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时间。距离除以速率等于时间。我要不就是还有足够的时间,要不就是完全没有。我不知道会是哪一种。两个保镳本来关在麻州,就在我们策划绑架行动的那间汽车旅馆。在往南不到两百哩处。我确定知道的只有这样。这些是事实,其他的都是臆测。不过我大概可以想出类似的情节。他们逃出旅馆,偷了部政府用车金牛座,然后没命般高速狂奔了差不多一个钟头。在做其他事之前,他们一定想着要先到达安全距离之外。他们说不定还稍微迷失了方向,开到荒野中。接着他们会找回方向感,开上公路,加速往北。过了一段时间后,他们会平静下来,检查后方,减慢至合法速限,并开始找电话。不过那时候,苏珊早已切断这里的通信了。她的反应很快,所以,他们第一次停车下来,显示的意义只是浪费时间。从减速、停车、拨给贝克家里、打到手机、重新发动车子、开回公路上,可能花了十分钟左右。随后他们会在第二个休息站重复同样的事。他们会以为第一次电话不通只是刚好遇到故障。接着又花了十分钟。然后,他们要不就是看出事情不对劲,要不就是决定不管那么多,直接赶回来,反正也快到了。或许两者都有吧。
从头到尾,总共四个钟头,这是推出来的数字。然而这四个钟头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我无从得知。这也没办法。显然是从四个钟头到三十分钟前这段范围内开始的。所以,我要不就是还有足够的时间,要不就是完全没有。
我迅速走出浴室,检查窗外。雨停了,夜幕也已降临。栅门那堵墙上的灯全都亮着,在雾气中散发出一个个光环。再往后看,则是完全的黑暗。远处还没有车灯。我走下楼,在玄关找到贝克。他正戳着手里的手机,想让它恢复正常。
“我要出去,”我说,“到门外那段路上。”
“为什么?”
“通信全部中断,我觉得不太对劲,出去看看。可能没事,也可能有事。”
“可能有什么事?”
“我不知道,”我说,“也许有人要来了。你刚刚才说过还有很多人要对付。”
“我们有围墙跟栅门。”
“那有船吗?”
“没有,”他说,“为什么问这个?”
“要是他们到了栅门,你们就需要一艘船了。他们可以坐在外头等你们饿死。”
他没说话。
“我开绅宝去。”我说。
“为什么?”
因为它比凯迪拉克轻。
“因为我要把凯迪拉克留给你们,”我说,“它比较大。”
“你要做什么?”
“做我该做的,”我说,“现在你们的安全由我负责。也许没什么事,不过如果有事,我会试着帮你们解决。”
“我该做什么?”
“让一扇窗开着,注意听,”我说,“现在是晚上,外面只有一片海,假如我开枪的话,你在几哩外就听得到。要是你听到枪声,就立刻叫大家坐上凯迪拉克,然后离开这里。你们要开快点,不能停下来。我会尽量拖住对方好让你们通过。你们有地方去吧?”
他点点头,没告诉我是哪里。
“直接开到那里,”我说,“要是我还活着,我会去办公室。我会开车去那里等。你可以晚一 点再去那边看看。”
“好吧。”他说。
“现在打内线电话给波利,叫他准备帮我开门。”
“好吧。”他又说一遍。
我把他留在玄关,走出大门。先绕到庭院围墙外侧,拿回我藏的那包东西,带着去车库,放到绅宝的后座。接着我坐进驾驶座,发动引擎,倒出车库,慢慢绕过环形车道,然后在直线柏油路面上加速。远处外墙上的灯十分明亮。我看见波利正在栅门旁。于是我稍微放慢速度,算好时间,这样到时就不用停下来。我直接开出去,往西走,透过挡风玻璃盯着前方,注意是否有车灯的光线朝着我来。
我开了四哩路,然后看到一辆政府用车金牛座停在路肩,车头对着我。没开车灯。在驾驶座上的是那位老探员。我熄掉大灯并减速,车窗对着他停下来,接着打开窗户。他也照做,还拿了手电筒跟枪瞄准我,看清我的脸后才收起来。
“保镳逃了。”他说。
我点点头。“我猜到了。什么时候的事?”
“接近四小时前。”
我不自觉地往前方张望。完全没时间了。
“我们有两个人被击倒。”他说。
“死了?”
他点头,没说话。
“苏珊向上通报了吗?”
“她不能通报,”他说,“还不行。我们是私下行动。这些情况根本不应该发生。”
“她得通报,”我说,“毕竟死了两个人。”
“她会的,”他说,“晚一点吧,等你把人救回来之后。因为现在我们的目标又改回来了。发生这件事后,她就一定要抓到贝克让他出庭了。”
“事情怎么发生的?”
他耸耸肩。“应该是他们抓住了机会。对方只有两个,而我们有四个,这本来很简单的,不过我猜我们的人后来变得有些马虎了吧。要把两个人关在旅馆里本来就不容易。”
“死的是哪两个?”
“开丰田的那两个孩子。”
我没说话。他们将保镳监禁了大约八十四小时,也就是三天半。这已经比我预期的要好了。
“苏珊在哪里?”我问。
“我们分散行动,”他说,“她跟艾略特在波特兰。”
“切断电话那件事她干得很好。”
他点点头。“没错。她很担心你。”
“信号能中断多久?”
“四小时,她只能要求到这样。所以再过不久就会恢复了。”
“我认为他们会直接回来这里。”
“我也这么想,”他说,“所以才会直接来这里。”
“已经快四个小时,他们现在应该已经开下公路,所以我想电话通不通都不重要了。”
“我也这么觉得。”
“有计划吗?”我说。
“我是来等你的。我们认为你应该猜到发生什么事了。”
“他们有枪吗?”
