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李奇在第一街下了沃恩的车,然后直接走到第二街。餐馆的内部一片明亮,还有几个人在用餐。三张桌子占着。一个男人自己坐,一个年轻女子自己坐,两个男人坐在一起。也许有些希望镇的居民会通勤上班,但很显然不是去绝望镇,或许是其他镇。或许是其他州,比如堪萨斯州或内布拉斯加州。而那些地方离这里非常远。说不定他们回来得太晚,不想在家自己煮东西吃。他们也有可能是轮班的人,正准备要出发去很远的地方。
餐馆附近的人行道上没有人。没有女孩徘徊。没有女孩在留意进出餐馆的人。没有女孩靠在墙边等。没有女孩躲在暗处。李奇拉开门走进去,直接到远处角落的桌子坐下,让自己的背后有所保护,又能同时一览室内的动静。纯粹是习惯,他一向就是这么做。有个女服务生走过来,给了他一条餐巾跟银制餐具,以及一杯冰开水。跟他先前在这里猛灌咖啡时碰到的服务生不同。这位女侍很年轻,而且即使时间已很晚了,她看起来却不怎么疲累,可能是大学生。或许餐馆整夜营业的目的,除了想提供人们食物,也想让人有工作。说不定老板觉得自己身为镇民就有义务这么做。希望镇似乎就是这种地方。
菜单就放在桌子末端一个镀铬的夹子上。那是一张护贝过的硬纸板,上面有食物的照片。服务生回来后,李奇点了一份烤奶酪三明治,然后告诉她:“还有咖啡。”服务生记下之后就走开了,李奇也往后靠在椅子上,看着窗外的街道。他猜想在找他的那个女孩也许会每十五或二十分钟经过一次,如果是他就会这么做。要是间隔太久,她可能就会错过他。大部分餐馆客人待的时间都很短。他敢说某处的同业公会一定有确切统计数据。他个人逗留的平均时间当然是不到半小时。如果很赶就会早点走,要是下雨就会待久一些。他记得自己待过最久的一次应该是快两个钟头。而他记忆中待过最短的就是昨天在绝望镇那次。很快地喝完一杯咖啡就离开,旁边还有几个不怀好意的人盯着。
可是完全没有人从外面经过。没有人透过窗户往里面看。服务生送上了他点的三明治跟一杯咖啡。咖啡很棒,三明治也还可以。虽然奶酪咬起来会黏牙,味道也比威斯康辛州的差一点,不过还算可口。而且李奇可不是什么美食专家。他只把食物分成好吃跟不好吃两种,而好吃的范围到目前为止一直都比不好吃的范围还大。于是他边吃边喝,非常享受这一餐。
十五分钟之后,他放弃等待那个女孩。他猜她不会来了。不过他又改变了心意。他不再盯着人行道看,而是开始检查餐馆内的其他客人,才发现她已经在这里等着他了。
是坐在三张桌子外的那位年轻女子。
你太笨了,李奇,他心想。
他本来以为要是他们的角色,他就会每隔十五或二十分钟经过一次,从窗外看进来。然而他其实不必这么做。他可以直接从冷冰冰的外头走进来,坐着等他的目标出现。
就跟她一样。
她的年纪大约十九或二十岁,暗金色的头发有一些挑染,穿着一件牛仔短裙,以及一件白色的长袖运动服,衣服上还有个单字,可能就是大学橄榄球队的队名。她的面貌不算漂亮,但是洋溢着动人的健康气息,就像他所见过那些跟她身分年纪差不多的美国女孩。她的皮肤完美无瑕,呈现蜂蜜色,看得出来夏天时晒得不少。她的牙齿白净又整齐。她的眼珠是鲜蓝色。她的腿很长,而且不会太瘦或太胖。匀称,李奇心想。这是个老派的形容词,但很适合。她穿着运动鞋,搭配长度不到脚踝的小短袜。她有个袋子,就放在身旁的椅子上。那不是手提包或提箱。是个邮差包,灰色尼龙材质,有一片很大的翻盖。
她就是他要等的人。他之所以会知道,原因是他从眼角余光看见她也在用眼角余光瞄着他。她正在打量着他,考虑是否要过来。
显然她考虑的结果是不要。
她有整整十五分钟可以下决定,但是她并没有起身走过来。这并不是因为礼貌,不是因为她不想打扰他用餐。他不认为她会有礼貌到这种程度,就算有,她也会因为男友失踪这件事而顾不得那么多。她只是不想跟他扯上关系。就这么简单。李奇不怪她。看看你自己,沃恩是这么说的。
