凯撒的头像
在布朗普顿或是肯辛顿某处,有一条漫无尽头的大道,两旁全是高大的房屋,富丽堂皇但大都空无一人,仿佛一排排的坟墓。通向阴暗大门的石阶像金字塔的侧面一样陡斜;上前叩门的人可能还得犹豫一下,生怕来开门的会是具木乃伊。更令人压抑的是,这些灰蒙蒙的建筑物似乎延绵不绝,一眼望不到头。外地人走在路上,会疑心自己永远也无法走到尽头或是碰到个转弯;但是且慢,那边有一个例外——一个非常小的例外,但足以令人雀跃了。两栋高大的宅邸中间,夹着个小马棚似的建筑,和整条街一比,也就算是门上的一道缝,只能说是家矮小的酒铺或者饭铺,档次刚够富人家的马夫落脚。但是这寒酸的地方却透出欢乐,尽管毫不起眼,却显得自由自在,古灵精怪,宛如一群灰石巨人脚下亮着灯光的矮人小屋。
倘若有人在一个秋夜路过此地,这件事本身就够虚幻的了,可他还可能看到红色窗帘(玻璃上面写着白色的大字)遮掩的窗子,有只手拨开窗帘,一张脸向外张望,样子就像是天真的地精。实际上,那个纯真朴实的人叫布朗,他曾在埃塞克斯的科霍尔担任神父,目前在伦敦工作。他的朋友弗朗博,是名半官方的侦探,他刚了结了附近的一桩案子,正坐在神父对面整理笔记。他们坐在一张紧挨着窗户的小桌旁。教士拉开窗帘向外望着,直等到街上那陌生人走过窗前才放下窗帘。接着,他圆溜溜的眼睛转向头顶窗子上的白色字母,接着又瞟了眼邻桌。那边坐着一个工人,面前摆着啤酒和奶酪。还有一个红头发的年轻姑娘,手里握着杯牛奶。过了一会儿(看见他的朋友把笔记本收好),神父低声说:
“你要是有个十来分钟的话,我希望你能去跟着那个戴假鼻子的人。”
弗朗博吃惊地抬起头;那个红发姑娘也抬起头,但她的神情就远不止是惊讶了。她穿着浅棕色的粗布服装,样式简单,甚至有点过于随意;但她是个贵族小姐,而且细看之下,有点盛气凌人。“戴假鼻子的人!”弗朗博重复道。“他是谁?”
“我还不清楚,”神父回答,“我想要你去查一查;算是帮我个忙。他往那边去了,”接着用拇指向肩后做了个不易察觉的动作,“距离不超过3根灯柱。我只想知道他往哪个方向去了。”
弗朗博盯着他的朋友看了片刻,表情说不清是困惑还是觉得可笑,之后才起身离席;他巨大的身形挤出矮人酒馆的小门,接着便融入了瞑瞑的暮色之中。
布朗神父从口袋中掏出本小书,安安稳稳地读了起来;红发女士离开她的位子,坐到了他对面,可他假装没注意。最后,她只好探过身子,小声却又气势逼人地说:“你为什么要那样说?你怎么知道鼻子是假的?”
他撑起沉重的眼皮,尴尬地眨巴着。然后他犹疑的眼神又飘向酒馆玻璃上的白色字母。年轻姑娘的眼神跟随着,也停留在字母上,但还是困惑不解。
“不对,”布朗神父回答了她的疑虑。“不是‘Sela’,与圣经诗篇没有关系;我刚才没太在意,才会那样理解;应该是‘Ales’。”
“什么?”姑娘瞪大了眼睛问。“上面写些什么有关系吗?”
他思索着,眼光转到了姑娘浅色的帆布套袖上。手腕处,一圈纹路很浅的艺术图案显示出,这不是普通妇女的工作服,倒像是一件进修艺术的女士的工作服。他似乎找到了很多值得思考的细节;但他的答复缓慢迟疑。“女士,你知道,”他说,“从外面看这地方——可以说是个不错的去处——但是像你这样的女士一般不会——不会这么想。你们从不会主动走进这样的地方,除非——”
“除非什么?”她再次问道。
“除非个别心里有事的人,他们不是来喝牛奶,而是另有所图。”
“你真有意思,”年轻的女士说。“说这些做什么用呢?”
