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那天晚上我去参加聚会,埃莱娜去上课,然后我们俩分别坐出租车赶去鹅妈妈之家见面,坐下来听音乐。丹尼男孩大约十一点半出现,过来加入我们。他身边带了一个女孩,非常高,非常瘦,非常黑,而且非常奇怪。介绍她的时候他说她叫卡利,当时她点了个头,在接下来的半小时内一言不发,而且好像也没听见任何人讲话似的,然后突然把身子往前一倾,直勾勾地盯着埃莱娜说:“你的灵气是暗蓝色的,非常纯,非常美。”

“谢谢你。”埃莱娜说。

“你有一个非常古老的灵魂,”卡利说。那是她说的最后一句话,也是显示她意识到我们的存在的最后一个征兆。

丹尼男孩能报告的事不多,于是我们大部分的时间只是听音乐,然后在乐师换场休息时闲扯淡。我们离开时已经很晚了,在回她公寓的出租车上我说:“你有一个非常古老的灵魂,暗蓝色的灵气,还有一个很可爱的小屁股。”

“她的观察力非常敏锐,”埃莱娜说:“大部分的人都要等到第二次或第三次见面才会注意到我暗蓝色的灵气。”

“更别提你的老灵魂了。”

“其实别提我的老灵魂最好,至于我可爱的小屁股,那就随便你说喽。他上哪儿找来这些女人的?”

“不知道。”

“如果说她们清一色全是大脑少根筋的芭比娃娃,那也就罢了,问题是他的女朋友什么类型的都有。这个叫卡利的,你看她在嗑什么?”

“不知道。”

“显然是在另外一个空间里游走。现在的人还用迷幻药吗?她大概吃了神奇蘑菇,不然就是那种只能长在腐烂皮革上的会让人产生幻觉的菌类。告诉你一件事,她若是去当法师,肯定赚大钱。”

“要是她的皮烂掉了就不行了,而且她必须能够集中精神在工作上。”

“你懂我的意思嘛。她的外型和神情都很适合。你难道不能想见自己匍伏在她的脚下还乐在其中的德性吗?”

“不能。”

“唉,你啊,”她说,“你自己就是性变态的笨蛋法师。还记不记得我把你绑起来那次?”出租车司机显然在强忍住笑。

“你别说了。”我说。

“记不记得嘛?你睡着了。”

“这表示你给我多大的安全感,”我说,“拜托,请你不要再说了。”

“我会用我暗蓝色的灵气把自己包起来,”她说,“我会很安静,很安静。”

第二早晨我离开之前,她告诉我她对强奸案受害者来电一事有极好的预感。“就是今天!”她说。

可是她错了,不论她是否有暗蓝色的灵气,那天一个电话都没打来。当天晚上我跟她聊天的时候她还有点生气。“我想就这么多了,”她说,“星期三来了三个,昨天一个,今天为零。我还以为自己可以当大功臣,追踪到真正重要的消息呢。”

“百分之九十八的调查工作都毫无意义,”我说,“你只能把你能想到的事都做好,因为你不知道哪件事会有用。你在电话上的表现非常出色,反应其实算相当热烈了。没有必要觉得自己失败了,就因为你没能把那三个恶魔挖出来吗?你现在等于在大海里捞针,而且弄不好这片海里根本就没有针。”

“怎么说?”

“我的意思是,他们很可能从来没有留下任何活口。也许把蹂躏过的女人全宰了,所以你很可能是在找一个根本不存在的女人。”

“如果她真的不存在,”她说,“那我倒要说一声‘去你的’!”

