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疯子的呓语
林涵下班到家之后,刘莎已经把汤炖好了。她把汤分成了两份,装进了不同的保暖饭盒里。林涵看看表,时间还来得及,拎着就出门了。
刘莎在后面问:“你不吃饭了?”
林涵摆摆手,说:“回来再吃吧。”随后开着车,先往养老院里奔。
他去看老王。老王老了,手脚不灵活,无法自理。她的一双儿女在外地,难得回来一次,老王只能住到养老院里。
刚住院那会儿,林涵拉着老王的手说:“王老师,从今以后你就把我当儿子用,有啥事就使唤我。”
老王中过风,嘴角斜着,流着哈喇子,死死地握紧林涵的手,口齿不清地说:“谢谢你。”
林涵的眼泪一下子就下来了。
林涵为人处世向来爱憎分明,为啥把老王当亲人,就是因为老王冒着雨在省师范大学替他送过礼;因为他在八里河劳教的时候,老王坐了四小时长途车,给他送过月饼。当年,省里的得奖通知和公安局的拘留证几乎是同时到林涵手上,林涵亲生父母还没怎么样呢,老王已经瘫坐在地上了。
现在一想起这事就难受,但是不后悔。要是不踹王小志那一脚,林涵一辈子都不安心。所以说命运总是扑朔迷离,不用太计较,也不用太惧怕,要不是偶遇王小志,没准林涵就去北京了,去了北京,就不可能和刘莎结婚了。现在也挺好,一家三口,生活挺幸福的。
林涵把车停在院子里,拎着汤上了楼。
老王正在和室友的家属聊天,室友是个八十多岁的老太,见着林涵,家属说:“你儿子来了!”
“不是我儿子,是我学生。”
家属啧啧称赞,“这年头,亲儿子都想不起老娘来,做学生的还想着你,你福气真好。”
林涵笑笑,把饭盒盖子打开,把汤倒了出来,递了一碗给老王。
“阿多最近怎么样?”
“嗯,本来今天想带她来的,今天有舞蹈课,在少年宫练功,待会儿她妈去接她,我周末的时候带她来。”
“嗯嗯,带她来,有些东西我给她讲讲。”
林涵点点头。
两人聊了一会儿,林涵起身要走,还有一盒降血脂的汤要给刘莎她爸送去。老王挣扎着从床上爬起来要送他,林涵赶紧扶过去,“您就别动了。”
老王窸窸窣窣地从枕头底下摸出来一个信封,塞进林涵手里。
“什么呀?”
老王压低嗓子说:“给阿多买点东西,她不是快过生日了嘛!”
“这哪儿成!”林涵心头一暖,赶紧把信封推过去。
“拿着!”老王硬往他手里塞,“我也用不了什么钱。”
林涵拗不过老王,只得收起信封,“王老师您自己小心点,我过两天再来。”
“嗯,路上小心点。”
林涵出了门,走下楼,想想不对,又折了回来,找到照顾老王的保姆,从信封里抽出几张一百元的纸币,说:“麻烦帮我给王老师多买点营养品。”
林涵回到车里,往市公安局去。
到了市局,值班的人认识林涵,让他自己进去。林涵站在走廊一间间找过去,看到刘从严了,刚准备叫他,只见刘从严和达子拐进了一个房间。
林涵走过去,听见刘从严在说:“王小志当年的那案子,我们可能抓错人了!”
林涵把装汤的饭盒放在值班室,没等刘从严出来,自己就走了。
他也没走远,坐在车里狂吸烟,不一会儿,车里像着了火,林涵才想起来把车窗摇下来。外面的冷风“刺溜”一下钻了进来,林涵打了个哆嗦,刹那间就清醒了。清醒却没有把他带回当下,脑子里全是二十年前苏巧的样子。
爱情这个东西,很美好,也很害人,特别是遇到像林涵这样一根筋的男人,事情就会变得复杂起来。林涵把嘴上的烟头丢掉了车外,一脚踩下油门。
车在夜色里疾驰,穿街走巷,很快就来到了城乡结合部。这一片以前都是农田,征收了以后,建起一栋栋小别墅。车子继续往前,老远的就看见别墅群的后方有一栋城堡似的建筑,散着金光。
几道高空探照灯,射向乌黑的天际,把黑夜照得犹如白昼。
林涵到了大门口,放慢速度,刚进到前区的停车场,就有一个穿着黑色西装的小伙儿走了过来,问:“老板洗澡还是唱歌?”
林涵摇下窗户,看见那小伙胸前别了一个金色的胸牌,上面刻着大堂经理。
“我找阿中。”
小伙一愣,“谁?”