“我不想给你添麻烦,”他颇有风度地回答,“只是为了做好准备,以防你需要的时候我能帮你一把。”
“可我为什么需要帮助呢?”
他继续着他那梦呓般的独白。“你来这里不是要约见女门徒,或是身份卑微的朋友,否则你会选择雅座……你也不会是身体不适,不然你就会找店里的女主人求助,显然她比较可靠……另外你看着不像是身体不舒服,只是心情不好……这条街笔直笔直的,没有一处拐弯;两侧的房子都门窗紧闭……我只能推测,你是遇到了不想见的人;在这一片巨石建筑里,你只有这个小酒馆能进来避一避……我仔细观察了刚才走过去的那个人,我想我这么做并不过分……而且,我觉得他是坏人……而你应该是好人……我已经做好了准备,如果他胆敢纠缠你,我一定会出手相助;我要说的就这些。我的朋友很快就会回来;他那样笨手笨脚地在街上晃荡,一定不会有什么收获的……我想他是不会有的。”
“那你为什么还派他去?”她大声说,显得更加好奇了。她的表情鲁莽自负,脸上泛着红光,那副高鼻梁仿佛玛丽·安托瓦内特的鼻子。
她看了他一会儿,脸上浮现的红晕中带着一丝愠怒;不过,尽管她内心有些不安,但眼中与嘴角随即又流露出了笑意,她冷冷地回答道:“好吧,要是你这么想和我聊天,也许你会回答我的问题。”她停顿了一下,补充说:“我能否有幸问问,你怎么看出那人的鼻子是假的?”
“在这种天气里,蜡质的东西很容易沾上露水,”布朗神父简洁地回答说。
“但是怎么会有人戴着这么个歪鼻子?”红发姑娘反驳道。
轮到教士答话时,他笑了起来。“戴这么难看的鼻子,倒不是为了扮靓,”他承认。“我想,那个人戴上它,恰恰是因为他自己的鼻子太漂亮了。”
“那又何苦呢?”她追问道。
“你听这像不像一首童谣?”布朗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有个歪歪扭扭的人走过歪歪扭扭的路……我想那人跟着他的鼻子也走了歪路了。”
“什么意思,他干了什么?”她有些害怕地问。
“我不想强迫你对我有丝毫的信任,”布朗神父非常平静地说。“但我认为,你比我知道得更多。”
姑娘突然跳了起来,安静地站在那里,但双拳紧握,一副恨不能马上走开的样子;然后她慢慢松开手,又坐了下来。“你比任何人都神秘莫测,”她如释重负地说,“但我能感觉到,你不仅神秘,还挺有同情心的。”
“我们最害怕的,”教士低声说,“是在精神上茫然无助。因此,无神论只是一场噩梦。”
“虽然我说不清为什么会信任你,”红发姑娘下定了决心,“但我还是会把这一切都告诉你。”
她手里摆弄着编织的桌布,继续说:“你应该能分清什么是势利,什么不是;要是我说自己出身世家,你该明白我必须这样说,不然就说不清楚。其实,我害怕的主要是我兄弟不可救药的老观念,什么位高任重之类的。我叫克里斯特贝尔·卡斯泰尔斯;或许你听说过我父亲卡斯泰尔斯上校,他是出了名的罗马硬币收藏家。我没法跟你说他,唯一能说的就是,他本身就像一枚罗马硬币,一样地外表精致,一样地货真价实,一样地价值连城,但同时又一样地铁石心肠,一样地陈旧过时。他对自己的收藏比对自己家的盾形徽章还要得意——简直是无出其右了。你要看到他的遗嘱,他的特立独行就表现得更明显了。