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我可能有几次曾恢复意识,或至少在意识的边缘徘徊了一会儿。但在我看过满屋子穿着手术衣的电视剧集演员那个奇怪的景象之后,第一次真正苏醒过来是短暂而模糊的。在不知什么空间里漂流了一段不确定的时间后,我忽然就回到现实。我躺在那里,我想动,却办不到。
有人握着我手。我睁开一只眼睛,确定自己已经知道的:那是埃莱娜。
我心想,她还活着。我握紧了她的手,或至少尝试着握紧,她的眼光转向我。
“你会好起来的。”她说。
我好像已经知道了。我想说些什么,但接着眼睛就又闭上,再度失去意识。
我醒过来又昏过去好几次,但还不太能动的时候,两个护士就把我弄下床,让我在医院走廊走动。我被注射了足够的杜冷丁,因此还不会痛得难以忍受,但即使如此,走路仍不是一件乐事。可是他们坚持要你走,因为这样你会复原得比较快,他们就可以让你回家,好把你的病床给别人。
但现在我知道我在罗斯福医院,他用那把刀把我伤得很重。医生必须切除两段小肠,把剩下的缝合在一起,期望这样小肠仍能维持功能。我失血过多,他们替我输血时我仍持续失血,有一阵子我的情况很危急。我似乎还记得那一刻——他快要不行了!——好像在真实生活里也发生了。有几次他们以为我要溜了,也许我真的要溜了,但每回总有个什么把我叫回来。
“我当时对着你吼,”埃莱娜说,“我说,‘不准你离开我!’”
“显然我不敢。”
“有你那些明星队伍医疗团队,你当然不会走。不过你说马库斯·韦尔比医生?我不认为他花了很多时间在手术房。我以为他大半时候只是在传达一些保健常识而已。”
“我从不知道自己看了那么多医学剧集,”我说,“我想这些剧集一定给我的意识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或是在潜意识里。”她说。
医院用静脉注射给我打了一阵子的点滴,而我身体某些部分要恢复如昔,还不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
有个医生告诉埃莱娜说,我以后可能不能吃辣了。“然后我告诉他,他显然不知道这个病人是什么人,”她说,“我的男人单凭赤手空拳就能撂倒杀手,我告诉他。最辣的苏格兰斗篷椒都别想让他低头。”
“我会赤手空拳跟他拼的唯一原因,”我说,“是因为我手上什么都没有。”
“他手上有一把刀,你还是朝他扑了过去。”
“为了保护你不受他伤害,我冒什么险都愿意。而万一你已经死了,哦,那我也不在乎自己会怎样了。”
而同时,他已经死了。我正抓着他的头撞地板的时候,埃莱娜设法从我的床头桌上拿了手枪。我曾听到的那个声音,也就是我在血红潮水涌过来之前所知道的最后一件事,其实是一声枪响,而且后来又有好几声枪响。她必须摸索着把保险拉开,然后她得凑得够近,才可以射中他又不至于伤着我。最后她把手枪戳进他的耳朵,扣下扳机,当我放手而逐渐失去意识时,还听到了那声枪响。
“你告诉过我,一旦我用上那把枪,就要一直开枪,直到子弹射完为止,”她说,“于是我就照办了。那把枪的后坐力好像完全不逊于点三八手枪。也或许我已经有所预期,不知道。等到扣扳机的声音变成咔啦而不是砰,我就拿起电话打九一一,但警察已经上路了,还有救护车。”
我告诉她,她救了我的命,她又告诉我一遍,说她打电话时警察和救护车已经在赶来的路上了。“我指的救命不是打电话,”我说,“而是你杀了那个混蛋。”
“我不知道自己是不是杀了他。”
“他死了,”我说,“而你朝他脑袋射了七八枪。我想凭这些来推断因果关系,应该是没问题的。”
“只不过他也许已经死了。他们认为你可能早已经把他给打死了。”
“啊,这个嘛,如果他双手能用,我不认为自己能把他打死。你射中他肩膀那枪,减少了他的战斗力。”
“如果我那枪射中他的心脏,我们两个就可以少受很多伤害了。”
“他死了,”我说,“谁杀了他其实也不重要了。我们救了彼此的性命。”
“这也不是新鲜事了,”她说,“我们每天都这么做的。”
他们始终没法查出那个狗娘养的的名字。他的指纹在任何地方都没留下记录,只除了西部有个未确定身份的谋杀嫌疑犯。不管他有没有名宇,温特沃思和萨斯曼都跟我保证,他的死可以澄清全国各地一大堆案子,包括某些栽赃在别人头上的,比如普雷斯顿·阿普尔怀特。
“天知道他杀了多少人,”萨斯曼说,“我们从他的笔记本电脑里面查到一大堆,可这台电脑他才用了一两年。除掉他这种人,对刑事司法体系不算什么大胜,但从大众健康的角度衡量,就是有性命攸关的重要性了。你杀了他,就好像是发明了癌症的解药。”
埃莱娜身上有些淤伤,有的是被他打的,但更多是跌倒所造成的,而且她肩膀上被他割过的地方,留下了一道细细的伤疤。不过她在上面抹了维生素2,又去药房买了些药,可以让伤疤消失。
我说那个疤并不明显,她说这个不重要。“我不希望身上留着他的疤。”她说。
而且他强奸了她。
“除了你之外,”她说,“十几年来我已经没让任何人的那话儿进去过了。或许我可以找个更文雅的措辞——”
“可是何必费事呢?”
