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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过我哥哥一案的卷宗后,接下来我需要了解的就是特丽萨·洛夫顿一案的详情。想弄清楚我哥哥的所作所为,我就得先去了解他知道的情况,了解他当时的所思所想。不过这一次,格洛隆帮不上我的忙。调查中的凶杀案的卷宗都会被严格封存,如果让格洛隆去试着帮我弄出来,他会更多地考虑风险,而不是利益。
我又去了人身侵害调查组的办公室,房间里空无一人,他们都去吃午饭了。我想找韦克斯勒,去的第一站就是赛塔尔餐厅。这可是深受警察喜爱的地方,他们常常去那儿吃午饭并喝上几杯。我在餐厅后排的一个小隔间里找到了他。唯一的问题是,他跟圣路易斯在一块儿。他们没看见我,而我心中犹豫不定,想着先撤了会不会更好些,等下回韦克斯勒一个人的时候再来试试。但就在这时,韦克斯勒的目光落在了我身上。我走过去,看见他们的盘子里番茄酱摊得一片狼藉,看起来他们已经吃完午餐了。韦克斯勒面前放着一杯酒,像是加冰的占边威士忌。
“看看,是谁来了!”韦克斯勒和善地说道。
我一屁股坐到挨着圣路易斯的宽座上,这样我就能看着韦克斯勒。
“嘿,干什么?”圣路易斯带着几分抗议道。
“跑新闻呗。”我说,“最近怎么样了?”
“别回答他,”圣路易斯连忙对韦克斯勒说道,“他想要刺探的消息是他不应该打听的。”
“当然,我得干活儿嘛,”我说,“有什么新消息?”
“没什么新鲜的,杰克,”韦克斯勒说,“大狗说的是真的吗?你想要打听些你不该打听的消息?”
这种套近乎的方式就像一套舞步:用一轮友好的絮絮叨叨开场,从中搜获所需信息的核心部分,既回避了过于突兀的提问,也使两人的交谈不至于刻板,就跟警察们使用昵称是一个道理。像这样的舞步我已跳过很多次了,而且非常擅长。它自有一套富有策略的步伐,类似于高中篮球队里的三人传球练习。你得盯着篮球,不能眨眼睛,同时还得注意观察另外两个人。我一向是那种策略型选手,而肖恩是力量型的。他玩橄榄球,而我打篮球。
“并不是这么回事,”我说,“不过我已经重新开工了,伙计们。”
“啧啧,这不就来了,”圣路易斯嘀咕道,“当心点。”
“好吧,洛夫顿的案子现在怎么样了?”我问韦克斯勒,直接忽略掉圣路易斯。
“杰克,这会儿你是以记者身份在跟我们说话吗?”韦克斯勒问。
“不,我只是跟你说话。另外,你说得对,作为一名记者。”
“那么,洛夫顿一案,无可奉告。”
“所以答案是没有任何进展?”
“嘿,我说的是‘无可奉告’。”
“你看,我想知道的只是你们现在掌握了什么情况。这件案子拖到现在已经三个月了,很快就要被归到死案那一堆了——如果它现在还不在里面的话,你也知道这个情况。而我只想看看这件案子的卷宗,想知道到底是什么诱惑肖恩陷得这么深。”
“你忘了几件事。你哥哥之死被定性为一桩自杀案,已经结案,洛夫顿案里有什么东西困住了他已经无关紧要。再说,这跟他的死亡到底有没有关联,谁知道呢,充其量只是间接关联,但是我们永远都无法知道。”
“废话少说吧。我刚看了肖恩死亡一案的卷宗,”我觉得韦克斯勒的眉毛好像微微扬了一下,“都在上面写着呢。肖恩他妈的被这件案子拖垮了。他还在看心理医生呢,他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案子上了,所以别跟我说什么‘我们永远都无法知道’。”
“听着,小子,我们——”
“你以往也这么叫过肖恩吗?”我打断他。
“什么?”
“小子。你过去也这么叫他小子吗?”
韦克斯勒看起来很是困惑:“没有。”
“那就别这么叫我。”
韦克斯勒举起双手,做出投降的手势。
“为什么我不能看卷宗?你又不打算继续查下去。”
“谁说的?”
