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他们在午茶时间回家。带着五条不甚起眼的鳍鱼,以及两个大胃王。派特为抓到这种瘦巴巴的鳍鱼找到的借口是:在这种天气里,除了能抓到这种他叫做“蠢蛋”

的小鳍鱼外,其他的根本别想。因为值得尊敬的鱼不会在这种天气上钩! 到距克努约半英里之处,他们就像返家的马一样,一路奔驰。派特像头小山羊般在草地上跳来跳去,就像他一路去时一贯的沉默一样,差别在于这一路回来时他的一贯变成了滔滔不绝。这个世界和伦敦仿佛都已退到老远了,格兰特自觉当国王也没这样快活。

但当他们在克努门口的石板上清理鞋子时,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没来由地急着想看那份报纸,而他一向非常痛恨别人身上的这种非理性,所以当然无法忍受自己也如此。因而,他站在原地仔细地又将鞋子擦了一遍。

派特只在双层擦鞋布上草草抹了一下说:“老兄啊! 你这也太仔细了吧! ”

“穿着沾泥巴的鞋子走进屋里是很粗野的。”

“粗野? ”派特说。正如格兰特所猜测的,派特将“清洁”这类事视为女性化的表征。

“是啊! 那很邋遢,而且不成熟。”

派特哼了一声,偷偷地再擦一次鞋。“真是可怜的房子啊! 连几块泥巴都承受不起。”他重申自己的独立,然后一阵风似的冲进客厅。

客厅里汤米正在松饼上淋蜂蜜;罗拉在倒茶;布丽姬在地板上重新排组那些小玩意;小猎犬则忙着在桌子四周搜索,看是否能找到点吃的。这个房间除了与闪耀火光争辉的阳光外,整个画面和昨晚没啥两样。还有的是,在这个房间的某个角落里躺着一份日报,这事关重大。

罗拉看到格兰特搜寻的目光,问他找什么。

“啊,我在找日报。”

“噢,贝拉拿去了。”贝拉是女厨子。“如果你要看,待会儿喝完茶我就拿回来。”

他突然有一瞬间对罗拉感觉有点不耐烦。她实在太自满了。她实在太快乐了,守在她自己的城堡里,茶桌上摆满了食物,身材略微发福,有着健康的一对儿女和体贴的丈夫,还有傲人的安全感。其实,如果能让她偶尔去对抗生活中的恶魔,让她偶尔被吊在半空中俯视下面的无底洞,那对她会挺好。但是他很快把自己从这种荒谬的想法中拯救出来,他知道事情不是这样的。罗拉的快乐里根本没有自满,而克努也不是逃离现实的避难所。刚才两只黑白卷毛的小牧羊犬在大门口摇着尾巴迎接他们,在过去的年代它们会叫摩西、格伦或崔姆之类的名字,但今天他注意到要喊它们汤格和赞格。亲墩江的江水早就流入突利河,这里也再没有象牙塔可言。

“当然,这里有《泰晤士报》,但是是昨天的,你可能已经看过了。”

“谁是小阿奇? ”格兰特在桌旁坐下问道。

汤米说:“这么说你已经见过阿奇·布朗了? ”他用手拍了拍热腾腾的松饼上半部,舔了舔流下来的蜂蜜。

“这是他的名字? ”

“以前是,但打从他自封为盖尔国之王后,他就称自己为吉里斯毕格·玛拉布鲁伊珊。他在饭店那边非常不受欢迎。”

“为什么? ”

“你想谁会喜欢给差遣去找吉里斯毕格·玛拉布鲁伊珊这样名字的人? ”

“我也不会喜欢他出现在我家。他在这里做什么? ”

“他说他在这里用盖尔语写史诗。但其实他两年前才开始学盖尔语,所以我想他这首诗不可能撑得太长。他以前是属于克利绪一克雷佛一克里特学派的,你知道,就是苏格兰低地的那群男孩。他属于这个团体已经好多年了,但没什么露脸的机会,因为竞争太激烈了。所以他就认为苏格兰低地只是被贬低的英格兰人而已,而且理应遭受谴责,同时他也认为没有比回归‘母语’、回归真正语言更要紧的事。因此他以一介来自大学的高贵之身屈就于格那时罗拉和汤米都已经离开了,一个进厨房,一个去外面透透气,客厅只剩下他和那个老在地板上不断重组自己宝藏的沉默小孩。