“两把葛拉克,”他说,“弹匣全满。”
他想了一下,把眼神移开。“扣掉在旅馆时开的四枪,”他说,“这是我们得到的消息,开了四枪,两人倒下。两个都是头部中弹。”
“到时会很难应付。”
“这种事本来就难应付。”他说。
“我们得找个地方。”
我要他把车子留在原地,搭我的车,于是他下车,坐进我旁边的乘客座。他穿着苏珊去咖啡厅时穿的那件风衣。他拿回来了。车子往外开了一哩后,我便开始找合适地点。我发现有个地方的路面缩得很窄,再往下是个长而缓的弯道。这里的柏油铺得比较厚,看起来像是条浅浅的堤道。路肩宽度不到一呎,然后直接延伸到底下的岩岸。我停下车子,先转了个大弯,然后倒车,再前进,让车子完全横挡在路中央。接着我们下车检查。这是个很棒的路障,没有空间可以通过。不过这路障太明显了,一看就知道是故意安排的。那两个保镳狂奔过弯道后就会立刻踩煞车,用他们的车体当掩护,开始射击。
“我们得把它翻过来,”我说,“弄成意外的样子。”
我从后座拿出我那包东西放在路肩,以防万一。接着我叫老探员脱下大衣,铺在路上,然后我也清空口袋,把我的大衣放在他的旁边。我要让绅宝在大衣上翻滚,免得刮伤太多,开回去惹人起疑。接下来,我们肩并肩背靠车子,开始让它摇晃。要把一辆车翻过来其实很简单。我在世界各地都曾见过有人这么做。只要借助轮胎跟悬吊系统的力量就行了。一开始先摇晃,再顺势推动,几次之后,车体会弹高,最后算准时间一推,就能翻过来了。老探员很强壮,他出了不少力气。我们让车子弹到约四十五度时,便同时转身,双手抵住底盘侧梁,将车子举向侧面,紧接着再一路推出去,使它车顶朝下翻倒。
地面铺着大衣,所以车子翻转时没有任何刮伤,这也表示我们把位置算得很准。接着,我打开已经上下颠倒的驾驶座车门,要老探员钻进去,在四天内第二度装死。他挤进去后,面朝下卧着,身体一半在车内一半在车外,双手举过头。在黑暗中,他的样子看起来非常逼真。就算在明亮车灯投射下还是很有说服力。除非仔细看,否则是不会看见大衣的。就绪之后,我离开现场,拿起那包东西,往下爬到路肩外的岩石堆里蹲伏着。
然后我们等待。
等待的时间似乎很漫长。五分钟,六分钟,七分钟过去了。我找了三颗石头,每颗都比我的手掌大一点。我看着西方的地平线。天空仍然布满低矮的云层,而我推测他们的车子在路面起伏时,云层会反射出大灯的光束。不过地平线那端一直是暗的,而且很安静,我只听见远处海浪冲击着岸边,以及老探员的呼吸声。
“他们一定会来的。”他轻喊着。
“会来的。”我说。
我们继续等。夜晚依旧昏暗而平静。
“你叫什么名字?”我大声问。
“为什么问这个?”他也大声回答。
“我只是想知道而已,”我说,“我杀了你两次,却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这样似乎不太好。”
“泰瑞·维拉努瓦。”他说。
“西班牙名字?”
“当然。”
“ 你看起来不像西班牙人。”
“我知道,我爸是西班牙人,不过我跟我哥都长得像我妈,我妈是爱尔兰人。我哥把他的名字改成牛顿,就跟那个老科学家牛顿的名字一样。或者也可以说是跟那个乡下地名‘新镇’一样,因为维拉努瓦在西班牙文里指的就是新镇,跟牛顿差不多。不过我还是继续用西班牙名字来表示尊重我老头。”
“你家在哪?”
“波士顿南方,”他说,“在那么多年前,异国婚姻可不容易维持。”
我们又安静下来。我注意看,仔细听,但还是没有任何动静。维拉努瓦换了一下姿势。他看起来不太舒服。
“你做得很好,泰瑞。”我大声说。
“老派风格嘛。”他也大声说。
这时候,我听见车声。
而维拉努瓦的手机也响了。
车子大概在一哩外。远处的V6引擎高速运转着,传到这里则变成羽毛般细微轻软的声音。我看见远方大灯的光线在道路及云层间断断续续出现。维拉努瓦设置的铃声是速度快得不像话的〈巴哈D小调触技曲与赋格〉。他暂时停止装死,仓卒起身用膝盖跪在地上,从口袋里抽出手机,在按下通话钮应答同时,音乐也消失了。那支电话体积很小,握在他手中都看不见了。他拿着手机贴在耳上听了一下子。我听见他说“好”,然后说“我们正在做”,然后再说“好”。接着,他又说了一次“好”,就挂掉电话,倒回原来的姿势。他的脸颊贴着柏油路面,电话则半握在手中。
“通信刚刚恢复了。”他大声对我说。
新的计时器也开始运转。我转头向右,往东看。贝克会一直试电话。我猜只要电话一通,他就会立刻出来找我,告诉我危机解除,不用紧张了。我又转头向左往西看。车声已经变得又大又清楚。大灯光束在黑暗中明显地摆动着。
“还有三十秒。”我说。
