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用这个压紧伤口,”我说着把自己的衬衫口袋扯了下来,然后让他的手指压在我做的临时包扎纱布上,“你能一直这样用力压着吗?”

“应该可以。”

“你血流得并不严重,”我说,“表示没伤到大血管,现在感觉怎样?”

“痛死了。”

“撑住,”我说,“继续压着伤口。”

“知道。”

我迅速环顾了一下屋内,用外套衣袖擦拭每个我们可能留下指纹的地方,但其实我们应该没摸过什么,这房间脏得不想让人碰。

奇尔顿·珀维斯仍躺在原处,粉红色的血沫从他嘴角冒出来,我想这是因为有一枪打中他的肺部所致,他的双眼诅咒似的盯着我,嘴巴动着但吐不出一个字来。

他的枪甩到墙上弹回来,掉在他的床垫上,我想,就是这把枪杀了吉姆。但当然这不是真的,那把枪被他留在现场了。我让那把小枪仍躺在那里,让那个小收音机仍播放着雷盖音乐,让所有东西都维持原样,包括奇尔顿·珀维斯。我跪下来,一手伸到TJ腿下,另一手绕过他背部,用消防员救人的方式把他背起来。

“继续压着伤口。”

“我们要走了吗?”

“除非你舍不得这里。”

“我们就把他扔在这里?”

“我一次只能带一个人。”我说。

我下了楼来到街上,仍有少许光线从其中一两户公寓的门下透出来,但一扇门也没打开,更别说有哪个家伙听到枪声冲出来一看究竟。我想,如果你住在这样一幢废弃的建筑里,你早就学会克制自己所有的好奇心。

我没期望有出租车会绕到塔普斯科特街上来,于是径自往东纽约大道走去,距离是一个半街区,但却在苏德街的街角看见一辆空出租车,便叫住了它。

这是一辆老福特,司机是个孟加拉人,车子停过来时,TJ歪在我身旁,把全身重量放他在未受伤的那只脚上,手仍然压着伤口。我一手扶着他,另一手拉开车门。

“他怎么啦?”司机问,“他病了吗?”

“我得带他去看医生,”我说着把TJ弄进后座,自己也爬了进去,“我们去曼哈顿,五十七街和第七大道交会口,最好我们走——”

“可是你看他!他受伤了,你看!他还在流血!”

“是的,可你还在这里浪费时间。”

“这不行的,”他说,“我不能让这个人在我车子里滴血,这会毁了我的椅垫和地毯,这不行的。”

“我给你一百块钱载我们去曼哈顿,”我说着,把枪掏出来,“要不我就对着你的脑袋来一枪,自己开过去,两种由你选。”

我想他相信我说到做到,而就我所知他这判断完全正确。他发动车子上路,我要他走曼哈顿桥。

车子走在大西洋上的平林大道时,他问:“他怎么弄伤的,我是说你这个朋友?”

“他刮胡子时割伤了自己。”

“我猜是枪伤,对不对?”

“如果是呢?”

“那他应该赶快送医院。”

“我们现在就这样做。”

“那里有医院吗?”

罗斯福医院就在第十大道和五十八街交会口,但我们不是去那里。“有一家私人医院。”我说。

“先生,布鲁克林那边有医院,叫卫理公会医院,很近,我们现在就在布鲁克林犹太人区。”

“去我说的地方。”

“是,先生。先生,能不能请你想法子让他尽量不要流血?这车是我内弟的,不是我的。”

我抽出一张百元钞票,递过去给他。“正因为这样,你才拿到这个。”我说。

“哦,真是谢谢你,先生,有些人啊,他们说会多付你一点,你知道,他们只是说说而已,谢谢你啊,先生。”

“如果有血滴你的车上,这够你的清洗费用了。”

“那当然那当然,先生。”

我把手伸到TJ的伤口,替他压住,就在我们换手时,我感觉到他紧压的手松了下来。他是休克了,这有可能和伤口本身一样危险,我努力回想该怎么正确对付休克的人,我似乎记得,应该让他站起身来,并保持温暖,但我想不出此时此地我可能做到什么。

司机说得对,TJ得尽快进医院,我怀疑我是否有权力不让他就近就医。贝尔维医院可能是枪伤治疗的最佳选择,我们这会儿已来到桥头了,往下很容易指示司机如何直奔第一大道和第二十五街。

但一般来说,罗斯福医院也绝对是一流的,而且离家很近。我想这我还可以再仔细想想,等我们进了住宅区再做最后决定。

我一路犹豫着,直到车子到达凡登大厦,司机把车停在我们家大厦门口时,我又给了他一张百元的钞票。“这个是用来让你彻底忘记我们的。”我说。

“你真是慷慨,先生,我向你保证,这一切我现在就全忘光了,需要我帮忙把你朋友弄下车吗?”

“我来,你只要帮我拉着车门行了。”

“没问题,还有,先生,”我转过身来。“这是我的名片,随时呼我,白天黑夜都能打,别客气。随时,先生!”