他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他和我兄弟贾尔斯吵过一架,然后就把他赶到了澳大利亚,只给了他一小笔钱。这之后,他立下遗嘱,把卡斯泰尔斯家的收藏连同另一笔更少的钱留给了我另一个兄弟亚瑟。他把这当作一种奖赏,当作是给予亚瑟的最高荣誉,以此嘉奖亚瑟的忠诚与正直,以及他在剑桥求学期间在数学和经济学上的优异成绩。他把他的巨额财产大都留给了我;我知道他蔑视钱财,所以才留给了我。”
“这么安排,你可能会觉得亚瑟一定会怨天怨地;但他简直就像是我父亲又活过来了一般。尽管年轻时他与我父亲有些分歧,可接手收藏后,他就像一个异教教士投入了他的圣殿。他将那些罗马小硬币与卡斯泰尔斯家族的荣誉相提并论,那股固执、盲目崇拜劲儿跟我父亲一模一样,好像罗马式的硬币必须用罗马式的美德来捍卫似的。他没有别的嗜好,从不在自己身上花钱,他只为收藏而活。平时,他也不会为他的便餐更衣打扮,总是穿一件老旧的棕色睡衣,在那堆扎得紧紧的棕纸包中间走来走去,任谁想碰一下都不行。睡衣上的系带与流苏配上他苍白清瘦、温文尔雅的面孔,简直是位老苦行僧。时不时地,他也会打扮成一位时髦的绅士;但只限一种情况,那就是要去伦敦的拍卖场或者店铺为卡斯泰尔斯家的收藏再添上一笔。”
“要是你了解年轻人的话,现在你就不会奇怪我对这一切有多么讨厌;我讨厌那些人对古罗马人的闻必称是。我不像我兄弟亚瑟;我无法放弃追求享乐。我的浪漫天性以及一些不值一提的小处,包括一头红发,都遗传自我的母亲。可怜的贾尔斯也一样;我认为硬币的影响倒算是他会那样的一个理由;虽然他确实做错了事,差点就进了监狱。但他也没有犯下我这样的大错,我马上讲给你听。”
“这就是我要说的整件事里最荒唐的部分了。我想,你这么聪明,肯定能猜出,像我这样一个不安分的17岁女孩,生活在一个如此单调乏味的地方,到底什么样的事情才能让我轻松一些吧。但我总被一些更可怕的事情困扰着,不知道自己到底想怎样;说不清该恨自己因轻佻种下苦果,还是活该忍受心碎的感觉。那时我家住在南威尔士的海滨度假区,隔几户人家的房子里住着一位退了休的船长,他有一个比我大5岁的儿子。贾尔斯去澳大利亚前,他们经常来往。他叫什么名字无关紧要;但我既然打算把一切都告诉你,说出来也无妨,他叫菲利普·霍克。我们常一起去捕虾,而且觉得我们都爱着对方;至少他说过他爱我,而我也觉得我爱他。他有一头古铜色的卷发,还有一副鹰一样的面孔,也在海边晒成了古铜色。我向你保证,我告诉你这些不是为了赞美他,而是这些都跟这件事有关系,那场离奇的巧合就是由此而来的。”
“夏天的一个午后,我和菲利普约好去沙滩上捕虾,我在前厅不耐烦地等着,亚瑟正在把新买来的几包硬币抱进他昏暗的书房兼博物馆里,一次一两包。当他终于关上厚重的大门时,我匆忙抓起捕虾网,戴上便帽就要溜出去。就在这时,我看到他落下的一枚硬币正在窗户前面的长凳上闪闪发光。那是一枚铜币,上面有凯撒的头像,那色泽,那带弯的罗马式鼻子,那又瘦又长的脖子,简直就是菲利普·霍克的翻版。我突然记起,贾尔斯曾经说过,有一枚硬币很像菲利普,而菲利普也很想得到它。也许你能理解我当时脑子里那种又疯又蠢的想法,我觉得那简直是仙女送给我的礼物。