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体拼接

省里下来一个刑侦专家指导破案,姓张,饭也没吃就马不停蹄地走现场、看资料,临了得出一个结论:凶手有双重人格。

这个结论是依据“犯罪手法不合常理,可犯罪过程却异常缜密”得出的。

说得也是,三起案子,一起比一起惊人,到了第三起,受害者变成了一次屠杀两名受害者,凶手把他们的头颅切了下来,然后换个儿安在了对方的脖子上,颈部一圈绕着密密麻麻的黑色缝线。

这些只有脑子不正常的人才会做出来的事儿,可凶手迄今却没有给警方留下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根据法医报告,那个女孩死之前竟然已经怀孕了。这个线索很重要,虽说对缉拿凶手无甚关系,但能够解释,为什么那天下午,两个人急匆匆地赶路,生怕被别人发现似的。

沿着龙开河,可以到达冯家村,这个位于郊区的小村落开了好几家黑诊所,其中就有做人流业务。出于“此事不可张扬”的性质,以及经济上的原因,很有可能,他们就是去堕胎的。

没想到就是因为这样遮遮掩掩,才导致惨案的发生。

“我们省对于双重人格罪犯的了解,几乎为零,所有的案例,还只停留在书面,起码我的经验是这样。”就算专家也这样说。

没有实际的案例可以参考,大伙只能摸着石头过河。

电厂仍然被作为调查的地理中心,专家说,“着重调查那些有暴力倾向,或者行为异常的,比如恋尸癖、暴露癖……”

以上名字既专业又陌生,说得刘从严一愣一愣的,这些只有在香港录像里才会出现的人物,难道就在自己的辖区之内?如果不是有专家在场,就算遇到了,刘从严也不会多想。了不起当恶作剧处理的,没想到他们的杀伤力会那么强。

原来刘从严只是调查那些有前科的小混混,还有流动人口,现在好了,还要关照那些“精神病”!

好在电厂附近的“特殊人士”并不多,警察绕了一圈,找出来四个“行为异常”的人:

王素芬,女,六十二岁,精神分裂症,没事儿喜欢在院子里唱歌,下肢行动不便,只能依靠轮椅行动,排除。

权有力,男,三十三岁,唐氏综合征患者,智商只有六岁,爱哭,案发的时候患肝炎住在医院,排除。

王小志,男,十四岁,间歇性失忆症患者,父亲早逝,母亲和姐姐去了美国,现在由一保姆照顾,保姆和当事人现在都没找着,稍后走访。

吴飞,男,十八岁,小时候被查出过患有多动症,有暴力倾向,案发时因聚众斗殴被行政拘留十五天,现在还关在拘留所里。

刘从严看了一眼拿到手的资料,问专家有什么意见,专家说:“查呗,接着扩大范围,这种人究竟什么样子,我也吃不准,没准平常和我们一模一样也说不定。”

刘从严点点头,心里在想这不是跟没说一样嘛。

他把资料递给达子,说:“还剩那个王小志是吧,抽空再去一趟,别漏网。”

刘从严瞄了一眼资料背后贴着的照片,突然把伸到一半的手,又缩了回来。

他盯着这个王小志横拿竖摆了半天,“这人我好像见过。”

达子把脸也凑了过来,“咦,这不就是东山上说自己什么都忘了的那小子嘛!”

刘从严回忆了一会儿,确实是,那小子蓬头垢面,瘦瘦的身板,一脸挨揍的模样,不像是会干出这种事儿来的人。但不管怎么说,起码他和这件事有了点关系。

“别抽空了,咱们现在就走一趟吧!”刘从严说道。

电厂保卫科的几个人转了大半个厂区,才从别人家的麻将桌上,把那个保姆找了出来。

“我只负责一个礼拜送两次饭而已。”看到那么多警察,一直以为是抓赌来的保姆被吓得不轻,来回说了半天,才明白是冲着小志来的。

“他现在人呢?”

“我哪儿知道,我平时也不去。”保姆转着眼珠子,凑过脸来问达子,“出什么事儿了?”