声音愈来愈大。我可以分辨出轮胎、自排变速箱及引擎个别发出的噪音。我蹲得更低一点。还有十秒,八秒,五秒。车子冲过转角,灯光从我弓起的背部上空掠过。接着,我听到车子液压系统发出砰的一声,然后就是煞车碟长而尖的吱嘎声与轮胎锁死后橡胶在柏油路面的摩擦声,随后车子便完全停住,稍微偏移路线,距离绅宝二十呎。我抬头看。那是辆福特金牛座,外观是朴素的蓝色,但在多云阴暗的月光下看起来呈灰色。车头射出圆锥状白光,车尾则闪着红色煞车灯。车上坐着两个人。从绅宝车身上折射回来的车灯光线映照着他们的脸。他们静止了一会儿,盯着前方的情景。他们认得这辆绅宝,一定早就看过上百次了。我看到驾驶开始移动,听见他换到停车档。煞车灯熄了,引擎也空转着。我闻到排气管排出的废气,也感觉得到车盖下引擎的热度。
那两个家伙同时打开车门,也同时下车,站在车门后,拿着葛拉克手枪。等了一段时间后,他们才从车门后方出来,枪口压低,慢慢往前走。车灯照亮了他们腰部以下,上半身则看不清楚。不过我大概还辨认得出他们的特征。也就是他们的体型。他们是那两个保镳,这点绝不会错。他们很年轻、体格壮硕,移动时紧绷着神经,十分谨慎。他们穿的深色西装上都是皱纹与污点。他们没打领带,身上的衬衫已经从白色变成灰色。他们蹲到维拉努瓦旁边,影子遮住了他。接着他们稍微移动,将他的脸转到灯光下。我知道他们见过他,那是八十四个钟头前,他们曾在校门外瞥过他一眼。而我不希望他们记得他,也不认为他们会记得,不过他们已经被骗过一次,不会想再上第二次当,因此非常小心。他们没有马上急救,而是蹲在那里,什么也不做。这时候,比较靠近我的那个人站了起来。
当时我离他只有五呎。我的右手抓着一颗石头,石头的体积比垒球大一点。我挥动手臂,动作很大,让石头平直迅速地朝他而去,姿势看起来像是我正要甩他一巴掌。这股力量非常强劲,要是挥空了,我的肩膀搞不好会脱臼。不过我没挥空,石头击中他的太阳穴,他整个人就像被一股重量压垮般瞬间倒地。另一个人反应很快。他仓卒地将重心往旁边移,拔腿就闪。维拉努瓦伸手想绊倒他,不过没碰到。保镳一跳开,猛地转身,举起葛拉克要瞄准我。我一心只想阻止他开枪,所以将手中的石块奋力掷向他的头。他又转了个身想躲避,结果后颈被击中,刚好就在头盖骨跟脊椎交界。这记重击非常凶猛,让他身体僵直地往前倾。他的手一松,葛拉克掉了,整个人像棵树一样面朝下倒地,趴在地上动也不动。
我站在原处,望向东边那片黑暗。什么也没看见。没有灯光。除了海浪的声音,什么也听不见。维拉努瓦手脚并用从翻倒的车里爬出来,蹲在第一个被击倒的家伙身边。
“这个死了。”他说。
我上前查看,他真的死了。让一颗十磅重的石块从侧面击中太阳穴,几乎可说必死无疑。他的头骨塌陷,圆睁的双眼空洞无神。我检查他颈部与手腕的动脉,都没反应。接着我走向第二个家伙,蹲伏在他身边。他也死了。他的脖子断了,而且断得干净俐落。我并不惊讶。那块石头有十磅重,而我丢得很猛,简直就像诺兰·莱恩。
“一石两鸟。”维拉努瓦说。
我没说话。
“怎么?”他说,“难不成你还想抓他们回去监禁?在他们对我们的人做了那些事之后?就当他们是借警自杀好了,简单明了。”
我没说话。
“你有问题吗?”维拉努瓦说。
我不属于他所说的任何一个我们。我不是缉毒署的人,也不是警察。不过我想起鲍威尔私下告诉我的暗号:要保密,一零─二,一〇─二八。已经确认过,这些家伙得死。所以我决定相信鲍威尔的话,这也就是对所属单位的忠诚。维拉努瓦忠于他的单位,我也忠于我的单位。
“没问题。”我找到那颗石头,将它滚回路肩,然后站起来走向金牛座,倾身进去关掉车灯。我挥手要维拉努瓦过来。“我们得快点了,”我说,“打电话叫苏珊带艾略特来这里。要他把他的车开回去。”
维拉努瓦按了快速键,开始讲起电话,我则找出掉在路面上的两把葛拉克,然后各自塞进两个死人的口袋。接着,我走到绅宝旁边。要把车子翻回去,这会比把它翻倒难得多。一开始我还担心会翻不回去,因为大衣阻隔了车顶跟路面的摩擦力。如果我们用力推,只会让车顶打滑而已。我关上驾驶座的门,等他讲完电话。
“他们要过来了。”维拉努瓦喊着。
“过来帮我吧。”我喊。
我们将绅宝尽量朝屋子的方向推,车顶滑过维拉努瓦的大衣,移到我的大衣上,然后在金属碰到地面时完全停住。
“会刮伤的。”维拉努瓦说。
我点点头。“要冒点风险,”我说,“去开那辆福特过来吧。”
他将福特往前开,让前保险杆碰到绅宝,抵着车身腰在线方位于两扇车门间的B柱。我做手势要他再加点油,于是绅宝被推得猛然倾斜,车顶摩擦着柏油路面。我爬到他的车盖上,用力推着绅宝的侧梁,维拉努瓦则让车子继续稳定缓慢地前进。绅宝逐渐被顶了起来,四十度,五十度,然后六十度。我将双脚踩到福特的挡风玻璃上当支撑,接着双手从绅宝的车体侧面慢慢移到车顶。维拉努瓦踩下油门的同时,我的脊椎也压缩了一吋,而绅宝则一口气被推得翻滚过去,轮胎砰的一声落在地面上。车子反弹了一下。维拉努瓦紧急煞车,结果使我从车盖上往前摔,一头撞上绅宝的车门,整个人倒在福特前保险杆下方的地上。维拉努瓦随即倒车,停住后马上下车。
“你还好吧?”他说。
我没回答,只是躺在地上不动。我撞得很用力,头痛死了。
“车子状况如何?”我说。
“你要听好消息还是坏消息?”
“先听好消息。”我说。
“车门上的照后镜没事,”他说,“可以扳回来。”
“不过呢?”