“杜文中。”
“你找我们杜总啊,”小伙上下打量着林涵,又看看他那辆夹在奔驰、宝马间的两厢POLO,说,“杜总现在不在。”
林涵挥挥手,不耐烦地说:“打个电话给他,说我叫林涵。”
那大堂经理吃不准状况,看看林涵气势,似乎来头不小,他转过身去,对着耳麦轻声说了几句话,过了一会儿转过头,客气地说道:“杜总请你进去!”
林涵走进大厅,巨大的水晶灯把整个大堂照得通亮,门口站了两排高挑的迎宾小姐,“先生,晚上好!”
从里面走出来一个短发姑娘,一身职业装的打扮,笑呵呵地对林涵说:“杜总在三楼,为您开了个包厢,我带您上去。”
林涵跟在她身后,坐电梯到了一个卡拉OK房,阿中还没到,那姑娘说:“您先坐一会儿。”然后带上门出去了。
林涵坐在沙发上,点了一根烟,桌子上有块酒水牌,他拿起了看看,上面的价格令人咂舌。
阿中和林涵一样被劳教了两年,出来之后,跟着他的表哥在深圳待了几年。具体干什么,林涵也不知道。2001年的时候,阿中突然一个人回来了,还带了一笔钱,在S市开了一家浴场。
那时候此类的浴场还是个新鲜玩意儿,加之阿中那几年在深圳学来的经商之道,很快就风生水起。分店是一家接着一家开,还涉足舞厅、KTV、弹球房和夜总会。娱乐场所需要人看场子,阿中笼络了一批人,从当初的小混混成功转型为商务人士。
时代在前进,街头打打杀杀早就过去了,现在讲的是如何赚钱。阿中凭借着少年时的名头,吞并了几家能够与之抗衡的夜店,又过了几年,干脆把市里的生意全都结束,在郊区圈了一块地,建了这家大富豪夜总会,成为了S市最大的娱乐城的老板。
阿中的人生轨迹和林涵是完全不同的,而且因为刘从严的缘故,他也不好和阿中交往过密。娱乐城的老板,说白了,谁都懂的,就是穿西装的黑社会。
说不出什么具体的原因,当年的两个好哥们儿,如今却渐行渐远,对此,林涵还是有愧疚,要不是因为帮自己,阿中也不会去坐牢。正想着往事呢,阿中推门进来了。
阿中穿着套休闲西装,挺着发福的肚子,鼻梁上居然还挂了一副金丝边的眼镜,手腕上戴着金表和佛珠,庞大的身躯重重地坐到沙发上,把手搭在林涵的肩膀,说:“你怎么想起来找我了?”
林涵上下看了一眼阿中,戏谑道:“你是真发了!”
“发什么发,还行吧!”阿中抖抖西装,“喝什么,威士忌还是白兰地?”
“别破费。”林涵本来不想喝酒的,但想了想,“就来点啤的吧。”
阿中嚷嚷道:“这哪儿成。你这是看不起我,到我这儿来就听我的安排。”转身在墙上按了服务铃。
不一会儿的工夫,进来个服务生,毕恭毕敬地站在门边上,“杜总!”
“开一瓶皇家礼炮,再上两个果盘。”服务生应声出去了。
阿中掏出来一盒软盒中华,给林涵递了烟,点上,问:“你今天来是找我叙旧啊,还是有事儿找我帮忙?”说到这儿,阿中摇摇头,“照理讲,有你老丈人那条线,应该不是社会上的事儿,难道是缺钱花?需要多少?”
林涵笑笑,摆摆手,“不是钱的事儿,说有事儿也没事儿,说没事儿吧,也有事儿,就抽空过来跟你聊聊。”
林涵看看门,没人在,把声音降低了八度,“你还记得苏巧的事儿吗?”
阿中眉头一蹙,放在林涵肩膀上的手也拿了下来,“苏巧的事儿?”
“嗯,”林涵吸了一口烟,“咱们当年砍了陈剑,还一脚把王小志踢下楼,差点把自己给毁了,都是为了给苏巧报仇。”
“然后呢?”阿中问道。
“然后……我们可能都搞错了!”
阿中五官都挤到了一块了,吼道:“又搞错了?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说,苏巧既不是陈剑杀的,也不是王小志杀的,而是另有他人。”林涵把刚刚去公安局听到的消息,复述了一遍。
“又有人死了?”阿中问。
“你小声点儿,”林涵看看外面,“没错,当年的凶手歇了二十年,现在又回来了。”
这个时候门被推开了,服务生端着酒和水果盘进来,把酒打开,阿中挥挥手让他出去,自己给林涵把酒倒满,“那,那你现在是什么意思?”
