割开绳子,”达菲说,“可是我们不能这么做。”
“没错,”老探员说,“不能这么做。”
系绳很粗,材质很特别。我好久没见过这种绳子了,它应该是用某种自然纤维做的,可能是黄麻或大麻纤维。
“怎么办?”老探员问。
我又搬出另一块地毯,在手中秤秤重量,就跟一般的地毯一样,里头似乎没夹带什么东西。接着我又压了压,它便呈弯曲状。我把它放到地上,朝中间打了一拳,感觉也很正常,没有异样。
“真的只是地毯而已。”我说。
“里面没藏东西?”达菲问,“或许后方那些大地毯其实并不大,搞不好是压在某种东西上才显得比较高。”
于是我们将地毯取出,依序排在地上。最后那些大地毯并没有压在什么东西上头,同样也是卷得很紧,用绳子绑住立放着。车内没有藏任何其他东西。我们爬下车,站在一堆地毯间面面相觑。
“这是幌子,”达菲说,“贝克认为你会检查。”
“或许吧。”我说。
“不然就是他想支开你。”
“为什么?”
“这样才有时间调查你这个人,”她说,“确定不是卧底。”
我看看手表。“把地毯摆回去吧,我得用飙的去跟艾略特会合才行了。”
“我跟你去,”她说,“我是说我也要找艾略特。”
我点头。“我正想找妳一起去,我们得谈谈。”
我们把地毯放进车里,手脚并用地塞回原来的位置,然后关上车门,让老探员重新把焊接焊上。他将拆下的焊接装回门把,小心地把铅线两端压得近一些。接着,他再度加热烙铁,然后一手用尖端靠近铅线缺口,另一手拿焊料凑上去。缺口是填上了,但那个部分突出非常大一块,而且是银色的,跟铅线的颜色根本不同。这夸张的画面看起来就像一条蛇吞了只兔子。
“别担心。”他说。
他用烙铁尖端把肿块削得愈来愈细,弄掉多余部分。他是个非常细心的人,花了整整三分钟处理,最后让整个焊接处变得跟原来差不多大小。他让金属自然冷却一下,然后用力吹气,银色部分马上转成灰色。这是我见过最棒的修复工夫,当然,他的技术绝对比我好一大截。
“好,”我说,“非常好。不过你还得再做一次,因为我到时要开另一辆车回来,我们最好也还是检查一下。我们到北上过了新罕布夏州普兹茅斯的第一个休息站再碰面。”
“什么时候?”
“从现在算起五个钟头后。”
我跟达菲丢下他,然后开着我的老货车以最快速度往南走,但时速也不过七十哩而已。这辆车形状像块砖头,而风阻又使它无法跑得更快。不过七十哩应该够了,我手里还有多余的几分钟。
“你见过他的办公室了吗?”她问。
“还没,”我说:“我们得查一下。事实上,我们应该要检查他在港区那里的业务。”
“我们正在查,”她得拉大嗓门说话才行。时速开到七十哩后,引擎的噪音跟齿轮嘎嘎声简直是原来的两倍大。“幸好波特兰不算太忙碌的城市,它只是美国排名第四十四的港口,每年大概有一千四百万吨进口量,也就是每周约二十五万吨。贝克的货就占了差不多十万吨,有两、三个货柜。”
“海关人员会检查他的东西吗?”
“就跟他们检查其他人一样,他们的抽样比率大约是百分之二,也就是说如果贝克一年有一百五十个货柜,他们可能只会检查到三个。”
“那他要怎么在货柜里藏东西?”
“他可以压低夹藏比例,例如每十个货柜只在其中一个放走私物,就能让那个货柜被抽查到的比例从百分之二降到百分之零点二。他可以这样持续好几年。”
“他已经持续好几年了,说不定他买通了某个人。”
她点点头,没说话。
“妳能再安排检查其他事项吗?”我问。
“没有合理原因就不行,”她说,“别忘了我们是私下进行。我们得有确切证据才能申请调查,而且搞不好我们找的官员就收过他贿赂。”
我们继续往下开,引擎轰隆隆运转着,悬吊系统不断起伏歪斜。我看着照后镜,不是看有没有人跟踪,而是注意有没有警察。假使我们因为超速被拦下,我想达菲的证件应该能解决问题,但我可不希望警方与她攀谈而浪费太多时间。
“贝克反应如何?”她问。“你的第一印象呢?”
“他很困惑,”我说,“而且有些忿恨。这是我的第一印象。妳有注意到理察·贝克在学校时没人保护吗?”
“因为环境很安全。”
“不尽然。要把人从校园带出去实在太简单了。没人保护,就表示没危险,而我觉得派保镳送理察回家只是为了让那孩子安心,跟维安没什么关系。他父亲可能还觉得没必要这么做,不然就会派人在学校保护他,甚至根本不让他上学了。”
“所以呢?”