你看见什么?他很清楚坐在三张桌子外的那个女孩看见了什么。他很清楚像她这种人是怎么看他的。现在是三更半夜,她正看着一个年龄比自己多一倍的老家伙,块头很大、不修边幅、衣冠不整,有点邋遢,而且还散发着一股别来找麻烦的气息——这可是他花了好几年时间培养出来的,就像贴在消防车后面的标语:保持两百呎距离。
所以她会继续坐下去,等着他离开。这点非常明显。他很失望,主要是因为他对于那个死掉的男孩有些疑问,同时也是因为在他心中有一小部分希望自己能成为漂亮女孩愿意上前攀谈的对象。他并不是想发展进一步的关系,毕竟她年轻有朝气,他的年纪则大了两倍。而且她的男朋友死了,所以她也算是在守寡。
她还在注意他。他移动目光,借由她身旁的窗户看着她的倒影。她不时往上看,又往下看,揉弄着手指,因为有了新念头而突然望向他,然后又因为打消了想法而别开眼神。他等了五分钟,然后从口袋找出现金。他不需要帐单。他知道三明治跟咖啡要多少钱,因为菜单上印了价格。他知道当地的税额是多少,也能在脑中计算出来。他知道百分之十五的小费是多少钱,而这是要给那位也跟他保持着距离的年轻女服务生。
他把小面额钞票的长边对折,留在桌面上,然后起身走向门口。在最后一刻,他突然改变方向,直接跨步坐到年轻女孩的对面。
“我的名字是李奇。”他说:“我猜妳想跟我谈一谈。”
女孩看着他,眨了眨眼,才张开嘴巴又闭起来,第二次开口才说出话。
她说:“你怎么会这么想?”
“我见过一个叫沃恩的警察。是她告诉我的。”
“告诉你什么?”
“妳在找曾经去过绝望镇的人。”
“你搞错了。”女孩说:“不是我。”
她说谎的功力不怎么样。太差了。李奇在以前的职业生涯里,曾经对付过一些真正的高手,而他眼前这个人简直破绽百出。紧张地吞口水,假装很惊讶,说话结结巴巴,坐立不安,眼神不时还瞥向右侧。心理学家认为,记忆的中心位于左脑,右脑则是掌管想像力。因此人们在回想事情时,会不自觉地往左边看,而往右看则表示他们在编故事。也就是他们在说谎。这个女孩往右侧看的次数实在太多,简直就要扭伤了。
“好吧。”李奇说:“抱歉打扰妳了。”
可是他没有动。他继续待在位子上,轻松地坐着,几乎占满了原本设计给两个人坐的塑胶长椅。这个女孩近看比远看漂亮多了。她有一些雀斑,嘴巴看起来很会说话的样子。
“你是谁?”她问。
“只是个普通人。”李奇说。
“哪种人?”
“绝望镇的法官说我是无业游民。所以我想我应该是那种人吧?”
“没有工作?”
“很久没有了。”
她说:“他们也叫我无业游民。”
她的口音不明显。不是来自波士顿、纽约、芝加哥、明尼苏达,也不是南方人。也许是西南方的某处。说不定是亚利桑那州。
他说:“我猜他们是误会妳了。”
“我不太清楚那个词的定义。”
“那个词来自古法文的waucram,”李奇说:“指一个人在没有法律或其他方式的支持之下,无所事事地从某地游荡到某地。”
“我在念大学。”她说。
“所以他们不该指控妳的。”
“他们只是想要我离开那里。”
“妳的学校在哪?”
她想了一下。眼神往右边看。“迈阿密。”她说。
李奇点点头。无论她的学校在哪里,一定都不是迈阿密。或许根本就不在东部。说不定在西岸某处。有可能在南加州。像她这种不擅说谎的人在提到地点时,常常会选择像照镜子时的相反位置。
“妳主修什么?”他问。
她盯着他看,然后说:“二十世纪史。”这大概是实话。年轻人通常会坦白说出自己专精的领域,因为他们对此觉得骄傲,而且也怕要是说了别的领域被识破会很丢脸。他们一般不会精通别的知识范围。因为他们年轻,所以擅长的领域有限。
“对我而言就像昨天才发生的事。”他说:“不是历史。”
“你是指什么?”
“二十世纪。”
她没回答,因为她不明白他的意思。她对上个世纪大概最多只有八、九年的记忆,而且还是从小孩的观点出发。他记得的比她多一些。
“妳叫什么名字?”他问。
她又往右方看。“安妮。”
李奇又点点头。无论她叫什么名字,一定不是安妮。安妮搞不好是她姊妹的名字。或是最好的朋友。或是亲戚。通常人们编造名字时,喜欢以自己亲近的人为对象。
名字不是安妮的女孩问:“那他们也不该指控你吗?”