“别问那么多!”达子一脸严肃,“你就带我们去把他找出来就对了。”

保姆轻声嘀咕着,“这小子犯事是迟早的事儿,整天把死猫死狗往家里藏,哪天就算杀了人我也信。”

刘从严心中一紧,“你说什么?”

达子反应更大,一把抓住保姆的胳膊。

“痛痛痛!”保姆咧着嘴叫着。

达子手松了松,“快说,怎么回事!”

保姆把小志在外面杀流浪猫,还把猫尸体缝进枕头套里的事儿,添油加醋地说了一遍。

专家和刘从严对了一眼,刘从严点点头,“你现在赶紧带我们去那个小志家!”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往小志家赶来。

只要楼里的人一上班,小志第一件事儿就是往楼下跑。他和那对姐妹俩已经成为了无所不谈的好朋友,而且这种友谊还带上了“总怕被别人发现”的刺激,所以格外吸引人。

他们在家里玩遍了所有的室内游戏,打牌、下棋、看动画片、摊开地图找地名……

阿姨一周来两次,小志自然不用担心。姐妹俩的父母其实并不愿意女儿和外界有所接触。但她们总能在小志离开后,悉心打扫伪装,不留一丝痕迹,所以这样的秘密幽会,很是安稳地过了几天。

几天过后,小志觉得有义务带着姐妹俩去外面长长见识。

“这样不好吧?”胡晓摇摇头,“爸爸不希望我们出门的。”

“但你们总不能一辈子都待在家里吧,以后爸爸妈妈不在了怎么办?难道你们就只有饿死在家里面?!再说,你们连真正的小狗小猫也没见过,即使见过也没摸过,这说出去要被人笑掉大牙的!”

小志说得很对,让妹妹胡菲蠢蠢欲动,可胡晓还是有所顾虑,折中的办法是小志答应她们决不走出这栋大楼。

“不出大楼和待在家里有什么区别?”姐妹俩质疑道。

小志得意扬扬地笑而不语,然后保证带她们去一个既安全又好玩的地方。

小志先出门打探了一会儿情况,确认楼梯里没有人,带着姐妹俩来到顶楼。他指指顶楼走廊的天花板,一个正方形的小门出现在他们眼前。

“这是什么?”妹妹问道。

小志把手指竖在嘴前,做了一个噤声的动作,从墙边上拿起一根放在那边的竹竿。他用力往上顶顶,小门开了一条缝,接着使劲,门被支起了一个四十五度角的出口,外面就是蓝天白云。

小志爬上了楼梯的扶手,朝手上啐了口唾沫,像体操运动员似的又搓了搓,看准距离,一跃就扒到了小门的边缘。

这是姐妹俩从来没见过的场面,她们没想到小志的身手那么灵敏。这还不算什么,精彩的在后面,小志一用力,腾空就把身体拉了上去,然后前臂伏在上面,把自己撑到了小门之外。

“你力气真大!”姐妹俩啧啧称赞。

小志转过身子把手伸下来,“快点,我拉你们上来。”

“我不敢!”姐姐怯生生地退了两步。

“这有什么不敢的!”妹妹显得很兴奋。

“没事的,有我在,我力气大,能把你们拉上来。”小志不停地鼓励着。姐妹俩把手伸出来,小志一用力,就把她们拉上了天台。

天台上“一览众山小”,虽说楼并不高,但对于从没有见过世面的胡晓、胡菲来说,已经是人间奇景了。

“那是菜场,看见了没,有个绿色雨棚的;旁边的是水塔,我们喝的水,都从那里过来的,再往前的是学校……”小志像个导游似的如数家珍地介绍周围的建筑。

起先的时候,胡晓还有些担忧,总害怕被人发现,受到爸爸的责备。可到底还是经不起新鲜的诱惑,到底这周围的一切都是真实的,书本即使有再绚丽的色彩,也抵不上一口活生生的空气,更何况还有小志在放哨。

“我这儿盯着呢。”小志指了指楼下,门前的小路,从五百米开外都在他的视野之内,“有人来了,我第一时间会喊你们的。”

小志这个“哨兵”很尽责,有好几次,真的有行人路过,他总在第一时间发现目标,然后带着姐妹俩趴在地上,等着他们路过。

这天,远远的就看见一群人朝着他们走来,那群人当中还有几个是警察,小志揉揉眼睛,顿时紧张起来,他看见阿姨走在队伍的最前面。

他赶紧把姐妹俩叫到天台的进出口,然后把她们放下去,让她们回家躲起来。

姐妹俩问:“怎么了?”

