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铃声铿然响起。刺耳,激昂,令人疯狂。
寂静的回廊戛然响起一阵吵闹声,使得早晨的平和反而显得突兀。噪音自小中庭四边一扇扇大开的窗户内宣泄而出,流入沉寂的花园中,灰暗的草地上仍沾着露珠。
年轻的萍小姐起身,先睁开一只迷蒙的灰眼睛,茫茫地伸手找着她的手表。手表不在,她睁开另一只眼睛。床头桌好像也不在,不在,当然不在,终于想起来了。
她昨晚就知道没有床头桌的存在,只好把手表放在枕头下。她笨拙地摸索着。老天爷! 那只铃制造出来的噪音,还真是恼人! 真是的。枕头下好像没有手表,可是明明应该在的。她拿起枕头,只看到一条蓝白花色的亚麻小手帕。于是她丢下枕头,仔细看着床铺与墙壁间的空隙。这就对了,有个小小的东西看来像是一只手表。她平趴在床上,伸出一只手臂,刚好能碰到手表。萍小姐小心翼翼地用拇指和食指轻轻将手表夹起来。要是一不小心又弄掉,可得起床,爬到床底下才能找得到。她松了一口气,翻过了身子,志得意满地将手表高高拿起。
手表指着五点半的位置。
五点半! 萍小姐顿时停止呼吸,惊异地瞪大眼睛。不,这不可能,不管如何注重体育训练,如何热中办学,都没有任何一所学校会在早晨五点半敲铃开课! 当然啦,世间无奇不有,这个地方不也就没有床头桌和床头灯吗? 但是,五点半! 她把手表贴在粉红色的小耳朵上。嘀答嘀答认真地走着。斜过枕头,她眯着眼,从床铺后方的窗户看到了花园。
哟! 这可真是早啊,世界看来就像是万物初醒一般的大清早。
涵妲昨晚君临天下似地站在门口时,说道:“亲爱的,好好睡吧。学生们都很喜欢听你的演讲。明天早上见哕。”
一点儿也没提到五点半的铃声。
好吧! 谢谢老天爷,还好不是她的葬礼。她也曾经听着铃声过日子,但那已经是好久以前的事了。现在,只有把自己仔细修饰过的纤纤玉指,按在铃铛按钮上时,萍小姐生活中才会响起铃声。当吵闹声逐渐褪色成断续的呜咽,再进入一片寂静时,她转身面向墙壁,幸福地把头埋入枕头中。不是她的葬礼。草地上闪耀着露珠,这一切都是为了这些青春年岁的少年们,为了这些灿烂的青春岁月,让他们尽情去享受吧! 她呢,则要再补两小时的睡眠。
萍小姐长得有如孩童般纯真,粉嫩的圆脸,小巧的鼻子,以及用表面上看不见的小发夹卷着固定住的一头褐色秀发。就为了这些发卷,她昨晚天人交战了好久。
坐火车旅行已经让她够疲惫的了,再加上与涵妲的会面,接着又演讲;她虚弱地想着,也许隔天用过午餐后就要离开这里,两个月前才刚刚烫过的头发,一天不上发卷,应该也不会有问题。然而,一方面是要与自己脆弱的一面进行抗争,一方面想让涵妲看得起,她可是着着实实上了十四个发夹,让这些发夹好好地在夜里执行勤务。她提醒自己必须保护坚强的意志( 这抵销了她今晨稍早时,由于自我放纵而引起的良心苛责) ,而且为自己不能让涵妲失望的念头而赞叹不已。当年在学校,四年级时怯懦幼嫩的她,就已经深深地景仰着担任六年级班代表的涵妲。涵妲生来就出类拔萃,她的天赋便在于懂得如何监督他人发挥所长。在离开学校后,虽然接受的是秘书行政方面的训练,但她的这项才干,却让她现在能在对体能教育一窍不通的状况下,成为这一所体育学院的院长。在萍小姐开始写她的书之前,涵妲早就忘了谁是露西·萍,正如露西也忘了谁是涵妲一般。
这正是露西自己的想法。她的书。
她对自己写这本书所获得的惊喜,仍未平息。她的人生使命原来是教女学生法文。在她双亲相继去世四年之后,每年可以领到二百五十镑年金的露西,一手擦干了眼泪,另一手则向学校递上了辞呈。心怀妒忌的校长,尖刻地向露西指出,聪明的投资应该是多样化的,对像露西这样受过良好教育,有着身份地位的人而言,二百五十镑的年金实在不足以度日。露西仍然坚持辞职,离坎登镇远远的,在丽晶公园附近租下一处挺体面的公寓。每当账单到款日迫在眉睫时,她便以偶尔教授法文挣来的钱安然应付,其余所有的闲暇时间,则拿来阅读心理学书籍。