“烤漆掉了好几块,”他说,“车门上有个小凹洞,我想这是你的头撞出来的。另外车顶也有点塌陷。”
“我就说我撞到一头鹿。”
“我不确定这里会有鹿。”
“不然就说撞到熊好了,”我说,“随便什么都行 ,搁浅的鲸鱼、海怪、大乌贼,要不就是一只刚从融化冰河里出来的巨大长毛象。”
“你还好吧?”他又问了一次。
“死不了。”我说。
我翻个身,跪在地上双手撑地,缓慢但轻松地站起来。
“尸体交给你行吗?”他说,“因为我们不能处理。”
“那也只能交给我了。”我说。
我们在打开绅宝后车门时遇到一点麻烦。由于车顶已稍微扭曲,使得后车门上方的边框也有点歪掉。打开后,我们一次抬起一个死人,塞进座椅后方的载物空间。两具尸体几乎把这个空间塞满了。我走回路肩,拿起那包东西,然后带回来放在尸体上。后车门跟后座间有块搁板,正好可以盖住一切,不让人看见。我们两个得一人站一边用力往下压,才能关上后车门。接着,我们捡起各自的大衣,甩了几下后穿上。衣服已经湿了,而且被车顶压得很皱,还撕裂了好几处。
“你还好吧?”他又问了一遍。
“上车。”我说。
我们把车门照后镜扳好,然后一起上车。我转动钥匙,可是车子没有反应。我又试了一次。还是一样。我听见两个车胎间的汽油帮浦嘎嘎作响。
“发动时等久一点,”维拉努瓦说。“车子翻倒的时候,汽油都流出引擎了,所以等久一点,让油抽回来。”
我照做,终于在第三次成功发动引擎。我随即打入前进档,往前开了一哩,回到我们之前留下另一辆福特金牛座的地方。也就是维拉努瓦开来的那辆。它就停在路肩,在月光下呈现朦胧的灰色。
“你现在回去等苏珊跟艾略特,”我说,“然后最好马上离开这里。我晚点再跟你们碰面。”
他跟我握手。“老派风格。”他说。
“一零一八。”我说。一零─一八是宪兵的无线电通迅术语,意思是任务完成。不过我猜他应该听不懂,因为他只是眼睁睁盯着我看。
“小心点。”我说。
他摇摇头。“语音信箱。”他说。
“怎么样?”
“如果拨打手机不通的话,通常会转接到语音信箱。”
“整座基地台都中断了。”
“可是手机的通信网络并不知道这点。机器只会认为是贝克自己关掉手机,所以会替他保留语音频息,而消息应该就存在某个中央服务器吧。总之,那两个家伙可能有留言给贝克。”
“你说这些的重点是?”
维拉努瓦耸耸肩。“他们可能会留言,说他们正在回来的路上。或许他们认为他会立刻检查消息。他们搞不好把整件事都说了出来。或者他们没那么聪明,还以为是转接到电话答录机,所以他们会说,喂,贝克先生,你在吗?”
我没说话。
“他们可能留下自己的声音,”他说,“而且是在今天。这就是我的重点。”
“好吧。”我说。
“你要怎么办?”
“大开杀戒。”我说,“先前有鞋子的事,现在又加上语音信箱,贝克就快知道真相了。”
维拉努瓦摇摇头。
“你不能这么做,”他说,“苏珊要活捉他。这是她唯一能救自己的方式。”
我别过头。“告诉她我会尽力。但如果我们其中一定要有个人倒下,那只好是他了。”
维拉努瓦没说话。
“怎么?”我说,“现在我变成可以牺牲的祭品了吗?”
“尽你所能就是了,”他说,“她是个好孩子。”
“我知道她是。”我说。
他一手抓住门框,另一手靠着椅背,将身体拉出车外。接着他走到路边,坐进自己的车,发动引擎后缓缓开走,没开车灯。他对我挥挥手。我看着他消失在视线外之后,就先回好车,让车子面向西方,跨在路中央。我猜等贝克出来找我时看到我这个样子,应该会觉得我很尽责。
然而贝克要不是没有一直试拨电话,要不就是没太在意我出来的事,因为我在车上等了十分钟,他都没出现。在这段期间,我花了点时间测试一下先前的假设,那就是如果女佣会把枪藏在放备胎的空间,也就有可能把笔记藏在车内地毯里。车毯原本就已经有些松脱,而车子被翻倒后,松脱情况就更明显了。不过车毯下方什么也没有,只有几群锈斑,以及一层看起来像是用红色跟灰色旧毛衣制成的湿潮隔音衬垫。没有笔记,我的假设错了。于是我只好把车毯铺回原处,再用脚踢平。
接着,我下车检查车体外观的损坏程度。烤漆刮伤的部分我完全没辙,不过状况看起来虽然不太妙,但也不到糟透的地步。毕竟这不是辆新车。门上的凹洞我也没办法处理,除非把门拆下来由内侧将车门板推平。车顶则是有些塌陷。我记得它本来是很明显的半球形,现在已经变得相当扁平了。我觉得或许可以从车内做点什么来补救。我爬进后座,两只手掌平贴住车顶内衬,用力往上推。我的努力有了回报,因为车顶发出两种声音,一个是金属薄板砰一声弹回原状,另一个则是纸张的沙沙声。
这不是辆新车,所以车顶内衬也不是现在一般车子使用的一体成形不织布,而是旧式的奶黄色乙烯基材质,并被肋条横分成三块稍蓬起的区域。整片内衬就用围绕着车顶四周的黑色橡胶衬垫固定住。在前端驾驶座上方角落的乙烯基有些皱缩,旁边的衬垫也有点松脱。我猜只要往上推压那里,把乙烯基从衬垫里剥出来,然后再沿着边缘往后一点点拉下,就可以从侧面利用那三个小空间了。剩下的,只是花时间用手指把乙烯基塞回衬垫内而已。像这么旧的车,只要多注意点,就能把动过的手脚大致恢复原状,让外人几乎看不出来。
我往前倾,先从前座上方那块区域开始。我往上戳,指尖感受到车顶,就这么横向检查过整个区域,结果没有东西。第二块区域也空无一物。不过,在后座上方那块区域里确实藏着纸张。我甚至还摸得出大小跟重量:跟法律用纸的尺寸一样,长十四吋,宽八点五吋,一整叠大概有八或十张。
我从后座出来,绕进驾驶座,看看衬垫,然后对乙烯基施压,制造出一点缝隙,接着一只手指先塞进橡胶内侧,往下翻出一个半吋长的开口,再用另一只手伸进开口,顺着边缘移动,便轻易将乙烯基拉出衬垫下方,弄出一个能让拇指伸进去的洞。
