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交易 第四章
萨克斯很快就从警察局广场回来了。要是挤公交车或者见红灯就停的话,她的速度会慢得多。莱姆知道她在自己的1969雪佛兰卡玛洛SS的仪表板上装了一个闪光灯。几年前,她把这辆车漆成了火红色,来搭配莱姆轮椅的颜色。她仍然像青少年一样伺机让笨重的引擎起火,把轮胎的橡胶烤焦。
“所有的资料都抄来了。”她抱着一只厚厚的文件夹走进来。往检查台上放时,她疼得直跳。
“你没事吧?”
艾米莉亚·萨克斯一直都有关节炎,吃氨基葡萄糖、软骨素和雅维镇痛药或萘普生消痛灵就像吃软糖豆似的。但是她极少承认自己的病情。她怕被那些高级警官发现了,会逼着她做体检。即使和莱姆独处时,她也对自己的病痛轻描淡写。不过今天她承认了,“有时候疼起来特别凶。”
“要不要坐下来?”
她摇摇头。
“那么,都有什么资料?”
“审判记录、证据目录和复印的照片。没有录像带。录像带在检察官手里。”
“把所有的东西都写到白板上吧。我想看看原始犯罪现场和亚瑟家的情况。”
她走向一块白色书写板,这样的白板实验室里有十几块。在莱姆的注视下,她把资料抄写到白板上。
爱丽丝·桑德森谋杀案
爱丽丝·桑德森的公寓:
·埃奇芦荟剃须啫喱的痕迹
·碎屑,已确定是品客薯片,无脂,烤肉味
·芝加哥刀具牌匕首(中号)
·TruGro化肥
·奥尔顿EZ-Walk的鞋印,10.5码
·乳胶手套的微粒
·“亚瑟”的名字被提及,电话簿里有一个预付费手机号码,现在已经作废了。无法追查(可能有婚外情?)
·两张便条:“亚瑟——喝酒”(办公室)和“亚瑟”(家里)
·目击者看到一辆浅蓝色奔驰车,部分的车牌号NLP
亚瑟·莱姆的汽车:
·浅蓝色2004奔驰私家轿车,C级,新泽西驾照NLP 745,车主是亚瑟·莱姆
·车门、后底部板上有血迹(与受害人的DNA一致)
·沾着血迹的毛巾,与受害人的公寓里的那套是一个系列(与受害人的DNA一致)
·泥土的成分与克林顿州立公园的土质一致
亚瑟·莱姆的住宅:
·埃奇芦荟剃须啫喱,与原始犯罪现场发现的相关
·无脂,烤肉味品客薯片
·TruGro化肥(车库)
·带有泥土的铁铲,与克林顿州立公园的土质类似(车库)
·芝加哥刀具牌匕首,中等型号
·奥尔顿EZ-Walk的鞋印,10.5码,鞋底与原始犯罪现场发现的类似
·波士顿的威尔考克斯画廊和卡梅尔的安德森·比林斯美术馆发送的直邮广告传单,介绍哈维·普雷斯科特的画展
·护手牌乳胶手套,橡胶成分与原始犯罪现场发现的橡胶微粒类似(车库)
“嘿,莱姆,还真像是有罪呢!”萨克斯退后几步,一手叉着腰说。
“还使用预付费手机?还提到了‘亚瑟’。但是没有他的住址和工作地址。这些是有婚外恋之嫌……还有别的细节吗?”
“没有,只有照片了。”
“把照片粘起来。”他一边吩咐,一边浏览着示意图。他为没能亲自勘查现场感到遗憾。更确切地说,是像他们经常做的那样,由艾米莉亚·萨克斯代理,通过她携带的麦克风/头戴式耳机或高清晰度摄像机联系。乍一看这次犯罪现场调查工作似乎合格,但是并不出色。没有非犯罪现场房间的照片。还有,那把匕首……他看到在床下发现的、沾着血迹的凶器的照片。一位警员拉起了床单防尘罩的一角,以便拍得更清晰些。如果放下防尘罩,是不是就看不到了?也就是说罪犯仓皇逃逸时忘了拿,这也在情理之中。还是罪犯有意留下来捏造证据?
