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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深蓝色西装那家伙很快打了通电话:“我发现他们了,真不敢相信,他们就这样突然在我眼前出现。”
他老板问:“四个人?”
“都在我眼前。”
“你可以把他们处理掉吗?”
“我想没问题。”
“那就交给你了,不用等支持的人,处理完后赶快回来。”
穿西装那家伙讲完电话后把车开离人行道旁,切过四线车道车流,在旁边一条街的杂货店外停下,那家店声称他们的香烟全城最便宜。他下车后把门锁上,沿着拉斯维加斯大道往下快速步行,右手藏在外套口袋里。
以每平方吋的平均值来算,拉斯维加斯的饭店房间数在全球居冠,但阿兹哈里·马穆德没有住在饭店里。他住在郊区一间租来的屋子,距离拉斯维加斯大道有三哩之遥。他在两年前租下屋子,想在那里运行一个他策画的活动,但终究没有付诸实行。不过那屋子倒是个安全的藏身处,至今还是如此。
马穆德在厨房里,吧台上摆着一本打开的分类电话簿。他在浏览卡车出租信息,并研究该跟U-Haul公司租哪种大小的搬家用货车才够用。
这条拉斯维加斯大道永远不断在重新开发,一下是这边,接着换另一边。李维拉酒店那边也曾有过繁华岁月,而且也点燃整条大道的投资热潮,沿路的每个街区陆续开发起来。等到重整工程进行到李维拉酒店的另一边,投资金额已经飙升到天价,突然间,跟比较新的建筑相较,这家酒店也开始显得老旧寒酸。所以投资热潮又开始往回流,每个街区陆续重新开发。正因如此,不管什么时候,新落成的建筑旁边总会有个工地,而工地再往下走就是稍显老旧的地区,正在等待重新开发。随着工程进行,车道跟人行道也会跟着变直。新的车道畅行无阻,旧的道路则是环绕着瓦砾堆。经过工地时,感觉那里一片宁静无声,像废墟一样,那是城里的无人荒地。
穿着深蓝色西装那家伙就在那一片无人荒地盯上他的目标,他们四人并肩慢慢走着,好像正朝某个目的地前进,但不赶时间。法兰西丝在最左边,中间是李奇和欧唐纳,卡拉在最右边。他们走得很近,但每个人都没靠在一起,就像行军队伍,整个人行道都被他们占满。四个人加在一起,变成一个大约九呎宽的目标。一开始选择走这条老旧人行道的是法兰西丝,她随机挑了这条路,其他人就只是跟着她走。
穿西装那家伙从口袋里掏出大宇公司出品的DP五一,那是南韩制的黑色小型手枪,是透过非法管道取得,没有登记,也完全追查不到来源,弹匣可装十三发派拉贝伦型九毫米子弹。这把枪的主人经过长期训练后得知一个道理:带枪时的唯一安全守则就是,子弹不要上膛,保险不能打开。
他用右手持枪,轻轻按着锁住的扳机,先预演接下来的进程。他认定最要紧的就是把最高的那个目标除掉,他的经验告诉他,这种作法总是最有效。所以他必须一枪命中李奇的背部,然后小跑步到右边开枪打中欧唐纳,接着急速把手往左挥,除掉法兰西丝,最后再回去对付卡拉。开四枪可能只要三秒就搞定了,而且二十呎距离虽然很近,但不至于造成左右的大角度偏斜。只要简单的几何学知识就算得出来,这样的移动幅度造成的最大角度偏差只比二十度多一点。这是一次简单任务,完全没问题。
他环顾四周。
四下无人。
又看看后面。
也没有人。
他把保险打开,用左手抓住DP五一的枪管,右手挥动枪枝,感觉第一颗子弹顺畅地推进枪膛。
夜晚并不寂静,四处传来都市的各种噪音:拉斯维加斯大道上的汽车声、远方屋顶上压缩机传来轰隆隆的声响、嗡嗡作响的抽风机,还有牌桌前十万人热烈狂赌的声音也隐约可闻——但李奇听见的是身后二十呎处传来子弹滑进枪膛的声响,他听得一清二楚,因为透过自我训练,这种声音他从来不会错过。那道声响就像在不到一秒内完成的一首复杂交响曲,李奇对于曲子的每个章节和音符都熟记于心。
那是合金的金属摩擦声,因为受到手掌与大拇指指节和食指侧边的阻碍而改变,接着是弹匣的弹簧应声弹开,铜壳子弹也在此时归位,完成滑入的动作。这些声响花了十三分之一秒就传进他的耳朵,而他大概也用了十三分之一秒时间就辨认出这是什么声响。
