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早晨的拉斯维加斯很可笑。这里当然是个不折不扣的夜间城市,只不过夜间一路延长到整个白天。赌场从不打烊。而且每个收银台旁当然都放了吃角子老虎机器。早餐很难找,我坐在一个午餐柜台上,喝着今天的第一杯咖啡,同时抽起今天的第一根烟。几尺之外有个老奶奶型的人正朝一台镀铬的吃角子老虎机喂零钱。对我来说,中午之前赌博是太不合宜了,简直就像是星期天早上在教堂前排长椅上跟你的亲姊妹搞。你要说我是清教徒我也认了——反正我心里就是这么想的。

我喝完咖啡、抽完烟,就离开饭店了。走一小段路来到长途汽车灰狗巴士的车站,一个没下巴的职员告诉我,到塔湖市的巴士每隔两个小时的三十分有一班。我没有纸笔,心里算了一下,觉得适合的班次是下午三点三十分的。这样我的时间应该够。

首先我得办点事。

我得找到那个人,所以我就开始去找,有可能很难,也有可能很简单。

我要找的人我并不认识。我进入的地带,是观光客永远不会涉足的拉斯维加斯——破败的、隐蔽的区域,在这些地方,霓虹灯招牌总会有一、两个字母不亮,而合法的赌博则让位给更粗野的活动。

我花了整整三小时到处逛,用截然不同于平日的眼光,很认真四处观察着。但三个小时后,我找到了他。老天,他根本没躲着。他的工作就是要让人发现的。你在全国任何一个城市都能找到像这样的人,总有的。他们在等待,总是在等待。

他是个大块头,我在城北一家又小又黑的小酒馆找到他。他坐在那儿,垂着双肩,脖子上松松系着领带,整个人看起来就是很大。别人都在喝啤酒或烈酒,只有他喝咖啡。杯子放在他面前,但他看着报纸忘了喝。每隔一阵子,等到咖啡凉了,他才想起来,一口气喝掉。过几秒钟之后,会有个邋遢的金发女郎端一杯新的来给他。

我在吧台点了瓶啤酒,挥手拒绝了玻璃杯,直接对着瓶口喝。我拿着啤酒到他那桌,瓶子放在他桌上,坐在他对面。

有好几秒钟,他都没理会我。我什么都没说,等着他,最后他终于搁下报纸,抬起眼睛打量着我。

他说:“我不认识你。”

“你不必认识我。”

他想了想,耸耸肩。“说吧,”他说,“钱是你的。”

“我要一些货,”我说,“一百元的货。”

“是吗?”

我点点头。

“你是做什么什么的?”

“做买卖的。”

“在这附近吗?”

我摇摇头。

“管他的。”他缓缓说。“如果这是陷阱,我早该听说了。一百元?”

我点点头。

“现在吗?”

“好啊。”

他想起他的咖啡,喝了一口。“有一段距离。”他说。“你有车吗?”

我说没有。“那就开我的车。一起回去。生意人和顾客同一辆车。让适当的人统治一个城市,实在很美好。不必紧张,不必头痛。”

我跟着他离开那家酒馆,出去时没有人多看我们一眼。我猜他们都很清楚是怎么回事。他的车停在街角,一辆新的粉蓝色奥斯摩比,车窗等设施全电动。他开得很轻松,技术很好。我们沿着高速公路驶过大半个城区,来到南边的郊区。

“这一带很不错。”他说。

我响应了两句适当的话。他在一栋农场式平房前面停下来,房子是五房式附车库的,还有一面很大的观景窗。他说他一个人住这儿。我们进去,我看看这栋房子,装潢得很现代,但不会太极端。昂贵,但不俗丽。我很好奇是他自己设计的,还是请室内设计师弄的。

“请坐,”他说,“放轻松点。”

我挑了一张椅子坐下,那椅子看起来不怎么样,没想到坐起来很舒服,然后他消失了。这场交易简直进行得太顺利了。我找对了人——让适当的人统治一个城市,实在很美好。一点都不必伤脑筋。

我看着墙壁,等着他回来。没多久他拿着一个卷得好好的小纸袋出现。“三十个一元。”他说。“今天大减价。你挑对时间了。现在存货太多,所以我们就降价出售。你要点一下吗?”

我摇摇头。如果他想讹我,我清点也不会有差别。我伸手掏出皮夹,这才想到我还需要别的。

“一套工具,”我说,“我需要一套工具。”

他一副觉得好笑的表情。“给你用的吗?”