“没啥意思。”
阿中和林涵碰了杯,一饮而尽,“哥们儿不是怕事的人,从小到大,你不是不了解我,但现在这年头是法制社会,这事儿有警察管,你要说刘莎被人欺负了,二话不说,你不好出面,我立马找人把这事儿办了,但苏巧——毕竟已经过去那么多年了,值不值得?”
林涵把酒杯端起来,“你想多了,我不是来找你杀人的,就是聊聊。”
阿中倒了酒,又一口喝完了,“你还记得那个陈剑吗?现在在我手下看车库呢。”说完,他看看林涵。
林涵知道阿中的意思,坦率地说,他今天来找阿中,当然不可能像十八年前那样拉着阿中一起去砍人。现在阿中也是有头有脸的人,可知道这消息后,第一反应就把林涵带到这儿来。
“喝酒,喝酒。”林涵也不说了。两个人开了电视,放着KTV的音乐,一杯接着一杯,两个人很有默契,苏巧的事儿避而不谈,林涵喝得也有点醉,看看时间差不多了,摇摇晃晃地走了出来。
“我派人送你回去吧?”
“不用。”林涵开始还拒绝着。
“这哪儿成!”阿中把林涵一直送到停车场,喊过来一个保安,让他开车送林涵回去。
林涵躺在后座已经起不来了。
车刚开出去十几米,保安踩了刹车,阿中从后面赶了过来,“这样吧,回头我去问问公安局的朋友,再找些人,看看能够帮上什么忙!”
林涵握握阿中的手,什么也没说。
在王羽慧文的眼里,王小志的情况没有恶化,但也从没有好转过,一直就这么半死不活地“吊”着,而且很有可能这一辈子都这样糊里糊涂地过下去了。
她对弟弟是有愧疚的。毕竟血浓于水,过去的事情不谈也罢,事已至此,作为姐姐总不能和当初他们的母亲一样,置王小志的死活于不顾。
王羽慧文学的就是犯罪心理学,在身体康复上可能帮不上什么忙,但如何走进一个封闭的心里,她还是有这样的能力的。王小志近乎失语,只简单重复着三句话。这三句话就像沙漠海里的地标,有可能带着她寻找到方向。
“这三句话带有很重要的信息!”马路回忆着王羽慧文在会议室和刘从严说的话。
他跟着周炳国那么多年,当然知道王羽慧文的意思,也知道其中的不确定性。人的心理犹如宇宙一般浩瀚神秘,绝非三言两语就能够概括。
“可她还拿镜子反照太阳光来着,”马路把自己看到的都告诉了达子,“一个成年人,谁会无聊到玩这种游戏。”
“嗯,所以说,专门研究精神病的人和我们这些警察思路就是不一样,”达子笑着调侃着,继续说,“那晚之后,王羽慧文又主动找过师父一次,提供了王小志另外一个信息,说,那傻子每天什么事儿都不干,坐在床上,对着窗外,手里好像握着什么东西,一直上下摇动比画着。我们看过肯定不会放心上——疯子不都这样嘛,但人家王羽慧文不这样想,观察了半天,得出了结论,说是拿着镜子在对面画画呢。按她的说法再去看看,倒还真有点像。”达子摇摇头,表示不解,“那小子为什么要这样做,反正我是想不出来,他姐却认为意义重大,应该在出事之前,反复做过的行为,所以就自己跑回家,模仿一遍,看看有什么收获。”
“有收获吗?”马路问。
达子回答,“应该没有吧,”又说,“也有可能有收获了,但没跟我们说。”
马路有点失望。原本他还指望,王羽慧文在了解王小志的时候,能够获得线索,提供给他解开杨东事件的谜底。现在看看,她可能也不知道当时杨玉兰发生了什么!
警察接着查王小志案,马路对这点不感兴趣,所以细节也没多问,告别了达子,他决定再去会会那个老头。
上次老头喝醉了酒,一通胡说八道,但在没醉之前还是点中了要害。况且还不知道老头到底是真醉还是装醉,这种街头算命的老江湖,最擅长的就是把事儿弄得玄乎,否则谁去上他的当呢?
