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破晓之前我回到旅馆,进房时已经过了四点,没多久,天色就转亮了。我整个晚上都在城里奔波,走遍多年来未曾重访的各个角落,有些地方早已经歇业。我试图寻访的部分人士也已不见踪影,不是在天上,就是在牢里,有些人甚至早已离开国内。不过我还是发现一些新的地点,认识了几个新角色,并设法使他们愿意协助我的搜寻工作。
我在普根酒吧找到“男孩”丹尼。他个头矮小,虽为黑人但得了白化症,仪态和礼貌十分讲究。他总是穿着剪裁保守的三件套西装,只在夜里活动,生活作息如同吸血鬼,从来不在日出到日落这段时间外出。现在他的习惯跟以前一样,还是只喝纯的冰的俄罗斯伏特加。对他而言,普根酒吧和顶尖小店等地就是他的家,这些店里总会随时为他准备一瓶冰透的伏特加。不过现在顶尖小店已经歇业了。
“现在那里改成一家法国餐厅。”他告诉我,“高消费又不是很好,我最近大都来这里,不然就是去阿姆斯特丹街上的鹅妈妈之家。那里有一组三重奏还不错,一星期六天都表演,鼓手一向不用鼓棒而只用金属刷子,从来不肯独奏。而且,他们把灯光控制得恰到好处。”
“男孩”丹尼所谓恰到好处,绝对是昏暗至极。不管什么时候他总是戴着墨镜,我想即使在暗无天日的矿坑中,他也还是会戴上墨镜。“这个世界实在是太吵杂、太明亮了,”我不只一次听他这么说,“应该安一个可以调暗光线的装置,音量也应该降低。”
他不认得我带去的素描人像,但听到莫特利的名字则似乎有些印象。我试着唤起他的记忆,最后他渐渐记起了这个事件。“你是说他现在回来找你算帐,”他问我,“你为什么不干脆跳上飞机,找个温暖的度假胜地,等他冷静之后再回来?像他那种家伙,给他几个星期,包准他又会捅出咯搂子,没多久就得再回去蹲监狱。这样一来,你又有十来年可以高枕无忧了。”
“他现在变得更狡猾难缠。”
“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他竟然待了十二年,你说他的脑袋能有多厉害?”他一口喝完酒,接着他的手只不过挪动几寸,竟足以招女招待前来服务。等女招待斟完酒并确定我的饮料仍未喝完之后,他开口说:“我会传话下去,随时保持警觉,马修,我能做的只有这么多了。”
“我很感激。”
“不知道他会在哪个区出没,和谁混在一起。不过有些地方还是值得你过滤一下。”
他提供一些线索给我,我便循着这几个方向跑遍了全城。我在伦诺克斯大道上找到一家无照酒馆,街尽头另一家酒吧,则有很多有钱有闲的上流阶级人士在那儿喝酒。我还坐出租车到城中二十街和第三大道附近,一个名为补缀之家的店,店外的砖墙上还悬挂着早期的美国式拼布作品。
我告诉酒保,我找汤米·文森特。“他现在刚好不在,”他答道,“如果你愿意稍等一会儿,通常这个时间他也差不多该回来了。”
我点了一杯可乐,在吧台等待。吧台后方有一面镜子,我不用转身就可以看到门口进进出出的人群。直到我的杯中饮料喝得只剩下冰块时,坐在相隔两个座位的胖男子忽然走过来,伸手搭在我肩上,仿佛我们是旧识。他说:“我是汤米·文森特,需要我为你效劳吗?”
