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部 第八章 万能便利商店

研究生黄浩武,27岁,大楼便利商店店员

便利商店卖咖啡,“整个城市都是我的咖啡馆”,多好的广告。美式咖啡一杯二十五元,小杯拿铁三十元,有时还买一送一,买大送小,不用本钱似的。可是还是有人偏偏要去店里喝一杯九十元、一百一的拿铁、卡布其诺,尤其是焦糖拿铁,据说是招牌,我知道为什么,不是因为店长漂亮啦,又不是每个人都是猪哥。我们有个店员也很漂亮啊,上班不到三个月就被把走了。我觉得阿布咖啡这种店卖的是气氛,你看我们就这么紧邻着,我有时也会闻到咖啡香,烘焙蛋糕的气味会从后面防火巷传过来,我去后头仓库整理货的时候,会流口水,真的止都止不住,交换班的时候,我也会晃过去往里头瞧,隔着一层玻璃,像隔开一个世界,我们在这边叮咚,欢迎光临,跑断腿在那里结账、收银、煮咖啡、卖冰淇淋、影印、传真、收包裹、发传真、收水电费、拿演唱会的票、收宅配,简直像是万事通,我妈都笑我说以前啥都不会,现在什么都会,如果店里开始卖牛肉面,我一点也不会觉得奇怪,真的,便利商店,早晚会把杂货店、超市、邮局、洗衣店、快餐店、咖啡店,这个那个所有的店都取代了,那时我们的生活就完了,微波、快餐、廉价,什么都变得廉价浅薄了,就像我们这种员工一样,我啥都会,可是出去其他地方,也等于什么都不会,我们学的这些,真的到专业的店里,也用不上。

真悲哀。

玻璃窗后面的世界,对啊店长真漂亮,从外头听不到她的声音,但我听过,也跟她讲过话,声音不是甜美那种,但是很干净。有时我经过,她会抬头跟我点个头,哎呀,那种点头的方式,一点也不怕我们二十五元咖啡抢走她生意,好像在说,没关系,有生意大家做啊,有时我会多想,觉得她好像在跟我说“加油喔”或“辛苦了”之类的。你会说我这是标准宅男幻想,好啦,没关系,我长得就像宅男,一头乱发齐刘海,黑框眼镜,其实我这是文青风,没看到我脚上的All Star吗?有时也会换成Vans,有时是富发牌,有时也会轮到阿迪达斯、Nike,怎样,都对吧。裤子是Levis,上衣我都去网上淘,也有买古着,这你不了解了吧,二手市场,行家才找得到啦,就是些老衣服,花花的衬衫,大一点没关系。有人会玩牌子,我是没有,喜欢就买,上衣我预算都两百左右,裤子可以买贵一点,不过我买的是我室友穿过的二手裤,是室友阿SAM,每季买六条牛仔裤,有病,有钱干吗跟我挤顶加老公寓。他不喜欢住家里,钱都买衣服吃东西花光,裤子二手半价卖我,我算捡便宜,我们尺寸一样,可惜我脚大,不然他那些Camper、Trippen,够我穿的了,那我就得再去打个工才行。

对啊,宅男就宅男,装什么文青,我都不是啦。研究所肄业,近视太深不用当兵,不想回台中接我爸的铁工厂,文化研究所进了社会能干吗,便利商店有吃有喝不用动脑就耗时间,先窝着再说。

其实我想拍电影,至少也先拍部纪录片,得先累积人生经验吧。在便利商店看到的人生百态就不错,真的,我想拍一部“深夜便利店”或者“隔壁的咖啡馆”还是“顶上的摩天楼”,灵感都来自这一带。我研究所读的是文化研究,还不如我待一年便利店看到的多。我的论文应该写“便利商店与城市生活”、“摩天楼的地下经济”、“咖啡馆人类学”。好啦我扯远了,我当初想做的是什么,“村上春树其小说与料理之关联”,妈的烂爆,我一定是疯了,我对村上春树真的没有特别喜欢,那时就在把妹啊,我把的那个学妹是标准村上迷,为了她我铁了心把那家伙的作品读到烂,也算读出点心得。学妹勒,不是真爱啦,她去英国了,我从头到尾没跟她表白过。妈的,弱爆了。

不过我更喜欢钟美宝,她每天会来买两份报纸,如果我上早班,会遇见她,只买报纸,零食甜点御饭团什么都不买,感觉她喝咖啡就会饱吧。很瘦,但人家店里有卖餐,员工餐一定也有供应吧,她那种瘦法,很健康,感觉就是不吃垃圾食物,每天都慢跑,会练瑜伽那类型的。