“所以我认为萨克雷·贝克之前跟人达成了协议,也许是在第一次绑架时谈好的。这项协议能确保那孩子的安全,因此宿舍才没保镳,因此贝克才会忿恨,就好像有人打破了协议。”
“你这么想?”
我点点头。“他很惊讶,然后是困惑跟恼怒。他只想知道是谁干的。”
“这问题太明显了。”
“不过这问题带着‘他们怎么敢’的意味,他并不只是想知道谁绑架他儿子,更像是对某人不爽的样子。”
“你跟他说了什么?”
“我描述了货车跟你们探员的样貌。”
她笑了。“这样就够了。”
我摇头。“他有个叫杜克的手下,不过我只知道这是他的姓。杜克当过警察,是贝克的维安负责人。我今天早上见过他,他一整夜没睡,看起来很累,也没洗澡。他的外套后背下缘有很多皱折。”
“所以呢?”
“这表示他一整夜都在开车。我猜他是去找那部丰田并查车牌,你们把那辆车放在哪里?”
“给州警保管了,这样看起来比较可信。总不能把车开回缉毒署车库吧?这样会穿帮的。”
“车牌来源是?”
“康乃狄克州的哈特福市,”她说:“我们在那里破获一个小型贩毒集团,他们在卖迷幻药。”
“什么时候的事?”
“上星期。”
我继续开车。公路上的车流变多了。
“这是我们的第一个错误,”我说,“贝克会查那块车牌,然后开始怀疑为什么在康乃狄克州卖迷幻药的小毒贩想绑架他儿子。接着他会怀疑那些小毒饭是如何在被关进大牢一星期后还能找他儿子的麻烦。”
“可恶。”达菲说。
“还有更糟的,”我说,“我认为杜克也找到了那部林肯轿车,它的车头被撞凹,车窗也破光了,但车身没有任何弹孔。而且车子内部看起来也不像有手榴弹爆炸的痕迹。那部林肯就能证明这整件事是假的。”
“不,”她说,“我们把它藏起来了,没跟丰田放在一起。”
“妳确定吗?因为贝克今天早上一见到我,就要我详细描述乌兹冲锋枪的特征,似乎想让我说出自相矛盾的话。妳想想,有两把微型乌兹,各装着二十发的弹匣,总共开了四十枪,但车身却半点痕迹都没有?”
“不,”她又说了一遍。“不可能。我们把那部林肯藏好了。”
“藏在哪里?”
“波士顿,在我们的车库里,不过相关文档上都会注明是在郡立停尸间,毕竟那部车也算犯罪现场,两个保镳应该是在车里炸成烂泥的。我们考虑得很周全,这么做才逼真。”
“除了丰田的车牌之外。”
她看起来很泄气。“但那部林肯没问题,它离丰田至少有上百哩远,你说的那个杜克,他得开上一整夜车才到得了。”
“我想他是开了一整夜车没错。另外,为什么贝克听到绑匪用乌兹冲锋枪时会这么不高兴?”
她沉默了一下。
“我们得放弃行动,”她说,“是因为丰田的车牌,跟林肯无关,我们把林肯车处理得很好。”
我低头看表,再看看眼前的路。我们的车仍旧轰隆隆嘈响着。我算了一下时间跟距离,再过不久就能与艾略特会合了。
“我们得放弃行动。”她再说一次。
“妳的探员怎么办?”
“再继续下去会害死你,也帮不上她什么忙。”
我想起昆恩。
“我们晚点再谈,”我说,“不过现在先把这件事搞定。”
八分钟后我们遇上艾略特的车,他正以五十哩的稳定时速开在内线车道。我开到他前方,降至跟他相同的速度,让他跟在我们后面。我们通过波士顿继续往南开,然后开进第一个遇到的休息站。这里的人车多了不少。我跟达菲坐在车内盯着斜坡入口,在七十二秒内共有四辆车跟在我后面进来,但没任何驾驶注意到我,有些车上还载了其他乘客。他们举止都很正常,就像一般人到休息站那样,下车伸伸懒腰四处看看,然后往厕所跟速食区去。
“另一辆货车在哪里?”达菲问。
“在新伦敦的某个停车场。”我说。
“钥匙呢?”
“在车里。”
“所以会有人监视,否则不可能把钥匙跟车子就丢在那里。他们一定在等你。我们不知道他们要对你做什么,应该先做最坏的打算。”
“我不会掉进陷阱的,”我说,“这不是我的风格。而且在那部车里说不定能找到好东西。”
“好吧,”她说,“我们就在新罕布夏州检查那部车。我是说如果你能开到那里的话。”
“把妳的葛拉克手枪借我。”
我看着她伸手拿枪。“借多久?”
