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早晨我呼叫TJ,在对面的晨星餐厅跟他见面吃早餐。他还是穿着那条短裤,戴着那顶帽子,不过背心换成一件拆掉领子和袖子的粗斜纹布衬衫,而且上头三颗纽扣没扣。他来的时候我已经点过菜开始吃了。他在我对面的座位坐下,跟侍者说他要两个奶酪汉堡和一大盘炸透了的马铃薯块。

我说:“不要薯条?”

“早餐吃薯条?”

“抱歉,”我说,“我昏头了。”

“是啊,你早就昏头了,派我去布朗克斯追查三年前发生的狗屁案子。我去过啦,你怎么可能找到任何人还记得任何事?就像在一幢烂房子里找一根针似的。就算你真找得到有人记得什么,他们又干吗要告诉你?”

“嗯,希望是不大,”我说,“可是我觉得可能值得一试。也猜得到可能是浪费时间。”

“谁说的?弗雷德吗?我只说那是不可能的,可没说我做不到。”

“哦?”

“走遍布朗克斯,还到那些地铁不经过的地方,出了地铁,就得乘公共汽车。”他摇摇头,一副不敢相信的表情,“花了不少工夫,不过我找到几个认得这个埃尔多尼亚的家伙。结果,他们根本不叫他埃尔多尼亚。”

“那叫他什么?”

“胆小鬼。”

“胆小鬼?感觉上他胆子大得像条响尾蛇。”

“是,他现在是这样,在北纽约州的监狱里冬眠。说他胆小是因为,他混的那个帮派,里面的其他人都是瞪着你的眼睛扣扳机,微笑着射杀你。”

“我听说的埃尔多尼亚就这个样子。”

“不,你看,因为他胆小得不敢这么做,所以后来发现可以对付出租车司机高兴得要命。他不需要看着司机的眼睛,只要在背后开枪就行了。”

“这就是他们为什么叫他胆小鬼。”

“我刚刚不告诉过你了吗?”

“所以他干掉了那些出租车司机。”

他点点头。“没错,都是他干的。不过那个白人黄牌出租车的案子不是他干的。”

“他们这样告诉你?”

“不用他们说。死者的形态根本就不对。”他看着我的表情笑起来,“嘿,你们不是这么说的吗?我应该去当警察,也可以多学点内行话。胆小鬼一向都是找出租车公司的车,而且他也不会在奥德邦大道克卢南死的那种地方下车,因为那是西班牙语区,他去可能会引起注意。但为了确定,我设法找了认得他的人。”

“他们跟你谈过了?”

“我编了个故事,说我妈妈临终时告诉我,埃尔多尼亚·米姆斯可能是我老爸。所以我有责任要追查他的下落。”

“米姆斯多大?我不认为他老得足以当你爸爸。”

“是不够老,可是我谈过话的那些傻瓜没有一个会去追究的。而且我猜胆小鬼的胆子也不会太小,因为他有个朋友把我介绍给一个小子,说我们其实是兄弟。那小家伙才十二岁,不过面目凶狠,我看他活不到十八岁,除非接下来六年有人把他关进大牢。”他笑了,“不过他很高兴跟我见面,很乐意有个哥哥,这样就有个人搭着他的肩膀,告诉他这个世界是什么样的。”

“你对他会有好的影响。”

他转转眼珠。“唯一影响他的方式,就是让他知道胆小鬼如何影响了那些出租车司机。从脑后开枪射杀他们。总之,他告诉我的都是我早先猜到的,胆小鬼没杀那个黄牌出租车司机,不过你已经知道了,对吧?”

“看起来一定是这样。”

他把最后一口奶酪汉堡连同最后一口牛奶一起吞下去,从餐纸盒里抽出一张来擦嘴。“不过有些事情你不知道。”

“我不知道的事情太多了。”

“凶手是白人。”

“你怎么知道。”

“一个妞儿告诉我的。”

“真是有意思了,”我说,“这种谣言怎么会走那么远传回布朗克斯去的?”

“谁说是从布朗克斯听来的?我们谈的是开着黄牌出租车到华盛顿高地的奥德邦大道被枪杀那个家伙的事情。”

“你去那儿做什么?”

