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
我出生在一九六〇年,所以“爱之夏”那年我七岁,越南开始撤军那一年我十三岁,我十五岁那年美军完全撤走。这意味着我错过了美军受麻药文化影响最深的时期,大家狂嗑“紫雾”的年代与我擦身而过。我赶上的是后期的稳定阶段,跟其他一些大兵一样,偶尔也会哈点大麻,但分量只够我品尝出自己偏好的品种与来源,就终身的服用量来说,在美军里绝对无法名列前茅,我只是个业余爱好者,我只买,不卖。
但身为宪兵,毒品交易我见多了,有些成功,有些则失败。我熟知交易的门道,而且可以确定的一件事是,如果发生黑吃黑的情况,有人陈尸交易现场,死者身上是不会有东西的。绝对不会有钱,也不会有毒品。为什么会有?如果死的是买家,卖家会把他的钱一毛不剩地连同毒品带走。如果死的是卖家,买家会把整批货免费带走,原来要买货的钱当然也一点都没花。不管是哪种情况,总是有人用两颗子弹与花点工夫搜两下就获得庞大利益。
我说:“桑切斯,这根本是狗屁。这是栽赃。”
“当然,这我知道。”
“你有告诉对方吗?”
“还需要我讲吗?他们只是老百姓,可不是白痴。”
“那他们在幸灾乐祸什么?”
“因为这件事变成他们的免死金牌,如果他们破不了案,他们爱怎么写都可以,反正丢脸的是布鲁贝克,不是他们。”
“他们找到目击者了吗?”
“没半个。”
我说:“一定有人听见枪声。”
“条子可不是这样说的。”
我说:“威拉会疯掉。”
“干我们屁事。”
“你有不在场证明吗?”
“我?我需要吗?”
“威拉会找出你的弱点,为了让你听话,他会用各种手段对付你。”
桑切斯没有立刻回答。在他沉默的片刻,电话线路里发出嘶嘶声,接着他才开口。
他说:“我想我在这里很安全。指控布鲁贝克的是警方,不是我。”
我说:“总之小心就是了。”
他说:“那还用说。”
我挂断电话,桑玛正在思考,她的表情很严肃,下眼睑活动着。
我说:“怎么啦?·”
她说:“你很确定那是栽赃?”
我说:“一定是。”
她,说:“嗯。那就好。”她还是站在那幅地图前面,把手摆回去,小指放在博德堡的那根图钉上,食指放在哥伦比亚市上面,然后继续说:“我们的共识是那是栽赃,这点是确定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出一个模式,布鲁贝克口袋里的毒品跟钱就像卡邦屁股上插的树枝与他背上的优格。一定是故意要误导办案方向,掩饰真正的动机。这已经不是猜测了,两件案子是同一个人干的,他在这里杀了卡邦,然后跳上车到哥伦比亚市去杀了布鲁贝克。这个顺序很清楚,不管是时间、距离或凶手的思维,全都吻合。”
我看着她站在那里,她那棕色的小手像海星一样伸展开来,指甲上搽了光亮的指甲油,眼睛闪闪发亮。
我说:“他为什么要把铁锹丢掉?为什么杀卡邦是用铁锹,杀布鲁贝克却不用?”
她说:“因为他偏好手枪,跟任何正常人一样。但他知道在这里不能开枪,声响太大了。距离基地主要营舍仅仅一哩,又是深夜,我们会派人到处追捕开枪的人。但如果是在大城市的高犯罪率地区,没有人会注意,而且显然结果也是如此。”
“他可以确定这点吗?”
她说:“不,他也不完全确定。是他说要相约见面的,所以他知道要去的是怎样的地方。但他不能准确掌握现场状况,所以我猜他还有一把备用武器。但在那时候铁锹上到处都是卡邦的血迹与毛发,他也因为太匆忙而没时间清理,也没有软软的草皮可以把血擦掉,所以他觉得不能把铁锹留在车里,也许他担心在南下的路上被交警拦下来,所以才把它丢掉。”
我点点头。铁锹终究是可有可无,如果面对一个谨慎又强壮的对手,手枪这种武器还是比较可靠。特别是在城里的窄巷中,跟他在黑暗中把卡邦干掉的开放空间大不相同。我打个呵欠,把眼睛闭上,在黑暗中把卡邦干掉的开放空间,然后我又睁开双眼。
我重复她说的:“他在这里杀了卡邦,然后跳上车到哥伦比亚市去杀了布鲁贝克。”
桑玛说:“没错。”
我说:“但是妳觉得他已经在车上了。”
她又说了一次:“没错,是这样。”
“所以妳觉得他开车载着卡邦一起出去,布置了命案现场,然后开车回营区来。妳的推理很棒,而且我们发现铁锹的地方算是部分佐证。”
她说:“谢谢。”
“接着,我们猜他应该是把车停好,然后继续做他的事。”
她说:“没错。”
“但他不可能只是把车停好,继续做他的事,因为我们说他直接开车到南卡的哥伦比亚市跟布鲁贝克见面。他必须开三小时的车,所以他很匆忙,根本没时间浪费。”
她又说了一次:“没错。”
我说:“所以他没有停车,他甚至连煞车都没踩,而是把车直接开到大门口。只有这条路能够开出基地。桑玛,我们知道他在九点到十点间的某个时刻杀掉卡邦后,立刻直接开车从大门出去。”
她说:“查一下大门的进出纪录,桌上有影本。”
我们一起查看了进出纪录。因为巴拿马的“正义之师”行动,国内所有基地全部都进入备战状态,因此所有封闭式基地都准备了装订成册,在右上角事先印好页码的簿子,纪录人员进出的状识。一月四号当天的纪录像印得很清楚,我很确定那纪录没被窜改,十分精确。宪兵出的纰漏是不少,但至少这种基本文书作业是不会搞混的。