我在二十街和公园大道、第三大道后面的十四街。第八街北段靠百老汇大道,及四十七街和第五大道间的列克星敦大道附近闲逛。这一带是站街女郎群聚揽客的地方。她们个个花枝招展,穿着超短热裤和削肩背心,头戴金黄假发。我上前交谈的女郎不下数十位,听任她们误以为我是警察,反正我否认也没人会相信。我把莫特利的画像拿给她们看,警告说他以伤害站街女郎为乐,而且是杀人嫌犯。我说他也许会以客人的姿态出现,但是他常自认为是皮条客,而且很喜欢控制妓女。
第三街上有个女郎顶着一头金发,与深色发根形成双重发色的特殊造型,她自称认得这个人。“不久前才见过,”她说,“只看却不做买卖,还问了一些奇怪的问题,问我要做什么、不该做什么、喜欢什么。又不喜欢什么之类的。”她握起拳头,在胯骨间比划着表示不屑,“拿我当傻子耍,开玩笑,我才没空跟他瞎扯。你懂吗?后来再遇见他时,我就赶紧快步走开。”
另一个在百老汇大道的女郎,身材惹火,满嘴南方腔,说她也曾在附近见到他,但最近却不曾出现。最后一次看到时,他是和一个名叫邦妮的女孩一同离去。那么邦妮现在在哪里呢?也许去了其他地方,消失了,好几个星期都没再见过她。
“也许去了别的场子,”她说,“也说不定是有什么事发生了。”
“什么事?”
她耸耸肩,“什么事都有可能。有时候你会见到某些人,有时候她们又消失了,你也不会立刻开始想念她们,顶多无聊时会问:‘嘿,那家伙上哪儿去?’然后还是没有人知道结果。”
自从邦妮和莫特利一起离开后,她有没有再见过邦妮昵?她想了想,似乎无法确定,甚至也不能确定和邦妮一起离去的男人就是莫特利。她想得越久,对自己的印象就越没把握。
途中我抽出时间,赶赴正在艾乐农屋举办的午夜聚会。艾乐农屋位于西四十六街上一栋老旧办公大楼三楼,是由办公室改装成的俱乐部。参与这个聚会的大都是年轻人,其中很多人看来像是刚开始戒酒,信心不足的样子,绝大多数除了酗酒之外,还伴随有长期嗑药的问题。这些年轻人和在街上的游民几乎没两样,唯一的不同是他们现在都有一个目标,人人都努力远离酒精保持清醒。而在街上的那些人,却在这个世界的边缘渐行渐远。
我抵达会场时已经迟了几分钟,正在演说的女孩提到她十二岁时,已经有两年的酒瘾,正要开始抽大麻。她继续诉说她的过去,内容包括各式各样的禁药,海洛因、古柯碱等等,也提到了在街上当扒手、当娼妓,去黑市贩卖她的婴儿种种。她花了好一会儿的工夫陈述她的经历,她现在不过十九岁而已。
这个聚会持续了一个小时,我从头到尾都参与了。我的注意力随着演说的结束而分散,在后来的讨论会中我没有发表意见,因为会中主题都是关于愤怒的情绪。我沉浸在自己的思考中,偶尔因为某些人太过激烈的谈话,才会被打断,带回现场的主题中来。大部分吋间,我都任自己思绪飘散净化我的情绪。外面那个世界充斥着邪恶,而过去这几个小时中,我更是在挖掘其中最丑陋的部分。但现在身处聚会,我只管努力戒酒,就像这里的每一个人一样,单纯简单,这使得此地成为一处避风港。
最后我们一起站起来,诵读祈祷文,然后我又回到外头邪恶的残酷大街上。
星期一早上我睡了大约五个小时,醒来时却如宿醉般头晕目眩,这真是不公平。前一晚喝了太多品质低劣的咖啡、掺水的可乐,吸进几百公升充满二手烟的空气,难怪我无法像小学生一样期待这新的一天降临,只能如同酩酊大醉之后一样,整个早上受苦受难,头痛欲裂,口干舌燥,度日如年。
我吞了一些阿斯匹林,淋浴刮胡,到楼下街角小店喝了一些果汁和咖啡,等阿斯匹林和咖啡发挥作用后,又走到几个路口外的商店买份报纸,带回火焰餐厅,点了一些早餐准备边吃边看。早餐送来时,宿醉般的不适终于结束,虽然我还是感到很疲惫,但总得调整自己去适应。
报上的内容显然不怎么令人振奋。头版新闻是有关牙买加区的大屠杀事件,一个委内瑞拉家庭遭到枪击和砍杀,四个大人和六个小孩丧生,住宅付之一炬,连邻近房舍都被火波及。证据显示出这个事件可能与毒品交易有关,由于出现这种推论,让一般民众感到事不关己,警察们也不用日以继夜费尽心力努力破案。
体育新闻片的新闻也没有好到哪里去,纽约两支球队都输。喷射机队惨败,巨人队则以些微差距输给猎鹰队。体育新闻最大的好处,就是它在现实生活中的重要性实在微不足道,至少不会要人命,到头来,谁输谁赢又有什么大不了的呢?