“任何人都能用的。”

他耸耸肩。“那要加一毛钱。”

我告诉他没问题。他又离开,回来时拿着一个皮革扁盒子,看起来像是可以装一套制图工具的。我收下盒子和那个纸袋,给他一百一十元——就是他称之为一元一毛的。他把钞票摺了两次,塞进衬衫口袋。也许对他来说,这不过是小钱而已。

回市中心的路上,他变得简直是太多话了。他问我来拉斯维加斯做什么,我告诉他只是经过,这也差不多是实话。

“我常常旅行,”我说,“有人的地方就去。同一个地方待太久,就会觉得太温暖了。”

“那要看你跟别人有多亲近。”

我耸耸肩。

“下回来拉斯维加斯,别忘了来看我。”他说。“我都在同一个地方,或者你问一下,他们会传话给我。有时候价钱比今天还要好,我们可以做点生意。”

“没问题。”

我临下车前,他开始笑了起来。我问他什么事这么好笑。

“没什么。”他说。“我刚刚想到,这门生意太帅了。就连经济萧条都不会对我们有影响。这不是太美了吗?”

我把行李留在沙丘饭店的房间里。我还不准备退房,暂时还没有这个打算。到了三点三十分,我搭了灰狗巴士到塔湖市。车上人不多,路上车也不多,很快就到了。这趟旅程很不错——热情的太阳,干净的空气。我自己一个人坐,望着窗外,一边抽着烟。巴士上有冷气,烟雾从香烟末端升起,沿着窗玻璃往上升,逐渐消散。

我们抵达塔湖时,刚好来得及吃晚餐。我很饿。我先去了巴士站的洗手间,在投币孔扔了一枚两毛五硬币,然后进入一个私密的小隔间,里头有干净的毛巾和一个大洗手台。我洗了手脸,扶正领带,觉得自己比较像个人了。

我匆忙吃了一大份晚餐,但却食不知味。然后我离开餐厅,开始四处走动。

现在还太早,不过我还是到处逛逛。如果她在塔湖市,她就会去赌博。而这城里的赌场就是没那么多。早晚我们会碰上的。

在第一个赌场,我去看了掷骰子那桌,然后每次押一元,赌掷骰人不过关。等轮我掷骰子的时候,我就放弃离开了。我还赚了几块钱,根本无所谓。

到了第二家赌场,我把掷骰子赚来的钱拿来玩吃角子老虎。我不断四处寻找她,但是没找到。于是我离开了。

然后我经过一家男装店,看到橱窗里的一顶帽子,想到如果我先看到她、而不是她先看到我,这样可能会好很多。帽子应该是个好道具,会改变你的头型或什么的。有些地方男人戴帽子会很显眼,因为戴的人不晓得进入室内该脱帽子。

我进店里去买了那顶帽子。是意大利进口的,波萨利诺牌知名的费多拉毡帽,要价二十元。这样好像有点傻,花二十块钱买一顶帽子,却只打算戴一次就丢掉。但我提醒自己,什么东西值多少钱现在都不重要了。五元一顶的帽子或许也会一样好,但这家店没有五元一顶的帽子。我买了那顶波萨利诺,戴着出了店门。

这帽子看起来不错,帽冠高高的,帽沿窄窄的。是黑色的,很柔软。

我对着店面橱窗审视自己的镜影。调整了半天,终于让那顶帽子戴在我头上颇为像样。然后我到下一家赌场去。

九点过了几分钟,我在卡尔登赌场找到他们了。当时我正喝着一杯波本威士忌酸酒,一面观察着轮盘赌桌。他们就在几码之外的掷骰子那桌。我拿了饮料,朝他们走去。

我早就知道他会跟她在一起。我甚至可以料到他长什么样子。黑发——是黑的,不是暗褐色——和宽肩膀和昂贵的衣服。头发梳得太整齐了,永远一丝不乱。穿的衣服又太合身、太轻松,简直不像真的。脸上一抹轻松的微笑。那种模样和效果,只可能是两种人,不是牛郎就是拉皮条的。而他不是皮条客。

我知道那套游戏规则。她会给他一笔钱去赌,不管输赢都不必还。当然他会跟她说他输掉了,但信不信随她,就看她的心情而定。

但她大概不晓得,她输掉的钱,他还可以抽佣。这是赌场设计出来的规矩,这样他就会尽量让她赌得久一点。她不可能知道这个规矩,但她反正也不会在乎。钱对她来说不重要,只要她得到该有的服务就行了。

我想恨那个牛郎,却办不到。首先,他并不让我觉得受伤。其次,我会知道他讨生活的这个特定方法,是因为我自己时不时也会做同样的事情。要瞧不起自己就太难堪了。

她现在拿着骰子,但看起来却不像典型那种包养男人的女人。通常这样的女人会拼了命要享尽一切乐子。始终保持微笑,手势狂野,偶尔还会尖声大笑。但在表象之下,却是深深的不安。这种不安显露在她们紧掐着肘部的手上,显露在她们大笑的事情其实并不那么好笑,整个感觉像是一个不太合格的演员在参加一个非常重要的选角甄试。但甄试给谁看呢?全世界?还是她们自己?