桑玛从我手上把那一页拿过去,然后把它用胶带黏在地图旁边。我们并肩站着看那张纪录,里面有六个字段,分别记录着日期、进入时间、出去时间、车牌号码、乘客姓名以及进出理由。
桑玛说:“进出车辆很少。”
我不发一语,我没办法知道有十九辆车进出是多是少,因为我对博德堡的了解还不够深,而且我也很久没有运行门禁业务了。但如果跟除夕夜的纪录比较起来,一月四日的进出状况的确比较单纯。桑玛说:“大部分人都是回营报到。”
我点点头。有十四行纪录只有填写进入时间,但出去时间那栏是空着的,那意谓有十四个人进来后就没出去了。他们都是放假后又回来基地工作的,但也可能是因为其他原因而离营。我也是其中之一:一四九〇,一一〇二,J ·李奇少校,RT B。意思就是:“一九九〇年,晚间十一点过两分,李奇少校,返回基地。”我从巴黎回国后还先去了一趟盖伯曾用过的岩溪镇办公室。我的纪录里有关车牌号码那栏写着“行人”两字。我的中士也有一笔纪录,她从基地外的住处过来值夜班,九点半抵达,开的交通工具挂的是北卡的车牌。
十四个人,进来就没出去了。
只有五笔出去的纪录。
其中三个是固定载送食物的车辆,开的可能是大卡车。每个陆军基地都要进很多食材,因为饥肠辘辘等着吃饭的人实在太多。我觉得一天来个三辆卡车还算正常,每一部车进入的时间都是中午过后不久,也大概都是一个多小时后就出去。最后一辆出去的车子是在下午三点离开。
接下来有七个小时都没有出去的车辆。
倒数第二笔出营的纪录是瓦索与库莫他们俩,他们当时结束在军官俱乐部的餐会,准备要离开,出营时间是二二〇一。之前他们在一八四五的时候进来,他们借用的那辆国防部车辆的车牌号码被登记了下来,也写下了他们的姓名与官阶,他们入营的理由则是写“礼貌性拜访”。
五笔离营的纪录,已经看到四笔。
还剩一笔。
只剩一个在一月四日离营的人,他被登记的纪录是:一四九〇·二二一一,S ·崔佛诺夫中士。相关字段里写了一个北卡的车牌号码,但是入营时间与理由都没有纪录。因此有个叫做崔佛诺夫的中士在基地里待了一整天或一整周,然后在晚间十点十一分时离开。至于没有记载理由,是因为卫兵没有收到指令要盘问人员离营的理由。可能假设他只是出去喝一杯、吃顿饭或找其他乐子。会让卫兵询问理由的是那些要入营的人,而不是出营的人。
我们又查了一遍,只是为了要十分确定,结果还是一样。除了瓦索将军与库莫上校自己开着水星尊爵出去,然后一位叫做崔佛诺夫的中士开另外一种车出去之外,一月四日那天没有任何人以开车或步行的方式离开基地,唯一的例外是中午过没多久后的那三辆食材货车。
桑玛说:“好了,崔佛诺夫中士,不管他是何方神圣,一定是他干的。”
我说:“一定是。”
我打电话到大门,结果接电话的是之前我在调查瓦索与库莫进出营区时间时跟我通过电话的那家伙,我认得他的声音。我要他从我们刚刚看的那页纪录的后一页开始核对,看一个叫崔佛诺夫的中士何时返回基地。我告诉他有可能是一月五日凌晨四点半以后的任何时刻。他花了点时间查阅纪录,我可以听见他翻页时碰触纪录簿的仿羊皮纸发出的声音。他看得很慢、很仔细。
那家伙说:“报告,在早上五点整,一月五日,崔佛诺夫中士在〇五〇〇返回基地。”我又听到他往下一页翻,然后继续说:“他在前一晚2211离营。”
“他有什么不寻常吗?”
“你询问过的那些装甲部队幕僚先离开,十分钟后他也离开了。我记得他急急忙忙的,还没等栅栏全部上升就把车开出去了。”
“他开哪种车?”
“一辆雪佛兰柯维特跑车,车不是新的,但车况看来很好。”
“他回来时你还在值班吗?”
“报告,是。”
“你记得当时有怎么样吗?”
“没什么特别的。我记得有跟他说话,他操外国口音。”
“他穿什么?”
“便服,我想应该是皮夹克,我以为他正在放假。”
“他在基地里吗?”
我又听到他翻动纪录簿。我想像着他用手指指着五号早上〇五〇〇以后的每一行纪录,一路往下核对。
那家伙说:“他没有离营纪录,所以他现在一定在基地里的某处。”
我说:“谢了,大兵。”我把电话挂掉,桑玛看着我,“他在〇五〇〇回营,就在布鲁贝克的手表停掉的三个半小时后。”
她说:“三个半小时的车程。”
“现在他在基地里。”
“他是做什么的?”
我打电话到基地总部,询问后他们告知我答案。放下话筒后我直视着桑玛。
我说:“他是三角洲特遣队,是从保加利亚叛逃的,被吸收成为教官,因为他知道一些我们的人不知道的东西。”
我从桌边起身,走到墙上的地图前,把我自己的手指摆在图钉上。博德堡上的是小姆指,哥伦比亚市是食指,我好像光是用触觉来检验我们的判断是对是错。一百五十哩路,三个小时又十二分钟抵达,三个小时又三十七分钟回来。我在脑海里盘算着,如果去程的平均时速是四十七英里,回程是四十一英里。一辆雪佛兰柯维特跑车驰骋在深夜的无人公路上,就算手煞车拉上来,他也办得到。
桑玛说:“我们该去抓他吗?”
