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你很安全。”

“是吗?”

“没错。”

“可是……”

“你听我说,”他说,“我救了你的命,可不是为了要自己杀掉你的。你不必怕我。”

她看着他,想了想,点点头。她比他刚开始以为的要老,三十来岁后段了。长得很漂亮,深色头发披在肩膀上。

“我不怕,”她说,“可是你是……”

“没错。”

“而你现在跑到新奥尔良来了。”

“只有今天。”

“然后……”

“然后我就要去别的地方了。”他听到远方有警笛响起,但是不晓得要开往哪里,也听不出是警车还是救护车。“我们不能待在这里。”他说。

“对,当然不行。”

“我陪你走到你车上,”他说,“然后我就会离开你的人生,也离开你的城市。我不敢告诉你该怎么做,但如果你可以忘掉你见过我……”

“恐怕很难。不过我不会说出去的,如果你的意思是这样。”

他的意思的确就是这样。

他们离开公园,沿着坎普街往前走。警笛声——不管是警车或救护车的——在远方逐渐消隐。最后她打破沉默,问他接下来要去哪里,他还没想到该怎么回答,她就说:“不,不要告诉我。我连自己为什么要问都不知道。”

“就算我愿意,也没法告诉你。”

“为什么?啊,因为你也不知道。我猜想你得等到他们告诉你接下来要去哪里。你在笑,我说了什么很可笑吗?”

他摇摇头。“我是自己跑来这里的,”他说,“没有人告诉我接下来要做什么。”

“我还以为你是阴谋集团的一分子。”

“我只是人家的卒子。”

“我不明白。”

“是啊,你怎么可能明白呢?我都不确定该从何说起呢。你的车停在哪里?”

“在我家车库里,”她说,“我心里很烦,才会出来散步。我就住在那边过去几个街区。”

“喔。”

“你不必陪我走回家,真的。我没事的。”她忽然爆笑起来。“我正打算说这个区很安全,也的确是,真的。你大概急着要……唔,要去做你要做的事,”

“应该是。”

“但其实没有?”

“对。”他说。这是实话,他并不急着离开,自己也不明白为什么。两人陷入沉默,走过另外一栋有框架的两层楼大房子,两层楼都有阳台。有张摇椅,他心想,还有一杯冰红茶,加上有个人可以讲话。

他一时忍不住,脱口说了:“你没有任何理由相信我,而且反正也不重要,但衣阿华那个人不是我杀的。”

她没马上接腔,他搞不懂自己干嘛觉得非说不可。然后,她轻声说:“我相信你。”

“你为什么要相信我?”

“不晓得。为什么你刚刚要跟那个人打架,杀了他,救了我一命?到处都有警察在找你。你为什么要冒这个险?”

“我自己也不明白。从自我保护的立场来看,这么做实在很蠢。我也明白,但是没有用。我就是……做出本能反应了。”

“我很高兴你这么做了。”

“我也很高兴。”

“是吗?”

他没回答她的问题,而是开口说了起来。“打从得梅因的那桩暗杀发生,打从我在CNN看到自己的照片,我就一直在逃。开着车到处转,睡在车里,睡在便宜的汽车旅馆里,睡在电影院里。我唯一真正挂念的人已经死了,而我唯一珍惜的财产也没了。我这辈子一向认为,事情到头来总会解决,我总可以度过,多年来的确都是如此,但现在,感觉上好像整首歌已经快演奏到尽头。早晚我会失手,或早晚警方会走运而抓到我。但唯一的好处是,那我就不必再逃了。”

他吸了口气。“我不是有意说这些的,”他说,“不晓得怎么会莫名其妙就说出来。”

“这有什么差别呢?”她停下脚步,转身面对他。“我说我相信你,相信你没杀那个人。”

“我想我刚刚说不重要。指的不是你相信我,这点对我很重要,虽然我不明白为什么。但无论我有没有杀那个人,这点都不重要了。”

“当然很重要!如果他们陷害了一个无辜的人……”

“他们陷害我,没错。但如果说我无辜,那就太牵强了。”

“刚刚在公园的那个人。那不是你第一次杀人,对不对?”

“对。”

她点点头。“你动手的时候,动作熟练得要命,”她说,“看起来就像是以前做过的。”

“我多年前离开了新奥尔良。这很少见,大部分在这里长大的人都永远不会离开。这个城市就是会让人离不开。”

“这点我可以了解。”

“但是我得出去,”她说,“于是我离开了。然后卡特里娜飓风之后,半个城市的人都离开了,我却回来了。我还真是做什么都跟别人反方向。”

“是什么让你回来的?”