如果这事儿是发生在别人的身上,没准马路还会拿出一副道貌岸然的样子,教育人家这是迷信,千万别上了骗子的当。可当自己——而且是在对方屡屡言中的时候,就没那么淡定了。
马路开着车,凭着记忆来到老头家所在的那条巷子。掐着时间,在路边买好菜肴和酒,一路提进去。老头生活似乎很有规律,他又在院子兀自做饭呢。
马路站在门口喊着:“大爷,我又来找您喝酒来了。”
老头转过头,脸上保持着笑容,“又来了!”
“唉!”
那八哥总是在这种时候,调节气氛,“吃饭,吃饭!”
老头指指它,“就只知道吃!”
“活着不就是为了吃嘛!”马路一边说,一边已经走进了屋里。
桌子摆定,倒上酒,还是老规矩,马路率先敬了一杯酒,老头也不客气,兀自咕咚咕咚喝下。
“慢点,慢点,”马路劝着,“不急,慢慢喝。”嘴上这样说,马路心里却在想,别光顾着喝,就你这酒量,别回头到了关键时刻又喝醉了。
马路给老头的碗里夹了一筷子菜,琢磨今天怎么开口。上次说到“死而复生”的话题,不明不白地就结束了,看来今天还得就着这个话题往下聊。
“你上次说,你有个朋友,就是杨玉兰死而复生的那个人?”还没等马路开口呢,没想到,那老头倒主动提起这事来了,“来来来,跟我说说这事儿。”
马路愣了一愣,看看老头的表情,他正看着自己,马路吃不准他的路子,说:“就一普通朋友,其实我也谈不上有多了解。”马路说话留了点余地。
老头嘿嘿笑,意味深长地说:“普通朋友,我看是你女朋友吧?”
马路又吃了一惊,这老头察言观色的能力很强。
本来这事儿过去那么久了,马路应该没那么大反应才对。可不知为什么,触动他的不仅是这句话的内容,还有老头说这话的语气,有一种奇怪的气场。
“跟我说说你的女朋友吧。”老头说着。
马路夹了一口菜。
“咕咕咕咕!”一个奇怪的声音冒了出来,马路循声看看,原来是那只八哥。
“其实也没什么好说的。”马路话虽这样讲,可突然居然有了倾诉的冲动。
老头笑笑,说:“没什么好说的话,你有必要花那么大精力来找我吗?”
马路看看老头,他的眼睛里带着狡黠。
“你挺难受的吧?”老头又说,绵绵的、不动声色的、好像看不见的芒刺,不知为什么,就像被他看透了心思似的,不知不觉就瓦解了马路的心理防线,一下子就刺到了他最柔软的部分。
马路的情绪一下子忧郁起来,仿佛回到当年不堪回首的场景,林慕的影子隐隐约约地出现在他面前。
“她在哪儿跟你认识的?”老头问着。
“我们在唱歌,一群人都在唱歌。”马路不由自主地回答道。
马路感觉眼前就像蒙上了一张薄纱,刹那间现实和往事纠缠在了一起,分不清你我,恍惚得犹如做梦。
就在梦一般的微醺中,马路倾诉的冲动更加强烈了,周围的嘈杂全都被剔除了,只剩下一个声音,“咕咕咕咕。”
还是那只八哥,它盯着自己,仿佛也在等待着他述说故事。
这也算是个讽刺吧,这几年下来,马路经历的全是那些常人想象不到的事儿,谈个恋爱吧,遇到个只能看黑灰白的姑娘,临了还不负责任地跳楼自杀了,死了还不老实,被周炳国利用,让马路陷入万劫不复的境地,好不容易脱身出来,又被牵扯到千里之外,发生在二十年前的一些奇奇怪怪的事情当中。
这种事儿,马路当然不可能对父母说,除了让他们平添担忧,毫无益处,而除了父母,最信任的人,一个是未婚妻,另一个是师长一样的忘年交,现在全都不在了。平时想找人喝喝酒,聊聊此事发泄一下,都没个对象。现在是个好机会,可对面坐着的却是一个古怪的陌生老头。
不管那么多了,情感一旦泛滥起来,就像决堤的洪水,从涓涓细流,到奔腾大江也就是一瞬间的事儿。
老头问一句,马路答一句,到后来老头不说话,就马路一个人跟单口相声似的自顾自。该说的说了,不该说的也说了,从一开始和林慕交好,到跟着周炳国如何进了悬案清理小组,再到黄玉芬、侯文杰案,最后绕到了周炳国死去,留下了临终遗言,把他一路引到了这里。
其中还涉及很多机密,顾不了那么多了,既然开口了,就要一吐为快。这时候感性占了绝对的上风。
都不知道说了多久,直到那八哥听腻了,猛的一声叫了起来,“死人啦,死人啦!”这才把马路拉回到现实。
一经干扰,马路迅速回到了饭桌前,老头仍旧坐在对面嘿嘿笑。马路晃晃脑袋,意识到自己说得太多了。
“来来来,喝酒!”老头举起了杯。
马路把酒喝下,愈发清醒,暗自埋怨,明明是来了解情况的,怎么一不留神把自己露了个底朝天。
马路把烟掏出来,说:“现在该轮到你说了。”他正想准备就着“死而复生”的话题,问问老头的看法,刚准备开口,又一转念,改变主意了,“大爷,你知不知道当年那姑娘被铡刀铡死的当天,有个杀人犯也被抓住了。”
“哦,你说那事儿啊!”老头大口嚼着菜,“这事儿全城的人都知道吧,比那姑娘可出名多了。”
马路点点头,“那你怎么看?”