我摇摇头,“不用,我自己来就好,我过去找他。”
“这是明智之举吗?”
“也许不是。但我不希望那些家伙觉得我被他们吓到了。”
她顿了一会,说:“我跟你一起去。”
我说:“好。”
那时是下午五点,距离崔佛诺夫回到基地刚好三十六小时,天气阴暗寒冷。我们带着手枪、手铐与证物袋,先到汽车调度场去。我们看到里面有辆悍马车,车里有焊在前座后方的隔栏,两边的后门都没有开门的门把。开车的是桑玛,她把车停在老监狱的大门,卫兵让我们徒步进去。我们绕过主要建筑的外面,找到他们的军官俱乐部。我停下脚步后桑玛也不再前进,站在我身边。
她说:“你要进去吗?”
“马上就出来。”
“自己吗?”
我点头说:“然后我们去一趟他们的兵器室。”
她说:“你该放聪明点,让我跟你进去。”
“为什么?”
她犹豫一下,然后说:“我想我可以当个证人。”
“什么的证人?”
“目睹你被人修理的证人。”
我脸上露出短暂的微笑,“太棒了。”
我推门走进去,里面非常拥挤,灯光黯淡、烟雾弥漫,而且人声嘈杂。大家看到我后突然陷入一阵沉默,我继续往前走,每个人都站在原处,完全不打算移动。接着他们转身面向我,我推挤着人群前进,每经过一个人就要把他挤开,没有人让路。他们都用左肩或右肩撞我,我也不发一语地撞回去。我身高六呎五吋,体重两百三十磅,如果要比赛互相推挤,我应该会是冠军。
经过大厅后我走进酒吧里,里面的情形还是一样。人声戛然而止,每个人都转身瞪着我,我在酒吧里与人推挤碰撞,往前移动,除了粗重的呼吸声之外,整个酒吧里只听得到人们在地板上踩着小碎步以及肩膀相撞所发出的微微声响。我的眼神只顾着看远方的墙壁,那个留着落腮胡而且皮肤黝黑的年轻士官站出来挡住我的去向。他的手里拿着一杯啤酒,我还是持续前进,他往右方逼近,结果跟我撞得连手上的啤酒都洒出一半。
他说:“你害我的啤酒洒出来了。”
我停下来,低头看地板,然后看着他的双眼,“那你可以用舔的。”
我们面对面站了一会儿,我才继续在下走。我的背后一阵发麻,我知道他瞪着我,但我绝对不会转身——除非听到身后传来有人用桌子把酒瓶击破的声音。
但是没人这样做,我一直走到墙边,像个游泳选手似的用手碰壁,转身后又继续往回走。回程还是一样,整个酒吧静悄悄,我稍微加快脚步,用较快的速度穿越人群,肩膀也更用力。因为我持续动着,所以在力量上较占上风,当我距离大厅十步之遥时,人们已经开始让路了,身体稍微往后退。
我想我们已经充分传达双方的想法,所以当我回到大厅时,不再用一直线穿过人群,其他人也用敬意回报我。因此我像个很有礼貌的人走回入口,转身慢慢搜索人群里的脸,我一边看着一群一群人,心里一边数着:“一二三四、二二三四、三二三四、四二三四”。然后我转身背对他们,走到外面寒冷的新鲜空气中。
桑玛不在外面。
我四处找她,不久后看到她从一个十呎外的送货入口走出来。她之前从那个入口进入酒吧,我猜她是为了保护我。
她看着我,说:“现在你知道了吧?”
“知道什么?”
“知道第一个黑人大兵的感觉了吧,还有第一个女兵。”
她带着我走向那座被他们充当兵器室的老旧机棚,我们走过二十呎被扫得很干净的水泥地,然后从侧边一个人员出入口进去。她之前说这里的装备可以用来武装一个非洲军阀的部队,一点也不夸张。机棚的棚顶上有弧光灯高挂,散发光芒,光线投射在一小列各具特殊功能的车辆上,还有大量一堆堆可携式武器。我猜布鲁克在五角大厦里扮演的角色非常称职。
桑玛说:“在这里。”
她带我走到一个用铁丝围成的栏棚,大概有十五呎见方。栏棚有三面墙,屋顶是用防风围篱做成的,像个狗圈一样。栏棚有一扇用铁丝做成的门开着,门的挂锁吊在栏棚的扣环上。门后有张站着使用的写字桌,桌后有个穿着战斗装的人。他没向我们敬礼,也没立正,但他也没转身离去,只是面无表情地看着我,但这已经是三角洲特遣队最周到的礼节了。
他用店里伙计的口气问我,好像我是顾客似的:“有什么可以效劳的?”他身后的架子上有各种他们常使用的枪枝,我看到五种不同的冲锋枪,还有一些M16、Al、A2步枪,此外还有一些手枪,有些是全新的,有些则是老旧不堪。它们都被整齐地存放着,但没有收藏品的感觉,因为它们都是这个行业的工具,没有太多额外的涵义。
那家伙前方桌上摆了一本武器使用情形的纪录簿。
我问他:“你负责管理武器?”
那家伙说:“就像代客泊车一样,基地规定在寝室里不能带枪。”他看着桑玛——我猜他跟桑玛之间也有过同样的对话,当时她在追查卡邦那把新枪的下落。
我问他:“崔佛诺夫中士用哪一种手枪?”
