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十天之后,凯勒边看电影边吃掉一大桶爆玉米花,电影描述一群十来岁的电脑宅男骗了一帮黑手党恶汉,拐走了几百万;剧中的男主角英雄比较不像他那票好友那么宅,最后也赢得了女主角的芳心。这部电影显然是要吸引年轻观众的,可以在非假日下午买半价老人票进场的人,都会对这片子敬而远之。

凯勒本来也想避开,但这部电影是他唯一没看过的。这家戏院有八个厅,总共放映六部电影——最受欢迎的两部各有两个厅,这样你随时到电影院要看,都不必等超过一小时。这两部凯勒都看过了,另外四部中也看过三部了,所以现在就只剩这部宅男电影。他看了看手表,时间还早,所以他可以溜到其他厅去看其他电影第二次,但大部分电影他第一次看就不觉得那么好看,重看一次应该也不会发现有什么太大的差别。

这家戏院位于密西西比州首府杰克逊市边缘的一个购物中心。他前一夜是在另一个汽车旅馆里度过的,他已经开始把这类旅馆想成“帕特尔汽车旅馆”,仿佛这些印度人开的独立旅馆组成了一个庞大的连锁。这一家离密西西比州北部大城格瑞纳达不远,正式的位置是在一个叫泰普兰特的小镇。看电影时他衡量自己眼前的选择,但还是没决定自己该往前再开远一点,还是在离开杰克逊市的一路上开始找旅馆。这类决定,以及接下来要去哪里、去了之后要做什么,都愈来愈顺其自然了。

他离开戏院,走向他的车。一如往常,他头上戴着那顶荷马·辛普森的帽子,但几天前他又新添了一件牛仔布夹克,那是在田纳西州的另一家戏院里捡到的。那天晚上很暖,所以夹克的主人有可能到家才发现掉了,等他隔一两天再回去找而没找着,可能会想不透怎么有人会捡走这么一件破旧的衣服——袖口和领子都磨损了,有些缝线都开始要绽开了。

凯勒蛮喜欢这件衣服的。闻起来有前任主人的气味,就像他自己的猎装外套闻起来也有他的气味,但还不至于浓到让他想脱掉。这件夹克让他可以有点改变,而且跟他目前的环境很配。《花花公子》或《GQ》杂志每年都会跟读者保证两三次,说蓝色的猎装外套是男人服装的基本配备,无论是不必穿正式礼服的晚宴或湿T恤大赛,都非常合宜。这话似乎没错,凯勒自从离开得梅因之后,也一直很庆幸自己有了一件多用途的外套。但在南方的乡下,穿着这件蓝色猎装外套就不太能融入群众了。凯勒没去看拖车比赛大呼小叫,也没去浸信会友的大集会表演弄蛇,但穿着一件南方老乡的牛仔布夹克,还是让他觉得自己比较不那么显眼。

身为逃犯,或至少是像凯勒这样的落跑人物,似乎很自然就会有两种冲动:第一种就是拼命往前跑;第二种就是停留在某个地方,上床躲在被子底下。

显然,他不能同时做这两件事。但凯勒也明白,如果他希望保持平安无事,那就任何一件都不能做。

如果你躲起来,如果你找到一个地方而在此停留,你就会不断碰到同样的那些人。早晚其中一个会好好认真打量你,接下来他就会去打电话报警。

而如果你逃往边境,好啦,身上没护照也没驾照,又长了一张全国警察都在找的脸,根本别想通过911事件之后严密的安全检查。但如果你碰上了什么奇迹,越过国界到了墨西哥的某个边境小城,那里会有一大堆警察和网民,全都会注意身边有没有美国佬逃犯。他可不想去那种地方。

所以他能想得到的妙计,就是介于两个极端之间的中间路线,不断往前移动,但不要跑太远或跑太快。一天一百英里,顶多两百英里,然后挑个安全的地方睡觉,选择安全的方式度过每一天。

白天的最佳活动莫过于看电影。戏院里几乎是空的,工作人员则无聊得要命。到了夜里,最好的打发方式则是留在汽车旅馆的房间,房门锁上,电视打开,但是把声音关小,这样就不会有任何人抱怨了。

他不敢冒险每天都住旅馆。有天在维吉尼亚州的州际八十一号高速公路旁,他走向一家很典型的独立汽车旅馆,忽然感觉到心脏猛跳,于是他停下,又转身回到车上。只是神经过敏,他告诉自己,但无论是什么让他脉搏加速,他都觉得不能轻忽。后来他那一夜是在一个休息区度过,醒来时车子一边是一辆大卡军,另一边像是一整个吟游家庭在野餐。他很确定一定有人看到他,他就在平常看得到的地方,而且是大白天,但他坐着睡觉时头往前倾,而且帽子遮住了脸,于是他毫无惊扰地离开了那里。

两天前在田纳西州的那个夜里,他拖得太晚,连续经过的三个汽车旅馆外头都挂出“客满”的牌子。然后他看到路边有个广告牌写着“农场出售”,于是就循着指标开了半英里泥土路,找到了那个要卖的农场。农舍里没有灯光,外头也没车,只有一辆破旧的福特车,四个轮子都没了。他考虑过如果必要的话,要硬闯进屋里,不过那些门很可能没锁。

如果有人天亮时来看屋子呢?或如果有附近邻居开车经过那条泥土路,注意到他的车子呢?