“我说的。你害怕了,伙计。你看到它是怎么祸害肖恩的,不想让同样的事情发生在自己身上,所以那些案卷被塞到抽屉深处不知什么地方去了呢。我担保,上面都已经积灰了。”
“你心里清楚着呢,杰克,你这才是真真正正的胡说八道。你要不是肖恩的弟弟,我就直接踹你屁股把你扔出去了。你在挑衅。我不喜欢被人挑衅。”
“是吗?那就想想我的感受。这事说起来就是一句话:我是他的兄弟,这案子得算我一份。”
圣路易斯假笑一声,以示轻蔑。
“嘿,大狗,你是不是该出去溜达顺便找个消防栓或者别的什么东西?憋不住就不要憋。”我说。
韦克斯勒忍不住爆出一声大笑,刚出声又赶紧咽了回去,但圣路易斯的脸已经气红了。
“你个小浑蛋,”他说,“我要把你扔进——”
“好了好了,伙计们,”韦克斯勒打圆场道,“差不多得了。听着,雷,你先出去抽根烟怎么样?让我跟杰克谈谈,跟他讲清楚,然后我就出来找你。”
我起身让圣路易斯挪出来。经过我身边时,他用死人般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我重新坐下。
“喝你的酒呗,韦克斯,假装桌上没摆酒可一点意思都没有。”
韦克斯勒咧嘴笑了,端起他的玻璃杯喝了一大口。
“你知道,不管你们是不是双胞胎,你可真像足了你哥哥,一旦看上什么东西就不轻易放手。还有,同样是个自以为了不起的浑蛋。你要是刮掉胡子,剃掉这一头嬉皮士模样的头发,就跟他一模一样了。对了,你还得处理一下脸上那道伤疤。”
“好吧,卷宗那事怎么说?”
“什么怎么说?”
“让我看看吧,这是你欠他的。”
“我不懂你的意思,杰克。”
“不,你懂。我不能就这么撒手不管,除非我都弄清楚了。我只想试着去理解他。”
“你还想试着拿这事写文章。”
“写这件事对我的意义,就像杯中酒对你的意义一样。如果我能把它写出来,就意味着我能够真正理解它,然后我就能把这件事给埋葬,这就是我想做的全部。”
韦克斯勒将视线从我身上移开,拿起女服务员留下的账单。接着,他一口气喝干杯子里剩下的酒,走出座位。他站在那儿,俯视着我,重重地吁了口气,喷出一股浓烈的威士忌味。“跟我回办公室,”他说道,“我会给你一个小时的时间。”他竖起一根手指,又重复了一遍,生怕我听不懂似的,“一个小时。”
在人身侵害调查组办公室里,我在肖恩生前用过的办公桌后坐下。这张桌子尚未分配新主人,也许它现在已经成了厄运的象征。韦克斯勒站在那满满一墙的文件柜前,在一个打开的抽屉里翻找着。不知道圣路易斯跑哪儿去了,显然他选择跟这件事撇清关系。韦克斯勒终于从抽屉前走了过来,手里拿着两个厚厚的卷宗袋,把它们放到我的面前。
“这就是全部材料了?”
“全部。你有一个小时的时间。”
“别这样,这堆卷宗足有五英寸厚呢,”我试着讨价还价,“还是让我带回家吧,我看完就拿回来——”
“瞧瞧,跟你哥哥一模一样。就一个小时,麦克沃伊。看好你的手表,设个一小时的闹钟,因为这些卷宗一小时后就得躺回原来的抽屉。噢,设个五十九分钟的就行了。你在浪费时间。”
我不再揪着这个问题不放,打开了放在最上面的文件。
特丽萨·洛夫顿生前是一个年轻漂亮的姑娘,在丹佛大学攻读教育学学位,想成为一名一年级教师。她刚上大学一年级,住在学校的宿舍里,选修了全部课程,同时在一家托儿所做兼职——那家托儿所位于学校为已婚师生提供的宿舍里。
警方认为,洛夫顿是在校园里或校园附近被绑架的,那是圣诞假期休课后的一个星期三。那个时候大多数学生已经离开校园享受假期去了,而特丽萨仍然留在学校是出于两个原因:其一,她还有工作,那家托儿所直到那个周末才开始放圣诞假;其二,她的车出问题了。她在等一台新离合器到货,她那辆旧甲壳虫轿车得换一台离合器,才能够开回家。
她被绑架后,没有人报警,因为她的室友和其他所有朋友都回家过圣诞节了,没有人知道她失踪了。她星期四那天没有在托儿所现身,经理还以为她直接回到了家乡蒙大拿州,没有干完这一周只是因为她不想放圣诞假了还来上班。兼职打工的学生们经常这样做,尤其是期末考试结束或者假期向他们招手的时候,所以经理没有过问,也没有向警方报案。