我将拇指插进洞口,沿着边缘向后座方向移动,大约将乙烯基拉开九吋时,后方突然出现光线。光线很亮,映照出粗糙的阴影。由于路面是从我右后方延伸回去,所以我先看了看乘客座车门外的照后镜。那片镜子裂了,反射出好几组明亮的车灯。我看到镜片上蚀刻着一行字:镜中物体看起来比实际距离近。我在座位上转身,看见一对远光灯忽而向左忽而向右,急速掠过几个弯道。离这里还有四分之一哩。速度很快。我将车窗打开半吋,听见远处轮胎在地面摩擦的嘶嘶声,以及打着二档的V8引擎发出的低沉隆隆声。是凯迪拉克,开得很急。我将乙烯基戳回去。没时间把它塞回衬垫内了,我只好先往上推,希望不会掉下来。
凯迪拉克开到我后方,几乎是用紧急煞车停了下来。大灯还开着。我从镜子上看见车门打开,贝克走了出来。我一手放进口袋,握住贝瑞塔,喀哒一声打开保险。我可没兴趣跟贝克聊语音信箱的事,也不想管苏珊要他死还是活。不过他的两只手都是空的。没拿枪,也没手机。他走上前,于是我也下车,走到绅宝的后保险杆旁跟他碰面。我想让他离凹洞跟掉漆的部分远一点。而他现在离那两个派去接他儿子的保镳只有约十八吋远。
“电话通了。”他说。
“手机也是吗?”我说。
他点点头。“可是,你看这个。”他说。
他从口袋里拿出那支银色小手机。我一手仍然握着贝瑞塔,没让他看见。要是扣下扳机,我的大衣上会开个洞,不过他大衣上的洞会更大。他把手机递给我。我用左手接过,拿低一点,放在凯迪拉克的车灯照明范围内。我低头看屏幕,可是不知要找什么。我看过一些手机会用信封图案来表示有语音频息。有些的象征图案则是两个相邻的圆圈,下面用一条横杠连接,就像盘式录音带。但这种显示方式有点怪,因为我猜大多数使用手机的人应该一辈子都没看过盘式录音带吧。而且我也很确定手机公司不会将语音频息录在盘式录音带上。我猜他们是用数字录制,把声音存在某种固态电路里。不过话说回来,很多铁路平交道使用的号志牌,上头还不是印着超过一世纪前的老式火车头。
“看到了吗?”贝克说。
我什么都没看见。没信封,也没盘式录音带,只有显示信号强度跟电池残量的字段,以及菜单跟电话簿两组字体。
“看什么?”我说。
“信号强度,”他说,“总共五格,现在只有三格。平常我都有四格的。”
“也许是因为基地台挂了,”我说,“现在正慢慢恢复电力。可能是某种跟电有关的原因。”
“你觉得是这样?”
“可能还牵涉到微波之类的东西,”我说,“说不定很复杂。你应该晚点再检查一下,或许到时候就正常了。”我左手拿着手机交还给他。他接过后便放进口袋,不过看起来还是很在意。
“这里还算安静吧?”他说。
“静得跟坟墓一样。”我说。
“所以根本没事,”他说,“不是有人故意搞鬼。”
“嗯,”我说,“抱歉。”
“别这样,我很欣赏你这么谨慎。真的。”
“只是做好我的工作而已。”我说。
“我们回去吃晚餐吧。”他说。
他回到凯迪拉克车上,我则将贝瑞塔的保险关上,坐进绅宝的驾驶座。他先倒车,在路上回转,然后停下来等我。我猜他是想跟我一起通过栅门,这样波利就不用多开关一次,于是我们一起往回开了短短四哩路。绅宝变得很不好开,不但车灯光线往上斜,方向盘转起来也变重了。这是因为后车厢里多了四百磅的重量。另外,在我开过路面第一处颠簸时,车顶角落的内衬掉了下来,在回去的一路上不断拍打着我的脸。
我们开回车库后,贝克在庭院等我。快涨潮了。我听得见围墙后方的海浪,它们正将大量海水倾倒在岸边岩石上。我还能透过地面感受到冲击的力道。这是真的。不是只听到声音而已。接着我跟贝克一起走出庭院,从屋子前门进去。金属探测器响了两次,一次是他,一次是我。进去后,他交给我一串屋子钥匙。我接过来,就像收下一个代表升职的徽章。他告诉我晚餐会在三十分钟内准备好,还邀我和他家人一起用餐。
我上楼到杜克的房间,站到窗前。我想我看到西方五哩处有红色车尾灯往外离开。希望那是维拉努瓦、苏珊和艾略特正开走他们的福特金牛座。一〇一八,任务完成。不过我很难确定那是不是真的,因为栅门外墙上的灯实在太亮了。有可能是因为我太疲累,或者因为撞到头而产生的错觉。
我很快冲了个澡,接着拿了另一套杜克的衣服换上。至于鞋子跟外套,我还是穿自己的,破掉的大衣则收进柜子里。我没检查电子邮件。苏珊一定忙得没时间传消息。反正现在我跟她的进度差不多,她也没什么好告诉我的。只要有机会拆掉绅宝的车顶内衬,反而是我很快就能告诉她新消息了。
不过我还是没利用晚餐前剩下的时间去车上,而是待在房间休息,然后再下楼,进入家庭用餐室。我从没进来过,里头空间真大。中间摆了张很长的矩形橡木餐桌,看起来很沉重厚实,不怎么漂亮,座位至少能坐二十人。贝克坐在首位,伊莉莎白坐在遥远的另一头。理察则一个人坐在侧面。我的位置安排在理察正对面,背向门口。我本来想找他跟我交换座位,因为我不喜欢背对着门坐,但最后还是打消念头,直接坐下。
波利没出现,显然并未受邀。当然,女佣也不在了。厨师现在得一个人做全部的工作,而且她看起来为此不太高兴。但她的烹调手艺还是很棒。我们一开始先喝法式洋葱汤,感觉非常道地。但如果是我母亲来喝,应该不会同意我的说法,因为她跟世上另外两千万个法国女人一样,总认为自己的烹调秘方最完美。
“聊聊你服役的事吧。”贝克对我说道,似乎想找点话题。他不会在这里谈他的生意。这点很明显,不在家人面前谈。我猜伊莉莎白对贝克的生意或许知道不少,而理察似乎一副不在意的样子。或许他只是不愿去想吧。他之前是怎么说的?别去想那些不好的事,就当它们没发生过?