TJ现在每天都打电话来找我,有时候一天不只一次。我给了他五十元,叫他去布鲁克林查那两部公用电话,那笔生意他赚不了多少钱,扣除搭乘地铁和公共汽车的钱之外,剩下的大概都用来打电话了。他去替赌场庄家收钱、去给街头乞丐当搭档,或者任何可以赚到钱的跑腿工作,都会比替我办事强,但他仍然不停骚扰我,要我给他工作做。

星期六我写了一张支票付我的房租,还有每月固定得付的账单——电话费、信用卡。我在看电话帐单时,又重新思考打给凯南·库利的那些电话。几天前我又给给各家电话公司打过电话,想找到一位能够想出提供我所要资料方法的职员。但是,仍然每个人都告诉我那是不可能的。

十点半TJ打电话来的时候,我正在想这个问题。“再给我几部电话让我去查嘛,”他哀求道,“布朗克斯区,斯塔顿岛,随便哪里。”

“现在你可以替我做件事,”我说,“我给你一个号码,你告诉我都有谁打过它。”

“再说一遍?”

“唉,没什么。”

“不,你刚才说了,大哥,告诉我是什么事。”

“或许你真能办到,”我说,“记不记得你是怎么甜言蜜语,从接线员那儿套到法拉格特路那部公用电话的号码的?”

“你是指我模仿布鲁克斯兄弟讲话那一招?”

“没错。也许你可以用同样的语气,骗到某位电话公司的副总裁,请他想出如何列出打进湾脊同一部电话的不同电话号码的清单。”他又问了几个问题,我把我想查的资料,以及为什么查不到的原因解释给他听。

“等等,”他说,“你是说他们不肯给你?”

“他们根本没得给。他们能把每通电话都记录下来,却没办法这样分类。”

“操,”他说,“我打去的第一个接线员也跟我讲她没办法告诉我那部电话的号码。不能相信他们说的每句话啊,大哥。”

“不,我——”

“你什么,”他说,“每天都打电话给你,问你有什么事给TJ做,每次你都说没有。为什么以前你不告诉我这件事?你太蠢了,大哥!”

“你的意思是?”

“我的意思是,你如果不告诉我你想要什么,我怎么可能给你呢?我第一次看到你的时候就跟你说过了,当时你在杜斯乱转,也不跟任何人讲话。我马上就对你说了,告诉我你要什么,我帮你找到。”

“我记得。”

“那你干嘛还去跟什么电话公司搅和?明明就可以来找TJ嘛!”

“你是说你知道怎么去跟电话公司要这些号码?”

“我不知道,大哥。可是我知道怎么找到港家兄弟!”

“港家兄弟,”他说,“吉米和大卫。”

“他们是亲兄弟?”

“依我看是一点血亲关系都没有。吉米·洪是中国人,大卫·金是犹太人;至少他老爸是犹太人,他老妈好像是波多黎各人。”

“为什么叫他们港家兄弟呢?”

“吉米·洪和大卫·金?香港和金刚!”

“哦!”

“加上以前他们最喜欢的游戏是‘大金刚’。”

“那是什么东西,电子游戏吗?”

他点点头,“好玩!”

那时我们坐在公共汽车总站的一个点心店里,他坚持要在那儿见面。我叫了一杯很难喝的咖啡,他吃一根热狗,就百事可乐。他说:“你还记得我们在杜斯看到的那个家伙‘袜子’吧?在那里他是霸王,可是一站在港家兄弟旁边,就不行啦!你也知道玩家都拼命想跟机器保持同样的速度对不对,可是港家兄弟不必,他们永远都比机器快一步。”

“你带我来这里,就是要介绍两个弹子神童给我认识?”

“弹子机跟电子游戏差得远了,大哥!”

“也许吧,可是——”

“可是那中间的差别,比起电子游戏跟港家兄弟现在玩的东西,又差得远了。我告诉过你有些家伙在杜斯混久了,变得很棒,棒得没有对手了,对不对?所以就觉得很无聊。”

“你是说过。”

“有些家伙就会迷上电脑。我听说港家兄弟从一开始就玩电脑,他们就是靠电脑比电子游戏机快一步的,在机器走下一步之前就已经知道了。你下不下棋?”