有一张照片拍的是地上的包装纸。他仔细地察看着。显然,普雷斯科特的那幅画是有包装的。
“有点不对劲。”他低声说。
站在白色书写板旁的萨克斯望了他一眼。
“那幅画。”他继续说。
“怎么了?”
“拉格朗日说有两个动机。其一,亚瑟偷这幅画只是个幌子,他是想杀了爱丽丝,把她摆脱掉。”
“对。”
莱姆接着说:“可是,为了让谋杀看上去像是入室抢劫后的附带行为,一个聪明的罪犯不会从公寓里偷走一样可能和他有牵连的东西。别忘了,亚瑟自己也有过一幅普雷斯科特的画,而且还收到过介绍那些画的广告邮件。”
“你说得对,莱姆,可这没什么意义。”
“又说什么他很想得到那幅画,可是买不起。他要是趁着画的主人白天上班之机,入室盗窃后用车运走,远比把她杀了来得容易,也要安全得多。”他堂兄的表现也让他困惑不已,虽说这并不是他判断一个人是否有罪的重要依据,“也许他真是无辜的,而不是装出一副无辜的样子。你刚才说‘真像是有罪’?不,是太像有罪了。”
他暗想,我们假定他没有杀人。如果不是他杀的,那推论就值得深思了,因为这不再像认错了人那么简单;证据太相似了——他的车里有她的血迹就是确证。不,假如亚瑟是无辜的,那栽赃他的人一定是费尽了心机。
“我觉得他是被人陷害的。”
“为什么?”
他沉吟:“我们先不考虑动机,现在的问题是怎样杀的人。要回答这个问题,就要知道是谁干的。慢慢地我们会知道是为什么,但这不是我们要考虑的首要问题。我们假定一个名叫X先生的人杀了爱丽丝·桑德森,偷走了那幅画,然后陷害了亚瑟。萨克斯,你说他怎样才会得逞?”
她的关节炎又犯了。她坐下来时,疼得直咧嘴。她沉思了片刻,然后说:“X跟踪着亚瑟和爱丽丝。他知道他们都对艺术感兴趣,就设法让他们在画廊见了面,获取了他们的身份信息。”
“X知道她有一幅普雷斯科特的画,他想要,可是买不起。”
“没错。”萨克斯对着证据示意图点点头,“然后他潜入亚瑟家,看到他吃的品客薯片,用的埃奇芦荟剃须膏、TruGro化肥和芝加哥刀具,就偷了一些来捏造证据。他知道亚瑟穿什么样式的鞋,这样就能留下鞋印。然后又用亚瑟的铁铲从州立公园挖了一些泥土……
“我们再想想5月12日发生的事。X想方设法得知,亚瑟每个星期四都会早早下班,去一个荒凉的公园里跑步,所以他没有不在犯罪现场的证明。他闯入受害人的公寓,杀了她,偷走了油画,用投币电话举报说他听到了惨叫声,看到一名男子拿着画上了车,看上去和亚瑟的车很像,还说出了部分车牌号。然后他前往远在新泽西的亚瑟的家里,留下了血迹、泥土、毛巾和铁铲。”
电话响了,来电的是亚瑟的辩护律师。他把助理检察官的解释完全复述了一遍,听起来他心烦意乱。他没有提供任何有用的信息,倒是几次劝他们说服亚瑟接受辩诉交易。他说:“他们会让他翻不了身。你们帮帮他。我给他争取15年。”
“那会把他毁了的。”莱姆说。
“要是判无期徒刑,那才是把他毁了呢。”
莱姆冷冷地说了声再见,就挂断了电话。他继续盯着证据板。
这时一个念头闪过。
“莱姆,你在看什么?”萨克斯看到他仰望着天花板。
“我想也许他之前就干过这样的事。”
“什么意思?”
