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整整十二年来,格里·比林斯一直为一家独立的纽约电视频道担任气象播报员。尽管他正式为人所知的头衔是首席气象专家,但他的工作主要是播报。他之所以能崛起,主要并不是基于判读气象图的能力。他颜色鲜艳的服装,他那种无法抑制的个人色彩,还有他在镜头前面扮演傻瓜的那种露骨的热心,都是更重要的因素。

他一天播报两次,晚上六点五十五分那次是紧接着六点半的新闻;第二次是在十一点十五分夜间新闻的中间,播完就是体育新闻摘要。通常,他会在下午五点抵达电视台,准备当天要播报的内容,排好他要讲解的图表顺序,播报完就出去吃晚餐。有时候晚餐时间他会在外头晃两个小时,然后回到摄影棚;更多的时候则是回家打个盹,换衣服,然后回摄影棚准备他的第二次播报。他会在十点和十点半之间到达,不需要花太多时间准备,因为用的图表是一样的,而且播报的内容基本上也没有太多更动。

星期二晚上七点,他直接回到位于西九十六街的公寓,自从四年前离婚后,他就一直住在那儿。他打电话给一家阿姆斯特丹大道的中国餐馆叫了外卖。快十点时,他下楼叫了一辆出租车,司机是刚从孟加拉来的移民,名叫拉克曼·阿里。出租车在等绿灯要左转到哥伦布大道时,一辆企图从右边超车的汽车撞上来,司机跳下车和拉克曼·阿里吵架。吵到后来,他掏出一把手枪,朝阿里脸上和胸部开了三发,然后猛地拉开出租车门,把枪里其余的子弹都射进阿里的乘客身上。然后他回自己车上迅速逃逸。目击者对那部车子的形容从两年新到十二年都有。不过证人似乎一致同意,那是一部深色四门轿车,白天的话,就能看得更清楚了。

埃莱娜之前看着新闻,甚至在电视台介绍代替比林斯的新气象播报员之前,她就知道了。在那种天气,气象员缺席却没有人讲俏皮话,而且摄影棚里面所有的播报员似乎都守着一个不祥的秘密。其实他们早在新闻播出之前就接到了比林斯的死讯,但决定不予报道。可是后来他们发现这样有被其他电视台抢先的危险,于是便决定播报这则新闻。因此,在体育新闻摘要之后,主播便宣布了这个不幸的消息。

“我不知道该怎么办,”埃莱娜说,“我知道你在葛洛根酒吧,于是到处找那里的电话想打过去,可是在这种下着大雨的半夜,你又能怎么办?此外,据我所知,这个事情就像表面上看起来那样,只是一个交通意外引起的吵架失控。这种事情总是难免,何况现在人人都有枪,说不定警方很快就会抓到那个吵架的凶手,我干吗要为这件事毁掉你和米克共度的夜晚呢?

“于是我就没打电话,打开收音机熬夜听WINS台,听了好几个小时。我把收音机音量关小,然后一面看一本书,一面听每半个小时播报的新闻,一听到比林斯的报道,我就停止看书,把音量调高,播报的内容每个字都跟前面播报过的一样。最后我就听着收音机睡着了,到了七点才被整点音乐吵醒。

“我应该打电话给你吗?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

她没打电话给我的原因没有错,我不能怎么样。而现在我能做的也不多。枪杀次日的早晨,我也只能接接雷蒙德·格鲁利奥和路易斯·希尔德布兰德还有戈登·沃尔泽的电话。我告诉每个打电话来的人,我得更深入了解,才能知道接下来该怎么做。

过了中午,警方发现了行凶的那辆车,那是一九八八年的福特,牌照是新泽西州的,登记的主人是个住在提内克的眼科医师。车子是在拖车场被发现的,之前因为停在城中戏院区的一个禁止停车处,而被拖到这里。之所以会被认出来,主要是基于目击证人记住了部分的车号,之后又在车子身上发现了擦撞到拉克曼·阿里那部出租车的烤漆痕迹。那位眼科医生的妻子告诉警方,她的丈夫到休斯敦去参加一个学术会议,他在星期五晚上从纽瓦克乘飞机离开,车子就停在机场的长期停车处。