“略知一二。”

“哪天我们俩来玩它一盘,看你到底行不行。你知道华盛顿广场上那些石头桌子吧?很多人带着钟、棋和书去,一边排队等下场,一边研究棋谱。有时候我就去那里下棋。”

“你一定很棒。”

他摇摇头。“有些家伙哦,”他说,“你跟他们玩,简直比在齐腰的水池里赛跑还难,简直寸步难行,因为他们的脑袋里永远都比你早走五六步。”

“有时候干我这行就是这种感觉。”

“真的啊?反正,电子游戏对港家兄弟来说就是这样,他们永远快五六步,所以他们就去玩电脑啦。你大概会说他们是‘骇客族’,知不知道那是什么?”

“我听过这个词儿。”

“大哥,你想查电话公司的资料,何必打电话给接线员,也不必去跟什么副总裁哥哥纠缠,只要找港家兄弟就行了!他们能钻进电话里,在里面爬来爬去,电话公司就好像一个大怪物,他们能在怪物的血管里游泳。你还记得那部电影,叫什么,《神奇旅程》的?他们是进入电话里漫游。”

“这我就不知道了,”我说:“如果公司里的高级主管都不知如何叫出那些数据——”

“大哥,你怎么不听我说呢?”他叹了口气,然后含着吸管用力一吸,把他那杯百事可乐里的最后一滴吸光。“你想知道街头有什么新闻,巴里奥、哈莱姆或杜斯发生些什么事,你会去问谁?问他妈的纽约市长吗?”

“噢。”我说。

“懂我的意思了吧?他们就好像在电话公司的街头上混。你知道贝尔妈妈吧?港家兄弟老早躲在她的裙子底下往上瞧了。”

“我们要去哪里找他们?去杜斯?”

“不是告诉你了吗,他们早就没兴趣了。他们偶尔会来瞧瞧有什么新花样,不过早就不在那里混了。我们找不到他们的,他们会来找我们。我跟他们讲我们会在这里。”

“你怎么跟他们联络上的?”

“你想呢?当然是传呼喽。港家兄弟永远都在电话附近游荡。你知道吗,这根热狗好吃。你以为这种鸟地方东西一定很难吃,可是他们的热狗还真不错。”

“是不是表示你还想再来一份?”

“顺便嘛。他们来这里需要一段时间,然后还得打量打量你,才决定要不要进来见你。要先确定你是一个人来的,万一他们怕你,马上就可以拔腿开溜。”

“他们为什么要怕我?”

“因为你很可能是替电话公司工作的警察啊?大哥,港家兄弟可是不法之徒!贝尔妈妈要是逮住他们,不拿鞭子抽他们的屁股才怪!”

“问题是,”吉米·洪说,“我们非得很小心不可。穿西装的那些人深信骇客族是自黄祸之后对美国大企业最严重的威胁,媒体整天报道如果骇客族想胡作非为,将对整个系统造成多大多大的伤害。”

“破坏数据资料,”大卫·金接口道,“篡改记录,破坏电路。”

“听起来是非常吓人,问题是他们忽略了一个事实,我们从来不会干那种事。他们以为我们想在铁轨上放炸药,其实我们只不过想搭个免费便车罢了。”

“哦,偶尔某个白痴会投入一个病毒——”

“但大部分都不是骇客族干的,都是些变态,对某公司不满啦,不然就是用盗版软件,结果搞进来一个小技术故障。”

“重点是,”大卫说,“吉米太老了,不能冒险。”

“上个月满十八了。”吉米·洪说。

“万一被抓到,会送他去成人法庭——如果他们依据年代记录年龄的话。不过如果他们考虑情绪成熟度——”

“那大卫就什么都不用怕了,”吉米说,“因为他还没到达理性时期。”

“理性时期是在石器时代之后,铁器时代之前。”

一旦他们信任你,想叫他们住嘴都不行。吉米·洪大约六英尺二,又细又长,黑色直发,一张沉默寡欢的脸,戴一副飞行员太阳眼镜,镜片是琥珀色的。我们一起坐下来一刻钟后,他便换上一副玳瑁框的圆边透明眼镜,使他的外型一变,从嬉皮变得书卷气十足。

大卫·金还不到五英尺七,圆脸,红发,满脸雀斑。两人都穿大都会棒球队热身夹克,丝光卡其布长裤和锐步球鞋,但穿着一致并没有让他们俩看起来像孪生兄弟。

不过你如果闭上眼睛,可能真的会这么以为。他们的声音很像,说话方式更像,而且还经常接对方的话茬,替对方把话讲完。

他们觉得在一件谋杀案的侦查里插上一脚很不错(我并没有告诉他们细节),也觉得我从各个电话公司那儿得到的反应非常有意思。“太美了,”吉米·洪说,“说这件事不可能做到,通常就表示他不懂怎么做。”

“这是他们的系统,”大卫·金说,“你还以为他们至少该懂吧!”