“崔佛诺夫?他最爱的是史戴尔GB型手枪。”
“我看一下。”
他转身走到摆手枪的架子前,拿了一把黑色的史戴尔GB型手枪。他用手拿枪管的部分,它看起来已经上了枪油,保养得很好。我拿出一个证物袋等他,他直接把枪放进去。我把袋口封起来,透过塑胶袋看着那把枪。
桑玛说:“九毫米。”
我点点头。这是把好枪,只是运气不够好。当初史戴尔·戴姆勒·普赫公司制造这款武器时,本来以为奥地利陆军的大批订单已经唾手可得,没想到一间叫葛拉克的公司半路杀出,抢走订单。结果史戴尔GB型手枪就像个不受疼爱的灰姑娘。但是它也有很多优秀的特质:像是它可以填装十八发子弹,数量可观,而且空枪时重量不到二点五磅,真的很轻。花十二秒时间就可以完成分解与重组,的确非常快。最棒的是它有个智能型瓦斯管理系统,所有自动武器都是靠瓦斯在枪膛里爆炸来完成射击进程,并把弹壳退出,把下一发子弹送进来。但实际上有许多子弹太老或力道不足或填充的火药数量不对,它们在爆炸时的力量并不相同。某些枪枝如果放了一颗火药太少的子弹,力道不足,就会卡弹。如果火药太猛,反倒会把人的手炸掉。但是史戴尔GB型手枪的设计让它可以排除困难。如果我是个特种部队队员,必须跟一些三流游击队员合作,使用他们给的来路不明的弹药,我就会选择这款手枪。不管我用的是哪一种子弹,我会希望每一发都可以顺利发射出去。
隔着塑胶袋我压住扳机后面的弹匣扣,然后摇动袋子,直到弹匣从枪把上掉下。这是个十八发子弹的弹匣,里面有十六发子弹。我拉住枪栓,从枪膛里退出一颗子弹。所以他离营时带着十九发子弹,弹匣里十八发,枪膛里一发。但是回来时只剩十七发,弹匣里十六发,枪膛里一发。所以他击发了两颗子弹。
我说:“有电话吗?”
那位“店员”对着机棚角落的一个电话亭点点头,距离他的栏棚有二十呎。我走过去拨电话给我的值班士官,接电话的是那位来自路易斯安那州的下士,夜班的那位女中士也许还在她的拖车上哄宝宝睡觉,然后冲澡准备上路来工作。
我说:“帮我接杰克森堡的桑切斯。”
我把话筒放在耳边等待,过了一分钟,然后两分钟。
桑切斯说:“怎样?”
我说:“他们有找到弹壳吗?”
他说:“没有。那家伙一定清理过现场。”
“可惜,不然就证据确凿了。”
“你已经找到那家伙了?”
“我正拿着他的史戴尔GB型手枪,子弹装满后发射过两次。”
“是谁?”
“等等再告诉你,让那些老百姓紧张一下。”
“我们的人吗?”
“很可悲,不过是真的。”
桑切斯不发一语。
我说:“他们有找到弹头吗?”
他说:“没有。”
“为什么没有?那是个巷子,不是吗?子弹会飞多远?一定是穿进砖墙里了。”
“有子弹对我们也没好处。它们会损坏到认不出来。”
我说:“他们是全金属弹壳子弹,不会坏的。至少我们可以秤重。”
“他们还没找到。”
“还在找吗?”
“我不知道。”
“他们找到目击证人了吗?”
“没有。”
“找到布鲁贝克的车了吗?”
“没有。”
“桑切斯,车一定在那里。他开车南下,在午夜或凌晨一点抵达,那车子非常显眼。他们没在找吗?”
“有些东西他们没讲,我感觉得到。”
“威拉到了吗?”
“随时会到。”
我说:“告诉他,布鲁贝克的案子我们插不了手。还有告诉他,你听说另一个案子不是训练出意外,光这样就够他忙了。”
接着我挂断电话,走向那个栏棚。桑玛人在里面,她跟那位“店员”肩并肩站在桌子后面。他们一起在翻阅那本纪录簿。
她说:“看看这个。”
她用两根食指指出两个地方给我看。崔佛诺夫在一月四日晚上七点半签名,把他的手枪领走,一月五日的凌晨五点十五分把手枪缴回。他签的名字很大,而且看来很笨拙。他是个保加利亚人,我猜他在成长过程中惯用的书写系统是斯拉夫文的西里尔字母,还不太会用罗马字母。
我说:“他为什么把枪领走?”
他说:“我们不问理由,我只负责文书作业。”
我们从机棚里出来,往寝室移动。经过一片开放式停车场的尾端,里面停了四、五十辆车。都是一般大兵开的车,没有进口货。里面有些老旧的标准款轿车,但大多是载货卡车或底特律车厂出品的双门小车,有些用喷漆漆上火焰与条纹,有些则是加装了往后翘的扰流板,或者使用铬金属钢圈椅级名牌轮胎。里面只有一辆柯维特跑车,它是红色的,独自一台远远停在一排停车位最后面,跟每辆车都距离三格之遥。
我们绕过去看车。
它的车龄大概十年,车内外看来都一尘不染。车子四处都被洗得干干净净,并且上了蜡,应该是这两天的事情而已。轮弧看来闪闪发亮,轮胎也洗得黑亮。三十呎外的机棚墙上挂着卷好的水龙头水管。我们弯腰从车窗看车内,内部看来已经用清洁剂清理擦拭过,而且用吸尘器吸干净了。车子虽然只有两个座位,但有一个用隔板隔出的后车厢,空间小小的,如果要用来放件大衣与一支铁锹,已经绰绰有余。桑玛跪下来用手指去摸两边钢梁的下侧,结果手还是干净的。
她说:“没有车道上的沙砾,座位上也没有血渍。”
我说:“地板上也没有优格的盒子。”
“案发后他自己清理过了。”
我们离开车子,从他们的大门走出来,把崔佛诺夫的枪锁在悍马车的前座。然后转身又走回里面。
我不想让人事参谋插手这件事,我只想神不知鬼不觉地把崔佛诺夫带走,所以我们从食堂厨房的门进去。我找到一个杂役,要他随便编个借口,把崔佛诺夫从厨房带出来,然后我们又回到外面的寒冷空气中等着。五分钟后那位杂役自己出来,他说崔佛诺夫不在食堂里。
所以我们前往被当作寝室的牢房,我们问了一个刚冲完澡的大兵,他告诉我们该去哪里找崔佛诺夫。我们走过卡邦留下来的寝室,里面非常安静,没有人动他的东西。往下再走三间,就是崔佛诺夫的寝室。到那里后我们发现他的门是开着的,那家伙坐在一道窄窄的吊床上看书。
我不知道他是怎样的一个人。就我所知,保加利亚没有特种部队,在签署《华沙公约》的国家里,并不常见特种部队。捷克有个很棒的空降旅,波兰有空降与两栖部队,苏联自己有些隶属特勤队(vysotniki)的狠角色。除此之外,东欧地区的部队都是“重量不重质”——只要投入战场的人数够多、时间够久,而且你不在意有三分之二的人会被牺牲掉,那终将获得胜利。他们的做法就是这样。
如果是这样,这家伙又是怎样的一个人?