“没什么好聊的。”我说。我不想谈。发生过不好的事,而我不愿去想。
“一定有的。”伊莉莎白说。
他们三人全看着我,于是我耸耸肩,告诉他们,有次我在检查国防部预算时,看到一笔八千元的费用,内容是要买一组简称为RTAFA的维修保养工具。我告诉他们,当时我很无聊,无聊到好奇地打了几通电话调查,结果问出这个缩写的完整名称是旋转可调扭力式固定工具组。我告诉他们,循线追查下去,结果发现一支三块钱的螺丝起子,而这支螺丝起子又带我追查到两把要价三千元的铁锤,跟两个要价一千元的马桶座,全部就这些东西。这是个好故事,适合讲给任何人听。大多数听众会觉得花这么多钱买那些器具实在很过分,有些反政府的人还会气得跳脚。然而这个故事不是真的,它可能发生过,我猜,但没发生在我身上。那些事完全是另一个部门在负责。
“你杀过人吗?”理察问。
过去三天内杀了四个,我心想。
“别问这种问题。”伊莉莎白说。
“汤很棒,”贝克说。“或许多加点奶酪会更棒。”
“爸。”理察说。
“怎么?”
“你可要替自己的动脉着想,别害它们堵塞了。”
“那是我的动脉。”
“但你可是我爸。”
他们看着对方,露出腼腆的笑容。父亲跟儿子是最好的朋友。矛盾态度。这顿晚餐看来会吃很久。伊莉莎白转移了胆固醇的话题,开始聊起波特兰艺术博物馆的事。她说那里有栋贝聿铭设计的建筑,也搜集了很多美国艺术家及印象派大师的作品。我不知道她是想教我认识艺术,还是想让理察有兴趣出去找点事做,别成天闷在家里。我不去理会她说的话。我只想检查藏在绅宝里的东西。不过这种时候,我根本走不开。于是我试着预测自己会在那里找到什么。这就像游戏。我在脑中听见里昂·盖伯的声音:彻底查看你看过、听到的每一件事。注意一切迹象。我听到的不多,倒是见过不少事物。我猜这些事物在某种程度上都算迹象。比如餐桌,比如整栋房子,还有房子里的一切。比如车子,那辆绅宝差不多是块废铁。凯迪拉克和那些林肯都算好车,可是不像劳斯莱斯或宾利那么高级。房子里的家具都旧了,而且颜色单调、体积笨重,虽然并不便宜,但不能反应出贝克家目前的经济状况。这些都是很久以前买的。艾略特在波士顿说过什么?关于那个洛杉矶大毒枭的事?他光一周的利润至少都有几百万元,过着帝王般的生活。贝克的地位应该更高,可是却没过着帝王般的生活。为什么?因为他是个谨慎的北方人,没兴趣买华而不实的奢侈品吗?
“你看。”他说。
我回过神来,看见他把手机拿到我面前。我接过来,看看屏幕。信号强度已经回到四格了。“应该是微波的关系,”我说,“也许他们恢复供电速度比较慢吧。”
我再低下头看,屏幕上没有信封,也没有盘式录音带图案。也就是没有语音频息。不过由于手机很小,我的拇指又很大,所以不小心碰到了屏幕下缘的方向键。画面随即转变成一份名单。我猜这就是他的电话簿。屏幕很小,所以一次只能显示三个联系人。最上面的是家里,然后是大门,第三个则是萨维耶。我紧紧盯着这名字,聚精会神到周围都安静下来,只听得见自己脉搏的跳动声。
“这汤真好喝。”理察说。
我将手机还给贝克。厨师移动到我面前,收走我的汤碗。
我第一次听到萨维耶这名字,是在我跟多明妮·柯尔第六次见面的时候。我们在巴尔的摩那个小酒吧里跳舞已经是十七天前的事了。后来天气开始变得很糟,温度急遽下降,天空也总是一片惨灰色。她穿着全副军装。我刚看到时,还以为自己一定安排了绩效评鉴,但我完全忘了这件事。不过我底下有位负责提醒我这类事项的办事员,而他什么也没提。
“你一定不想听到这件事。”多明妮说。
“什么?妳升职了,要离开这里?”
她听到后笑了出来。我发现这样的恭维有点稍微越线了。
“我找到坏蛋了。”她说。
“怎么找到的?”
“示范性地运用一些适当技巧。”她说。
我看着她。“我们有安排绩效评鉴吗?”
“没有,不过我想我们应该要安排一下。”
“为什么?”
“因为我找到了那个坏蛋。而我认为举行绩效评鉴的最佳时机,就是在破获一件大案子之后。”
“妳还在跟费斯柯尼合作对吧?”
“我们是搭档。”她说。但严格说来,这不算回答我的问题。
“他帮得上忙吗?”
她做了个鬼脸。“能坦白说吗?”
我点点头。
“他的表现完全不如预期。”她说。
我再点点头。我对他的看法也是这样,办事效率还有进步空间。
“他是个好人,”她说,“别误会我对他有成见。”
“不过真正的工作都是妳在做。”我说。
她点点头。手里拿着橘色文档夹,就是我第一天认识她时给她的同一个,那天在见到她前,我还以为她是来自德州或明尼苏达州的丑大个儿。现在这个文档夹已经膨胀了好几倍,塞满了她的笔记。
“而且帮上忙的是你,”她说,“你说得没错,机密数据就在报纸里。葛洛斯基会把整份报纸丢在停车场出口的同一个垃圾桶里,过去两个星期天都是这样。”
“然后呢?”
“然后也会有同一个家伙再把报纸拿出来。”
我想了一会儿。这是个聪明的计划,只是要从垃圾桶拿出报纸时,可能会露出破绽,缺少说服力。除非对方愿意一开始就打扮成游民,否则翻垃圾桶的动作会令人起疑。此外,如果真要装成游民也有一定难度。游民会花上一整天走好几哩路,沿途翻找路上遇到的垃圾桶。想模仿得像,不知要花上多少时间与精神。
“什么样的家伙?”我说。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她说,“除了游民,谁会站在垃圾桶边翻东西,对不对?”