小志说:“他们来抓我了!”

姐妹俩又问:“谁来抓你啊?”

小志回答:“你们别问那么多了!”

“那你怎么办?”

“我就在天台上,家肯定是不能回了——”小志焦虑地说,“阿姨真的把警察带来了,杀猫是要偿命的。”

刘从严一行人在小志家转了一圈,没有发现他的身影。他让人去把搞勘查的找来,对小志家要进行一次全面的勘查。

回到单元门口,达子正站在门旁边,问着那个保姆。

“真不知道他去哪儿了,我一个礼拜才来两次,把饭送过来,整理整理房间就算完,”保姆抱怨地说道,“他妈倒好,自己跑美国享福去了,一个月才给三十块钱,显然是不想要他了,只要饿不死就行。”

刘从严在一旁抽着烟,没搭腔。

“他一般不会跑远,就在附近,你们等一会儿,等一会儿肯定就回家了,一个孩子能够跑多远。”保姆打了个哈欠,然后又把头凑了过来,“他到底犯什么事儿了?”

达子说:“别问那么多。说说看,最近觉得他有什么反常的地方没?”

“反常的地方?”和达子熟络了之后,她也没原来那么紧张兮兮,“他就是个白痴,你应该问最近有什么正常的地方没?成天干些不着四六的事儿,上次被我教训了一顿,当然,就是说了两句,我可没揍他,”保姆给自己辩护着,“我说,你要再这样,我可把你交给警察了。警察抓你进去,你就再也见不到你妈了。没想到,我没去找你们,你们倒是自己找上门来了。”

达子皱了皱眉头。

“我吓唬他说,杀猫是要偿命的,那个傻子似乎还真信的,果然老实了不少。”保姆放肆地哈哈笑了起来。

刘从严还是没搭腔,小志的模样在他的脑海中呈现,要抓住这样的一个人,还是有把握的。但问题是,把时间浪费在这儿是不是值得?

刘从严到底是从警多年的老警察,对罪犯有着一种特别的嗅觉,小志显然不在他的怀疑范围之内,否则上次在东山现场,就不会轻而易举地让他走了。

当然,话又说回来,连专家都搞不清楚凶手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所以还是保险一点的好。

该做的工作要做,先把人找到再说。

刘从严他们等了一会儿,仍然不见目标的踪影,一大帮人在这儿为了个傻子耗着,总不是件事儿,他派了两个人在这儿蹲守,其他的都各自散去做别的事儿去了。

刘从严和专家,还有达子,来到了不远处的一个小学。

这是小志退学前就读过的学校,按照专家的说法,反正来了也来了,顺带进去了解下情况。越是往深里了解,就越发现这个王小志可一点也不简单,确切地说,非但不傻,而且还非常地出类拔萃。

“小学四年级就能解微积分,想必全中国也找不出几个吧。”小志原来的班主任是个戴眼镜的小老太太,很和蔼,至今说起原来的学生,还是非常的惋惜。

“他们一家都是知识分子,他还有个姐姐,也很会读书,据说是保送进第一届少年班的优等生。”老太太站起身来,给刘从严他们倒了一杯茶,她已经退休了,但闲不住,现在回到学校在后勤帮忙。

“谢谢。”刘从严礼貌地接过茶杯,重新坐下来,“他从什么时候开始有变化的?”