他若无其事地从派特手中接过折得整整齐齐的报纸,派特前脚才走,他便以一种无法抑制的兴致把报纸打开来。这是苏格兰版的报纸,除了中间部分外,全部填满了地方性的新闻,但似乎没啥新闻提到火车上那档子事。他来来回回地找,扫过一堆不重要的新闻,像只狗穿过一堆蕨类植物。最后,他找到了,就在一个专栏下面,夹杂在脚踏车意外事故以及百岁人瑞的新闻当中,一个相当不起眼的标题写着:一名男子陈尸火车之上。标题下面是一段简洁的叙述:昨日早晨高地飞行列车抵达终点站时,发现一位名为查尔斯·马汀的年轻法国人半夜死在火车上。据初步调查判断,他的死因系自然死亡,但因为死在英格兰,必须运往伦敦验尸。

“法国人! ”他大声叫了出来,连布丽姬都抬头看他。

法国人? 不可能! 不可能吗? 这张脸,对啊! 这张脸也许是,这张脸很像是法国人,但是他写的东西不像啊! 那是非常英文的写法。

难道那份报纸并不属于七B 那人所有? 难道那是他捡到的? 也许是上火车前他去餐厅吃饭时捡到的,铁路餐厅的椅子上经常留有用餐者看过的报纸。或者是他从家里拿来的? 他的房间或者是随便他住的哪个地方。他也许真的只是从哪儿顺手拿到这份报纸而已。

也可能,因为他是一个在英国读书的法国人,所以并没有使用法文传统的优雅细长的字体,而是用圆润不整齐的英文手写。这一点基本上和这首诗是七B 那人所写并没有什么矛盾之处。

不过,还是很奇怪! 就这件摔死的例子看来,不论多么自然,还是很奇怪。他第一次看见七B 那会儿,正巧是他自己的状况无法和他的专业素养相结合的时候,严格说来,他当时根本就游离于这个世界之外,以至于他把七B 的事件看成任何其他可能会在车上睡死的贫民一样。七B 对他而言,只不过是一个死在充满威士忌酒味中的年轻人而已,受到粗鲁没耐性的火车卧铺服务员粗暴的对待。但现在情况截然不同了,七B 成为了验尸的对象。这是件非常专业的事情;一件受法令规章限制的事情;一件必须谨慎进行,有适当步骤,得根据规定进行调查的事情。格兰特突然想起他拿走报纸这件事,以正统处理方式严格来看,显然不合规定。虽说他取走报纸完全是没有预谋顺手为之,可是如果仔细分析,这无疑是一种湮灭证据的做法。

当格兰特心里正为这件事矛盾不已时,罗拉从厨房走进来说:“亚伦,我要你帮我做一件事。”

她拿着缝纫盒在他旁边坐下。

“乐于效劳。”

“派特正执拗着不想做一件事,我要你去劝劝他。你是他的英雄,他一定会听你的。”

“该不会刚好是献花那件事吧! ”

“你怎么知道? 他已经跟你说了? ”

“今天早上在湖边时提了一下。”

“这么说你是站在他那边哕! ”

“和你唱反调? 不,不,我已经跟他表明了我的意见,我说那是件很荣耀的事。”

“他同意? ”

“不! 他认为整件事情是个无聊透顶的举动。”

“的确是,事实上这个会堂已经启用了好几个礼拜,但因为这是峡谷居民花了很多钱和精力才建起来的,所以夸张又隆重地正式开张也没错啊! ”

“但一定得由派特来献花吗? ”

“对啊! 如果他不做的话,就会由麦克菲迪恩的威利替补。”

“罗拉,你在唬我啊! ”

“不是,如果你见过麦克菲迪恩的威利,你就不会觉得我是在唬你了。他看起来就像一只有象皮病的青蛙,袜子总是往下滑。其实献花应该由小女孩来做,但峡谷这一带根本没有适龄的小女孩,所以差事才会落在派特或麦克菲迪恩的威利身上。

而且除了派特看起来比较体面,这件事也该由克努的人来做。不要问我为什么,也不要说我在唬你,你只要说动派特就好了。”

“我试试看。”格兰特对她微笑说,“谁是子爵夫人? ”