那时我觉得,要是能拿着它跑去送给菲利普该多好啊,它可以作为类似结婚戒指那样的信物,可以让我们永远联系在一起;我一时间思绪万千。然而从内心深处,我为自己所做的感到害怕;更重要的是,一想到亚瑟对这件事的反映,我就像挨到红烙铁一样备感煎熬。卡斯泰尔斯家的贼;偷窃卡斯泰尔斯家宝物的贼!我相信我兄弟恨不得马上让我像女巫一样被烧死。但很快,这种臆想的残酷情景激发了我对他的憎恨,我恨他整天泡在古物堆里。而我渴望回应来自大海的呼唤,那里充满了青春与自由。外面阳光炽烈,花园里有棵黄色的金雀花在微风吹动下敲击着窗户。我想到,那些生机勃勃的金色花朵正从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呼唤着我——而我兄弟那死气沉沉的金币、银币、铜币随着岁月的推移终将蒙上厚厚的灰尘。一边是我的本性,一边是卡斯泰尔斯家族的收藏,我在中间苦苦挣扎。”
“人的本性远比卡斯泰尔斯家的收藏古老,于是本性成了最后的胜利者。我一路跑向大海,手中攥着那枚硬币,我感到整个罗马帝国与卡斯泰尔斯家的家世血统都压在我身上。不只是我家那头老雄狮在我耳中咆哮,凯撒也放出了所有的老鹰,全都扑扇着翅膀,一边尖厉地嘶鸣,一边追逐着我。我的心像小孩子放的风筝一样越升越高,直到我翻过起伏的干燥沙丘,来到平坦而潮湿的沙滩上。就在几百码以外的海中,菲利普已经站在波光粼粼的潮水中了。红色的夕阳壮美绚丽;大片的水域刚刚没过脚踝,而夕阳的倒影足有半英里远,仿佛一座湖泊,红宝石般鲜艳。我甩掉鞋袜,向他走去。在水里走了很远之后,我才朝四周看了看。在海水与沙滩的环绕之中,只有我们两人,我把带有凯撒头像的硬币交给了他。”
“就在一瞬间,我被一股直觉吓到了:有个人从远处的沙丘上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我很快就冷静下来,知道自己是紧张过度了;从那么远的地方看过去,只能看到一个小黑点,我只能看出他站在那里,略略偏过头在观望而已,根本不能认定他是在看我;他也许在看轮船,或者夕阳,或者海鸥,甚至可能是海岸上闲逛的任何一个人。然而,我才摆脱掉的胡思乱想却成了现实;我看见他大步流星地径直穿过宽阔潮湿的沙滩,朝我们走来。随着他越走越近,我看清了他的长相,皮肤黝黑,蓄着胡子,戴着墨镜。他一身黑色打扮,从头上老式的黑色礼帽,到脚下结实的黑色鞋子,老旧但还算体面。他不管不顾地直接走进海里,没有一丝犹豫,像一颗子弹般直射过来。”
“我实在无法向你形容我当时的恐惧与惊奇,他就那样一声不吭地闯到海里。就像是径直踏出悬崖边,却仍在空中稳稳前行。那感觉好像看到房子飘到天上,或者人头落到地下一样。他只沾湿了鞋子;那样子仿佛一只无视自然法则的恶魔。就算他曾在下水前有过一点点的犹豫,那也没有什么。他的注意力完全在我身上,根本就没把大海放在眼里。菲利普当时在几码以外,背对着我,正在俯身放网。陌生人一直走到离我不足两码的地方,海水就要漫到他的膝盖了。接着,他开口说话了,声音明显是经过修饰的,完全是在装腔作势:‘如果我想从你这里取走一枚带有特别铭文的硬币,不知会不会给你添麻烦?’”