李奇摇摇头。“我就是无业游民。”
“你为什么去那里?”
“我喜欢那个镇的名字。妳为什么去哪里?”
她没有回答。
他说:“总之,那里也不怎么样。”
“你看过多少地方了?”
“第二次回去时,大部分都看过了。”
“你又跑回去了?”
他点点头。“我从远处好好地看过那里。”
“然后呢?”
“还是不怎么样。”
女孩沉默下来。李奇看得出她在思量着下一个问题。该怎么问。该不该问。她把头侧向一旁,看了看他后方。
“你有看见任何人吗?”她问。
“很多人。”李奇说。
“你有看到飞机吗?”
“有听到一架。”
“飞机属于那个拥有大房子的人。他每天晚上七点出发,凌晨两点回来。”
李奇问:“妳在那里待了多久?”
“一天。”
“那妳怎么知道飞机每天晚上都会出发?”
她没回答。
“也许是某个人告诉妳的。”李奇说。
没回应。
李奇说:“开车乱晃并不违法。”
“一般人才不会在晚上开车乱晃。那里又没什么好看的。”
“说得对。”
女孩又沉默了一分钟,然后问:“你被关过吗?”
“关了几个小时。”
“里头有其他人吗?”
“没有。”
“你回来的时候见过什么人?”
李奇说:“为什么妳不直接给我看他的照片?”
“谁的照片?”
“妳的男朋友。”
“我为什么要给你看?”
“妳的男朋友失踪了。或者该说,妳找不到他。总之沃恩警官是这么认为的。”
“你相信警察?”
“某一些。”
“我没有照片。”
“妳有个很大的袋子。里面不知道有多少东西。说不定会有几张相片。”
她说:“我要看你的皮夹。”
“我没有皮夹。”
“每个人都有皮夹。”
“我就没有。”
“证明给我看。”
“我无法证明本来就没有的事。”
“我要看你的口袋。”
李奇点点头。他明白了,男朋友是某种逃犯。她刚才问我的工作,要确认我不是调查员。如果是调查员,皮夹里一定有证件,然后他就会露馅。他稍微起身离开椅子,挖出口袋里的现金、旧护照、提款卡、旅馆钥匙。他的牙刷放在房间,已经组装好,直直放在洗手槽边的一个塑胶杯里。女孩看了看他的物品,然后说:“谢了。”
他说:“现在给我看他的照片吧。”
“他不是我的男朋友。”
“不是吗?”
“他是我先生。”
“妳很年轻就结婚了。”
“我们深爱对方。”
“妳没戴婚戒。”
她的左手本来放在桌上,很快就抽走,放在自己大腿上。可是她并没有戴戒指,手指上也没有晒痕。
“当时满突然的。”她说:“有一点赶。我们打算晚点再买戒指。”
“那不是婚礼上要用的吗?”
“不。”她说:“这只是个迷思。”接着她又想了一会儿才开口:“我先说我并没有怀孕,免得你这么认为。”
“我完全没这样想。”
“很好。”
“给我看照片。”
她把灰色邮差包拉到大腿上,掀开翻盖,在里面翻找了一会儿,拿出一个肥厚的小皮包。皮包分成两部分,一边是塞得很满的皮夹,用一条小带子束着,另一边则是装零钱用的钱包。皮包外侧有一道透明塑胶夹层,里头是一张加州的驾照,上面有她的照片。她拿掉小束带,打开皮夹部分,翻看着一叠放照片的塑胶夹层。她用纤细的指尖伸进其中一层,轻轻地拿出一张快照,把照片放在桌面上递向他。照片是从一般四乘六大小的快照剪切,边缘并不完全平直,里面的那个女孩站在一条街上,周围有金黄色的光线跟棕榈树,在她后方还有一排漂亮的精品店。她笑得很开心,充满了爱与喜悦的活力,整个人微微向前倾,仿佛全身都在用力克制着发笑的冲动。有个跟她年纪差不多的男孩抱着她。他长得很高,金色头发,身材魁梧。是个运动员。他的眼珠是蓝色,留着小平头,肤色晒得很深,脸上也挂着大大的笑容。
“这就是妳先生?”李奇问。
女孩说:“对。”
这家伙比她高了不只一个头,他很高大。可以完全遮住她。他的手臂跟背后的棕榈树干一样粗。
不是在黑暗中绊倒李奇的那个人。
绝对不是。
差太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