“就跟我在任何地方做的事一样,关心其他人的事情。我说过那是个西班牙语区吗?我在那边没什么人缘。”

“我猜你的西班牙语都生疏了。”

“我最好弄点录音带来,睡觉的时候学学。可是在睡觉时讲西班牙语有什么好处?”他耸耸肩,“别闹了。我去那儿,是当梅莉莎·见川的助理,问他们想上《纽约第一》节目吗?”

“我明白你的意思,你说你是她的助理?”

“有什么不行?我又没穿这些衣服。我弄了一条长裤,还有很像样的针织马球衫,一双懒汉鞋。再加上一点布克兄弟人士的口音搭配那身行头。你想我看起来会不像电视记者的助理吗?”

“那头发呢?”

他扯下帽子。一头以前压在帽子底下的浓密卷发现在只有半英寸高。“剪了,”他说,“你觉得怎么样?”

“看起来不错。”

“戴上帽子更好,”他说,“至少在杜斯是这样。”他从腰上的红色袋鼠牌腰带上拿出一副角质框眼镜戴上。“当时我戴着这个,”他说,“而且手里拿着个写字板,比眼镜还管用。带着写字板的人,你就知道他不是冒牌货,每个人都会迫不及待地告诉他各种事情。你猜谁教我这套的?”

“我敢说是什么见鬼的传奇艺术家吧。”

“是啊,不过他没那么吃得开,因为他得付钱请我吃今天的早餐。”

“写字板的事情是我教你的?”

“大概一年前,我们一起喝咖啡,你回忆往事,告诉我一些乱七八糟的事情。你不记得了?看吧,马修·斯卡德讲话的时候我都很专心听的,可是你不见得专心。”

“你在奥德邦大道是怎么告诉他们的?梅莉莎·见川打算做一个被谋杀的出租车司机报道?”

他点点头。“我说她要针对这个案子做个报道,还说这个案子一直没破,因为那些奥德邦大道的人怎么知道米姆斯正在北约州蹲苦牢?我说,只要案发时在现场,或者到看到什么的人,就可能有机会上电视,而且会见到梅莉莎·见川。老兄,华盛顿高地那些人真爱死那个婊子了!她是日本人,对吧?”

“如果不是的话,”我说,“那她可装得真像。”

“哦,那些人的样子会让你以为她是波多黎各人呢。跟我一通胡扯,问我她人怎么样,有没有男朋友。编多了关于她的故事之后,连我自己都开始相信了。总之,我发现了这个小妞,克卢南遇害的时候她就在现场。”

“她看到了什么?”

“看到那辆黄牌出租车在角落的巴士站停下来,然后不一会儿,她看到一个家伙下车,关上车门就走了。”

“‘不一会儿’是多久?五分钟?十分钟?”

“大哥,那是四年前的事了,现在她还在念高中,所以当时她年纪多大?谁又记得出租车停下来后,直到那个傻瓜下车之间过了几分钟?当时她也没多想,一直到后来警察来了,从里面拖出一具尸体。”

“她没听到枪声。”

“她说没听到。”

“凶手一定用了消音器。你说她看了他一眼?”

“她看了一眼,不知道看得多仔细。”

“她说他是白人?会不会是中南美的白人?”

“我问他是不是西班牙语系的人,她说是他是个白人。”

“她是不是回答,不,他不是西班牙语系的,而是个白人?”

“嗯,就是这样。”

“他下了出租车,然后——”

“弯下腰,好像跟司机说什么话。比如说等我一会儿之类。这也是为什么那辆黄牌出租车停那么久,都没有引起大家怀疑。”

“计价表还开着吗?”

“一开始就没开。”

“他停车前有没有打手势?有时候某些司机会这样的,可是——”

“她所说的事,”TJ说,“你得记住,是发生在四年前——”

“当时她只是个孩子,这我明白。她说了些什么?”

“那家伙没给车钱。”

“你说那个乘客,她看到的那个人?”