“就是肯塔伦夫人。”

“就是那个遗孀? ”

“你的意思是寡妇,对不对? 到目前为止只有一位肯塔伦夫人,因为她的孩子还没有大到可以结婚。”

“你怎么找上她的? ”

“她以前和我上同一所学校,在圣路易莎的时候。”

“噢,原来是胁迫来的! 利用老交情来强迫她做这件事。”

罗拉说:“才没有强迫呢! 她很高兴来,也很愿意来做这件事。她是个很体贴的人。”

“要劝派特做这件事,最好的方法就是让子爵夫人在派特眼中具有魅力。”

“她是非常有魅力啊! ”

“我指的不是这个。我的意思是子爵夫人必须在派特崇拜的事物上很行。”

罗拉疑惑地说:“她在昆虫方面是专家,但我不知道派特会不会欣赏这点。我只知道如果有人不钓鱼他就会认为那人不正常。”

“我想你大概没办法给她沾上一点革命倾向吧? ”

“革命! ”罗拉的眼睛亮起来了,“革命,这倒是一个好主意。她以前有一点倾向社会主义这边,她常说这么做是为了让‘迈尔斯和乔吉亚娜不高兴’,就是她的父母。其实她从不对这种事认真,因为她实在长得太漂亮了,根本不需要这种事来锦上添花。但我倒可以在这上面作文章。没错,我们也许可以让她拥有一点革命家的色彩。”

女人可真善变啊! 格兰特一边心里想着一边看着她的毛线针在袜子中穿梭,然后又拢回心神,思考起自己的问题来。他上床时还在想这件事,但睡着前他也决定隔天早上要写封信给布赖斯。主要是向布赖斯报告他来到了这个健康的环境,同时表达自己希望能比医生所预期的康复时间更提早些。另外,他还打算藉此弥补自己的过失,把拿走报纸那件事告知一些可能相关的人。

由于新鲜的空气,加上纤尘不染的良心,他睡得很沉,完全不受干扰,醒来时也是一片宁静。这个宁静并非仅限于户外,整个房子本身仿佛就是个梦幻之境。格兰特突然想起今天是礼拜天,换句话说,今天不会有邮差到峡谷来,他得自己一路走到史衮才能寄出这封信。

早餐时他向汤米借车去史衮寄封重要的信,罗拉说她愿意载他,于是一吃完早饭,他就回房写信。他把七B 一事不着痕迹地流畅地写进信中,说他无法将工作抛诸脑后,因为他在旅途结束下火车前,第一个面对的就是一具死尸。当时那个愤怒的卧铺服务员以为那个人只是睡着而已,拼命想摇醒他。不过,谢天谢地,这当然不关他的事。惟一扯得上关系的是他无心从七B 卧铺中拿走了一份《信号报》,然后到吃早餐时才发现它夹在自己的报纸中。如果说他当时没有在“最新消息”上发现某人铅笔字的诗句,他可能想当然地认定这份报纸是他自己的。这段诗句是用英文写的,也许根本不是出自死者之手。另外,他知道验尸将在伦敦进行,如果布莱斯认为这份报纸有什么重要性的话,他可以把这项资料送交有关当局。

他再度下楼,却发现安息日的气氛完全破坏了,整个房子充满了火药味和反抗的气氛。

原来是因为派特发现有人要去史衮。对一个乡下孩子来说,星期天的史衮就是一个多彩多姿的大都会,所以他也要去。但另一方面,他妈妈却决定他必须像往常一样上主日学校( 指星期日对儿童进行宗教教育的学校——译者注) 。

“你应该觉得很高兴有便车可搭,而不是在这里嚷着说不要去。”罗拉说。

格兰特想“嚷”这个字眼,非常不适合用来描述派特心中火焰般强烈的反抗之气,他在那里跳脚的样子和一部发动的车子没什么两样。

“如果我们不是刚好要去史衮,你就得像往常一样走路去教堂。”他妈妈提醒他。

“哼! 谁介意走路啊! 我们在走路时都还可以聊得很好呢,杜奇和我啊! 杜奇是牧羊人的儿子。我明明可以去史衮玩,却必须上主日学,那真是浪费时间! 这不公平! ”

“派特,我不准你把上主日学校当成是浪费时间。”