“假设作案的目的或动机是偷那幅油画,呃,这根本不是一次得手。这不是一幅雷诺阿的画,卖个1000万美元后,从此洗手不干。整件事感觉像是冒险行为。凶手偶然发现了一个逃脱罪名的好方法,他会一直继续下去,直到被人阻止。”
“嗯,有道理。那么我们应该看看有没有其他盗画的案子。”
“不,他为什么只偷画呢?可以是任何东西。但是要有一个共同点。”
萨克斯皱起眉头,然后说:“谋杀。”
“完全正确。既然罪犯陷害了别人,他就不得不杀了受害人,不然会被认出来。给负责谋杀案的人打个电话,有必要的话就往家里打。我们要寻找同样的犯罪模式:一个潜藏的罪行,可能是盗窃案,受害者被杀,有很多间接证据。”
“还有可能是被捏造的DNA联系。”
“很好。”他说,一想到他们也许会有所突破,他就兴奋起来,“如果他依法炮制的话,总会有个匿名的目击者给911打电话,提供具体的确认信息。”
她走到实验室角落里的桌子前,坐下来打电话。
莱姆往后仰着头靠在轮椅上,注视着正在打电话的女友。他注意到她的拇指甲缝里有一道干了的血痕,被红色直发半掩着的耳朵上隐约可见一块伤疤。这是萨克斯的经常性动作——挠头皮,咬指甲,在身上留下一些小伤小疤。这既是习惯使然,也是压力所迫。
她点着头,做记录时,眼神显得很专注。他的心跳加快了(虽然他感觉不到心跳)。她得到了有价值的信息。钢笔没水了,她把它甩到地上,立刻抽出了另一支钢笔,就像她在实战射击比赛中迅速拔出手枪一样。
10分钟后,她挂断了电话。
“嘿,莱姆,有啦。”她坐在他身旁的柳条椅里,“我刚和燧发枪通了话。”
“啊,这个人选得好。”
约瑟夫·弗林提克的绰号有意无意地让人想到了那种旧式的手枪。莱姆刚入行时,他就已经是一名凶杀案侦探了。在他漫长的侦探生涯里,这个急性子的老家伙几乎对纽约市所有的谋杀案都了如指掌,对纽约市周边发生的很多案子也非常熟悉。像弗林提克这样年纪一大把的人,本该安享天伦之乐才对,可他星期天还在工作。对此,莱姆也不觉得意外。
“我对他说明了一切,他立刻就想起和我们的描述相符的两个案子。一个是珍稀钱币盗窃案,价值约5万美元;另一个是强奸案。”
“强奸案?”这条信息让这个案子更复杂、更棘手了。
“对。在这两起案子中,都有一个匿名的目击者向警方报案,并提供了有助于确认罪犯身份的信息。这和目击者报告你堂兄的车牌号如出一辙。”
“打电话的也都是男性?”
“对。而且纽约市有悬赏,但是没有一个人领赏。”
“那证据呢?”
“燧发枪记不太清楚了,但是他确信痕迹和间接证据都完全吻合。和你堂兄的案子一样,在犯罪现场和凶手家里都有五六种相关联的同类证据。而且,都在嫌疑人家的地毯或衣服上发现了受害人的血迹。”
“而且我敢肯定,在那起强奸案中没有发现与之一致的体液。”大多数强奸犯都是因为留下了三种体液,即精液、唾液和汗液而被定罪的。
“没有,一点都没有。”
“那些匿名的举报人有没有留下部分牌照号码?”
她扫了一眼记录说:“留了。你怎么知道?”
“因为凶手需要赢得时间。如果留下全部车牌号,警察直接就找到替罪羊的家,他就没时间捏造证据了。”凶手考虑得面面俱到,滴水不漏。“嫌疑人全都矢口否认?”
“对,全盘否认。和陪审团兜圈子,都以失败告终。”
“不,不对,这样未免太巧合了。”莱姆嘀咕道,“我想看看——”
“我已经叫人把档案从已处理案件存档室提取出来。”
他笑了。她总是抢先一步,他想起多年前两人初次见面时,萨克斯是一个心灰意冷的巡警,正准备放弃警察梦,而莱姆准备放弃得还要更多。从那以后,两人经历了多少风风雨雨啊!
