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教堂外的阳光耀眼,空气凛冽清新。走下楼梯,米克从后面拉住我手臂,诡异地笑着。
“啊,现在我们两个真的要下地狱去啦,”他说,“双手沾满了鲜血还去领圣餐。我不知道还有什么比这个更能确定我们要被打入地狱。三十年来我从没有忏悔,围裙上那家伙的血迹还没干,我居然还人模人样地站在圣坛前面。”他深深地叹了口气。“而你,你这家伙又不是天主教徒,你到底有没有受过洗?”
“没有。”
“亲爱的上帝啊,一个他妈的异教徒走向圣坛,我竟然也像玛丽亚的迷途羔羊一样跟在你屁股后面。你到底是那一根筋不对劲啦,老兄?”
“不知道。”
“前几天晚上我还在说你这个人真是充满了惊叹号。天哪,看来我了解你还不到一半呢,来吧。”
“去哪里?”
“我想喝酒,”他说,“而且我要你陪我去。”我们走到一家以前曾经去过的酒吧,是一个切肉的人开的,在华顿街和十九街上。酒馆的地板上积满了锯末,那些酒保正抽雪茄,屋里烟雾弥漫。我们找了张桌子坐下,他点威士忌,我叫了一杯浓咖啡。
他问我:“为什么?”
我想了一下,摇摇头说:“我不知道。原先根本没有打算那样做,可是冥冥中有一股力量把跪着的我拉起来,领我向圣坛走去。”
“我不是说那个。”
“哦?”
“你今天晚上为什么会到那里去?是什么让你带了一把枪到马佩斯去的?”
“哦。”我说。
“怎样。”
我吹吹咖啡,让它变凉。“这是个好问题。”我说。
“不要告诉我是为了钱,你只要把录像带给他就可以拿到五万块,可是和我们一起做,可能还分不到五万块。为什么要为了很少的报酬而冒双倍的险?”
“钱跟这件事没有很大关系。”
“钱跟这件事情根本没有关系,”他说,“你什么时候在乎过钱?从来就没有过。”他喝了一口酒。“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也不把钱当回事,他妈的我一天到晚需要钱,可是我并不真把它看在眼里。”
“我知道。”
“你不想把录像带卖给他们,对不对?”
“对,”我说,“我希望他们死掉。”
他点点头,“你知道我想到谁吗?那个你刚出道时跟的老手,你跟我讲的那爱尔兰佬。”
“马哈菲。”
“对了,就是他,我就是想到马哈菲。”
“我了解为什么。”
“我想到他跟你说过的话,‘千万别做那些别人可以代劳的工作。’是不是这样说的?”
“听起来没错。”
“我对自己说,一定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你为什么不把杀人的差事留给那穿着染血围裙的人?你说,你要的不只是通风报信的酬劳,在那一刻我真以为我错看了你。”
“我知道,那让你很烦。”
“是啊,因为我看不出来你竟是那种死要钱的人,这意味着你不是那个我一向自认为了解的人了,那实在是让我心烦。不过接下来,你马上又理清了事实,你说你要自己一个人带一支枪,包办一切。”
“没错。”
“为什么?”
“因为那样看起来似乎比较容易,他们知道我要去,所以会开门让我进去。”
“才不是因为那个原因。”
“没错,不是那样。我猜自己认定了马哈菲那套是错的,或者说他的忠告不适用这个特殊情况。把坏事交给别人去做,感觉起来怎么样都不对。如果我自己判他们死刑,就要亲眼看着他们被吊死。”
他挤着五官吞下了一口酒。“我跟你说,我店里卖的威士忌比这个好喝多了。”他说。
“如果不好喝的话就别喝。”
他又再咂了一口确定一下。“也不能说它难喝,”他说,“你知道吗?对于啤酒和葡萄酒我是不挑剔的,两种酒我都喝。比水还淡的啤酒、跟醋差不多的葡萄酒我都喝过,也吃过腐坏了的肉、蛋,以及煮得很难吃的食物,可是我这辈子没喝过烂威士忌。”
“我也没有。”我说。
“现在感觉怎样,马修?”
“感觉怎样?不知道,我是个酒鬼,从来就不知道自己的感觉。”
“啊。”
“我觉得很清醒,那就是我的感觉。”
“那还用说?”他的眼神越过杯口注视着我,说:“我说他们该死。”
“你这么认为?”
“如果真有该死的人,那就是他们。”
“我想我们都该死。”我说,“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没有人能逃脱死亡的原因。我们杀了四个人,其中两个我连见都没见过,难道他们也该死?”
“他们手上都有枪,又没有人要他们卷入那场枪战。”
“可是那真是他们的报应吗?如果我们都得到应得的报应——”
“哦,上帝不会允许的。”他说,“马修,我得问问你,你为什么要杀那个女人?”