就北约组织的特种部队而言,在选人与训练的过程中,耐力是很重要的一部分。他们有些家伙可以扛着很重的东西奔跑五十哩路,叫他拿着厨房洗手槽他也照干。他们可以在地势险峻的地方连续行军一个星期不用睡觉,因此北约组织各国的特种部队通长是短小精干的家伙,身材像马拉松选手。但这个保加利亚人非常魁梧,他的块头至少跟我一样大,也许比我更壮。可能有六呎六吋高,两百五十磅重。他是个光头,方形脸孔看起来还挺帅的,但是只要投射在上面的光线不对,就会变得一脸凶狠。当时他寝室屋顶的日光灯没帮他变帅,而是看来很累。他那既深邃又靠近的眼窝里有双目光锐利的眼睛。他的年纪比我长个几岁,看来大概三十出头。他有双大手,身穿全新的战斗服,上面没有任何名字、阶级与部队番号。
我说:“起立。”
他把书放下,小心地摊开向下,摆在身旁,好像不想浪费空间似的。
我们帮他上了手铐,毫不费力的就把他带上悍马车。他是个大块头,但是不发一语,好像很认命似的,像是很清楚基地门口与兵器室的纪录簿迟早会把他做的事泄漏出来。
我们把他载回我办公室,路上没出任何纰漏。我们要他坐下,解开手铐,然后再把他的右手腕重新铐在椅脚上,接着再拿一副手铐把他的左手腕也铐在椅脚上。他的手腕很大,几乎跟大部分男性的脚踝一样粗。
桑玛站在地图旁,瞪着那些图钉,那神情好像在引导他的目光去看那幅图,然后告诉他说:我们知道了。
我坐在办公桌前,说:“为了做笔录,我还是得问一下你姓什么。”
他说:“崔佛诺夫。”他的腔调很重,难以辨识,发的音全部留在喉咙里。
“名字呢?”
“斯拉比。”
我说:“斯拉比·崔佛诺夫,你的官阶呢?”
“在祖国我是个上校,现在我是中士。”
“祖国的哪里?”
“保加利亚的索菲亚市。”
“就一个上校而言,你的年纪算是很年轻。”
“我的工作表现很棒。”
“你做的是什么工作?”
他没有回话。
我说:“你的车很炫。”
他说:“谢谢称赞,那种车一直是我的梦想。”
“一月四日晚上,你开车去了哪里?”
他没有回话。
我说:“保加利亚没有特种部队。”
他说:“是没有。”
“那么,你在那里是做什么的?”
“我在一般部队服役。”
“职务内容是?”
“我是保加利亚陆军、秘密警察以及苏联特勤队的三方联系人。”
“你的专业呢?”
“我曾经在GRU接受五年训练。”
“什么GRU?”
他微笑对我说:“我想你知道。”
我点点头。GRU是苏联军情局,介于宪兵队与三角洲特遣队之间的一种单位。他们都是些狠角色,如果惹火了他们,他们绝不手下留情。
我问他:“你为什么在这里?”
他说:“来美国吗?我在等待。”
“等什么?”
“等待祖国的共产党垮台。我想那天快来临了,然后我会回国。我对祖国很自豪,那是个有很多好人的好国家,我是爱国主义者。”
“你在三角洲特遣队教些什么?”
“教一些已经过时的事,像是如何对抗那些跟我接受同样训练的人。但是我想这场战争已经结束了,你们赢了。”
“你必须告诉我们,你在一月四日晚上去了哪里。”
他不发一语。
“你为什么叛逃?”
他说:“因为我是爱国的异议分子。”
“最近才成为异议分子的吗?”
“我一直都是,而且差点被抓到。”
“你怎么逃出来的?”
“从土耳其。我逃到那里的美军基地。”
“告诉我一月四日晚上的事。”
他不说话。
我说:“我们扣留了你的枪。你之前曾经把枪领走,然后在晚间十点十一分离开基地,隔天凌晨五点回来。”
他不发一语。
“你开了两枪?”
他不发一语。
“你为什么要洗车?”
“因为那是很漂亮的车,我总是一周洗它两次,那种车一直是我的梦想。”
“你去过堪萨斯州吗?”
“没有。”
“那是你即将要去的地方。你回不了索菲亚市了,你必须报李文沃斯市。”
“为什么?”