他这一生的经历中缺少许多东西,从来没用稳定、平凡、舒适的方式生活过,也从不知规矩为何物。能对他造成影响的,只有他意料之外、无法预测的事物,还有周遭的危险。事情一发生,他会马上回应,并且正视其本质。因此当他听到子弹滑回枪膛的声音时,没有因为震惊而失去反应能力,他不慌不忙,而且并不怀疑自己会碰到这种事。对他来说,在夜里的街上听到有人打算对他开枪的声音,似乎十分自然而合理。他毫不犹豫迟疑,没有怀疑自己,该反应时也不会压抑。对他来说,身后那把枪就跟一般的机器没两样,他现在的处境也只像是一幅四度空间图案,他们只是时空中的标靶,相对于快速的子弹而言,身体移动是缓慢的。
接下来就看他怎么反应了,这也是十三分之一秒内就发生的事。
他知道第一颗子弹会瞄准哪里,任何理智清醒的枪手都会先打最大的目标,其实这几乎已经是常识。所以第一个被攻击的会是他。
或是欧唐纳。
有备无患。
李奇的右手用力往欧唐纳左肩一推,把他推到卡拉怀里,然后又往反方向跌落,撞到法兰西丝。就在他们两个都站不稳之际,已经跪下的他听到身后传来枪响,感觉到划破空气而来的子弹刚好穿过他刚才的位置,如果他还在那里,背部已经正中一枪了。
在他跌落人行道前,便伸手去抽身上的Hardballer手枪,抽出前就已算好子弹的角度与飞行轨迹。那款手枪有两道保险,一道是传统式保险栓,位于枪身左后方;另一道是握式保险,当握好枪把时就会解开。
在他打开这两道保险前,他就已经决定不会开枪。
总之,他不会马上开枪。
他往人行道内侧边缘跌落,压在法兰西丝身上。从那个区域朝正中央开枪,不管哪个角度都会把子弹打到车道上。如果他没打到那家伙,就会击中路过的车辆。就算正中目标,他还是可能打到路过的车辆——血肉之躯绝对挡不住点四五铜壳子弹,它的穿透力太强了。
毫秒之间,他决定等欧唐纳出手。
欧唐纳的出手角度比他好太多了。他是往车道和排水沟方向跌落,压在卡拉身上,他的视线向内朝着工地,不管是没打中,或是打中后穿过去,完全不会有问题,子弹只会打进一堆沙土里面。
让欧唐纳开枪比较好。
李奇落地时在地上打滚。在当时的状况下,他的脑筋动得很快,但相对来说身体动作较慢,他感到自己好像身陷一缸糖浆里,在心里对着自己的身体大叫:快!快!快!但它的反应却心不甘、情不愿。他身后的法兰西丝则用慢动作速度重重摔倒在地,扬起一片尘土。他的眼角余光看到她的肩膀着地,因为身体的带动,她的头像洋娃娃似的摇晃。他则奋力移动自己的头,但它好像绑着铅块,此刻他看到卡拉在欧唐纳的身体下面挣扎。
他看到欧唐纳的左臂也难以举高,他还看到他用大拇指把Hardballer手枪的保险拨开。
攻击他们的人再次开火。还是没有命中,因为那家伙已经先想好要打哪里,所以子弹穿过的地方是先前欧唐纳背部的位置。枪手继续下一个动作,像他之前设想的,开火……移动……开火,先打李奇,再干掉欧唐纳。他的计划很棒,但他无法回应预期外的偶发状况。他的脑筋动得不快,是个墨守成规的人,这时他的思绪就像被卡住了。其实他算挺厉害的,只是还不够厉害。
欧唐纳的手紧握着手枪握把,手指放在扳机旁,他把手枪抬高、抬高,再抬高。
李奇看到欧唐纳开火。
他还倒在人行道上翻滚之际,便很快开了这枪,他的身体还没完全稳下来。
李奇心想,这枪太低了,最多只会打到他的脚。
他死命把头往前伸。他想得没错,真是打到那家伙的脚。但被高速飞行的点四五金属外壳子弹打中腿部可不是开玩笑。那种伤害跟腿部被电钻钻过没两样——而且用的还是一呎长、半吋宽的钻头。伤害在不到千分之一秒内造成,而且他伤得很严重。子弹打穿他的大腿下方,他的腿骨像装了炸弹般从里面爆开。伤口非常大,这枪把他打到不能动弹,因为动脉碎裂,他开始大量失血。
那家伙还是站着,但他持枪的手已经放下。欧唐纳立刻站起,他挣扎起身,从口袋里掏出指节环,扑向二十呎外的枪手,往他脸上赏了好几拳。他把身上的两百磅体重全用在那几记右钩拳上,就像用大榔头砸烂西瓜一样。
那家伙往后倒下,欧唐纳把他的枪踢开,蹲在他身边,把自己的Hardballer插进他嘴里。
瞬间便了结他的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