汽车仪表盘和方向盘上都有指纹,但结果是交通警察的,因为他们拖吊时得打开车门把车打到空挡。没有任何可能属于凶手的指纹,几个目击证人形容开枪的人身材中等,戴着一顶棒球帽,穿着一件亮面的深蓝色运动夹克,胸口的口袋上方有绣字,但距离太远,没有一个证人看清上面绣的名字。

整个事件看起来司空见惯,唯一的新闻价值就是被害人之一在本地稍具知名度。有人在机场的停车处偷了一辆车,或许是想偷来干坏事的。或许发生那件意外让他情绪太坏,或许他那一整天心情都很坏。总之,他对一个寻常的小车祸反应过度,他没有跟对方交换驾照和保险卡号码,而是拿出一把枪疯狂乱射。

很有可能是这样的。

或者他可能把偷来的车停在可以看到比林斯那幢公寓门口的地方,等比林斯叫了出租车后就跟上去,安排了擦撞和后来的结果。

不知道。

我整天没睡,为了克制疲倦而喝了太多咖啡。到了晚上八点半,我逼自己去圣保罗教堂,参加常去的那场戒酒聚会,可是却没法专心,到了中间休息时忍不住就走了。回到家里,埃莱娜叫我去洗个热水澡,上床睡觉。

“听我的吧。”她说。

热水澡消除了部分紧张,一上床我几乎立刻就睡着了。我一定梦到了詹姆斯·肖特,因为我醒来时想着他。我告诉埃莱娜,她说前一天我去圣保罗的时候,肖特曾打电话来找我。

“他说没什么重要的事情,”她说,“还说不必回电给他,因为他正要出门,所以我就没跟你提。”

我打电话找他,没人接。

我听了收音机里的新闻,没有比林斯的报道。我出去买了《纽约时报》和其他三份小报,然后看完四份报纸上关于比林斯遇害的报道。《纽约时报》的文章是从前面几版的报道转到讣告版,讣告有一张照片和六栏长的内文。我看了那篇讣告,又看了五六则其他人的。然后继续看了占半个版的与死亡相关的报道。其中三分之一是关于一个上星期死去的人,他显然一生广结善缘,每个受访者都哀痛地怀念他,对他的去世表示悲悼。

我草草看完这些,但对于其他人的讣告,则依照我这阵子的习惯看得相当仔细。一如往常,看到后来注意力就开始松懈。翻完讣告版没看到熟悉的名字,我就没那么热心研究了。但我照着字母顺序看过去,于是得知住在福瑞斯特山的艾伦·沃特森遗孀海伦·沃特森在星期一去世。

我打了好几个电话,才找到一个愿意跟我谈话的警察。

“意外溺死,”他说,“可能是滑倒了,头撞上瓷砖,淹死在自己的浴缸里。只要失去意识太久,你的肺就装满了水,这种事不稀奇。”

“哦,真的吗?”

“你要问我意见的话,我就得说,他们应该在浴缸上贴警告标示的。不,你知道,有自杀的可能。她今年稍早时候失去了丈夫,因此很消沉,诸如此类的。我们在浴缸旁边的地板上发现了一瓶J&B威士忌,在浴缸里喝这玩意儿,然后昏过去,你会把这算做这是自杀吗?我不会,她不顾孩子在不到六个月内父母双亡的感觉,没有留下遗书。此外,谁知道别人心里在想什么?你喝了点酒,失去意识,然后就昏过去淹死了。或者喝得太多,特别是泡在热水里,结果失去平衡撞到头,就昏过去了。唉,意外常常有的。”

“她是星期一死的吗?”

“是星期一发现的。医生认为当时她已经泡在水里三天了。”

怪不得她没接电话。

“你知道这几天的天气,”他说,“或许你也知道尸体在水里泡几天会变成什么样。两者加在一起,还需要我来告诉你那是什么情形吗?”

“发现尸体的是谁?”

“一个邻居。沃特森夫人的一个孩子因为打电话找不到他母亲,有点担心,就打电话到隔壁。那个邻居有一把钥匙,自己开门进去。结果碰到这种事情。”

我打电话给詹姆斯·肖特。没人接。

我又打到埃莱娜店里,问她:“肖特昨天打电话来的时候,是不是有点紧张?他的声音听起来像不像害怕的样子?”

“不像。怎么了?”