“除一点以外,他的样子没有任何反常之处。他的墨镜并非完全不透明的,而是很常见的那种蓝色,可以看到镜片后的眼睛一动不动,直勾勾地盯着我。他的黑胡子既不长,也不杂乱——但还是一副毛发浓密的模样,因为他的胡子与脸颊的鬓角连在了一起。他的脸色既不是土黄色,也不是铅灰色,而是恰恰相反,显得十分干净、年轻;可他红润的面色却是蜡像一般(我不知道为什么),反倒更显得恐怖。唯一奇怪的地方就是他的鼻子,形状很漂亮,可就是鼻头有些歪;似乎是有人在它还没成型的时候,用小锤子从边上敲了一下。这点小毛病甚至算不上是畸形;可我无法向你描述这对我来说是怎样一个活生生的梦魇。他站在被夕阳染红的水中,在我眼里就像是从血海中咆哮而出的地狱海怪。我不清楚为什么那鼻子引发了我这么多的胡思乱想。我感觉他的鼻子看起来似乎能像手指一样活动。而且刚刚就动过。”
“‘一点小小的资助,’他用同样古怪生硬的腔调继续说,‘就可以避免我向你的家人提及这件事。’”
“我猛然惊觉,我因为偷拿硬币的事被勒索了;然而在我感到恐惧与疑虑的同时,心中又产生了一个强烈又实际的疑问。他是怎么知道的?我偷东西只是一时起意;我完全是独自一人;每次这样溜出来见菲利普时,我都要确认没有人看到。我在街上也没有被人跟踪,至少表面上看是这样的;就算有人跟着我,他们难道用X光透视出了我手中攥着的硬币?站在沙丘上的人也不可能看见我给了菲利普什么东西,除非他是童话中的人物,能射中苍蝇的一只眼睛。”
“‘菲利普,’我无助地喊道,‘去问问那人到底想干什么。’”
“菲利普抬起头,不再补他的网了,他涨红了脸,不知是生气还是难为情;也许只是一直弯着腰憋红的,或者是给夕阳映红的;又或者,这只是在我眼前舞动的又一个病态的幻象。他只是对那人生硬地说:‘你离她远点儿。’然后就示意我跟着他,蹚水走向岸边,再也没多瞧那人一眼。他一踏上从沙丘脚下延伸出来的石筑防波堤,便急着往回跑,可能他认为不速之客在这些粗糙的石头上跑不快,毕竟这些石头被海草搞得又湿又滑,而我们要比他年轻,也早就习惯了。可是我的冤家对头走起来和讲话一样考究;他仍然跟着我,边选择脚下的路边选择措辞。我听到他柔和又恶心的声音从身后传来,终于,在我们到达沙丘顶上时,菲利普的忍耐达到了极限(这种情况从来没有这么明显过)。他突然转过身,说:‘滚回去。我现在没工夫搭理你。’那人犹豫了一下,刚要开口,菲利普用力一击打在他嘴上,他从丘顶直落到了坡底。我看见他从下面的沙堆中爬了出来。”
“这一下我心里舒服多了,不过也可能会给我惹来更多的麻烦;而菲利普也没有为自己的英勇行为洋洋得意。尽管他还像平常一样充满温情,但似乎还是有些情绪低落;我还没来得及问他怎么回事,他就在自家门前与我告别了。临别前,他的表现有些反常。他说,按理说我应该把硬币还回去;但他想‘暂时’留下它。随后他突然转变了话题,补充说:‘你知道吗?贾尔斯从澳大利亚回来了。’”
酒馆的大门开了,侦探弗朗博高大的影子落在桌上。布朗神父把他介绍给了女士,接着以他那种轻描淡写却很有说服力的口气,提到弗朗博了解这类案件并愿意出手相助;几乎在不经意间,姑娘很快又向两位听众把她经历过的事情又描述了一遍。弗朗博俯身坐下,同时递给教士一张小纸条。布朗惊奇地接过来读了一下:“乘出租车去了帕特尼的马弗京大街379号沃加沃加大楼。”姑娘则继续讲述她的经历。