我就不太在乎那些输赢胜负,但话说回来,我似乎对任何事情都不太在乎。于是我又翻回社会新闻版,看到另外一件与毒品有关的谋杀案件。这起事件发生在布鲁克林区海洋公园,一个曾经数次因为毒品被捕的二十四岁黑人男子,被改造散弹枪射击身亡。这条新闻固然令人不愉快,不过老实说,比起我们球队输给费城队的事,后者更让我难受,虽然输球本身已经无法引起我任何情绪反应了。
第七版有一则新闻吸引我的注意。
一个名叫迈克尔·菲茨罗伊的二十二岁青年,与女友约好去圣马拉契教堂望弥撒。他的女友是演员,主演过的几部广告皆颇受好评,她在四十二街和第九大道一带的曼哈顿广场有一间公寓。他们沿着四十九街手牵手准备散步回她家时,恰好有一个名叫安托瓦妮特·克利里的女子在这一刻决定要结束自己的生命。
她选择跳楼的方式来自杀,她恰好住在有二十二层高的楼上。她向下一跳,根据我们在学校物理课所学过却从来记不清楚的加速原理,在这种情况下,这样的冲撞速度,想要魂归西天实在一点也不困难。对迈克尔·菲茨罗伊来说也是一样,就在这一刻,他正巧走到她落下的位置。他的女朋友安德丽·杜特什并未受伤,但报道中说她受到严重的精神打击,她的反应完全可以理解。
我快速地浏览过其他版面:巴尔的摩市长最近提议让某些药品合法化,比尔·雷埃尔针对这个议题发表了一些看法,还有一些不好笑的漫画。但不知何故,我忍不住又翻回到第七版,重新阅读关于迈克尔·菲茨罗伊最后一刻的新闻。我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这则新闻竟让我的情绪起伏,也许是因为事件发生的地点碰巧离我住处非常近。那位克利里姓女子住在西四十九街三百零一号,我经过那个地方不下百次,昨天早上我前往时代广场一带,准备走访附近旅馆时才刚经过。如果我稍微睡晚一点,说不定正巧可以目睹事情的整个经过。
我忽然想到马库斯·奥雷柳斯书中的话,万事之发生,冥冥中皆如其所应当之势。我试着想像迈克尔·菲茨罗伊的命运,他本来带着愉快的心情正要去女朋友家。报道中还提到,那个压死他的女人今年三十八岁,跳楼前甚至脱光了全身衣服。
人人都说上帝的意旨深不可测,我也认为确实如此。天条中大概注明迈克尔·菲茨罗伊只能活二十二年,而且最佳的死法就是被一个从高空急速落下的裸女压死。
曾有人说过,人生,对于那些靠思考过日子的人像一部喜剧,对于那些凭感觉过日子的人来说却是一场悲剧。对我而言,无论怎么过日子都是有喜有悲,即使你什么都不做也逃不掉。
那天中午过后,我打电话给马西隆的哈夫利切克,他恰巧正在座位上。“嘿,我正想着要找你呢。”他说,“大苹果还好吗?”
已经有好一阵子没听人这么称呼此地了。
“老样子。”我回答他。
“孟加拉虎队怎么样了?”
我根本没留意他们的输赢。
“打得不错。”我说。
“好。你的事情发展如何?”
“他正在纽约,我一直追踪他,但这城市实在太大了。我知道他昨天威胁了一名女子,她是康妮·斯特迪文特的老朋友。”
“这样啊。”
“是呀,他可真会制造麻烦。不知道克利夫兰那里是否有消息?”