“到底是谁?”
“想像一下某个星期天,”她说,“那是悠闲的一天,你正四处遛达,这可能是因为跟你约好见面的人迟到了,或者你本来想到外头散步,结果突然觉得散步很无聊。总之,太阳散发着光芒,附近有张长椅,而你知道星期天的报纸内容总是丰富又有趣。可是你手边没有报纸。”
“好,”我说,“我正在想像。”
“你曾注意过一份报纸是如何变成共有财的吗?比如在火车上?或者搭地铁的时候?某人看完报纸,下车时留在座位上,而下个人立刻把它捡走?那个人宁死不肯捡根别人吃过的糖果棒,却毫不在意的捡起一份看过的报纸?”
“我们的目标年纪约四十岁,”她说,“很高,可能有六呎一吋,身材细瘦,大概一百九十膀重,留一头正开始转灰的黑色短发,一看就是个上流社会的人。打扮很讲究,斜纹棉裤加高尔夫球衫,就这样漫步穿过停车场,来到垃圾桶旁。”
“漫步?”
“对,”她说,“因为他看起来正边想事情边遛达,没注意周遭环境。仿佛从刚吃完星期日早午餐的地方回来。然后,他注意到放在垃圾桶里最上层的那份报纸,捡了起来看看标题,看着看着便稍稍歪头,一副感兴趣的样子,于是顺手把报纸夹到腋下,像是等会儿要继续看,接着便继续遛达。”
“继续漫步。”我说。
“动作非常自然,”她说,“我就在那里目睹整个情景,却差点忽略了。他演得实在太像。”
我思考一下。她说得没错。她很懂得观察并研究人类行为,而这点也让她成为很棒的执法人员。如果我真的举办绩效评鉴,她一定是表现最棒的。“你应该还会想知道一点,”她说,“他后来漫步到小船坞,上了一艘船。”
“他住在船上?”
“我觉得不是,”她说,“我的意思是,船上虽然有床舖跟完善设备,但我觉得那艘船应该是作为娱乐用途。”
“妳怎么知道有床舖?”
“我上去过了。”她说。
“什么时候?”
“第二个星期天,”她说,“别忘了,一直到这个阶段,我看到的只有那份报纸,还没确认里头的数据。不过后来他又跟别人上了另一艘船,于是我就去检查看看了。”
“怎么做的?”
“示范性地运用一些适当技巧,”她说,“我穿了比基尼泳装。”
“穿比基尼算是技巧?”我话一说完,马上别开眼神。看着她穿比基尼,一定像在观赏世界级的表演艺术。
“那时候天气还很热,”她说,“我混进一群小妞里,然后假装闲逛,走上他游艇的小步桥。没人注意到我。然后我撬开舱口的锁,进去里面搜了一小时。”
我一定要问这问题。
“妳是怎么把开锁工具藏在比基尼里的?”我说。
“我穿了鞋子。”她说。
“妳有找到蓝图吗?”
“全都找到了。”
“那艘船有名字吗?”
她点点头。“我查到了。这种数据在个类似游艇登记处的地方都查得到。”
“所以对方是谁?”
“这就是你不想听的部分了,”她说,“他是军事情报局的资深军官,是位中校,非常熟悉中东局势,最近才因为在波斯湾做了某件事而获颁勋章。”
“可恶,”我说,“不过或许有什么理由能证明他是清白的。”
“或许吧,”她说,“但我不这么认为。我一小时前才跟葛洛斯基见过面。”
“好。”我说。这就是她穿军装的原因,我想她穿这样应该会比穿比基尼吓人吧。“然后呢?”
“然后我要他说明关于这项交易的其他内容。他的两个女儿,一个才十二个月大,另一个两岁。两个月前,两岁大的女儿突然消失了一整天。她回来后,只是哭个不停,不肯说出那天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一星期后,我们这位军情局的朋友出现了。他暗示说,如果爸爸不听话,小孩可是会失踪不只一天,而且超过很久很久。发生这种事,我可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能证明他是清白的。”
“没错,”我说,“我也看不出来。对方是谁?”
“他的名字是法兰西斯·萨维耶·昆恩。”她说。
厨师上了下一道菜,是某种烤肋排,不过我没注意,因为我还在想着法兰西斯·萨维耶·昆恩的事。显然他从加州那家医院出来后,就将名字里的昆恩这两个字,连同身上的手术衣跟标示着无名氏的手环全都丢了。他离开医院,直接采用另一个现成的新身分。他打从心里明白自己该隐姓埋名,继续投入自己擅长的领域,而他也乐意以这个身分重新开始。也就是说,他已不再是美国军事情报局的法兰西斯·萨维耶·昆恩中校,从现在起,他只是法兰克·萨维耶,一个来路不明的平民。
“三分熟还是全熟?”贝克问我。
他正在用厨房里其中一支有黑色握柄的刀子切肉。那几把刀都放在一个刀架上,我之前还想过要拿某一把来杀他。他现在手上那把是个不错的选择,大约十吋长,而且看它切下肉的样子,一定十分锋利。我不会看错,除非那是块柔软到一切就断的肉。“二分熟,”我说,“谢谢。”
他替我切了两片后,我马上就后悔了。我突然想起七个小时前看到的那个运尸袋。我拉下拉链,见到另一把刀切完肉的成果。那幅景象仍旧栩栩如生,逼真到我现在还感觉手指抓着拉链。我又突然想起十年前昆恩那次事件,所有景象全都相互呼应。
“要辣根酱吗?”伊莉莎白问道。
我犹豫了一下,接着还是挖了一匙。在军中有个老习惯,那就是有机会吃就吃,有机会睡就睡,因为你永远不知道自己下次还有没有机会做这两件事。于是我把昆恩赶出脑海,自己装了点蔬菜,然后开始吃。也重新开始思考,我看过、听到的每一件事。我一直想起阳光普照的巴尔的摩小船坞,想到那个信封跟那份报纸。不是这个,是那个。我也想起苏珊对我说的话:你什么都没查到。半点线索也没有。完全没证据。
“你读过巴斯特纳克的书吗?”伊莉莎白问我。
“你觉得爱德华·霍普的作品如何?”理察问我。
“你认为M16应该汰换吗?”