“具体时间也说不上了,反正我刚开始接触他的时候,倒没觉得有什么,只是显得很孤僻,不怎么和同学交流,上学放学都是一个人,课外活动也不参加,比其他孩子都要显得沉稳早熟一点。”

刘从严点点头。

“当然——”老太太接着说,“这在老师眼里并不是什么坏事儿,小孩子能够看出什么来?只要成绩好,肯定会多喜欢、多关心一点。”

老太太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我举个例子,那年学校选拔去市里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的同学,名额只有两个,选拔考试的那天恰逢王小志生病,数学老师为了保证他能够去参加那个竞赛,又在放学后组织了整个年级重新选拔考试的一次,这在全校也是绝无前例的!”

刘从严喝了一口茶,铁观音,很香。

“到了后来,就有点不对劲儿了,”老太太语气忧愁,“最先显露出来的问题,是和同学打架,别看他不参加课外活动,平时蔫了吧唧的样子,可力气一点不小,打架时基本都占上峰,比他大的孩子都落荒而逃。老师问他为什么要打架,打架是不对的你知道吗?可他却回答说当时我脑子一片空白,都不记得发生什么事情了。老师生气了,犯错误没关系,可犯错误不承认就不对了,不承认本来就不好,还编这种理由糊弄老师,岂不是把老师当傻子涮了。这样的情况发生了好几回。每次他都拿这样的说辞出来,我们才发现他脑袋好像确实不记事儿,第二天他自己就会忘记一些事情,仿佛没有发生过一样。”

刘从严回忆起来在东山的时候,听邻居们似乎也说过这事儿。

“后来我们就把他妈妈找来了。”老太太顿了一顿,回忆起当初的事情来,“她在办公室没怎么说话,就把小志领回家了。后来过了两天,王小志突然在体育课跑步的时候晕倒了,问下来才知道,回家后,他妈因为小志打架体罚他,已经有整整两天没给他吃过饭了。老师们都很吃惊,赶紧又把家长找来,说体罚孩子终归不是正途,孩子要以教育为主。他妈不爱听这话,言语里有点看不起我们这些老师,当时小志的姐姐已经很有名气了,她可能觉得自己的方法没错,后来我听说,他妈以前也是高才生,‘文革’的时候,受到过一点冲击,脑子有点偏激,怎么说的——就有点太急功近利,拔苗助长肯定不是什么好事,小志变成今天的模样,不管根本原因是什么,我想她肯定是要负一点责任的。”

“那后来呢?”刘从严问。

“后来就更严重了,王小志上课上到一半会突然哭起来,没有缘由,老师问他为什么,也问不出个所以然。而且屡屡发生,经常弄得同学没法学习,老师也没法上课。这个时候,我们已经意识到王小志脑子肯定有大问题,有句话怎么说来着,天才和疯子只有一步之遥。他就是个很好的例子。对于这样的情况,我们想过很多办法,甚至想过是不是给王小志单独补课,毕竟这样的天才学生,不是每个老师都遇得到的,终归希望多给他几次机会。可是事态却越来越严重。”

刘从严耐心地等着老太太把事儿说下去。

“最后一次,我在上课,突然坐在他边上的女生尖叫了起来,我跑过去一看,吓了一跳。那女孩的大腿上鲜血直流,王小志手里拿着一把带血的铅笔刀,他还是说他当时脑子一片空白,不知道为什么就把刀刺过去了。这个老师们就帮不了他了,别的家长肯定不答应,于是我们就让他退学了。”

老太太说完了王小志的故事,叹了一口气,即使到今天,她还是觉得王小志是她见过的最聪明的孩子。

“你怎么看?”出了小学的门,专家问刘从严。

刘从严摇摇头,又点点头,“你觉得凶手是他吗?”

专家接着往前走,沉默了一会儿,“这么说吧,他是个聪明的傻子,他或许搞不清楚你为什么要抓他,可一旦他认为你对他有威胁,要找到他的踪迹,也许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

刘从严把专家的话在肚子里转了两道弯,才明白其中的意思。

那边蹲守的传来消息,说是王小志到现在还没回家。

专家有点担忧,“我觉得咱们得花点力气,找到这个奇怪的小孩。”

可上哪儿找去呢?

专家又停了一会儿,“你还记得刚刚保姆说的话吗?”

“哪句话?”