“总得有人杀她。”
“不一定得是你啊。”
“也对。”我想了半晌,说,“我也不清楚,能想到的只有一件事。”
“说来听听吧,兄弟。”
“呃,我也不知道,不过也许我也想在围裙上沾点血吧。”
星期天晚上我和吉姆·费伯吃晚饭,我把事情从头到尾原原本本地跟他说了。那天晚上我们没去聚会,他们向上帝祷告的时候,我们仍然坐在那家中国餐馆里。
“嗬,真是个了不得的故事,这种结局应该算是不错了吧?至少你没再喝酒,也不用去坐牢,是吧?”
“不用。”
“同时扮演手操生杀大权的法官和陪审团,一定是很有趣的感觉,等于是在扮演上帝的角色。”
“可以这么说。”
“你想你会做上瘾吗?”
我摇摇头,“我想我再也不会干那种事了。不过我也没料到自己会这么做。这些年来,不管在警界还是退下来之后,我都做过一些邪门歪道的事,比如说作伪证,扭曲立场等等。”
“可是这次有点不同。”
“这次有很大的不同。你瞧,我在夏天看过这盘录像带之后,就再也无法将它从脑中除去。后来碰巧被我遇到那个狗娘养的,他用手向后拢顺小男孩头发的姿势让我认出他来,那也许是他父亲曾对他这么做。”
“怎么说?”
“一定有什么事情让他变成这么个怪物。也许他的父亲虐待他,也许小时候曾经被强暴过,要了解并且同情斯特德其实并不难。”
“我注意到一件事,你谈论他的时候,从来没有让我感到一丝恨意。”
“我为什么要恨他呢?他其实很迷人,举止合宜聪明,也有幽默感。如果你想把世界上的人分成好坏两种,那么他一定在坏人那边。可是现在不知还能不能那样去分,以前我可以,可是如今越来越难。”
我倾身向前,“他们会不断地拿杀人当成一种娱乐,好像是一种运动,使他们乐在其中,这我没办法了解。可是也有很多人无法了解为什么我喜欢看拳赛,也许人们的嗜好是无法去评判的。
“然而重点是,他们可以逍遥法外,而我正好走运涉入了这件案子,査出他们干了什么、怎么干的以及对象是谁等等,但这并不表示就可以破案。没有起诉,没有拘捕,没有判刑,甚至连调査都没有。如果一个好警察发现了整件事情,他一定会沮丧失望得让自己醉到不省人事,我并不准备那样做。”
“嗯,那样的想法是没错。”他说,“而你决定,让天道来惩罚他们还不如自己去作安全。上帝自己深埋在粪土中,你告诉自己,我要把他拉出来。”
“上帝。”我说。
“不管你怎么叫他,‘无边的力量’、‘造物主’。‘伟大的可能性’。你觉得那个‘伟大的可能性’已经没有能力做好自己份内的工作,只有靠你来替他分担了。”
“不对,”我说,“不是那样。”
“说给我听听。”
“我想,我可以视而不见,可以放着它不管,然后一切又会归于宁静。因为一直以来都是这样不是吗?在那些我相信‘伟大的可能性’的日子里,我知道是这样。而当我无边的力量成为‘伟大的不可能’时,我也仍然这么认为。有一件事情,我一直都很确定——不管有没有上帝,我一定不是扮演上帝的那个人。”
“那你为什么又那样做?”
“坦白说,我就是想让他们死。”我说,“而我也想成为杀死他们的那个人,但是,我以后不会再做这种事了。”
“你拿了钱。”
“是的。”
“三万五千元,是吗?”
“一人三万五千元,米克的那份差不多是一百万的四分之一。当然另外还有一些外币,我不知道到时他怎么去卖掉它们。”
“他拿的是最大份。”
“没错。”
“那你要怎么处理你的那一份?”
“不知道。现在那些钱和引发这整件事的那盘录像带放在同一个保险箱里,我可能会捐十分之一给特斯特蒙之家。捐钱给那个地方似乎很合逻辑。”
“你可以全都捐给特斯特蒙之家啊。”
“是可以。”我同意,“可是我想我不会,剩下来的钱我会自己留着。为什么不能?是我自己凭劳力赚的。”
“我想是的。”
“如果我要和伊莱恩结婚的话,自己身边也应该存一点钱。”
“你要娶伊莱恩?”
“我哪儿知道?”
“那你为什么去做弥撒?”
“我以前就跟巴卢去过,那种气氛是男人之间的一种默契吧,我认为那是我们的一部分友谊。”
“为什么去领圣餐?”
“我不知道。”
“你一定知道。”
“不,我真的不知道,很多事情我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去做,大半的时间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滴酒不沾以保持清醒。如果你想听真话,我甚至不知道自己以前为什么会酗酒。”
“接下来又会发生什么事呢?”
“呆在同一个频道上,”我说,“不要转台。”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