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在影象 第七节
我对6岁的健一,是不必要的神经过敏吗?有这样的孩子在,我理应不去泰子家。但这在我是办不到的。
我爱着泰子。见她在凄苦的生活中挣扎,更不能舍弃对她的爱情了。我一面留心着健一,一面照样常去她家。
我还没有把健一的事告诉泰子。冷静想来,药慢头的事也好,拿出菜刀的事也好,从外边拴住门也好,都只能说是孩子单纯幼稚的行为。而我认为似乎有什么问题,那不过是我的胆怯而已。
“健一渐渐和您亲热了吧?”
蒙在鼓里的泰子常常这样说,我也没有加以否定。对于等她回家的我和健一的关系,她是自以为这样的。
但是,健一不是还可能搞什么异常的举动吗?我的疑心越来越严重了。
我对他的举止动向更加警惕起来。
平日什么事也没有,6岁的孩子只是天真无邪地玩要着。孩子不出去,就蹲在家里,总是和我面对面地呆着。
健一好像并没有意识到我正提防着他。来到这个家,不久就将近半年,我的存在,在他理应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了。
尽管如此,为什么我还要对这个孩子警惕着呢?
那是因为他平日对我不关心,总好自己一个人玩,因而当我疏忽大意的时候,就意想不到地感到了健一的“杀机”。
我在这里毋须再絮叨这些事例,可以进入故事的最后部分了。
泰子家没装煤气,也没有电炉灶,还像过去一样使用土灶做饭,烧的是劈柴。
把这些劈柴再劈成碎块,是健一的功劳。小小6岁的孩子本来是不能胜任这个劳动的,但他总愿帮着母亲干这样那样的活儿。所以,泰子粗粗劈开的木柴,他就用柴刀再劈成小小的碎块。
这把柴刀是细长的,安着木把,比普通的柴斧轻得多。我常看见健一笨手笨脚地劈着这些烧柴。
让孩子干那种事很危险,我屡次提醒泰子。
“他很灵巧,一次也没受过伤呀!”她笑着回答。
又洗碗接,又劈烧柒,这个孩子懂事了。她这样说。母亲天天上班不在家,一个男孩子也许会自然地去干这些事情的。出事的夜里,泰子也还是回来晚了。我8点左右已经回来,在家里等着,但到9点她也没有回来。
总的说来,收保险款在月末和月初最忙,又要收齐钱款,又要整理卡片,事情多着哩。
她不在家的时候,我已养成了默默等待的习惯。这样做,不止是为了和她谈心,也因为她也会心地感到我已回来,就从外面买来一些食品。所以,我一旦离开那个家,就不能在她到家之前悄然返回,那会使她失望,我也不愿让她这样失望。实际上,两个钟头也好,三个钟头也好,我总是无所事事地等待着她的归来。
那夜,9点过了,泰子还没回来。
我想慢步去接她,但因白天过累,终于呼呼地睡着了。
这时,健一随便铺起被子也躺下了。睡前好像翻着画册什么的,后来却抛在枕边,背向着我静静地睡去。
我在睡梦中睁开眼,已经快到11点了。因为泰子回来最晚不超过11点,所以想到黑路上去接她,就站起身来。
这时为尿意所催,我走进厕所,那时,正有一个什么人斜着眼睛打开房门走了出去。
厕所就在4叠半的房间旁边,那里紧挨着后门。厨房的电灯熄掉了,厕所里有一个微暗的灯在点着。
我刚刚推开房门,看见健一在暗黑的厨房里站着,不禁吓一跳。
趁着微光,我看见健一手里,握着那把劈柴用的细长的柴刀。
他默默地直立在我的前面,眼睛闪着光。
6岁孩子的形象,在我眼里消失了。在那边拉着架势等侯的,是一个握着凶器的男人!
我直感到,他是准备乘我打开厕所门的瞬间,对我进行不意的袭击。
我的恐怖在难以形容的感情中涌了上来。瞬间的动作,是我为了自卫,向握着刀的黑影正面,猛扑过去。
我不顾一切地拼命勒住了这个小杀人者的咽喉。
我以杀人未遂的罪名被捕了。
健一扑倒在地,意识消失了。回来的泰子慌忙请来医生,经过抢救,最后才恢复了正常。
泰子向医生做了种种请求,但医生害怕出现万一,报告给警察了。
警官就我杀害6岁儿童的动机,做了种种审讯。但我很难供述清楚。是否可以说明这个小孩子对我怀有“杀意”呢?如果这样供述,一定会遭到耻笑,因为这是6岁的孩子和36岁的大人之间的事啊。
“你憎恶这个孩子吗?”警官问道。
绝不是僧恶。我曾想尽办法让这个孩子遵从我的意志。为了这个,已经费尽了心血。
在“杀意”这个问题上,警官更是不能理解的。6岁的孩子是没有那样的思想的。警官这样说,但,这是警官不了解情况。
警官又把杀害健一的问题,做了别的推定,频频地向我讯问。总之,是为了我和泰子结合在一起,就企图杀害这个成了累赘的孩子。他这样解释。
我屡屡辩解,他就是不信。不止是警官,恐怕对世间的任何人这样说,也不会使人相信的。为了我和情妇的永远结合,就企图杀害这个累赘人的孩子,这是世间惯有的常识啊。
每朝每晚,我从拘留所被拉出来,就催迫我承认警官所说的这个常识性的理由。
我照常否认,不是那样。我不憎恶健一,是害怕健一;我真心想处好和健一的关系。一味这样供述,到头来,莫非你的头脑不正常吗?警官连我的精神状态也怀疑起来了。
数日拘禁,反复着如此执拗的审讯。我发火了。为什么得不到理解呢?看来,不说说我自己的经验,恐怕警官是不能明白的。我叫道:
“为什么我说害怕健一?因为我也是那样干过的!”
警官哑然了,我继续供述:
“我小的时侯,有那样的经验。独身过活的母亲家里,每日每晚总来一个男人。他是我父亲的亲哥哥,也就是我的伯父。我对这个伯父的到来,憎恶得不得了。因为母亲成了不洁的女人,就更忍受不了这个可恶的伯父了。”
“那么,怎么样了?”警官疑问道。
“我把伯父杀害了!”我苍白着脸嘶叫着,“伯父常到海堤上去钓鱼,我也被他领着去。伯父钓鱼是站在海提顶端最危险的地方,他的脚下,有一条为了系船而长长伸展的旧绳索。我离开伯父站在他的后面,偷偷握起绳索的中间部分,等到伯父的脚接触到绳索的时候,就用孩子的全身力气,把绳索抬起来。背向我站着的伯父身体正在转动中间,被绳索绊倒,像个木偶人似的掉到海里去了。母亲和世间的人们,都没有注意到我的行为。他们万万想不到7岁的孩子能干那样的事,还以为是伯父钓鱼不慎掉到海里自己溺死的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