“我父亲,他快死了。”

“我很遗憾。”

“他也很遗憾。他不想住进安乐病房。之前飓风期间他都不肯撤离了,他说要他现在离开这房子才见鬼呢。‘我生在这个房子里,chere,所以我死在这里也好得很。’其实他跟大部分人一样,都是在医院出生的,但我想他都已经被癌症折磨成这样了,讲话夸张一点也随他了。我努力想过自己人生有什么更重大的事情,要比照顾他、好让他死在家里更重要,但却一件都想不出来。”

“你没结婚。”

“现在没了。你呢?”

他摇摇头。“从来没有。”

“我那段婚姻维持了一年半。没生小孩。我唯一拥有的就是一份工作和一户公寓,没有一件是我放不下的。现在我每星期去当两天代课老师,雇了个女人在我上课时来照顾老爸。我赚的钱其实跟雇她的钱差不多,不过可以让心情转变一下。”

Chere,他心想。是歌星吗?或者是莎伦(Sharon)或雪莉(Sherry)或谢丽尔(Cheryl)的昵称,诸如此类的?

反正也不重要。

“我家就在下一个街区。前头种了高矮杜鹃的那一栋,那些杜鹃长过头,都盖住一楼的阳台了。应该修剪一下的,可是我实在不晓得该怎么弄。”

“看起来很美。有点茂盛又狂野,但还是一样美。”

“他的床放在一楼的起居室,这样他就不必爬楼梯了,我也在一楼书房弄了张床,理由一样。二楼全是空的,我都不记得多久没人上去过了。”

“那么栋大房子,只有你们两个人?”

“今天晚上会有三个,”她说,“整个二楼都是你的。”

她去看她爸时,他在走廊等着。“老爸,我带了个男人回来。”他听到她说。

“唔,你真是个小坏蛋。”

“不是那么回事,”她说,“你真是满脑子歪主意。这位绅士是珀尔·奥拜恩的朋友,他正在找房子。他会住在楼上,如果状况顺利的话,他可能会租下靠前面那个房间。”

“那你就得更辛苦啦,chere。但是还多了些进账哩。”

他觉得自己好像在偷听,于是走远些免得听到。他正看着墙上一幅跃马过篱的镶框版画时,她出来了,带着他走进厨房。

她用咖啡机煮了一壶咖啡,倒在两个大马克杯里,放在餐桌上,外加一个糖钵和一小壶鲜奶油。他说他比较喜欢喝黑咖啡,她说她也是,然后把鲜奶油放回冰箱。他们边喝咖啡边说话,然后她说他一定饿了,坚持做了个三明治给他。

几年前,他因为渴望有个说话的对象,便买了一个绒毛小狗的填充玩具带在身边一两个星期,好对着它说话。那只狗是个很好的倾听者,从不插嘴,只是乖乖听他说。但眼前这个女人的称职程度,也绝对不逊于那只绒毛小狗。他一直说,说到他们喝完了那壶咖啡,她又煮了第二壶,他没反对,又继续说了些。

凯勒说起他想改变外貌的事情,她说:“我原先还想不透那个袋子里装了什么呢。”他把里头的电动推剪和那一小包染发剂给她看。那把电动推剪八成没问题,她说,不过用来剪自己的头发大概很困难。至于那色染发剂,她认为机会不大,它可以把灰发或白发染成上头说的浅褐色,但用在像他这么深色的头发上,可能最后会让头发偏向橙褐色。

而且你不可能真的把深色头发染成灰的,她告诉他。你能做的,比方是去参加化装舞会或演戏时,就是把灰色颜料喷在头发上。不过水洗就能洗掉,所以你每次洗完头都得再喷一次,或甚至淋了雨之后也得再喷。那还不如戴假发,比较简单也比较有用。

他说他也想过戴假发,但是后来不考虑了。她也赞成,说戴假发的总是一眼就看得出来。可是很难讲,如果效果真不错,你根本就不会发现。

“我的头发是染过的,”她忽然说,“你看得出来吗?”

“你说真的?”

她点点头。“六七年前第一根灰头发出现,我从那时就开始染发了。我家族里所有的女人都头发白得早,他们一头漂亮的银发,每个人都说他们看起来像女王。我说管他去死,我要染发。我从不让那些灰头发长出来,所以现在我也不晓得自己灰发的状况有多严重,运气好的话,我永远也不会发现。你真的看不出来?”

“真的,”他说,“而且我还是不太敢相信你的话。”

她翻了翻自己的头发。“唔,我上星期才补染过,所以应该看不出来,不过如果你仔细看,或许可以看得到发根。”

她朝他弯下身子,他低头看着她的头发。有些灰色发根吗?他其实看不出来,这个距离很难对准焦点,但他的确留意到她头发的气味,清新又干净。

她直起身子,脸看起来有点发红。都是因为喝多了咖啡,他心想。她说:“你不希望别人认出来,对吧?我有些点子。让我想一想,明天我们再来看看。”

“好。”

“你还要喝咖啡吗?因为我已经喝太多了。”

“我也是。”

“我带你去看看你的房间吧,”她说,“很好的房间,我想你会喜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