“我头晕脑胀地走在回家的斜路上;等我走到门阶前时,才稍稍感觉有些清醒过来,我看见门口放着个牛奶罐——歪鼻子男人也在那里。牛奶罐放在那里,说明仆人们都不在家;而亚瑟一定正穿着棕色的睡衣,躲在他棕色的书房里欣赏他那些收藏呢,他才听不见什么门铃声。家里没人能帮我,只有我兄弟在家,但他要知道了这事,我就完了。我在绝望中塞给他两个先令,并且告诉他过几天再来,容我再想想。他闷闷不乐地走了,然而他还是比我预想的温顺多了——也许他摔下去的时候给吓到了——我望着他的背影,看他背上的沙子簌簌地落在地上,心里满是复仇的快意。他走过了6栋房子后,才消失在拐弯处。”
“然后我走进屋,给自己泡了杯茶,想要理出个头绪。我坐在前厅的窗前,看着花园映在最后一点霞光之中。但我着实心烦意乱,又晕头转向,根本无心去欣赏草坪、盆栽与花坛。因此,当我无意间看到那个人影时,我可真吓坏了。”
“我才打发走的那个人或是怪物就站在花园正中,一动不动。我们都读过不少关于黑暗中苍白的幽灵的故事;但眼前这个比那些更可怕。因为,尽管在夕阳下,他身后拖着长长的影子,可他毕竟是站在温暖的阳光下。而他的面孔也不苍白,只是脸色像理发店展示发型用的蜡质假人一样。他纹丝不动地站在那里面向着我;而我简直无法形容那可怕的一幕,他就站在郁金香丛中,站在那些高大、俗艳,像是来自温室的花朵之间,似乎我们花园中央立的不是石像,而是蜡像。”
“就在他看见我在窗内走动的那一刻,他转身跑出了花园后门,那门一直敞着,毫无疑问,他就是从那里进来的。他居然也有胆怯的一面,这与他冒冒失失闯进海里时的表现简直判若两人,我不禁感到一丝安慰。我猜想他是不敢面对亚瑟,所以比我所预想的还要胆怯。不管怎么说,我的心算是放下了,自己一个人安安静静地吃了晚餐(在亚瑟整理他的博物馆时绝对不能打搅他,这是规矩),而我一心想着菲利普,想得浑然忘我。我眼神空洞地望着一扇窗子,可心里相当快活,那窗子并没拉帘,夜幕终于完全降了下来,外面黑洞洞的。我看见窗户外面似乎有只蜗牛。可等我睁大眼睛再仔细一看,那更像是人的拇指按在窗户上;它弯曲的样子就和人的拇指一样。我心生恐惧但又鼓起勇气冲向窗户,但随即又缩了回来,并且发出了就要窒息的惊叫,任何人都应该能听到,除了亚瑟。”
“因为那不是拇指,更不是什么蜗牛。那是一个歪鼻头,正顶在玻璃上;它被压得惨白;其后的面孔与眼睛起初还看不到,后来便显出幽灵般的灰色轮廓来。我赶忙合紧了百叶窗,跑上楼,回到我的房间,反锁上门。但我发誓,就在我经过另一扇黑黑的窗子时,我又看到了那个蜗牛一样的东西。”
“顾不得那么多了,最好快去找亚瑟。如果那家伙像只猫一样围着房子乱转,恐怕它就不只是来勒索的。我的兄弟也许会把我赶出家门,甚至诅咒我一辈子,但他是个绅士,一定会站出来保护我的。经过10分钟的思前想后,我跑下楼,敲了几下就推门而入,结果看到了最后,也是最糟糕的景象。”
“我兄弟的椅子空空如也,很明显他不在家。而那个歪鼻子的人却坐在那里等他回来,他的帽子依然斜戴在头上,他正在灯下读我兄弟的藏书。他的表情悠然自得又专心致志,但他的鼻头似乎是脸上最活跃的部分,好像和大象的鼻子一样能从左边甩到右边。我原以为他在追赶与监视我的时候已经够恶毒了;但他这样对我视而不见反而更让我感到害怕。”