“看我需要用多久。”
“那两把柯特呢?”
“他们拿走了。”
“我不能借你,”她说,“这是我的公发武器。”
“但妳却私下行动。”
“可恶。”她说,然后从枪套掏出武器交给我。枪身还留有她的体温,我紧紧握在手里感受着。她从皮包里拿出两组弹匣,我接过后把它们放进一侧口袋,再将手枪放到另一边口袋。
“谢了。”我说。
“新罕布夏见,”她说,“我们先检查货车里的东西,再决定怎么办。”
“好。”我嘴上这么说,但心里早已有了决定。艾略特边走向我们边从口袋拿出追踪器。达菲下车后,他便把追踪器塞进坐垫,然后跟她一起回到他们的车上。我等了一段合理的时间,再继续开车上路。
我不费吹灰之力就找到了新伦敦。这里是个既混乱又破旧的地方,我以前从没来过,因为没什么值得来的理由。这是海军的地盘,我记得他们好像是在这里建造潜艇,要不就是在附近某处,可能是格罗顿吧。
我循着贝克纸条上的指示,老早下了公路,穿越一片没落的工业区。建筑几乎都是老旧的砖墙,外表潮湿,有烟尘的污渍跟腐烂的痕迹。我在离指定停车场约一哩处放慢速度,让车子转向先绕了外围一圈,然后停在一个坏掉的停车计时器前,检查达菲的手枪。这把葛拉克十九用了约一年,里面装满子弹,而她另外给我的两个弹匣也是满的。我下了车,听见海湾传来一阵隆隆的雾号声,可见有艘渡轮要进港了。风吹拂着,路上的垃圾随之飞舞滚动。有个妓女从一扇门里站出来对着我笑。这是个海军的城镇,难怪她无法像其他地方的妓女一样,闻出陆军宪兵的味道。
我转进一个街角,找到一处视野良好的地方,清楚看见停车场的一部分。由于地势向海边倾斜,因此我站的位置比停车场高。我看见那辆货车,就跟我开来的一模一样,样式、车龄、颜色全都相同。它就放在停车场正中央。与其叫停车场,不如说是由碎砖和杂草围成的空地还贴切点,那里原来应该有栋建筑,只是二十年前让推土机铲平后就一直废弃到现在。
停车场里没人,不过附近的建筑间有上千扇肮脏的窗户,理论上监视者可能就在这些窗户后面,但我没有这感觉。虽然要亲眼见到才能真正确认有没有人,但这种时候我也只能靠自己的直觉了。我站着不动,过了片刻身体便开始发冷,于是我回到车上,直接开进停车场,停在那辆车的正对面。我拔出钥匙,放回门把,看看四周,最后下了车。下车后,我一只手一直放在口袋里,紧握着达菲的枪,注意聆听任何动静,结果什么也没发生,只有风吹动地上砂砾发出的沙沙声。我想我在这里应该还算安全,除非有人正拿着长程步枪想解决我。如果真是这样,那么就算我口袋里有把葛拉克十九也派不上用场。
另一辆货车冷冰冰地停着,车门没锁,钥匙也在门把里。我调整完座椅跟照后镜,假装不小心将钥匙掉在踏板上,借机检查椅垫下方,没看到追踪器,只有几张口香糖包装纸跟一些毛屑而已。于是我发动引擎,离开停车场,朝着公路前进。一路上都没人跟踪我。
这辆车比刚才那辆好开,不但比较安静,速度也快了些。说不定它仪表板上的里程数才循环过两圈而已。车子以稳定的时速前进,带着我向北往回走。我凝视远方,感觉自己仿佛看得见位于岩石手指半岛上的那栋房子,而且房子变得愈来愈大,似乎正拉着我靠近,但同时又用同样强大的力量要推开我。我坐在驾驶座上动也不动,一只手控制方向盘,双眼睁大看着路。罗德岛州很平静,一路上没人跟踪。麻州的路几乎绕了波士顿一大圈,然后突然转进往东北方的颠簸路段,左侧是像罗威尔之类的脏乱之地,而遥远的右侧则是纽伯瑞波特、安角、格洛斯特等好地方。还是没人跟踪。接着,我来到新罕布夏州。九十五号州际公路在这州内的路段大约只有二十哩长,而最后一个交流道便是普兹茅斯。我经过普兹茅斯后,开始留意休息站的路标,结果一进缅因州界就看到了。根据路标,再开八哩我就能见到达菲、艾略特,以及那位衣服沾了假血污的老探员了。
在休息站等我的,其实不只他们三人,还包括小组其他成员。我猜只要给这种政府人员足够时间,他们就能做出让人意料不到的事。这个休息站跟肯尼邦克的差不多。我看见他们的两辆金牛座停在最角落,旁边还有一辆车顶装了通风扇的厢型车。我停在他们前方第五个车格,一样先等了段时间,确认是不是被跟踪,但没人跟着我进休息站。我不担心对方会停在公路路肩上,因为公路跟休息站中间隔着树林,根本看不进来。这里到处都是树。缅因州的树还真多,这点无庸置疑。
我下了车,老探员随即将他的车开近,然后直接拿出烙铁。达菲抓住我的手肘把我拉开。
“我打了几通电话。”她举起手里的手机,似乎要证明她的确有打。“有好消息也有坏消息。”
“先说好消息吧,”我说,“让我高兴点。”
“我想那辆丰田的事应该没问题。”
“应该?”