“她说那小孩一般不会跑远,会不会咱们来的时候,被他发现了,所以已经跑了?”

刘从严想了想,觉得这是有可能的,“那怎么办?”

“加派人手吧,把火车站和车站什么的也一块守住,反正不能有任何漏洞!”

“还有不到十天的时间。”市少年宫的王老师语重心长。

她是部队文工团退下来的,教舞蹈班那么多年,也是第一次遇到这样的机遇,“你要是真得了奖,我也光荣。”

老王现在把林涵看作自己的家人,一排完参赛的舞蹈就把他拉到一边谈心。

“吃了那么多苦,就为这一天了。据我所知,你家条件也不是很好,爸爸妈妈培养你不容易,可不要辜负了大家……”老王在“辜负”两个字上加重了语气。林涵点点头,知道这是指最近一直来看他的那个女孩。

出了少年宫的门,刘莎果然还在马路对面,正在和另外两个女生聊天。她看见林涵出来,转头说了几句话,俩女孩背起书包,朝着车站方向离开了。

林涵皱起眉头,回头望望老王没跟出来,然后站到角落里,等着刘莎过马路。

“你怎么又来了?”林涵说。

刘莎翻了他一个白眼,“还没去比赛呢,现在就那么牛气烘烘了,还不允许我来看你了!”

“不是,”林涵被刘莎说得有些不好意思,“我的意思是,你不用回家吗?”

“时间还早呢,回家也一个人待着,没劲儿,所以过来找你玩了。”

林涵没说话,沿着墙边往前走去,刘莎跟在身后,说:“我请你吃羊肉串吧!”

林涵摇摇头,“我不爱吃这玩意儿,膻。”

“那我请你喝汽水!”

林涵停在了一个小卖部前,“还是我请你吧。”

掏了钱,两人坐在门口的板凳上,林涵摸出了一根烟,刘莎喝了口汽水,从书包里摸出个防风打火机来,凑上前给林涵点上。

林涵没说话,过了一会儿,刘莎突然冒出来一句,“苏巧的死,你很难受吧!”

林涵身体颤了一颤。

“这就是爱情啊!”刘莎托着腮帮子感慨着。

林涵把脸转了过来,“你才多大?就知道什么是爱情!”

“你才多大?”刘莎嘟着嘴毫不示弱。

这年林涵十六岁,刘莎十四岁。

“爱人死去一定很难受的,和小说里描写的一样,阿尔芒失去玛格丽特的时候,一定和你现在的心情类似。”刘莎很认真地说道。

“谁?”林涵没明白刘莎在说什么。

刘莎扑哧一下笑了,“玛格丽特是个妓女,因为一个男人改邪归正了,这是一本书,叫《茶花女》。”

“哦,我不看书的。”林涵说道。

“跟我说说苏巧呗,她是个什么样的女孩?”

林涵把眉头皱了起来,“哪有你这样,这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嘛!”

刘莎歪着脑袋想了一会儿,“那倒也是。那和我说说陈剑呗,你们之间有什么恩怨?”

“没什么恩怨,”林涵打着哈哈,“你别听阿中乱说,这事儿和苏巧没关系。”

“切——”刘莎不满地说道,“这有什么好瞒着的,我又不会告诉别人。”

“真是没有的事儿。”

刘莎把脸凑了过来,一脸严肃,“我们做个交易,你把你的故事讲给我听,我跟你说说苏巧案的最新进展。”

林涵猛然身体紧了一下,他转过头来探究刘莎脸上的表情。其实刘莎长得挺好看的,他心里在想,现在她很认真,不像是开玩笑的样子,“你怎么知道的?”

“刘从严说的。”

“刘从严是谁?”林涵马上反应过来了,刘莎有个当警察的爸,“你先告诉我!”

“你这个男人怎么这样斤斤计较的?你先说,说完我一定告诉你!”