我又回过神来。他们全都看着我,仿佛很渴望找话题聊,仿佛他们都很寂寞。我听见海浪击打着屋子的三个侧面,明白了他们为什么会这样。这里太与世隔绝了。然而这是他们自己选的。我喜欢与世隔绝。我可以三个星期不说话。
“我看过《齐瓦哥医生》的电影,”我说,“我喜欢霍普那幅有几个人待在餐厅里的画。”
“是‘夜游者’。”理察说。
我点点头。“我喜欢最左边那个,只有自己一个人。”
“记得那个餐厅的名字吗?”
“菲力斯,”我说,“另外,我觉得Ml6是很棒的攻击步枪。”
“真的吗?”贝克说。
“它能达成攻击步枪应该达成的目标,”我说,“这点是最重要的。”
“霍普是个天才。”理察说。
“巴斯特纳克是个天才,”伊莉莎白说。“可惜电影拍得太琐碎。而且他的作品译本也翻得不够好。比较起来,索忍尼辛的评价才是被高估了。”
“我认为M16算是改良式步枪。”贝克说。
“艾德华·霍普跟雷蒙·钱德勒很像,”理察说。“他的作品捕捉了特定的时空。当然,钱德勒也是个天才,比汉密特厉害多了。”
“就像巴斯特纳克也比索忍尼辛厉害一样吗?”伊莉莎白说。他们就这样聊了很久。今天是第十四天,星期五,已经快结束了,而我正在跟三个注定没有好下场的人一起用餐,边吃着牛肉边讨论书、画跟步枪。不是这个,是那个。我再度封闭起自己,将自己拖回十年前,听三等士官长多明妮·柯尔说话。
“他是货真价实的五角大厦权力核心。”她对我说。这是我们第七次见面。“我想就因为这样,他才把船放在巴尔的摩吧。”
“他年纪多大?”我问。
“四十岁。”她说。“住在维吉尼亚。”
“看过他的完整服役纪录吗?”
她摇头。“大部分都被归为机密。”
我点点头,试着弄清楚年代顺序。四十岁,这表示在他十八或十九岁时,合乎越战最后两年的征兵资格。不过,他要在四十岁前升上情报机关的中校,几乎可以确定有大学以上学历,说不定还念到博士,也就是说他会获得缓征。所以他大概没参加越战,而一般说来,这件事会影响他的升迁。毕竟他没有经历血淋淋的战争和可怕的疾病。然而他的升迁之路并未受到影响,因为他在四十岁前就升到了中校。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多明妮说。“为什么他的薪俸已经比你高了两级?”
“其实我在想妳穿比基尼的样子。”
她摇头。“不,你才不是。”
“他年纪比我大。”
“他的升迁速度简直就像冲天炮。”
“或许他比我聪明吧。”我说。
“几乎可以这么说,”她说,“但就算真的如此,他还是升得太快太快了。”
我点点头。“很好,”我说,“现在我们惹上情报圈里的重量级人物了。”
“他跟很多外国人有联系,”她说,“我看过他跟各种人混,包括以色列人、黎巴嫩人、伊拉克人、叙利亚人等等。”
“这很正常,”我说,“他是中东专家。”
“他来自加州,”她说,“他父亲是铁路工人,母亲是家庭主妇,他们住在加州北方一间小屋。后来他继承了那间小屋,而这也是他唯一的资产。因此我们可以假设他是从大学开始领军方薪水的。”
“他是个穷小子,李奇,”她说,“为什么他能在维吉尼亚州的麦克林租大房子?为什么他有游艇?”
“那是游艇吗?”
“那是艘有卧室的大帆船,应该叫游艇的,对吧?”
“有私家车吗?”
“一辆全新凌志。”
我没说话。
“为什么他周围的人没有这些疑问?”她说。
“他们永远不会怀疑的,”我说,“妳没注意到吗?有时事实就摆在眼前,他们却视而不见。”
“我真不懂怎么会这样。”她说。
我耸耸肩。“人就是这样,”我说,“别怪他们了。人总会被先入为主的观念影响,因此他们只会自问,他到底有多棒,而不是问他到底有多坏。”
她点头。“就像我花了整整两天盯着那个信封,而没注意报纸。这也是先入为主的想法。”
“不过他们应该注意到的。”
“我想也是。”
“亏他们还叫军事情报局。”我说。
“真是世上最厉害的矛盾修饰法,”她用亲近的语气说。“就像‘愈危险愈安全’这种说法。”
“或者‘干水’。”我说。
“好吃吗?”十年后,伊莉莎白这么问我。
我没回答。人总会被先入为主的观念影响。
“好吃吗?”她问了第二次。
我看着她。先入为主的观念。
“什么?”我说。我听到的每一件事。
“晚餐,”她说,“好吃吗?”
我低下头。我的餐盘全空了。“太好吃了。”我说。我看过的每一件事。
“真的吗?”
“当然,”我说。你什么都没查到。
“很高兴你喜欢。”她说。
“别管霍普跟巴斯特纳克,”我说,“也别管雷蒙·钱德勒了。你们的厨师才是天才。”
“你还好吧?”贝克说。他的盘子里还剩半块肉没吃完。
“非常好。”我说。半点线索也没有。
“你确定?”
我顿了一下。完全没证据。“对,我说真的。”我说。
我确实是说真的。因为我知道绅宝里藏着什么了。不会错的。所以我才会感觉非常好。不过我同时也有点惭愧,因为我的反应实在太慢太慢了,慢到让我很不高兴,慢到让我丢脸极了。我花了八十六小时才搞清楚这整件事,整整超过三天半。我就跟当年昆恩周围那些人一样笨。有时事实就摆在眼前,他们却视而不见。我转头盯着贝克,仿佛是第一次见到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