但莫娜不像那样。她好像无聊到极点。身边的男人俊帅得像是从画中走出来的,但她却似乎不太意识到他的存在。掷骰子那桌的动静很快,让她觉得非常无聊。她丢出骰子,不像是她讨厌那两个骰子,而是像要摆脱它们似的。

我的眼光无法从她身上移开。我一直看着她的脸,想从那种美丽和纯真中,联想起我当初所认识的那个她。我望着她,凝视着她,再一次把所有的拼图用浆糊一片片黏起来。我试着想像跟她一起生活,又试着想像没有她的生活,然后我明白两种都同样不可能。

看着莫娜让我想起另一个女孩,在伊甸罗克的那个女孩。我已经忘了她的名字,但我记得她住在布朗克斯,在一家保险公司工作,出来度假想找乐子。我记得我们做过的爱,也记得她沉沉入睡的模样。我记得当时想着爱上她、娶她、跟她一起过日子,会是多么美好的事情。

但我忘记的不光是她的名字而已。我努力回想她的脸,却失败了。我设法回忆她的声音,却毫无印象。我唯一记得的影像,就是那个女孩本人特质的抽象组合。那是很好的特质,而莫娜几乎一样都没有,只除了很美。

可是莫娜的一切却常驻在我脑海里。

我找了个五分钱的吃角子老虎机,扔了一枚进去。我慢吞吞拉了拉杆,看着转盘出现什么结果。结果秀出一个钟、一个樱桃和一个柠檬。我发现,五分钱的吃角子老虎比一元的机器要好玩。我赢不了什么钱也输不了什么钱。我只能在那边浪费时间,看着转盘旋转。

我又丢了一枚五分钱,这回运气不错,秀出三个一样的图形。十二枚五分钱掉下来给我。

我无法跟她一起生活,也无法再去过没有她的生活。有趣的问题。之前我曾经想像过,娶莫娜当老婆会是什么样子。我知道她的心思如何运作。基思死了,不是因为她恨他,不是因为她想要我,而是因为她再也不需要他了。他成了个多余的累赘。而且,因为他是个多余的累赘,所以必要时就可以从飞机上扔下去。如果我取代他的位置,也不会有太大的差别。倒不是她会杀我,而是她会离开我,或是想尽一切办法让我离开她。这可一点也不妙。

而且我很清楚,如果我想尝试去过没有她的生活,结果会怎么样。每一夜,无论我身在何处、身边伴着谁,我都会想起她。每一夜我脑中都会浮现她的脸,回忆起她的身体,想知道她在哪里、跟谁睡觉、穿什么衣服,还有——

全世界最常见的谋杀模式之一,就是一个男人谋杀一个女人,声称如果我不能得到她,别人也休想得到。这一套我从来就觉得说不通。但现在我开始能体会了。

但我已经决定,我没办法下手杀她。

我不能跟她共同生活,也不能没有她。我无法杀了她。而且我当然不想自杀。看起来好像无法解决了。

我又朝那部吃角子老虎丢了一枚五分钱,心想自己真聪明,光靠这个脑袋就想出了答案。我拉了拉杆,看转盘结果是什么。

他们之后又去了另外一家赌场。等到再离开那里时,已经是午夜十二点或稍后一些。他们一路喝了几杯酒,两个人都有点醉。我尾随着他们走回若伊考夫特饭店。这是塔湖市最好的旅馆,我事先也多少猜到他们会住那里。

我在外头等着,等他们进了电梯才走进饭店大厅。我看了大厅一圈,但这回我甚至没注意到空气中的铜臭味。老天,伊甸罗克也同样奢华啊,而那边的帐单还是我自己付的。好吧,算是吧。总之,我的胃口已经愈来愈大了。

我看到服务生领班,于是朝他走过去。他仔细打量我一番,从我头上那顶新的波萨利诺到我脚上基思的鞋子。然后这才看着我的双眼。

“刚刚进来的那一对,”我说,“你看到了吗?”