医生是个外貌消瘦端正的绅士,而且态度一流。他的发须虽白,但眉毛仍是黑的。他从卧室出来,带着一次性的医用手套和其他医疗用品,埃莱娜指给他垃圾桶在哪里。

“等等。”他说,在垃圾桶里翻拣了一阵,才站了起来,拇指和食指捏了一个小铅块。“这个小伙子也许会想留着这个,”他说,“做纪念。”

埃莱娜接过来,放在手掌上掂掂。“不是很大嘛。”她说。

“是啊,他一定很高兴它不太大,要是子弹大一点就会造成更严重的伤害。如果你一定要挨枪,那一定要选子弹小而且出枪射速低的,那种空气枪打的塑料弹是最好的一种,但不知为什么它总是在小孩的眼睛里被找到。”

埃莱娜知道该打电话给谁,正如我知道她有这本事一样。我们需要的是个不会坚持一定要送TJ进医院的医生,是个可以无视必须向相关单位报告任何枪伤病患这条规定的医生。我知道米克便拥有一位这样听话的外科医生,假如几年前他替汤姆·希尼摘下子弹至今仍活得好好的话,还有假如这些年来浸泡在酒精里,他的双手仍握得稳镊子和手术刀的话。我需要在这城市里找到一个这样的人。

埃莱娜打了电话给杰罗姆·弗勒里希医生,我猜他在罗伊-韦德案之前,所做的不止是帮人打胎的分内工作而已;同样,他所开药单上吗啡和中枢神经刺激剂的数量也必定远超过正常医生的职权范围。埃莱娜打这个电话是在凌晨两点左右,他抱怨了几句,但还是赶来了。

她问医生到底情况有多严重。

“他睡得很熟,”他说,“我给他打了镇静剂,也包扎了伤口。也许他应该住院,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也可能幸好他没被送去医院。小朋友失了一点血,医院他们可能会给他输上一两袋血,但你知道吗?如果是我,谢谢,我绝对不要陌生人的血流到我的血管里。”

“是因为艾滋病吗?”

“是因为有一堆天杀的玩意儿,包括一些他们想检验也无从检验起的,因为他们还完全不知道那是什么玩意儿。近年来我对血液的来源实在谈不上有信心,常常你是别无选择,但如果你只是少了一品脱,我宁可让身体自己来造血补充。说到这里,你知道我要你们怎么做吗?”

“怎么做?”

“出去弄个菜汁机回来,然后——”

“我们已经有了。”埃莱娜告诉他。

“我说的不是挤橘子汁那种,是打蔬菜汁那种机器,这你们有吗?”

“有。”

“哦,那就好。”他说。

“我们不常用,但——”

“你应该常用才对,很多东西比等重的黄金还有价值。去买些甜菜和胡萝卜,有机栽培的最好,如果你找不到地方买——”

“我知道哪里能买到。”

“甜菜汁是最好的造血材料,但别光给他吃这个。一半甜菜一半胡萝卜,要给他喝之前再打,这不像输血那样立竿见影,但这也就不会让他染上肝病。”

“我知道甜菜汁被当成造血材料,”她说,“但我不知道能不能在这节骨眼上想到它,而且我也没想到会得到医生的亲口证实。”

“绝大多数医生连听都没听过,也听都不想听,但亲爱的,我可不像绝大多数的医生。”

“你当然不是。”

“绝大多数的医生也不会像我这样保养自己的身体,绝大多数的医生到我这岁数不会看起来真的感觉像我这么好,我都七十八了,我敢说我看起来不像。”

“的确不像。”

“你应该看我没被半夜叫醒、睡个好觉之后的样子,那可比现在气色好多了。我要价比较高,但我白天黑夜都出诊,这整个费用得花你两千块。”

“没问题。”

“你瞧她,她连眼睛都不眨一下,这好像是个很荒谬的收费,但有些事比这还荒谬。如果你把这小伙子送到医院去,出来的时候,你付的一定不止这个数字。”

我不必四处去找这笔钱,事实上我原本就带在身上,打算给珀维斯的。此刻我又掏了出来,递给了弗勒里希医生。

“谢谢,”他说,“我没法给你收据,但我也不会报上去的,包括警方和国税局。这个钱包含了后续的治疗费用,明天下午我还会来一趟,做个检查并重新包扎。你们每两个小时帮他量一次体温,痛的时候就给他吃阿斯匹林,如果热度忽然高起来就立刻打电话给我。万一这样的话,但我想应该不会。还有千万别忘了甜菜汁,甜菜加胡萝卜,各一半的分量,只要给他吃这个就行了。再看到你真是开心,埃莱娜,我常常想到你,想你现在变成什么样了,你还是美丽如昔啊。”

“更美丽了。”我说。

他抬起头来,又看看她。“你知道吗?”他说,“我想你说得对。”

“我不知道,”医生走后我说,“也许我该直接送他去医院。”