“你是说实验室的结果吧,”他清了清喉咙,“我们在精液中找到一种血型。”
“太好了。”
“恐怕没有那么好,马修。是A型的血液反应。跟她丈夫一样。如果这碰巧是你所追踪的人留下的血型,也并非毫无可能,毕竟这是最常见的血型。事实上他们的三个孩子也都是A型的。换句话说,我们无法判定斯特迪文特死时,身上沾的血迹究竟属于什么人,说不定是三个孩子的,也有可能是他用散弹枪自杀时伤口所流出来的。”
“难道他们不能做更详细的DNA比对检验吗?”
“如果在案发后立刻开始进行检验,而不是在拖了一周之后,或许实验室还能够检测出来。按照目前的情况,我们只能证明你的嫌疑犯并未在那女人体内留下精子,而如果他的血型根本不是A型,那么他就没有嫌疑了。”他说。
“这只能证明鸡奸的部分不是他干的,但却仍无法洗刷谋杀的嫌疑。”
“嗯,说的也对。总而言之,实验报告只能做到这样,结果只可能洗清他的嫌疑,但却很难根据血型逮捕他。”
“我懂了。”我说,“真叫人丧气,但我还是会弄清楚莫特利的血型,监狱记录上应该有。对了,今天早晨我寄了一份快递邮件给你,明天应该就可以收到。我找画家绘制了一张莫特利的素描,还有他几个月前在纽约所使用的化名。这样你们去旅馆或机场打探消息时,或许派得上用场。”
他停顿了一阵之后说:“马修,我实在不确定该不该着手进行这些调查。”
“怎么说?”
“照这个案子在本地的发展来说,我们还没有足够的证据重新开案。即使那个女人体内的精液不是她丈夫的,又能证明什么?也许她有外遇,也许她的男友是希腊餐馆里的服务员,也许她丈夫发现了,因此引发这个事件。重点在于,我们根本没有充分的理由,投入大量人力到这个看来一目了然的案件当中。”
我们又交换了一些意见,我提到只要他能够弄到一张拘捕令,纽约警方就能在莫特利再次行凶前逮捕他。他说他也乐意这么做,但他的上司绝对不会批准。即使上司同意,法官也会认为他们没有证据支持这张拘捕令。
“你提到他威胁某人是吗?”他问,“你可以请她提出控告吗?”
“也许可以。不过他不是直接跟她交涉,而是在她的答录机中留话。”
“这样更好,这样就有直接证据了,就怕她把这段录音洗掉。”
“这盘带子已由我保管。但我并不认为这是一个有利的证据,虽然是威胁,语句却很暧昧。而且也很难证明那是他本人,他当时放低了声音说话。”
“他这样是想听起来比较毛骨悚然,还是不想让她认出他声?”
“也不是这样,他当然要她知道是谁,但我猜他也很小心,唯恐留下声纹证据。该死的混蛋,十二年前他是那么粗心又愚蠢,坐牢让他变得更难缠了。”
“的确如此。”他说,“牢中生活不见得能感化他们,但肯定会加强他们的犯罪技巧。”
下午三点左右,开始下起雨来。我在街上买了一把五块钱的廉价雨伞,还没回到旅馆前就已经吹坏了,只好随手把它扔进垃圾桶。我在屋檐下躲雨,等雨势渐弱,才走完最后几个路口回去。换下湿衣服,我打了几通电话,然后累得瘫在床上睡着。
睁开眼睛时已经将近八点。八点三十分,我走进圣保罗教堂地下室的会议室参加聚会,那儿刚开始介绍演讲者。我拿了一杯咖啡,找个位子坐下,倾听悲惨的老掉牙酗酒故事。失业、家庭破裂、数次进出戒酒中心、向酒友乞求赏赐一杯、接触戒酒协会。然后有一天,他突然一念醒悟。现在这家伙穿着西装,梳着整齐的头发站在那儿演说,半点不像经历过他所说的那些故事。
之后的讨论会采用轮流发言的方式,由坐在后面的人开始报告,所以很快就轮到我。我原本准备不发言的,但他继续说了很多有关宿醉的事,他说如果戒酒是对于宿醉的长期缓期,那也真是值得的。