“其实他们不懂。”

“然后他们就迁怒于我们,因为我们比他们更了解他们的系统。”

“他们还以为我们会去破坏那个系统——”

“——其实我们爱那个系统还来下及呢。因为如果你想认真玩骇客族游戏的话,进NYNEX就得了。”

“那个系统挺好的!”

“复杂得无法想象。”

“环中有环。”

“迷阵中有迷阵。”

“是最极限电子游戏,是终级的《龙与地下城》,所有的全部集合在一起。”

“简直就是个宇宙。”

我说:“可以办得到?”

“办到什么?哦,那些号码啊?在某一天打给某一部电话的所有电话号码?”

“对。”

“有点问题。”大卫·金说。

“他的意思是说这个问题很有趣。”

“对,非常有趣。当然是有答案的问题喽,可以解决的问题。”

“不过很棘手。”

“因为数据量的问题。”

“数据量很大很大,”吉米·洪说,“几亿几兆个数据。”

“他所谓的数据就是通话数。”

“几亿兆的通话数,加上几亿兆没有整理的通话数。”

“你必须去处理。”

“不过在你开始处理之前——”

“你得先进去。”

“以前是很容易啦。”

“容易得不得了。”

“他们根本就把大门敞开。”

“现在他们把门关上了。”

“锁得紧紧的,可以这么说。”

我说:“如果你们需要买特殊的器材——”

“哦,不用,不需要。”

“该有的我们都有了。”

“必要器材很简单。一部简单的笔记本电脑,一个调制解调器,一个声耦合器——”

“整套东西不会超过一千两百元。”

“除非你疯了,去买一个超级贵的笔记本电脑,但其实没有必要。”

“所以说你们可以办到?”

他们交换了一个眼神,然后一起看着我。吉米·洪说:“我们当然可以办到。”

“其实很有意思。”

“非熬个通宵不可。”

“而且今天晚上不行。”

“不,今天晚上不行。什么时候呢?”

“这个嘛——”

“明天是星期天。星期天晚上你行不行,马修?”

“我没问题。”

“你呢,金先生?”

“我可以啊,洪先生。”

“TJ你呢?你会去吗?”

“明天是不是?”自从把我介绍给港家兄弟之后,这是他第一次开口。“让我看看哦,明天晚上——我明天晚上有什么计划呢?我得去格雷西大厦开记者会呢?还是去世界之窗跟基辛格吃晚餐呢?”他学哑剧演员翻约会簿的样子,然后抬起头,双眼发亮地说:“你们猜怎么的?我没啥事!”

吉米·洪说:“有开销的,马修。我们需要一个旅馆房间。”

“我就租了一间。”

“你是说你住的地方?”他们彼此作了个鬼脸,觉得我天真得可笑。“不,你要的地方是可以不用真名的。因为我们会潜进NYNEX里很久很久——”

“在怪兽的肚子里爬来爬去,可以这么说——”

“——我们可能会留下脚印。”

“也可能留下指纹,看你喜欢。”

“甚至声纹,当然这只是打比方。”

“所以你不能用任何一部可能被追踪到的电话。你要用假名订个旅馆房间,付现钱。”

“旅馆不能太差。”

“也不必六星级的。”

“只要有直拨电话就成。”

“现在大部分的旅馆都有直拨。还有,要按键式的,一定要按键式的。”

“老式转盘的不行。”

“那简单,”我说,“你们平常就这么做吗?去住旅馆?”