“这很复杂。我们从海关那里弄到贝克的船运清单,他的货全是从奥得萨送来,那是在乌克兰境内,黑海附近。”
“我知道奥得萨在哪。”
“那里是很合理的地毯来源没错,但在我们看来,奥得萨是个海洛因大港。哥伦比亚生产的毒品如果不是直接走私进美国,就是出口到阿富汗、土库曼斯坦,以及里海跟高加索山以西的区域。所以如果贝克的东西全部来自奥得萨,就表示他走私的是海洛因。如果他走私的是海洛因,就表示他根本不认识卖迷幻药的毒贩,不管这些毒贩是在康乃狄克州或哪里,他们之间都不会有关联,绝不可能。怎么会有?这两种生意完全不一样。也就是说,就算他找出那部丰田车牌登记的姓名跟地址也帮不上什么忙,他得花上好几天才能查到那些小毒贩的底细。”
“这就是好消息?”
“已经够好了。相信我,这两种生意的圈子根本就是完全不同的世界。而且你的时间本来也就只有几天而已。我们总不能把那两个保镳永远关着。”
“坏消息呢?”
她静默了一会儿。“可能有人已经看过那部林肯了。”
“怎么了?”
“没什么特别的事,只是车库守卫可能不太尽责。”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我们不能保证没人看过那部林肯。”
此刻传来货车后车门的声音,打断我们的对话,接着艾略特急切地叫唤我们。我们走上前,希望能找到什么有用的东西,结果只发现另一个追踪器,跟上一辆车一模一样,而这次是黏在侧门附近与头部差不多高的地方。
“还真棒啊。”达菲说。
车厢里塞满了地毯,跟我们先前见过的情景一样。不仔细看还真会以为我根本没换过车。地毯都卷起来捆好,以高度依次排列。
“要检查吗?”老探员问。
“没时间了。”我说,“如果有人在监视追踪器信号,他们会以为我只在这里待个十分钟而已。”
“把狗带来。”达菲说。
一个我没见过的人打开了缉毒署的厢型车,握着皮带牵出一只米格鲁小猎犬。牠有点胖,耳朵很长,表情十分热切。我很喜欢狗,有时还考虑要养一只来陪我。不过这只狗完全不理我,只跟着牵牠的人走向蓝色货车,等待指令。那个人把牠抱进车厢放下,弹了弹手指,下达某种口令,然后松开皮带,牠就开始上下来回不断嗅闻。牠的脚很短,似乎不太容易在地毯组成的阶梯上来去,不过还是仔细闻过了每一吋,最后回到原地站着,双眼发亮,一边摇着尾巴,露出仿佛笑容的表情,像是在说还要我做什么?
“什么也没有。”牵狗的人说。
“只是普通地毯。”艾略特说。
达菲点点头。“但为什么要载回北方?又没人会把地毯再出口回奥得萨。他们为什么这么做?”
“这是测试,”我说,“他们想知道我会不会偷看。”
“把焊接恢复吧。”达菲说。
牵狗的人带走小猎犬,艾略特则伸手将门压下关好。老探员拿起烙铁准备工作时,达菲又把我拉到一旁。
“决定了吗?”她说。
“要是妳会怎么做?”
“我会放弃,”她说,“那部林肯是不确定因素,搞不好会害死你。”
我从她肩上望去,老探员还在焊接。
“他们相信我的说法,”我说,“我们的计划很棒,他们不会起疑的。”
“他们可能派人看到那部林肯了。”
“我想不出他们要这么做的理由。”
老探员正在收尾,他弯着腰,准备对焊接处吹气。达菲握住我的手臂。
“为什么贝克想谈乌兹的事?”她问。
“我不知道。”
“搞定。”老探员说。
“决定了吗?”达菲说。
我想起昆恩,想起他看着我的眼神,想起他头上像多长了一对眼睛的点二二口径伤疤。
“我要回去,”我说,“现在还很安全。如果他们不相信我,今天早上就会派人解决我了。”
达菲没说话也没反驳,松了手让我离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