星期五早上,她的尸体在华盛顿公园被发现。调查人员能追踪到的她的最后行踪,就是星期三中午她从托儿所给汽车维修工打的电话——维修工还记得电话背景音里孩子们的声音——然后他告诉她车修好了。她说下班后就去取车,但是要先去趟银行。可她既没有去汽车维修店,也没有去银行。中午时分,她跟托儿所的经理告别,走出了大门。自此之后,再也没有人见过活着的特丽萨。当然,除却杀害她的凶手。
我只要看一看卷宗里的这些照片,就能意识到这件案子是如何牢牢地抓住了肖恩,又像皮筋一般将他牢牢束缚。这里有洛夫顿生前的照片,也有她死后的遗体照片。有一张很可能取自高中毕业纪念册的肖像照,照片上是一个青春水灵的年轻女孩,生活刚刚在她面前敞开怀抱,一头秀发又黑又卷,湛蓝的眼眸清澈如水晶。照相机闪光的那一瞬,她的双眸映出细碎的光芒,灿如星辰。还有一张抓拍的照片,她穿着短裤和紧身背心,微笑着从汽车里搬出瓦楞纸箱,晒成棕色的纤细胳膊绷得紧紧的。搬着这么重的箱子,还要一动不动地站着让摄影者拍照,看着都觉得她挺吃力的。我把照片翻了个面,背后有行潦草的字迹,我猜是她爸爸或妈妈匆匆写下的:“特蕾的大学第一天!丹佛,科州。”
其他照片都是死后拍摄的,数量非常多,多得令我震惊。为什么警察需要这么多照片?每一张都像对这个女孩的另一次可怕侵犯,虽然她已经去世了。在这些照片里,特丽萨·洛夫顿的眼睛失去了光彩。它们仍旧睁着,但黯淡无神,就像被蒙上了一层浑浊的膜。
这些照片上,特丽萨·洛夫顿躺在大约两英尺高的灌木和雪堆中,地势稍微有点坡度。媒体的报道是准确的——她的确被分尸成两截。她的脖子上缠着一条围巾,双眼圆睁,向外凸出,彰示着她的死亡原因。但显然凶手在她死后还煞费了一番功夫。尸体被拦腰劈成两截,下半身被放置在上半身之上,摆出一个可怕的画面,暗示着她正在进行某种性活动,跟她自己。
我意识到在我浏览这一组令人毛骨悚然的照片时,坐在另一张桌子边的韦克斯勒一直在观察我。我尽量不流露出厌恶,或者某种沉迷。我终于知道哥哥一直试图保护我、不让我卷入其中的是什么了。我平生从未见过这般可怕的东西。最后,我看向韦克斯勒:“我的天啊!”
“是啊。”
“那些哗众取宠的电视节目说这案子就像洛杉矶的‘黑色大丽花’谋杀案,是挺像的,对不对?”
“是的。麦克还买了本关于‘黑色大丽花’的书,也给洛杉矶警察局的一些老警察打过电话。两桩案子有一些相似之处,都涉及分尸,但那桩案子是五十年前的事了。”
“也许有人想模仿那桩案子。”
“有可能。麦克也这么想过。”
我把照片放回信封里,回头看向韦克斯勒。“她是同性恋吗?”
“不是,至少就目前我们了解的情况而言。她在比尤特老家有个男朋友,挺不错的小伙子。我们查了他,没有嫌疑。有一阵子你哥哥也这么想过。因为那个凶手所做的,就是凶手对那两截遗体所做的事情。他考虑过也许有人打击报复她,因为她是个同性恋,或者想借此发表什么变态的宣言,但这个思路没有取得任何进展。”
我点点头。
“你还有四十五分钟。”
“这么久以来,这还是头一回,我听到你称呼他‘麦克’。”
“不用你操心这个。你还剩四十四分钟。”
照片下面的尸检报告就平淡多了。我注意到洛夫顿的死亡时间被认定在她失踪的第一天——尸体被发现时,她已经死亡超过四十小时了。
绝大多数总结报告都无疾而终。警方对洛夫顿的家人、男朋友、大学里的朋友和托儿所的同事都进行了大量的常规调查,甚至还走访了那些她所喜爱的孩子的父母,然而一无所获。几乎所有人都具备不在场证明,或是通过其他侦查手段洗清了嫌疑。
这些报告得出的结论就是:特丽萨·洛夫顿并不认识凶手,不幸遇害仅仅因为行踪恰好与凶手产生了交集,或者干脆说就是运气不好。报告里提及那个身份不明的凶手时,总是使用男性人称代词,虽然还没有确切的证据证实这一点。洛夫顿没有受到性侵犯,但绝大多数以女性为对象的暴力犯罪者和分尸嗜好者都是男性,而且可以确信凶手是一个身强体健的人,因为他能够切断尸体的骨骼和软骨组织。另外,尚未发现分尸工具。