“什么叫我怎么看?”老头笑了起来,“我一糟老头能有什么看法。”
“随便说说,就随便说说,想到什么说什么,你到底也是当年的目击者。”
老头点点头,“那倒也是,话说回来,确实挺惨的,据说是死了四五个是吧?”
“四个。”马路纠正道。
“反正差不多,脑袋都开瓢了,还有把狗尾巴往人身上接,亏他想得出来。”
“哎,你说当年的嫌疑犯的家,居然和杨玉兰尸体失踪在一栋楼里,它们之间会不会有点什么关系?”马路进一步问道。
老头摇摇头,接着嘿嘿笑,没回答这个问题,也搞不清楚他的意思是“不知道”,还是“没关系”。
“那你觉得凶手是怎么想的?”
“怎么想的?”老头还是摇摇头,“不是人干的。”
“是啊,太他妈变态了。”马路附和道。
“不是,”老头摆摆手,然后神秘兮兮地把脑袋凑过来,咬着马路的耳朵说,“我的意思是,他——不——是——人。”
因为没准备,马路顿时心里一寒,被吓到了。
他皱起眉头,死死盯着老头,吃不准他这是醉话还是什么。他记得,达子曾跟他讲过,那个人不人鬼不鬼的王小志,总共只会说三句话,其中一句就是“他不是人”。
马路不敢放松。
老头又哈哈笑了起来。那只八哥在一旁,被老头的笑声吓了一跳,叫道:“我看见啦,我看见啦!”
老头脸色骤变,和上次一样,他瞄了一眼马路,这一刹那,又被马路捕捉到了。
老头马上把自己的失态掩饰起来,喝了一大口酒,又唱了起来:“万法同宗,万物同源,生即是死,死即是生……”
从老头家出来,马路又带着一肚子的疑惑。而且他还有种奇怪的感觉,仿佛被掏空了一般,又像洗了一个澡,对,没错,就是这个感觉,居然觉得浑身通透舒畅。
他拼命回忆,但就是回忆不起来,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感觉。
马路坐回车里,继续琢磨,已经第二次了,那只老鸟究竟看到了什么呢?
趁着开会前的空当儿,刘从严去了一趟刘莎那儿,顺带把饭盒给她带过去。临去之前,他还特地问了林涵在不在家,听说还没下班,才赶紧出来,走了过去。
刘莎一个人在家,阿多被接去爷爷奶奶家了。她见着刘从严,招呼也没打,就兀自转身进了厨房,仿佛只是出来倒垃圾忘关房门。
刘从严走进客厅,对于刘莎的冷淡,已经习惯了二十多年,见怪不怪,也不知道上辈子欠了她什么。
他把饭盒放在桌子上,刘莎正在里面洗碗,刘从严隔着门说:“最近你小心点。”
刘莎弯着身子用抹布在擦抹瓢盆,听完这话,停了下来,这话听得耳熟,十八年前,电厂发生凶杀案的时候,也这样说过。
“没事别往川杨新苑瞎跑。”
刘莎把脸转了过来,问:“又出事了?”
“嗯!”刘从严点点头,想了一会儿,觉得这事是瞒不住的,“还有,这事别跟林涵说,你自己注意点就行。”
“什么意思?”
“多了我也不方便跟你说,反正你自己注意就是了。”刘从严回答道。
但刘莎不是傻子,她想,难怪前两天林涵喝得醉醺醺地回家,现在还魂不守舍的样子,问他发生了什么也不言语。
“到底怎么了?”
刘从严看看刘莎,“当年电厂的那凶手又出来了。”
刘莎一愣,“那个叫什么来着,王什么志的,跑出来了?”
“没有,可能另有其人。”
刘莎不说话,心里明白了。不用和林涵说,她确定林涵已经知道这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