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高塔双艳 第十一节

燕姐骑跨在邢志刚的腰间,手指用力按瘪他肩背上的每一个气结,因是使了真力的,所以能听见骨肉摩擦后将废气挤出体外的噗噗声。他发根浓密的后脑勺对住她的脸,漂浮着一股稀淡的水果清香,她忍不住将乳房紧贴住他,在他耳边轻轻吹气。

“舒宜么?”

邢志刚没有回答,只发出一记长长的呻吟。她希望他能就此勃起,可又突然没了信心,只好用面颊蹭那只匀称健美的肩膀。

“在想什么?又一个人闷闷的。”她明知他没有不快,却仍然不敢怠慢,他阴晴不定的个性,总会时不时给她一些突如其来的打击。

“嗯?”邢志刚拍拍她的臀部,她只好从他身上下来,将睡袍披上,生怕他看到她腰间的赘肉。

他坐起来,腹部隐约滑动的块状肌肉令她自惭形秽。

“还不是想关淑梅的事?”他直呼小胡蝶的本名,再次令她心惊胆战,“你也晓得,这个事情不处理好,秦亚哲这个老混蛋是不会放过我的。”

“反正他自己也晓得的,小胡蝶人都死了,东西不定被她卖了丢了埋了,到哪里再去查?连那个洋女人家里都找过了,没有嘛。”燕姐嘟起嘴,尽捡些宽心的话讲。

他似乎是察觉到了她的体贴,将她搂在怀里,捏住她的右乳。她全身一阵酥软,仿佛瞬间回到了十六岁。

“那么,总要有人去挑这个担子的喽。”他一面在她耳垂上轻咬,一面将她压住,她胯部一阵燥热,于是将他抱得更紧。

“是啊,之前想让施常云来挑,结果这小子看起来竟比表面要聪明许多,咱们少不得还要想其他的法子。”

他似乎兴致极高,已探入她的私处,并不住蠕动,有些慢条斯理,但目的明确。她按捺不住,去吻他,他拿手摁住她的额头,不让她接近,但下身还是与她紧紧纠缠。她只得就这样屈服,但隐约觉得他动作比平素竟迟钝一些,似乎心里装着别的事。

是什么事呢?她一时有些迷惑,直待他的两只手压住了她脖颈上的大动脉,才恍然大悟。

“小燕,你不要怪我。”他说完,手劲加重。

她登时与空气失去联系,两条腿不由得开始抽搐,未曾想已被他死死压住,阳具甚至阻止了她的紧张,她感到私处还在不断起伏,于是想索性放弃抵抗,尽情享受。

“你早就想这样了吧?”

她拿眼神与他对话,想告诉他一些感受,以及弥留之际的某些依恋。濒死一刻,她竟有些欣喜,因是死在自己最爱的男人手里。

邢志刚放开手的时候,燕姐双目微张,眼角还挂了一滴泪。他退出她尚且柔软的身体,走进浴室里,到这一刻,他还是有些不信她已经死了。从前他无论面对顺境逆境,她总是在他身后,以至于他只要闻到她特有的气息,便觉得万事都可以应对。现在,那气息变成了恶臭,她正慢慢变冷,且很快就会腐烂。想到这一层,他便瞬间沮丧起来,努力盯住镜中的自己,眼圈发热,喉咙发干,头发像倒刺一般竖在头顶,胸前尚有被指甲抓挠过的红印。她仿佛在那里匆忙写下了一份遗书,交代他今后的路要怎么走。

他拼命忍住喉间的呜咽,走回卧室,捞起纱帐,看那具有些苍老,腹部皱皮明显的尸体。口红涂花了她的下巴,似在呕血。他抓起床单给她抹干净面孔,又考虑是否真要替她操办一封遗书,于是停下动作,翻找出一张信纸,开始落笔。这才想起,他几乎从未见过她的字,于是紧张了数秒,又轻松下来,正因只见识过她的签名,不曾有字,才更方便捏造。他是怎么也不相信警察会比他更了解这个女人,可以从她的住处翻出她的手迹来。

这个遗书要怎么写,他已想了个大概,只是在分配遗产一事上,却又莫名焦虑起来,因不晓得她究竟有多少财产。只听闻她老家在东北,六岁被人贩子卖到北平,辗转流离才到了上海,这样的女子,大抵是不考虑身后事的。他这样自以为是地揣测了一阵,便将这个部分略过了,通篇只有她如何偷盗东西,栽赃小胡蝶,后又怕东窗事发而买凶将她暗杀的假罪状。末尾再署上燕姐的本名——毕雪燕。这名字令他觉得陌生,因埋藏在脑中太久。

他以为,秦亚哲会相信。

而事实上,没有燕姐,邢志刚制造的一切假象,都是极易被识破的。这一点,他自己在一个月后便领教到了。


杜春晓近期常去见的一个人不是斯蒂芬,而是无所不知的小四。夏冰头一次见小四到医院探病的辰光,唬了一跳,以为有什么重要情报,孰料对方却拿出一包云片糕和一包玫瑰酥糖来,左边空瘪的衣袖安稳地垂在一侧。杜春晓当即眉开眼笑:“你怎知我想吃老家的点心?”