“如果你再不留意,你就会失去我了,我会因衰弱而死。”

“噢,这从何说起? ”

“缺乏新鲜空气啊! ”

她笑了起来。“派特,你真了不起啊! ”但在这种时候取笑派特总是不智之举,他现在可是非常严肃。

他苦涩地说:“好! 你笑吧! 你以后得在星期天去教堂,然后把花圈放在我的坟墓上,这就是你每个星期天得做的事,以后你再不能去史衮了。”

“我从来没想过做这么奢侈的事,我只会偶尔经过时放一点雏菊在你坟上罢了,这就是你能从我这里得到的。

好,现在赶快走,带着围巾,你需要它的。““围巾! 三月了啊! ”

“还是很冷啊! 带着围巾,这样可以让你免于衰弱。”

“你跟你的雏菊还关心我的衰弱啊! 格兰特真是个恶毒的家族,恶毒到家! 我很高兴我是兰金家族的人,我很高兴我不用穿他们那种红格子裙。”派特那身破破烂烂的绿格子裙是迈新泰尔式的,比五彩缤纷的格兰特裙子更搭配他的红发。这一直是汤米他母亲的想法,她是个典型的迈新泰尔人,一直以她的孙子能穿这种她所谓的“文明服饰”为荣。

他心不甘情不愿地爬进车子后座,然后坐在那里生闷气,围巾被他扔到一旁的杂物堆里。

“异教徒不应该去教堂。”他这么说。他们的车子沿沙石路来到大门时,石子从轮下蹦起来。

“谁是异教徒? ”他妈妈问,心思专注于路上。

“我啊! 我是回教徒。”

“那你更该上基督教堂好变成基督徒。去打开门,派特。”

“我又不改变信仰,我现在这样很好! ”他打开大门让车子过去,然后再关好。

“我反对圣经。”他坐回车子时又说。

“那你绝对不会是个很好的回教徒。”

“为什么? ”

“因为他们也有很多圣经! ”

“但是我敢打赌他们一定没有大卫! ”

“你不喜欢大卫? ”格兰特问。

“他是个既可怜又愚蠢的家伙,又唱又跳活像个娘娘腔。旧约圣经里没有一个人我能信得过,愿意和他一起去贩羊的市集。”

他直挺挺地坐在后座椅子中间,因为反叛的气息而无法放松,失望的眼神望着前方的路,充满心不在焉的愤怒。格兰特此时想起自己也有可能同样地猛然跌入一个角落,从而郁闷起来。他很高兴他这个外甥是那种火爆脾气的人,而不是一个只会消沉下去的小可怜虫。

这个受伤害的异教徒在教堂下了车,依旧一副粗鲁而怒气冲天的样子。他头也不回地走开,加入教堂侧门的那一群孩子里。

“他会乖乖地待在这里吗? ”罗拉再度发动车子时格兰特问。

“噢,会的! 他其实很喜欢那里。当然,杜奇也会在那里,也就是他的约拿(《圣约》中索尔的长子,大卫的朋友——译者注) 。如果哪一天他没对杜奇发号施令,那才真叫浪费了一天呢! 他早就料到我不会让他去史衮的,只是不试白不试。”

“看来这是个相当逼真的不试白不试。”

“对啊! 派特很有演戏天分。”

他们开了两英里路后,派特的事才渐渐从他心里淡去。随着派特从他心里离开,他开始意识到自己正坐在车子里,被关闭在车子里面。刹那问他不再以成年人的宽容和愉悦看着毫无理性可言的小孩行径,反而自己像变成了小孩,惊惶失措地看着敌意惶惶的巨人逼近。

他把车窗摇到底,说:“如果你觉得风太大,告诉我一声。”

“你在伦敦太久了。”她说。

“为什么? ”

“因为只有住在城里的人才会迷恋新鲜空气,乡下人反而有一点喜欢稍稍闷人的空气,可以调剂一下那种没完没了的户外生活。”