“我记得我的尖叫声又响又长;但这不重要。我接下来的行动才是问题所在:我把我所有的钱都给了他,还包括一大笔有价证券,尽管名义上是属于我的,但我还是觉得自己没有权力支配。他终于走了,走前还做了冗长可憎的道歉,根本是得了便宜卖乖;我坐下来,感到一切全完了。就在那天晚上,纯粹偶然发生的一件事救了我。亚瑟突然跑去伦敦买便宜货,他经常这样;他回来得很晚,却兴高采烈,他几乎已经确定又将获得一件珍品,给家族的收藏增添光彩。他是如此地光彩照人,我几乎就要鼓起勇气向他坦白自己偷拿了一件看起来不那么重要的藏品——但他一讲起他空前绝后的计划就滔滔不绝,容不得别人插话。因为他的交易随时可能出现变故,他坚持要我收拾行李跟他搬到富勒姆去,那边离他要去的古董店非常近,他已经在那里租好了房子。虽然并不心甘情愿,但我还是借此机会连夜逃离了我的敌人——也远离了菲利普……我的兄弟常去南肯辛顿博物馆,为了填补生活的空虚,我报名参加了艺术学校的课程。今晚我下课回来,就见到那个可憎之物走在长街上,其余的这位绅士都说过了。”
“我只有一件事要说。我不配得到帮助;也不敢质疑或者抱怨我受的惩罚;那是我罪有应得。但我仍旧想知道,这一切是怎么发生的,我想得头都要裂开了。我的遭遇都是奇迹吗?除了菲利普和我以外,怎么会有人知道我在海中将一枚小小的硬币交给了他?”
“这真是非同寻常的难题。”弗朗博承认说。
“答案更不寻常,”布朗神父沉着脸评论说,“卡斯泰尔斯小姐,我们过1个半小时会去你在富勒姆的家,你能在家等我们吗?”
姑娘看了看他,起身戴好手套。“行,”她说,“我会等你们的。”随即便离开了。
那天晚上,侦探与教士边走边谈这件事,很快就来到了位于富勒姆的房子前,虽然卡斯泰尔斯家只是来暂住,可那寓所确实太寒酸了。
“表面上看,”弗朗博说,“我们很自然地会想到从澳大利亚来的兄弟,他在这里惹过麻烦,这次回来得又那么突然,而且他还可能有同谋。但我猜不出他是怎么搅进来的,除非……”
“除非什么?”他的同伴耐心地问。
弗朗博压低了声音,“除非姑娘的心上人也参与进来了,那他可真是坏透了。澳大利亚来的小子早就知道霍克想要硬币。但我搞不懂他是怎么知道霍克已经得到了它,除非霍克向他或者他在海岸上的同伙发了信号。”
“说得有道理,”教士赞同道。
“你有没有注意到另外一件事?”弗朗博急切地继续说,“霍克一路上都听任他的爱人受欺侮,却一直等他们到了松软的沙丘上才动手,在那里他既可以击败对方,又不会对他造成多大伤害。如果他在海上,在礁石间动手,他也许会伤到同伴。”
“这也没错。”布朗神父边说边点头。
“现在,我们再从头梳理一下这件事。这件事牵涉的人不多,但不会少于三个人。自杀需要一个人;谋杀需要两个;但是勒索至少要三个人。”
“为什么?”教士轻声问。
“哦,很明显,”他的朋友大声说,“必须有一个人要被揭发;一个人威胁要去揭发;还要至少有一个人是被揭发者所惧怕的。”
教士仿佛又反复琢磨了一下这话的意思,然后他说:“你的逻辑分析遗漏了一点。理论上需要三个人。但是实施起来只需要两个人。”
“这话怎么说?”另一位问。