当然,夏冰的疑惑很快便自动打消了,因杜春晓身上发生任何出乎他意料的事体均属正常,这便是她,倘若她不是这样神奇,也许至今他们都还在青云镇经营书铺,随后结婚生子。

出院后的杜春晓与小四走得愈发近,时常打听些与小胡蝶一案完全没有关联的事体,譬如赫赫有名的“小八股党”。这个“小八股党”以专门打劫潮汕帮运入上海的红土为生,且屡次得手,幕后老大是谁尚未确认。有人猜测“小八股党”是受洪帮老大黄金荣暗中指使,亦有人认为是另一个新崛起的秘密组织。这些八卦从小四的口中讲出来,就如说了一段《三国演义》,当即把杜春晓听住了。某一日,小四又说“小八股党”棋逢对手,在外白渡桥边遇上自称“大八股党”的一帮人,于是中了埋伏,死伤惨重,那“大八股党”传说是潮汕帮雇来的保镖,专门确保红土的顺利运达。

杜春晓听得兴起,当下大腿一拍,道:“咱们去那里逛逛,说不准还能拜个山头!”

小四冷笑道:“杜小姐说玩笑话了,这地方一到晚上便凶流暗涌,去了等于送死。”

但杜春晓还是去了,不过选在了白天。

黄浦江上依旧有几个巡捕在打捞浮尸,仍是骨瘦如柴、头发长乱的男性。杜春晓自吴淞口码头登船,入外滩上岸,一路坐的是不起眼的乌篷船。沿途见岸边停了几只驳船,船夫模样的人正蹲在甲板上刷牙,仿佛先前那些尸首从不曾打他们眼前漂过。

选在英租界码头上岸之后,杜春晓长长叹了一口气,气候已变得干冷,她每呼吸一下都要用脖上的围巾捂一捂嘴。路边有穿着明显大的呢料西装、戴鸭舌帽的少年在人群里走来走去,还有操广东口音的码头工人在货堆边抽烟聊天,声音很响,仿佛做什么见不得人的事都可以光明正大。她蓦地想起小四的忠告:“如今运来上海的烟土,早已不是英国人和法国人做的生意,而是潮汕帮与两广帮为主,从公海直接运至吴淞口,再由租界里的人派船接应。做大一点的,还会买通水警与缉私队亲自护送,这样就可以免掉关税,通过英租界的烟土行销货。所以尽量少靠近那个地头,尤其夜里,一个不小心撞到,没准也要变成黄浦江上的死尸咧。”

一上岸,杜春晓便直奔红石榴餐厅,一来是饿了,二来是她想与斯蒂芬谈一下从艾媚处查到的那位神秘女子。

她之所以不想顺着这个地址去找到她,而且死死瞒住夏冰,并非故弄玄虚,而是终有些情绪和预感令她难以释怀,所以勿如与斯蒂芬谈谈,多为自己加一些筹码。

可惜,斯蒂芬不在红石榴餐厅,接待她的是一位陌生的洋人,面目干净,举止得体,但言行里透出一股生冷气。这是杜春晓熟识的一类人,他们聪明自负,有极强的抗打击能力,因此从不在陌生人面前表现亲和力,然而必要的时候,他们还是会这么做。

什么是必要的时候呢?

她突然屏住了呼吸,皮肤上仿佛又爬满伦敦那些蛛网般密布的巷道里滋生的蜘蛛。总有几位穿斗篷、留胡须的男子在某个巷口突然出现,如蝙蝠一般鬼魅。

眼前的英国人布洛克就给了杜春晓这样不快的感觉。

“我们没有权力打听老板的去向,你知道。”布洛克耸肩的姿势与斯蒂芬一模一样。

“好吧,反正我已经知道他在哪里了,现在就可以去找他。不过——”她点了一下吧台后的一只正渗出浓烈肉桂香气的橡木桶,笑道,“走之前,我想先来点这个。”

布洛克只得拿出一只高脚杯,走到橡木桶前。

“布洛克先生,现在你是这儿的老板了吧?”

布洛克回头,见杜春晓手里晃着一张皇帝牌。

“算是吧,你看得出来?”

“在发现这里的收钱柜改了位置之前,我还真没有看出来,想必转让金便宜得很,也包括保密费在内?”杜春晓用流利但口音别扭的英语刺破了布洛克的傲慢。

“杜小姐,我什么都没说,全是你自己猜的。”布洛克无奈地挠挠鼻尖,将装红酒的杯子移向她。

“对。”杜春晓将红酒一饮而尽,道,“是牌帮我猜的,除了你卖的葡萄酒兑水太严重之外。”

“斯蒂芬要我留个话给你。”布洛克摆出现在才想起来的表情,显然是想掩饰窘态,“他说你找到他之前,得先查出上官珏儿的死因。”

“查不出来我也一样能找到他!”

她既兴奋又无奈,因知道唯有再去那里,才能找出真相。

“到底逃不过啊……”

走出红石榴餐厅的辰光,她不由喃喃地感慨。已接近正午时分,阳光渐渐令身体有了暖意,行人也开始多起来,这家曾经由斯蒂芬经营过的餐厅,却仍未满座。一家店是否易主,只有熟客最先察觉,他们一进门,便能嗅到异样的气味。

杜春晓怀着满腔遗憾,坐上一辆停在餐馆门口的黄包车,车夫殷勤地拉起篷子替她挡风。

“再也不能在这里吃白食了!”她沮丧地想。

“小姐要去哪里?”

她怔了半秒,遂报出了毕小青的住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