莱姆对着长柄麦克风说:“指令,请呼塞利托。”他很兴奋。他能感觉到那种独特的嗡嗡声,那是即将展开的追捕带来的刺激感。他恨恨地想,该死,快接电话。这一次他不再想英格兰了。
“嘿,林克。”一屋子都回响着塞利托的布鲁克林口音,“什么——”
“听着,有件麻烦事。”
“这会儿我有点忙。”侦探警督朗·塞利托是莱姆以前的搭档。他为了调查一个大案子,成立了特别工作组,刚刚遭到惨败。为此,他近来情绪不佳。去年,来自布莱顿海滩的一个俄罗斯犯罪集团头子弗拉基米尔·迪耶戈以敲诈勒索和谋杀罪被指控。莱姆参与了部分的法医鉴定。可是让人震惊的是,就在上个星期五,不知是证人拒绝作证还是突然失踪,之后迪耶戈及其三名同伙的案子居然被驳回了。塞利托和警察局的侦探整整工作了一个星期,试图寻找新的证人和检举人。
“我说快一点。”他解释说他和萨克斯发现他堂兄的案子和那个强奸案、钱币偷盗案之间的联系。
“其他两个案件?真他妈的奇怪!你堂兄说了什么?”
“还没和他谈过。但是他拒不承认。我想让人调查一下。”
“‘调查一下。’他妈的什么意思?”
“我觉得不是亚瑟干的。”
“他是你堂兄,你当然觉得不是他干的。可是你有具体的证据吗?”
“还没有。要不怎么需要你的帮助?我需要人手。”
“我现在正为布莱顿海滩的迪耶戈的案子忙得焦头烂额。这个案子要是有你协助,除非,不行,你正忙着和英国佬喝他妈的茶呢。”
“朗,这会是个大案子。其他两个案子处处有捏造的证据?我敢说还有更多。我知道你喜欢用陈词滥调,难道‘逃脱杀人罪名’引不起你的兴趣吗?”
“你想用哪个从句攻击我都成,林克。我很忙。”
“朗,那是个短语。从句要有主谓语。”
“管他妈的是什么。市政厅和联邦大厦里的人对这件事都很不满。”
“对他们我深表同情。重新指派任务吧。”
“那是谋杀案。我在重案组。”
纽约警察局的重案组不负责调查谋杀案,但是莱姆对塞利托的借口报以冷笑,“只要你想接手谋杀案,就能接手。你什么时候开始在意这些部门规则了?”
“告诉你我会怎么办。”侦探嘟囔着说,“今天有个警监上班。在下城。乔·马洛伊。认识吗?”
“不认识。”
“我认识。”萨克斯说,“他很可靠。”
“嘿,艾米莉亚,今天的冷空气前锋没把你冻死吧?”
萨克斯笑了。莱姆厉声说:“放肆。这家伙到底是谁?”
“很聪明,轻易不妥协,没有幽默感。你会欣赏他的。”
“今天爱说笑话的人可不少。”莱姆咕哝道。
“他很出色,还是个社会改革者。五六年前,他老婆被非法入侵的歹徒杀害了。”
萨克斯吃惊地皱皱眉,“这我还不知道。”
“是啊,他工作起来百分之一百五地努力。传言说他有朝一日会坐到角落办公室,甚至可能是隔壁。”
他指的是市政厅。
塞利托继续说:“给他打个电话,看他能不能给你分几个人手。”
“我想让你分给我。”
“不可能,林克。我正在进行该死的监视活动。真是一场噩梦。有消息及时通报我,还有——”
“朗,不说了。指令,请切断电话。”
“你先挂了吧。”萨克斯说。
莱姆咕哝着给马洛伊打了电话。要是他也用语音邮件,莱姆就要发怒了。
但是,铃声只响了两声,他就拿起了电话。又是一个星期天还在工作的高级警官。莱姆也是经常如此,离婚就是明证。
“我是马洛伊。”
莱姆说明了自己的身份。
他迟疑片刻后说:“唔,林肯。我们肯定没见过面。当然啦,我听说过你。”
“我和你的一名侦探艾米莉亚·萨克斯在一起。乔,我们用的是扬声器。”
“萨克斯警探,下午好。”他语气生硬地说,“有什么可以为二位效劳的吗?”莱姆把案件解释了一番,说明他为什么相信亚瑟是被人陷害的。