林涵原本想编了一个故事,琢磨了一会儿还是觉得太麻烦,“我跟你说了,你别告诉别人。”

“嗯。”

林涵想了想,然后四周看看,压低声音说道:“这事要从苏巧考五中的舞蹈班说起。事情大致是这样的——”

原来苏巧没被舞蹈队录取,并非所谓的“父母身高不够,身材不好,怕以后会遗传给苏巧”之类的说辞,这只是借口,她的名额是被人挤掉的。

这事儿林涵原来也不知道,后来听老王无意中提起,舞团里另一个女生黄平遥基本功太差,远不如苏巧,才有所怀疑。林涵就此多了一个心眼,发现黄平遥的爸爸和少年宫馆长关系密切,而且黄平遥也不止一次地向别人炫耀,自己是托了关系才进的舞团。

林涵和苏巧很小的时候就在少年宫认识了,可以说是青梅竹马,两人私下里曾约定过以后的出路,自然和舞蹈有关,可苏巧的落选使得一切都落空了。

每次看到苏巧趴在玻璃窗台上,望着练功房里的大伙,她期盼的眼神让林涵很是心痛。就是从那个时候开始,林涵谋划着要对付黄平遥的。当时的想法很简单,只要她跳不了舞,也许苏巧就重新有机会了。可怎样做是个难题。

黄平遥每天离开少年宫后,骑自行车回家。有一次阿中来找林涵,突然出了一个法子。

“咱们偷偷地把黄平遥自行车的闸剪掉,不就可以造成事故了?”

这个办法是阿中从录像厅里学来的。本市有很多陡坡,他的这个办法其实是有很强的操作性的。

说干就干,林涵脸熟,所以这事儿由阿中出面,趁着没人的时候,用老虎钳剪了黄平遥自行车的刹车闸线。没有完全剪断,还留了三分之一,这样的话她一时发现不了,等到冲坡已经来不及了。

这招果然灵验,后几天黄平遥都没来少年宫,据说是跌了一跤摔骨折了。

可是舞蹈团却并没有因此将她除名。而且她和四码头的陈剑玩得很好,不久之后就开始怀疑这从中有人做手脚开始报复。

“苏巧遇害前两天,跟我说老是觉得有人在跟踪她。”林涵把最后一口汽水喝完,放下瓶子。

“所以,你认为跟踪她的是陈剑那伙人。”

“除了他们还会有谁,苏巧和我们不一样,不是在外面混的,没人会找她麻烦的。之所以这次被人瞄上了,我想黄平遥那边也没把握,但想着这是一种可能性,所以就对她下手了。”

“我要是有那么个男朋友就好了,会为了我做任何事情,我死了,也能为我去报仇。”听完林涵的讲述,刘莎像是陶醉其中,自言自语道。

“喂,该你了,你都知道些啥?”

刘莎这才从恍惚中清醒过来,“可惜你们的推测出了错。”

“什么?”林涵皱起眉头。

“刘从严说,杀害苏巧的凶手又出来作案了,就在陈剑被你们干掉之后,这就说陈剑不是那个人。刘从严让我少去电厂,我怀疑凶手就住在你们电厂的居民楼里。”

火车站往西,会集了众多小商小贩。卖梨的、烙煎饼的、兜售报纸地图的,吆喝声不断,俨然一个小集市,热闹非凡。

杨东背着一个硕大的木箱,带着十二岁的女儿。女儿长得很普通,穿着也很普通,碎花的上衣,黑色的裤子,一双沾满灰尘的旧布鞋,唯一夺人眼球的是,这样一个农村女孩的鼻梁上却架着一副黑色的墨镜。

墨镜真很黑,一点不时髦,就像电焊工工作时戴着的。人们怀疑这是个瞎子,后来发现她一边吃着刚买来的肉包子,一边还左顾右盼好奇地琢磨着周遭,才知道判断出了错。

父女俩来到角落,给自己划拉了一块空地,杨东把木箱子打开,从里面搬出来一个犁不像犁、水车不像水车的架子。

架子一摆上,就引来了路人的注意,人们纷纷转头,有的还慢慢靠拢过来。杨东也不急,像是等着聚拢更多的人气,坐在一边抽着旱烟。

等到女儿把包子吃完了,杨东才从地上慢腾腾地站起来,女儿知道这是要开工了。

杨东上前把架子铺开,然后像搭积木似的用箱子里的零碎物件搭出来一个高两米的玩意儿。

人们仔细一看,这不是古时候用来铡人头的铡刀吗?只见一把锋利的大刀嵌在木头夹层中,阳光下闪着寒光。别家的江湖艺人,有说有唱,可这家却似哑巴,只闷头干活的傻把式。也有可能是对手艺有自信,所以才有这样的底气。