轮到我发言:“我是马修,我是个酒鬼,过去也曾宿醉得厉害。我自以为戒酒成功就不再受宿醉的困扰了,但当今天早上我发现自己头痛欲裂时,真的感到很愤怒。我觉得这是不公平的,以至今天我有一个不愉快的开始。后来我想起自己的生命中曾经有一段时间,每天早上都是带着这种痛苦醒来,但当时我却习以为常,甚至不曾感到不愉快。天啊,一个正常人如果在清晨有相同的感觉,也许会急着上医院检查,而我当时却只是穿好袜子,上班去。”
其他人也发表了些意见。后来轮到一个名叫卡罗尔的女人。“我自从戒酒以来,就不再有宿醉的情形发生了。”她说,“但我体会到的却和马修说的不同。因为我相信一旦我们停止酗酒,每一件事情都会顺利,再也没有厄运会降临在我们头上了。然而现在我却发现这是错误的看法,戒酒的结果不在于使我们活得更好,而是使你在厄运降临时也得清清醒醒地承受。那些厄运仍然叫我疯狂,我简直不敢相信科迪会得到爱滋病。有节制心的人不应该有这种待遇的,但事情就是发生了,他们会生病,病了会死,跟任何人一样。而且,正常人不是不应该想死吗?以前当我喝醉时,常常想要自杀,现在我不那么想了,我以为也没有人会那么想,尤其是已经戒酒的人。但今天我得知托妮自杀了,这实在不可能,然而什么事都可能发生,对不对?那我为什么不能酗酒呢?”
休息的时候,我上前问卡罗尔,她说的托妮是不是聚会里的成员。“她常来,”她说,“三年来滴酒未沾,托妮·克利里。”
“我不记得这位克利里先生。”
“不是先生,是女士。马修,你也认识她啊,高挑身材、黑发,年纪与我相仿,在一家服装店上班,经常听她谈她和老板的恋情,现在记不得确实的故事了。我敢说你一定认识她。”
“我的天。”
“我从不觉得她像是个会自杀的人,不过这种事谁又知道呢?”
“前几天我们一起去皇后区吃饭聊天,我们两人再加上里奇·格尔曼,我们还一路搭车去里士满希尔,”我一边说一边在厅内寻觅找里奇的踪影,仿佛找到他就能证明我所言不虚,但他却未出现。“她那时看起来很愉快,一切都正常。”
“星期五晚上我也和她见面,当时看来也都没事,想不起来她那天说了些什么,但至少完全看不出沮丧或情绪低落。”
“聚会结束我们还一起去吃宵夜,她也是充满自信,对自己的生活感到满足和快乐。事情怎么发生的?药物吗?”
她摇头否认,“她从窗户跳出去,报纸上已经刊登出来,今天的晚间新闻也报导了。挺恐怖的,因为她恰好落在一个从教堂做完礼拜出来的年轻人身上,结果那男孩也死了。不可思议吧?”
留言条上写着:回电给亲戚。
这一次没有经过答录机的过滤,电话铃声才响了一声,她便立刻拿起话筒,“他打电话来了。”
“然后呢?”
“他说:‘伊莱恩,我知道你在家。把答录机关掉,来接电话。’于是我照做。”
“为什么?”
“我也不知道,他叫我这么做,我就照做。他说有话要我转告你。”
“什么事?”
“马修,我为什么要关掉答录机呢?他无论说什么,我都不由自主地照做,如果他叫我把门打开让他进来,我是不是也会照做?”
“不会。”
“你怎么知道?”
“因为那样不安全,你自己也知道不能那么做。但你把答录机关掉并没有危险,这两种情况不一样。”
“我很怀疑。”
其实我也不太确定,但还是把这种疑虑往自己肚里吞。我问她:“他要你转达什么?”
“噢,对,实在是不知所云,至少我完全听不懂他的意思。他挂断之后,我就立刻把这段话写下来,免得我又忘记了。我放到哪里去了?”
我大概知道内容是什么,猜也能猜到。
“找到了,”她念道,“‘告诉他,我会夺走他周围所有的女人。告诉他,昨天那是第二号,路上额外的小子不必计费,就算是红利。’这些话有任何意义吗?”
“没有,不过我明白他的意思。”我答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