“勒索者为什么不能,”布朗低声问,“独自恐吓受害人呢?假定有一位太太极力反对丈夫饮酒,吓得她丈夫对自己时常流连于酒吧的事遮遮掩掩,于是她又改换笔迹写勒索信给他,威胁说要向他的太太告发!难道不能这样做吗?假定有一位父亲禁止儿子去赌博,然后乔装打扮跟踪他,并且用假扮出来的父亲式的严苛威胁那孩子!假定——噢,咱们到了,我的朋友。”
“我的天哪!”弗朗博大叫:“你是说——”
有个人影走下屋前的门阶,金色的路灯光映出他的模样,真的酷似罗马硬币上的头像。霍克免去了客套话,直接说:“卡斯泰尔斯小姐非要等你们来了才肯进去。”
“好吧,”布朗神父自信地评论道,“你不觉得等在外面,有你照看她,对她来说是最好的选择吗?你看,我估计你已经猜到了。”
“是的,”年轻人小声说,“在沙滩上我就猜到了,现在我已经确信了;因此我才把他打倒在松软的地方。”
弗朗博从姑娘手中接过大门钥匙,又接过霍克的硬币,和他的朋友一起走进空荡荡的房子,穿过大厅外侧。屋里只有一位住客。布朗神父曾见到那人从酒馆前走过,此刻他正靠墙站着,似乎已经走投无路;其余装束都未变,只不过脱下了黑色的大衣,换上了棕色的睡衣。
“我们来这里,”布朗神父彬彬有礼地说,“是为了将这枚硬币物归原主。”接着,他把那枚硬币递给了戴着假鼻子的人。
弗朗博眼珠一转。“他是个硬币收藏家?”他问。
“这位就是亚瑟·卡斯泰尔斯先生,”教士肯定地说,“他专门收集某一个品种的硬币。”
那人脸色骤变,他的歪鼻子在脸上凸显出来,与其他部位完全不协调,样子很是好笑。他开口讲话了,绝望中保留着最后一丝尊严。“那么,你应该知道,”他说,“我还没到家传尽失的地步。”之后他倏然转身,大步走进里间,重重地关上了屋门。
“拦住他!”布朗神父大喊着跳起来,差点被椅子绊倒;弗朗博猛拽两下,打开了门。但是已经迟了。弗朗博一言不发地快步走过房间,去给医生和警察打电话。
一个空药瓶掉在地上。桌子那边是个穿棕色睡衣的人,躺在他那堆破裂的棕色纸袋中间;其中漏出来的全都不是罗马硬币,而是现代的英国硬币。
教士捡起了铜质的凯撒硬币。“这个,”他说,“是仅存的卡斯泰尔斯家的收藏品。”
停顿了片刻,他以异常轻柔的语调继续说:“他可恶的父亲留下了一份残忍的遗嘱,你们也看到了,他对这遗嘱也有些愤恨。他憎恨自己手中的罗马硬币,越来越渴望得到真正的金钱。他不仅仅一点一点地卖掉了收藏,而且在求财的邪门歪道上越走越远——甚至不惜乔装改扮勒索自己的家人。他为了一桩陈年旧案勒索他从澳大利亚归来的兄弟(这就是他乘车去帕特尼的沃加沃加大楼的原因),他还勒索他的妹妹,只因为一次只有他能发现的偷窃。顺便说一句,就因为如此,他在远处的沙丘上出现时,才引发了他妹妹离奇的臆想。不管距离多远,熟悉的身材与走路方式都能帮助我们认出某人,要是在近处,又有一张精心装饰过的脸,那就不好认了。”
又是一阵寂静。“看来,”侦探抱怨道,“这位有名的硬币鉴赏家与收藏家不过是个粗俗的守财奴。”
“这两者有很大区别吗?”布朗神父用同样轻柔平淡的语调问。“守财奴和收藏家难道不是同样会走火入魔吗?他们其实也没什么大错,只是忘了……不可为自己雕刻偶像;不可跪拜那些像,也不可事奉它,因为我……算啦,我们还是去看看那对可怜的年轻人怎么样了吧。”
“我想,”弗朗博说,“尽管发生了这么多事,他们现在相处得多半还算融洽。”