“艾伦·沃特森的遗孀周末淹死在自家浴缸里。死亡时间很难确定,但显然是发生在我去科罗纳和那个保安公司的老板谈过之后。”

“我看不出这有什么关联。”

“一定有关,”我说,“我猜是凶手想毁掉线索。他一定是害怕有人看到什么,或者知道什么。他杀了那个寡妇,照理说下一个目标就是第一个到达现场的人,也就是发现沃特森尸体的警卫。”

“詹姆斯·肖特?”

“他的电话没人接。”

“他可能在任何地方,”她说,“说不定去参加戒酒聚会了。”

“或者去酒吧,”我说,“或者在自己家里灌酒,不接电话。”

“说不定去吃早餐,或者去惠特尼美术馆看罗斯科回顾展了,如果我没事做,第一个选择就是去那里。你打算怎么办?”

“去找他。他知道一些事情,虽然他根本不明白这点。我要在他被杀之前找到他。”

“你等一等,”她说。她掩住听筒一会儿,然后说,“TJ在这里,他问你要不要人结伴同去。”

我换了衣服下楼时,TJ已经在大楼门口等我了。他穿着那套大学预科生的服装,但头上戴的那顶突击者队棒球帽让整体效果稍稍打了折扣。“如果我想让自己看起来更正经的话,”他说,“可以不戴帽子。不过管他呢。”

“我没说你的帽子怎么样。”

“我听过类似的说法。”

“或者是你懂读心术。”我走向人行道边缘,叫了一辆出租车,告诉司机到八十二街和第二大道交会口。“总之,”我继续前面的话题,“穿什么都无所谓,我不想浪费时间。”

“你不期望能发现什么事情。”

“没错。”

“带着我只是做伴罢了。”

“差不多吧。”

他眼珠转了转。“那我们干吗坐出租车?为了报账?你这种人坐出租车,一定是大事不妙了。”

“这个嘛,”我说,“希望我们是错的。”

到了八十二街,我叫TJ在车上等,自己上楼去看看戒酒聚会的会议室。我星期五晚上曾带詹姆斯·肖特来过这里,后来他提过要再来这里参加聚会。会议正在进行中,我进去在咖啡壶旁边找到了一个视野很好的位置,一确定他不在里面,我就下楼回到车上,请司机开到第五大道,在九十四街的街角下车。

我们的第一站是蓝色独木舟,如果肖特没再喝酒也没被杀,总有一天这个酒吧会出现在他的戒酒聚会发言中,“我在这儿遇到了一个家伙,”他可以说,“本来以为可以让他请我喝两杯啤酒的,没想到不知不觉就来到戒酒协会的聚会。现在我戒酒成功,从那时开始,我再也没沾过酒。”

现在他不在蓝色独木舟,也不在第五大道的任何一家酒吧或小餐馆。TJ和我一起逛了一圈,如果分头找会快一点,但就算他看到肖特,又怎么认得出来?

我们走完第五大道的四个街区后,便朝西到九十四街肖特的公寓去。我按了一个应该是他的门铃,然后又按了标示管理员的那个电铃。结果没人应门,我们于是离开,到第二大道,又浪费了一点时间,从九十二到九十六街,找了更多酒吧和餐厅,然后回到我们原来的地方。我找了一个电话,打给肖特,还是没人接。

我开始有不祥的预感。

没有道理为找他而地毯式地搜遍整个城市,我心想,因为我们并不打算用这个方式找到他。我也没有道理打电话给他。因为他不会接。

我快步走回那幢公寓,TJ紧跟在我旁边。我按了管理员的门铃,还是没人应门,于是我随意按了另一个电铃,看有没有人会开门让我进去,一个也没有。但过了几分钟,一个大块头女人从一楼出来,摇摇晃晃地走向门口。她透过玻璃门皱眉看着我们,没有开门,问我们要做什么。

我说我们要找管理员。

“你们是在浪费时间,”她说,“他没有空房间可以出租了。”

“他在哪里?”