她最早是在好奇心驱使下,纯粹是因为觉得有趣,才开始阅读第一本心理学书籍。继续阅读其他的心理学书籍,则是想知道这些书是否统统一样,毫无智慧可言。
当她读到第三十七本同类型的书时,萍小姐发展出她自己的一派心理学。当然哕,她的学说,可是与迄今为止所念过的三十七本书截然不同。事实上,那三十七本书简直就是愚蠢至极,她读到最后,气得坐下来,开始写下驳斥的论点。由于心理学着作必须用到专业术语,而这些术语又多半不是英文,所以这些驳斥论点写出来,更是显得学问渊博,造诣极深。然而,若是萍小姐没有在一张作废草稿( 她的打字技巧实在令人不敢恭维) 的背面写了一封短柬,也不会有人对这些稿子印象深刻。
短柬上写的是:亲爱的斯塔拉先生:阁下若能在晚间十一点后,不再使用您的无线电收音机,本人将甚为感激。您在晚间使用时,让本人甚为困扰。
露西·萍谨上这位与露西素昧平生的斯塔拉先生( 只见过他的名字写在楼下门牌上) ,当晚亲自到访。斯塔拉先生手上握着摊开的短柬,让露西感觉他气势慑人,连连咽下好几口气,才能出一点声音。但斯塔拉先生丝毫没有为了无线电收音机的事情发火,他似乎是个出版社的审稿人,对萍小姐不经心用来当短柬的信纸背面的稿子,表现出浓厚的兴趣。
一般说来,若是有人提议出版一本心理学书籍,出版商一定会摇铃请人送来白兰地酒,好从长计议。但是恰好从一年前起,英国民众不知如何突然对小说感到厌烦,转而投入深奥的主题,诸如天狼星究竟离地球有多远,或是某个部落原始舞蹈的内涵意义等等,这个变化深深地震撼了出版界。因此,出版商无不竭尽全力地找寻新主题,来满足读者求知的渴望。萍小姐也就正逢其时地,落入出版商欢迎的双臂中。结果是,出版社的资深合伙人邀请萍小姐共进午餐,并签了一纸合约。这不只是幸运而已,万能的造物主不但让英国人厌倦了小说,也让知识分子受够了弗洛伊德一帮人的学说。他们寻找的是新思维。露西脱颖而出。某个早晨当露西醒来时,她发现不但自己出了名,她的书更是卖座极佳。震惊不已的露西走出家门,囫囵咽下三杯黑咖啡,整个早上径自双眼发直地坐在公园里。
在她收到涵妲的来信时,她的书荣登畅销排行榜,已经有连续好几个月.而露西也习惯受邀到各学会涫讲她独特的看法。涵妲在信中提到当初同为莘莘学子时,共同享有的美好岁月,更邀请露西过去逗留一阵子,为学生演讲。露西其实已经厌倦了演讲,对涵妲的印象也不复深刻。她本要提笔写信婉拒,却想起了四年级的某一天,她的同学发现她拼命想隐藏的一生之耻:她的受洗名——蕾蒂西亚。当时四年级生的想法已是相当超脱,露西心里挣扎不定的问题,就是如果她去自杀,她母亲是否会介意。就算如此,她母亲也算是自作自受,谁让她替女儿选了个夸张至极的名字! 涵妲当年以她玩笑式的用词遣字,将事件化解成一出诙谐剧。再也没有人提起蕾蒂西亚这个名字,露西因而得以放弃投河自尽的念头,在放学后感激之情席卷而至。于是当她提笔时,写的是,愿意到涵妲的学校过一夜( 感激之情还好,没有完全遮蔽掉她与生俱来的谨慎) ,并且非常乐意为学生演讲心理学。
露西想着,一切尚称愉快,将一叠讲稿高高竖起,以遮蔽白天的强光。她从来没有过如此安静的好听众。一排排油亮亮的脑袋,倒是把空洞的演讲厅装饰得有如花园一般,何况,还有热切的掌声陪伴。在各个学会听了好几个星期礼貌性的鼓掌声,这样热情的击掌齐奏犹如天籁。
再说,学生们提出来的问题也颇具水准。虽然演讲厅的日程表上清楚注明当日演讲主题为心理学,露西早先倒没有期望有多少人能真正欣赏这堂演讲,她原本以为这群年轻女子不过是肌肉发达罢了。不过话说回来,提出问题的总是少数人,所以其他人也有可能仅止于头脑简单。