他们又交换了一个眼神。

“因为如果说有哪个旅馆是你们比较喜欢的——”

大卫说:“马修,当我们想玩骇客的时候,通常手上都不会有一百五十元让我们花,去住像样的旅馆。”

“就连住便宜旅店的七十五元也没有。”

“也没有住廉价旅馆的五十元。所以我们通常呢——”

“我们找一堆公用电话,附近交通流量很小的,像是中央火车站郊区线候车室——”

“——因为三更半夜发车的郊区线火车没几辆——”

“——或是办公大楼之类的地方。”

“有一次我们没有接到邀请就进入一间办公室——”

“实在有点蠢,大哥,以后我再也不干这种事了。”

“我们进去只是想用电话。”

“你可以想象我们这样跟条子讲吗?我们不是在窃盗,警官,我们只想借用一下电话。”

“那个经历是很刺激,但我可不想再尝试。问题是,你知道,我们很可能要花很多很多个小时做这件事——”

“你当然不希望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或是我们上机的时候有人想用电话。”

“没问题,”我说,“我们去住一个像样的旅馆。还有呢?”

“可乐。”

“或百事可乐。”

“可口可乐比较好。”

“或是焦特可乐。‘含糖,双倍咖啡因!’”

“或许再来点零食,比如玉米片。”

“买牧场口味的,不要买烤肉的。”

“薯片,奶酪球——”

“拜托,不要买奶酪球啦!”

“我喜欢奶酪球。”

“拜托,最差的零食莫过于奶酪球。我向你挑战,说出一个可以吃的东西,但是比奶酪球更差的。”

“品客薯片。”

“不公平!品客不是食物。马修,你来当裁判。你怎么说?品客算是食物吗?”

“这个——”

“不算!洪,你真病态!品客就是歪歪扭扭的小飞盘,其他什么也不是。它不是食物!”

凯南·库利没接电话,所以我打给他哥哥。彼得的声音睡意极浓,我为吵醒他道歉。

“我老是吵醒你,”我说,“对不起。”

“是我自己的错,下午睡什么午睡嘛。最近我的睡眠时间完全错乱了。什么事?”

“没什么,我想找凯南。”

“还在欧洲。他昨晚打过电话给我。”

“哦。”

“星期一才回来。怎么,你有好消息要报告?”

“还没有。不过我得坐很多出租车。”

“嗯?”

“开销,”我说,“明天我大概有将近两千块的开支,我想得到他的同意。”

“嘿,没问题的。我相信他一定会答应。他不是会负担你的额外开支吗?”

“对。”

“那就放心吧,他会还你的。”

“问题就出在这里,”我说,“我的钱都存在银行里,今天是星期六。”

“你不能用自动提款机吗?”

“我存在保险柜里。也不能从支票账户里提,因为前几天我才付了一堆账单。”

“那就开张支票,星期一再兑现嘛。”

“这笔开销不能用支票付。”

“哦。”接下来是一阵静默。“我不知道该说什么,马修。我大概只能凑个两百块钱,实在弄不到两千块。”

“凯南的保险箱里没钱吗?”

“或许不止这个数,可是我打不开。没有人会把自己保险箱号码告诉一个毒虫,就算是亲兄弟也不可能,除非你疯了。”

我什么都没说。

“我绝对没有怪他的意思,”他说,“我只是告诉你一个事实而已。我没有理由要知道他保险箱的号码。老实告诉你,我还真庆幸我不知道呢,我连我自己都信不过。”

“你现在很镇定、很清醒,彼得。多久了?有没有一年半?”

“我仍然是个酒鬼跟毒虫,老兄。你知道这两种人的分别在哪里吗?酒鬼会偷你的皮夹。”

“毒虫呢?”

“哦,毒虫也会偷你的皮夹,然后还会帮你去找。”

我差点想问彼得要不要再去参加切尔西的聚会,但不知为什么,我没开口。或许因为我记起我并不是他的辅导员,而且我也不想自告奋勇去担任这个角色。

我打电话给埃莱娜,问她手上现金多不多。“过来吧,”她说,“我满屋子里都是钱。”她手上有一千五百元,全是五十和一百面额的钞票,而且她说她还可以再去自动提款机上取,不过一天最多只能取五百元。我拿走一千两百元,还不至于让她破产。加上我皮夹里剩下的钱,和我可以从自动提款机里领出来的钱,应该是绰绰有余了。

我告诉她我要那笔钱的用途,她觉得整件事非常吸引人。“可是,安不安全啊?”她想知道,“显然这么做是不合法的,但是到底到什么程度?”