“你的堂兄?我很抱歉。”可是他的语气并不是很抱歉。莱姆请他干预此案并撤销指控的话,马洛伊会很为难。说轻了,是表面上司法不当;说重了,是国内事务调查和媒体渎职。当然,撇开这些不论,单就不愿帮助一个曾经为纽约警察局做出无法估量的贡献的人来说,已经是失礼了。更何况是一个腿脚不便的人。政治正确性在市政府很风行。
当然,莱姆的请求更复杂。他补充说:“我觉得这个凶手有其他犯罪行为的可能性很大。”
这样马洛伊所在的纽约警察局错误逮捕的就不是一个人,而是三个。也就是说,这三个刑事案件实际上都没有解决,真凶还逍遥法外。这预示着公共关系将会蒙受重创。
“唔,这很奇怪。我是说,不合常规。你对你堂兄的爱护,我能理解——”
“乔,我忠于事实。”莱姆说。他也不管这样说是否显得装模作样。
“这个嘛……”
“我只需要你给我分配几名警员,把这几个案件中的证词重新调查一遍。可能还要外出搜集情况。”
“哦,我明白了……可是,很抱歉,林肯。我们没有人力做这样的工作。不过,明天我会跟副警察专员说说。”
“我们现在就给他打电话,你觉得怎么样?”
又一次短暂的迟疑,“不行,他今天有事儿。”
早午餐。烤肉宴。音乐剧《新科学怪人》和《火腿骑士》的周日下午场。
“明天汇报情况时我会提起这件事。这个情况不寻常。但是在我或是其他人来电之前,你什么都不要做。”
“那是自然。”
他们挂断了电话。莱姆和萨克斯几秒钟都没有开口。
这个情况不寻常……
莱姆凝视着白色书写板——一个调查刚要起步,就被一枪击毙了。
萨克斯打破了沉默,“不知道罗恩这会儿在干什么?”
“我们打个电话问问,怎么样?”他对她露出了由衷的笑容——他很少微笑。
她掏出手机,按下一个快速拨号键,然后按扬声器。
一个年轻的声音清脆地说:“是我,警探女士。”
多年来,萨克斯一直让年轻的巡警罗恩·普拉斯基叫她艾米莉亚,可是他总是说不出口。
“我们用了扬声器,普拉斯基。”
“是的,长官。”
“长官”二字让莱姆心烦,但是现在他也没心思纠正这个年轻人了。
“你好吗?”普拉斯基问。
“这有关系吗?”莱姆答道,“你现在在干什么?重要吗?”
“现在?”
“我刚问过。”
“洗碗呢。我、詹妮和哥哥、嫂子刚刚吃过早午餐。我们和孩子们一起去了农夫市场,热闹得很。你和萨克斯警探有没有去过——”
“这么说你在家呆着,而且没什么事儿。”
“也不是,在洗碗。”
“别洗了。过来一趟。”莱姆不过是个公务员,他无权命令纽约警察局里的任何人,哪怕是交警,去做任何事情。
不过萨克斯是个三级警探。就算她不能命令他前来协助,也可以正式地请求调换任务。“罗恩,我们需要你。明天也可能需要你帮忙。”
罗恩·普拉斯基经常与莱姆、萨克斯和塞利托合作。莱姆是大名鼎鼎的法医侦探,据说和他一起执行任务提升了这名年轻警员在局里的地位。对此,莱姆觉得很好笑。他知道,督察一定会把普拉斯基让给他用几天,只要他不再给马洛伊或是下城的任何人打电话,只要他明白这个案子根本就不是什么案子。
普拉斯基把分局警长的名字给了萨克斯,然后问:“对了,长官?朗·塞利托警督在处理这个案子吗?我用不用给他打个电话,和他协调一下?”
“不用。”莱姆和萨克斯不约而同地脱口而出。
短暂的沉默之后,他试探着问:“那好,我会尽快赶到。只是,我能不能先把玻璃杯擦干?詹妮不喜欢杯子上有水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