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案 杨乃武与小白菜 第二十七章
小白菜受到杖八十的处分,拖着刑伤之躯,凄凄惨惨返回余杭。
小白菜丧夫无子,又与婆婆成了仇人,杨家也不可能收留她,娘家则早已搬走不知去向,在原籍可谓连一个立足的地方都没有。又看破红尘不愿再嫁,只好在余杭县南门外石门塘准提庵出家为尼,法名慧定。庵里没有香火,以养猪、养鸡勉强过活。从此便在青灯古佛旁、晨钟暮鼓中了却残生。
小白菜对着青灯黄卷又度过了五十三年,民国二十九年(1930年),小白菜圆寂,终年八十二虚岁。她的墓塔建在余杭县东门外的文昌阁旁。为了表白自己的清白和坦然,按照她的遗愿,墓址选在运河的河岸路旁。小白菜的灵塔后来一直是当地的一个人文景地,亦是文人墨客的凭吊感怀之处。
清末秀才董季麟有诗云:
自幼持斋愿守贞,此身本不恋红尘。冤缘强合皆前定,奇祸横加几莫伸。纵幸拨云重见日,计经万苦与千辛。略将往事心头溯,静坐蒲团对碧筠。
清末举人郎薇荪有诗云:
顶礼空皇了此身,哓哓悔作不平鸣。奇冤几许终昭雪,积恨全消免覆盆。泾渭从来原有别,是非谁谓竟无凭。老尼自此真离脱,白水汤汤永结盟。
后有好事者将这两首七律镌在塔柱上。
1966年文昌阁建造船闸,又值文化大革命,小白菜墓遂被拆除。1985年,当地政府又仿旧墓迁建于安乐山至今,成了今天的一个旅游景点。塔碑上刻有“传临济正宗第四十三世准提堂上圆寂先师慧定之墓”。
当地还为杨乃武的案子修了一个资料陈列馆,叫做“杨案资料陈列馆”,现在余杭镇西郊上湖村的“小西湖”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