我说:“你知道为什么。”
崔佛诺夫没有动,还是静静坐着。他把背往前弓,他被铐在椅脚上的手腕举到与膝同高。我也静静坐着,不确定我该做什么。我们的三角洲特遣队员接受过反侦讯的训练,这我是知道的。他们被训练要怎样对抗药物、拷打以及感觉剥夺等刑罚,还有其他各种你可以想像得到的逼供手段。上头甚至允许教官针对学员进行实际的实验,所以我甚至想像不到崔佛诺夫在苏联军情局期间曾经有过什么遭遇。我想能够用来逼问他的手段并不多,而且我最多能做的也只是把人毒打一顿。不过我猜这家伙就算被人肢解,也逼问不出什么。
所以我转而采用传统的侦讯手法:说谎,还有贿赂。
我说:“有些人说卡邦那家伙让陆军丢脸。所以我们不一定会追根究底,如果你说实话,我们可以把你遣送到土耳其。你可以在那里等到可以回家。”
他说:“杀卡邦的人是你,大家都这样讲。”
我说:“他们错了。而且布鲁贝克也不是我杀的,因为我不在场。”
他说:“我也没杀人。”
他很镇静。接着他开始明白了一件事,他的眼睛开始左看右看,他抬头看桑玛的图,看着那些图钉,看看她、看看我。他的嘴唇动了一下,我看见他对自己说“卡邦”,然后“布鲁贝克”,他没有出声,但我看得懂他那生硬的发音方式。
他说:“等等。”
他说:“长官,不是我。”
我说:“你说说看,崔佛诺夫。”
“你以为是我把卡邦跟布鲁贝克做掉的?”
“不是吗?”
他又陷入沉默,低头不语。
我说:“你说说看,崔佛诺夫。”
他抬起头。
“不是我。”
我坐在那里看着他的脸,过去六年来我调查过大大小小各种案件,在崔佛诺夫之前,在我面前看着我的双眼对我说“不是我”的人至少已有一千人。问题在于,这一千人里有部分说的是真话,而我开始思考,崔佛诺夫说的或许也是真的。这件事一定有哪里不对劲,我开始有不祥的预感。
我说:“那你必须提出证明。”
“我没办法。”
“你一定要,否则你会被关起来。卡邦的死也许不需要有人负责,但布鲁贝克的情况就不同了。”
他不发一语。
我说:“我们重新来过,一月四日晚上你在哪里?”
他只是摇摇头。
我说:“你一定在某处,这是千真万确的,因为你不在基地里,你带着你的枪离开基地又回来。”
他不发一语,只是看着我。我也凝视着他,不说一句话。他现在的沉默,跟我之前常常见识的情形一样,内心充满绝望与冲突。他在椅子上移动,但是动作小到我们几乎感觉不出来,但他的左右两边正在猛烈拉锯着,一边是想要把他的行踪告诉我们,另一边则觉得死也不能讲。看到他的表现,等于是活生生地示范了“进退维谷”这四个字。
我说:“一月四日晚上,你有犯罪吗?”
他的深邃双眼抬头看我,他的头完全不动。
我说:“好吧。我换个方式说好了。你做的事,是比用枪打爆布鲁贝克的头更恶劣的吗?”
他不发一语。
“你有到华府去,强暴总统的两个十岁孙女吗?”
他说:“没有。”
我说:“我给你个提示好了。在美国,只有我刚刚说的那件事是比杀掉布鲁贝克还严重的罪。如果你没做那件事,还有什么不能说的呢?”
他不发一语。
“说吧。”
他说:“这是私事。”
“哪种私事?”
他没有答话,桑玛叹了口气,离开地图边。她也开始怀疑,不管崔佛诺夫去的是什么地方,都有可能不是南卡的哥伦比亚市。她抬起眉头,看着我。崔佛诺夫在椅子里移动,手铐与椅脚的金属发出铿锵声。
“我会有什么遭遇?”
我说:“那要看你做了什么。”
他说:“我收到一封信。”
“收信不是一种罪。”
“那是一个朋友的朋友寄来的。”
“信的内容是什么?”
“是索菲亚市的一个男人写的。”
他坐着,背往前弓,手腕还铐在椅脚上,然后他把那封信的故事告诉我们。从他说话的语气听起来,他好像觉得这是只会发生在保加利亚人身上的事。但实际上不是的,这是一个会发生在任何人身上的故事。
有个住在索菲亚的保加利亚男人,他的姊妹曾是个小牌体操选手,她在大学期间跟着体操队一起到加拿大表演,结果乘机投奔自由,最后在美国定居。她嫁给一个美国人,归化为美国公民。结果她丈夫是个坏蛋,她写信给住在老家的兄弟,长长的信里讲的都是她不快乐的生活。她被殴打凌辱,丈夫对她很残暴,甚至监禁她。她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共产党的信件检查人员没有扣住这封信,因为任何让美国难堪的事物,他们都可以接受。她的兄弟在索菲亚有个朋友熟知异议分子的圈子,他那位朋友有崔佛诺夫在北卡博德堡的地址。崔佛诺夫在逃往土耳其之前曾经与许多异议分子保持联系,所以那位兄弟的朋友帮他先把信寄给一个会到奥地利买机器零件的家伙。那家伙到奥地利之后帮他把信寄出,信才来到了博德堡。崔佛诺夫在二日一早部队发信时收到信,信上用大大的西里尔字母写着他的名字,上面贴了各国邮票,还盖了许多“航空邮件”的章。
他自己在房里读那封信,他知道对方要他帮什么忙。基于一股血浓于水的同胞情操,时间与距离的差异,还有关系的远近显得没那么重要,所以他觉得好像是自己的姊妹被人欺负。那女人住在一个叫恐怖角的地方,他觉得那地名与她的处境实在太相称了。他去了一趟连部,用地图查出那地方在哪里。
他最近一次放假时间在一月四日晚间,于是他计划一下,想想看要说些什么,他想劝对方不要再动那个保加利亚女人一根寒毛,因为她有个朋友住在开车就可以赶到的地方。
我问他:“信还在吗?”