事实也是如此,看戏的图个新鲜、图个惊险,杨东拉起铡刀,等到女儿把脑袋搁到底下时,周围已经围满人了。

这是个传统的杂技,说书里常见,可真刀真枪的摆在面前却是头一遭。看热闹的窃窃私语,“这是要玩命啊!”

杨东也不答话,抬起头瞟了一眼四周,往手上啐了口唾沫,“3——”杨东大声地吼着,看戏的人就把心悬了起来。

“2——”杨东手握的麻绳松了一半,绳子一放,那铡刀就要硬生生地落在女儿的脖子上。

胆小的人,眼睛闭上了,手捂上了,可又怕错过了精彩,从手指的缝隙,偷偷地向外望。

“1——”

话音未落,杨东松了手,明晃晃的铡刀应声而落。

“啊——”周围有人叫了起来。

这就是杂耍,明知道是假的,可还兴致勃勃地去上当受骗。铡刀下,女儿完好无损地蹬蹬腿、伸伸手,还俏皮地吐吐舌头。掌声顿时响了起来。

杨东再次拉起铡刀,戴墨镜的女儿爬起来身来给大伙鞠了一个躬。

掌声又响了起来,“真不错!”

“不容易!”

可掌声不能当饭吃。女儿端着小碗绕着人群要赏钱,看热闹的多,真正掏钱的少,女儿走到哪儿,就像瘟疫似的,人群就往后退了一步。

“这玩意儿其实我也会。”人群里又有人开始相互说着,“主要在那机关,我躺那儿也行,这钱也挣得太容易了。”

女儿转了一圈,听到的褒贬此起彼伏,碗里的钱却少得可怜,只有孤零零的几个钢镚。

她走到杨东的身边,把钱倒出来递给他,杨东顺手塞进了荷包里,然后收起架子,事不关己地坐回了地上抽旱烟,仿佛对人间冷暖早就司空见惯,不埋怨,也不气馁。

人群见没了下文,过了一会儿也就慢慢散去了。

女儿问:“等多久?”

杨东说:“再等一会儿吧,火车站人流大,一会儿工夫人就全换了,我们今天做个四五场没问题。”

杨东父女来自农村,很偏僻的山沟沟。在家种田其实也能养活自己,可偏偏女儿有点不正常。

什么病呢?眼病。

可这眼病,既不是近视,也不是瞎子,戴着墨镜不是怕光,怕光那是被疯狗咬了,没得救,女儿的症结是看不得花花世界。

杨东的婆娘死得早,女儿一岁不到就去了。杨东一天到晚在田埂里挣吃食,女儿就放在田边上的箩筐里。开始的时候,她还小,不会说话,只会哭,不是尿,也不是饿,弄得杨东心里不安实。往她头上盖上块布,哭声就没了。

杨东吃不准是啥毛病,农村人不讲究这些,只要能够养活就行,也没多大在意。女儿学会的第一句话不是叫“爹”,也不是叫“爸”,而是叫“怕”,弄得杨东很郁闷。

再往后就是看着绿油油的青菜发抖,看着黄澄澄的稻子也发抖,闭上眼睛啥也不敢看。杨东才知道,女儿对颜色有与生俱来的惧怕感。

这种惧怕感,就像条件反射,深深地烙在她牙牙学语的初期,从此之后女儿果真不管自己叫“爸”,而是叫“怕”,怎么改也改不过来了。

为什么呢?不知道。

这样下去总不是个事儿。杨东带她去看大夫,大夫也看不出个名堂。他只得托人在城里买了副墨镜,就是现在她鼻梁上架的那副,从此之后她的眼中就只剩下黑灰白了。

听说西村有个风水先生很灵光,杨东又带她去看,风水先生在房前屋后,摆坛烧香,撒米念咒,依然不见成效,摇摇脑袋,把钱退了,把手往南方一指,杨东就带着女儿一路往南来了。