“你听到弗勒里希的话了,TJ可能还是留在家里更好,喝甜菜汁而不要去输什么血。”

“现在知道了当然好,”我说,“但问题在于我当时并不知道。我看到血流得并不多,认为他不会有生命危险,如果找了医生来,说必须尽快送医院,那也还有时间再送。”

“有道理啊。”

“枪伤必须上报,”我说,“而我不想发生这事,TJ是在警方没有任何记录的黑人,这是没有天大理由你不会想破坏的东西。”

“我知道他一定很高兴没去医院。”

“我可能也同时考虑到我自己。这个慢吞吞的弗勒里希从他身上取出来的可能是个好纪念品,但如果由贝尔维医院或罗斯福医院或布鲁克林犹太医院来取,他们不会交给TJ自己保存。他们得送到警方去,如此,通过弹道检验后可能就会出现一个有趣的结果对比了。”

“和射杀吉姆·费伯的弹头一致?”

“不是,那把枪他丢弃在现场了,但这把可能会在布鲁克林某个公寓里找到,另外还有一具死尸和尸体里的两个弹头,从点三五左轮射出的弹头。哦,这可提醒我了,我得尽快处理掉这把枪才对。”

“因为会直接牵连到布鲁克林那个死人,所以你要我把枪带出去,找个排水沟扔了?”

“不,得等我找一把来代替之后,我想过把它留在现场,带走他那一把,但我要那支可笑的小点二二干什么?”

“男人总是要那种男人用的枪,”她懒洋洋地说,“跟你说,有件东西你该马上处理掉,那就是你身上穿的衣服。上面还有弹孔呢,呃,不该说弹孔,因为子弹并没穿透过去,该叫弹痕,但这件外套该怎么办呢?不,不能丢,你喜欢这件,可是上头有血渍啊,还有你的裤子上也有。你何不现在去洗个澡,我把这些衣服丢到洗衣机里去?还是说这样只是浪费时间呢?我可以把血洗掉,但不是照样会被检验出来吗?”

“有可能。”我说,“但如果这些血渍淡到一般肉眼看不出来,那就没问题了。就算哪天弄到他们得搜查我的衣柜去做血液鉴定,他们就算查出某种结果我也不怕,TJ是流了点血在塔普斯科特街的地上,他们也可能会拿这个作为DNA比对的样本,然而我大可不必担心那种肉眼看不见的血渍问题。”

我冲了澡,换了干净衣服,去看了看TJ,他正呼呼大睡,脸色看来也好多了,我伸手试试他额头,有点温度,但不怎么烫。

起居室里,埃莱娜告诉我大可不必如此费事地还穿上衣服。“因为你也得睡了,”她说,“你可以在沙发床上歪几个钟头,由我来陪他。等商店开门之后你再接手,我去买甜菜和胡萝卜。刚才弗勒里希跟我讲甜菜汁时,我险些一头栽倒在地,”她停了好半晌,轻轻地说,“他帮我做过一次人流,在那之前他是我的顾客。”

“我不会追问这个的。”

“我知道,但为什么要让你瞎猜呢?说到瞎猜,你认为他死了吗?布鲁克林那边那个人?”

“我离开时他正要上路,依我看现在可能已经死了。”

“除非有人打电话叫救护车。”

“不太可能,就算这样,我猜他已死在现场或最多死在急诊室里。”

“这让你困扰吗?”

“你是说他死了这事?”

“是说你没救他这事。”

“不会,”我说,“我不觉得,你知道,杀吉姆的就是他。”

“我知道。”

“你可能以为我站在他面前时,仇恨一定会涌上来,但不是这样。他只是一个我必须解决的问题,他有我要的信息,或至少我当时以为他有,但结果他什么也不知道。他指认第一张画像时还让我燃起希望,但等我给他看我和雷做试验、而我根本只有模糊印象那一张时,他居然也点头指认了。要是我给他看的是达赖喇嘛的照片,他也一样会说就是这个人花钱要他杀我的。”

“他一心只想去医院。”

“没错。但问题在于,我并非带着复仇之心去的,我真的打算给他那两千块钱,并没计划开枪打他,如果他不先开火,我的枪根本不会离开我的肩带。”

“但他开火了。”

“是的,他先开火了,所以我只好把这混蛋给干了,然后他要我送他去急救。去他妈的,就算我有这念头,我想我也不会真的去做,为什么要这样做呢?我是没要杀死他,但我很希望他死。”

“他是自找的。”

“这句话你也许可以用在很多人身上,但判这家伙死刑是再适合不过了。他开枪打我完全是杀人不眨眼的态度,他谁都杀,只要有人付钱,天知道他这辈子杀了多少人,吉姆很可能也不是最后一个。至少,如果我不是穿了背心的话,就绝对不会是本周最后一个。”

“我也一直这样想,”她说,“但我决定不要让自己再多想那些以‘如果’开头的事,这太多了,而且太让人沮丧了,你活着,感谢上帝,TJ也活着,这样就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