他点头说:“但你又看不懂,他是用保加利亚文写的。”
“你那晚穿什么衣服?”
“便服。我不是白痴。”
“哪种便服?”
“皮夹克跟蓝色牛仔裤,最美式的穿法。我只有这种便服。”
“你怎么对付那家伙?”
他摇摇头,不回答。
我说:“好。那我们去一趟恐怖角。”
我们还是把崔佛诺夫铐在那辆悍马车的后座,开车的是桑玛。恐怖角位于美国东南沿海的大西洋海岸上,大概有一百哩路程,坐悍马车去那里是不太舒服。但如果坐的是柯维特跑车,情况就大不同,尽管我不记得自己坐过那种跑车,也不认识任何一个那款车的车主。
而且我也没去过恐怖角。美国境内我还有许多地方没去过,恐怖角是其中之一,不过我看过那部电影,我不记得在哪里看的,可能是在酷热的帐篷里。那是一部由葛雷哥莱·毕克跟劳勃·米契演的黑白电影,两人在戏里有深仇大恨。我记得那是部娱乐性很高的片子,但是很多地方令人看了很生气。播片的过程中讪笑声不断,劳勃·米契在第一卷片子时早就该死了。那些活老百姓在戏里把气氛搞得紧张兮兮,不就是为了延长故事,拍出一部九十分钟长的片子?这种手法对我们这种大兵是没有吸引力的。
快到目的地时天色已完全暗了下来。我们经过一个招牌,上面说我们已经靠近威明顿市外围,招牌上宣称它是个历史悠久的港市,而且风景如画。但崔佛诺夫从后座告诉我们,不要走威明顿市,要在这里左转,穿过一片沼地。我们在黑暗中经过一片没有地名的地方,然后到了一个叫“南港”的小镇再度左转。
桑玛说:“恐怖角在南港镇的外海,它是个海岛,有座桥可以连接。”
但我们根本还没靠近海岸,甚至连南港镇都还没到,就又停了下来。崔佛诺夫又从后面为我们带路,当时我们正经过右手边一个由拖车构成的社区。那是个位于新生地的长方形平坦区域,看起来好像有人把沼地里的泥土挖出,灌水变成湖泊,挖出的土则填成一片有两、三个美式足球场大小的新生地。新生地四周都是排水用的沟渠,旁边有电线杆提供电源,聚集在此的拖车大概有一百辆。透过车头灯我们看到有些车的车身是一般车子的两倍宽,还有许多附加配件,外面还有花园跟尖木桩围篱。有些拖车很普通而且老旧,其中一部分跟其他拖车不在一起,它们被弃置一旁。我们距离海岸还有十哩远,但隐约感受得到海上的暴风。
崔佛诺夫说:“在这里右转。”
拖车社区中间有条主要车道,车道上如果往右转或左转,就会转进比较窄的小路。崔佛诺夫指示我们穿越迷宫般的小路,我们在一辆车身是莱姆绿的拖车外停车——车子虽然已经老旧,但看得出它往日的体面。车身涂装严重剥落,屋顶的柏油也都翻了起来。车上装了支烟囱,窗户反射着电视画面传来的蓝光。
崔佛诺夫说:“她叫艾兰娜。”
我们把他留在车上。敲门后,来开门那个女人让我们见识到什么叫被痛揍过的女人——她的样子看起来很糟糕,眼角到处都是已经变黄的瘀伤痕迹,她的鼻梁跟下腭应该都断过,而且从她动作缓慢的模样,可以看出她的陈年旧伤应该还很痛,也许肋骨才刚断过。她穿着一件很薄的居家服,脚蹬男用鞋,但全身洗得干干净净,头发往后扎了起来。她的眼睛仿佛会说话,眼神中带着自傲,或者因为存活下来而感到自满。因为贫穷、家暴与身为外国人,这三个因素使她看到我们的时候有点紧张。
她说:“怎么样?有什么事吗?”她的腔调就跟崔佛诺夫一样,但声音比较高,听起来很动人。
桑玛轻声对她说:“我们必须跟妳谈谈。”
“谈什么?”
我说:“谈一谈斯拉比·崔佛诺夫帮了妳什么忙。”
她说:“他没帮我什么忙。”
“但妳知道这个名字?”
她顿了一下。
我本来以为里面会一团乱,也许到处是空啤酒罐、烟灰缸装满烟蒂,到处是尘土,乱七八糟。但拖车里干净又整齐,一切井然有序。虽然冷,但还能忍受,而且里面没有其他人。
“他在哪?”
她没有回答。
桑玛说:“我猜他在医院里,对吧?”
艾兰娜只是看着她。
我说:“崔佛诺夫先生帮了妳,现在该换妳帮他了。”
她不发一语。
“现在的情况是,如果他不是在这里做好事,那他就是在别处做坏事。所以我必须知道他做的是好事还是坏事。”
她不发一语。
我说:“这非常非常重要。”
她问我:“如果两件都是坏事呢?”
我说:“这两件事是不能相提并论的。相信我,天壤之别。所以妳要一五一十告诉我,到底发生了什么事,好吗?”
她没有立刻回答。我稍稍往拖车里走,发现电视播放着公共电视的节目,音量很低,我可以闻到清洁剂的味道。既然她老公已经不在了,她要用拖把和提桶来开始自己的新生活,并且靠电视吸收新知。
她说:“整个过程我不是一清二楚。崔佛诺夫先生只是来把我丈夫带走而已。”
“时间呢?”
我点点头。应该是在午夜。他在十点十一分离开博德堡。一百哩路,如果他那辆柯维特跑车沿路始终维持五十哩时速,一小时四十九分后就会来到这里。我看着桑玛,她对我点点头。很容易。
“他在这里待多久?”