尸体中的血液几乎流尽,但仍然发现了一些尸斑,这表明在洛夫顿死亡与被分尸之间存在一段时间间隔。报告显示,这段间隔可能长达两三个小时。
另一个异常之处就是尸体被遗弃在公园的时间。调查人员认为洛夫顿遇害大约四十小时后,她的尸体才被人发现,而抛尸所在的公园却是广受跑步者和散步者青睐的地方。一场提前到来的降雪让公园的行人大幅减少,但一具被遗弃在公园开阔地面上的尸骸这么长时间竟无人发现,实在是匪夷所思。报告得出的结论是,从尸体被弃置在公园到破晓后被一个早起的慢跑者发现,时间不超过三个小时。
那么,洛夫顿死后那么长的时间里,尸体在哪儿呢?调查人员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但他们掌握了一条线索。
纤维分析报告指出,在尸体身上和头发里发现了大量不属于受害者的头发和棉纺纤维。一旦警方锁定嫌疑人,这些就可用来比对。报告上有一部分文字被特意圈了起来,内容是在尸体上找到并回收了大量木棉纤维。从整具尸体上取走的木棉纤维足有三十三根,这说明尸体与这种纤维的来源存在直接接触。这份报告说,木棉纤维的质地虽然与棉花纤维相似,却远不如棉花纤维那般常见,它主要用于制造需要浮力的材料,如船用气垫、救生衣和某些类型的睡袋。我不知为什么这一段文字会被圈出来,于是询问韦克斯勒。
“肖恩认为这些木棉纤维是弄清特丽萨在失踪时段里被安置在哪里的关键。你知道,这种纤维又不怎么常见,如果我们能找到它们的所在地,就相当于我们找到了一处犯罪现场,但是我们一直没找到。”
这些报告是按照时间顺序排列的,我可以看出警方是如何提出一个个推论,又是如何一个个推翻它们。我能体会到调查过程中日益加深的绝望。这案子没法破。很显然,我哥哥相信特丽萨·洛夫顿恰巧撞上了一个连环杀手——那类最难追踪的罪犯。卷宗里还有一份联邦调查局下设的全国暴力犯罪分析中心发来的回执报告,内含一份对本案凶手的心理侧写报告。我哥哥还在这沓卷宗里保留了一份副本,那是他之前整理的关于本案各方面细节的对照清单,足足十七页。他把这份文件寄给了联邦调查局,以跟调查局的暴力犯罪缉捕项目中的数据做比对。但电脑的分析结果是否定的:洛夫顿被害一案与发生在美国境内的其他凶杀案没有足够多的匹配细节,不值得联邦调查局进一步关注。
联邦调查局发来的心理侧写报告由局里的一名侧写师执笔,报告里列出了她的名字——蕾切尔·沃林。报告罗列了一大堆普遍性的描述,从很大程度上说,对破案毫无价值。报告中的人物刻画和性格分析十分透彻,甚至可能正中靶心,但这些词句不能帮助警察从几百万人中筛选出那个符合描述的嫌疑人。这份侧写报告推断,凶手极有可能是一名白人男子,年龄在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对女性存在着难以排解的不满与愤怒,因而对受害人尸体进行了极端残害。此人很可能由一个十分专制的母亲抚养长大,而他的父亲很可能不在家中,或者因为忙于生计而未能参与他的成长,使抚养和教育等事务完全由母亲承担。依据其作案手段,侧写报告将这名凶手划归为“有条理型”,还警告因为凶手看似成功地实施了此次犯罪,并从警方的侦查行动中脱身,这很可能导致此人尝试以相同的手法再次犯罪。
第一份卷宗的最后一批材料都是调查总结,有的关于调查访谈,有的关于核查的线索,还有的关于那些也许现下打印成文时看不出什么意义,但今后没准会成为突破点的细枝末节。从一份份的报告里,我可以揣测出肖恩对特丽萨·洛夫顿一天天增加的怜惜之心。在最初的几页里,他提到她时往往称呼为受害者,有时也用洛夫顿这个姓氏;过了些时候,他开始用她的名字特丽萨称呼她;再往后到二月份,在他死前提交的最后一批报告里,他叫她特蕾——很可能是跟她家人或朋友的谈话中偶然知道了这个昵称,也许是从那张照片背面的题字知道的,就是那张拍摄于大学第一天的照片,那幸福快乐的大学第一天。