安静,甜美,爱笑,有礼貌,人家扫骑楼都扫到我们这边一半超过,就是扫个地,也像做什么美事似的。当然不是天天都她扫地,可是轮到她扫地,我就可以看上五分钟不转开眼睛,真是奇景,她就在那儿扫地,外头热得要死,可是你觉得有阵微风吹过来了,所以她很优哉很舒服地在那儿弯着腰扫地,一点也不会累似的。你知道我们这骑楼最多什么吗?屎。狗屎。到处都是狗屎你相信吗?我没看过这世上会有这么多狗屎聚集在一起的奇景,但是人家钟美宝眉头不皱一下,就在那儿扫狗屎,真是天兵。

这城市,真能把人逼出躁郁症,我们店长就为了这些狗屎跟楼上的住户、小区管委会都吵过架,大概就是这样,钟美宝扫地就扫过我们这边来了。养狗的那个爱心妈妈我见过,疯婆子一个,可能是养狗把脑子都养坏了。不过轮我大夜班,会给她一些过期的御饭团跟面包,店长说可以带走,我带那么多干吗,可能是受到钟美宝影响,不能捡狗屎,给点御饭团行吧。早上要离开时我就把饭团包好,塞在咖啡店信箱里,钟美宝会拿给爱心妈妈。我能做的就是这样,而且我知道那些狗屎不是黎妈妈的狗拉的,人家每天遛十四只狗,狗尿狗屎都弄得干干净净。是那些穿得美美的贵妇,遛她们的名种狗,光顾着展示她们丑爆了的衣服跟造型,眼睛长在头顶上,才看不见她们的狗也会拉屎撒尿,反正什么都赖给黎妈妈,大家都想把她赶走。欲加之罪,还不容易吗?

算了啦,在这种地方讨生活,过一天算一天,我是不会去帮黎妈妈遛狗,不然店长铁定把我炒掉,她会让我想起我妈,也是养狗,养到天怒人怨。

干吗扯到黎妈妈,我是要讲钟美宝的好,你懂吗?我不是只是看美色,像其他人看她胸啊腿啊,像看一块好吃的肉。人家是有灵魂的,所以煮出来的咖啡不会像我们的这样,都是铜臭味。

但是钟美宝死了。

唉。

案子没破,这一带都笼罩奇怪的阴影,感觉夜里更荒凉了。当然,无论是住户还是像我这样的过客,偌大一栋楼,吞噬了一切,再将这一切消化吐出,人们很快就会把她遗忘,咖啡店休息几天就会继续营业,柜台站着谁好像都可以替换。我们这行最清楚,店员换来换去很正常,服务业,像我们这样的店员,不论你顾的是超市、咖啡店、面包房,还是便利商店,都只是工蚁,辛苦地帮资本家搬钱吧。但你不做这些,当上班族吧,办公椅坐到天荒地老,开会开到死以为有好些吗?没有,一样为人作嫁,替老板卖命,多赚点钱,牺牲健康、青春、才能,换算成一个月到底也会用光的薪水,这一切所为何来?

我二十七岁了,不回台中的话,就算让我当到店长,我一辈子也买不起房子,连楼上的小套房我也买不起,我也没这想望了。你别以为我很悲观,其实我没有,因为我们家好歹在台中市有透天厝的,爸妈养老也不用靠我,真混不下去了,我就回台中,不做铁工厂,也能找到一份混饭吃的工作,但,我们从小读书,要学的是什么?我爸有次生气就骂我:“你喜欢顾便利商店,我就开一间给你顾啊,当什么店员,没出息?”他不知道我就是想要有出息,才还要拼一拼,不想掉进上班族的世界里。但或许我错了,不当上班族,当打工仔就能参透什么人间道理?现在这世道,就是钱、消费、日子过得爽快,没什么可图的了。嘴巴里舔根冰淇淋,就把生活里的苦全都忘光了。

我想要什么?怎样的生活才会让人感觉有希望?我得想一想,全人类的命运都与我息息相关。

所以钟美宝的死,我也有参与感,我每天在这里继续顾着,或许能让我挨到破案那天,好歹,我记得她,我还为她的死哭泣过,不像这个冰冷无情的城市,时间吞噬所有,对谁的死去或消失都不掉一滴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