“跟我的想法一模一样。宝贝,我觉得很恶心。不是当时,不是他把刀架在我脖子上那时候。而是后来,我一想到他,就老想吐。我一直泡澡冲洗,想把自己弄干净,然后我就自己宣布我已经干净了,然后说管他去呢。因为根本没有什么要洗掉的,你懂吗?”
有一大堆人来看我。当然有TJ,另外还有丹尼男孩,还有米克,他自己来了两三回,有回跟克里斯廷·霍兰德一起出现。——“我在想——”埃莱娜等他们两人离开后说,然后我告诉她别傻了。她横了我一眼。
很多警察来过,除了萨斯曼和温特沃思之外,还有退休警察,比如乔·德金和雷·加林德斯。另外还有我在匿名戒酒协会和“三十一俱乐部”认识的会友们,雷·格鲁利奥两者皆是。还有一些住同一幢楼或住在我们那一带的朋友和熟人。
露易丝也来过,一方面来探望,同时也告诉我,她继续和大卫·汤普森交往了。“因为我明白自己真是个白痴,”她说,“这个男人这么好,不论床上或床下都跟我相处得这么愉快,而且他喜欢我。而且他抽烟。而我只因为他现在走霉运而且得睡在车上,就要瞧不起他吗?老天,几年前我醉得会吐在自己鞋子上,会带陌生人回家,我哪有资格去贬低大卫这样的好男人?”
他们的状况现在改善多了,她说,现在每件事情都公开坦白,他不必老在提防被看穿,她也不必担心他在隐瞒什么。他没搬去她家,因为两人都觉得现在还不到时候,但至少两人上床时,他可以在她家过夜。
“假如他找到个停车的好地方。”埃莱娜说。
“还有足够的香烟。”露易丝说。
然后我说:“哦,有件事也许我不该提的,不过这对你来说是个大事,所以或许你应该知道。他正在计划要存钱,然后租一套公寓。他打算做的事情里也包括抽烟这件事,一方面为了存钱,也是为了长期的健康着想。”
她看着我。“他要戒烟?”
“他是这么说的。”
“啊。”她说,然后想了想。“啊,管他呢,”她说,“没有人是完美的。”
现在我回家了,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在床上看书或在椅子上看电视,不过仍保持足够的活动,好让我的血液保持循环,也好让我的医生满意。我常常会跟TJ在晨星餐厅吃早餐,听他谈他在股市的冒险。我每星期会有两次走两个街区到第九大道的圣保罗教堂,参加教堂地下室的戒酒聚会。一开始我走路拄着一根手杖,那根黑刺李木所制的手杖很漂亮,有个大大的手杖头握柄,底部尖端包着黄铜。这是几年前米克从爱尔兰带回来送我的,之前我一直没机会用。现在我还是偶尔会用,不过常常忘记。
我的肠胃器官似乎恢复得相当好,虽然偶尔会有点事情提醒我,不久之前我刚被一把刀子插过。但前两天晚上埃莱娜替我做了一锅辣肉酱,调味就像我喜欢的那么辣,那顿饭对我来说真是个神圣的体验,我吃了也完全没事。
每星期有三个上午,我都得进行九十分钟的物理治疗,治疗师是个坚定乐观的金发女郎,名叫玛吉特,她会在约定的时间带着一袋哑铃和滑轮组以及其他的酷刑装备出现。她来的时候我总是很高兴,但她离开时我更高兴。我一直有进步,她说,这点听了真让人高兴。而且以我这个年纪真的很厉害,她又说,这点我听了可就没法高兴了。
再过几个星期,埃莱娜和我就要坐出租车到约翰·肯尼迪机场,乘飞机前往罗德岱堡,乘游轮巡回西印度群岛,上溯亚马逊河。埃莱娜说我们什么都不必做,只要装卸一次行李,就可以在船上安心放松。我们可以一天吃六顿,她说,坐在甲板上晒太阳,可以观察亚马逊河里面的粉红色江豚,聆听河岸上的猿啼。
“我们会很舒服的。”她说,我想她或许没说错。
同时,我们常会站在朝南的窗边,凝视着远方。我不确定埃莱娜看到什么,甚至也不确定我自己想看到什么。或许我们是在眺望过往,或望向未来。或者,我有时想着,我们是在眺望着不确定的现在。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