“这里是正派的公寓。”不知道她把我们当成什么了。我拿出一张侦探社的名片,贴在玻璃门上。她斜乜了一眼,嘴巴蠕动地读着上面的字。念完之后,嘴唇紧紧抿成一道窄线。“他就在街对面的门廊下,”她不情不愿地说,“他姓卡洛斯。”

对面的门廊下有三个人,其中两个在下棋,另外一个则在旁边看,偶尔插嘴发表意见。那个看下棋的人正在喝一罐美乐啤酒,两个下棋的人则分着喝一个纸盒装的托皮康纳橙汁。我问:“卡洛斯吗?”三个人都抬起头来看着我。

我递出名片,一个下棋的人接过去,他身材矮胖,长着塌鼻子和清澈的棕色眼珠。我想他就是卡洛斯。“我在找你的一名房客,”我说:“我担心他可能会发生意外。”

“谁?”

“詹姆斯·肖特。”

“肖特。”

“将近五十岁了,中等身材,深色头发。”

“我认识他,”他说,“你不必形容给我听。每个房客我都认识,我只是在想今天有没有看到过他。”他闭上眼睛专心想了一下。“没有,”最后他说,“我好几天没见到他了。你可以留下名片,等我看到他就打电话给你。”

“我觉得应该去看看。”

“你是说去开他房门?”

“就是这个意思。”

“你按过他的电铃了?”

“我不知道哪个是他的电铃。”

“上面不是有他的名字吗?”

“没有。”

他叹了口气。“很多房客都不愿意把名字贴在门铃上,”他说,“我贴上名字,他们就撕掉。结果有朋友来,按错电铃,吵着其他人,或者就来按我的门铃。我告诉你,真是烦死了。”

“嗯。”我说。

他站起来。“我们先去按他的门铃,”他说,“然后再看看。”

我们按了他的门铃,没有人应门。于是走进去,爬了三层楼,里面就跟我原先估计的一样,消毒水的味道混着食物和老鼠和尿臊味。卡洛斯带着我们到肖特房门口,握拳用力擂门。“嘿,开门哪,”他喊着,“有位先生想跟你说话。”

没有反应。

“不在家,”卡洛斯耸耸肩说道,“你可以写个纸条,塞在门缝里,等他回家——”

“我觉得应该把门打开。”我说。

“我不知道这样好不好。”

“我很担心他,”我说,“他可能发生意外了。”

“什么样的意外?”

“不太好的意外。开门吧。”

“你只是动动嘴而已,”他说,“会惹上麻烦的可是我。”

“有事我负责。”

“那我该怎么说呢?‘这个家伙要负责的。’老兄,倒霉的还是我啊。”

“如果你不开门,”我告诉他,“我就自己踢开。”

“你说真的?”他看看我,然后相信我是说真的。“你觉得他可能病了,呃?”

“说不定更糟。”

“还有什么比生病更糟的?”我猜他是想到了,因为他缩了一下,“妈的,希望不是。”他抽出一串钥匙,找到那把,插进锁孔里。“反正,”他说,“你根本用不着把门踢开,除非他上了链子。这些锁根本没有用,用一张塑料卡就可以打开。但如果上了铰链,妈的,你就还是得踢。”

不过门没有上链子。他转开锁,停下来敲最后一次没有必要敲的门,然后把门向里推开。

房间是空的。

他站在门口。我把他推开,走进那个小屋间。里头简单整齐得像个和尚的宿舍,有个铁床架,一个抽屉柜,一个床头柜。床铺得很整齐。

抽屉是空的,衣柜也是空的,我看看床底下,没有任何私人物品,只有他搬进来前已有的那些二手家具。

“我猜他搬走了。”卡洛斯说。

电话放在床头柜上。我取出一支铅笔放在听筒下面,把听筒往上挑起,直到可以听到拨号音的高度,然后再挂回去。

“他没跟任何人提起什么,”卡洛斯说,“他每星期付一次租金,所以房租已经付到星期天了,有趣吧?”

TJ走到床边,拿起枕头,下面有本小册子。他仔细看了一眼,然后递给我。

我已经知道那是什么书了。

“奇怪,”卡洛斯说,“既然要搬走,干吗把床铺得那么整齐?反正租给别人之前,我总得先把这个房间整理过的,不是吗?”

“希望如此。”

“我当然会整理。”他皱起眉头,困惑地说,“或许他会回来。”

我看着那本戒酒协会的书,是我买给他的那本,也是他唯一没带走的东西。

“不,”我说,“他不会回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