“只有几分钟,他还正式介绍自己,说明自己要做什么,还有原因何在。”
“就这样?”
“他穿什么衣服?”
“皮夹克,还有牛仔裤。”
“他开哪种车?”
“我不知道那款车叫什么,是一辆低底盘的红色车子。是辆跑车,排气管会发出噪音。”
我说:“好。”我对桑玛点点头,然后往门口方向移动。
艾兰娜说:“我丈夫会回来吗?”
我回想第一次见到崔佛诺夫的模样:六呎六吋、体重两百五十磅的大光头。粗腕大手,锐利的目光,还有他在苏联军情局的五年经历。
我说:“我会说机率微乎其微。”
我们坐回悍马车上,桑玛发动引擎,我转身透过铁丝网隔板跟崔佛诺夫讲话。
我问他:“你把那家伙丢在哪里?”
他说:“通往威明顿市一条路上。”
“时间呢?”
“凌晨三点。我停在一具公共电话旁,打电话报警。我没有表明身分。”
“你花了三小时折磨他?”
他慢慢点头说:“我想让他完全了解我要传达的消息。”
桑玛把车开出拖车社区,先转向西边,然后往北朝威明顿市开。我们经过市区外围的那座宣传招牌,然后开始找医院。继续往里开四分之一哩后我们就看到了医院。那家医院的规模与功能都很符合实际需求,它大部分是两层建筑,有一道架有宽阔遮雨棚的救护车入口。桑玛把车停在一个专用车位,从上面的名字看来我想那是位印度裔医生。我把后门打开,让崔佛诺夫出来,把手铐打开,放进我的口袋。
我问他:“那家伙叫什么?”
“皮寇斯。”
我们三个一起进去,我把我的特调组徽章拿给检伤分类站后面的执勤人员看。事实上,那枚徽章在老百姓的世界里并不代表任何权力或优势,但那家伙的反应就像它给了我无上的管辖权一样,其实大部分老百姓的反应都是这样。
我说:“一月五日凌晨,有人被送来这里。”
那家伙翻阅一叠放在他右边架子上的铝制写字板,把其中两个抽出来。
他说:“男性或女性?”
“男的。”
他把其中一个写字板丢回架上,另一个全部抽出。
他说:“一位无名氏,急需医疗照顾的男性,没有证件、没有保险。他宣称名叫皮寇斯,警察在路边发现他。”
我说:“那就是我们的人。”
他说:“你们的人?”他看着我的制服。
我说:“我们也许可以帮他支付医药费。”
这点引起他的注意。他瞥着那堆写字板,好像心里想着:一个解决了,还有两百人的帐单。他说:“他在手术恢复室。”然后指着电梯说:“二楼。”
他还是站在柜台后,我们三个一起搭电梯,出电梯后循着标志走向手术恢复室。恢复室门外护理站一个护士把我们挡下,我给她看徽章。
我说:“要找皮寇斯。”
她指向走廊另一头,一个关着门的单人房,说:“只能探视五分钟,他的伤势很重。”
崔佛诺夫面露微笑,我们穿越走廊,打开那个病房房门。里面的灯光黯淡,有个家伙躺在床上睡觉。我看不出他的身材高矮胖瘦,因为大部分身体都打上了石膏,他的双腿蜷缩着,因为双膝都因枪伤而绑上绷带。床的另一边是个灯箱,上面夹着许多X光片。我打开灯看了一下片子,每张片子上面都有日期,而且片子边缘用手潦草地写着:“皮寇斯”。这些片子拍的是他的双手、肋骨、胸部以及双腿。人体有超过两百一十根骨头,皮寇斯的大部分骨头似乎都断了。这个医院的放射科预算大概有一大部分都被他一个人花掉了。
我把灯关掉,用脚踢床两下。那家伙被吵醒了,黯淡的灯光照在他脸上,光是从他看到崔佛诺夫后露出的表情,就能算是不在场证明了。他看起来整个人僵住了,心头像是浮现无限恐惧。我说:“你们两个到外面等。”
桑玛带着崔佛诺夫到外面去,我走到床头旁边,说:“你还好吗,混球?”
那个叫皮寇斯的家伙脸色惨白,冒着冷汗,想必他石膏里的手脚也在发抖。
他说:“就是他,那边那家伙干的。”
“他做了什么?”
“他开枪打我的脚。”
我点点头,看看枪伤的包扎。他开了两枪,射穿这家伙的膝盖,所以他的枪里少了两颗子弹。
我说:“从前面还是旁边打?”
他说:“旁边。”
我说:“如果从前面打,更糟。你很幸运,幸运的人通常是些混球。”
“我没做坏事。”
“没有吗?我刚才跟你老婆见了一面。”
“那个外国贱货。”
“别这样讲。”
“那是她自己的错,她不听话。《圣经》里也说,女人就该听话。”
“闭嘴。”
“你不帮我找他算帐吗?”
我说:“帮。帮你在一边看着。”
我挥手做了一个手势,好像在帮他赶走被单上的苍蝇,结果手背打在他的右膝侧边。他尖叫一声,我离开床边走出门,发现那位护士正看向我这边。
我说:“他的伤势真的很重。”
我们坐电梯下楼,为了避免与检伤分类站那家伙见面,我改走大门。我们不发一语地绕到悍马车旁。我帮崔佛诺夫打开后门,但在他上车前把他挡下,我跟他握握手。
我说:“我向你道歉。”
他说:“这样我还有事吗?”
我说:“我不会找你麻烦,你跟我是同一类人,但你很幸运,你有可能打断他的股动脉,把他杀掉。如果是这样,情况就不同了。”
他的脸上露出浅浅的微笑,显得很平静。
他说:“苏联军情局的五年不是白待的。我知道怎么杀人,也知道怎么避免把人弄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