“有可能。”

照抄好莱坞的台词。我轻轻一笑。“一对帅哥美女哩。”我说。“你知道,我敢打赌你的观察力不行。你人在这里,但却根本没注意到他们。”

他一言不发。

“我的意思是,”我说,“我拿二十元,赌你根本不知道他们住在哪个房间。”

他想了一下。“好吧,”他说,“804。”

我给了他二十元。“非常好,”我说,“不过还不够厉害。我再用一百元,赌你没有他们房间的钥匙。”

他几乎露出微笑。“不能惹麻烦。”他说。

“绝对不会。”

他消失了,回来时,用一把钥匙换走我一张百元大钞。

“如果出了事,”他说,“不能说这把钥匙是怎么来的。”

“我是从一块石板底下找到的。”

“明白就好。”他说。“别声张,嗯?”

“没问题。”

他又很仔细地打量了我一遍。“我不太明白。”他说。

“为了一百二十元,你就不必明白了。”

他刻意耸耸肩。“好奇心嘛,”他说,“这是人性。”

“好奇心会害死猫的。”

他又意味深长地耸肩。“你是他丈夫?”

我摇头。

“楼上跟她在一起那家伙,”我说,“你看到了吗?有宽肩膀和那个发型的?”

他脸上的表情显示,他根本不关心楼上那个帅小子。

“他才是她老公。”我解释。“我是她爱吃醋的情人。那婊子欺骗我。”

他叹了口气。这比耸肩要好。“你不想跟我说实话,”他说,“或许我去看电视好了,电视还比较好笑一点。”

他有发表意见的权利。我在大厅找了张椅子坐下,给他们一点时间去做他们打算做的事情。天花板是隔音的,我试着想数上头有几个小洞。当然了,我没那么白痴,还一个个洞去数。我是数了其中一片正方形天花板上头有几个洞,然后看总共有几块天花板。相乘就得出结果了。

管他去死,至少找点事情做。

我抽完一根烟,站起来又拿了一根塞进嘴里。我点了火,用力吸了一口。一路把烟吸进肺底深处,憋在那儿。然后我吐出来,缓缓地,细细一柱吐了好久。这种抽法会让你有点头晕,但头晕可以让你觉得比较有信心。我觉得很有信心。

我走进电梯,操作员在看晨报,正在研究赛马最初的赔率。住在内华达州却还要赌马,真是太惨了。我悲伤地摇摇头,他抬头看我。

“八楼。”我说。

他一声不吭,按了电梯上到八楼,我走出去。门关上,他又操作电梯下降到一楼,继续回去研究他的赛马表格。我希望他每场都赌输,我觉得一肚子不满。

我走向一边,一路看着房号,发现走错方向了。我转身往回走,找到了804号房。门上挂着“请勿打扰”的牌子,我觉得似乎很可笑。如果我敲门,一定会很好玩,他们就可以叫我滚开。

但是我没敲门。

反之,我抽完了香烟,再大老远走到电梯口,按在一个装满沙子的烟灰缸里,而不是踩熄在厚地毯里。然后我大老远走回来,在房门边又站了一会儿。

薄薄一片光束从门底下透出来。不多。里头似乎开着一盏小灯。

这表示舞台布置好了。

我掏出口袋里的钥匙,插进门锁里。钥匙无声没入锁孔,也无声地转动。我默祷一声感谢贪婪的服务生领班。用小刀也可以挑开门锁,但那就不够细致了。我可是巴不得能把事情做得细致点。

这家饭店很好,房门连吱呀声都没发出。我一路开到底,看到他们就在里头。

大灯没开,但留下了一盏壁橱灯亮着,他们可真害羞。这让我不必眯起眼睛,就可以把一切看个清楚了。

她在床上,头靠在枕头上,双眼闭起。她的双腿弯曲张开。

他在她的双腿间,正在努力工作讨生活。他似乎乐在其中。她也是。不过其实我根本看不出来。

我走进去,很感激基思的鞋子没发出声响。我转身关上门。他们没听到,也没发现我。

他们太忙了。

我望着他们,过了漫长的几秒钟。很久以前,我还年轻得不知道那是怎么回事的时候,有回碰巧看见我母亲和父亲在做爱。我其实不太明白他们在做什么。但现在我知道莫娜和她的朋友在做什么,而且整件事有种几乎是催眠的效果。或许是因为那个节奏,我不确定。

然后时间到了,我真希望能想出一些极度机智的台词来,但脑袋却想不出恰当的话。真可惜,这种机会是人生难得一见的。

但既然想不出什么机智的话,我又不能一整夜等在那边想。于是我终于开口了,说得再老套平庸不过。简洁而切中要点,但没什么创意。

我说:“哈罗,莫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