“比行人违规严重。入侵电脑是一项重罪,篡改电脑也是,我感觉港家兄弟明天晚上大概两项罪都会犯。我会在一旁协助及教唆,而且我已经犯了贿赂罪。告诉你一件事,这年头你只要转个身,就不知触犯了多少条刑法。”

“可是你觉得这么做值得?”

“我想是的。”

“他们都只是小孩子,你不会让他们惹上麻烦吧?”

“我也不想让自己惹麻烦啊。而且他们每天都在冒这种险,这一次至少还有钱拿。”

“你打算付他们多少钱?”

“每人五百元。”

她吹了声口哨,“干一个晚上的活能赚到这个数不错嘛。”

“是啊,不过如果他们真能把数据资料调出来,那这个数就太少了。我问他们要多少,他们不知如何反应,所以我提议五百元,他们似乎觉得很合理。他们都是中产阶级家庭出来的小孩,所以我想不至于缺钱用。我还有个感觉,就算我想说服他们免费替我做,他们都会愿意。”

“借此引出他们‘性本善’的那一面。”

“还有他们想找刺激的欲望。不过我不想那么做。为什么他们就不该拿钱?如果我知道电话公司有谁可以贿赂,我愿意出的钱不止这个数,但我根本找不到一个人愿意承认我要的东西在技术上是可行的。所以为什么不把钱给港家兄弟呢?又不是我的钱,而且凯南·库利常说慷慨是每个人都负担得起的。”

“万一他决定不给呢?”

“不太可能。”

“如果他过海关的时候被人家抓到背心里塞满了白粉。”

“我想这种事的确有可能发生,”我说,“那也只表示我得自掏腰包付不到两千元的开销,何况两个星期前我才从他那儿拿了一万块。时间过得真快,到星期一就满两个星期了。”

“怎么了?”

“这段时间我没有得到任何成果,好像真的——算了,我已经尽全力了。总之,重点就是,我甘冒拿不回来这笔钱的风险。”

“也许吧,”她皱皱眉,“你怎么会算成两千元?一百五住旅馆,一千元给港家兄弟。两个小孩子能喝多少可口可乐啊?”

“我也要喝可乐啊。而且别忘了TJ。”

“他喝很多可乐?”

“爱喝多少都可以。而且他也可以领到五百元。”

“因为他介绍港家兄弟给你认识。我都没想到这一点。”

“因为他介绍港家兄弟给我认识,也因为他想到了要介绍港家兄弟给我认识。他们才是从电话公司那儿套情报的最佳人选,换作我永远都想不到要去找那样的人。”

“嗯,我们常常听说电脑骇客族,”她说,“可是让我们上哪儿找?他们可没列在电话簿里。马修,TJ今年几岁啊?”

“我不知道。”

“你从来没问过他?”

“他从来没老实回答过。我想大概十五或十六吧,前后应该差不到一岁。”

“他住在街头?睡哪里啊?”

“他说他有个地方,从来没讲在哪里,或是跟谁住。在街头混久了,学会的第一件事就是别忙着把自己的私事告诉别人。”

“甚至包括你的名字。他知道他会拿到多少钱吗?”

我摇摇头,“我们还没讨论这件事。”

“他绝对不会想到会有那么多吧?”

“不会,不过为什么他就不该拿呢?”

“我不是不同意你的做法,我只是不知道他会用这五百块去做什么。”

“他爱做什么都可以啊。每次用两毛五分,他可以打两千个电话给我。”

“大概吧,”她说:“老天,每次我一想到我们认识的人——丹尼男孩、卡利、米克、TJ、港家兄弟——马修?我们永远都不要离开纽约,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