“他坐在前座。”

“你不可能说是他开的车,因为克卢南是在方向盘后面被发现的。”

“没说他开车,说他坐车。在乘客座,除非那座位还有别的名称。出租车的乘客都应该坐在后座的,可是他移到前座去跟司机一起坐了。”

“她离车子有多远?”

“两三家商店吧。她当时和朋友站在一家糖果店门口,她也指给我看了。还跟我解释梅莉莎·见川可以在糖果店前面访问她。大哥,我看她谈起那些新闻界的垃圾如数家珍,真可以去当梅莉莎·见川的助理了。”

“他长得什么样子?”

“白人。”

“高矮,胖瘦,年轻还是年老——”

“只知道是白人,不过别忘记——”

“事情发生在四年前,而且当时她还是个孩子,对吧。你想我带她去找雷·加林德斯怎么样?”

“让埃莱娜可以再多一张画挂在店里?我想她会愿意的,不过出来的结果可能想象成分大于记忆成分。只要有机会上《纽约第一》节目,她会发誓他有乳头,后面还拖了条尾巴。”

“或许我应该跟她谈谈。”

“以警察的身份?还是也以见川小姐助理的身份?”

“我可以假扮新闻助理导播,”我说,“你看怎么样?”

他想了一下,然后点点头。“我得去找我的马球衫和卡其长裤,”他说,“还有我那双便宜的懒汉鞋。我想无论如何都该带着那些行头,有机会就可以放在埃莱娜的店里。”他看着我的衣服。“也许你可以稍微穿得正式一点,”他说,“这样我们就不会给《纽约第一》丢脸了。”

我穿了一件蓝色的运动夹克,免得糟蹋了《纽约第一》的服饰声誉。我们搭乘A线的地铁往上城,花了四十分钟找到桑布里塔·帕多,又花了半小时在她四年前站过的那家糖果店附近的一家比萨店,边吃腊肠比萨边跟她聊。她身材略微矮胖,一头光滑的黑发,橄榄色皮肤,有着典型西印度群岛移民的轮廓,棕色眼珠异常明亮。她的名字意思是“小影子”,她说,听起来有点傻,她以前很讨厌。不过现在开始喜欢了,因为这名字似乎相当与众不同。

她的说法没有改变,从那辆出租车下来的是个白人,她能提供的外表表述就是这样。还有他是从前方的乘客座下车的,她感觉当时那人只打算下车一会儿就会回到车上,可是他走过街角就不见了。然后她得回家,就忘掉了这件事,到了第二天地听说了发生的事,警车什么的,结果出租车司机死了。据说是被射杀的,可是他会不会只是心脏病发作之类的呢?或许他的朋友是要去求救,然后——

然后只是忘了要回来?

哦,她说,或许,你知道,那个出租车司机死了,他的朋友决定不要被扯进去,所以他大概就打了九一一然后回家。只不过不知道他身上有子弹,或者那些事情是她听来的,可是你会听说一大堆事情,又该相信哪个呢?

怎么确定呢?

谈到一半,TJ离座去上洗手间,片刻间“小影子”忽然变得又成熟又年轻了。她在座位上挺直身子说:“坦白告诉我好吗?我不会上电视,对吧?”

“恐怕不会。”

“你是警察吗?你可能是警察,不过TJ·史密斯先生不可能是警官。当然了,我也从不认为他是梅莉莎·见川的助理。”

“真的?”

“他太年轻,而且太江湖气了。你得去上大学,才能找到这种工作,不是吗?他不可能上过大学。”就像我说过的,她比实际年龄成熟。然后我问她,既然看穿了TJ是冒充的,为什么又那么合作。“哦,他真的很可爱。”她说,然后格格地傻笑起来,看起来大概只有十二岁。

“我是保险调查员,”我说,“史密斯先生是实习生。不需要让他知道,嗯,看穿了他是冒充的。”

“好,我不会,”他说,然后用吸管吸干了可乐,“保险?希望我没让任何人惹上麻烦。”

“肯定不会。”

“希望也不会让某个人拿不到钱。”

“这真的只是为了要理清一些书面公文而已。”我说,“或许也能替公司省点税金。”

“哦,那么,”她说,“很好,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