算了,今天晚上,她就可以躺在自己香甜的被窝里,而其他的事,也就会成为过眼云烟。涵妲本来劝她多留几天,有那么一阵子,她的意志也略有动摇。晚餐改变了她的想法。夏日晚间吃煮豆子和牛奶布丁,没错,是够分量也够营养的,但是不可能让人神清气爽地过日子。吃过绝对不想再吃。涵妲也说过,教员席上的菜色和学生桌上的相同。露西暗暗希望涵妲不是因为看到自己对煮豆子投以怀疑的眼光,才有感而发说出这句话。事实上,露西也试着用愉快的方式去看待那盘煮豆子,也许她的演出没有成功吧! “汤玛丝! 小——汤! 哦! 亲爱的汤玛丝,醒醒吧,我真要绝望了! ”
萍小姐顿然清醒。这个绝望至极的声音似乎就在她的房间里。她这才发现,房间的第二扇窗户正对庭院;因为庭院相当小,房间与房间的对话声,自然而然就透过窗户清晰可闻。她躺下来,想要安抚自己那急速跳动的心脏,并从堆在脚趾后的被单上方望出去,看到窗户框住对面的一片墙景。她的床安放在房间的一角,右边墙壁的后方有一扇窗,面对庭院的窗户则在她的左床脚后方,她躺在枕头上,透过长条型的缝隙看出去,只能看见庭院另一头半扇打开的窗户。
“小——汤! 小——汤! ”
萍小姐看到一个黑色的脑袋瓜子。
黑色的脑袋瓜出声了:“看在老天爷的份上,哪个人赶快行行好,找个什么东西丢醒汤玛丝,别让戴克丝再吵了。”
“亲爱的盖林琦,你真是不通人情的野兽。我把紧袜带弄裂了,不知道要怎么办。小汤昨天把我惟一的安全别针借去参加游园会,当挑针用。她就一定得还给我——汤玛丝! 噢,小汤! ”
一个音调较低的新声音加入:“嘿! 你们小声一点好不好。”接着是一片寂静。
露西感觉在这片寂静当中,似乎她们以手势沟通着。
黑色的脑袋瓜问道:“你打的一堆信号又是什么意思? ”
“闭嘴,她在那里! ”这下子是沉重绝望的低音。
“她是谁? ”
“姓萍的女人。”
“亲爱的,你在胡说些什么鬼东西,”又是戴克丝那高亢清亮的声音,快快乐乐地称呼对方为亲爱的,“她和其他那些万能的主上教员一样,住在前厅。你想,如果我开口问问,她会不会正好有个多余的安全别针借我呢? ”
“在我看来,她比较像个拉链爱好者。”又一个新声音出现了。
“你们给我安静! 告诉你们,她住在班特丽的房间! ”
这下子真的完全安静下来了。露西看到黑色的脑袋瓜子利落地转向她的窗户。
有人问道:“你怎么知道? ”
“乔丽昨晚送消夜给我时说的。”露西记得乔丽弗小姐是管家,心想乔丽这个昵称,让这个严酷的人多了些人性。
“老天爷! ”先前提到“拉链”的那个声音再度开口,语调激动。
一阵铃声穿透了寂静。如同稍早吵醒她们的那阵铃声一样刺耳。黑色的脑袋瓜在铃响第一声时消失了踪影,戴克丝的声音夹杂在众多噪音中绝望地哀泣着。日常生活琐事开始出现,这桩不足挂齿的社交丑闻宣告退位。一波波声音扬起,与铃声相应和着。房门乒乒乓乓响着,走廊上是杂乱的脚步声,处处都充满着大呼小叫,有人想到汤玛丝还在睡,既然从附近窗户丢东西过去都没能吵醒她,便砰砰地敲打她紧锁的房门,接着,从中庭草地那头,传来了踢踢踏踏,脚步踩在碎石地上的奔跑声。渐渐地,越来越多的脚步声踩上碎石步道,楼梯间则越来越安静,喋喋不休的嘈杂声攀升到最高点,然后渐行渐去。当所有的声音都随着距离变远而退去时或是全部移动到教室里了) ,只听见最后一双脚飞奔过碎石步道,伴随着一个声音:“该死! 该死! 该死! 该死——”一步一句诅咒。毫无疑问,是那个睡晚了的汤玛丝。
萍小姐对这个未曾谋面的汤玛丝深感同情。没错,被窝是最迷人不过了,但若睡得连对喧闹的铃声,或同学的哀叹,都能不为所动时,起床必定是一种痛苦的折磨。有可能是威尔士人。所有姓汤玛丝的都是威尔士人。凯尔特人( 居住于爱尔兰、威尔士、苏格兰高地,雅利安民族的一支——译者注) 最恨起床了。可怜的汤玛丝,太、太、太可怜了。她真想替汤玛丝找一个让她可以在中午过后再起床的工作。
睡意又开始侵袭她,让她越陷越深。她不知道“拉链爱好者”究竟是贬是褒。
至少用安全别针的人,不是最令人仰慕的,所以,也许——她睡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