还剩十分钟的时候,我合上第一份卷宗,打开另一份。这份卷宗稍薄一些,略翻一下,里面似乎满是调查过程中那些数量庞大、尚未解释清楚的问题。还有一些市民的信件,阐述他们对于案子的种种猜测。其中一封来自一个灵媒师,声称特丽萨·洛夫顿的灵魂正在臭氧层之上的某个地方徘徊,发出高频率的呼唤,她的语速太快,对于没受过训练的人来说,那声音听起来像鸟儿在叽叽喳喳,但灵媒师却能破译这些高频传声,并表示如果肖恩有需要,她很愿意帮忙向特丽萨·洛夫顿提问。不过文件里没有迹象表明肖恩与之有进一步接触。
一份补充报告显示,特丽萨要去的银行和汽车维修店都离校园非常近,步行即可到达。警察把她的宿舍、托儿所、银行和汽车维修店之间的线路来回调查了三次,没有找到一个在放假后的星期三见过特丽萨的目击证人。但我哥哥依旧认为——这是另一份补充报告里提到的——特丽萨是在从托儿所给汽车维修店打电话之后,去银行取钱用来支付修车费之前被绑架的。
卷宗里还有一份侦查日志,记录了被派来调查本案的警察的所有调查行动。一开始,人身侵害调查组的四名警察全天候调查这个案子,但是一天天过去,案子始终没有进展,加上又发生了其他案子,抽调来抽调去,后来这个案子的负责人只剩下肖恩和韦克斯勒,再然后就只有肖恩了,而肖恩绝不会放弃这个案子。
日志的最后一项记录写于肖恩自杀当天,只有寥寥一行字:“二月十日——跟拉厄舍在斯坦利酒店碰面。关于特蕾的,来自P/R。”
“时间到。”
我抬起头,韦克斯勒正指着他的手表。我心平气和地合上卷宗。“P/R是什么意思?”
“线索提供人的泛称,意味着肖恩接到了一个电话。”
“拉厄舍是谁?”
“我们不知道。查过了电话簿,这个姓的人有好几个。我们打电话过去,但他们压根不明白我们在说什么。我还去国家犯罪信息中心查了查,但由于只有一个姓氏,查不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直到最后,我们也不知道这个人的情况,甚至不清楚这个人是男是女。事实上,我们都不能肯定肖恩是不是真的见了谁。根据我们的调查情况,斯坦利酒店里没有一个人见过肖恩。”
“为什么他连招呼都不打就去见这个人了?也不留个字条说说这个人是谁?他为什么要一个人去?”
“谁能想到会发生这样的事?我们接到的电话实在太多了,都是打进来讲这个案子的,你可以把一整天的时间都花在记录每通电话上。或许他并不认识这个人,也许他只知道有人想跟他谈谈。你哥哥实在是太沉迷于这个案子了,任何人说可能知道那么一点情况,他就会跑去跟人家见面。我再给你透露一个小秘密,这些卷宗里没写这个,是因为他不想让这儿的人觉得他疯了。他真的跑去见了个巫师,就是那个灵媒师,卷宗里提到的那个。”
“那他有什么收获吗?”
“什么都没有。就是些废话,什么凶手正逍遥法外,还打算再干一票。要我说,对于那些话,你只想回复说‘好吧好吧,别开玩笑了,谢谢你提供的信息’。总之,这是不能写进报告的内容,属于超自然范畴的。我可不想让别人把肖恩看成个精神异常的怪人。”
我不想说什么了,他的这些话真是愚蠢至极。我哥哥已经自杀了,可他还忙着操心不让别人知道肖恩去咨询灵媒师的事,免得有损肖恩的形象。
“这件事绝不会传出这间办公室。”我只能这么说。我们俩都没再说话,片刻的寂静后,我又开口了:“那么,韦克斯,对于那天发生的事,你又是怎么想的?呃,不会公开发表——我这问题的前提。”
“我的想法?我的想法就是他去了那儿,而那个给他打电话的人却压根没出现。对他来说,这又是一个死胡同,他终于被压垮了。于是他开车去了湖边,做了那件事……你要写一篇以他为主人公的报道吗?”
“我不知道。我想,也许我会写。”
“听着,这些话我不知道该怎么说,那我就直说了。他是你哥哥,也是我的朋友,甚至我可能比你更了解他。别再写什么故事了,就这样让这件事过去吧。”
我告诉他我会好好考虑一下,其实这么说只是为了安抚他。我已经决定了。接着我离开警察局,看了下表,以确定剩下的时间还够我在天黑之前赶到埃斯蒂斯公园小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