杨东的父辈就是耍杂耍的,那套铡刀是他们的吃饭家伙。“文革”的时候不兴这个,他父亲在村里落了户,入了社,现在正好拿出来,成为杨东带女儿南下的依靠。

杨东笃信那些神神叨叨的东西,既然先生让他们往南,他们就往南,至于接下来要干什么,他也不知道。杨东觉得先生肯定有他的理由,没准是让他们去遇个贵人,他总盼望着治好女儿的贵人能够早日出现。

一路走,一路寻,医药费、饭钱、住宿费,甚至算命的钱都用掉不少,可她就是不见好。

女儿躺在杨东的边上睡了一会儿,杨东烟抽得也差不多了,看看周围,新面孔多了不少。等车的、下车的,陆陆续续,络绎不绝,该开工了,他推推女儿。

杨东走到架子前,把先前的套路又做了一遍,刚开口吆喝了一句,“3——”余音未落,就听到人群中有人在喊:“3个屁。”

杨东翻翻眼皮望过去,几个戴红箍的治安员走了过来,“滚蛋,别在这儿摆摊,道都堵了,赶紧走。”

杨东垂着头没争辩,也没讨好,埋头收架子。趁那几个治安员转身之际,狠狠地往地上吐了口唾沫。

杨东和女儿一起把拆掉的架子抬到木箱子前,女儿突然不动了,杨东看过去,一个少年正狼狈地躲在箱子后面。

少年比女儿大不了两岁,眼睛里饱含着泪水,说:“帮帮我。”

刘从严把王小志的资料带到站前派出所,交代好一些情况,然后和里面的几个人聊了一会儿天,又跟达子到候车室里转了一圈。

候车室里味儿不好闻,两个人匆匆扫了一圈就出来了。

到了门口,刘从严在小卖部买了两瓶水,躲在阴凉处休息一会儿。

“刘哥!你说咱们靠谱吗?”达子还是不太信任那个专家,怀疑抓王小志会不会是在做无用功。

“谁知道那傻子现在去哪儿了,没准出去晃悠了半天,把自己家给忘了!”达子接着说,“这倒好,咱们成追查失踪人口了。”

刘从严把水一股脑儿倒进嘴里,感觉舒服了很多,“那个王小志怎么说也是有伤人前科,谁知道这种人脑子里在想什么,既然上面说了,那咱们就去做。”

刘从严把瓶子放在地上,刚抬起腰,隐约看到人群中有个熟悉的身影。他眨了一下眼,那个人影就不见了。刘从严往外走了两步,达子看见有情况,赶紧扔掉手里的水,跟了出来,“什么事儿?”

“我好像看见那小子了!”刘从严说。

达子抻着脖子张望,火车站门口全是人,根本认不清谁是谁。

达子摇摇头,“我怎么没看见?”

“算了,可能是我看错了。”刘从严回答道。

几个戴红箍的联防队队员,从西边走过来,还押着一个人。刘从严认出了其中领头的,打了个招呼,“干吗呢?”

“抓了个小偷。”那人指了指被逮住的青年。

刘从严笑笑,看着他们过去。

不远处又走过来一对父女模样的两人。男的四十多岁,背着个大木头箱子,边上的小女孩跟在身后,鼻梁上架了一副不相称的墨镜。刘从严奇怪地打量了他们一番,然后和达子离开了火车站。

刚到车站前的马路边,传呼机就响了,是留言,还是加急的。

刘从严打开一看,是个意外的消息,在王小志家勘查的民警有了重大发现,小志的一件衬衫掉了一颗扣子,而这个扣子恰好和东山那具尸体现场发现的一模一样。

这倒是刘从严没想到的,他眉头紧了紧,“看来那个专家还是有点用,现在不管怎么说,都要先把王小志找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