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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薙在深川分局成立的强盗杀人案的搜查总部听取了报告,打电话给他的是菊野分局的武藤副警部,他是正在持续侦办并木佐织离奇死亡事件的人。
“听说你已经进入其他案子的搜查总部,所以我知道你一定很忙,但还是觉得应该向你报告一下。”武藤的声音很低沉。之前虽然逮捕了嫌犯,却因为处分保留而释放,所以他当然很难提起劲来。
据武藤说,莲沼宽一昨天搬离了江户川区的公寓。原因很简单,因为租约到期了。
“我们知道租约快到期了,所以向房东确认是否打算更新租约。房东当然知道这起事件,虽然他被释放了,但房东还是不希望因为杀人罪遭到逮捕的人租自己的房子,所以打算用适当的理由拒绝他续约,于是我派了几名侦查员跟踪莲沼,想要查明他搬离公寓后的去处。”
没想到莲沼竟然去了菊野市。不仅如此,他走出菊野车站后,去了并木佐织家的“并木屋”。
“莲沼去了并木屋?他去那里干什么?”
“他很快就离开了,之后,一名侦查员去‘并木屋’了解情况,并木先生和在场的其他客人都说,他为了被当成杀人凶手怀恨在心,要求并木先生补偿他,还提到了赔偿金这几个字。”
“赔偿金……”
草薙觉得太荒唐了,简直前所未闻,但是那个莲沼说这种话也不意外。他在本桥优奈命案中,获得了刑事补偿金,这次因为没有起诉,所以他可能打算向那些协助警方逮捕他的人勒索。
“知道莲沼最后去了哪里吗?”
“知道,是之前任职的废品回收公司的仓库。”
“仓库?”
“正确地说,是仓库的管理办公室,那个仓库几乎已经不再使用,从四年前左右,有员工把那个办公室当作住处,住在那里。那个人是莲沼最好的朋友,侦查员也曾经数度向他了解情况。莲沼在辞职之后,也不时和那个人联络。”
“你这么一说,我想起的确有这么一个人。”
草薙想起莲沼不时用公用电话打电话给这个人,确认警察是否注意到他。
武藤说,那个人姓增村,是七十岁左右的男人。
“今天派了侦查员去废品回收公司,向增村确认之后,得知莲沼不久之前曾经打电话给他,说希望在找到新的住处之前,可以借住在那里。”
“增村同意了吗?”
“对,他说没有理由拒绝。”
“原来是这样啊,我记得他们关系很不错。”
“为了以防万一,我们昨晚就一直派人守在那里,他们可能在庆祝久别重逢,所以喝酒聊天到很晚。”
草薙吐了一口气。世界之大,真的无奇不有,这个世界上竟然有人和莲沼这种畜生合得来。
“我们稍微调查了一下那个姓增村的人,发现他有前科。”武藤压低了声音,“但已经是四十多年前的事了,是伤害致死。”
“是喔。”草薙不置可否地附和了一声。这就是所谓的“物以类聚”吧。
“你们今后打算如何继续侦查?”
草薙问。电话中传来痛苦的低吟。
“只能继续搜集目击线索,虽然觉得该做的都已经做了。”
“要继续监视莲沼吗?”
“会定期确认他的下落,但目前判断不需要监视,因为并没有湮灭证据和逃亡的可能性。”
“是啊。”
草薙也认为这样的判断很合理。事到如今,莲沼不可能露出杀害并木佐织相关的破绽。通常遇到这种案子,都会以另外的理由拘留,然后彻底侦讯,直到嫌犯招供,但这一招对于根本不怕长期监禁,能够持续保持缄默的莲沼完全无效。
“那就先这样。”武藤说完,挂上了电话,草薙放下手机,觉得好像吞下了什么苦涩的东西。
无力感笼罩他的全身,他甚至不想站起来。
莲沼获得释放后,草薙曾经问承办的检察官,要搜集怎样的证据,才可以起诉他。
检察官认为,必须有可以证明被害人不是意外死亡或是自然死亡,而是遭到杀害的证据,以及除了莲沼以外,不可能是其他人下手的证据。如果没有这两项证据,就很难起诉。即使起诉,如果莲沼彻底保持缄默,根据前例,极有可能被判无罪。
“最痛苦的就是很难在法庭上主张莲沼把尸体运往静冈这件事,因为并不是基于目击证人的证词,而是N系统的纪录掌握了这个情况。”
草薙听了检察官指出的问题,不得不闭了嘴。目前警界规定,不能将N系统的侦查纪录作为证据交给法庭。因为一旦提出作为证据,就必须在法庭上详细交代N系统的架构和监视地点。警察厅在当初提出这个系统的构想阶段,就要求避免这种情况发生,这个方针至今仍然没有改变。
虽然检方的要求很严格,但草薙激励自己,无论如何都要找到可以符合这些条件的证据,要向遗族证明,警方还没有放弃这句话并不是说说而已。
然而,即使用尽了能够想到的所有方法,仍然无法找到检方要求的证据。他去找了几位法医学家,都说无法从发现的骨骼状态判断死因。在克服这个难题之前,无法继续走向下一步。
但东京这个地方几乎每天都发生凶残的事件,无法一直拘泥过去的案子。事实上,草薙带领手下已经接手了深川的一起强盗杀人案。
幸好这起案子的侦查工作很顺利。要求被害人的一个熟人主动到案说明后,他立刻坦承犯案,在他招供丢弃凶器的地方,也顺利找到了沾有被害人血迹的鱼刀,目前已经准备好移送检方的相关资料。检察官应该很满意这起案子的侦办工作,一定可以很有自信地起诉嫌犯。草薙也有完成一件工作的成就感。
但是,莲沼宽一的事始终挥之不去。虽然已经不可能再接手那个案子,但他很不希望就这样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