于是他把车开进谷仓,停在从外头看不到的地方。谷仓里有一只猫头鹰,制造的声响比他还多,另外还有一些不明的鼠类则是尽可能不发出声音,应该是因为要躲着猫头鹰,就像他躲着人类一样。谷仓有动物、干草堆和比较不明显的谷仓气味,但他猜想这附近都没有人烟,这样很值得。他费事收集了一些稻草,铺平了,躺在上面,然后得到了一夜好眠。

次日他要离开时,去看了一下那辆福特车。轮子都没了,跟他昨天晚上看到的一样,而且引擎也被拔掉了,但这辆旧车的车身前后还挂着车牌,上头有“田纳西/义勇军之州”的字样,而且没有任何年份标示。其中一根生锈的螺丝很难转动,但他还是设法把车牌拆下来了。当他开着那辆挂着田纳西州车牌的Sentra车离开时,他的衣阿华州车牌则塞在谷仓角落的一堆稻草底下。

他在杰克逊市外头找到的那家汽车旅馆,柜台上有个牌子标明旅馆老板叫桑吉特·帕特尔,但显然这位帕特尔的美国梦已经逐步实现,现在雇得起外人,甚至还不是自己的族人。柜台后面那位年轻人是一位肤色较淡的非洲裔美国人,名牌上标示着他叫阿伦·威尔顿。他的脸是长椭圆形,头发很短,戴着沉重的黑框眼镜,看到凯勒就满脸笑容,露出好多牙齿。“巴特·辛普森!我最喜欢他了!”

凯勒也回了他一个笑,问了房价,得知是四十九元。他在柜台上放了三张二十元钞票,把那位年轻人给他的登记卡往前推了约一英寸。“或许你可以帮我填这个,”他说。然后顿了一下,又补充,“不用开发票。”

威尔顿隔着厚镜片的双眼若有所思。然后他又露出大大的笑容,把房间钥匙和一张十元钞票递过来。一个房间加税应该是大约五十三元,凯勒知道,但十元找钱让他觉得是个很好的折中,因为密西西比州政府不会收到税,就像桑吉特·帕特尔也不会收到这五十元。

“还有,我刚刚讲错了,”威尔顿说,“说你帽子上是巴特·辛普森,其实谁都晓得这是他老爸荷马。祝你晚安,辛普森先生。”

很好,而且我从没见过你,先生。

进了房间,凯勒打开电视,转着频道找到了CNN,然后一如往常看了半小时新闻,才去看看别的台有什么可看的节目。次日早上,他就去找个报纸贩卖机买一份报纸。

之前他开车南下经过宾州时,买到了《纽约时报》,看到了白原市火灾的后续报道,说警方比对过牙医记录后,确定烧焦的尸体是桃乐希雅·哈伯森。他本来还抱着一丝希望,期盼那具尸体或有可能是别人,现在连这点希望都没了。

日子一天天过去,凯勒持续买报纸,非假日就买《美国今日报》,周末则看其他有什么报能买。州长遇刺案的相关报道和后续发展似乎就在他眼前逐浙褪淡缩小。多年前,凯勒发明了一套心理程序,以应付他工作上的现实问题,他会想着被害人的模样,然后在心中把颜色滤掉,转成黑白影像。接下来一步步将焦点转得模糊,而且逐渐拉远,让那个影像在他心中愈来愈小,只剩下一个闪烁的小灰点,然后消失不见。这个办法很有用,但不是永久性的。几年后,他曾努力要忘掉的某个人可能又会在他脑中冒出来,真人大小还有颜色,不过这一招帮他度过了一些可能会很难受的时期。而现在,他发现以前的这个手法,其实就跟现实没两样。因为无须借助人类的意志,时间自会做出同样的事情——当新闻热潮过去,不再有新鲜感,报道的能见度也就愈来愈低,其他新出现的新闻逐渐盖过旧新闻,然后完全取代,成为观众新的兴趣焦点。

在媒体上是如此,他思索了一下,才领悟到人们的意识也是如此。不必太费力,甚至根本不用费力,事情自然就会褪淡、模糊,失去焦点,或只是愈来愈少想到,感觉也愈来愈淡。

他不必寻找例证。几年前他有一只狗,一只很棒的澳洲牧牛犬,名叫纳尔逊。他找了一个叫安德莉亚的女郎帮他遛狗。事情自然发展下去,后来他和安德莉亚分享的远远不光是狗皮带而已。他喜欢她,买了很多耳环送她,然后有一天她离开,也把那只狗带走了。

碰到这种事情,他也不得不接受,但非常伤心,他没有一天不会想到纳尔逊,或是安德莉亚。

然后有一天,他就是不再想了。

并不是说,有一天一切忽然完全停止,从此他再也没想起过那个女郎或那只狗。他当然还是会想到他们,想到时,那种感觉还是跟第一天一样,也感受到第二天震撼退去后那种更强烈的伤心。但那些思绪愈来愈少出现,伤心的程度也变得愈来愈弱,直到有一天全都消失了,尽管他从未忘记,但这件事就只是他漫长离奇人生中的一部分罢了。

但现在又何必把这些事情挖出来当例子?他不必追溯得那么远。就在一个星期前,他才在一天之内承受了毕生最大的两桩损失:他最要好的朋友被杀害,外加他的邮票收藏被偷走了,他无时无刻不想着这两者,但他已经可以感觉到思念的频率愈来愈低,随着每一天过去,那种思念的强烈程度也会稍微减轻一点,直到那种思念逐渐走入历史。他还是会满怀痛苦和惋惜,还是灼痛有如酸蚀,但他每多活一天,就离这些往事更远一些。

所以到头来,你其实不必刻意忘却。你只要放松自己的执念,这些往事就会自行愈漂愈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