“如果你喜欢的话,我就把它摇起来。”他说,但他用力说出这几个字时语气很僵硬。

“不,当然不。”她说,然后开始谈论他们订购的车。

这场老战争又开始了,这场该死的争执、该死的花样、该死的诱惑。他把手伸到窗外,提醒自己这只是一部车而已,随时都可以停下来的。他刻意要自己想一件距今久远的事,然后不断说服自己,能够活下来已经算很幸运了。然而那一阵惊慌,伴随着缓慢且凶恶的胁迫逐渐升起。那股黑暗的罪恶,既下流又恶心,充塞在整个胸膛,压迫着他,让他几乎无法呼吸。然后它开始往上升,升到喉咙,他感觉这股秽气整个萦绕着他的气管,掐住他的脖子,接下来就要攻占他的口腔了。

“拉拉,停车。”

“停车? ”她很惊讶地问。

“对! ”

她立即停车子,格兰特跳到车外,双脚颤抖着,撑在石沟旁吸了一大口新鲜空气。

“亚伦,你不舒服? ”她焦虑地问。

“没有,我只是想下车而已。”

“噢! ”她松了一口气,“是这样! ”

“只是这样而已? ”

“对啊! 幽闭恐惧症,我还以为你生病了呢! ”

“可是你不觉得这就是病? ”他苦涩地说。

“当然不是! 有一次有人带我去切达岩洞,我还差点恐惧得死掉呢! 我以前从未去过岩洞。”她关掉引擎,坐在路边的大圆石上,背部半对着格兰特。“以前我只见过那种我们称为‘岩洞’的兔子窝。”她把香烟盒递给他,“我从来没真的去过地底下,而且也不介意去看看。当时我还很高兴、很期盼呢,但在距离入口还有半英里远的地方,我就吓着了。我惊慌得直冒汗。你经常这样? ”

“是啊! ”

“你知道,现在只有你偶尔还叫我拉拉,我们已经越来越老了。”

他看看四周,看看她,脸上紧绷着的神情已消退了。

“我不知道你除了怕老鼠外,还会怕别的。”

“噢! 对啊! 我怕很多东西,我想每个人都一样,只要他不仅是一块肉。我保持平静,因为我过着平静的生活,吃动物脂食物。如果我像你一样工作过度,那我一定会变成一个胡言乱语的疯子。我大概会同时得幽闭恐惧症和广场恐惧症,创造医学历史。”

他从倚着的墙边走到她身旁坐下,伸出握着香烟的颤抖双手,说:“你看! ”

“噢! 可怜的亚伦。”

他同意地说:“是啊! 可怜的亚伦。这并非由于离地面半英里;而是在这个自由的国度里,一个美丽的星期天,坐在车窗大开的车里,面对一片辽阔的乡村。”

“当然不是这样! ”

“不是吗? ”

“这是因为你连续四年工作过度以及太有良心才引起的。你一直都是良心的守护神。你一定是太累了,难道你非得逼自己身陷幽闭恐惧症或是中风的危险中才罢休? ”

“中风? ”

“如果让自己工作到累得半死,那你就得付出代价,不论在哪一方面。难道你愿意选择一般身体上的病痛,像高血压或心肌梗塞之类? 比起只能坐轮椅让别人推着走,宁可害怕给关在车子里,至少你并不会时时刻刻都害怕! 如果你不想回车上,没关系,我可以先去史衮帮你寄信,回程再来接你。”

“噢! 不,我要去。”

“我想最好别勉强。”

“你去切达谷时,在离谷外半英里时,你尖叫了吗? ”

“没有。我不是那种工作过度的病态类型。”

他笑了起来,“让人家称为病态类型倒是挺令人欣慰的,噢,或者我应该说让人家以这种口气来称呼还真令人欣慰。”

“你还记得我们去瓦雷泽那回,在博物馆看到的那些瓶子里的标本? 下雨的那回。”

“记得啊! 那次你在外面的人行道上吐了。”

“我们中午吃羊心时你也吐了,因为你刚好看到了他们的填料过程。”她马上接着说。

“亲爱的拉拉,”他又笑了,“你真还没有长大。”

“你还能笑啊! 那真好,虽然是笑我。”她说,马上就抓到那种童年时彼此对立的气息了。“等你可以继续走时告诉我。”

“现在。”

“现在? 你确定? ”

“我发现被人称为病态类型有很好的治疗效果。”

“好吧! 下次不要等到你已在窒息边缘时才讲。”她恳切地说。

他实在不知道到底是哪一方面比较令他舒坦:是她能理解那是种窒息呢? 还是她能坦然接受非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